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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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_共5篇
1。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和宗旨。为了让大家更加认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及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秘书处职责: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根据社团联合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与部长及干事适时进行沟通交流。
二、监察部职责:
1、负责各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考评;负责对各社团行使财务监督权。
三、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对外以及对内联谊,合作交流;提供活动赞助。
四、部长职责:
1、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事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
五、干事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
3、要严于律己,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分别处以减1分、减2分、减3分,较严重者直接辞退。
4、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追究负责人责任,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
六、会议制度: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及协会会长准时参加例会,在每次会议中记录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
3、干事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提出。
七、量化分奖罚政策:
1、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工作奖励适当加2分、1分。
2、秘书处、监察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联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协会会长及副会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贡献者适当给予奖励1~2分不得出现乱加分现象。
3、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减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监察不力、执勤行为不当、工作不负责者迟到者每人每次减3分,请假者需在监察部留假条底。
4、各部长(会长)给予干事(会员)加分时必须经过各班导员签名、秘书处及系部盖章下发,不得私自下发加分单。
本制度只对社团联合会成员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社联社团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社联全体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社联社团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学社联”)是在我院院团委领导全力支持下以及学生社团发展的需求下成立的社团联合组织,学社联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管理社团、服务社团”为宗旨,对各级各类社团及活动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学社联由主席团、组织部、监督组、外联部、文艺部、宣传部、秘书部、学工部记者团八个部门组成,现有社团31个。
第二条社团的指导部门为院团委学生处,具体管理部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社联会接受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组组成人员学社联主席团
第二条考核执行人员风纪部
第三条考核对象社联社团全体干部成员
第四条考核方式主席团分别对分管部长考核并最后集体商定,各部部长对各部委员考核,监督部汇总并将结果提交考核组审核。经考核组审核后,将考核结果下发给各社联全体成员和各协会。
第五条考核原则:考核力求以系统全面、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负责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委员的考核工作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及监督部负责,由监督部做统计工作。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完成,主席团的考核工作由各部长和监督组完成。
第七条全体成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好。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踏实,具有开拓精神。
5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
第八条考核内容
1.纪律性考核
2.工作表现与工作态度
3.活动记录
(一)会议制度
1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考查存档,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满四次者劝退。
2请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各部长批准后,将假条交予监督部,二次请假当一次缺席。
3每次例会必须戴工作牌,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自觉接受监督。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照值班表准时到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如又是需在值班前向部长申请调班。
2值班人员迟到或中途脱岗者,查实给予批评;无故缺席者,查实给予严重批评;中途脱岗或无故缺席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满三次者予以劝退处理。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卫生,对于值班时出现办公室不整洁、有垃圾等现象,一经发现,直接追究个人责任。
(三)国法校纪校规的考核
不能出现违反国家法律,学校校纪校规的情况,如有上述情况出现,将开除处理或停职察看。
工作表现与态度
1干部及部员接到活动通知,应积极主动参加。未按时到岗者,因请假说明原因。
2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考查原因;无故不参加者,给予严重批评,有两次以上者劝退。
3违反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者,考查原因并给予相对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