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_停电撤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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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十项撤人制度

煤矿十项撤人制度

煤矿十项撤人制度
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
1. 井下所有作业场所回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1.0%的(瓦斯超限);
2. 井下发生明显响煤炮声,喷孔、顶钻,煤壁外鼓、掉渣,瓦斯涌出持续增大或者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等突出征兆的(突出征兆);
3. 井下出现煤层变湿、挂红、底鼓、淋水加大(含砂)等透水、突水、溃水征兆的(透水征兆);
4. 井田及周边地面积水坑水位突然下降并溃入井下的(地面溃水);
5. 当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一级)、橙色(二级)的(洪汛红、橙色预警);
6. 发现明火且不能立即扑灭的(井下火灾);
7. 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出现强烈震动、巨响、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工作面强动力现象);
8. 全矿井计划外停电且不能立即有效恢复的(矿井无计划停电);
9. 露天煤矿遇到暴雨、8级及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以及边坡出现明显沉降、变形加速、裂缝增大或贯通、大面积滚石滑落等滑坡征兆的(沉降、滑坡征兆);
10. 其他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应当停产撤人的(其它紧急情况)。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撤人及限量的瓦斯排放原则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严禁一风吹。

排放瓦斯时,其回风系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在相连巷道内设岗警戒;必须严格控制风量,确保在全风压风流第一交汇点瓦斯浓度不大于1、0%,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

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瓦检员负责排放;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大于或等于3、0%时,由救护队负责排放。

二、必须采用控制风量的排放瓦斯方法(启封巷道时,由外往里逐段排放)。

排放瓦斯时,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量须由小到大逐渐增加;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应先开启出风侧的一级,需增加风量时再开启吸风侧的一级。

三、排放瓦斯必须由通风科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科、生产技术科会审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排放瓦斯措施应包括:巷道名称、排放方法、巷道长度、积存原因、积存体积、预计排放时间、停电撤人范围及设岗地点等内容,并附图说明。

排放瓦斯回风流经过的路线须用线条标记;设岗截人地点须用站岗截人符号标记。

为一个工作面服务的措施只能使用一次。

四、救护队排放瓦斯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贯彻,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学习、签字;2、救护队员由一名救护副小队长或以上指挥员带队,并在现场统一指挥;3、救护队到达现场后,指挥员必须组织瓦检员、安全检查人员、停电、撤人及设岗负责人和协助救护队排放瓦斯的人员学习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参与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服从救护队指挥员的统一指挥;4、回风系统的撤人工作由救护队负责;与回风系统相连巷道设岗及停电工作由队组负责,同时设岗地点须设置排放瓦斯,严禁入内警示标识;5、设岗工作完成后,站岗人员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6、停电、撤人工作完成后,停电、撤人负责人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并向矿调度汇报;7、救护队指挥员在确认停电、撤人、设岗工作完成后向矿调度汇报;8、矿调度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下达排放瓦斯命令;9、排放瓦斯前,需检查、确认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筒扎紧和排放三通短节打开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10.排放瓦斯时,两名救护队员负责控制排放三通,一名救护队员负责检查全风压第一交汇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11、瓦斯排放结束后,瓦检员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将数据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下令恢复正常工作等。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为了预防矿井重大灾害,确保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矿井遇如下紧急情况时必须停产、撤人并及时汇报。

1、采掘工作面遇瓦斯超限。

2、井下工作地点遇有突水征兆。

3、井下工作地点遇有大面积冒顶征兆。

4、发生火灾及受火灾波及区域。

5、地面遇到极端暴雨天气及地质灾害。

二、发现以上隐患时,井下带班领导、瓦斯员、班队长、安检员、调度员及各级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各工作地点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安排。

四、接到报告后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的发布,标志着矿井安全监管的重要进展。

这项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矿井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围绕该制度的背景、内容及其意义展开详细的解析。

一、制度背景矿井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渠道,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矿井安全事故频发,给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被制定并发布。

二、制度内容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紧急情况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了紧急情况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将紧急情况分为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三类。

这有助于对不同紧急情况的判断和处理。

2. 停产撤人的程序与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停产撤人程序,并明确了各方责任。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矿井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停产撤人程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紧急救援的组织与指挥:规定了紧急救援的组织与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确保救援行动的高效进行。

同时,还要求矿井开展定期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4. 事故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对于因违反停产撤人制度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严惩不贷。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2篇)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2篇)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为了预防矿井重大灾害,确保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矿井遇如下紧急情况时必须停产、撤人并及时汇报。

1、采掘工作面遇瓦斯超限。

2、井下工作地点遇有突水征兆。

3、井下工作地点遇有大面积冒顶征兆。

4、发生火灾及受火灾波及区域。

5、地面遇到极端暴雨天气及地质灾害。

二、发现以上隐患时,井下带班领导、瓦斯员、班队长、安检员、调度员及各级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各工作地点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安排。

四、接到报告后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矿井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保障矿井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职工、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三、定义1.紧急情况:矿井发生矿灾、事故、火灾、煤气爆炸等危急情况。

2.停产撤人:发生紧急情况时暂停矿井正常生产,并组织矿井内所有人员安全有序地撤离。

四、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程序1.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内部各级责任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救援队伍。

2.矿井领导班子应迅速召开应急会议,明确矿井内部应急责任人员及其职责,并指定应急行动组织。

3.应急行动组织应依据预案,尽快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内部的紧急疏散和撤离工作。

4.各岗位责任人要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并接受指挥和调度。

五、停产撤人流程1.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组织应立即向全矿内所有人员发出紧急停产撤离的指令。

2.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设备和机械,并迅速撤离岗位,按照疏散路线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3.各岗位的负责人应带领所属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按照疏散预案指引矿井内所有人员有序地撤离。

4.矿井内设有疏散警报器和指示器的地方,应依次触动和遵循指示器指引进行撤离。

瓦斯超限四项安全措施

瓦斯超限四项安全措施

神府集华王才伙盘矿业有限公司编号:TFk-20190227瓦斯超限四项安全措施编制单位:通风科编制日期:2019年2月27日审批栏贯彻学习签名表目录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一、停电撤人措施: ........................................................................................................................................ 六二、加强瓦斯检测监控: ................................................................................................................................ 七三、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与治理措施 ............................................................................................................ 十一一、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 十一二、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 ............................................................................................................ 十二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 .................................................................................................................... 十二四、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 ................................................................................................................ 十二四、煤矿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责任追究处理措施......................................................................................... 十三一、岗位责任制 ........................................................................................................................................ 十三二、瓦斯超限事故界定 ............................................................................................................................ 十三5.1、瓦斯超限致使出现死亡以上的事故。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
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一、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即定为瓦斯超限。

二、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四、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五、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六、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七、撤离工作面的人员必须到新风大巷。

八、瓦斯超限地点应支丁、设立警标。

九、通知矿调度室,并通知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十、在救护队未来之前,把风机、电缆、风筒运到工作地点(进风流区,回风巷不低于10米处)。

十一、救护人员、安全矿长入井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并保证上回风流中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1%。

十二、瓦斯降到1%以下时,加强检查力度,保证作业地点有足够新鲜风流。

十三、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订有效预防措施及矿井年度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的意义:确保矿工生命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的价值: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的实践效果: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的推广价值: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矿工安全意识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现场确认:现 场管理人员确 认瓦斯超限情

立即停产撤人: 现场管理人员 立即组织停产
撤人
报告上级:现 场管理人员及 时向上级报告 瓦斯超限情况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瓦斯超限情况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核实。
经核实确认瓦斯超限后,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启动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矿工安全意识
宣传教育内容:瓦斯超限的危害、 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等
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意识 教育,提高矿工对瓦斯超限的重视 程度
添加标题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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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式:培训、宣传册、宣传片、 案例分析等
建立奖惩机制:对遵守规定的矿工 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矿工进行 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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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启动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向上级主管部门 报告撤离情况。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实施流程:发现瓦斯超限情况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 通知瓦斯检查员进行检查确认,并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实施后,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 查处理,包括提供相关资料、配合调查取证等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制度1、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前,事先由通风科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由通风科下达启封密闭通知单,通知单必须写清启封密闭时间、地点,成立由专职通风员、瓦检员、通风工程工、电工组成的启封密闭小组,通风科长任小组负责人现场指挥。

启封密闭墙前按措施在距盲巷回风口10米以外的进风巷中安设局扇,接好并备足风筒至密闭前,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密闭墙前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启封密闭工作。

2、先在密闭墙的上方打开小口,再通过小口检查密闭墙内瓦斯情况。

瓦斯浓度在1%以下,CO在0.0024%以下可扩大墙口。

扩大墙口过程中,随时检查瓦斯等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启封工作,按排放瓦斯措施处理。

在启封密闭过程中,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密闭巷道,打开密闭后,要及时检查瓦斯情况。

3、启封密闭(或临时密闭)必须由通风科按措施执行。

其他单位不准私自启封。

局部瓦斯的积聚和处理制度通常停风盲巷、顶板冒落空洞、回采面上隅角、低风速的巷道顶板附近以及有瓦斯(含硫化氢)喷出的地方,均易积聚瓦斯。

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要做到:采用机械通风,风流要稳定连续;分区通风,且通风系统尽量简单,以便于调节风量,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减少漏风,避免循环风;掘进巷道的局部通风,风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面,放炮时不能停止通风等。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为认真落实《xx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瓦斯超限报告统计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xx关于印发〈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瓦斯超限(一)瓦斯超限因瓦斯治理或管理不到位造成井下风流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报警浓度值的,均视为瓦斯超限。

(二)其他瓦斯超限1.开展矿井反风演习造成瓦斯超限的,在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经矿井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地方安全监管主体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可认定为其他瓦斯超限情况。

2.进行甲烷传感器调校或闭锁试验造成甲烷传感器显示值超限的。

3.因上级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区域性停电、有计划停电停风导致瓦斯超限的。

4.在采取预防瓦斯超限的安全措施前提下,施工钻孔过程中,同一地点首次发生喷孔造成瓦斯超限的。

二、瓦斯超限等级界定煤矿瓦斯超限分为一般瓦斯超限、高值瓦斯超限、重大瓦斯超限、发生突出或动力现象造成的瓦斯超限四种级别。

(一)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般瓦斯超限。

1.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0.5%且小于1.0%的;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1.0%且小于3%的;3.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及以上且体积大于0.5m3的;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者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5%的。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高值瓦斯超限。

1.矿井总回风瓦斯浓度大于0.75%的;2.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0%的;3.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 3.0%的。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重大瓦斯超限。

1.一般瓦斯超限时间达到或超过10分钟的;2.高值瓦斯超限时间达到或超过5分钟的;3.井下一个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导致其他区域瓦斯超限,且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的。

井下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撤人制度

井下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撤人制度

井下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撤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安徽省煤矿井下生产紧急情况撤人规定》、(皖煤监一〔2014〕26号)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当井下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受威胁区域:(一)井下发生瓦斯、煤尘、水灾、火灾事故。

撤人范围:井下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立即升井(二)作业地点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征兆。

撤人范围:井下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立即升井(三)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和钻孔施工处CH4浓度达到1.5%;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采区回风流中CH4浓度达到1.0%( CH4传感器、便携仪、光学瓦斯检测仪三者不一致时取最大值);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和钻孔施工处CO2浓度达到1.5%。

撤人范围:井下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撤出受威胁区域,直至升井(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同一采区和相邻采区有两个及以上瓦斯传感器报警或显示负值。

撤人范围:整个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井下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立即升井;井下某一分站故障时,本检测区域内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供给该区域的新鲜风流中,直至升井;同一采区和相邻采区有两个及以上瓦斯传感器报警或显示负值,该采区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供给该区域的新鲜风流中,直至升井。

(五)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

撤人范围:主要通风机停机不能保证正常通风的,井下所有人员立即升井;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该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供给该区域的新鲜风流中,直至升井;通风系统遭破坏影响全矿井的,井下所有人员立即升井;影响局部的,撤出局部区域所有人员至全风压供给该区域的新鲜风流中。

(六)发生明火,现场火势不能控制;出现自然发火征兆。

撤人范围:井下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立即升井。

(七)采掘作业时,发现有透水征兆,或涌水量出现突增等异常情况;存在陷落柱突水威胁的煤矿,井下出现渗水、淋水等情况,水情发生重大变化;井下探(放)积水位置、积水量等情况不明的老空水,涌水量超过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能力;发现井筒突水、出砂;暴雨洪水可能威胁矿井安全。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制度

瓦斯事故征兆及针对性的撤人制度为了加强瓦斯治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瓦斯超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从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编制安全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保证瓦斯事故后的各项安全工作,能够形成一个统一指挥,相互协调,忙而不乱,按序就班的工作体系特成立专门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组长:李振君副组长:王凤龙、王建强、朱金生、侯靖文、贾宝财、樊孝师成员:各科室、区队相关负责人每次矿井出现瓦斯超限后,在有计划预知某地点或范围内有可能出现瓦斯超限时应急小组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各项工作,无计划不可预知某地点或范围内出现瓦斯超限时应急小组成员必须在接到调度通知后5分钟内赶赴调度室,履行各自的职责,开展事故抢险等各项救援工作。

1、井下发生瓦斯事故时,值班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在指挥部人员没有到达调度中心之前,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调度员)全权负责指挥工作。

值班调度人员在行使以上权力时,不论现场是否发生灾害导致财产损失,事后,任何领导不得追究值班调度人员的责任。

2、如果发现瓦斯事故时,带班领导有特殊情况,不在工作面时,班组长、瓦斯员、安全员、调度员有权停止工作面一切作业,并组织人员撤退。

二、瓦斯事故征兆1、主扇有(无)计划停电、停风;2、瓦斯抽放泵有(无)计划停止运行;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4、掘进工作面、其它地点瓦斯积聚、异常涌出;三、针对性的撤人制度(一)主扇停电、停风撤人制度1、主扇司机必须严守岗位,严禁脱岗、窜岗,当主扇故障或供电系统停电,且备用电源或备扇不能正常供电、起动时,立即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执行无计划停风停电措施(其中包括撤人、向上汇报)。

2、矿井停电停风时,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先撤至副井底,10分钟不能恢复供电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在上一级进行切断),所有人员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机运工区、通风工区值班领导查明原因,编制措施进行处理和抢险,同时做好记录。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4 页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一、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范围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3.采掘工作面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

4.发生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

二、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班长报告,安全监控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班长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

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安通、技术科,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时批准后,由安通、技术科安排人员进行排放。

第 2 页共 4 页瓦斯监控室岗位职责⑴在工区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安质部的指导,负责24小时连续不间断值班,值班其间不得擅自离岗。

⑵值班人员及时与瓦检工联系,了解洞内非自动监控区域的瓦斯浓度,掌握洞内瓦斯变化情况,及时对人工检测结果与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进行复核。

⑶根据自动监控系统的监测记录及时通知通风班组调节风速,发现瓦斯浓度异常及时通知洞内当班瓦检工,并立即停止超标区域所有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切断超标区域电源;根据洞内当班瓦检工通知及时通知通风班组调节风速。

瓦斯超限撤人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撤人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撤人管理制度
一、瓦斯超限的范围
1、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达到0.75%时。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它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及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

4、采煤工作面回风尾巷瓦斯浓度达到2.5%时。

5.采掘工作面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

6、瓦斯排放过程中。

二、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发生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定范围时,当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班长要第一时间向调度值班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同时由调室值班室必须及时向值班矿长、跟班矿长报告,进行处置。

1、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瓦斯及二氧化碳超限时,由跟班矿长负责停止一切作业,撤离井下所有人员至地面。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及二氧化碳超限时,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离人员至进风大巷。

跟班矿长负责监督全过程。

3、采掘工作面、回风流及回风尾巷中瓦斯及二氧化碳超限时,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离人员至进风大巷。

跟班矿长负责监督全过程。

4、采掘工作面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超限时,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瓦检员负责停止作业,撤离人员至进风巷。

跟班矿长负责监督全过程。

5、瓦斯排放严按《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执行。

跟班矿长负责监督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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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公司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二、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三、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五、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
(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六、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

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通风部、安监部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 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排放工作。

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情况下
的撤人制度
一、教育职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思想素质、了解安全规程、掌握安全常识;
二、井下所有管理人员和停风、无风和微风地点的工作人员要听从跟班领导安排,密切配合、督促撤人;
三、对井下停风、撤人的工作地点要立即停风、撤人、停电;
四、对停风、无风、微风已撤人的地点要打好密闭,设置栅栏警示标牌;
五、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对停风、无风、微风地点落实好反“三违”活动;
六、如若需要在停风、无风、微风地点作业,必须有安全员配合通风员,进行通风排放瓦斯及有害气体,待该处瓦斯和有害气体不再超标,方可送电进行作业。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
1、成立领导组
组长:潘志明
副组长:许贵兵、曹述清
成员:魏兵、何明周、安全员、电工
2、职责分工:
(1)潘志明担任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

(2)许贵兵、曹述清总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前后及瓦斯排放的监督与督促工作。

(3)调度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统筹安全,统一指挥。

(4)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①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技术员现场组织排放。

②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

③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班长、队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④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队长、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⑤瓦斯浓度超过3%,由通风部长、通风队长、掘进队长、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

(5)机电队长:负责停送电前后的机电工作安排。

(6)安全员:负责瓦斯排放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人员上下井情况,主井口、副井口、人行井,风机房前后20米范围内杜绝一切火源。

(7)通风队队长:负责组织,安排瓦斯员、电工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排放瓦斯,以及某工作面瓦斯排放情况的统一及时汇报工作。

负责矿井瓦斯排放过程中,按调度室的命令,准确开启或关闭指定风门,以及送风后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

(8)机电工:执行调度室机电部部长的命令,现场组织,监督,主风机及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工作。

(9)检身房:执行调度室命令,切实掌握出入井人数,负责所辖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的火源警戒工作。

(10)采掘队队长:执行调度室的命令,负责停电前,组织落实撤出工作面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以及送电后组织落实副队长和电工与瓦斯员一道进现场瓦斯排放工作。

二、主扇排放矿井瓦斯的安全措施:
1、主风机房的接到停风命令后,值班人员停止主扇,并立即打开安全行人门,防爆门。

2、主扇送电前,由瓦斯员检查所有电器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送电启动主扇。

3、主扇排放矿井瓦斯,由通风部部长,现场组织排放。

4、启动主扇前,通过主扇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风道侧门,仍保持原状,以便风流短路,并必须有专人看管。

5、排放时,由瓦斯员检查出风口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进行加大短路风流,待出风口瓦斯浓度低于2%时,方可逐渐关闭风门,其顺序为:安全行人门→防爆风门闭合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大小来决定。

6、排放时,瓦斯浓度呈驼峰状态,先由高到低,再到高,然后逐步降低,切不可将初期的降低误认为瓦斯已排,而迅速关闭风门,每关一扇必须等一段时间,瓦斯浓度下降时,方可关闭下一扇风门。

7、当风门完全关闭,出风口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以下时,电话汇报调度室,瓦斯员和变电站值班电工,工作面电工跟班队长先入井,其它人员不得入井,由瓦斯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低于0.75%以下,
中央配电室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下井高压电缆及中央变电所各开关符合完好标准时,由瓦斯员、电工同时汇报调度室,地面变电站向中央配电室送电,其它工人入井,但必须在井底车场待命,不得进入工作面。

8、各采掘工作面跟班队长同电工、瓦斯员先行入井后,由瓦斯员检查采区、工作面回风瓦斯浓度在1%以下,采区配电室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采区电缆及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符合完好标准时,由通风队长,汇报调度室,采区配电室才可以送电。

9、采区配电室送电后,队长、电工和瓦斯员配合,检查局扇附近瓦斯浓度在0.5%以下,风电瓦斯闭锁完好,由通风队长汇报调度室,向局扇送电,进行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期间,采区内所有电器设备不得送电。

10、局扇送电后,队长、电工和瓦斯员进入工作面,由队长检查顶板的支护情况,电工检查瓦斯电闭锁瓦斯员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瓦斯电闭锁完好,方可由通风队长汇报调度室,向工作面送电。

三、局扇排放瓦斯措施:
1、局扇配电点送电后,首先由瓦斯员检查风机附近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由电工起动局扇,进行瓦斯排放。

启动局扇后,瓦斯员检查局扇是否发生循环风,否则,必须立即停止风机运转,调整风量。

2、排放瓦斯采用风筒分支法,严格控制工作面进风量,严禁一风吹。

3、排放过程中,瓦斯员应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否则,必须减小向工作面的供风量。

4、当瓦斯浓度平稳降至1%以下时,瓦斯员、队长、电工先对整条巷道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超限,风筒吊挂良好且其它情况正常时,由通风部部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电工可向工作面送电,工人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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