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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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药操作规程
一、严格执行中药汤剂领发、登记、核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剂数、每次服用量,每剂服用次数和煎煮方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再收药本上签收并记录取药时间。如果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二、严格标明内服、外用、外洗、灌肠等,以防止差错。
三、煎药操作规程
(一)一般药物的煎煮
1、煎药必须使用饮用水。多数药物宜用冷水漫泡,一般可浸泡30-40分钟,以种子、果实为主的药可浸泡1小时。夏天气温高,浸泡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腐败变质。
2、煎煮开始时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3、根据方剂的性能确定煎煮时间。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40—60分钟。
4、煎药量: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或遵医嘱。
(五)特殊药物的煎煮
凡注明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1、先煎药:应煮沸10-15分钟,再投入群药同煎。
2、后下药:在群药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3、另炖或另煎药: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开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
另煎应切成小薄片一般煎1-2小时左右(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药时间),所煎得药汁与方剂中其它药汁混匀后再分装。
4、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5、包煎药: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
6、煎汤代水药:根据医嘱要求,对于质地松泡、用量大或泥土类不易滤净药渣的药物,可先煎15—25分钟,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物同煎。
7、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四、质量要求
(一)药渣煎透度要做到三无,即无糊块、无白心、无硬心,合格率≥90%。若发现煎干或煎煳现象,应另取饮片重新煎煮。
(二)药汁做到质浓味厚,合格率≥90%。
(三)患者对中药汤剂质量满意度≥95%。
五、煎药注意事项
(一)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者煎焦。
(二)注意另包药的投下时间和煎煮方法。
(三)内服药与外用药应有不同的标识区分。
(四)煎出的药液量与方剂的剂数相符,分装剂量必须准确。
(五)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
六、定期对煎药室及其器具进行消毒处理。
七、汤剂包装好后,应进行核对,送到病区后认真核对签收,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