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协会章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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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跆拳道运动的发展,加强跆拳道协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协会的运作和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成立,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跆拳道组织。

第三条跆拳道协会的宗旨是:推广跆拳道运动,提高会员的技能水平,增强体质健康,培养跆拳道人材,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跆拳道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跆拳道比赛、培训教练员、推广跆拳道文化、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跆拳道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会长是协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领导协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协会参预相关活动。

第七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负责协会的各项事务,代理会长职务时履行会长职责。

第八条秘书长负责协会的行政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组织、会员管理等。

第九条财务主管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费收缴、财务报表编制等。

第十条协会设立若干个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领域,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两类。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是指对跆拳道运动有兴趣并自愿加入协会的个人,需按照协会的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团体味员是指跆拳道俱乐部、学校等组织单位,需按照协会的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捐赠等。

第十七条协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专门用于管理协会的资金。

第十八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理、透明、公正的原则,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九条协会的财务报表应及时向会员公示,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章程修改第二十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会员大会的决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案应提前通知会员,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2024年跆拳道章程

2024年跆拳道章程
17. 严重违反学员守则不听劝导不思悔改的学员,本馆有权取消所有训练资格,不退还任何费用。
18. 学员必须遵守以上守则,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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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成员入社根据实际情况收取10―20元社费
3、社员必需在规定时间内把社费交到负责人处
4、明确社费开支情况,社员有权利了解社费开支情况
6、社员每学期可以提出相关活动,做出计划,申请社费
第五章组织
1、为保证社团的工作顺利进行,而构建组织
2、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负责人选举
3、设社长一名,经费管理员一名,设备管理员一名,后勤人员管理员一名,协助管理员一名,活动负责人一名
3、有事不上课者,必须亲自到副社长处登记
4、尊重教练同学上课认真
5、每学期期末开展一次期末评估大会,对本学期教学内容进行考核
第三章设施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场地器材
2、任何个人单位不能侵占和破坏场地设备,否则原价赔偿
3、跆拳道社成员有使用设备和保护设备的权利
第四章经费
1、根据跆拳道实际情况,安排社费
跆拳道章程5
1. 学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不得随意迟到、旷课、早退。
2. 学员出入道馆时需应向国旗敬礼,以示对国家的尊重。
3. 学员见到教练、长辈、家长、带位高者应主动问好,并行鞠躬礼。
4. 学员在向教练、长辈、家长、带位高者请教问题时必须先行鞠躬礼,问题得到解答后再行鞠躬礼以示感谢。
5. 在教练、长辈、家长、带位高者在为你指导动作后须行鞠躬礼以示感谢。
(2) 学员之间要注重礼仪,不打架、不骂人,爱护公物、互相帮助,注意道馆的环境卫生。
(3) 道馆内练习及休息时,未经允许,不得随地坐、卧及吃东西、打闹嬉戏、大声喧哗。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跆拳道运动发展需要制定的,旨在规范跆拳道协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和会员权益,促进跆拳道运动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2.1 跆拳道协会设立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各机构职责如下:2.1.1 主席团负责协会的全面领导和决策,制定协会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的决策;2.1.2 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协会的日常运作;2.1.3 监事会负责对协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会员权益;2.1.4 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执行。

三、会员权益3.1 跆拳道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益:3.1.1 参预协会组织的培训、比赛和活动;3.1.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选举,行使表决权;3.1.3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3.1.4 参预协会的荣誉和奖励评选。

四、会员管理4.1 跆拳道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入会条件和权益不同:4.1.1 普通会员:需具备一定的跆拳道基础,年满16周岁,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4.1.2 高级会员:需具备较高水平的跆拳道技术和竞技能力,年满18周岁,积极参预协会活动;4.1.3 荣誉会员:由协会主席团授予,对跆拳道事业有杰出贡献的个人或者组织。

五、财务管理5.1 跆拳道协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5.1.1 财务收支应按照预算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和透明;5.1.2 财务报表应及时编制和发布,接受监事会的审计;5.1.3 财务收支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六、章程修订6.1 跆拳道协会章程的修订应遵循以下程序:6.1.1 修订提案由理事会或者会员提出,经过讨论和表决;6.1.2 修订提案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6.1.3 理事会根据修订提案进行修改,并向全体味员公示;6.1.4 修订章程经过监事会审核后,由主席团正式批准实施。

跆拳道协会内部的规章制度(五篇范文)

跆拳道协会内部的规章制度(五篇范文)

跆拳道协会内部的规章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跆拳道协会内部的规章制度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第一条:凡志愿加入本社团组织且道德品质良好的所有人士,经登记后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二条:社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一>:积极培养自己的良好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

<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处理好社员关系。

<三>:在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社会形象、不得以吵架为目的练习跆拳道。

第三条:<一>:会员有权利参加会长、支书、副会长、部长、副部长以及负责人和干事的选举和被选举。

参加被选举时应向选拔组织提交申请,并最终在社团会议通过后才能生效。

<二>:社员有权对社团工作和建设提建议,对不满之处通过正确途径提交抗议。

<三>:社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利。

第二章:社团制度第一条:本社团制度适用所有社员,不分职务、级别。

第二条:社团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社团会长、部长及副社长、副部长负责人、干事,任职周期为一年。

第四条:对不执行社团的决议,不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和做有损社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的近期或长远构成损害的社员,应按照社团管理办法来执行。

第五条:协会成员、副部长、负责人和干事以及普通社员的选拔、奖励和处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团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所有社员有权参加各种社团会议,主动调查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会长、支书、各部长的职责一:领导、组织、协调社团内外各项大型活动。

二:听取、审查、表决活动方案。

三:讨论决定社团内外重大方案。

四:修改、制定社团章程和制度。

五:负责组织选举活动。

六:接受会员和非会员的建议和投诉并且作出回复。

七:会员拥有并行使下列职权:(1)选举、更换社团主要负责人及社团会长提名或社团成员联名推荐的各部负责人。

(2)决定社团合并重组等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社团机构一:社团设置以下机构部门,并且其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会长(一名)、支书(一名)、副会长(两名)、宣传策划部、外联部、活企部、国术部、办公室、会员部。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跆拳道协会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推动跆拳道运动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旨在促进跆拳道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增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跆拳道协会的宗旨是:推广跆拳道运动,培养优秀的跆拳道运动员,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和自我防卫能力。

第四条跆拳道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跆拳道比赛和培训活动,开展跆拳道技术研究,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跆拳道交流活动等。

第五条跆拳道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

普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利,理事会成员负责协会的管理和决策。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跆拳道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会长和副会长由协会会员中选举产生,理事由协会会员中推荐产生。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理事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协会会员大会的批准方可生效。

第九条跆拳道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会务、财务、人事等事务。

第十条跆拳道协会可以设立不同的工作组,如竞赛组、培训组、宣传组等,负责协会相关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十一条跆拳道协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比赛、培训、交流等;2.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协会的决策过程;3.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4. 参与协会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跆拳道协会的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2. 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技能水平;3. 守信用,遵守比赛规则和道德规范;4. 维护协会的利益,积极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跆拳道协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跆拳道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跆拳道章程

跆拳道章程

跆拳道章程第一章名称与性质一、名称本组织定名为“XX跆拳道协会”。

二、性质XX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的、自愿结成的、以推广和发展跆拳道运动为宗旨的社会团体。

第二章宗旨与目标一、宗旨本协会以弘扬跆拳道精神,推广跆拳道运动,提高会员身体素质,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宗旨。

二、目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普及跆拳道运动,提高公众对跆拳道的认识和参与度。

组织并举办各级别的跆拳道比赛和活动,为会员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促进跆拳道运动技术水平和运动员素质的提高。

加强与国内外跆拳道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跆拳道运动的国际化发展。

第三章组织结构与职责一、组织结构本协会设立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培训部、竞赛部、财务部等部门。

二、职责理事会: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协会运作。

执行委员会:执行理事会的决策,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会员管理等日常工作。

培训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提升会员技术水平。

竞赛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跆拳道比赛和活动。

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四章会员管理与义务一、会员资格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热爱跆拳道运动,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按时缴纳会费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按时缴纳会费,支持协会工作。

维护协会形象和声誉,不做有损协会利益的行为。

第五章比赛规则与项目一、比赛规则本协会举办的比赛应遵循世界跆拳道联盟(WTF)或国际跆拳道联盟(ITF)制定的比赛规则,同时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比赛细则。

二、比赛项目本协会举办的比赛项目包括个人赛、团体赛等,具体项目设置根据比赛规模和参赛人数等因素确定。

第六章培训与交流活动一、培训活动本协会将定期组织各级别的跆拳道培训活动,邀请专业教练进行技术指导,提升会员技术水平。

二、交流活动本协会将积极组织会员参与国内外跆拳道交流活动,包括技术交流、比赛观摩等,促进会员的全面发展。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一、总则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广、发展和管理跆拳道运动。

本章程是跆拳道协会的基本组织文件,旨在规范协会的运作和管理。

二、组织结构1. 会员大会:跆拳道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的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2.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3. 监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和活动。

4. 秘书处: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

三、会员资格1. 会员资格的获取:任何对跆拳道运动有兴趣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或组织都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2. 会员权利: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与决策、提出建议等权利。

3. 会员义务:协会会员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

四、理事会的职责和权力1. 理事会的职责: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组织和管理协会的活动、决策协会的重大事项等。

2. 理事会的权力:理事会有权决定协会的会费标准、会员的入会和退出、协会活动的安排等。

五、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1. 监事会的职责: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审核协会的财务报表,确保协会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 监事会的权力:监事会有权对协会的财务进行审查,并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提出财务监督意见。

六、秘书处的职责和权力1. 秘书处的职责: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包括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档案管理等。

2. 秘书处的权力:秘书处有权对协会的日常事务进行安排和协调,并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

七、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捐赠款项等。

2. 资金使用:协会的资金应用于协会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设备的购置和维护、人员的培训等。

3. 财务报表:协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由监事会进行审核。

八、章程的修改1. 修改程序: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会员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方可生效。

2. 修改生效:章程的修改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跆拳道协会章程

中国跆拳道协会章程

中国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名称为“中国跆拳道协会”,简称“中国跆协”。

英文名称:CHINESE TAEKWONDO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A。

第二条本团体是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领导下的推动全国跆拳道运动发展并促进跆拳道运动普及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本团体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跆拳道协会、解放军所属体育运动组织及其它合法跆拳道社会团体自愿组成,是全国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团结全国跆拳道工作者、运动员和跆拳道爱好者,推广和普及跆拳道运动,增强全民族身体素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提高跆拳道运动技术水平,攀登世界跆拳道高峰,为国争光;增进同各国家(地区)跆拳道运动员的友谊,加强与世界跆拳道联盟(以下简称世跆联)和亚洲跆拳道联盟(以下简称亚跆联)等国际体育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第四条本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委会承认的、代表中国参加相应国际跆拳道组织的唯一合法组织。

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业务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总部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和普及跆拳道运动,推动群众性跆拳道运动的开展,通过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参加跆拳道运动,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质和提高跆拳道运动技术水平;(二)研究、拟定跆拳道运动的重大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等,制定跆拳道项目的竞赛制度、竞赛规程、裁判法、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管理制度、段位考试与审批及俱乐部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三)按照国家体育行政主管机关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负责举办国际性竞赛,向有关部门提出国际活动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跆拳道协会的组织架构、会员权益、管理制度等相关事项,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二、组织架构1. 协会名称: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 协会宗旨:推广跆拳道运动,促进会员交流与合作,提高跆拳道运动水平。

3. 协会成立:协会成立于20XX年X月X日,注册地为XXX市。

4. 协会组织形式: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

5. 协会会徽:协会会徽由协会理事会设计并确定,代表协会的形象和精神。

三、会员权益1. 会员资格:任何热爱跆拳道运动并自愿加入协会的个人或者团体,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2. 会员权益:a. 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相关服务和资源;b. 参预协会举办的培训、比赛和交流活动,并享受优先报名和参预权;c. 参预协会决策和管理,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接受协会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和荣誉;e.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预协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四、管理机构1. 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理事会职责:a. 制定和修订协会章程,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b. 审核和批准协会的重要事务,如财务预算、活动计划等;c. 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活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d. 选举产生协会主席和副主席,并监督其履行职责;e. 解决协会内部纠纷和争议,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五、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2. 财务管理:a. 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b. 财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协会的财务状况;c. 协会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财务审计,并及时发布审计结果。

六、会员义务1. 遵守章程: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的规定,尊重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2. 参预活动:协会会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跆拳道运动的发展,规范跆拳道协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跆拳道协会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跆拳道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三章:会员第三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特邀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四条:普通会员应具备跆拳道运动相关背景,遵守协会章程和纪律,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特邀会员由协会理事会邀请,享有特殊待遇和权益。

第六条:荣誉会员由协会理事会表彰,享有特殊荣誉和权益。

第四章:会费第七条:会员按照会费等级缴纳会费,会费用于协会日常运作和项目开展。

第五章:常务理事会第八条: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财务长组成。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六章:执行委员会第十条:执行委员会由常务理事会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负责协会的具体项目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章:监事会第十一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运作和财务状况。

第八章:秘书处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

第九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三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监事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其他委员由常务理事会任命产生。

第十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协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报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于协会的所有会员具有约束力。

以上是跆拳道协会章程的基本内容,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管理水平,并保障会员的权益。

具体的章程内容和数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和调整。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跆拳道运动的组织管理,促进跆拳道事业的发展,维护跆拳道运动员的权益,依法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第三条本协会的名称为“跆拳道协会”,英文名称为“Taekwondo Association”。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推广跆拳道运动,提高跆拳道运动水平,培养优秀跆拳道运动员,推动跆拳道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设立主席团、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四年。

主席团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决策。

第七条常务理事会是主席团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常务理事会负责协调和监督协会的日常工作,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第八条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九条本协会设立技术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培训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相关的技术培训、竞赛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必须具备跆拳道运动相关的技术水平和道德品质,经过推荐并通过协会审核后方可加入。

第十二条团体会员必须是在本协会注册的跆拳道俱乐部、学校或组织,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支持。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并有权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本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第十六条本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本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进行公开和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本协会及其会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章程的会员,本协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暂停会员权益和开除会籍等。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一、协会名称及宗旨1.1 协会名称: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协会宗旨:促进跆拳道运动的普及与发展,提高会员的技能水平,培养优秀的跆拳道运动员,推动跆拳道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地位。

二、会员资格与权益2.1 会员资格:任何对跆拳道感兴趣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2.2 会员分级:根据会员的技能水平和训练经验,将会员分为不同等级,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会员。

2.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课程和比赛的权益,并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三、组织架构与管理体系3.1 协会主席:协会主席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3.2 理事会:由协会主席、副主席和其他理事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协会的运营。

3.3 秘书处: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会员注册和资料维护等工作。

3.4 分支机构: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协会在各地区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四、协会活动与培训4.1 活动组织:协会定期组织各类跆拳道培训、比赛和交流活动,以提升会员的技能水平和竞技水平。

4.2 培训课程:协会开设跆拳道培训课程,包括基础技巧、竞技训练和教练培训等,为会员提供全面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4.3 比赛活动:协会组织各类跆拳道比赛,包括个人赛、团体赛和国际交流赛等,为会员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五、会费管理与资金运作5.1 会费收取:协会根据会员等级和活动参与情况,确定相应的会费标准,并定期收取会费。

5.2 资金运作:协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会费收入、赞助和捐赠等,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培训活动和比赛组织。

六、章程修订与解释6.1 章程修订:对本章程的修订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会员大会的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章程立即生效。

6.2 章程解释: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协会理事会有权对章程的具体条款进行解释。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任何有关协会的规定和文件。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跆拳道运动的组织和管理,推动跆拳道事业的发展,加强跆拳道协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协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在国家体育总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跆拳道运动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跆拳道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承和发展跆拳道运动,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跆拳道运动在全社会的普及和推广。

第四条跆拳道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跆拳道比赛、培训和交流活动,制定和推广跆拳道竞赛规则和技术标准,选拔和培养优秀的跆拳道运动员,推动跆拳道运动在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跆拳道协会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跆拳道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协会章程的修改,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理事会是跆拳道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发展战略,组织和管理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财务管理等。

第八条秘书处是跆拳道协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秘书处的职责包括:组织和协调跆拳道比赛和培训活动,处理会员的申请和投诉,维护协会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跆拳道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团体味员两类。

第十条普通会员是指对跆拳道运动有兴趣并且具备一定技术水平的个人,可以通过向协会提交申请并缴纳会费成为普通会员。

第十一条团体味员是指跆拳道相关组织或者机构,可以通过向协会提交申请并缴纳会费成为团体味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培训和交流活动;2. 参预协会的决策过程,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3. 免费或者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讲座;4. 接受协会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2. 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3. 定期缴纳会费,并按时参加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活动;4. 遵守比赛规则和道德规范,维护比赛的公平和公正。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广和发展跆拳道运动,规范跆拳道协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会员的水平和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的组织。

第三条跆拳道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扬跆拳道精神,促进会员身心健康发展,提高技能水平,推动跆拳道运动的普及和发展。

第四条跆拳道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信。

第五条跆拳道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跆拳道运动培训、比赛、交流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推动跆拳道运动在本地区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跆拳道协会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由全体会员组成。

2. 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由理事会选聘秘书长负责具体管理。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如章程的修改、会费的确定等。

2. 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3. 讨论和决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

4. 解散协会。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负责制定和执行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

2. 组织和开展跆拳道培训、比赛、交流活动。

3. 管理协会的财务收支。

4. 选聘秘书长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九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1. 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活动。

3. 管理协会的会员名册和档案。

4. 协助理事会制定和执行工作计划。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跆拳道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十一条普通会员的入会条件是:1. 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 具备一定的跆拳道基本技能。

3.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第十二条荣誉会员由协会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批准。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比赛、交流活动。

2.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3. 提出建议和意见。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跆拳道运动的组织管理,促进跆拳道运动的发展,维护跆拳道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依法登记注册,自愿组成,自愿加入,自愿退出。

第三条跆拳道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推广跆拳道运动,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促进会员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跆拳道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跆拳道培训、比赛、交流活动,培养和选拔优秀的跆拳道运动员,开展跆拳道文化传承和推广工作。

第五条跆拳道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跆拳道技术培训、竞赛组织、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跆拳道文化宣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跆拳道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章程修订、决策等重要事项。

第八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会员管理、活动组织等事务。

第九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活动执行情况等。

第十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代表会员的利益,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三年,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选聘,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各项工作,每届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跆拳道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指年满18周岁,具备跆拳道基本技能,遵守协会章程的个人。

第十五条优秀会员是指在跆拳道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由理事会评定。

第十六条荣誉会员是指为跆拳道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理事会授予。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与培训、竞赛的权利,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八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第十九条会员有权利向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协会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二十条跆拳道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捐赠款、活动收入等。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跆拳道运动的发展,推动跆拳道事业的繁荣,规范跆拳道协会的组织和运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并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活动。

第三条跆拳道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推广跆拳道运动,培养跆拳道人才,提高跆拳道运动水平,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跆拳道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互利、互助、互相尊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跆拳道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跆拳道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主持。

第七条理事会是跆拳道协会的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是跆拳道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

第九条秘书处是跆拳道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跆拳道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优秀会员。

个人会员必须具备跆拳道运动相关资质,并遵守跆拳道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团体会员分为培训机构会员和比赛组织会员。

团体会员必须是合法注册的跆拳道培训机构或比赛组织机构,且遵守跆拳道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跆拳道协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的权利,并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四条跆拳道协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并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跆拳道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拨款、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跆拳道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做到收支合理、透明公开。

第十七条跆拳道协会应当对会费和其他收入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用于组织活动、培训教练员、购买器材设施、组织比赛等。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一、总则跆拳道协会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为规范和管理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规范等方面而制定的基本准则。

本章程适合于协会的全体味员。

二、组织结构1. 协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由协会会员中积极贡献、具备高度责任心和良好声誉的人员担任,任期为两年。

3. 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理事会成员一致。

三、会员权益1. 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两类。

2. 普通会员必须具备跆拳道相关技能,并通过协会认证,方可申请入会。

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培训和比赛的权益。

3. 特邀会员是对跆拳道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由理事会决定邀请入会,享有特殊荣誉和权益。

四、协会活动1. 协会定期组织各类跆拳道培训、比赛和交流活动,提高会员的技能水平和竞技水平。

2. 协会可根据需要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的跆拳道比赛和交流活动,扩大会员的国际影响力。

3. 协会可邀请国内外跆拳道名师进行讲座和示范,提升会员的技术水平和理论素质。

五、会费管理1. 协会会员需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的具体标准由理事会根据协会经济状况和活动需求进行制定。

2. 会费缴纳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未缴费的会员将被暂停享受协会的相关权益。

六、章程修订1. 本章程的修订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允许,并通过协会会员大会的表决通过。

2. 本章程的修订将于修订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须在协会官方网站和其他官方渠道公示。

七、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2. 本章程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秘书处负责制定和执行。

以上是跆拳道协会章程的基本内容,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活动规范等方面。

协会会员应遵守章程规定,共同促进跆拳道事业的发展和提升。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跆拳道协会的组织架构、会员权益、管理流程等事项,促进跆拳道运动的发展和推广。

1.2 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跆拳道运动的普及和提升,以及会员的健康成长。

1.3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加入跆拳道协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

二、组织架构2.1 跆拳道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2.2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和其他理事组成,任期为两年。

2.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协会的重要事项,并进行决策。

三、会员权益3.1 个人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比赛和活动的权益。

3.2 个人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3 团体味员享有组织内部培训和指导的权益,可申请协会的支持和资源。

3.4 会员享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待遇,不受歧视。

四、会费管理4.1 个人会员每年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开展。

4.2 团体味员根据规模和需求缴纳不同额度的会费,具体数额由理事会决定。

4.3 会费缴纳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等,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逾期未缴纳的会员将被暂停会员权益。

五、管理流程5.1 跆拳道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

5.2 会员申请加入协会需填写会员申请表,提交给秘书处审核。

5.3 新会员需经过理事会的批准,方可正式加入协会。

5.4 协会成立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各类培训、比赛和活动。

5.5 协会应定期举办培训班、技术讲座等活动,提升会员的技能和水平。

5.6 协会应定期组织比赛,提供展示和竞技的平台。

5.7 协会应与其他相关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跆拳道运动的发展。

六、纪律规定6.1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6.2 会员不得从事任何伤害跆拳道运动和协会利益的行为。

6.3 会员应遵守比赛规则和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竞技风貌。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跆拳道运动的组织管理,促进跆拳道事业的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跆拳道协会的宗旨是:促进跆拳道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会员的技能水平,推动跆拳道事业的繁荣。

第四条跆拳道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跆拳道比赛、培训和交流活动;推广跆拳道文化,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和服务,保障会员的权益。

第五条跆拳道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自愿参加。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跆拳道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跆拳道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决定召开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决定协会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等重大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是跆拳道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四年。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安排和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决定会费的收取和使用;批准会员的加入和退出等事项。

第十一条会长是理事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签署协会的重要文件和合同。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跆拳道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跆拳道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纪律。

第十五条团体味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从事跆拳道相关活动,认同协会的宗旨和任务。

第十六条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均需缴纳会费,并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七条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八条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纪律,不得伤害协会的利益和形象。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

跆拳道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跆拳道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管理程序等事项,确保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1.2 跆拳道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旨在推广和发展跆拳道运动,提高会员的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培养跆拳道人才,促进跆拳道事业的繁荣。

1.3 跆拳道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培训、比赛、交流活动,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等。

二、组织结构2.1 跆拳道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财务部等机构,各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在本章程中详细规定。

2.2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2.3 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运营机构,负责会员管理、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工作。

2.4 财务部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三、会员权益3.1 会员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协会组织的培训和比赛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

3.2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讨论。

3.3 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事务。

四、管理程序4.1 协会的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4.2 协会的秘书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向会员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4.3 协会的财务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确保协会的财务状况的透明和合规。

4.4 协会的各项决策和活动应当公开透明,遵循民主、公正、公平的原则。

五、会费管理5.1 会员入会时需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的具体数额由理事会根据协会的经济状况和活动需求确定。

5.2 会费应当用于协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不得挪作他用。

5.3 协会应当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的使用情况和财务报表,确保会费的使用合理和透明。

六、章程修订6.1 本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决定,并经会员大会的表决通过。

6.2 本章程的修订应当公开透明,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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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会员的权力:
(一)、优先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力;
(二)、获得本协会干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出质疑和批评的权力;
(四)、申请退出本协会的权力。(需递交退会申请书,经协会会长批准。)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协会章程,愿意服从协会管理,尽力完成本协会交给的任务;
1、严禁违章
2、防高处坠落
3、防物体打击伤害
参加人员签名: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1)宣传和推广跆拳道运动,促进跆拳道运动的普及。
(2)举办表演。如在晚会等场所。
(3)加强大家对跆拳道运动组织的交流。
第十条 召开全体会员例会,要求所有会员准时参加。
会议主要由各部门对工作做出总结,交流前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确定以后的活动计划。第十一条 非日常活动管理办法:
(一)、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不得妨碍学校的校园管理、不得违背协会及社团联合会章程、及其它特别规定的情况。
(一)、本章程做为宁德师专跆拳道协会章程,在学校社联、校团委的领导监督下开始实施。
(二)、如需修改本章程,本协会将召开理事会议,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民主投票决定,
四分之三票数通过之后生效。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学院跆拳道协会
2010年4月6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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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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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班前教育记录
(二)、按时出席本协会的成员大会,干事按时出席理事会的例会;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四)、积极发表自己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活动设想;第四章 社团活动管理第九条 日常训练的制度和业务范围:训练的制度:每学年的第一、二周为会员对日常训练的适应及反馈期,在此期间,会员对训练的内容、教练、及其它情况进行了解适应。协会在第一周末进行调查,根据会员的反馈、按照大多数会员的意见、结合协会的实际条件作出相应的调整,并将调整的结果向会员公布,以后按此调整结果开展日常训练。具体的训练管理制度由各届会长、干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秘书部:负责协调和传达好会长和各部门之间的意见和会议记录,以及向会员传达通知。
外联部:分为内联组和外联组。内联主要负责协会与本校内其他协会之间的联谊活动,外联负责与校外其他大学之间的联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概念:
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遵守协制度即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加入本协会,社团费用每人10元。(教练费用另算。)
(二)、活动申报程序:
1、开展活动前必须详细填写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和活动策划书;
2、活动申请表由本协会会长签字后上报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活动才可进行;
3、活动过程中应该与社联保持密切联系;第五章 财务制度第十二条本协会的各项财务制度的制定原则:
在与社联的财务管理办法不相冲突的前提下,结合跆拳道协会的特殊情况制定各届的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支出的财务必须用来购买协会所需的共有财产;财务报销票据须经会长,经手人签字后方可上交社联报账。第六章 附则第十四条
4、施工人员应学会自我保护,做到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自己安全,不伤害自己。
5、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班,不得宿醉上班。
6、上下交叉作业时,尽量避开统一垂直方向作业,上下应保持安全距离或设置安全防护层,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7、施工作业时,工人间应相互配合、相互呼应、相互提醒、协调一致。
当前工序安全性注意事项:
跆拳道协会章程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社团全称跆拳道协会第二条 社团的性质:跆拳道协会是由本校内的跆拳道爱好者的社团组织。
本社团受校领导和社团联合会的管理。第三条 协会宗旨:协会宗旨:“礼仪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屈”为根本宗旨,本着“礼义廉耻,文明其精神,强健其体魄”的基本精神,以“要练舞不怕苦”为口号,达到“健体修身养德自卫”为跆拳道不懈努力。让每一位会员都能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坚毅的性格。第四条 协会目标:
会长:协会的执行机构,总体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并组织监督活动的举办。协调管理本社团所有部门的各项日常事务;提出社团的合理的发展路线;对社团理事会成员的任免提出建议;审批和宣读本协会的各项重要决议;指导完成与下一届工作的工作转接。
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各种类活动制定宣传方案,提高协会知名度。
策划部:负责为协会各种类活动提前制定方案,通过后可实施。
日期: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教育性质
班前安全教育
安全员
(班组长)
安全教育内容
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还应执全帽,并系好帽扣,防止安全帽脱落失去防护作用。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作业时,应高挂低用,高空或构件上行走时,安全带必须与钢丝缆绳或稳定牢固的构件连接,更不得在无安全措施和设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或行走。登高作业时,必须从安全爬梯上下,禁止从钢柱上攀登和滑下。不得在无安全保障的作业面施工作业。
协会目标:团结吸纳全校广大跆拳道好者,开展日常武术训练,以武会友,进行各种表演,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倡导武术文化,开展武术交流活动,在本校区乃至更广范围内推动习武之风。提高学校知名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协会机构组成采取层级管理模式:
设会长三名(一正二副),策划部,宣传部,秘书部,外联部。
第六条跆拳道协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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