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3、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体制。

二、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社会需要和公共利益,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预算的规定,确保财政支出不超过预算或者经调整的预算。

4、政府采购应当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5、政府采购应当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或者无害化处理后的废弃物。

6、政府采购应当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7、政府采购应当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8、政府采购应当保护国家安全。

9、政府采购应当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10、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11、政府采购应当符合财政预算的要求。

12、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13、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技术进步的要求。

14、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提高国家竞争力、发展对外贸易的要求。

15、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国防建设和军事战略的需要。

16、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外交政策的要求。

17、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

18、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

19、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的要求。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1.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2)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原则。

(3)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原则。

2.政府采购法的概念政府采购法是指调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有4个方面的例外情况:①军事采购。

②采购人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

③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

④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采购。

【例题·单选题】下列采购活动中,适用《政府采购法》调整的是()。

A.某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办公用品B.某军事机关采购军需品C.某省政府因严重自然灾害紧急采购救灾物资D.某省国家安全部门采购用于情报工作的物资【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政府采购法》的调整对象。

根据规定,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3.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是购买和使用所购买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体。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供应商是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提供者。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 ppt课件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  ppt课件
(四)资金支付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
ppt课件
19
八、质疑处理
(一)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 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 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二)质疑。《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四)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 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ppt课件
17
(五)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正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 关部门备案。
(六)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 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法》、 《条例》法律责任中有明确规定。

ppt课件
18
七、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
(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 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 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 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二)采购人通过网络填制《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登 记表》。
(三)采购人应妥善保管政府采购相关资料15年 (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
ppt课件
20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 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ppt课件
21
九、投诉处理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 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第四条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级分类负责。

各级政府应当设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制度,实行采购过程公开、采购结果公开和采购监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第七条政府采购计划应当根据财政预算和实际需要编制,明确采购的项目、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和采购方式等。

第八条政府采购预算应当细化到项、到具体商品或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九条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三、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十条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

第十二条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程序分为采购准备、采购实施、采购验收和支付结算等阶段。

第十四条采购人在采购结束后,应当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执行。

四、采购合同和验收管理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2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4-2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注:目录和标准的确定 中央:国务院 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4、对象范围——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 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 构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 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应当遵循的程序有( ABCD)。 A.成立询价小组 B.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C.询价 D.确定成交供应商
【例题· 判断题】 A大学曾于2009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 向B公司购买化学实验室的专用设备,价值为12万元。 2011年1月A大学的该实验室拟继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 添置一台与专用设备配套的分析仪器,价值为1万元。 A大学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只向B公司一家供应 商采购所需的分析仪器。( √ )
三、政府采购的功能与执行模式
(一)政府采购的功能 1、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2、强化宏观调控 3、活跃市场经济 4、推进反腐倡廉 5、保护民族产业
【例题· 单选题】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除出 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体现了政府采购的( B)功能。 A.活跃市场经济 B.保护民族产业 C.强化宏观调控 D.推进反腐倡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23年最新版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23年最新版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23年最新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23年最新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采购人第三章政府采购的组织和方式第四章政府采购的程序第五章政府采购的评审与合同履行第六章政府采购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方,包括政府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等。

第三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依法实施采购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政府采购人应当设立相应的采购机构,明确采购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人员从事采购活动。

第六条政府采购人应当依法制定采购计划,合理确定采购品目、数量、质量要求、服务要求等,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七条政府采购人应当选择经营行为规范、信誉良好、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八条政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品目的特点,采取适当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高效、经济。

第九条政府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和流程,保障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果,提高采购方式的透明度。

第二章政府采购人第十条政府采购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采购计划;(二)制定采购文件,并确保其合法、合规;(三)按照规定程序对供应商进行遴选、评审和确定中标供应商;(四)签订、履行合同;(五)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六)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争议和纠纷;(七)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八)报告和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人应当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人应当根据需要设立采购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参与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般采购机构资格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主
要负责分散采购的代理业务。
7
第四章 预算法律制度
五、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其中,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1.是政府主要采购方式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3.招标文件发出日到投标文件截止日:不得少于20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第四章 预算法律制度
3.采购代理机构: (1)集中采购机构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政府根据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 购。 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属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2)一般采购机构
C竞争性谈判 C3家 D4家
D单一来源及询价
A采购人 B供应商 C采购代理机构 D其他人员 (5)该公司与B建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合同的预算金额为100万元 ——。 A不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C不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B 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D 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18
19
5
第四章 预算法律制度
四、政府采购当事人 1.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 2.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普遍适用的全面性的
关于采购的法律,于199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它的宗旨是为公共部
门提供了一套合理、公平和务实的采购制度,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保
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并有效地控制采购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采购活动范围广泛,可涵盖工程建设、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劳务等各种领域。

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必须经过竞争方式进行采购,包括公开招标、
询价等。

此外,政府采购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关于保密性的要求: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应遵守保密性规定,采购者不得随意披露涉及采购
的信息。

此外,采购者还应尽量减少采购成本,并对采购结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旨在通过规定保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
确保采购活动的有效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采购成本,保护市
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公平正义。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1《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2.部门规章(部长令) 3.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1 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注意】国有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都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中央预算---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地方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机构(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货物、工程和服务。

2 原则(三公一诚)三政府采购的功能与执行模式(一)功能1 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宏观调控3活跃市场经济 4推进反腐倡廉 5保护民族产业(二)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我国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分散采购由各预算单位自行采购的模式。

四政府采购当事人(一)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采购代理机构五政府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2.邀请招标——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3.竞争性谈判——与多家(不少于3家)供应商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法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注意多选)(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唯一5.询价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最新政府采购法律制度3

最新政府采购法律制度3
职业价值观对一个人职业目标和择业动机起着决定性的 作用。
• 能力素质
团队合作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谈判能力、 公文写作能力、房地产开发流程知识… …
职业性向类型测试
如果有机会让你到六个岛屿旅游,你最想去的是哪个?
A岛 B岛
D岛
C岛
F岛 E岛
选择A岛
类型:艺术型(Artistic) 喜欢的活动:创造,喜欢自我表达,喜欢写作、
当代的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原则
• 当代职员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坚持“测”、 “定”、“学”、“干”、“评”、“发”的 管理流程;
• 在尊重职员内职业生涯与外职业生涯共同发展 的基础上,内职业生涯发展优先于外职业生涯 发展,以内职业生涯发展带动外职业生涯发展。
目录
• 职业生涯基本概念 • 如何制定职业生涯目标 • 如何进行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 • 当代的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 • 职业化塑造
竞争性谈判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
询价采购
邀请招标采购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其监督检查的 主要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情况
节约财政支出,提高 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保护民族 产业
强化宏观 调控
推进反腐 倡廉
活跃经济 市场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四、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项目 概念
采购机构
优点 缺点
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 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 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8.31•【文号】主席令第14号•【施行日期】2014.08.3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采购当事人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思维导图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思维导图

采购人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本单位特殊要求,经省级政府批准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可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制度
参加政府采购具备条件
履行合同必须设备和技能
依法缴税和社保记录
参加采购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关联方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方式
招标人员,以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主要方式,不得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招标委员会评标,成员≥5人,专家≥2/3总人数
不得违法设置限制条件
按事先规定条件选定合格供应商或承包商,接到邀请才可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内选择供应商
供应商
禁止事项
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联合体身份参加采购
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各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依低资质供应商确定等级
不得单独或组团参加同一合同采购
人员回避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利害关系回避
签订合同2个工作日内公告
按采购合同,采购人支出采购资金

签订之日+7工作日内备案
合同履行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可依法分包 分包履行,中标方就采购、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商就分包项目负责
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内容,不改变合同条款前提下,可签补充合同
追加采购≤10%原合同采购额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4.2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课件(共44张PPT)-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4.2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课件(共44张PPT)-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四、政府采购当事人
②集中采购机构不是政府机关,而是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的采购不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是为采 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和部分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 采购项目等。
四、政府采购当事人
2.一般采购代理机构 (1)概念 一般采购代理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 机构,有能力和良好信誉承担政府采购的业务代理工作。代理 过程中,会向委托人或中标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一般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认定,主要负责分散采购的代理业务。
三、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3)优缺点
优点:
• 取得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 购质量,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
便于实施统一的管理和监督
缺点:
• 集中采购周期长、程序复杂,难以满足 用户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无法满足紧
急情况的采购需要
1.供应商的权利 (1)平等地取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2)平等地获得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 (3)自主、平等地参加政府采购竞争的权利; (4)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 (5)自主、平等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
四、政府采购当事人 (6)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守其商业秘密的权利; (7)监督政府采购依法公开、公正进行的权利; (8)其他合法权利。
四、政府采购当事人
(6)特殊情况下提出特殊要求的权利,例如,对于纳入集 中采购目录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实行 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7)其他合法权利。
例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政府采购中采购人权利的是 ( )。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 分散采购的特点是采购者与使用者、采购 权与使用权的合一。
2020/4/27
24
• 实行分散采购的
• 优点是:
• 有灵活性、自主性强、手续简便、满足采 购及时性和多样性的需求;
• 缺点是:
• 失去了规模效益、加大了采购成本、会导 致资产闲置及资金浪费、不利于国家宏观 调控、容易滋生腐败
2020/4/27
5. 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2020/4/27
19
•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 (一) 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 效益
• (二) 强化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实现财政支出政策的重要工具
• (三) 活跃市场经济 • (四) 推进反腐倡廉 • (五) 保护民族产业
国货优先原则
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4/27
33
• 供应商的权利主要包括(8项):
• (1)平等地取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 (2)平等地获得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 • (3)自主、平等地参加政府采购竞争的权利; • (4)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的
权利; • (5)自主、平等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 • (6)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守其商业秘密的
•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 对象。
2020/4/27
12
•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公正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2020/4/27
13
• (一) 公开透明原则
• 公开透明原则,是指有关采购的法律、 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对社会公开, 所有相关信息都必须公之于众。
• 公开透明原则应当贯穿于政府采购的全过 程,具体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解读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解读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解读政府采购是指政府及其机关、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经济活动时,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其他财政资金购买或委托购买的货物、工程、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国家财政资金应用的重要领域,为了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透明和合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基础政府采购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临时条例》等。

其中,《政府采购法》是政府采购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政府采购的原则、程序、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济、合理、效率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国内产业和利益原则。

这些原则的制定旨在确保政府采购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和企业的利益。

三、政府采购的程序政府采购的程序通常包括需求确认、采购准备、采购公告、投标报名、招标或邀请招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在需求确认阶段,采购单位需明确自身购买的具体需求;在采购准备阶段,采购单位需评估预算、确定采购方式等;在采购公告阶段,采购单位需将采购信息进行公示;在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在招标或邀请招标阶段,采购单位会将招标文件发放给合格的供应商;在评标阶段,采购单位会对供应商的报价和资质进行评估;在定标阶段,采购单位会选择中标供应商;最后,在合同签订阶段,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四、政府采购的监督与处罚为了确保政府采购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监督机构需要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包括虚假招标、泄露招标信息、向招标人索取、收受财物等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例如取消违法人员的供应商资格、责令改正、罚款等。

五、政府采购的新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

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招标投标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二)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与此同时,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是指政府采购的有关信息及交易条件要公开,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机会要平等,整个过程要高度透明。

公平竞争原则是指供应商在竞争采购过程中机会要均等,待遇要平等。

供应商取得竞争地位的机会取决于其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综合因素,而不是取决于其他非正常的人为因素。

公正原则是指采购人要有公平合理的评标标准,参与竞争供应商的机会要均等,评判要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以诚相待,言而有信,杜绝不正当行为和欺骗行为。

公开透明原则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也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生命线。

公开透明要求政府采购活动在完全透明的情况下进行,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灵魂,也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

为实现公开透明的目标,政府采购应当做到:第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完整;第二,公开的时间要及时;第三,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要适当;第四,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靠。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所有的参与者都有公平的起点。

政府采购要为所有的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满足竞争条件的一致性要求,实现竞争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87号令,重点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基本要求进行了细化补充,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 施条例进行了衔接,保持了与政府采购其它规章制度 的一致性,新办法在立法理念、招标程序、交易规则 、权责设定等方面都有重大调整和创新。将降低制度 性交易成本、优化招标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作为重要 内容,体现了“放管服”要求,特别是将采购权更大 限度地赋予采购人,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同时,对政府采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一步作了明确 细化和补充完善
域。主评区域选择了哪一级,就是哪一区域的 专家,如郑州市分库和省直分库,分别管理 , 互相看不到对方库专家名单
16
3、专家注册资料存在问题:将影响启用 一、基本资料填报不全、不准(如单位、工
作生活地址、毕业时间、毕业院校、专业); 二、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工
作单位证明等资料不全、图片不清等; 三、身份证号填报有误; 四、回避单位不填,如本单位和回避单位; 五、简历不能说明从事专业范围和水平; 六、专业选择面宽、不具体; 七、主评区域选择不当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要求和本 地实际,我省将全省政府采购专家库将调整为:省直库、 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分库组成。其它县级财政部门不再设立 分库。
9
(二)全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建设情况 截止目前,全省在库专家总数21000人,省级
在库专家5100多人,近一半没有启用或和不再 续聘。
未启用有三种原因:一是不参加培训或测试不
8
《 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17〕8号),依托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按照“区域为基础、全省大统一” 原则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
省财政厅按照“统一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分级 管理”建设“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系统,从2007年开 始在全省启用推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调整政府采购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般意义上的政府采购,是指公共部门和单位,以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我国的政府采购改革自1996年开始试点,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的颁布实施,将我国政府采购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采购改革的深入进行,促进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并为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奠定了基础。

此后,财政部相继制定实施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第一节政府采购法概述一、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采购人。

法定的采购人是指各级国际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采购资金。

法定的政府采购资金是财政性资金,不包括其他性质的资金和各类形式的间接支付手段。

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预算资金和尚未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等资金。

采购人完全用非财政性资金开展的采购活动,可不受政府采购法约束。

(三)采购行为。

法定的采购行为是指以合同方式进行的有偿采购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四)采购项目。

法定的采购项目是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

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并且属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受政府采购法约束。

政府采购法规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五)采购对象。

法定的政府采购对象为货物、工程和服务。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一)政府采购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

该原则要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除涉及商业秘密以外的政府采购信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应当将公开招标作为主要的政府采法方式。

2.公平竞争原则。

该原则要求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给每个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平等机会和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擦痕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3.公正原则。

该原则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按照法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及事先约定的相关便准和条件,确定中标和成交供应商。

4.诚实信用原则。

该原则要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讲求信誉,兑现承诺,不得提供、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有欺诈隐瞒行为;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需要依法保存的文件。

5.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原则。

该原则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挥政策目标,具体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等。

这是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政府运用财政支出手段,弥补市场缺陷,实现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

(二)政府采购基本制度1、监管与采购相分离制度,该制度要求财政部门应当与采购代理机构职能分离、机构分设。

财政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该制度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首先必须列入部门预算。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制则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并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随同部门预算进行审批。

其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确保采购资金按照规定项目和用途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定目标,不得随意超过预算定额,更不得截留、挪用等。

3、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制度。

该制度要求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并以集中采购为主要的采购组织形式。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人只是对集中采购目录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以及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方可实行分散采购。

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并强调集中采购,有利于对政府采购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4、采购国货制度。

只有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才可以不采购国货:一是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是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强制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国货,是利用政府采购手段保护国内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重要制度措施。

5、回避制度。

该制度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三、政府采购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其监督管理职责发文内涉及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

具体包括:依法参与制定或者制定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方式等法定事项的管理;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范围、政策目标、规则和程序及履行采购合同等的情况;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处罚政府采购违法行为。

有关负责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规定的职责分工,分别履行相关事项的行政监督职责。

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对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监督职责。

监察机关依法履行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监察职责。

第二节政府采购当事人一、采购人采购人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需求方和采购活动的发起人,是重要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对于本部门或者本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下属单位较多,需要采购具有特殊要求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是采购人的内设机构,不是采购代理机构。

二、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对象的供给方,也是重要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认定资格(一)集中采购机构1、机构性质。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2、机构设立。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代理业务范围。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不属于依法可以实行部门集中采噢股和自行采购得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二)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1、机构性质。

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审批或者确认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从事代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的社会中金额机构。

2、资格取得。

拟从事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依法向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经财政部门或省级财政部门审批或者确认后,取得政府采3、代理业务范围。

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在文物委托事项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从事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

采购人可以委托这类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主要是依法可以自行采购的项目。

对依法可以自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制定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