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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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设计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设计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一.防雷与接地(一).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采用TN 交流配电系统时,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 系统的接地方式。

3 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表5.4.1-1 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配电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及电子信息系统电源设备分类示意图如图5.4.1-1 和图5.4.1-2 所示。

4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 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Ⅰ级分类试验的开关型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

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

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

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

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6 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7 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表5.4.1-2 的规定。

(二).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 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信号线缆内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内芯的空线对应接地。

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型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Ⅰ类试验的SPD条增加至37条,新增部分主要是SPD的性能指标 和试验参数
2.0.33 插入损耗 传输系统中插入一个浪涌保护器所引起的损耗,其值等于浪 涌保护器插入前后的功率比。插入损耗常用分贝(dB)来表示。 2.0.34 劣化 由于浪涌、使用或不利环境的影响造成浪涌保护器原始性能 参数的变化。 2. 0. 35 热熔焊 利用放热化学反应时快速产生超高热量,使两导体熔化成一 体的连接方法。 2.0.36 雷击损害风险 (R) 雷击导致的年平均可能损失(人和物)与受保护对象的总价值(人 和物)之比。
3.2.3 保护对象应置于电磁特性与该对象耐受能力相兼容 的雷电防护区内。(电磁兼容)
•3 雷电防护分区
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区划分
4 雷电防护等级划分 和雷击风险评估
• 4.1 一般规定
• 4.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按本规范第4.2 节、第4.3 节或第4.4 节规定的方法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3 雷电防护分区
• 附录F 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 表”,是根据可获得的最新资料进行整理 归纳的,仅列出直辖市、省会城市及部 分城市的年平均雷暴日,供参考使用。 实际工程中还应收集、了解、考虑当地 气象统计资料。
3 雷电防护分区
• 广西区内城市的年平均雷暴日数: • 南 宁:78.1 d/a 柳 州:61.5 d/a • 河 池:58.3 d/a 来 宾:73.3 d/a • 贵 港:79.8 d/a 钦 州:94.3 d/a • 防城港:84.7 d/a 玉 林:90.6 d/a • 桂 林:63.9 d/a 梧 州:89.4 d/a • 贺 州:82.4 d/a 百 色:72.9 d/a • 崇 左:69.2 d/a 北 海:83.1 d/a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一、引言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是指为了满足建筑物内电子设备运行需要而建设的系统,包括通信系统、网络系统、安防系统等。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信息系统在建筑物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确保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本防雷技术规范,旨在规定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必要技术要求和防雷措施。

二、技术要求1. 防雷设施建设: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施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

包括建筑物外接闪电等防雷器、接地装置以及预防雷电波通过线路进入建筑物的措施。

2. 天线避雷器:对于通信系统、无线网络系统等使用天线的电子信息系统,应安装天线避雷器。

天线避雷器具备快速反应速度和高能量吸收能力,能有效保护建筑物内的电子设备。

3. 建筑物接地系统:建筑物的接地系统是防雷的基础。

接地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与建筑物的金属结构、设备设施等可导电部分连接良好,确保防雷措施的有效性。

4. 防雷保护装置:对于建筑物内重要的电子设备,应设置防雷保护装置,如防雷电源、防雷插座等。

防雷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将雷电流引入地下,保护电子设备的安全运行。

5. 建筑物导线布线:建筑物内的导线布线应合理规划,避免在高雷电活动频繁区域设置。

导线应选择符合防雷要求的特殊材料,以提高其防雷性能。

同时,导线的连接点应进行可靠的接地,保证设备与设备之间的互联能够正常运行。

三、防雷措施1. 选择合适的建筑物位置:在选址阶段,应避开雷击频繁和雷电活动强度较高的地区,选择相对安全的建筑物位置,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威胁。

2. 定期进行防雷设施维护和检查:防雷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特别是雷电接地装置,应及时清除导电部分的积灰和杂物,保持良好的接地效果。

3. 安装避雷带:对于高层建筑物,应安装避雷带。

避雷带能将雷电引入地下,避免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造成直接威胁,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
本文档旨在阐述GB《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相关要点和标准,以指导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的实施。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

其中,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是指用于监测建筑物结构、土体、设备和环境的电子设备和传感器的系统。

2. 术语和定义
本章节介绍了在本规范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以便在后续内容中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3. 技术要求
本章节详细描述了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防雷技术要求,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等。

4. 施工和验收
本章节指导了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施工过程以及验收标准。

包括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工序控制、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文档编制等。

5. 运行和维护
本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要点,包括系统运行状态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等。

6. 相关标准
本章节列举了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供用户参考和深入了解。

7. 附录
本章节包括规范中所引用的相关附录文件和示例。

以上是《GB50343-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简要内容介绍。

该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电子监测系统的防雷技术能够安全、稳定、有效地运行,促进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的保护和管理。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条文说明1 总则1.0.1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电子信息设备的应用已深入至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电子、微电子装备已在各行业大量使用。

由于这些系统和设备耐过电压能力低,雷电高电压以及雷电电磁脉冲侵入所产生的电磁效应、热效应都会对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或永久性损坏。

每年我国电子设备因雷击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惊人。

因此解决电子信息系统对雷电灾害的防护问题,雷电防护标准的制定工作,十分重要。

由于雷击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雷击强度的随机性,因此对雷击的防范,难度很大,要达到阻止和完全避免雷击的发生是不可能的。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一61024和国家标准GB 50057均明确指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后,并非万无一失的。

所以按照本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装置和采取防护措施后,可能将雷电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小被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遭受雷击损害的风险。

1.0.2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和场所的雷电防护问题,由有关行业标准解决。

1.0.4 雷电防护设计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这就是说,凡是影响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侵入通道和途径,都必须预先考虑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将雷电高电压、大电流堵截消除在电子信息设备之外,不允许雷电电磁脉冲进入设备,即使漏过来的很小一部分,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疏导人大地,这样才能达到对雷电的有效防护。

科学性是指在进行防雷工程设计时,应认真调查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在地点的地理、地质以及土壤、气象、环境、雷电活动、信息设备的重要性和雷击事故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对现场的电磁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和计算,并根据表4.3.1雷电防护级别的选择确定电子信息系统的防护级别,这样,才能以尽可能低的造价建造一个有效的雷电防护系统,达到合理、科学、经济的效果。

1.0.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遭受雷电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直接雷击,又有从电源线路、信号线路等侵入的雷电电磁脉冲,还有在建筑物附近落雷形成的电磁场感应,以及接闪器接闪后由接地装置引起的地电位反击。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是为了指导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提高建筑物的抗雷能力。

本文档总结了该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以供参考。

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的防雷技术,确保建筑物和其中的电子设备免受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侵害。

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电子安防系统设计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

3. 防雷设计原则3.1 防雷保护等级根据建筑物所处的雷电活动区域和电子设备的重要性程度,确定适当的防雷保护等级,确保系统具备足够的抗雷能力。

3.2 防雷地线系统建立合理的防雷地线系统,将建筑物及其电子设备与地面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以实现雷击的引入和排泄。

3.3 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合适的防雷接地装置,提高建筑物的防雷能力,并确保接地装置的质量和可靠性。

3.4 防雷装置的选择与安装在建筑物的关键位置安装适当的防雷装置,选择合适的防雷保护器件,并确保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4. 防雷施工要求4.1 施工材料选用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施工材料,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4.2 施工规范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雷施工,包括材料的安装、接地系统的连接、防雷装置的安装等。

4.3 检测与验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检测与验收工作,确保防雷系统的合格性和可靠性。

5. 维护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维护与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的防雷系统,确保其长期有效运行。

6. 其他要求根据具体建筑物和电子设备的特点,可以制定其他补充要求,以进一步提高防雷能力。

7. 相关标准和规范列出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供设计和施工人员参考。

以上为《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防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概述,详细内容请参考标准原文。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1. 引言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是指用于保护建筑物内电子设备和系统免受雷电影响的一系列装置和设备。

该规范旨在规范这些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以确保其功能可靠且符合安全要求。

2. 术语和定义本章节对于规范中使用的术语进行了定义,以便读者理解和使用。

3. 防雷系统基本要求本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的基本要求,包括设计、选择和安装防雷装置、接地系统的建设等。

4. 防雷器材的选型和安装该章节详细介绍了防雷器材的选型和安装要求,包括大气压电防护、雷电流防护、雷电电磁场防护等。

5. 接地系统的构筑本章节描述了接地系统的构筑和布置,包括接地装置的选择、接地电阻的要求等。

6. 电磁兼容性要求该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包括电磁兼容环境分类、电磁兼容性考虑的方法等。

7. 系统安装与调试本章节提供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安装和调试的指导原则和步骤。

8. 运行与维护该章节介绍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记录、故障排除等。

9. 其他要求本章节列出了其他与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有关的要求,包括施工标准、工程验收等。

10. 规范的应用该章节为规范的应用提供了指导,包括不同类型建筑物的适用情况、规范与其他标准的关系等。

11. 规范的引用文件本章节列举了规范中所引用的相关文件,供读者查阅和参考。

12. 核心建议该章节总结了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核心建议,以便读者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规范。

以上是对GB50343-建筑物电子安全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一个概述,详细内容请参考相关规范文件。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一、前言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防雷技术则是保障其稳定运行的关键。

本文旨在阐述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提高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是指包括通信、数据、广播、监控、安防、电视、音响、电脑、网络等各种形式的音视频、数据或信号传输系统。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故障不仅会影响生产、经济和安全,还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三、建筑物防雷基础知识雷电是一种强烈的大气静电放电现象,其电磁干扰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可能烧毁电子设备,因此需要特别加以防护。

建筑物的防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建筑物主体结构的防雷:通过设置避雷针或吸收装置等,将雷击电流引导到地下,达到防雷的效果。

2.电子设备的防雷:可采用输入滤波器、绝缘放电管、静电保护、避雷器等设备,提高设备的抗雷击性能。

3.接地的防雷:即将设备的接地接口连接到可靠接地端子上,以达到防雷的效果。

四、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1.设备选择:在选购设备时,要特别关注其抗雷击性能,选择较为可靠的厂家和组件。

2.接地系统:接地系统是防雷的基础,必须采用合适的接地装置和方式,并保持接地电阻的合理范围。

3.设备布局:设备应该远离铁质结构、高压电线和磁场强烈的设备,以减少电磁干扰和雷击风险。

4.防雷保护措施:在电子设备前应设置专用的避雷器或者终端之类的装置,以防止雷击直接掉在设备上。

5.电缆系统防雷:电缆传输系统中常常受到雷击干扰,应对电缆进行正确的绝缘和屏蔽。

6.设备散热要求:在高温环境下的设备更容易受到雷击干扰,应当加强散热,以降低设备工作温度。

7.定期检测:要定期检测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情况,及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处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结论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旨在提高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3-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第5.1.2、5.2.5、5.2.6、5.4.1(2)、5.4.10(2)、7.2.3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1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四川省防雷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中国电信集团湖南电信公司铁道部科学院通信信号研究所北京爱劳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事达艾力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岱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1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1)
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
总则
由于雷击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雷击强度的随机性,因此对雷击的防范,难度很大,要达 到阻止和完全避免雷击的发生是不可能的。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024和国家标准GB5 0057均明确指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后,并非万无一失的。所以按照本规范要求安装防雷 装置和采取防护措施后,可能将雷电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小被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 遭受雷击损害的风险。
将保护己二酸,包括等电位连接导体和工作接地的 导体(如果有的话)与接地装置连接的端子或接地 排。
• 2.0.12总等电位连接端子板main equipotential earthing te rminal board(MEB)
将多个接地端子连接在一起的金属板。
2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
术语
• 2.0.6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系统、 浪涌保护器等组成,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止雷电流在需防空间 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2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
术语
• 2.0.7共用接地系统common earthing system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 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及接 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 1.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8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
术语
• 2.0.1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有/线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差的 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等的电子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 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 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包括建筑物本身) 。

标准解读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标准解读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2.0.7 自然接地体 兼有接地功能、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 大地有良好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混凝 土终端钢筋等统称。 2.0.12 等电位连接 直接用连接导线或通过浪涌保护器将分离的金属 部件、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其他电 缆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 的措施。 2.0.16 浪涌保护器(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浪涌电流的电气,它 至少包含一个非线性元件。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1、总则
2、术语
3、雷电防护分区 4、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和雷击风险评估
5、防雷设计
6、防雷施工 7、检测与验收
8、维护与管理
强制条文
5.1.2 5.2.5
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 接地保护措施。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 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必须按接入设备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从 建筑物内总配电柜(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必须采 用TN-S系统的接地形式。
在低压配电网中,输电线路一般采用三相四线制,其中 三条线路分别代表A、B、C三相,另一条是中性线N(如 果该回路电源侧的中性点接地,则中性线也称为零线, 如果不接地,则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中性线不能称为零 线)。在进入用户的单相输电线路中,有两条线,一条 我们称为火线,另一条我们称为零线,零线正常情况下 要通过电流以构成单相线路中电流的回路。而三相系统 中,三相平衡时,中性线(零线)是无电流的,故称三 相四线制;在380V低压配电网中为了从380V线间电压中 获得220V相间电压而设N线,有的场合也可以用来进行 零序电流检测,以便进行三相供电平衡的监控。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共95页文档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共95页文档

1. O. 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措施进 行综合防护。 1. O. 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 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击事 故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 O. 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从21条增加至37条,新增部分主要是SPD的性能指标 和试验参数
2.0.33 插入损耗 传输系统中插入一个浪涌保护器所引起的损耗,其值等于浪 涌保护器插入前后的功率比。插入损耗常用分贝(dB)来表示。 2.0.34 劣化 由于浪涌、使用或不利环境的影响造成浪涌保护器原始性能 参数的变化。 2. O. 35 热熔焊 利用放热化学反应时快速产生超高热量,使两导体熔化成一 体的连接方法。 2.0.36 雷击损害风险 (R) 雷击导致的年平均可能损失(人和物)与受保护对象的总价值(人 和物)之比。
缆金属外层、电子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
能性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S 型结构的接地基准点或M型结构的网格连接。机房等电位 连接网络应与共用接地系统连接。
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
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
电子信息系统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基本方法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 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 地区雷暴日数应以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 为准。
3.1.3 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 区、中雷区、多雷区、强雷区:
1 少雷区: 年平均雷暴日在25d 及以下的地区; 2019版本为 少雷区:<20d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012培训稿ppt课件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012培训稿ppt课件

4.4.1 因雷击导致建筑物的各种损失对应的风险分量Rx 可
按下式估算:Rx = Nx X Px X Lx
式中: Nx 年平均雷击危险事件次数;
Px一一每次雷击损害概率;
Lx 每次雷击损失率。
4.4.2 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R 可按下式估算:
R = ∑Rx
(式中: Rx 建筑物的雷击损害风险涉及的风险分量RA~Rz ,
•3 雷电防护分区
3.1 地域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 地域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1.2 地域雷暴日数应以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 为准。 3.1.3 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地域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 区、中雷区、多雷区、强雷区: 1 少雷区: 年平均雷暴日在25d 及以下的地域;
• 第三步,计算R1~R3,与各自的风险允许值RT 做比较,确定能否需求做防雷。〔防雷必要性 评价〕
4 新增的雷击风险评价
• 第四步,计算年平均节省费用〔防雷经济性评价〕 • S=CL-(CPM+CRL)小于0那么是经济的 • 没有维护措施时的损失价值 • CL=〔RA+RU〕
×CA+(RB+RV)×(CA+CB+CS+CC)+(RC+RM+RW+RZ )×CS • 有维护措施时的损失价值 • CRL=〔RA+RU〕 ×CA+(RB+RV)×(CA+CB+CS+CC)+(RC+RM+RW+RZ )×CS • 维护措施的年平均费用 • CPM=Cp×(i+a+m)(i-利率,a-折旧率,m-维护费用, cp防雷安装费用)
•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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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 voltage switching type SPD
电压限制型浪涌保护器 voltage limiting type SPD
雷电防护区
lightning protection zone (LPZ)
雷电电磁脉冲
lighting electromagnetic impulse (LEMP)
2)金属导体,电缆屏蔽层及金属线槽等进入机房时 ,应做等电位连接。
3)当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为非金属外壳,且机房屏蔽 未达到设备电磁环境要求时,应设金属屏蔽网或金 属屏蔽室。金属屏蔽室应与等电位连接等电位端子 板连接。
5.3.2线缆屏蔽
1)需要保护的信号线缆,宜采用屏蔽电缆,应在屏蔽层两端及雷电防护区 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5.4.1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规定
1)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配电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
方式。 3)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规定。
4)在直接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0B)与第一防护区(LPZ1 )交界处应安装通过I级分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 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 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 器。
建筑物防雷区等电位连接及共用接地系统示意图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S型等电位连接示意图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M型等电位连接示意图
5.3屏蔽及布线
5.3.1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 5.3.2 线缆屏蔽 5.3.3 线缆敷设
5.3.1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
1)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 部位,其设备应远离外墙结构柱,设置在雷电防护区 的高级别区域内。
3)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的机架、配线线槽、 设备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均应就近接至等电位 接地端子板。
4)区域报警控制器的金属机架、金属线槽、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接线 箱的保护接地端等,应就近接至穿管敷设接至本层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
5)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
5.1.4对扩、改建工程,除应收集上述资料外, 还应收集下列相关资料:
1)防直接雷接闪装置的现状。 2)防雷系统引下线的现状及其电子信息设备接地线的安全距 离。 3)高层建筑物防侧击雷的措施。 4)电气竖井内线路布置情况。 5)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安装情况。 6)电源线路、信号线路进入建筑物的方式。 7)总等电位连接及各局部等电位连接状况,共用接地装置状 况。 8)地下管线、隐蔽工程分布情况。
2)计算机设备的输入/输出端口处,应安装适配的计算机信号 浪涌保护器。
3)系统的接地。
5.4.6安全防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1) 置于户外的摄像机信号控制线输入、输出端口应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 器。
2)主控机、分控机的信号控制线、通信线、各监控器的报警信号线,宜在 线路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0B) 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装适配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5.2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5.2.1 电子信息系统的机房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 5.2.2 在直接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接雷防护区(LPZ0B)与第一防护区
(LPZ1)交界处应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2.3 共用接地装置应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通过接地干线引至楼层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2.4 不同楼层的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或不同雷电防护区的配线交接间应设
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2.5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
地装置时,接地装置大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大最小值确定 。 5.2.6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 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2.7 当设置人工接地体时,人工接地体宜在建筑物四周散水坡外大于1M处 埋设成环形接地体,并可作为总等电位连接带使用。
5.4 防雷与接地
5.4.1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规定 5.4.2 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规定 5.4.3 天馈线路的防雷与接地 5.4.4 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线路的防雷与接地 5.4.5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5.4.6 安全防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5.4.7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5.4.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5.4.9 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5.4.10 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
3)系统视频、控制信号号线路、解码控制信号及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性能参数来选择。
4)系统户外的交流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 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信号线路与供电线路 应分开敷设。
5)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
5.4.7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防雷 与接地
5.4.5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1) 进、出建筑物的传输线路上浪涌保护器的设置。 a)A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或3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b)B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c)C、D级防护系统宜采用1级或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各级浪涌保护器宜分别安装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 击雷防护区(LPZ0B)与第一防护区(LPZ1)及第一防护区 (LPZ1)与第二防护区(LPZ2)的交界处。
5.3.3线缆敷设
1)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主干线金属线槽敷设在电气竖井内。 2)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规定。
3)布置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缆的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缆自身形成 的感应环路面积。
4)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规定。
5)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最小的 净距的规定。
3)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其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不小 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应穿管敷设接至就近的等电位 接地端子板。
3 雷电防护分区
3.1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少雷区、多雷区、高雷区、强雷区
3.2雷电防护区划分
直接雷非防护区 直接雷防护区 第一防护区 第二防护区 后续防护区
4 雷电防护分级
4.1一般规定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
A、B、C、D四级。 雷电防护等级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划分:
1)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盘、火警广播、对讲通信等系 统的信号传输线缆宜在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 防护区(LPA0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装设适配的信号浪涌保 护器。
2)消防控制室与本地区或城市“119”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网的进出线路端口 应装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
2)当采用非屏蔽电缆时,应敷设在金属管道内并埋地引入,金属管应电气 导通,并应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其埋地长度应符 合下列表达式要求,但不应小于15m。
3)当建筑物之间采用屏蔽电缆互联,且电缆屏蔽层能承载可预见的雷电流 时,电缆可不敷设在金属管道内。
4)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挡潮层、金属加强芯等,应在入户直接接地 。
2)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 输介质、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形式、特性阻抗等参数 ,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
表1:信号线路(有线)浪涌保护器参数
表2:信号线路、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性能参数
5.4.3天馈线路的防雷与接地
5.4.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1) 系统的各种线路,在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 防护区(LPZ0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装设线路适配 的浪涌保护器)。
2)系统中央控制室内,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设备 金属机架、金属线槽、保护接地和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等均 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 雷技术规范
2020/7/31
1 总则 2 术语 3 雷电防护分区 4 雷电防护分级 5 防雷设计 6 防雷施工 7 施工质量验收 8 维护与管理 9 附录A 10 附录B
目录
1 总则
电子信息系统应采用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等 措施进行综合防护
2 术语
电磁兼容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5.4.4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线路的防雷与接地
1) 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及其他通信设备信号线路,应根据总配 线架所连接的中继线及用户线性质,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 涌保护器.
2) 浪涌保护器对雷电流的响应时间应为纳秒(ns)级,标称放电 电流应大于或等于0.5KA,并应满足线路传输速率及带宽要 求。
3)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与配线架接地端相连,配线架的接 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从配线架接至 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配线架及程控用户交换机 的金属支架、机柜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⑴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 等级;
⑵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2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按防雷装置拦截效率E的计算式E=1-Nc/N确定其雷电防护等级。 其中:
N ~ 按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1和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2确 定,N=N1+N2 Nc ~ 5.8*10-1.5/C
5)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
6)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7)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下表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配电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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