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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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操作规程以及注意事项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操作规程以及注意事项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操作规程一、本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非矿井作业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包括可燃气体报警仪,以下简称“仪器”)的首次检定、使用中检定和后续检定。

二、检定环境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85%;通风良好,无干扰气体。

三、检定步骤1. 目测外观,通电看运行是否良好。

2. 将绝缘电阻表一端接到电源的相、中线上,另端接地,施加500V直流电压5s,测量绝缘电阻。

3.待仪器稳定后分别通入零点气体和60%LEL标气校准仪器,再分别通入10%LEL%,40%LEL, %60LEL标气,每点做三次,根据平均值算最大示值误差。

通入零点气体校零后,再通入40%LEL标气读取稳定示值,重复6次,计算重复性限。

4.通入大于1.1倍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记录仪器报警值,重复三次,计算报警误差。

5. 校零后,通入40%LEL标气读取稳定示值,停止通气,让仪器回到零点。

再通入40%LEL标气,同时启动秒表记录仪器示值达到稳定示值的90%时所需要的时间,即为响应时间。

6. 将仪器调零点后,再通入60%标气,读取稳定示值,然后再通入零点气体,记录数值。

对于固定式连续运行6小时,每隔1小时记录零点示值及标气稳定数值,对于便携式则连续运行1小时,每隔10分钟记录零点示值及标气稳定数值,并计算零点漂移及量程漂移。

四、检定周期仪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五、检定时注意事项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定中,根据环境的特殊性,不得吸烟,不得穿化纤服装,严禁穿带铁的服饰进入液化气站、石油库和生产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

最好随身携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提前进入空气浓度监测。

标准气体的钢瓶外面最好有保护层,以免磕碰引起火星。

一般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在现场,监控器在值班室,所以需要两个以上人员配合,现场人员不能随便使用非防爆通信工具,一定要使用防爆对讲机。

在现场检定响应时间时,现场检定人员和监控室检定人员要配合默契,现场检定人员要准时报告通气起始时间,以免误报产生响应时间误差。

可燃气体报警器如何标定?检定该注意什么?

可燃气体报警器如何标定?检定该注意什么?

可燃⽓体报警器如何标定?检定该注意什么?可燃⽓体报警器如何标定?检定该注意什么?可燃⽓体报警器该如何标定?1、零点标定当给仪器主机通电后,仪表液晶显⽰屏会显⽰当前探头周围空⽓中存在的可燃⽓体含量,如果探头的安装现场周围空⽓中不存在可燃⽓体含量,探头的显⽰值应为0%LEL,同时输出信号应为4mA,如不符,则进⾏调整,使探头的显⽰值为0%LEL。

(1)探测器安装完毕后须由专业技术⼈员现场进⾏监督开通。

(2)探测器经⼀次安装、调试后,不应再随意调整或改变接线,应按规定处置。

(3)国标《GB15322.2-2003》相关⽂件规定,⽓体探测器是每半年⼀次标校检定(建议),但如果探头没坏,没有出现质量异常现象的话,可以⼀年校准⼀次。

2、标准⽓体标定应⽤配件中的标校器罩套在传感器上,向探头通⼊标有⼀定浓度的可燃性⽓体(异丁烷或甲烷),探头的显⽰值应逐渐增⼤,当值稳定后,使探头的显⽰值为通⼊的标准可燃⽓体的浓度,调整好后,待显⽰稳定,则标定完成。

(1)探测器发⽣故障时,应由专业技术⼈员进⾏维修,并重新开通。

(2)经常观察各路浓度显⽰情况,若发现某路浓度显⽰恒为负值或已证实现场本⽆⽓体⽽浓度显⽰恒为某值,说明零点不正确,应由有关技术⼈员进⾏调整、标定。

可燃⽓体报警器标定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检定环境要求通风良好。

对于开放式可燃⽓体扩散逸出,如果缺乏良好的通风条件,很容易使某部位空⽓中的可燃⽓体含量接近或达到爆炸下限浓度,造成检定结果的不准确。

⽆⼲扰被测成分。

2、检定流量控制在检定过程中,由于可燃⽓体报警器多是催化燃烧性的传感器,流量的⼤⼩直接影响检定结果的准确度。

报警器在⼀定的流量范围内才能保持较⾼的灵敏度,过⾼或过低都会对灵敏度产⽣⽐较⼤的影响。

当流量⼩于测量要求时会使传感器原件表⾯达不到真实的浓度,可燃⽓体燃烧后得不到新⽓体及时补充,燃烧不能继续进⾏,因此灵敏度很低。

⽓体流量增⼤后,热效应相应增加,灵敏度逐渐上升,当⽓体流量继续加⼤后,过⼤的⽓流⼜会使元件散热增⼤,反⽽降低了灵敏度,当流量⼤于测量要求时,准确度下降,⼀般仪器在设计时,⼚家已经通过反复试验选择了最佳⽓体流量。

jjg_693-2004_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_检定规程

jjg_693-2004_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_检定规程

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介绍和解释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监测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的设备,其主要功能是及时发出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 文章结构本文除了引言部分外,还包括以下几个部分: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的简介、检定对象和范围、检定方法和步骤;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准要求,包括安全性能要求、报警灵敏度要求和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过程与结果评定标准,其中包括对检定过程的描述以及结果评定标准;最后是结论部分,总结本文所述内容,并给出展望和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的详细介绍和解释,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流程、标准要求以及评定结果的标准。

同时,通过对展望和建议部分的讨论,为相关领域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改进的方向,以进一步提高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和可靠性。

2. 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2.1 简介: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工作。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监测环境中是否存在可燃性气体并发出警报的设备,在各类工业、商业和居住场所广泛使用。

2.2 检定对象和范围: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适用于所有型号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其中包括便携式、固定式和网络传输式等不同形式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2.3 检定方法和步骤:针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各项性能指标,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提供了详细的检定方法和步骤。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3.1 检定前准备:在进行检定之前,需要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可燃气体报警器校准方法

可燃气体报警器校准方法

可燃气体报警器校准方法首先,为了确保安全,校准前必须确认所处环境中没有可燃物质存在,例如关闭燃气炉具、停止使用火源等。

其次,选择合适的校准气体。

校准气体应与待校准的可燃气体类型一致,一般可选择标准氧气或标准可燃气体(如甲烷)来进行校准。

然后,确定校准点。

校准点通常由厂家提供,可以是低浓度点、高浓度点或全量程点。

低浓度点一般为20%LEL(下限爆炸浓度)、高浓度点为60%LEL(上限爆炸浓度)。

接下来,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校准气体源、校准导管、调零螺丝、校准螺丝、刻度盘或显示屏等。

确保这些设备在校准前都是干净且工作正常的。

然后,进行校准准备工作。

打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外部盖板,将显示屏亮度调到适宜的程度,并备份和保存原始校准参数,以便在校准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可以进行恢复。

接着,进行校准操作。

校准一般分为零点校准和跨度校准两个步骤。

1.零点校准:将气体浓度设置为零。

接上校准导管连接校准气体源和可燃气体报警器,打开气体源。

然后,用调零螺丝将报警器输出的零点信号调整到零。

2.跨度校准:将气体浓度设置为所选的校准点。

接上校准导管连接校准气体源和可燃气体报警器,打开气体源。

然后,用校准螺丝将报警器输出的信号调整到对应的校准点。

最后,验证校准结果。

确认校准后的报警器能够精确地检测到可燃气体的浓度变化,并触发相应的报警信号。

可以将校准气体的浓度逐渐降低或增加,观察报警器的响应情况,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需要注意的是,校准过程中要保持仪器和环境的干净,避免杂质的干扰。

此外,定期的校准和维护是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并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要求和使用情况进行相应的操作。

总结起来,可燃气体报警器校准的方法包括选择合适的校准气体、确定校准点、准备工具和设备、进行零点校准和跨度校准、验证校准结果等步骤。

通过正确的校准操作,可以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可燃气体检测仪的相关检定介绍

可燃气体检测仪的相关检定介绍

可燃气体检测仪的相关检定介绍可燃气体检测仪是一种能够检测并测量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的装置。

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可燃气体检测仪广泛应用于石化、化工、冶金、矿山、煤炭、航空航天、仓储、电力、企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

为了确保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准确性和稳定性,需要进行定期的检定和校准。

检定是指通过特定的实验和检测手段,验证和确认可燃气体检测仪测量结果的信度,并且校准或调整检测仪的读数,使其符合要求。

检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工作状态是正常的,测量结果是准确和可信的。

在进行可燃气体检测仪的检定前,需要准备相应的检定仪器和设备,如标准气体、检定仪器、温度计、压力表、流量计等。

检定仪器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

检定的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检查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外观,确认仪器是否完好无损。

2.检查电池电量是否充足,确保检测仪正常工作。

3.进行初步的检测仪校准,包括零点调整和量程调整。

调整方法应严格按照检定仪器的说明书进行。

4.使用标准气体进行校准,校准时应保持标准气体的浓度稳定,并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进行多次重复校准。

5.在校准完毕后,使用零气检查检测仪的零点漂移。

如果发现零点漂移,需要重新调整零点。

6.进行灵敏度检测。

使用标准气体进行灵敏度检测,检测仪的测量结果应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

7.根据检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计算和数据分析。

如果检定结果超出了误差范围,需要进行修理和调整,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检定的频率一般为一年一次,但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更频繁的检定:1.可燃气体检测仪发生重大事故或意外损坏后。

2.可燃气体检测仪长期没有使用时。

3.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了重大维修或升级后。

总之,可燃气体检测仪的检定是确保仪器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定期检定和校准,可以保证可燃气体检测仪的工作状态稳定,并且测量结果可靠。

这对于维护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可燃气体报警器是防止爆炸危险的重要工具,因此检定内容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是必需的,检定规程和标准可以帮助更好地检查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保证危险的可燃气体排放处置的严格规范性。

一、报警器的种类
可燃气体报警器分为三种:比率报警器、开放式报警器和微量燃气报警器。

比率报警器适用于检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高达2000ppm,开放式报警器可以用于检测范围从1ppm到1000ppm不等的有害气体,而微量燃气报警器则可以用于检测范围从0.2ppm到10ppm不等的有害气体。

二、报警器检定项目
1.外观检查:检查报警器的外观,确认外观无腐蚀、破损或刮伤等现象。

2.保护装置检查:检查报警器的保护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工作。

3.功能性检查:检查报警器功能,确认是否正常,是否完整并能
正常工作;进行报警器的低压检查,确认报警器能够准确检测出低浓
度的可燃气体;检查报警器使用的测量传感器,确认能够反映真实气
体浓度变化;在有足够的气体浓度时,检查报警器的灯光是否熄灭;
检查报警器的调节功能,确认可以根据不同环境做出正确调节;检查
报警器的数字显示功能,确认可以准确显示气体浓度。

三、检定结果评估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结果评估,根据检查项目确认检查结果为
“合格”或“不合格”,报警器检定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地与气体
报警器生产厂家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更换报警器。

四、管理规定
1、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工作应由型号上试到面的专业人员进行。

2、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须遵循《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规范》的要求,安装完毕后需做出正确的检定记录。

3、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用效果。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操作程序(精编文档).doc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操作程序(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操作程序一、零点校准1、仪器充电至饱和状态;2、打开仪器电源开关预热,使仪器进入稳定工作状态;3、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调零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5分钟。

二、仪器校准1、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的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2、保持气体流量稳定,当通气时间达到1分钟,仪器显示屏上的稳定示值应为60,如不为60,调节电位器“S”,使仪器显示值为60。

3、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4、关闭气瓶总阀。

三、示值误差检定(一)用浓度为1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调零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5分钟。

2、打开浓度为10%LEL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10%LEL的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定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二)用浓度为4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通入标准气体的浓度为40%,操作步骤与方法同(一)中相同,分别记录三次检定结果。

(三)用浓度为6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通入标准气体的浓度为60%,操作步骤与方法同(一)中相同,分别记录三次检定结果。

四、重复性检定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调零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5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的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六次,分别记录检定结果。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 范围 (1)2 概述 (1)3 计量性能要求 (1)4通用技术要求 (1)4.1 外观及结构 (1)4.2 标志和标识 (1)4.3 通电检查 (1)4.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4.5 绝缘电阻 (2)5 计量器具控制 (2)5.1 检定条件 (2)5.2 检定项目 (3)5.3 检定方法 (3)5.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5.5 检定周期 (5)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6)附录 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附录 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10)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仪校验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仪校验规程

xxxxxx厂自编校验方法可燃气体报警仪校验规程Q/NH02-03-YB-15本方法适用于MSA500系列可燃气体变送器的校验。

一、校验设备和要求:1.二级标准丙烷气体,一般为30.8%。

2.数字显示表,精度为0.5级。

二、校验步骤:1.认真检查数字表与变送器的接线。

2.检查变送器的状态是否正常。

3.零点校验(状态正常情况下)(1)取下传感器检测头的防水防风罩。

(2)将零位帽旋上检测头,待1~2分钟,等探头内可能有的可燃气体燃尽。

(3)调节“零位”电位器,使数字表显示是零。

(4)取下零位帽并旋上防水防风罩。

4.量程校验:(1)关闭恒流阀,将恒流阀牢固地旋在标准气体钢瓶上,观察恒流阀上的压力表,确认钢瓶内气体压力足够。

(2)旋下传感器检测头上的防水防风罩,将标定接头旋上。

(3)用连接软管将恒流阀出口端与标定接头入口端连接起来。

(4)打开恒流阀,大约1分钟左右,待指示稳定后,调节“增益”电位器,使指示值稳定地指示在相应的数值上。

(5)关闭恒流阀旋钮,取下连接软管,从传感器上旋下标定接头,并旋上防水防风罩,同时,从标准气体钢瓶上旋下恒流阀。

5.反复调整零点、量程,直至准确。

三、标定周期: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四、备注:1.500系列检测系统应按照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安装操作。

2.500系列检测系统只能检测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及蒸汽的浓度,不能检测可燃性油雾,及可燃固体粉尘的浓度。

3.500系列检测系统不宜检测浓度超过最低爆炸极限(100%LEL)以上的可燃性气体。

可燃气体报警仪校验记录Q/NH02-04-YB-44结论:检定员:检定日期:年月日。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 范围 (1)2 概述 (1)3通用技术要求 (1)3.1 外观及结构 (1)3.2 标志和标识 (1)3.3 通电检查 (1)3.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3.5 绝缘电阻 (2)4 计量器具控制 (2)4.1 检定条件 (2)4.2 检定项目 (3)4.3 检定方法 (3)4.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4.5 检定周期 (5)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 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 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与JJG693-2004和JJG 94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扩大了被检的量程范围。

包括的量程范围有:100%LEL(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低浓度(/(μmol/mol)和高浓度(100%体积分数);——删除了原规程中“其他结构或用途的仪器可参照本规程进行校准”的内容;——修订了量程漂移指标,从原量程的±5%FS,调整为±3%FS(见表1);——将原规程中外观及通电检查一项,修改为外观及结构、标志和标识、通电检查等三项(见4.1,4.2,4.3);——增加了报警动作值检查项目,删除了原规程报警误差检定项目(见4.4);——具体明确了气体标准物质的种类。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步骤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步骤

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检定步骤一、零点校准1、仪器充电至饱和状态。

2、打开仪器电源开关预热,使仪器进入稳定工作状态。

3、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调零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二、仪器校准1、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2、保持气体流量稳定,当通气时间达到1分钟,仪器显示屏上的稳定示值应为60,如不为60,调节电位器“s”,使仪器显示值为60。

3、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4、关闭气瓶总阀。

三、示值误差检定(一)、用浓度为1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1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 (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1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二)、用浓度为40%LEL 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三)、用浓度为6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60%LEL 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为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文库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文库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文库MV-RR-GNG-0166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说明编号:JJG693-1990名称:(中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英文)Verifiction Regulation for The Detector of Combustible Gases 归口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起草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批准日期:1990年6月28日实施时间:1990年11月1日替代规程号: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固定式、可移动式、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的检定。

主要技术要求:1、外观及通电检查2、基本误差3、响应时间4.、精密度5、报警误差6、零点漂移7、跨度漂移8、电源电压影响是否分级: 否检定周期(年):1附录数目:5出版单位:中国计量出版社检定和标准物质:相关技术文件:备注: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摘要一概述该仪器用于非矿井罪业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下线(以下简称LEL)以内浓度的测定和报警。

二技术要求 1 外观及通电检查1.1 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等应齐全、清晰。

1.2附件齐全,并附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

1.3仪器联接可靠,各旋钮应能正常调节。

1.4仪器通电检查时,外露的可动部件应能正常动作,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

1.5对一机多路的检测报警器,必须具有识别各路工作、报警故障状态的显示功能。

1.6仪器应符合GB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及各防爆型仪器的专用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考GB3836.1~4) 精度为5,的仪器: 士5,(F?S)*精度为10,的仪器: 士10,(F?S)F?S :仪器的满刻度,以下同2 基本误差按第14条检定时,仪器的基本误差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

3 响应时间按第15条检定时,吸入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30s,扩散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60s。

可燃气体报警仪校准步骤

可燃气体报警仪校准步骤

可燃气体报警仪校准步骤1. 准备工作- 确保校准器、报警仪和气体源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检查校准器和报警仪的接口是否匹配,确保连接稳固。

- 确保工作环境通风良好,以防止气体泄漏造成安全问题。

2. 设置校准器- 将校准器连接到报警仪,并按照校准器的说明书进行正确设置。

- 设置所需的校准气体类型和浓度,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数值。

3. 开始校准- 打开校准器和报警仪的电源,确保电源正常供应。

- 等待一段时间,使仪器稳定并达到工作温度。

- 在校准气体的条件下,按下校准器的开始按钮,校准器将释放校准气体。

4. 校准报警仪- 校准器释放校准气体后,报警仪应能够检测到气体并发出正确的报警信号。

- 观察报警仪的显示屏或指示灯,确认报警仪的响应是否符合预期。

5. 调整校准- 如果报警仪未能正确响应或显示不准确,需要进行校准调整。

- 根据报警仪的说明书,使用调整工具进行校准参数的调整,直到获得准确的测量结果。

6. 完成校准- 当报警仪正确响应并显示准确时,校准完成。

- 断开校准器和报警仪之间的连接。

- 关闭校准器和报警仪的电源,并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文件保存。

7. 定期校准- 可燃气体报警仪需要定期校准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 根据报警仪的说明书和相关法规要求,制定适当的定期校准计划和频率。

以上是可燃气体报警仪校准的基本步骤,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设备的要求,还可能有一些额外的步骤或注意事项。

在进行校准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校准器和报警仪的说明书,并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步骤。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依据JJG693-2011《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选用报警器对应的气体标准物质进行检定。

下面对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后续检定项目作一简单介绍,方法是:1、外观及结构用目察、手感法,仪器不应有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外观损伤,连接可靠,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

2、标志和标识用目察法,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及编号和国产仪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等应齐全、清楚。

3、通电检查仪器通电后,仪器应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应清晰、完整。

4、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的检查通入大于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使仪器出现报警动作,观察仪器声光报警是否正常,并记录仪器报警时的示值。

重复测量三次,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报警动作值。

5、示值误差的检定仪器通电预热稳定并经零点和示值的校准后,按图连接气路,调节流量,如果仪器说明书没有特别规定,一般调为500mL/min。

分别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的10%、40%、60%的气体标准物质,记录仪器稳定示值。

每个浓度点重复测量三次。

按公式计算各浓度点的示值误差,取其绝对值最大的为示值误差测量结果。

其值应不超过±5%FS。

6、重复性的检定仪器预热稳定后,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的40%的气体标准物质,记录仪器稳定示值Ci,撤去气体标准物质,在相同条件下重复上述操作6次(可以利用上述示值误差检定中的3次数据,再测三次即可),按公式计算的相对标准差为仪器的重复性Sr,其值应不超过2%。

7、响应时间的检定通入零点气体调整仪器零点后,再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的40%的气体标准物质,读取稳定示值,停止通气,让仪器回到零点。

再通入上述气体标准物质,同时启动秒表,待示值升至上述稳定值的90%时,停止秒表,记录秒表显示的时间。

按上述操作方法重复测量三次,三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响应时间。

对于扩散式仪器,响应时间应不超过60s;对于吸入式仪器,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0s。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测流程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测流程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测流程本文档旨在介绍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检测流程,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 准备工作在进行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检测前,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确保所需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如检测仪器、气体源、校准装置等。

- 检查报警仪的电源是否正常,并确保报警仪处于关闭状态。

- 了解和熟悉报警仪的操作手册,以便正确操作设备。

- 确保工作区域的通风良好,以排除可能的气体污染。

2. 检测步骤进行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检测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安装所需传感器:根据报警仪的类型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可燃气体传感器,并按照操作手册的指示进行安装。

2. 连接检测仪器:将检测仪器与报警仪连接,并确保连接牢固可靠。

3. 校准检测仪器:根据厂家提供的校准流程,使用校准装置对检测仪器进行校准。

确保校准装置和气源的准确性,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校准。

4. 开启报警仪:按照操作手册中的说明,开启报警仪,并设置相应的报警阈值。

5. 释放气体:根据需要,释放合适浓度的可燃气体至工作区域,并确保气体均匀分布。

6. 检测结果记录:观察报警仪的反应,并记录相关数据,如报警时间、报警浓度等。

7. 分析和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报警仪的性能和准确性。

如有需要,可以对报警仪进行调整、维修或更换。

8. 清理和维护:完成检测后,关闭报警仪,并进行相应的设备清理和维护工作,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3. 注意事项在进行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检测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遵循操作手册中的操作步骤,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 防止操作过程中的气体泄漏,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 定期对报警仪进行维护和校准,保证其性能稳定和准确性。

-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报警阈值,以提高报警仪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 如遇异常情况或报警仪出现故障,请及时停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维修。

通过正确的可燃气体报警仪检测流程,可以提高设备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降低潜在危险和安全风险的发生。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 范围 (1)2 概述 (1)3 计量性能要求 (1)4通用技术要求 (1)4.1 外观及结构 (1)4.2 标志和标识 (1)4.3 通电检查 (1)4.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4.5 绝缘电阻 (2)5 计量器具控制 (2)5.1 检定条件 (2)5.2 检定项目 (3)5.3 检定方法 (3)5.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5.5 检定周期 (5)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6)附录 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附录 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10)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校验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校验规程
仪器不连接供电电源,但接通仪器电源开关。将绝缘电阻表的一个接线端接到电源插头的相、中联线上,另一接线端接到仪器的接地端上,施加500V直流电压持续5s,用绝缘电阻表测量仪器的绝缘电阻值。
5.3.6?示值误差?
仪器通电预热稳定后,按照图1所示连接气路。根据被检仪器的采样方式使用流量控制器,控制被检仪器所需要的流量。检定扩散式仪器时,流量的大小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流量。检定吸入式仪器时,一定要保证流量控制器的旁通流量计有气体放出。按照上述通气方法,分别通入零点气体和浓度约为满量程60%的气体标准物质,调整仪器的零点和示值。然后分别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10%,40%,60%的气体标准物质,记录仪器稳定示值。每点重复测量3次。按式(1)计算每点ΔC,取绝对值最大的ΔC为值误差。对多量程的仪器,根据仪器量程选用相应的气体标准物质。
使用与气体标准物质钢瓶配套的减压阀和不影响气体浓度的管路材料,例如聚四氟乙烯等。
5.1.2.6?标定罩?
扩散式仪器应有专用标定罩。
?5.1.2.7??绝缘电阻表?
输出电压500?V,准确度级别10级。
5.2检定项目
检定项目见表2。?
表2检定项目一览表
检定项目
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定
外观及结构
+
+
+
3计量性能要求
计量性能要求见表1。
表1 计量性能要求
项 目
要 求
示 值 误 差
± 5 % FS
重 复 性
≤2 %
响应时间
扩散式
≤60 S
吸入式
≤30 S
漂移
零点漂移
± 3 % FS
量程漂移
± 2 % FS
注:“FS”表示仪器的满量程,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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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检定步骤一、零点校准1、仪器充电至饱和状态。

2、打开仪器电源开关预热,使仪器进入稳定工作状态。

3、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调零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二、仪器校准1、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2、保持气体流量稳定,当通气时间达到1分钟,仪器显示屏上的稳定示值应为60,如不为60,调节电位器“s”,使仪器显示值为60。

3、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4、关闭气瓶总阀。

三、示值误差检定(一)、用浓度为1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1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 (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1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二)、用浓度为40%LEL 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三)、用浓度为6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60%LEL 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为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后稳定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四、重复性检定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后稳定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6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四、报警误差检定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大于报警浓度1.1倍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记录仪器报警时显示屏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3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五、响应时间检定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0.2~0.5L/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当仪器显示屏上的数字开始变动时,启动计时器。

4、当仪器显示屏上的数字为36时,记录响应时间。

4、断开仪器与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3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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