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伪造证据法律后果条例(3篇)

第1篇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伪造证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伪造证据的定义伪造证据是指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故意制作、篡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以误导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作出错误裁判、裁决或者决定的行为。
第三条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一、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一)当事人伪造证据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伪造证据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伪造证据的后果(一)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以下后果:1.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原裁判、裁决或者决定。
2.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人身自由、财产保全等措施。
(二)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 依法赔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经济损失。
2. 依法承担因伪造证据行为给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证据作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证据是法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其真实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公正审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或证人为了自身利益,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本文旨在探讨证据作假的法律后果,以期引起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二、证据作假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 定义证据作假,是指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误导法官、证人、鉴定人等,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 表现形式(1)伪造证据: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如伪造签名、伪造文件等。
(2)隐瞒证据: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证据,以误导法官、证人、鉴定人等。
(3)提供虚假证人证言: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4)提供虚假鉴定意见: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鉴定意见,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三、证据作假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伪造证据:当事人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2)隐瞒证据:当事人故意隐瞒证据,妨碍司法公正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3)提供虚假证人证言: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妨碍司法公正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4)提供虚假鉴定意见: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鉴定意见,妨碍司法公正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妨碍诉讼程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赔偿损失:当事人因证据作假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因证据作假而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行政责任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据,妨碍诉讼程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据,妨碍诉讼程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公司在仲裁时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承担的责任

公司在仲裁时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承担的责任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法,许多公司会选择仲裁作为解决商业纠纷的手段。
然而,有时候公司为了赢得仲裁案件,可能会不择手段地提供虚假的材料与证言。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商业诚信的原则,还会给公司自身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与责任。
首先,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
如果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就等于在法律面前撒谎,这是对法律的公然藐视与挑战。
一旦发现虚假证据,法庭或仲裁机构有权利据此拒绝使用虚假证据,并且对提供虚假证据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其次,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会严重损害公司的信誉与声誉。
商业社会注重诚信与信任,一旦公司被披露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的行为,将受到业界的质疑与谴责。
公司的声誉是良好业务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旦损害了公司的信誉,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新客户开发以及员工的离职率等方面,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再次,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可能导致法律风险的加大。
一旦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一旦被对方和仲裁机构发现,对方也有权利提起反诉,并将虚假证据披露给有关部门和法律机构。
如果对方证明公司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公司可能面临诽谤、诉讼滥用、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此外,虚假证据也会导致公司在仲裁中败诉,在经济赔偿之外,公司还可能面临合同解除、业务关停、违约金支付等更严重后果。
最后,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严重损害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仲裁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程序,其核心价值在于公正裁决。
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的公司通过欺骗的手段扭曲了案件事实,剥夺了对方公平辩解的机会,从而影响了仲裁的公正性。
仲裁作为一种替代传统法院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公正性得到了广泛认可,而虚假材料与证言的提供会危及这种机制的稳定性与效力。
综上所述,公司在仲裁时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所承担的责任非常严重。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虚假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的某一方出现了弄虚作假、恶意透支或故意损害对方权益等恶意行为,或者决定出现了重大瑕疵,致使结果失实、不公正、不合法的情况。
虚假仲裁一方面会严重影响仲裁效率和公正性,另一方面也会损害当事人利益和对仲裁机构的信任。
因此,如何规制虚假仲裁,保障当事人利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法律规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仲裁机构或者其仲裁员的过错导致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致使仲裁裁决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上述规定表明,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应当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如造成当事人损失,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程序存在问题或者裁决违法,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二、救济途径1.仲裁机构内部救济当事人遭遇虚假仲裁可以向仲裁机构投诉,仲裁机构可以依据《仲裁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规定,对仲裁员进行调查和惩罚,并核实仲裁程序是否合法和有据可依。
如果仲裁员的违规行为确实存在,仲裁机构可以撤销仲裁裁决,重新指派仲裁员进行仲裁,或者追究仲裁员的法律责任。
2.司法救济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程序存在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包括:(1)仲裁协议无效;(2)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3)仲裁裁决超出仲裁协议的约定;(4)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5)审理该案的仲裁员不符合法定条件,且当事人提出的回避请求被仲裁机构驳回;(6)仲裁裁决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仲裁裁决被撤销,案件就会返回原仲裁机构重新审理,或者当事人可以重新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如果是因为仲裁员存在违规行为或者程序不当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该仲裁机构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虚假仲裁是指仲裁过程中的一方或多方提出虚假证据、虚假陈述、故意误导仲裁庭、操纵证人证言等行为,以谋取非法利益。
虚假仲裁既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仲裁机构的公信力。
因此,必须加强对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以维护仲裁的公正、公平、公信原则。
虚假仲裁既违反了法律,又违反了仲裁的公正、公平、公信原则。
因此,必须在法律层面上规制虚假仲裁行为。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仲裁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仲裁机构应当对仲裁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和陈述要进行审查和核实。
同时,仲裁机构应当建立违法仲裁行为的黑名单制度,并将违法仲裁行为公开,提高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信任度。
2.严惩虚假仲裁行为。
对于违反仲裁机构相关规定的虚假仲裁行为,可以由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进行警告、罚款、罚款并取消当事人的仲裁权利、中止或终止仲裁程序等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虚假仲裁行为,仲裁机构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3.加强仲裁员的专业化培养和管理。
仲裁员作为仲裁决定的主体,其的专业素养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因此,应当加强仲裁员的专业化培养和管理,确保仲裁员的素质和行为符合仲裁的公正、公平、公信原则。
当当事人发现对方提出的证据或陈述有虚假成分,或者发现仲裁庭存在虚假仲裁行为,必须及时采取救济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1.申请仲裁庭排除虚假证据和陈述。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程序中要求仲裁庭排除对方提出的虚假证据和陈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如果仲裁庭确认对方证据和陈述确有虚假成分,应当视情况予以排除,并对提出虚假证据和陈述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3.寻求司法救济。
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存在虚假仲裁行为,或者对方提出了虚假证据和陈述,已经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际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虚假证据和陈述进行审查,并综合其他证据进行认定,对虚假仲裁行为予以纠正,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伪造仲裁证据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
然而,在仲裁过程中,伪造仲裁证据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伪造仲裁证据的法律后果,以期引起人们对仲裁证据真实性的重视。
二、伪造仲裁证据的法律定义伪造仲裁证据,是指当事人故意编造、篡改、毁灭、伪造或者以其他手段使仲裁证据失真,以误导仲裁庭,使其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裁决。
三、伪造仲裁证据的法律后果1. 裁决被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伪造证据的,仲裁庭应当撤销裁决。
这意味着,一旦仲裁庭认定当事人伪造证据,将依法撤销裁决,使当事人失去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机会。
2. 民事责任伪造仲裁证据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伪造证据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3. 行政责任伪造仲裁证据的当事人,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伪造证据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 刑事责任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伪造仲裁证据的当事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 名誉损害伪造仲裁证据的当事人,不仅面临法律责任,还可能遭受名誉损害。
伪造证据的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诚信度,使当事人在社会上的信誉受损。
6. 经济损失伪造仲裁证据的当事人,可能面临经济损失。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伪造证据可能导致裁决被撤销,从而不得不重新提起诉讼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四、防范伪造仲裁证据的措施1. 加强仲裁证据的审查仲裁机构应当加强对仲裁证据的审查,确保仲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2. 完善仲裁规则仲裁机构应当完善仲裁规则,明确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提高当事人遵守仲裁规则的意识。
伪造证据法律后果条款(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保障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伪造证据是指行为人故意制作、毁灭、篡改、隐瞒证据,以逃避法律责任,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行为。
第三条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根据伪造证据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第四条伪造证据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如下:(一)刑事责任1. 伪造证据,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伪造证据,致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 伪造证据,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行政处罚1. 伪造证据,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2. 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依法吊销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
(三)民事责任1. 伪造证据,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 行为人伪造证据,致使他人遭受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行为人伪造证据,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行政责任1. 伪造证据,违反行政法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第三章伪造证据的认定与处理第六条伪造证据的认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进行。
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伪造证据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伪造证据的处理:1. 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伪造证据,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民事赔偿。
3. 伪造证据,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章伪造证据的预防与监督第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对伪造证据行为的预防与监督。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虚假仲裁是指当事人利用仲裁程序,通过欺诈、伪造证据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虚假仲裁的存在不仅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损害了仲裁制度的公信力和正义性,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为了规范虚假仲裁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虚假仲裁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制和救济措施。
我国法律对虚假仲裁行为进行了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仲裁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明确规定了虚假仲裁的违法性质和法律后果,对虚假仲裁行为给予了严厉的制裁。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并执行仲裁裁决。
如果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采取虚假手段,伪造证据,妨碍仲裁程序的公正进行,仲裁裁决出现了错误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造成了损害他人的权益,这些行为都构成了虚假仲裁行为,涉嫌违反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对虚假仲裁行为的救济措施。
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认为对方采取了虚假手段,伪造证据,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
仲裁庭在受理异议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虚假仲裁行为,仲裁庭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追究虚假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撤销虚假仲裁裁决,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等。
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虚假仲裁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和裁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虚假仲裁行为的救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撤销虚假仲裁裁决。
如果仲裁裁决涉嫌虚假,造成了严重的不当利益分配和法律错误,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求重新进行仲裁程序。
仲裁庭应当在受理申请后及时调查核实,对于虚假仲裁裁决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依法追究虚假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采取虚假手段的当事人,仲裁庭有权对其进行惩处,包括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撤销仲裁资格等。
虚假当事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仲裁制度的正常秩序和公信力。
仲裁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在仲裁过程中,虚假陈述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以期提高仲裁参与者的法律意识,维护仲裁的公正性。
二、仲裁虚假陈述的定义及表现1. 定义仲裁虚假陈述,是指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参与仲裁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陈述、证据或隐瞒事实,以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行为。
2. 表现(1)提供虚假证据:当事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文书、证物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隐瞒事实:当事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使仲裁员无法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3)虚假陈述:当事人或代理人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陈述,误导仲裁员。
三、仲裁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当事人因虚假陈述导致仲裁裁决错误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赔偿仲裁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因虚假陈述导致仲裁程序浪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
2. 行政责任(1)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参与仲裁的人员有虚假陈述行为的,由仲裁委员会或仲裁机构依法给予罚款。
(2)取消仲裁员资格: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有虚假陈述行为的,由仲裁委员会依法取消其仲裁员资格。
3. 刑事责任(1)诈骗罪: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参与仲裁的人员利用虚假陈述骗取仲裁裁决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2)伪证罪: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在仲裁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的陈述、鉴定意见或翻译结果的,可能构成伪证罪。
四、防范仲裁虚假陈述的措施1. 提高仲裁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对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仲裁参与者的法律素养。
2. 完善仲裁规则:建立健全仲裁规则,明确仲裁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加大对虚假陈述的处罚力度。
3. 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仲裁的公正性。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在线交易的增多,虚假仲裁事件也屡见不鲜。
虚假仲裁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还损失了企业的声誉和财产。
如何加强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虚假仲裁的定义虚假仲裁是指一方或多方利用仲裁程序,制造假的仲裁文件或虚假证据,骗取或强制对方达成不利于其的仲裁结果,或者干扰、阻挠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的行为。
虚假仲裁的手段有很多,比如故意篡改证据;伪造签名、印章等;设立虚假的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及采取其他欺骗行为等等。
虚假仲裁会伤害消费者权益,损害企业的形象、声誉,甚至对企业造成严重的财务损失。
1.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五十七条规定:“利用虚假仲裁文书等方式,破坏仲裁公正性的,仲裁协会应当取消仲裁机构、仲裁员的仲裁资格,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 仲裁法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也规定,仲裁庭发现一方故意制造虚假证据、妨碍调查取信证据、进行恶意攻击等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应当及时督促其停止;情节严重,影响公正仲裁的,应当将其行为及处理结果记载在仲裁裁决书中。
同时,对于虚假仲裁造成的损失,仲裁庭可以要求违规方进行赔偿。
3. 刑法刑法明确规定,制造虚假仲裁结果、骗取财物或损害他人利益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 申请仲裁裁决确认或者撤销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或者撤销仲裁裁决。
倘若经查证发现虚假仲裁的情况,人民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撤销虚假的仲裁裁决。
2. 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制止对方使用虚假证据、虚假文件等干扰、阻挠仲裁过程的行为,或者要求对方停止隐瞒真相、提供丢失或者毁损的证据等。
3. 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虚假仲裁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涉嫌虚假仲裁的当事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一方面有可能因此受到拘留、刑事罚款或者更高程度的惩罚。
同时,违约方还可能面临民事诉讼或仲裁裁决之外的金融监管机构的调查。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虚假仲裁是指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员或者当事人采取欺诈、虚假陈述、故意隐匿证据等手段,以达到不公平、不正当的目的,或者干扰公正仲裁程序的行为。
虚假仲裁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仲裁制度的公信力和正常运行。
虚假仲裁行为的法律规制和相应的救济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对仲裁程序进行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仲裁程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仲裁的程序要求、程序环节和程序规则,以保障仲裁的公正、合法、有效进行。
对虚假仲裁行为所造成的结果也做了清晰的界定,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收集和提交、故意隐匿证据、伪造、篡改证据等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虚假仲裁行为的救济措施。
《仲裁法》对虚假仲裁行为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撤销仲裁裁决,责令重新仲裁等。
《仲裁法》还规定,当事人对裁决有异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还可以向仲裁员所在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撤销裁决或者重新进行仲裁。
法律还规定了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责任。
《仲裁法》规定,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仲裁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保证仲裁行为的公正、公平、公开。
对于违反职责的仲裁员和仲裁机构,法律规定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当事人因虚假仲裁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一是当事人对虚假仲裁行为有权提出异议。
当事人在发现虚假仲裁行为时,有权向仲裁机构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仲裁或者撤销裁决。
仲裁机构应当对当事人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果认定存在虚假仲裁行为,应当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是当事人对裁决有权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会对虚假仲裁行为进行审查,并依法判决处理。
三是仲裁机构应当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仲裁机构应当对仲裁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虚假仲裁行为。
对于发现的虚假仲裁行为,仲裁机构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处理虚假仲裁行为。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虚假仲裁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利用不正当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既严重违反了仲裁的公正、公平原则,也扰乱了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在现实生活中,虚假仲裁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法律制度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规制和救济措施。
我国法律对虚假仲裁行为做出了相应的规制。
《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裁决应当根据事实、根据法律,公正、公平地作出。
《仲裁法》第43条还规定了仲裁庭对虚假证据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虚假证据应当排除,对虚假证据的使用者予以责任追究,并为被害方提供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裁决认定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还明确规定,当事人在确认仲裁裁决程序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隐匿证据等情况的,仲裁庭应当拒绝其申请认可仲裁裁决。
法律对虚假仲裁行为做出了相应的救济措施。
对于因虚假仲裁行为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一方当事人以虚假证据、串通仲裁庭员、行贿索贿等手段取得的仲裁裁决。
在行业协会等组织设置的仲裁机构,以及不受法律约束的仲裁机构,虚假仲裁行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虚假仲裁裁决。
对于虚假仲裁行为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仲裁庭提出申请重新审理案件的请求,对于已经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也可以向仲裁庭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
这些救济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仲裁的公正、公平原则。
虚假仲裁行为的严重性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足够的关注。
一方面,虚假仲裁会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不公平的裁决结果,破坏了仲裁制度的信誉和公信力。
虚假仲裁行为也会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扰乱法律秩序。
全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虚假仲裁行为的打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在个人层面,当事人在参与仲裁时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仲裁规则和程序的了解,自觉遵守仲裁的程序规定和证据要求,不得利用虚假证据或不正当手段来干扰仲裁裁决的结果。
公司在仲裁时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承担的责任

公司在仲裁时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承担的责任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常见方式。
仲裁作为一种替代诉讼的方法,广泛应用于各种合同、商业纠纷和国际贸易争议。
然而,有时候,当公司在仲裁时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这将严重损害其声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公司在仲裁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的行为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
诚实是仲裁过程中的重要信念之一,它保证了争议双方的公平和平等地对待。
当一方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时,它扭曲了事实,误导了仲裁机构和对方当事人,破坏了诚信的基石。
这种行为不仅有悖于商业道德,还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其次,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会严重破坏仲裁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仲裁是一个依法解决争议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正和平等的原则。
当一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仲裁机构很难真实地评估案件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此外,虚假证据也会干扰对方当事人正当的权益,破坏争议解决的公平性。
正如英国法院在2010年的一项判决中所指出的,提供虚假证据“对于维护公正和依法解决争议是一种有害和损害性的行为”。
另外,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会对公司的声誉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
商业环境中的声誉是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公司以不诚实和欺诈的方式参与仲裁过程时,它将被视为不可信任的商业伙伴。
其他企业和客户可能不愿意与这样的公司合作,从而对其业务造成损失。
此外,一旦虚假证据或行为被曝光,公众对该公司的信任度也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的公司,其承担的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和法律制裁。
根据仲裁规则和国家法律,如果一方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提供的证据虚假,它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审查和调查。
如果虚假证据得到证明,对方公司可能需要赔偿对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并承担仲裁费用和可能的制裁。
在某些情况下,虚假证据还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对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的公司进行刑事追究。
总之,当公司在仲裁时提供虚假材料与证言时,它将面临严重的法律与道德责任。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虚假仲裁指的是在法律程序中,有一方通过伪造证据、编造事实等手段来干扰仲裁程序,以达到自身利益的目的。
虽然仲裁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但虚假仲裁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其公正、公平性,也给争议双方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对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显得尤为重要。
要严格规范仲裁程序。
在仲裁过程中,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仲裁程序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以保证仲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针对虚假仲裁,监督机构应当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对虚假仲裁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制裁,确保仲裁的公正性和效力。
加强对仲裁员的管理和监督。
仲裁员作为仲裁程序中的关键角色,其公正性和法律能力对仲裁结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针对虚假仲裁,应当建立健全的仲裁员管理机制,对仲裁员进行严格的甄选和培训,以及定期的考核和监督。
对于有虚假仲裁行为的仲裁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合适的处罚。
建立专门的虚假仲裁甄别机构。
该机构可以由法院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设立,其主要职责是对涉嫌虚假仲裁的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和甄别,确定是否存在虚假仲裁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虚假仲裁的发生,也可以为有虚假仲裁行为受害的一方提供更多的法律救济。
对于被判定为虚假仲裁的当事人,应当给予受害方充分的赔偿。
这种赔偿既可以是经济赔偿,也可以是对虚假仲裁行为当事人的道歉和赔礼道歉等形式。
只有通过给予受害方充分的赔偿,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合法权益,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遏制虚假仲裁的发生。
建立健全的司法救济机制。
对于虚假仲裁的行为,受害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进行申诉和维权。
法院应当给予这些案件高度重视,确保受害方能够得到公正的司法裁决和赔偿。
对于在仲裁程序中发现虚假仲裁的案件,法院也应当积极介入,对涉事当事人和仲裁机构进行适当的处罚和调查。
针对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应当是一个多方面和综合化的过程。
只有通过严格的规制和有效的救济,才能够更好地保护仲裁程序的公正和权威,也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裁决认定证据错误是否可以撤销裁决

If everyone understands you, then you have to be ordinary.(页眉可删)仲裁裁决认定证据错误是否可以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认定证据错误是不可以撤销裁决的,因为既定的裁决是一次裁定的,一次的结果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理论上是不存在此类状况的,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积极的进行申诉,只要自己的条件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自己就可以进行操作。
一,仲裁裁决认定证据错误是否可以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当事人才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仲裁的机构的裁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理论上就很难撤销,即使可以撤销,自己同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自己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只要自己的问题处理在合理的方式下,自己的权益维护是肯定没有问题的,但是事情的处理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多加注意实际的要求,减少失误。
劳动仲裁伪造证据的处罚是什么

劳动仲裁伪造证据的处罚是什么
劳动者与⽤⼈单位发⽣了纠纷的时候,现在很多劳动者也懂得通过劳动仲裁来进⾏维权。
在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有证据⽀撑⾃⼰,这样才可能在诉讼中争取⽐较多的权利,但是有些⼈会伪造证据。
店铺⼩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看。
劳动仲裁伪造证据的处罚是什么
如果伪造证据,⾸先民事结果是该证据肯定不能被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认可。
在刑事⽅⾯,如果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百⼀⼗⼀条规定:诉讼参与⼈或者其他⼈有下列⾏为之⼀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威胁、贿买⽅法阻⽌证⼈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作⼈员、诉讼参加⼈、证⼈、翻译⼈员、鉴定⼈、勘验⼈、协助执⾏的⼈,进⾏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威胁或者其他⽅法阻碍司法⼯作⼈员执⾏职务的;(六)拒不履⾏⼈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的。
⼈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为之⼀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或者直接责任⼈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仲裁的当事⼈有伪造证据的话,肯定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的处罚结果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步的区分。
对于劳动仲裁伪造证据的处罚或是⾯对劳动仲裁当事⼈要进⾏处罚时,要解决并给⾃⼰带来好处可以找店铺律师帮忙。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虚假仲裁是指当事人恶意或虚假陈述事实,通过伪造证据、掩盖真相等手段骗取仲裁机构做出有利于自己的仲裁裁决的行为。
虚假仲裁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仲裁公正、独立的原则,对仲裁制度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因此必须得到严格的法律规制和有效的救济。
一、法律规制1. 刑事法律规制依法仲裁是仲裁制度的基础,并且涉及仲裁的各种行为中,虚假仲裁是违法的,违法程度严重的情况应予以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胁迫方法,非法收取其他人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假仲裁行为,属于欺骗行为,依照这条规定可以被定为“诈骗罪”的行为,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民事领域中,虚假仲裁会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而应当受到民事法律规制。
例如,若当事人对虚假的事实作出陈述,导致仲裁机构作出了不利于他人的仲裁裁决,被损害人可以通过起诉维权,获得赔偿补偿的权利。
同时,相关部门、机构也应加强对虚假仲裁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公正、独立、公平的仲裁环境。
行政部门在仲裁活动中扮演了监管角色,对虚假仲裁行为也有执法的职责。
如果当事人恶意编造证据或者语言,让仲裁机构做出偏袒自己的裁决,那么行政监管机构应该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并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对于严重的虚假仲裁行为,行政监管机构也应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二、救济方式虚假仲裁行为在仲裁过程中的危害是极大的,除了依据法律规制以外,实际上还有多种救济方式可以采用。
1. 申诉和再审当当事人发现仲裁裁决具有虚假性并因此给自己造成了不利影响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要求对裁决进行复审。
相关部门在受理申诉后,将启动复审程序,以审查裁决是否真实、合法、公正、公平为中心,确保裁判程序、事实认定、裁判结果等各方面都符合法律要求。
2. 民事诉讼倘若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受到了违法虚假仲裁的影响,使得受到了损失,那么他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从而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1. 引言1.1 什么是虚假仲裁虚假仲裁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出现的违规操作或欺骗行为,造成对一方当事人不公正的裁决结果。
虚假仲裁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证据、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操纵证据等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仲裁裁决不真实、不公正,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仲裁制度的公信力。
虚假仲裁不仅仅是一种行为,更是对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的践踏。
虚假仲裁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虚假仲裁使得当事人无法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虚假仲裁破坏了仲裁制度的公信力,影响了社会对仲裁程序的信任度。
虚假仲裁还可能导致恶性循环,使得更多的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仲裁裁决,加剧了社会的不公正现象。
正是因为虚假仲裁的危害如此严重,我们需要法律规制和救济来加以约束和处理。
只有通过制定严格的法规和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虚假仲裁的现象,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维护仲裁制度的公正和公信力。
1.2 虚假仲裁的危害1. 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虚假仲裁一旦发生,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犯,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付出了时间、金钱和精力,而最终无法得到公正裁决,会对其产生极大的打击和伤害。
2. 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虚假仲裁会导致不公正的裁决出现,打破了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如果仲裁结果被操控或扭曲,就无法保障社会上的公平竞争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3. 破坏法律信仰和制度建设。
虚假仲裁的存在会严重破坏人们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和信仰,削弱人们对仲裁机构和法律系统的合法性认同。
如果虚假仲裁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制止,就会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产生消极影响,甚至进一步加剧法律失信问题的存在。
虚假仲裁的危害不容忽视,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法律规制和救济机制,从根本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正义。
1.3 为什么需要法律规制和救济虚假仲裁的危害不容忽视,它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法律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

虚假仲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虚假仲裁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取欺诈手段等行为,以谋取不公平的仲裁结果的行为。
虚假仲裁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为了维护仲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我国法律对虚假仲裁行为进行了规制,并为受到虚假仲裁行为侵害的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救济措施。
一、法律规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我国对仲裁活动进行规制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仲裁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对虚假仲裁行为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律,仲裁裁决不得以虚构事实为依据,仲裁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按照事实进行调查、核实,不得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2.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
在虚假仲裁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虚假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提交虚假证据的行为,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并可以依法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二、救济措施1.司法复核一旦当事人发现仲裁裁决是基于虚假事实或虚假证据作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人民法院将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仲裁裁决确实存在虚假事实或虚假证据,可以撤销该裁决或者指令仲裁庭重新审理。
3.追究刑事责任虚假仲裁行为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起刑事诉讼。
公安机关将进行侦查,如果证实被告人存在虚假仲裁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仲裁机构处置对于涉及虚假仲裁的仲裁员或仲裁机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相关部门将对举报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确有问题的仲裁员或仲裁机构,可以给予纪律处分或吊销仲裁员资格。
仲裁机构也可以依据自身规章制度,将虚假仲裁行为作为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枉法仲裁罪立案标准

枉法仲裁罪立案标准枉法仲裁罪是指在仲裁活动中,仲裁员或者仲裁机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公正、公平的仲裁结果无法实现,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规定,“仲裁员、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仲裁结果必须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
这是枉法仲裁罪立案的首要条件。
仲裁结果应当是在违法、违规情况下产生的,且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如果仲裁结果并未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即使仲裁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也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
其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
枉法仲裁罪是一种故意犯罪,仲裁员或者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有意为之,而非出于疏忽或者错误导致的。
因此,在立案时需要充分证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是有意为之的,而非无心之失。
再次,立案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对于枉法仲裁罪的立案,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仲裁员或者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证据可以包括书面证据、口头证言、物证等多种形式,但必须具有充分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最后,立案时需要考虑公益性和法律适用性。
枉法仲裁罪的立案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仲裁活动的公正、公平和规范进行。
因此,在立案时需要考虑到案件的公益性,确保立案符合法律规定,不会因为立案而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总之,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需要严格遵循,确保立案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仲裁活动的公正、公平和规范进行。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枉法仲裁罪的立案标准的研究和制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枉法仲裁罪的立案工作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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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证据作假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提供虚假证据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裁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的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
《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
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因此本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
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情况,则没有维系劳动关系这样的顾虑,因此本条第四款作出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提供虚假证据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裁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