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66号文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标准、定额、造价信息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第八条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预算定额(计价表)、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3)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30•【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施行日期】2023.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3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0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从筹建、实施到交付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
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造价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经费投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规定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第六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计价依据体系和相关管理措施,科学引导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1. 适用范围1.1 本规则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
1.2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其项目的项目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以及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价款结算等计价活动适用本规则。
1.3 项目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根据项目特点和发包人要求,以初步设计概算为经济控制指标,按照本规则进行编制。
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人要求包括:目标、范围、规模、功能、建设标准、技术标准、设计指标要点、质量、安全、工期、检验试验、主要材料设备的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验收和试运行以及风险承担等。
2. 费用项目组成2.1 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暂列金额。
2.2 工程设计费包括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3 建安工程费包括完成建设项目发生的工程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保修所需的费用。
不包括应列入设备购置费的设备价值。
2.4 设备购置费包括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者进口设备及备品备件、工具、器具、家具的购置费用。
2.5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试运行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1 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包括因工程总承包增加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保险费、税金和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等。
不包括建安工程费中的管理费。
2 试运行服务费用包括工程总承包企业派驻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试运行指导人员,并提供所需要的其它临时辅助设备、设施、工具和器具及相应的准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江苏省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
江苏省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
江苏省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根据特定的标准和规范,对工程
项目进行工程量计算的一套规则和方法。
江苏省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
的制定,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计量准确、公正、合理,为工程项目的合理
预算和成本控制提供有效的依据。
1.计量单位规定:规定了各种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例如长度、面积、体积、质量等。
计量单位的选择要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并根据具体的工
程项目进行合理的调整。
2.工程项目分类:将工程项目按照功能、性质、结构等方面进行分类,以便于对各类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准确的计算。
常见的工程项目分类包
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3.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类型和施工工艺要求,制定了相应
的计算方法。
例如,对于土建工程,可以采用面积法或立方法进行计算;
对于安装工程,可以采用设备台数法或长度方法进行计算。
4.预算定额:预算定额是一种常用的计量方法,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
和设计要求,确定了各项工程量的标准值。
预算定额中包括了工程项目的
主要材料、人工和机械设备消耗量等内容,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的参考依据。
5.标准工日:标准工日是指完成一定工程量所需的标准工时。
根据工
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施工条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工日。
标准工日的确定,可以有效地衡量工程项目的施工难度和人力需求,是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2年)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01•【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10年8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发布根据2018年5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二次修订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三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发文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公布日期】2010.08.26【实施日期】2010.11.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8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罗志军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
建筑工程造价实用估算指标
建筑工程造价实用估算指标1. 引言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是建筑项目前期的重要环节,对于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的造价估算可以帮助项目方合理规划预算,避免因造价变动而引发的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建筑工程造价实用估算指标,以帮助读者在项目初期做出科学合理的估算。
2. 建筑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是建筑工程造价估算的基础指标之一,它通常包括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和净使用面积等。
在进行造价估算时,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合理确定建筑面积指标。
2.1 总建筑面积(GFA)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积的总和,通常包括所有建筑外观的实体部分(包括立面、屋面、墙体等)以及室内使用面积。
估算总建筑面积时,可以根据建筑规划设计文件中的信息进行计算或参考已完工类似项目的数据。
2.2 占地面积(Site Area)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据的实际面积,包括建筑物周围的道路、停车场、绿地等。
它是估算建筑工程造价中重要的参数之一,可以通过测量实地数据或参考规划设计文件中的数据来确定。
2.3 净使用面积(Net Usable Area)净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实际面积,不包括墙体、立面、屋面等非使用空间。
净使用面积通常是根据建筑规划设计文件中的布局图计算得出,对于估算建筑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3. 人工指标人工指标是指在建筑工程中所需要的人工投入量,包括人工工时和人工费用。
合理估算人工指标可以帮助项目方评估项目的人力资源需求和相关费用,从而进行有效的预算管理。
3.1 人工工时(Man-Hour)人工工时是指完成一个特定工作任务所需要的时间量,通常以小时为单位。
在建筑工程造价估算中,需要根据项目需求和相关技术要求,评估每个工作任务所需的人工工时,并综合考虑施工效率、技术难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3.2 人工费用(Labor Cost)人工费用是指在建筑工程中雇佣劳动力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各类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汇总
各类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汇总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是评估和控制建筑项目成本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项目方了解项目成本的构成和分配,并提供参考依据。
以下是各类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汇总。
1.建筑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是指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性质,确定建筑物各个部分所占据的面积比例。
常见的建筑面积指标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等。
2.建筑工程费用指标:建筑工程费用指标是评估建筑项目成本的核心指标之一、常见的建筑工程费用指标包括建筑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租赁费、管理费、利润等。
3.资金投入指标:资金投入指标是指建筑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资金计划和支出情况。
常见的资金投入指标包括建设前期投资、土地费用、建设期投资、竣工决算价等。
4.人工工时指标:人工工时指标是指完成建筑项目所需的人力资源投入。
常见的人工工时指标包括工日、工时、劳动力成本等。
5.建筑材料指标:建筑材料指标是指建筑项目中各类材料的种类、用量和价格等。
常见的建筑材料指标包括主体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管道材料、电器材料等。
6.功能组织指标:功能组织指标是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需求和使用要求,对建筑物内部空间进行组织和布局的指标。
常见的功能组织指标包括动线规划、功能分区、空间比例等。
7.施工工艺指标:施工工艺指标是指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工艺方法和流程。
常见的施工工艺指标包括施工工艺方案、施工工序、施工方法等。
8.质量控制指标:质量控制指标是指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的要求和控制标准。
常见的质量控制指标包括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工程缺陷等。
9.安全管理指标:安全管理指标是指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控制措施。
常见的安全管理指标包括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标准、安全事故报告等。
10.环境保护指标:环境保护指标是指建筑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和保护措施。
常见的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环境评价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噪音控制等。
以上是各类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汇总,这些指标可以帮助项目方进行成本评估和控制,提高建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施工质量。
江苏省定额-单位工程估价表
总说明一、《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为编制省综合预算定额各综合项目基价的依据。
该基价作为我省各市统一编制标底、标书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并在此基础上计取间接费。
本估价表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本估价表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八三年);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3、《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LD/T73-94(DE);4、南京市、部分无锡市二000年一季度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本估价表的作用:1、编制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估价表与综合定额配套之用;2、总、分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单项发包编制工程预算和办理竣工结算之用;3、施工企业内部核算之参考。
四、本估价表由十四章及八个附录组成。
其中:塔吊、施工电梯基础、塔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取定表供编制标底及标书报价之用,竣工结算时按其规定可作部分调整。
五、本估价表是按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结合我省颁发的地方标准《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32)、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我省颁发的部分建筑构、配件通用图之作法进行编制的。
六、本估价表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序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
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其余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有出入而改变定额用量。
七、本估价表各章项目基价取定的砼、砂浆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不符,可以调整。
抹灰砂浆厚度、配合比与定额取定不符,除各章已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八、本估价表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
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详见下图):1、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与椽子上表面相交点的高度计算。
2、带挑檐的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与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点高度计算。
3、带檐沟屋面以檐墙中心线与平屋面上表面的相交点高度计算。
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汇总完整
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汇总目录一、各样建筑造价剖析表 (2)1、全现浇构造住所楼: (2)2、全现浇构造板式小高层住所楼: (2)3、全现浇构造板式住所楼: (3)4、全现浇构造塔楼: (3)5、框剪构造住所楼: (3)6、框剪构造商住楼: (4)7、混淆构造住所楼: (4)二、房地产建筑成本(按建筑平方米算) (5)1、桩基工程(若有): (5)2、钢筋: (5)3、砼: (5)4、砌体工程: (5)5、抹灰工程: (5)6、外墙工程(包含保温): (5)7、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 (5)8、屋面工程: (5)9、门窗工程(不含进户门): (6)10、土方、进户门、烟道及公共部位装饰工程: (6)11、地下室(若有): (6)12、电梯工程(若有): (6)13、人工费: (6)14、室外配套工程: (6)15、模板、支撑、脚手架工程(成本): (6)16、塔吊、人货电梯、起落机等各型施工机械(约为总造价的5~8% ): (6)17、暂时设备 : (6)18、检测、试验、手续、交通、社交等花费: (7)19、承包商管理费、资料、劳保、收益等各样花费(约为10% ): (7)20、上交国家各样税费: (7)21、设计费(含先期设计观点时期花费): (7)22、监理费: (7)23、广告、策划、销售代理费: (7)24、土地费: (7)25、土地税费与先期费: (8)三、工程造价单方指标参照 (9)1、一般住所建筑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 (9)2、一般多层住所楼施工估算经济指标: (9)3、施工功能: (10)4、基础数据: (10)四、工程成本测算方法 (10)1、计算工程量: (10)2、组综合单价: (10)3、测算综合单价: (10)4、混凝土: (11)5、钢筋: (12)6、外架: (12)7、模板(举措费): (12)8、地砖: (13)9、外墙干挂: (13)10、粉刷: (13)11、门窗工程: (13)五、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13)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13)2.备料款的扣回: (14)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 (14)1.工程量的确认: (15)2.合同收入的构成: (15)3.工程进度款支付: (15)七、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 (16)1.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 (16)2.实质价风格整法: (16)3.调价文件计算法: (16)4.调值公式法: (17)一、各样建筑造价剖析表1、全现浇构造住所楼:包含建筑、装饰、采暖、给排水(含中水)、消防、通风、照明、动力、消防报警、电梯、可视对讲、有线电视、电话、防雷接地等十四个专业。
江苏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江苏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江苏建筑工程计算规则中的一些规定如下:
1. 建筑工程计算规则包含了建筑结构、土木工程等方面的计算规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合理性。
2. 建筑结构计算规则:建筑结构计算规则主要涉及建筑物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计算。
其中,承载力计算包括结构材料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以及结构构件的尺寸、形状等参数的确定;稳定性计算主要包括建筑物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整体稳定性计算和构件局部稳定性计算。
3. 土木工程计算规则:土木工程计算规则主要包括地基、地道、桥梁等工程的计算规定。
其中,地基计算规则包括地基的稳定性计算和承载力计算,以确保建筑物或其他结构在地基上的安全和稳定;地道计算规则主要涉及地下隧道的结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桥梁计算规则主要涉及桥梁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以确保桥梁在各种荷载下的安全运行。
4. 建设工程计算规则:建设工程计算规则主要包括建筑物的总体规划和设计计算。
其中,总体规划计算规则主要涉及建筑物的布局、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计算规定;设计计算规则主要涉及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和立面设计等方面的计算规定。
5. 建筑工程计算规则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计算规定,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总之,江苏建筑工程计算规则包含了建筑结构、土木工程等方面的计算规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合理性。
建筑投资估算指标
建筑投资估算指标建筑投资估算指标是在项目策划和设计阶段用于预测和估算项目成本的一系列关键参数。
这些指标可帮助投资者、开发者和建筑专业人员在项目早期做出预算和决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投资估算指标:1. 建筑面积成本:•定义:建筑总成本除以建筑的总面积。
•公式:建筑面积成本= 建筑总成本/ 建筑总面积•用途:用于快速估算建筑项目的成本。
2. 单位建筑造价:•定义:建筑总成本除以建筑的净面积。
•公式:单位建筑造价= 建筑总成本/ 建筑净面积•用途:用于比较不同项目的建筑造价。
3. 工程造价指标(ECI):•定义:建筑工程总成本除以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
•公式:ECI = 建筑工程总成本/ 建筑面积•用途:衡量建筑项目的工程造价效益。
4. 建筑材料成本比例:•定义:建筑材料成本除以建筑总成本的比例。
•公式:建筑材料成本比例= 建筑材料成本/ 建筑总成本•用途:用于评估项目中建筑材料的相对成本。
5. 工程安装成本比例:•定义:工程安装成本除以建筑总成本的比例。
•公式:工程安装成本比例= 工程安装成本/ 建筑总成本•用途:用于评估项目中工程安装的相对成本。
6. 土地成本比例:•定义:土地成本除以建筑总成本的比例。
•公式:土地成本比例= 土地成本/ 建筑总成本•用途:用于评估土地在整体项目成本中的相对重要性。
7. 建筑工程周期:•定义:从项目规划开始到项目完工的时间。
•用途:用于估算资金的使用时机,帮助规划资金流。
8. 投资回报率(ROI):•定义:项目的预期收益与投资成本之比。
•公式:ROI = (预期收益- 投资成本)/ 投资成本* 100% •用途:用于评估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
9. 资本成本率(CCR):•定义: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与总投资成本之比。
•公式:CCR = (净现值/ 总投资成本)* 100%•用途:衡量投资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10. 建筑物价指数(BPI):•定义:衡量建筑材料和劳动力成本的变化。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18修订)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18修订)【发文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公布日期】2018.05.06【实施日期】2018.05.06【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10年8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发布根据2018年5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修订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
江苏省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
江苏省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造价(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Ⅰ、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就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及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Ⅱ、基础土方开挖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与宽就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Ⅲ、回填土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管理施工精品卓越创造未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标准、定额、造价信息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预算定额(计价表)、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023年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
2023年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一、概述在建筑工程领域中,造价估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还关乎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最终的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的确定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自然是我们这个时期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的内容。
二、深度评估1. 基础指标在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中,基础指标是至关重要的。
它包括土地成本、基础设施费用、施工材料成本等内容。
2023年的基础指标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宏观经济形势、政策调整等。
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合理的基础指标。
2. 劳动力成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成本一直是建筑工程造价估算中的关键因素。
2023年,随着人工成本的上涨以及技术的发展,劳动力成本将会有所变化。
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需要对劳动力成本进行全面的评估,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3. 设备投资随着建筑工程技术的不断更新和演进,各种新型建筑设备也将不断涌现。
2023年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需要重新评估各种设备投资,并考虑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4.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保障。
2023年的建筑工程管理费用将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项目规模、地域差异、政策法规等。
对管理费用的估算需要进行全面的、灵活的分析。
三、广度评估1. 地域差异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受地域差异的影响较大。
不同地区的资源、劳动力、政策法规等都会对造价指标产生影响。
2023年的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需要考虑地域差异的广度。
2. 政策环境政策环境是建筑工程造价估算的重要因素。
政府对建筑工程的支持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等都会对造价指标产生影响。
2023年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需要全面考虑政策环境的变化,以确定合理的造价指标。
3. 市场需求市场需求是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指标的重要参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对于建筑工程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标准、定额、造价信息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预算定额(计价表)、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