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相关人员职责:1、不准将车辆交与其他无关人员驾驶,若发现必须及时有效地制止。
2、严禁酒后作业,开车时必须精力集中。
3、叉车司机作业时,载物高度不得遮挡司机的视线。
特殊情况货物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鸣笛发出行驶信号。
禁止快速急转弯,车辆会在急转弯中使货物脱落或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叉车在下坡行驶中严禁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5、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货物和起平衡作用。
6、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7叉车厂区内安全行驶速度____公里/小时,叉车作业时要遵守厂区内交通规则。
8、协助其他科室完成临时任务。
9、爱护厂内设施,文明行车,提高驾驶技术,降低车辆损耗及油料消耗。
二、操作人员守则:1、叉车司机作业前首先检查叉车轮胎气压,刹车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方向是否灵活,电量、刹车、转向、润滑系统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熟悉作业区域,检查作业路线排除安全隐患。
第1页共7页3、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使。
4、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严禁野蛮装卸。
5、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6、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高举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7、禁止货叉上悬空物品时离开叉车,离开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三、安全操作规程:300—____mm,门架需后倾。
1、叉车作业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后方可运行。
3、叉车行驶时,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载物行驶更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4、叉载货物时,应按需要调整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平衡,不得偏斜,货物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装卸作业时,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禁止单叉满负荷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求的增加,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各类场所中的使用日益广泛。
为了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效率和减少事故风险,制定和完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场所内使用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物流基地、仓库、停车场等。
三、安全管理要求1.车辆登记管理- 每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需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车牌号、车型、厂牌、颜色、使用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 每年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更新,并及时调整登记簿。
- 未登记的车辆不得在场内使用,违者将被责令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2.驾驶人员要求- 所有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合格。
- 驾驶人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正确使用车辆,并随时保持警觉,确保行车安全。
- 驾驶人员需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和紧急事件应对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场内道路交通组织- 场内道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规划和标示,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 路口和弯道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线,提醒驾驶人员减速慢行。
- 路口应设置交通指示牌和信号灯,并配备专人进行交通管理。
4.车辆维护保养- 必须按照制定的保养计划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车辆性能的稳定。
- 定期对车辆的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装置等进行检测,及时消除故障和隐患。
- 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5.应急救援措施- 场内应设立应急救援中心,配置专用救援车辆和急救设备。
- 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并组织定期的急救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 在发生交通事故、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快速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处罚1.单位责任- 负责制定和实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所有员工和驾驶人员遵守制度。
- 对发生在场内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检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分工(一)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和修订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负责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二)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购置、验收、注册登记、报废等管理工作。
2、建立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和维护保养。
3、组织开展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使用部门1、负责本部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2、对本部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及时报告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故障和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操作人员1、严格遵守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2、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购置与验收(一)购置1、购置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并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车型和配置。
(二)验收1、新购置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到货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检查车辆的外观、结构、性能等是否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五、注册登记与档案管理(一)注册登记1、新购置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在投入使用前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注册登记时,应提供车辆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和运输需求的增加,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各个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对车辆管理和安全监控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安全管理责任1.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当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2.车辆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管各类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3.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三、车辆安全管理流程1.车辆登记(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在车辆登记表中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单位、使用人员等。
(2)对于新购进的车辆,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登记。
2.安全检查(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底盘、制动系统、灯光、轮胎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
(2)安全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和保存,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
3.人员管理(1)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使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驾驶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
(2)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车辆使用规定。
4.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时,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处理,保护现场,救助伤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技术手段支持1.安装监控设备(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安装车载监控设备,实时对车辆进行监控和记录。
(2)监控设备应具备位置追踪、超速报警、碰撞报警等功能,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2.引入智能调度系统(1)通过引入智能调度系统,实现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路径规划、车辆调度和报警处理等功能。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特定场所内使用的用于执行特定任务的机动车辆,如工地上的吊车、物料运输车辆、机场内的行李运输车等。
由于其使用环境独特,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3. 车辆准入管理3.1 车辆申报:每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提交相应的车辆资料和证件。
3.2 车辆检测:管理部门对申报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技术检测,确保其满足运行要求和安全标准。
3.3 车辆许可:合格的车辆将获得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进行使用。
4. 驾驶员管理4.1 驾驶员资格:每位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4.2 驾驶员健康状况:驾驶员需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4.3 驾驶员守则: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车辆的稳定性和行驶安全。
5. 车辆维护与检修5.1 定期检查: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系统等的检测和维护。
5.2 日常维护:驾驶员和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如加油、清洁、轮胎气压调整等,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5.3 故障报修:一旦发现车辆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报修,并在获得维修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6. 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6.1 驾驶员培训:每位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6.2 安全意识教育: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和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7.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7.1 应急预案:每个使用单位应编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维护场内秩序,保障运营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场内一切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目标:确保专用机动车辆的正常使用,防止违规操作和事故发生。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管理机构负责。
第六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确保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2.组织专用机动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3.监督和检查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情况;4.处理发生的违规行为和事故,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5.提出改进措施,提高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第七条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关的驾驶证件和岗位操作证。
第八条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作业区域行驶,禁止超速行驶和违反交通规则行动。
第九条专用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车辆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专用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辆稳定,避免突然刹车和急转弯操作。
第十一条专用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乘坐超员,不得拉载违禁物品。
第十二条专用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在开车前应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专用机动车辆的停放位置必须合理布置,防止占用通行区域。
第十四条专用机动车辆在燃油、电池等方面应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供应和使用。
第十五条专用机动车辆应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和运行状态。
第五章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发生事故时,使用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协助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违规行为和事故,管理机构将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纳入不良记录。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日益拥堵和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加,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已成为现代城市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为了确保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车辆管理、驾驶员资质要求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措施建议。
一、车辆管理为了确保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车辆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首先,要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包括机械、电气和安全系统等部分,确保车辆的良好工作状态。
其次,对于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制定车辆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零部件,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此外,对于一些老旧车辆和安全隐患较大的车辆,应进行淘汰更新,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二、驾驶员资质要求驾驶员是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运行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对驾驶员的资质要求应当高于普通车辆驾驶员。
首先,要求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熟悉机动车驾驶规范和交通安全法规,并能够熟练操作所驾车辆的各项装置。
其次,引入驾驶员考核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技能和安全知识的考试,以确保驾驶员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对于驾龄较短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应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培训措施,以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三、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针对新驾驶员,应进行专门的入职培训,包括车辆操作技能培训、交通法规教育、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对于在职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交通意识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模拟驾驶演练、事故案例分析等,通过这些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应建立一套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通行规范,明确各种机动车辆在场内的行驶规则,包括速度限制、优先通行等内容。
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场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包括但不限于叉车、电瓶车、摩托车等。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场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2. 使用部门:负责场内机动车的日常使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遵守本制度规定。
3. 驾驶员:负责驾驶场内机动车时的安全操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驾驶员入厂规定1. 驾驶员入厂前,须通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技能考核,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2. 驾驶员入厂时,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查。
3. 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员,不得办理入职手续。
已入厂但未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公司给予半年时间进行考证,期满后仍未取得驾驶证的,将停止其驾驶资格。
五、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 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2.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行超车等违规行为。
3. 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4. 所有井下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六、安全操作规程1. 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2. 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3. 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观察路况。
4. 车辆在停放时,应确保停放位置安全,避免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
七、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予以公布,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二、定义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指在公司场内使用的专门为公司运营和工作所需而购置的涉及汽车、叉车、搬运车等机动车辆。
2.车辆操作人员:指被授权驾驶和操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员工或雇员。
三、车辆申请与审批1.车辆使用需要提前向上级部门申请,并附上使用理由、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2.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申请,对申请通过的车辆,填写车辆出库申请单,盖章后方可出库。
四、车辆使用与操作1.车辆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2.车辆操作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必须进行日常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3.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4.车辆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5.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并进行车辆检查。
五、车辆保养与维修1.车辆保养由专职保养人员负责,定期进行保养,并记录保养情况。
2.车辆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清洁车辆、检查车辆各项功能等。
3.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六、车辆安全与防范1.车辆操作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2.经过工作区域时,车辆操作人员必须减速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有人员或设备作业的区域行驶。
七、事故与紧急情况处理1.车辆操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停车并报告上级领导,配合安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车辆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要冷静处理,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八、违章与处罚1.车辆操作人员严禁违反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否则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车辆操作人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监督与检查1.上级部门有权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调整范围。
《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二、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一) 厂(场)内车辆的安全规章制度1、岗位责任制。
明确使用单位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工的各自职责。
2、出车工作制度。
明确出车工作时间,出车工作内容,出车工作人员。
3、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维护保养制度。
6、制定厂(场)内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并能有效运转。
7、事故报告制度。
8、厂(场)内车辆安全工作记录。
每个工作日结束由专职管理人员检查后签字。
9、检查记录。
保证记录完善。
包括: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验、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
(二) 厂(场)内车辆的使用与管理1、厂(场)内车辆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必须对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应指定具有厂(场)内车辆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厂(场)内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贯彻执行厂(场)内车辆安全使用技术规程。
②编制厂(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参加厂(场)内车辆的交车验收。
④检查厂(场)内车辆的使用、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⑤厂(场)内车辆的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⑥编制厂(场)内车辆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⑦向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厂(场)内车辆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厂(场)内车辆定期检验实施情况,存在问题。
⑧厂(场)内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某些特定场所(如工厂、矿山、物流中心等)内用于内部运输或物流作业的机动车辆。
由于这些场所通常存在复杂的工作环境和非标准道路条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一套有效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在车辆作业过程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原则。
2. 主动预防:通过加强安全培训和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所有人员都应该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负有责任,并积极参与其中。
4. 完善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驾驶员资格:所有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定期进行驾驶技能培训。
(2)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必须接受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车辆管理(1)定期检查: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2)装备齐全: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带、灭火器等必要的安全装备。
(3)严禁超载:严禁超过车辆承载能力的货物装载,确保车辆稳定性。
3. 作业环境管理(1)标识设置:在场所内设置清晰明确的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引导车辆行驶和提示潜在危险。
(2)道路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场内道路,保持道路的平整和无障碍。
(3)人车分离:设立行人通道和车辆通道,确保人车分离,避免事故发生。
四、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执行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2.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场内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场内专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运输等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使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场内专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3. 驾驶员、维修工、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场内专用车辆安全运行。
三、场内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内容1.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驾驶证,具备驾驶场内专用车辆的能力。
(2)驾驶员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措施。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2. 车辆管理(1)场内专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购置、报废、转让等手续办理。
(3)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基本信息、检验情况、维修记录等。
3. 使用管理(1)场内专用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2)驾驶员应根据车辆性能、道路状况和货物情况,合理选择行驶速度和路线。
(3)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等行为。
4. 维护保养(1)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进行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整洁。
(2)维修工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保养、维修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
5.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四、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安全,维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场所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场所内使用的所有专用机动车辆及相关人员。
二、管理目标1. 确保专用机动车辆的正常运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3. 健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制度,确保相关人员明确责任,履行职责。
三、安全管理责任1. 主管领导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3. 相关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和管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
四、基本要求1. 专用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2. 专用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驶,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3. 专用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报修并停止使用。
4. 随车携带的工具箱、急救箱等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规定放置,定期检查更新。
五、安全措施1. 车辆管理(1)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牌号等信息。
(2)设立车辆使用借还制度,明确车辆使用责任人。
(3)制定车辆行驶路线,设立车辆行驶区域和停放区域,确保车辆有序运行。
2.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培训和考核。
(2)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和非法赛车等违法行为。
(3)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3. 安全教育(1)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员工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安全监管(1)建立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特殊场所或建筑物内越来越多地使用专用机动车辆,如物流仓储中心、工业园区、展会场馆等。
为了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制定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提高工作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殊场所或建筑物内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叉车、搬运车、悬臂车等。
无论是由企业自有的、外包的还是租赁的专用机动车辆,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四、管理职责4.1 负责人员(1)任命负责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专职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确保专用机动车辆的配备符合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制定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2 使用人员(1)按照规定的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专用机动车辆。
(2)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操作证明并随身携带。
(3)及时汇报专用机动车辆的故障、事故或异常情况,并积极配合处理。
五、安全管理措施5.1 遵守交通规则所有使用专用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限速、让行、避让等。
禁止超速行驶、违反道路信号灯、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5.2 安全驾驶(1)严禁酒后驾驶,不得驾驶人员在服用药物或受到疲劳等情况下操作专用机动车辆。
(2)保持车辆安全距离,避免碰撞和追尾事故。
(3)注意观察工作环境,确保行驶安全,并避免因视线受阻导致的事故发生。
(4)使用专用机动车辆时,必须关注前方和周围行人,确保其安全。
不得在经过人员密集区域高速行驶,必要时应鸣笛示警。
5.3 车辆维护(1)定期检测和维护专用机动车辆,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修理或更换存在故障的零部件。
(2)遵守车辆维护制度,包括更换机油、检查刹车系统、保持轮胎气压合适等。
六、事故处理6.1 发生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停车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调整范围。
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二、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一厂场内车辆的安全规章制度1、岗位责任制。
明确使用单位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工的各自职责。
2、出车工作制度。
明确出车工作时间,出车工作内容,出车工作人员。
3、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维护保养制度。
6、制定厂场内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并能有效运转。
7、事故报告制度。
8、厂场内车辆安全工作记录。
每个工作日结束由专职管理人员检查后签字。
9、检查记录。
保证记录完善。
包括: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验、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
二厂场内车辆的使用与管理1、厂场内车辆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必须对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应指定具有厂场内车辆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厂场内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贯彻执行厂场内车辆安全使用技术规程。
②编制厂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参加厂场内车辆的交车验收。
④检查厂场内车辆的使用、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⑤厂场内车辆的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⑥编制厂场内车辆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⑦向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厂场内车辆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厂场内车辆定期检验实施情况,存在问题。
⑧厂场内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⑨厂场内车辆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⑩厂场内车辆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实行企业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维护保养记录、安全技术档案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操作技能。
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的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环节。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制定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车辆的行驶路线、速度、装载限制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对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员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车”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车”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场车安全管理,落实场车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场车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场车的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和调度工作。
三、职责1. 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场车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落实场车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场车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的编制、修改及更新。
3. 场车使用部门:负责落实场车安全风险日管控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场车安全问题。
4. 场车维修部门:负责场车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场车安全运行。
四、管理要求1. 日管控:(1)场车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2)场车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现场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场车使用后,要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周排查:(1)每周对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行驶系统、灯光信号装置等。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场车安全运行。
(3)对检查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3. 月调度:(1)每月对场车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分析场车运行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2)对调度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解决。
(3)对调度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安全风险防控1. 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场车存在故障、失效等现象,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2. 人的不安全行为:场车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3. 管理和环境上的缺陷:场车管理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六、考核与奖惩1. 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人员,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严肃处理。
2.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个人,公司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车”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车”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一、背景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用于工厂、仓库、码头等场所内短距离运输和搬运货物的车辆,通常包括叉车、搬运车等。
这类车辆在企业的生产和物流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如果管理不当,容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建立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对于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1. 规范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2. 加强日常巡查和排查工作,减少安全隐患;3. 定期开展调度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正常。
三、责任部门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2. 物流部门:负责统筹调度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3. 维修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4. 保安部门:负责巡查车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制度内容1. 安全日管控(1)每日清晨,对当天计划使用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灯光、制动器、转向器等部件的工作情况;(2)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强调车辆操作规范、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3)针对使用中发现的故障或异常状况,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2. 安全周排查(1)每周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车辆的机械性能、制动性能、驾驶员资质等方面;(2)对车辆外观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车身标识清晰,维持良好的视觉效果;(3)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跟踪记录。
3. 安全月调度(1)每月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车辆的运行效率和安全问题;(2)提出车辆使用计划和维护保养方案,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进行生产作业;(3)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提高装卸效率。
1. 督导管理模式建立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导管理模式。
通过建立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实现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全方位管理。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工厂、物流园区、码头等区域内专门用于货物运输的机动车辆。
针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本管理制度,从源头对车辆进行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场地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卡车、仓储叉车、牵引车等。
三、相关责任:1、场地管理方负责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2、导航引导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引导,帮助车辆避免安全隐患。
3、车辆驾驶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车辆良好运行和安全性能。
四、车辆准入和驶入:1、车辆在进入前,必须经过运营管理部门的确认和授权,且必须具备相关证件和手续。
2、车辆进入场地前,必须向场内的导航引导员了解一下实时情况,遵守管理方的交通指令,避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冲突。
五、安全防范:1、车辆驾驶员在驾驶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具备完好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
2、给车辆设置巨大的减速带,避免车辆因为过高的速度而出现危险。
3、人员和车辆不能混放在一起,严禁车辆带人超载运输。
4、提醒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场内窄路区域内,还要特别小心慢行。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1、车辆需要定期洗车,保持车身清洁。
2、车辆需要按照规定保养时间进行维护。
3、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停车报告,由管理方派人进行处理。
六、车辆驾驶员要求:1、必须持有合法的车辆驾驶证或操作证,不得将自己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出租给他人。
2、不得饮酒后驾驶,不能在极端情况下连续工作超过6个小时。
3、严禁运输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如果必须运输,则必须遵守相关国家和领域法律法规。
七、处罚机制:1、车辆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面临罚款、扣分、暂停运行等处罚。
2、车辆驾驶员在操作中违反除了条例的行为,将被罚款、扣分、暂停驾驶等处罚。
3、对于违反管理制度严重的情况,将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特定场所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如工地、码头、机场等地。
这些车辆在工作场所内需要经常穿行,因此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事故预防、驾驶员培训、车辆维护等多个方面探讨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首先,预防事故是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
在任何工作场所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对于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提前预防事故是最有效的方式。
为此,建立起事故预防机制至关重要。
一方面,应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驾驶员和车辆遵守规定,从源头上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其次,驾驶员培训是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
驾驶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对于车辆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并严格执行驾驶员培训制度是必要的。
首先,要求每位新驾驶员都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
培训的内容包括车辆操作技能、安全行车常识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其次,定期进行驾驶员的进一步培训,使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最后,建立驾驶员绩效评估制度,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情况进行定期评估,鼓励合格驾驶员,对不合格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处罚和培训。
此外,车辆维护也是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一辆良好保养的车辆才能更好地保证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因此,建立完善的车辆维护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定期进行机动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例如,定期更换机油、检查刹车系统、轮胎磨损等。
其次,要求驾驶员在每次使用车辆之前进行日常检查,并及时反馈车辆问题,以便尽早处理。
最后,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以便总结教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除了上述方面,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适应当地特点,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
特别是在需要处理危险品的场所,更需要专门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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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
管理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
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调整范围。
《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二、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
(一)厂(场)内车辆的安全规章制度
1、岗位责任制。
明确使用单位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工的各自职责。
2、出车工作制度。
明确出车工作时间,出车工作内容,出车工作人员。
3、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维护保养制度。
6、制定厂(场)内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并能有效运转。
7、事故报告制度。
8、厂(场)内车辆安全工作记录。
每个工作日结束由专职管理人员检查后签字。
9、检查记录。
保证记录完善。
包括: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验、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
(二)厂(场)内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厂(场)内车辆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必须对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应指定具有厂(场)内车辆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厂(场)内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贯彻执行厂(场)内车辆安全使用技术规程。
②编制厂(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参加厂(场)内车辆的交车验收。
④检查厂(场)内车辆的使用、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⑤厂(场)内车辆的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⑥编制厂(场)内车辆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⑦向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厂(场)内车辆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厂(场)内车辆定期检验实施情况,存在问题。
⑧厂(场)内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⑨厂(场)内车辆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⑩厂(场)内车辆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三)厂(场)内车辆的技术档案。
①厂(场)内车辆使用登记证。
②厂(场)内车辆检验合格报告。
③厂(场)内车辆设计技术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文件、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操作说明。
④厂(场)内车辆制造、使用技术文件及有关资料。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文件。
⑤检查、检验记录、以及有关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⑥厂(场)内车辆维修。
厂(场)内车辆的维修方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文件,实际维修情况记录,负责维修单位资质证明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⑦有关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四)厂(场)内车辆的检验。
①日常检查:安全监察人员在厂(场)内车辆运行中的定期检查,每年不少四次。
②定期检验:专业检验人员在厂(场)内车辆运行中检验。
每年不少一次。
(五)厂(场)内车辆事故处理的要求
1、发生厂(场)内车辆事故,操作人员一定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
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
出现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查找事故原因时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部门,不得盲目处理。
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安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调查结束后,应对发生事故的前后时间、部位经过和处理方法等进行认真研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内燃式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驾驶叉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单独操作。
严禁无证操作。
学习驾驶员除持有学习证外,必须有正式驾驶员带教,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三、车辆起动前,应检查刹车、转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四、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情况,确定无人员和障碍物后,再鸣号起步。
行驶时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性。
五、叉车严禁超载或超长、超宽、超高装载。
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
当装载物料重心超出设计载荷中心距时,叉车的额定重量应该按说明书的规定相应减少。
六、叉车严禁载人。
七、叉车在运行中严禁将脚搁在离合器踏板上,以免使离合器机构损坏;除叉车作业时需低速微微前进或后退外,离合器一律不允许在半分离状态的相对运动中使用。
八、叉车运行时,应提起货叉300mm并不得随便提升、降低货叉。
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
负载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mm。
九、如搬运的货物庞大,无法降低高度,影响司机视线时,司机应开倒车,车速要缓慢,必要时要有人指挥。
十、叉车转弯、进入车间、库房或狭窄地段时,应减速鸣号。
十一、停车时,应将货叉平方在地面上。
货叉升高后不准人员在下面停留或穿越。
十二、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
修理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动车辆修理的安全规定。
十三、严禁用明火作照明检查油箱的油量,在叉车周围应严格限制使用各种火源。
十四、叉车停车库应备有消防器材。
叉车司机应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
十五、叉车不得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十六、叉车停放时应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取下电门钥匙,货叉应放到地面上。
冬季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十七、叉车不得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运行。
十八、叉车驶入电梯前,必须确认该电梯能承载叉车,载荷和驾驶员的全部重量。
驶入电梯后必须将车辆控制装置放在中间位置,关闭原动机,拉紧手制动器。
十九、车辆靠近坡道边缘。
高站台或平台边缘时,必须保持以车辆一个轮胎的宽度为离开站台或平台的最小距离。
二十、不准拆除作为安全保护装置的护顶驾
电瓶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驾驶时,首先把钥匙插入电锁中,并扭转之,然后按喇叭按钮,发出开车信号。
二、行驶:先检查控制器的换向手柄位置是否在需要的行驶方向的位置上。
手柄向前推动为前进方向,向后推动为倒车方向。
检查脚踏刹车,是否已经松开,然后逐档的踏下速度控制器,叉车变逐步加快行驶速度。
当踏到第三档时,可正常工作,其他各档的踏下时间,不宜过长。
三、转向:叉车前进行驶时,如须向右转弯,可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方向盘,反之则按逆时针方向转动方向盘。
四、制动和停止:欲使电池叉车在行驶中停止,踏下脚刹车的踏板,如需久停而驾驶者需要离开叉车时,必须将手刹车接到刹紧的位置。
五、升降和倾斜:起升货物时,把换向阀上操纵手柄向上拉,直到货物升至所需高度,将手柄退至原位。
降下货物时,将手柄压下。
(各种叉车操作方法可参阅说明书)
欲使门架向前倾斜时,可将换向阀上倾斜操纵手柄向前压下,直到所需的倾斜角度为止。
如欲向后倾斜时,把手柄向后拉即可。
六、变速脚踏板和换向手柄(即方向开关)均设为“零”位机构联锁,当其中有一个不在零位时,都不能起动,以防误操作。
七、在倾斜坡面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刹住车辆。
八、叉车在行驶时,不准变换前进或后退方向。
必须断电停车后,才可变换前进和后退方向开关。
九、油泵电机在工作装置未作业时时不运转的,如发现电锁一开,电动机即运转时,应立即关掉电锁,检查故障,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十、制动片与鼓不能粘有油垢,磨损后间隙大于规定数值时,应调整间隙至规定范围。
制动液必须用标准牌号,不能含有杂质,加油时,过滤必须清洁,以保证油路不致堵塞。
十一、经常检查货叉、链片有否裂纹或其它不正常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检修更换。
十二、工作油箱油面应保持在油箱容积的95%左右,油泵工作时若有过热现象,应停车检查或修理。
液压系统运动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每次不大于30秒为宜。
十三、一般情况下不能将运行电机和油泵电机同时工作,否则将使蓄电池因放电电流过大,致使效率降低,影响使用寿命。
十四、叉车在停止行驶时,必须将熔断器或闸刀断开。
十五、叉车不准进入易燃易爆危险性仓库进行作业。
其他有关操作规范可参照内燃叉车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