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伟《民事诉讼法》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诉讼主体-当事人【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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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当事人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当事人概述
1.当事人的概念
(1)概念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请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及其相对方。狭义上的当事人专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原告和被告以外,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2)特征
①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是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②须是向法院请求行使民事裁判权以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其民事权益的人及其相对方。
③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或消灭。
2.当事人概念的演变
民事诉讼理论对当事人概念的界定经历了从实体当事人到程序当事人的演变历程。
(1)实体当事人概念
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这种直接利害关系人实质上是指发生纠纷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实体当事人。
(2)权利保护当事人概念
①权利保护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旨在保护民事权益,并能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人。
②权利保护当事人与实体当事人概念的区别在于:它不仅包括那些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而进行诉讼的人或组织,也包括为保护他人的民事权益而进行诉讼的人或组织。
(3)程序当事人概念
①程序当事人完全是一个诉讼法上的概念,当事人的确定以起诉状所记载的为准,而不用实体法的标准来确定。
②重要意义
a.有利于纠纷的普遍解决。
b.有利于扩大民事权利救济的可能性。
c.有利于通过司法救济形成新的实体权利。
3.当事人的确定
确定当事人标准几种学说
(1)意思说。以原告本意实际想起诉的人为当事人。
(2)表示说。以起诉状所记载的当事人为准。
(3)行动说。以实际实施诉讼行为作为确定当事人的标准。
(4)实体关系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以构成诉讼标的的实体法律关系为标准确定当
事人。
二、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1.诉讼权利能力
(1)诉讼权利能力的概念
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是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律上的资格。在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2)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通常情况下,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即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①胎儿
我国不承认胎儿是民事主体,胎儿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在民事诉讼中不能成为当事人。胎儿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由其母亲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②死者
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权利仍有保护的必要。另外,死者的名誉权亦受法律保护。
(3)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一样,均始于法人的成立,终于法人的终止。
(4)其他组织
①其他组织的范围呈现开放性特点,某些机构能否被认定为其他组织,进而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在发生纠纷后,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取决于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②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终于终止。
2.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亲自实施诉讼行为,并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则没有诉讼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1.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起诉和反诉的权利。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5)进行辩论的权利。
(6)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权利。
(7)选择自行和解或法院调解的权利。
(8)提起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权利。
(9)申请执行的权利。
(10)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2.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四、当事人适格
1.当事人适格的概念
①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能够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并请求本案判
决的资格。
②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
当事人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与是否发生民事诉讼无关。而当事人适格则是作为特定诉讼的当事人的资格,当事人适格与否,只能在特定的诉讼中加以判定。
2.当事人适格的判断标准
(1)通常情况下,以当事人是否为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①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③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④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
⑤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⑥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⑦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b.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