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钣喷车间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汽车4S 店钣喷车间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厂内维修工作纪律和维修工作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检验的标准性和权威性,提高一次性修复率,减少站外返修,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增加用户满意度。

二、制定各工种的维修质量检验标准:(一)《钣金维修质量检验标准》、(二)《喷漆维修质量检验标准》、(三)《站内工作流程质量不良及站内返修管理规定》、(四)《站外返修管理规定》、

(一)钣金维修质量检验标准

1、平整性

(1)修复后的平面最高凸点不允许高出原平面。

(2)修复后凹处最低点不允许低于原平面3mm,每个凹处最大面积不大于10mm*10mm。

(3)作业面内原子灰层大于3mm 时,必须清除后进行修复。

2、圆弧性

(1)修复后的弧面应与原弧面相吻合。大面积修复后应与整体弧面相吻合。

(2)修复后的弧面不允许有高出原弧面的凸点。

(3)修复后的弧面上每个凹处最大面积不大于10mm*10mm。最低点不允许低于原弧面3mm。3、表面硬度

(1)修复面任意一点施压5kg 时,下陷不应超过5cm.。

(2)修复面不应存在膨胀反弹。

4、线条质量

(1)修复后线条最高凸点不允许高出原平面。

(2)修复后线条凹处长度应小于5mm,最低处不允许低于原平面3mm。

(3)修复后线条最大弯曲点不应偏离基准线1mm.。

5、边条质量

(1)修复后边条与平面垂直方向上要平整,最大变形量小于1mm.。

(2)修复后与平面平行的外缘不能出现明显的弯曲,最大变形量小于2mm.。

(3)修复后外缘厚度应均匀一致,最大相差小于。

6、缝隙质量

(1)缝隙宽度要与原车相同,误差不大于1mm。

(2)同条缝隙宽度应一致,最宽与最窄相差小于1mm。

(3)缝隙两边要平整,最大高度相差小于1mm。

7、密封性

(1)搭接铁皮接口处应上钣金接口胶。

(2)翻新车及修复后的门、窗不允许出现漏水、漏风现象。

(3)各类饰件、密封条、粘接件装配后不应出现结合面缝隙。

8、稳固性

(1)各类零件装配后必须稳固,不允许出现松动现象。

(2)各类螺丝、胶扣必须安装完整,不允许出现漏装。

9、非作业面保护

(1)非作业面油漆及喷漆完成面不允许被划伤、檫伤。

(2)玻璃及非作业油漆面不允许被焊渣烫伤。

(3)黏结后的多余胶质必须清理干净。

10、防腐质量

(1)修复非喷漆作业面后应喷涂防锈漆。

(2)拆卸修复后的钣金件作业面内侧必须喷涂防锈漆后在装配。

(二)喷漆维修质量检验标准

1、平整性

(1)喷漆面手感要平滑,正面观察不应发现凹凸不平处。户外任何角度观察都不应发现凹凸不平处。

(2)线条应平直、圆滑。不允许出现波浪型和高低不平。

2、漆面质量

(1)漆面要光滑,不允许出现流痕、鱼眼、起泡等缺陷。

(2)一米外观察不应看到尘点、针孔等缺陷。

3、颜色质量

(1)全车翻新时各处颜色必须一致,不能有任何差别。

(2)补漆以主要相邻部分颜色为准,一米内观察颜色一致。远距离、多角度观察时颜色不能有明显差别。

4、光洁度

(1)漆面光洁度要饱满,反光要一致,不允许出现雾面现象。

(2)普通漆漆面除特殊要求外,不允许出现明显的橘皮现象。

共12 页第3 页

5、漆底质量

(1)金属漆颗粒大小、密度、反光性必须与原漆面相同。

(2)漆底不允许出现砂纸打磨痕。

6、里、内侧喷漆质量

(1)钣金装配前可观察到的内侧加工过的表面必须喷涂与原色一致的油漆。

(2)室内、箱内未覆盖的表面喷漆与外表相同。

(3)室内、箱内板覆盖面应涂灰打磨加工,漆面要求可稍低于外表面标准。

(4)翻新车辆,胎铃盖、雨刷臂、喷水嘴、门拉手等一律要喷漆。底盘内外应喷漆。

7、彩条质量

(1)彩条粘贴位置要正确,偏差不允许超过2mm。

(2)彩条线条要平直,不允许出现波浪现象。

(3)彩条内不允许有明显的气泡,气泡直径不大于1mm。每幅彩条内不超过3 个气泡。

8、非加工面保护

(1)电镀及玻璃表面不允许有砂纸打磨痕。

(2)非喷漆面不允许出现磨花、漆雾等现象。

(3)排气管、饰板、胶条不允许被喷上油漆。

9、卫生质量

(1)交钣金装配前,车辆内部泥沙、积水必须清理干净。

(2)工序检验时,喷漆面必须清洁。不能有灰尘、水珠、残腊等存在。

(3)完工检验时,全车内外必须清洁。

(三)站内工作质量不良及站内返修管理规定

1、站内工作质量不良及站内返修处理流程

2: 站内工作质量不良及站内返修处理流程说明:

(1) 维修过程:班组长作好有效监控,事故专员、车间主管进行过程检验,车间主管工单抽查,正常抽查率达80%,售后站长、服务经理随时进行了解过程、抽查工单。

(2) 车辆完工,经主修人、班组长检验,进行完工预交车,事故专员进行全面检验。

(3) 在维修过程或完工检验中发现与“标准”不符,检验不合格,事故专员开具《站内质量不良返修管理表》,同责任人确认,责任人签字,如有争议,事故专员保留证

据同车间主管、售后站长确认,责任人、组长未签字,一经确认所述事实成立,可加重处

理。

(4) 《管理表》交主管整理,并作公布,每周交站长进行绩效考核依据。

(5)经事故专员确认合格的车辆,售后站长、车间主管.技术部等抽查检验发现明显不合格,同样进行返修,事故专员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站内工作流程质量不良及返修判定类:

A、B、类主要由事故专员、车间主管判定。

F 类任何员工可监督并揭发,接待员、班组长、为第一监控人。

售后站长、服务经理.车间主管、事故专员为流动抽查人。

4、站内工作质量不良及站内返修分类及判断标准(分A 类、B 类、F 类)

A 类:站内工作流程质量不良

1) 车辆维修时未安装三件套(前台未使用的由前台负责,车间直接维修班组须立即反馈)。

2) 维修工具.新旧件.物料遗留在车上。

3) 维修时需移开车主物品的,移开车上物品后未作还原。

4) 主修工.班组长未自检互检,工单、报价单、责任进度等单据未按规定签名的。

5) 非维修音响、空调车辆在施工中使用音响和空调的。

6) 维修后,内饰、座椅、方向盘、门拉手等有油污未作处理,车内有残留铁屑未清理。

7) 质检交车后,车门、灯光未关。(由最后交车人负责)

8) 收买质检、事故专员,质检、事故专员被收买的。

B 类:站内返修

(1) 漏报漏做维修项目。

(2)班组作业前未对车身破损登记和检验造成争执的(接车员未登记的接车员负责, 车间直接维修班组须立即反馈)。

(3) 少装、漏装螺丝,螺丝未按规定力度紧固。

(4) 换件或修复部位校正不准,固定不牢(偏差超标)。

(5) 沙板焊缝不严,漏焊、脱焊,安装缝隙不对称,超标。

(6) 更换挡风玻璃漏水,密封胶条安装不到位。

(7) 更换挡风玻璃,A 柱处有玻璃胶外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