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常用法律实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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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法律案例作文(3篇)

大学生的法律案例作文(3篇)

第1篇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大学生作为网络使用群体中的主力军,对网络信息的获取、传播和利用有着极高的热情。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法律问题,尤其是网络侵权现象日益严重。

本文将通过对一个大学生网络侵权案例的分析,探讨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此类问题。

案例背景小李是一名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热衷于网络编程。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了一个名为“破解大师”的网站,该网站提供各种软件破解教程。

小李认为这些教程对提高自己的编程技能大有裨益,于是开始频繁浏览该网站,并将部分教程内容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中。

不久后,小李发现自己在网站上下载的教程被用于非法用途,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教程破解了多家企业的软件系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这些企业纷纷向警方报案,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小李的电脑中存有涉嫌侵权的教程内容。

案例分析1. 侵权行为认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均构成侵权。

在本案中,小李下载并传播破解教程,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2. 法律责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本案中,小李因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案例分析启示(1)大学生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2)网络平台应加强对侵权内容的监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3)企业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维权意识。

防范与应对1. 加强法律教育学校应将法律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其了解网络侵权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

2. 完善网络监管机制政府、企业、学校等多方应共同参与,建立健全网络监管机制,加强对侵权内容的打击力度。

3. 提高维权意识企业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维权意识,积极应对侵权行为。

4. 倡导诚信网络环境全社会应共同倡导诚信网络环境,弘扬正能量,共同抵制侵权行为。

实习法律案例论文(3篇)

实习法律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XX公司劳动争议案为例,通过分析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法律依据以及处理结果,探讨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和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文旨在为实习法律案例研究提供参考,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

劳动争议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稳定。

实习法律案例研究有助于提高实习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本文以XX公司劳动争议案为例,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以期对实习法律案例研究提供借鉴。

二、案件基本情况XX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生产加工业务。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效益逐年下滑。

2018年,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裁员以降低成本。

在裁员过程中,公司未能依法进行,导致部分员工不满,引发劳动争议。

三、争议焦点1.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赔偿金?3.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四、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1.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裁减人员。

XX公司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XX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3.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XX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调解,XX公司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支付赔偿金及经济补偿金。

五、案例分析1.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1)涉及面广: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政府部门等多个主体。

(2)法律关系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合同、劳动保障、劳动争议调解等多个法律关系。

大学生校园法律案例论文(3篇)

大学生校园法律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大学生校园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大学生校园法律案例,分析了其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和建议,旨在为大学生提供法律保障,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一、引言近年来,大学生校园法律问题频发,涉及知识产权、人身安全、财产权益等多个方面。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大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因此,对大学生校园法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校园法律案例分析1. 案例一:大学生抄袭他人论文案例背景:某大学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未经允许抄袭他人论文,被导师发现并上报学校。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抄袭他人作品属于侵权行为。

大学生在学术活动中,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

法律对策:加强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学术道德规范,对抄袭、剽窃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案例二:大学生人身伤害案例背景:某大学生在校园内与他人发生争执,导致对方受伤,被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大学生在校园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对策: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3. 案例三:大学生盗窃他人财物案例背景:某大学生在宿舍内盗窃他人财物,被宿舍管理员发现并报警。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大学生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犯罪。

法律对策:加强大学生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打击盗窃等违法行为。

三、启示1. 加强大学生法律教育,提高法律素养。

法律论文案例(3篇)

法律论文案例(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王某某诉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为切入点,分析了该案中侵权责任法中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探讨了过错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并对过错责任原则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过错责任原则;财产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一、引言侵权责任法是调整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人身、财产权益损害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核心原则之一。

本文将以“王某某诉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为例,分析过错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并探讨其完善。

二、案情简介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系邻居关系。

2018年6月,李某在其自建房屋周围种植树木,树木生长茂盛,枝叶遮挡了王某某家的采光。

王某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要求李某修剪树木,但李某以树木属于其个人财产为由拒绝修剪。

2018年9月,王某某家房屋因采光问题导致室内装修损坏。

王某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因树木遮挡造成的损失。

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1. 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侵权责任关系中,加害人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2. 本案中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在本案中,李某种植的树木遮挡了王某某家的采光,导致王某某家房屋受损。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李某存在过错。

李某明知树木遮挡了王某某家的采光,但未采取措施修剪树木,导致王某某家房屋受损,李某的行为存在过错。

(2)李某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李某种植的树木遮挡了王某某家的采光,是导致王某某家房屋受损的直接原因。

(3)李某具有过错责任能力。

李某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本案中,李某的行为符合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过错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1.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各类侵权责任案件,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等。

法律经典案例论文(3篇)

法律经典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张三案为例,分析了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探讨了法律原则、法律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通过对该案例的深入剖析,本文旨在提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借鉴。

一、引言张三案是我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典型案例。

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涉及的法律原则、法律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本文以张三案为切入点,探讨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借鉴。

二、张三案的基本案情张三,男,25岁,某市某公司员工。

2017年,张三因涉嫌贪污罪被该公司举报。

经调查,张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公款共计人民币50万元。

2018年,张三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三、法律问题分析1. 法律原则(1)公平原则。

张三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公平原则。

首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证据和意见,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

其次,法院在判决时,充分考虑了张三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进行了合理的刑罚。

(2)平等原则。

张三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给予了平等对待。

无论是原告公司还是被告张三,法院都给予了充分的发言权和辩论权,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2. 法律程序(1)侦查程序。

张三案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确保了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审判程序。

张三案中,法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进行了审判。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

3. 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

张三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

(2)民事责任。

张三侵占的公司公款,应依法返还给公司。

这是对其侵占行为的民事制裁。

四、结论张三案是我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典型案例。

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具有很高的价值。

首先,法律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其次,法律程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得到了严格执行;最后,法律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得到了有效落实。

法律案例论文(3篇)

法律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为案例,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以及相关法律问题。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旨在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一、案件事实2019年5月,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持刀将张某刺伤,导致张某重伤。

经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法律适用1.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有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2)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身体健康受到伤害;(3)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

四、法律分析1.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分析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持刀将张某刺伤,导致张某重伤。

李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具有故意性,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受到伤害,但仍然实施了该行为。

2.刑事责任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导致张某重伤,符合“致人重伤”的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但考虑到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关于法律方面的案例论文(3篇)

关于法律方面的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贪污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之一,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

本文以“陈某某贪污案”为例,分析了我国刑法对贪污罪的认定与处罚,并对贪污罪的立法与司法提出了建议。

一、引言近年来,贪污腐败问题在我国愈发严重,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

贪污罪作为刑法中规定的犯罪之一,其认定与处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

本文以“陈某某贪污案”为例,分析我国刑法对贪污罪的认定与处罚,以期为我国贪污罪的立法与司法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及基本事实1. 案例背景陈某某,原系某市某区财政局会计,因涉嫌贪污罪被立案侦查。

经查,陈某某在担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2. 基本事实(1)陈某某在2013年至2016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2)陈某某将骗取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包括购房、购车、旅游等。

(3)陈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我国刑法对贪污罪的认定与处罚1.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客体: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

(3)犯罪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2. 贪污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的处罚如下:(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案例分析在“陈某某贪污案”中,陈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共计人民币200万元,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大学生法律课论文

大学生法律课论文

大学生法律课论文大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课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大学生法律课论文篇1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摘要:随着当今世界法治社会的发展,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方针政策,会议中更提出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当代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主力军,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已成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适应社会这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已迫在眉睫。

本文对当代大学生培养法律意识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二,培养并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三,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提出相应有效的改善措施及方法。

通过社会、学校、大学生个人等多方面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以此推进我国高等学校素质教育和公民法律素质提高的进程,推动我国法制化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国家已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

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常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仍存在。

有鉴于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容忽视,而且应当成为大学高等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任重而道远。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一)大学生法律常识缺乏,法律观念模糊当代大学生普遍重视专业课学习,而对其他课程不予重视。

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大学生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作为基础,法律水平也难以得到提高。

在本校社团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时,仍有部分同学不了解3.15到底是什么日子,这种法律基础知识存在欠缺,更反映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堪忧的现状。

并且现今信息更新换代周期短,在促进大学生应变、创新能力的同时,也导致了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养成快速阅读的习惯,对某些生僻的用语往往停留于文字的表面意思。

法律案例议论文(3篇)

法律案例议论文(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民意识逐渐觉醒。

然而,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部分公民却忽视了法律规范的重要性,导致一些非法集会事件的发生。

本文以刘某某非法集会案为例,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在案件中的应用,并从中汲取启示,以期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二、案件背景2019年5月,刘某某因不满当地政府拆迁政策,组织、策划了一场非法集会。

在集会过程中,刘某某等人高举标语牌,高喊口号,要求政府改变拆迁政策。

警方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刘某某等人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三、案件分析1. 刘某某非法集会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在本案中,刘某某等人以非法集会的方式表达诉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刘某某等人未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而是采取非法手段表达诉求,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在案件中的应用(1)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本案中,刘某某等人非法集会,扰乱了社会秩序,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等人进行调查,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

(2)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刘某某非法集会案提醒广大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表达诉求。

本案中,刘某某等人若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或许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因此,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四、启示与建议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当前公民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使公民充分认识到依法表达诉求的重要性。

法律法规案例议论文(3篇)

法律法规案例议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赵某与李某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了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承担的相关问题。

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梳理,探讨了违约责任承担的原则、方式及例外情形,以期为我国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提供借鉴。

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违约责任的承担成为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

本文以赵某与李某合同纠纷案为例,探讨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承担问题。

二、案例简介赵某与李某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购买赵某名下的一套房产。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支付了房款。

然而,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赵某以房屋存在抵押为由拒绝过户。

李某遂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1. 违约责任承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赵某未按约履行过户义务,构成违约。

因此,赵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1)继续履行:赵某应继续履行合同,协助李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但在此过程中,李某要求赵某承担违约金,赵某认为违约金过高,拒绝支付。

对此,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应当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相当。

”在本案中,李某因赵某违约遭受的损失与违约金相当,故法院判决赵某支付违约金。

(2)赔偿损失:若赵某拒绝支付违约金,李某可要求赵某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李某可要求赵某赔偿因其违约而无法购房的损失。

3. 违约责任承担的例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若赵某能够证明其无法履行过户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则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生论文案例(3篇)

法律生论文案例(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案例,分析了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合同法理论与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分析;完善建议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为普遍的交易形式,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实际司法实践中,违约责任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二、案例分析(一)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钢材,总价款为100万元,乙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100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

(三)案例分析本案中,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法院依法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1. 违约金数额难以确定。

由于合同法对违约金数额的规定较为模糊,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往往对违约金数额产生争议。

2. 违约责任追究不力。

部分当事人对违约责任认识不足,即使违约行为发生,也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3. 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

在违约责任纠纷中,原告往往需要承担较高的举证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的维权积极性。

三、完善建议(一)明确违约金数额标准1.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并明确计算方法。

2. 参考同类合同,确定合理的违约金比例。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高校生法律论文(5篇)高校生法律论文范文第1篇1.法治环境的影响受传统的封建制度、历史文化的影响,的现实法律环境乱象丛生,人们对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抱有质疑甚至无望的态度。

走访中的一些同学表示,他们有时候不得不“信人而不信法”、“信权而不信法”,“信教而不信法”,很多依照法律程序无法解决的事情,往往会涉及到一些特别人员或特别权力,权力滥用已经成为污染司法、污染行政、进而影响稳定的严峻因素。

2.传统文化的影响受宗教文化、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影响深远。

因而、权利信仰等代替法律信仰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校内的各个角落,使得很多藏区的高校生形成了义务本位、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传统观念。

在需要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一些同学从主观上不会把法律作为爱护自己的手段,从心理上排斥法律的适用,对法律表现出茫然退缩、犹疑不定的态度。

这是由于在的现实生活中,还没有形成对法律信仰这种价值观的普遍认同,从而成为藏区高校生法律信仰危机产生的重要缘由之一。

3.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我国的高校生法制教育课虽然已经开展多年,但却始终从属于高校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

特殊是2021年教育部将《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进行整合后,从2021年秋季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为现阶段非法学专业高校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

然而整合后的课程中法律学问部分被大幅压缩,只占整体内容的1/3不到,使得一些老师、同学均认为此部分的内容不甚重要,造成了在授课与学习的过程中的忽视。

高校也不例外,同学们往往针对考试突击背诵课本内容,而对法治的精神与内涵则避而不谈,更加不会对法律信仰进行深化探讨。

4.同学自身的缘由高校校内是一个小的社会,但是这个社会与真实的社会比较,显得更为简洁和纯粹。

现在的高校生经受挫折较少,社会阅历缺乏,对事物的熟悉不够深化,理论思维力量尚未成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自身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当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涌入校内时,他们的观念势必会受到影响。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大学生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反映,即大学生对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情感和态度的总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下是编辑为家人们整编的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学生法律论文篇一(一)缺乏法律理论知识法律理论知识是高校学生在现代的社会环境中对法律以及法律现象在一定的反应过程中形成的系统化以及整体化的一种理性思维体系,也是现代法律观念在理论上的表现。

具体来说,它具有形态系统化以及指导性地位等特性,它是高校学生能够树立起科学的法律意识并形成出色的法律能力的基础与前提、如果没有对于法律知识的全方位的了解与科学的认识,就无法形成较高的法律能力以及科学的法律意识。

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部分高校学生整体上缺乏对于法律知识的全面了解,并且他们对于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部门法律的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都不容乐观。

(二)淡薄的法律意识随着在我国公民中深入进行,大部分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比以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通过思修课的学习和其他的相关途径,他们了解并已经掌握了一部分的基础法律知识,能够了解到依法治国方针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

然而,在思修课程的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学时较少以及课程的安排不多等情况,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仍旧偏重于对于基础法律知识的讲授。

所以大部分的高校学生仍然缺乏对于法学中的理论知识的深层次的了解。

在发生日常纠纷的情况下无法用法律理论知识将其解决。

同时,大部分的大学生不仅缺乏对于法律本质的认识,还缺乏应有的权利意识。

一部分的高校学生错误的认为学生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也就是这部分学生只有被动的法律意识,并没有主动的法律意识。

(三)欠缺法律能力这里所说的法律能力指的是能够体现出大学生的具体的法律素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它主要包括了护法能力、守法能力以及用法能力三个要素。

在当下,大部分的高校学生在这三个能力上都有所欠缺。

大一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大一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李某故意伤害案为例,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犯罪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旨在探讨我国刑法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的适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一、引言故意伤害罪是我国刑法中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其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李某故意伤害案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故意伤害案件,通过对该案件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犯罪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为我国刑法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的适用提供参考。

二、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李某故意伤害案的犯罪构成要件1. 客观要件:李某在酒后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重伤。

2. 客观要件:李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具有社会危害性。

3. 主观要件:李某在犯罪过程中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他人,仍故意为之。

4. 主观要件:李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的规定。

四、李某故意伤害案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李某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五、法律建议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人们认识到故意伤害罪的严重性。

2. 严格执法,加大对故意伤害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3. 完善立法,针对故意伤害罪的特点,制定更加详细、明确的法律规定,提高法律的适用性。

4. 加强对受害人的救助和保护,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案例小论文(3篇)

法律案例小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探讨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

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常见的法律形式,合同纠纷也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法律纠纷。

本文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旨在提高对合同法基本原理的认识,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甲公司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供货义务,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件分析1.合同有效性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符合上述要件,故合同有效。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1)乙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供货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供货义务,已构成违约。

(2)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1)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供货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2)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供货义务,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双方的权利义务失衡,违反了公平原则。

法律事务毕业论文(精选范文6篇)

法律事务毕业论文(精选范文6篇)

法律事务毕业论文(精选范文6篇)关于《法律事务毕业论文(精选范文6篇)》,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事务专业是一门学科专业,主要涉及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或者政府法律事务人员等工作内容,本文整理了常见6篇法律事务毕业论文范文供参考!第一篇:新时期如何做好商业银行的法律服务工作第二篇:西藏宗教事务立法历程、困境及应对措施第三篇:企业转型期如何做好法律事务工作第四篇: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的不足及国外经验借鉴第五篇:国企起诉案件与应诉案件的处理策略第六篇:桂林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实践研究扩展阅读:法律事务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步骤1.法律事务毕业论文的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一个好的选题是毕业论文成功的一半。

狭义的选题仅指确定论文的题目。

广义的选题指确定科研方向或研究领域。

学生选题一般应经过深思熟虑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

选择一个切实可行又有意义的课题,才有可能获得有创造性的成果,写出有新意、有见解的学位论文。

这要求进行文献的调研。

选择研究课题。

设定研允日标。

进行可行性论证。

学位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选题要结合自己专业的研究兴趣,在平时的学习和积累中注意收集相关资料。

二是选题应紧扣社会和理论热点,这样才易写出新意,当然这也要求扎实的理论功底与尽量多地收集相关资料;避免选本专业内前人已写过多遍的课题。

三是选题应适度,避免选题过大或过小。

选题过大,太过宽泛,易将论文写得宽泛乏味或不得要领;选题太小,又不易发挥研究的空间。

2.法律事务毕业论文资料的收集。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效果。

资料收集的质量对写好毕业论文有事半功倍。

(1)毕业论文资料收集的方法:一是利用已有文献,二是利用各种书目、文摘、索引或者数据库,三是采用扩展法不断从已有文献中扩展追溯检索,直到把与论文写作相关的资料基本搜集齐全。

收集论文资料应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有效的检索词。

作者在图书馆书目查询系统、各种数据库和网络上检索查询毕业论文资料时,采用有效的检索词才可获得更广的论文资料。

大学生法律实务案例(3篇)

大学生法律实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群体日益壮大,生活需求也随之增加。

在这个过程中,校园借贷作为一种便捷的融资方式,逐渐走进了大学生活。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是校园借贷引发的纠纷案例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校园借贷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实务处理过程。

二、案例介绍2019年,某高校大学生李某因急需资金购买电子产品,通过某网络借贷平台借了5000元。

由于李某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无力按时还款,导致借款逾期。

随后,平台以暴力催收、泄露个人信息等手段向李某施压,迫使李某再次借款以偿还前一笔借款。

在短短几个月内,李某的借款金额累计达数万元。

最终,李某无力偿还债务,被迫向学校求助。

三、案件处理过程1. 收集证据学校在接到李某的求助后,首先组织相关人员收集证据。

证据包括李某的借款合同、还款记录、平台催收记录、李某的个人信息等。

2. 法律咨询学校法律顾问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借贷纠纷,涉及到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调解协商学校法律顾问与借贷平台进行了沟通,要求其停止暴力催收、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同时,与李某进行了协商,了解其还款能力。

4. 法律诉讼由于借贷平台拒绝配合,学校法律顾问建议李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贷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5.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平台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判决借贷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

6. 执行判决法院判决生效后,学校法律顾问协助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最终,借贷平台履行了判决,赔偿了李某的经济损失。

四、案例分析1. 校园借贷纠纷的特点校园借贷纠纷具有以下特点:(1)借贷双方年龄差距大,法律意识薄弱;(2)借贷金额较小,但涉及人数较多;(3)纠纷处理周期较长,维权难度较大。

2. 校园借贷纠纷的法律依据(1)合同法: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案例用在论文(3篇)

法律案例用在论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相邻土地的使用权人。

张某某在被告李某某的土地东侧拥有土地使用权,两块土地相邻。

由于被告李某某在未经原告张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在其土地上擅自种植树木,导致原告张某某的土地采光和通风受到严重影响。

原告张某某多次与被告李某某协商,要求其拆除树木,但被告李某某拒不配合。

无奈之下,原告张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某拆除树木,恢复其土地使用权。

二、争议焦点1.被告李某某在未经原告张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在其土地上擅自种植树木的行为是否合法?2.被告李某某擅自种植树木是否侵犯了原告张某某的土地使用权?3.法院应如何判决本案?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被告李某某在未经原告张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在其土地上擅自种植树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因此,被告李某某的行为属于违法。

2.被告李某某擅自种植树木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张某某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被告李某某的行为已对原告张某某的土地使用权造成了损害。

3.鉴于被告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立即拆除其土地上擅自种植的树木,恢复原告张某某的土地使用权。

被告李某某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相邻关系和土地使用权纠纷,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因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本案中,被告李某某擅自在其土地上种植树木,影响了原告张某某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相邻关系纠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在本案中,被告李某某未履行相邻关系义务,擅自在其土地上种植树木,侵犯了原告张某某的土地使用权。

大学生实用法律论文

大学生实用法律论文

姓名:X X X 班级:XXX学号:XXX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案例分析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相对社会较简单的生活圈,各个方面还处于懵懵懂之期,对于法律还没有充分的了解和学习,还相当缺乏一些基本法律的知识,当我看了《普法栏目剧》的“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后,让我对于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也有很多的感触和肺腑之言,下面我将以法律的角度,全面而详细的阐述这个案例:曹玲玲:在这个案例中,曹玲玲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这些一系列悲剧事情的发生,却都是因她而起。

在高中时,她就性格孤僻,不善和人交流,到了大学时,又特别的偏激。

就读大学期间,她喜欢上了一个文质彬彬、有文学修养却有着家庭婚姻的老师,在道德上曹玲玲实属不该这样做,但是处在一个情窦初开的时期,对于感情是非的决定也是无可厚非的。

做出这样决定的同时却也在深深地伤害着一个人,曹玲玲的前男友曾亮,曾亮是很喜欢曹玲玲的,对她不离不弃衷心劝告,句句笃言,字字肺腑,但曹玲玲依然无动于衷。

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曹玲玲死了,无论她是怎么死的,是自杀还是他杀?她都是最大的受害者。

但我都会相信法律会给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曾亮:他在这个案例中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曾亮虽然用他的冲动去扞卫他的爱情,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理智的,是愚蠢的,更是触犯法律的。

当他知道曹玲玲和苏元老师有不正当关系时,不应该选择沉默,更不应该选择报复,甚至在得知曹玲玲死亡之后,贸然去动手殴打苏元老师,以及酗酒解愁,直至最后他绑架了苏元的女儿苏媛媛为人质,要挟苏元主动向警察自首以及索要十万元现金,这都是不对的,是愚蠢至极的做法,最终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厉制裁。

苏元:在这个案例中苏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的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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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常用法律实务论文帮助客户审查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是律师的一项常规业务。

合同审查主要是从法律方面对合同进行把关,是正式签订合同之前的必经程序。

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通过发现合同中的某些问题而予以修正,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即使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发生了违约或者争议的情况,也可以比较顺利地解决问题,得到必要的补偿,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从而达到为当事人防控风险的目的。

审查合同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即形式审查与实体审查。

一、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1.合同采取何种方式订立。

合同的订立一般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实际履行的形式,而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特别法的规定,有些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比如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

如果法律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要求采取书面形式,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的话,笔者认为这并不影响成立或生效,除非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比如担保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否则无效。

作为律师应当尽量鼓励当事人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以免在争议发生后不利于举证,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2.合同的成立生效是否需满足其他形式要件的要求,比如是否需要获得审批或登记。

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办理,则合同成立了而尚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比如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办理,该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房屋的使用权仍然是原房主。

未生效的合同可以通过当事人补办相关的审批或登记手续促使合同生效。

3.其他形式方面的审查。

律师在审查书面形式合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形式的审查:合同名称是否恰当;合同是否约定了特别生效条件如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或附有生效期限;合同用语是否规范准确以避免歧义;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签名或印章上的企业名称是否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一致;签字人是否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需要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是否齐全等等。

二、实体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合同目的的审查在审查合同之前,律师应对合同签订的目的须先行了解,包括了解此次交易的背景、审阅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重大合同尽可能参加双方起草合同的谈判过程,这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都是为了能更好的审查合同。

只有明确了合同目的,律师才能摘清合同各方真实意思、合同的性质及准确名称,从而在审查时能更好地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保障合同的有效性。

例如,笔者曾审查过一份企业转让协议,协议按照国有企业转让的方式所拟。

而经调查了解,该企业已经注销了,当事人的目的是转让原属于该企业土地使用权,那么原有协议应放弃,重新拟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还有一些企业之间明明是借贷,签订的却是合作经营合同,这就是名为“名为借贷、实为联营”的情形,这种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合同效力的审查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应特别注意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以及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1.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一般情况下审查自然人个人和法人的资格,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其自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殊情况下审查非法人单位的资格以及特殊行业合同的主体资格。

前一种主要指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如果分支机构领取了营业执照,可以在营业执照核定的范围内以分支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责任由其和母公司或开办单位共同承担;如果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则须要开设单位的明确授权。

后一种主要是指需要合同一方或各方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得到行政许可,比如建设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应取得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而承包人要有相应的承包资质,审查这类合同律师应当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另外要特别注意审核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已经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

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范围。

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2.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依法实现自己的目的。

如果合同违法,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不但不能达到签订合同的预期目的,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合同审查中最重要的内容。

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应当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委托人的风险规避审查1.完备性审查,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

首先,应着重注意合同标的的描述条款要准确、清晰,不仅要有权利属性的说明,也要有标准或规范的框定。

尤其是财产转让型合同,标的的权利属性关系重大,该类合同应当首先写明财产来源和法律依据,如果在当事人没能掌握以上资料的情况下,律师应尽职调查。

其次,要确定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检查是否缺少影响合同履行及权利义务明确的条款。

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尤其像建设工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诸如此类的履行周期长、影响因素多、风险大的合同,更需要对于可操作性做出更高的要求。

比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及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款尤其是进度款支付的期限及方式、合同履行期间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波动或政策法规的变化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工程结算后报告提交后的答复期限以及逾期答复的法律后果等等都应明确约定。

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则特别需要注意将合作项目及方式、出资比例、经营管理、权利义务具体分担及利益分配的约定明确。

2.严谨性审查,尽可能减少履约中的风险或争议。

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有无约定不严谨而产生缺陷,避免委托人因此而增大交易风险。

首先,注意订立合同的基础以预防合同欺诈,该项内容可作为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和非欺骗保证纳入合同,前一种如不良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应在合同中做出保证“具有签署转让合同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贷款债权,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合同的相应授权或批准”,后一种如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进行合作的前提是取得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指标以及政府的正式文件,此时提供土地一方应在合同中保证“其为签署、履行合同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其次,注意涉及第三人条款的约定,包括涉及第三人权利或义务。

涉及权利的如股权转让合同,应当有其他股东表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约定条款,类似的还有承租人的优先承租及受让权等,涉及义务的如借款合同中约定由第三方代为履行债务。

再者,注意合同履行的担保条款定金、保证等等是否存在不符合实际或无法保证交易安全的情形。

比如上文提到质保条款无效的情形;再如笔者在审查合同中曾遇到过的合同约定以一方承租的集体土地作为担保抵押给对方,这样的担保条款形同虚设。

3.平衡性的审查,保护委托人的正当权益。

合同平衡性审查主要是审查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义务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实践中,合同的双方地位往往不平衡,强势方容易过分强调己方的权利、忽略合同相对方的利益。

遇到此类合同,律师要注意有无“显失公平”而导致被撤销的可能,或者对对方权利的限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比如,说有的合同约定发生争议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委托人是弱势方,则应提醒其自身正当权益的保护,只能适当妥协。

比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方起草合同时一般都对进度款的支付期限不约定或约定模糊,这对于承包方在履约过程中申请进度款极为不利,往往也最易发生争议。

4.救济性审查,保障合同权利尽可能得到救济。

法律对合同权利的救济分为几个方面:一是免责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在先导致的己方违约,不可抗力条款应具体并强调该类事件导致不能履约及履行通知、预防损失扩大等附随义务。

二是解除条款。

该条款要注意明确出现何种违约行为可解除合同,设计合理的解除期间以及异议期。

比如,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可约定“在履约期内,提供项目用地一方在×年×月×日不能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宗地办至合作公司名下,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达到对方×日自动解除”。

三是善后条款,违约、违约金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

首先,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合同纠纷发生概率、纠纷种类、后果及解决办法,在合同中尽可能将与权利义务条款对应的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清楚,使下转312页上接299页各方违约责任与其义务相一致并落到实处。

其次,违约金条款应约定不同违约情形下具体违约金额计算方法,比如,逾期违约金的约定,逾期越久,违约金比率越高。

同时,违约金可以在没有明显损失的情况下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它较之损失赔偿更便于操作。

违约金不宜约定得过高或过低,且双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当对等,要公平合理。

建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造成的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的,损失方有权追加补偿”。

再次,争议解决条款应当明确选择诉讼或仲裁的解决方式,主要是考虑委托人的便利而减少诉累。

目前仲裁解决纠纷较之诉讼更加快速、公正,作为律师也应尽可能建议委托人选择仲裁。

选择诉讼,则可约定管辖法院,但必须确定、单一,比如约定发生争议可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选择仲裁,则仲裁机构应当单一且名称准确唯一,比如约定发生争议提交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通过合同的审查可以发现在签订阶段的隐患,从而规避风险,但很多合同法律风险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或者演变为显性法律风险。

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恰当地做出补充或修改,并且注意保留履约过程中的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可能发挥证据效力,必要时应及时求助律师,以尽快解决争议,避免损失扩大。

身为律师,我们面对的一边是委托人争取的利益,一边是法律维护的正义。

在合同审查时也是如此,正确处理与委托人的关系是我们的必修课。

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将委托人的利益置于法律的规制之下,获得法律的肯定和实现,并要适度的节制委托人的欲望。

笔者认为,在审查合同中,要处理好与委托人的关系,就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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