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的规则 - 中国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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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系统操作方法

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系统操作方法

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系统操作方法
国家图书馆的馆际互借服务已进行计算机管理,目前系统已正式启用。

凡同我馆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我馆馆际互借中心将提供一个卡号和密码,各单位需登录国家图书馆网站,自行发送借书申请。

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送借书申请
1.登录国家图书馆的网站http://20
2.106.125.99/F;
2.输入卡号、密码→点击ID登录;
3.检索(在检索框中输入检索词)→点击确定;选中“中文基藏书库”或“外文图书子库”的图书,通过系统发出申请。

不提供外借或无法满足的文献可以通过文献传递的方式获得;
4.点击馆藏地“中文基藏库”或“外文图书子库”→点击左下方的“请求”(即申请外借图书)或“复制”(即申请复印文献);
5.点击“确定”后,借书申请发送完毕。

二、修改密码
我馆馆际互借中心先为每个单位的卡号设置一个初始密码“66”,然后,请各单位及时修改便于记忆的密码后再开始使用,修改密码的方法如下:
1.输入卡号、密码→点击ID登录;
2.点击用户信息→点击修改口令,按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即可;
同时可查看本单位的外借记录。

三、还书程序
凡与本中心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用户,从网上发送申请借到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还书处理,逾期归还每册书须交纳逾期使用费5元/天。

国家图书馆。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及其利用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及其利用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及其利用汇报人:日期:•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概述•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类型及特点•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流程及管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目•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的实践案例及效果评价录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概述01馆际互借简介馆际互借定义01馆际互借是一种图书馆之间的合作机制,根据用户需求,向其他图书馆借阅本馆没有的图书或期刊文章。

馆际互借目的02馆际互借旨在满足用户对文献资源的需求,提供更多的获取资源途径,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馆际互借流程03用户需向本馆提出馆际互借申请,本馆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发送至合作图书馆,由合作图书馆进行审核并借阅图书或期刊文章,最后将文献递送给用户。

文献传递是一种图书馆为用户提供远程获取所需文献资源的服务,用户只需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可获得所需文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文献传递定义文献传递旨在方便用户获取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重要文献资源,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

文献传递目的用户向本馆提交文献传递申请,本馆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发送至文献提供机构或合作图书馆,由其提供所需文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最后将文献递送给用户。

文献传递流程文献传递服务简介发展历程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起源于19世纪末期,当时图书馆之间的合作主要是为了弥补各自收藏的不足,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资源的增加,这种服务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共享方式。

重要性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对于图书馆和用户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提高了图书馆的资源利用率和共享程度,还满足了用户对资源的需求,促进了学术交流与合作。

同时,这种服务也降低了图书馆的采购成本和用户的获取成本。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的发展历程与重要性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类型及特点02包括借出和借入两种类型,即图书馆之间互相借用彼此的馆藏文献资源。

馆际互借的特点主要特点在于通过图书馆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文献资源的利用率。

通常分为单向传递和双向传递两种类型,单向传递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文献资源,而双向传递则是指双方互相提供文献资源。

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机制

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机制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体系启动方案目次1.背景与任务2.技术运行机制3.业务运行机制4.组织管理机制5.收费机制6.建设与启动过程7.当前工作1.背景与任务为充分提高中国科学院各级文献情报机构共享文献资源、提高科研人员全文文献保障率,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项目启动中国科学院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体系,组织中国科学院各级文献情报机构在全院所有研究所之间实现馆际互借与全文文献传递。

该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1)联机馆际互借系统,支持全院各文献情报机构和经过授权、建立帐户的用户进行馆际互借或文献传递请求,并对请求及其满足情况进行统计,对经费进行管理。

(2)全文文献传递系统,支持各个文献情报机构对被请求的文献进行扫描,并将扫描文件传送到请求者指定的邮件信箱或系统。

(3)馆际互借与全文传递服务管理机制,支持各个文献情报机构对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过程进行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

该体系将利用全院联合目录系统(已开始建设,其中期刊联合目录系统已经运行)查找文献收藏单位,并将进一步建立面向院外甚至国外的第三方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机构的代理服务机制,提供进一步的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

2.技术运行机制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项目建立馆际互借系统,完成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事务处理和用户管理、统计分析、费用结算等功能。

各馆馆际互借员和经过授权并建立帐户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登录到该系统进行请求、了解被请求情况、了解请求执行情况,以及进行其它操作。

各个文献情报机构通过统一的全文传递系统对被请求的文献进行扫描、打包、传递和接收,所传递的文献可以直接传送到请求者的电子信箱,也可以传送到各个文献情报机构的全文传递系统。

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项目管理中心为各个文献情报机构配置统一的全文传递软件,为承担较多借出任务的文献情报机构配置扫描仪,各个文献情报机构自行配置计算机。

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项目管理中心编制全文传递系统和馆际互借系统的使用手册,并组织对各个文献情报机构馆际互借员进行操作培训。

第五章+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第五章+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巴西网上科技电子图书馆(Scientific Electronic Library Online )
帮助中心-原文传递收费标准
实习作业(第五章)
在CASHL中检索有关“高等教育研究”方 面的外文文献(higher education); 在NSTL中检索有关“真空泵的设计”方面 的外文文献(vacuum pump);
第三节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 (CASHL)
网址:/
CASHL(China Academic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Library)是全国性唯一的人文社会
科学文献收藏和服务中心,借助现代化的网络服务体系,为全国高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工作者提供综合性文献信息服务。其最终目 标是成为“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资源平台”。 CASHL目前已收藏有9148种国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核心期刊和重 要期刊;1370种电子期刊以及25万种早期电子图书;近40万种外文图 书以及“高校人文社科外文期刊目次库”、“高校人文社科外文图书 联合目录”等数据库,提供数据库检索和浏览、书刊馆际互借与原文 传递、相关咨询服务等。
根据互签的协议,相互出借馆藏文献,是一种返 还式的文献提供服务。 文献传递是将用户所需文献的替代品以快速的方 式与合理的价格,直接或者间接传递给用户的一 种非返还式文献提供服务。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的起源:馆际互借与文
献传递服务在国外的发展始于上个世纪的中期,
而在我国的正式开展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
检索页面
选择数据库
限定检索条件
检索规则
篇名检索 中西文不可混选中:期刊、会议、论文、专利 外:西检 中文关键词只能查中文数据库 检索结果为零,建议选“全部字段”再检一次 在检索结果为零的情况下,可用”全部年”再试一 遍

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准则(修改稿)

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准则(修改稿)

中国科学院文献传递服务规范(试行)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服务工作组2003年3月制订2006年8月第一次修订2009年7月第二次修订1. 总则1.1本规范依据《中国科学院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服务体系管理条例》制定,是中国科学院文献传递工作的标准性规范文件。

参加该服务体系的成员馆应按照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1.2《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文献传递服务规范》的修订权、解释权归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服务工作组。

2.文献传递服务内容2.1 本馆馆藏:各成员馆应提供对本馆收藏的各种载体的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图书 (章节)、科技报告、专利文献、标准等文献的查询与传递。

2.2 中科院所属图书馆馆藏:各成员馆有责任将本馆不能满足的文献传递申请转发到中科院所属其他文献入藏馆进行传递。

2.3 第三方图书馆文献:承担委托代理服务的成员馆应按照本馆注册的代理服务范围提供文献查询与传递服务。

2.4 学位论文与特种文献:中科院各研究所的学位论文、馆藏古籍、缩微品、视听资料等文献是否提供传递服务,由各成员馆根据有关版权规定和本馆规定决定是否提供。

3.文献传递服务方式3.1 自助服务:个人(课题组)用户成为注册用户后,可自助通过个人(课题组)帐号登录服务系统请求文献传递服务、接收文献。

3.2 代理服务:个人(课题组)用户无论是否经过注册,均可将文献请求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本单位图书馆馆际互借员,由馆际互借员认证后统一提供文献查询、接收/转发文献等服务。

3.3 服务方式的选取:自助或代理服务方式的选择应充分尊重个人(课题组)用户的意愿。

4.用户注册/开通服务4.1 制定本所用户注册办法:中科院文献传递服务目前的服务对象限定为院内读者。

各成员馆应遵循方便用户的原则,根据本所具体情况,制订本馆个人(课题组) 用户注册办法。

4.2 公告本所用户注册方法:利用本所图书馆主页、告示栏、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本所用户公告注册方法。

图书馆工作中的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

图书馆工作中的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

图书馆工作中的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在图书馆工作中,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这一工作旨在通过合作与共享,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满足读者的需求,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的定义、实施方式、影响以及挑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的定义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是指不同图书馆之间通过合作机制,共享各自馆藏资源,使读者能够跨馆获取所需图书资料的一种服务。

在传统的图书馆服务模式中,读者只能依托自己所在图书馆的馆藏进行阅读与研究,无法获取其他图书馆拥有的资源。

而通过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读者可以借阅到更丰富的图书馆藏,满足自身学习与研究的需求。

二、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的实施方式1.协议合作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往往需要不同图书馆之间签订协议进行合作。

这些协议会涉及到资源共享的范围、合作方式、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等方面的内容。

图书馆通过协议合作,可以通过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实现资源共享的目标。

2.数字化与网络化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得到了更好的实施途径。

通过数字化技术,图书馆可以将自己的馆藏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共享。

读者可以通过身处不同的地点,通过网络途径获取所需资源,无需前往实体图书馆。

三、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的影响1.读者服务水平的提高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使得图书馆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

读者可以通过借阅其他图书馆的资源,获得更多元化的阅读与研究资源,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

这对于学生、研究人员等有特定需求的读者来说尤为重要。

2.图书馆合作与共享意识的增强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需要不同图书馆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通过合作与共享,图书馆之间可以加强对各自资源的了解与了解,形成合力,提高整体的服务水平。

这种合作与共享的实践有助于增强图书馆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图书馆事业的长远发展。

四、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面临的挑战1.版权与授权问题馆际互借与资源共享涉及到版权与授权问题。

图书馆馆际互借与合作

图书馆馆际互借与合作

图书馆馆际互借与合作图书馆馆际互借与合作是现代图书馆服务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它通过联合多个图书馆资源,为读者提供更加广泛和丰富的图书资料。

馆际互借与合作使得读者不再局限于本馆的收藏,可以通过跨馆借阅获得其他馆藏资源,进一步满足学习和研究的需求。

一、馆际互借的意义与作用图书馆馆际互借与合作对于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能力以及满足读者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首先,通过馆际互借,读者不仅可以借阅到本馆所没有收藏的图书,也能够获取到外馆典藏的特色资源。

这为读者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

其次,馆际互借与合作使得各个图书馆之间可以共享资源,避免资源的重复采购和浪费,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文献资源。

这种资源共享不仅能够提升图书馆的采购效率,还能够降低资源开支成本,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此外,馆际互借与合作也促进了图书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互借合作,不同的图书馆可以分享管理经验、技术创新和服务理念,相互借鉴学习,从而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这种合作形式推动了图书馆行业整体的发展,并加强了图书馆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二、现行的馆际互借与合作模式目前,图书馆馆际互借与合作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模式进行:1. 联盟合作模式:许多高校和公共图书馆之间建立了联盟,通过共享图书馆资源、服务标准和技术平台,实现图书馆互通互借。

这种合作模式通过资源整合,提供了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

2. 平台合作模式:基于现有的图书馆信息系统和馆际互联平台,图书馆之间通过共享平台进行资源的互借。

这种模式通过技术手段,简化了馆际互借的流程,提高了效率和服务质量。

3. 省(市)级馆际互借合作模式:在省级图书馆或市级图书馆的协调下,各个单位图书馆建立了合作关系,实现资源的互借。

这种合作模式通过区域合作,促进了资源共享和协作发展。

4. 专业图书馆合作模式:不同专业领域的图书馆之间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共享资源满足读者的特定需求。

例如,医学图书馆之间的合作可以提供医学类图书的互借服务,为医学研究人员和学生提供更多的文献支持。

图书馆文献传递工作规程

图书馆文献传递工作规程

XXXX图书馆文献传递工作规程
文献传递服务是应使用者对特定已确知的出版或未出版文献的需求,由图书馆或商业服务单位等资料供应者将需要的文献或其代用品在适当的时间内,以有效的方式与合理的费用,直接或间接传递给使用者的一种服务。

目前,我馆已与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SHL(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NTSL(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等国内主要文献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开通了相应的文献传递服务。

在本地馆藏资源不能完全满足读者需要时,文献传递服务能够有效地为读者提供所需的专业文献。

本馆文献传递具体工作由信息服务部承担,面向全校博硕及教师读者开展服务。

为规范本馆文献传递工作程序,特制定本规程。

一、工作流程
1. 读者首次登录馆际互借系统需完成账户注册,请读者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填写,单位名称具体到院系,电话和邮箱为必填项。

2. 1-2两个工作日工作人员确认后,读者即可进行文献传递申请。

3. 读者登录后点击“我的文献传递”进入“长沙理工大学馆际互借系统”填写所需文献基本信息。

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为满足本校广大师生科研教学的需求,图书馆已与中国国家图书馆签订馆际互借协议,可为本校师生借阅国家图书馆纸质图书。

具体馆际互借规则如下:1.图书馆在国图的借阅图书范围及册数:近三年以前外文图书共50册,20年前编目的外文图书20册;中文图书、古籍、稿本、工具书、原版期刊、报纸、舆图、光盘及丛书不外借。

2.此项借阅仅限于教师和研究生:每人每次限借1册;若学校读者借满规定上限数量时,其他读者只能等待有还回图书后再借。

3.借阅期限:从读者拿到图书之日起15日,逾期读者按国图5.00元/册/日标准自付。

4.国家图书馆的收费标准:20.00元/册(含邮费),该项由图书馆馆际互借费支付。

5.违规处理:外借图书需按时归还。

如有污损或遗失按照“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办理;该费用由读者自付。

附: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逾期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每日每册5.00元。

遗失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

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10.00元加工费。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

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4倍赔偿;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2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介绍说明课件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介绍说明课件
注意事项:
1.馆际互借委托者应遵守文献借出单位有关文献借阅的规章制度, 若引起不良后果由委托者负责。 2.各单位的藏书,主要是为本单位读者服务,因此凡上海图书馆 有藏的图书,务必从上海图书馆借阅。
2012-3-26
5
上海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馆际互借
如遇问题请联系我们:
Email:
电话:66133035
育委员会建设的上海高校外国教材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中心设在华东 理工大学图书馆,为全市高校的师生提供服务。
2012-3-26
3
上海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馆际互借
服务对象:本校教师、博士生、硕士生。 服务方式:
1.先行在协作网各成员馆的馆藏书目查询系统中检索所需要的图书。 2.下载“馆际互借委托单”,并仔细填写索书号、书名、著者,必要时 应注明出版地、出版年、文种、卷次、期次及ISBN等,然后发送Email至联系。 3.所借图书到馆后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委托者。委托者需携本人校 园一卡通到新校区图书馆三楼流通部馆际互借处借阅手续。借期以 通知发出日起算。
联系我们: Email: 电话:66133035 李柯 地址:新校区图书馆3楼304室
2012-3-26
9
上海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CASHL使用方法
首次使用,请现在CASHL主页http://注册。
20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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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
CASHL使用方法
请正确填写邮箱地址,如实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学生请选择学生 证,教职工请选择工作证。
目前我馆已建立文献传递关系的单位:CALIS(中国高等 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SHL(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 献中心),可以获取国内大多数高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源, 其中CASHL主要提供文科类文献,CALIS主要提供理工科类 文献。

馆际互借管理规定(3篇)

馆际互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图书馆之间的协作与资源共享,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读者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图书馆之间的馆际互借活动。

第三条馆际互借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互利、自愿协作原则;(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三)规范管理、高效便捷原则;(四)读者利益优先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家图书馆作为全国馆际互借的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国馆际互借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作为本地区的馆际互借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馆际互借工作。

第六条各级图书馆应设立馆际互借工作机构,负责馆际互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馆际互借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馆际互借工作规章制度;(二)组织协调馆际互借活动;(三)提供馆际互借咨询与服务;(四)开展馆际互借宣传与培训;(五)建立馆际互借数据平台;(六)定期评估馆际互借工作效果。

第三章互借对象与范围第八条馆际互借对象:(一)各级各类图书馆;(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具有文献收藏的单位;(三)读者个人。

第九条馆际互借范围:(一)图书、期刊、报纸、视听资料、电子出版物等文献资源;(二)数据库、数字图书馆等电子信息资源;(三)馆际互借工作机构认为有互借价值的其他资源。

第四章互借程序第十条读者申请馆际互借:(一)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向本馆馆际互借工作机构提出申请;(二)馆际互借工作机构对读者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为其办理馆际互借手续;(三)馆际互借工作机构向读者提供馆际互借文献信息,读者可根据需求选择借阅。

第十一条图书馆之间进行馆际互借:(一)馆际互借工作机构根据读者需求,向对方图书馆提出互借申请;(二)对方图书馆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文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为其办理互借手续;(三)对方图书馆将互借文献寄送至本馆,本馆馆际互借工作机构接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四)读者借阅互借文献,按本馆借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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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的规则
国家图书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的规则
为加强全国各系统图书馆(室)、文献信息机构之间的协作,利用文献资源满足用户的文献信息需求,采用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的服务方式,实现文献资源共享。

特制定本规则。

一、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是图书馆之间或图书馆与其它文献信息部门之间,在书刊资料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共同认可的规则,互相利用文献资源,满足用户需求的服务方式。

二、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是为了满足用户在本地图书馆、文献信息机构无法解决的文献信息需求。

我馆文献提供中心对单位用户提供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对个人用户仅提供文献传递服务,不受理馆际互借服务。

三、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的服务对象:
1、中央与国家机关。

2、各省(区)、市、区(县)公共图书馆。

3、在京各大专院校及省级大专院校图书馆。

4、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系统及省市级科研单位图书馆(区县以下科研单位由当地区县公共图书馆代办)。

5、国家事业、企业单位图书馆、资料室或信息部门。

6、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军区、各兵种、武警部队图书馆。

7、馆际互借不对个人用户。

四、建立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关系的办法
1、凡自愿与我馆建立互借和文献传递关系的单位(个人可直接提出文献传递服务的请求),需来人、来函或通过网上向我馆文献提供中心提出申请,经文献提供中心核准后,签定文献提供协议。

申请单位名称或联系人变动时,须及时向我馆文献提供中心申明。

2、凡与我馆建立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签订版权协议,发生侵权行为,由借书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五、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的具体办法
1、凡与国家图书馆建立了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需向我馆文献提供中心交纳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的预付款。

2、凡同我馆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我馆文献提供中心将提供一个卡号和密码,各单位需登录国家图书馆网站,自行发送借书申请,借书价格:本市6元/本、外阜20元/本(包括邮寄费)。

3、凡用户需要国际互借,需填写“国家图书馆国际借书单”按国际图联规定的收费标准(用于支付邮寄、包装费)执行。

4、凡用户需要文献传递服务,可直接把所需复制文献的来源通过E—mail、传真、信函发至我馆文献提供中心,不需履行馆际互借手续。

文献传递费用按我馆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5、我馆文献提供中心不受理外地无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用户、个人用户馆际互借的请求,需要者须向当地与我馆文献提供中心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单位申请,并委托办理。

6、外借图书需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污损和丢失,经确认后,由借书单位按照国家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未按时归还图书、未交纳赔偿金以前,将停止办理借书手续;情节严重者将终止馆际互借协议。

六、外借图书的范围
1、外借图书范围:中文基藏库图书、近三年以前外文图书。

古籍、稿本、工具书、原版期刊、报纸、舆图、光盘及丛书不外借(可提供文献传递服务)。

2 、除善本等文献外,文献传递服务的品种、数量不限。

七、借书期限
1、外借图书的期限为一个月。

如需要续借,到期前须通知我馆文献提供中心并说明理由。

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可续借一次,期限半个月。

2、如遇特殊情况,外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我馆文献提供中心有权随时索回。

3、逾期归还图书,每册图书须交纳逾期使用费5元/天。

八、投寄函件、邮包的要求:
1、寄往馆际互借的函件,请注明“国家图书馆文献提供中心馆际互借”的字样。

2、为避免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损坏图书,归还图书的邮包须挂号邮寄,并妥为包扎。

归还图书受到损坏或遗失,由寄还图书的单位负责赔偿。

国家图书馆
200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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