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医院职责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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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门诊工作管理制度(汇编)—)门诊办公室2013年9月目录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办法(试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门诊诊室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预约挂号管理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门诊排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处方管理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门诊抗生素合理使用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门诊导诊分诊管理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协和医院门诊挂号(办卡)处人员管理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范本

综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范本

综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范本1. 总则1.1 为了规范医院内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维护医患关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体职工和患者。

2. 医德医风2.1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医风,言行举止要端正,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2.2 不得有违反医德的行为,包括虐待病人、泄露患者隐私、索取回扣等行为。

2.3 医务人员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耐心细致地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 工作纪律3.1 医务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

3.2 医务人员应当服从医院的管理,听从领导安排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3.3 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保持精神状态良好,不得借故偷懒、打盹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4. 住院患者管理4.1 住院患者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嘱,积极配合治疗。

4.2 住院患者不得随意外出,必须经医生同意后方可外出。

4.3 住院患者家属应当遵守医院规定的探视时间,不得在探视时间以外进入病房。

5. 医疗质量管理5.1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范化操作程序进行医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

5.2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或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5.3 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6. 安全防范6.1 医院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内部安全稳定。

6.2 医务人员在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医疗事故。

6.3 医院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7. 财务管理7.1 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7.2 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7.3 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礼金、回扣等财物,不得私自索取患者费用。

8. 纪律处分8.1 医务人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大过、降职等。

协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协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协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安全,依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协和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领导班子进行审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进行修订。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协和医院所有。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医院聘用医务人员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经过严格的考核和面试程序后方可录用。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违规操作、泄露患者隐私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要遵守医院的排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八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休息制度,按照规定时间休息。

第九条医务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患者管理规定第十条医院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必须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对每位患者应当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耐心倾听、认真询问。

第十二条医院要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第十三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患者投诉机制,认真对待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医院对患者的家属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做好沟通工作。

第四章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医院对医疗器械的采购、存储、使用等过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要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器械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台账,记录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等情况。

第十八条医院要加强对医疗器械的保管工作,确保器械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医院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医院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医院要加强对医院环境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处罚及奖励规定第二十三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轻者警告,重者开除。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进修生管理条例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进修生管理条例

进修生管理条例为维护我院正常的医、教、研工作秩序,保证医疗质量,有必要加强对进修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条例,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进修生招生(一)我院招收进修生的范围限于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或相当于市级的地区级医院、大型厂矿职工医院。

(二)临床进修生应毕业于正规的医学院校,具有本科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并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实验室及辅助科室进修生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概不接收。

(三)临床进修生每年接收一期,进修期限一年,每年10月份报到,进修费为8000元/年。

实验室及辅助科室进修生每年接收二期,进修期限为半年,分别在每年4月份和10月份报到,进修费为4000元/半年。

(四)由进修生所在单位向我院教育处寄送进修表、学历证书、工作证、医师资格证书、及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如符合我院招生条件,我院将按收到进修申请表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临床进修生须通过科室命题考试、择优录取。

(五)各科室应按规定时间及名额招生,非招生时间不予办理招生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接收进修生,应由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处、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接收。

未经医院教育处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生,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生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如果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基本要求(一)各科室设专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生工作,关心进修医师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负责进修医师工作的人员名单应及时上报教育处。

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及进修生要求制定培养计划,于新生报到后上报教育处。

(二)不允许中途改变进修专业和期限,进修生来院工作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教育处和院领导同意,终止进修学习。

(三)不允许进修人员收藏、携走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资料和标本,不允许以协和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

(四)对在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劳动纪律差、发生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进修生,立即终止进修学习。

工作规范医院工作制度pdf

工作规范医院工作制度pdf

医院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工作管理,规范医院工作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工作应以病人为中心,遵循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疗效率、医疗公平的原则,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设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的全面管理工作。

医院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科室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科室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的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感染管理科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组成。

第八条医院应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的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药剂科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组成。

第九条医院应设立护理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的护理管理工作。

护理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护理部负责人、护士代表等组成。

第十条医院应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财务科负责人等组成。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任务、措施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对医疗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价,对医疗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第四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措施等。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监控体系,对医疗安全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医疗安全评价,对医疗安全进行持续改进。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试行)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试行)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试行)序言北京协和医院创建于 1921 年。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几代协和人的不懈努力,医院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三级甲等医院。

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主体: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二条医院性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名称:北京协和医院;英文名称: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Hospital;英文缩写:PUMCH。

第四条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 1 号(东院),100730;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41 号(西院),100032。

医院网址为:。

第五条法人地位:医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领导体制: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条功能定位: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任务,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全国疑难重症诊治指导中心,高等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级示范基地,临床医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国家级核心基地。

第八条医院精神:严谨、求精、勤奋、奉献。

第九条医院理念:待病人如亲人,提高病人满意度;待同事如家人,提高员工幸福感。

第十条医院宗旨:以服务患者为中心,以医务人员为主体,以社会公益为导向,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和健康需求,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传承协和优良传统,培养优秀医学人才,引领医学科学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医院愿景:以“学术协和、品质协和、人文协和”为方向,建设世界一流医院。

第二章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举办主体代表政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 新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 新

北京协和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北京协和医院放射安全防护小组职责1、制定医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放射防护(职业卫生防护)管理办法、防护措施、应急预案。

2、对新建、扩建、改建大型放射性建设项目立项及新设备购买前的可行性论证。

3、对从事放射(职业病危害)工作的人员资质、设备准入、环境影响、工作场所防护设置、职业卫生防护、放射性废物的处理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4、承担放射性事故的应急专家指导任务。

5、对全院放射性防护(职业卫生防护)与安全进行督察。

6、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近期医院出现的有关放射防护(职业卫生防护)的问题。

7、监督检查科室的防护工作及个人、场所、环境监测,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8、负责组织科室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政府相关放射防护部门的培训、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9、定期检查科室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对突发放射性污染差错事故,按国家相关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现场指导处理并立即上报。

北京协和医院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规定一、放射防护档案管理1. 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包括《射线装置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放射防护管理档案》。

2.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4. 办理《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

5. 监督、检测资料齐全,建立历年放射卫生防护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测报告档案。

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1. 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进入我院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不许超许可范围使用。

购入放射性同位素必须提前一个月由使用部门提出,认真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购置申请表,详细填写放射性同位素的品种、活度、用途等,经北京市环保局批准方可进入我院。

购置结束后,由医务处向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定点医院明确相关工作制度

定点医院明确相关工作制度

定点医院明确相关工作制度为了确保定点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政策和医疗保障制度,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患者需求为导向,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二、工作内容1. 诊断和治疗:定点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提供科学、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要按照规定提供医保报销服务。

2. 医疗质量管理:定点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3. 医疗服务流程:定点医院要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少患者等待时间。

4. 费用管理:定点医院要按照规定合理收取医疗费用,严格执行费用报销政策,确保患者权益。

5. 培训和宣传:定点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同时,要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提高患者的健康素养。

6. 疫情防控:定点医院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院感防控工作,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三、工作职责1. 医院领导:负责制定医院相关工作制度,监督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职能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3. 临床科室: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4. 医务人员:负责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遵守医疗道德,执行工作制度。

四、工作考核1. 定期对工作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工作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以上工作制度的实施,定点医院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医疗机构管理层所有。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流程、医疗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纪律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医疗服务流程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医疗过程合法、安全、高效。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就诊登记制度,正确记录患者的详细信息、病历资料和治疗方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制定治疗方案,确保治疗过程符合医疗伦理和专业规范。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医疗知识和信息,促进患者的合理治疗和康复。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患者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质量目标、医疗质量评价、医疗质量改进等方面。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对医疗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档案,对医疗质量管理活动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风险管理机制,对医疗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有效防范医疗风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报告和处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安全、设施安全、药品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设施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内容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内容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组织管理和服务行为。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医疗服务职责,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院长或总院长负责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专责人,负责医疗服务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的整体管理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科室管理制度,明确科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第三章医疗服务规定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卫生档案的完整和保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监督机制,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医疗安全规定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防控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卫生。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对医疗服务安全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并保护医疗事故受害者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

第五章管理制度执行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执行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结算科职责 - 武汉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

结算科职责 - 武汉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

结算科职责
1、在财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结算工作,下设门诊收费室和住院结账处。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国家各项财经法规、政策和医院财务管理规定,结合科室工作特点,编制和完善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门诊和住院收入的资金安全。

3、做好科室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

4、根据内部控制要求,结合科室岗位特点,合理设置内部岗位和工作流程,落实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做好考核考评工作。

5、妥善保管科室备用金、各类票据、有价票证及各种印章。

6、办理省、市、区公医和特约单位、医保、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本院职工、职工家属等特殊结算方式病人的门诊、住院结算工作。

7、提供现金、银行卡、支票、医保卡等多种结算方式满足病人缴费。

8、做好门诊、住院病人的费用查询工作,对遗失收据的病人出具费用证明。

接待处理病人有关结算方面的投诉建议。

9、日、月、年工作终了的财务结算,按日、月、年编制各种报表。

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做好预测分析,向财务处提供参谋和建设性意见。

10、协调结算科内、外部关系。

11、做好科内财产、物资的保管和科室防火、防盗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关于成立某某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

关于成立某某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

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明确我院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和任务,加强我院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经院务会研究,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组织体系(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成员:院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职责:1、在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我院的卫生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卫生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指挥调度医院各种资源力量参与医疗救治,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医院应急响应级别。

3、组织制订本院卫生应急预案,组建本院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与落实卫生应急制度及岗位职责,对全院卫生应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患者的医疗救治,并对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5、负责与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执行上级指令,确保政令畅通,按规定报告本院医疗救治信息。

6、决定是否请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技术、物资的支援和同意本院分流患者的请求。

7、负责本院应急响应终止及善后工作、总结与奖惩。

(二)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成员:相关职能科室极相关人员卫生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是以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办公室、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等为主体组建的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医院的常设办事机构,其办公场所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

职责:1、在院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卫生应急的日常工作,平时负责医院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非常态应急时具体执行和落实院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

2、负责编制和修订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灾害事故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急性传染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处置预案;拟定卫生应急制度及岗位职责。

3、协调药剂、设备等有关部门储备救治特需药品、相关设备和物资。

4、建立本院应急救治网络体系,组织全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

新闻发言人制度(精选多篇)

新闻发言人制度(精选多篇)

新闻发⾔⼈制度(精选多篇)新闻发⾔⼈制度(精选多篇)第⼀篇:医院新闻发⾔⼈制度医院新闻发布制度协和医院新闻发⾔⼈制度新闻发布⼯作是医院新闻宣传和对外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院各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好业务⼯作与新闻宣传⼯作的关系,建⽴信息发布平台,提⾼引导舆论的能⼒。

⼀、新闻发布⼯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北京协和医院的中⼼⼯作,全⾯、准确、主动、及时地公布医院重⼤事件、重要举措;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案;针对外界对医院所产⽣的误解、疑虑,以及歪曲和谣⾔,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新闻发布⼯作的组织北京协和医院指定⼀名院领导担任新闻发⾔⼈,北京协和医院新闻发布⼯作由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及宣传处主要负责。

各科室、处室确定⼀名同志作为新闻发布⼯作联络员,协助处理与本科室、处室⼯作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医院的重⼤决策、重点⼯作、重要项⽬等。

(⼆)涉及医院的重⼤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突发性事件。

(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四)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集中⾤写等发布新闻信息。

(⼆)通过书⾯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三)通过互联⽹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医院有关⼯作会议。

(五)通过接受记者⾤访、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五、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医院新闻发布的信息⾤集、选题报送、发布活动的具体准备⼯作,由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

(⼆)新闻发布会由院办公室会同院宣传处组织,其它任何部门不得⾃⾏组六、发布新闻通稿针对新闻发布会主题的信息⼀般由宣传处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主要新闻单位,同时将新闻通告和不涉密的相关⽂件在北京协和医院外⽹上发布。

对于某些重要⼯作和重⼤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应经相关院领导同意。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2019年版)可编辑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2019年版)可编辑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2019年版)目录序言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3)第三章医院的权利与义务 (4)第四章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5)第五章决策机制 (11)第六章运行管理 (13)第七章监督机制 (17)第八章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18)第九章文化建设 (19)第十章附则 (21)序言北京协和医院创建于1921 年。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几代协和人的不懈努力,医院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三级甲等医院。

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主体: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二条医院性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名称:北京协和医院;英文名称: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 Hospital;英文缩写:PUMCH。

第四条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 号(东院),100730;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 号(西院),100032。

医院网址为:。

第五条法人地位:医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领导体制: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条功能定位: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任务,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全国疑难重症诊治指导中心,高等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级示范基地,临床医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国家级核心基地。

第八条医院精神:严谨、求精、勤奋、奉献。

第九条医院理念:待病人如亲人,提高病人满意度;待同事如家人,提高员工幸福感。

第十条医院宗旨:以服务患者为中心,以医务人员为主体,以社会公益为导向,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和健康需求,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传承协和优良传统,培养优秀医学人才,引领医学科学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医院部门岗位规章制度

医院部门岗位规章制度

医院部门岗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部门岗位的工作行为,保障医院部门的正常运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院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的所有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护士、医生、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部门岗位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得私下修改或违规操作。

第四条医院部门岗位规章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起草,并由医院领导团队审定,必须在全院范围内宣传和执行。

第五条医院部门岗位规章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与实际工作的紧密衔接。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六条医院部门各岗位应当明确其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确保每个岗位有明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第七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协调合作,确保医疗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范围,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医院各部门岗位在接受医院领导团队的指导和管理下,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医院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准时到岗上班,不得擅自请假或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机密和患者信息。

第十四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或推诿责任。

第四章岗位奖惩第十五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六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根据工作失误和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第十七条医院部门岗位应当根据工作绩效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晋升和岗位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必须严格遵守并通盘考虑。

医务处的管理职责概论(PPT 102页)

医务处的管理职责概论(PPT 102页)
(1) 输血法 (2)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涉及:放射科、放疗科、核医学科、骨科、 心内科、消化内科、血管外科、神经外科等科室)
1)射线与射线装置,各类机器与场所安全管理法规 2)人员管理:培训、准入(三证:培训证、上岗证、健
康体检证)、射线检测 3)废放射源及医用垃圾处理 4)职业卫生管理
(3) 卫生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4)医疗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 (5)医务处记票,登记,上报审批 (6)通过的项目:通知院物价部门上报
市卫生局医政处 市卫生局物价处 (7)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临床正式应用
4. 有创操作的准入:
(1)住院医师:穿刺术,静脉切开术等 (2)专科专项技术操作:
* 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介入,血透等等 * 科室准入制度-例数,考试,考核,准入 * 医务处定期检查
(4)北京市血液透析质量管理规范
六. 医师培训和再教育
1. 培训方法:分层面、集中进行 2. 住院医师:三基三严、病历书写、抗生素合
理应用、医患沟通、医德医风、相关法律法规
3. 主治医师:查房、病历检查、抗生素合理应
用、医患沟通、医德医风、相关法律法规
七. 对卫生部“医疗管理年”督察意见的整 改
* 时间: 2个半月 * 对象: 住院医师296人(手术,非手术和医技科室) * 内容: 大课-理论知识讲座(30)及考试(20),4次
小课-技术操作训练(30)及考试(20),11次 * 教师: 急诊科主任及急诊科医师 * 结果: 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
2. 死亡病例讨论: * 检查范围: 一个季度的死亡病例(样本) * 检查方法: 统计室信息→病案室查病历→科
1). 督察组的批评:问题突出医院;非检验科临床 实验室60多个,检验项目与检验科重复;从业 人员复杂,缺乏行业严格有效管理;实验室分 布医院各处,病人难以寻找.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院务信息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向社会公开的目录.doc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院务信息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向社会公开的目录.doc
以医院网站、对外院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公开
科教科
6
教学任务
医院承担各院校医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见习和实习任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数量和教学时间
教务科
类别
公开名称
主要内容
公开途径
责任科室
备注
(法规依据等)
医院概况
7
医务人员
基本信息
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及相关资质信息
以医院网站和在医院的门诊大厅、科室的显著位置公开
病案室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类别
公开名称
主要内容
公开途径
责任科室
备注
(法规依据等)
服务价格及收费
1
收费查询制度
与患者有关收费项目的查询制度、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以医院网站、对外院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公开
财务科
2
医疗服务
项目价格
经过批准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等
以医院网站互动台、设置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公开
医务部
药学部
门诊部
10
健康教育
咨询服务
提供常见疾病健康教育、合理用药咨询服务的时间、地点
以医院网站、院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公开
保健科
药学部
类别
公开名称
主要内容
公开途径
责任科室
备注
(法规依据等)
卫生
公共
资源
卫生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情况
基建修缮工程、设备、药品、耗材、试剂、办公用品、工作服、车辆保险维修、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户外广告、公房租赁等卫生公共资源公开招标、预决算及审计情况,包括招标要求、投标资格、评标标准、定标方法、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人、中标价格、采购数量、合同条款、审计、监督办法等。

协和医院合同制的教学助理

协和医院合同制的教学助理

协和医院合同制的教学助理甲方(聘用单位):协和医院。

地址:[具体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受聘人):姓名:[全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号码]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一)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教学助理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协和医院的教学相关工作中履行职责。

(二)岗位职责。

1. 协助教学老师准备教学资料呢。

这可不是个轻松的活,你得像个小管家一样,把老师上课要用的各种材料都整理得妥妥当当的,像教学课件呀、案例集呀,还有那些可能会用到的小道具之类的。

2. 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

这就像是当一个小班长啦,要安排同学们的小组讨论、学习竞赛之类的活动。

你得充满活力,让同学们都积极地参与进来,可不能让气氛冷场哦。

3. 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

你就像是一个小小的情报员,要细心地去发现同学们学习上的问题,然后及时告诉老师。

不管是哪个小迷糊没听懂课,还是大家普遍觉得哪个知识点难,你都得清楚地汇报。

4. 协助教学老师进行教学评估。

这时候你就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啦,帮忙统计数据、整理同学们的意见,让教学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聘用期限。

本合同的聘用期限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在这个期间呀,我们就像一个小团队一样,一起为协和医院的教学工作努力。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协和医院的正常工作时间安排。

不过有时候可能会因为教学活动的特殊需要,会有一些小小的调整,你可要有心理准备哦。

就像有时候要准备一场重要的教学观摩,可能就需要加班加点啦,但是这种情况不会太多的,我们还是很人性化的。

(二)休息休假。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如果工作安排和休息休假有冲突的时候,我们会尽量协调,不会让你太委屈的。

毕竟工作很重要,你的生活也很重要呀。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为[具体金额]元。

这个报酬虽然可能不是超级多,但是也是我们根据医院的情况和这个岗位的价值综合考虑的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章程【模板】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章程【模板】

**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章程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临床研究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规范本伦理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2004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和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伦理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条伦理委员会依法在国家和所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政府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监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组织第四条伦理委员会名称:**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

第五条伦理委员会地址:福建省**市新权路29号。

第六条组织架构:本伦理委员会隶属**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办公室挂靠医务部。

第七条职责:伦理委员会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权力: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一项临床研究,对批准的临床研究进行跟踪审查,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临床研究。

第三章组建与换届第九条委员组成: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数量应与所审查项目的专业类别和数量相符。

包括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与医院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外单位人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委员人数不少于5人。

第十条委员的招募、推荐: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结合有关各方推荐并征询本人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

第十一条任命的机构与程序:医院院务会负责伦理委员会委员的任命事项。

伦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员名单提交院务会审查讨论。

当选委员以医院正式文件的方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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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职责·制度·文件》编写篇目(初稿)前言国家卫生部、湖北省卫生厅的有关文件、守则医院管理评价指南湖北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湖北省公安厅、卫生厅有关通知通告(院办)上篇职责党群部门机构一览表(党办)行政机构一览表(院办)第一临床学院(医学一系)机构机构一览表(教办)第一章委员会和领导小组院务委员会章程(院办)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纪委)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党办)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与实施细则(工会)学术委员会职责(科研处)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院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职责(医办)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感染管理科)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病案科)医患沟通活动领导小组职责(医办党办)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人事处)药事委员会职责(药剂科)临床输血委员会职责(输血科)招标投标评审委员会职责(招标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职责(总务处爱卫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保卫处)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职工保健科)第二章党群部门党委书记职责(党办)党委副书记职责(党办)党委办公室职责(党办)办公室主任职责办公室副主任职责办公室秘书职责党委组织部职责(组织部)党委组织部部长职责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职责党委组织部秘书职责党委宣传部职责(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职责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责党委宣传部干事职责职代会工会职责(工会)职代会常务委员会职责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职责职代会财经审查委员会职责工会主席职责工会副主席职责工会秘书职责工会组织委员职责工会女工委员职责工会宣传文体委员职责工会福利委员职责工会小组长职责团委职责(团委)团委书记职责团委副书记职现团支部书记职责纪委职责(纪委组织部)纪委书记职责纪委副书记职责专职纪检员职责党总支、党支部职责(组织部)党总支书记职责(组织部)党总支副书记职责(组织部)党支部书记职责(组织部)党支部副书记职责(组织部)纪检委员职责青年委员职责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职责第三章行政部门院长职责(院办)副院长职责(院办)院长办公室职责(院办)院长办公室主任职责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职责院长办公室秘书职责第一临床学院职责(教办)院长职责副院长职责教学办公室职责教学办公室主任职责教学办公室副主任职责教学办公室干事职责研究生科职责(研究生科)研究生科科长职责研究生科副科长职责研究生科秘书职责医务办公室职责(医办)医务办公室主任职责医务办公室副主任职责医务办公室秘书职责门诊管理办公室职责(门办)门诊办公室主任职责门诊办公室副主任职责门诊办公室干事职责护理部职责(护理部)护理部主任职责护理部副主任职责护理部干事职责感染管理科职责(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主任职责感染管理科副主任职责感染管理科医师、护士、检验师、兼职监控医师及护师职责预防保健科职责(职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预防保健科副科长职责干部保健科职责(干部保健科)干部保健科科长职责干部保健科副科长职责医疗信息部职责(医办)医疗信息部主任职责科研处职责(科研处)科研处处长职责科研处副处长职责科研处秘书职责人事处职责(人事处)人事处处长职责人事处副处长职责人事处秘书职责监察科职责(监察科)监察科科长职责审计科职责(审计科)审计科科长职责审计科副科长职责审计科秘书职责档案科职责(档案科)档案科科长职责档案科秘书职责信息统计科职责(信息统计科)信息统计科科长职责信息统计科副科长职责病案科职责(病案科)病案科主任职责病案科副主任职责图书室职责(图书室)图书室主任职责图书室副主任职责计算机网络中心职责(计算机网络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主任职责计算机网络中心副主任职责杂志社职责(科研处)杂志社社长职责杂志社副社长职责影视中心职责(影视中心)影视中心主任职责影视中心副主任职责保卫处职责(保卫处)保卫处处长职责保卫处副处长职责保卫处秘书职责治安科科长职责治安科副科长职责消防科科长职责消防科副科长职责爱卫会主任职责爱卫会副主任职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主任职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副主任职责财务处职责(财务处)财务处处长职责财务处副处长职责财务处科长、副科长职责总务处职责(总务处)总务处处长职责总务处副处长职责总务处秘书职责总务科职责总务科科长职责总务科副科长职责动力科职责动力科科长职责动力科副科长职责物业管理中心职责物业管理中心主任职责幼儿园职责幼儿园园长职责幼儿园副园长职责营养科职责营养科科长职责营养科副科长职责生活服务科职责生活服务科科长职责生活服务科副科长职责基建办公室职责(基建办)基建办公室主任职责基建办公室副主任职责器材科职责(器材科)器材科科长职责器材科副科长职责第四章医疗临床科室心血管疾病研究所职责(科研处)研究所所长职责研究所副所长职责所办公室主任职责血液病研究所职责(科研处)研究所所长职责研究所副所长职责所办公室主任职责泌尿外科研究所职责(科研处)研究所所长职责研究所副所长职责耳鼻咽喉科研究所(科研处)研究所所长职责研究所副所长职责呼吸系疾病研究所(科研处)研究所所长职责研究所副所长职责神经病学研究所(科研处)研究所所长职责研究所副所长职责肿瘤治疗研究中心职责中心主任职责中心副主任职责临床科室(医务处)临床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职责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教授、主任医师职责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责住院医师职责主治医师职责总住院医师职责负责医师职责住院医师职责临床研究室主任职责临床研究室副主任职责主任护师职责副主任护师职责主管护师职责护师职责护士职责科护士长职责护士长职责急诊室护士长职责供应室护士长职责手术室护士长职责干部保健科护士长职责预防保健科护士长职责中心实验室职责中心实验室主任职责湖北省生物靶向治疗实验室(科研处)实验室主任职责实验室副主任职责药剂科职责药剂科主任职责药剂科副主任职责检验科职责检验科主任职责检验科副主任职责输血科职责输血科主任职责输血科副主任职责中篇制度(各部门制订或完善本部门相关制度)第一章党群部门党委议事规则纪委工作条例党总支工作规则(组织部)党支部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副院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人事处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务处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务处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与信访制度党内纪律监督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部干部考核暂行办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议制度(组织部)党委会议管理制度(党办)党委宣传部工作制度工会工作制度团委工作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部)党员教育制度(组织部)党校工作制度(组织部)对外宣传报道审稿制度(宣传部)统战工作制度离休干部工作制度医德医风规范实施细则医德医风与劳动纪律考评及奖惩条例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培训制度(人事处)第二章行政科室院长办公会议的有关规定院领导接待群众制度信访与接待制度关于加强行政督办检查的规定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外事工作制度院总值班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打字室工作制度收发室工作制度学术报告厅管理制度传真机使用与管理制度医学一系办公室规章制度临床教师讲课制度临床教师带生产实习、轮回实习、见习教学制度进修教育工作规章制度医务处工作制度护理部工作制度科研处工作制度监察科工作制度审计科工作制度保卫处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公安室工作范围公安室治安民警岗位责任制枪支、警械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档案科工作制度档案工作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门诊管理办公室制度门诊工作制度门诊收费室工作制度(财务处)挂号室工作制度(财务处)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职工保健制度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疫情管理制度干部保健科工作制度研究生科工作制度附:关于研究生的管理制度信息统计科工作制度病案科工作制度图书馆工作制度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爱卫会工作制度营养科工作制度幼儿园工作制度杂志编辑室工作制度影视中心工作制度总务处工作制度总务科工作制度采购组工作工作度水电管理制度修理工厂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含普材库)被服组管理制度洗衣房管理制度花房管理制度总机房管理制度污水处理站工作制度液化气站管理制度动力科工作制度配电房工作制度锅炉房工作制度电梯房工作制度汽车房工作制度车辆管理及用车规定基建办公室工作制度附:协和医院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财务处工作制度关于财经支出审批的规定关于会计工作规范化的规定财产管理的规定关于财务核算工作的有关规定专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稽核制度支票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住院结帐处工作制度住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呆帐及差错处理制度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关于职工公费医疗的暂行规定器材科工作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物品验收制度医学工程组制度维修及保养制度计量室制度人事处工作制度人事处保密制度人事处保密规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出国留学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本院正式职工参加各类基础及专业进修培训的暂行规定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职工离退休返聘的有关规定临时工管理细则关于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关于办理丧事的暂行规定附:丧葬、抚恤费,遗属生活补费的规定第三章临床科室(制度书写内容,各科室请按《临床科室工作制度》(范本)逐一拟定,属于各科室的个性制度则另表述。

)急诊科工作制度心血管内科工作制度血液病科工作制度消化内科工作制度呼吸内科工作制度神经内科工作制度肾内科工作制度内分泌科工作制度风湿病科工作制度普外科工作制度心外科工作制度胸外科工作制度神经外科工作制度泌尿外科工作制度骨外科工作制度手外科工作制度整形外科工作制度妇产科工作制度儿科工作制度传染科工作制度眼科工作制度中医科制度耳鼻咽喉科工作制度口腔科工作制度皮肤性病科工作制度放射科制度ICU室工作制度麻醉科工作制度综合病科工作制度肿瘤治疗研究中心工作制度针灸科工作制度物理康复科工作制度家庭病床科工作制度专科•专家门诊制度手术室工作及管理制度门诊内科工作制度门诊外科工作制度门诊妇产科工作制度门诊儿科工作制度门诊中医科工作制度门诊眼科工作制度门诊耳鼻咽喉科工作制度门诊口腔中心科工作制度门诊皮肤科工作制度门诊注射室工作制度第四章医技科室药剂科工作制度检验科工作制度总则三楼(住院部)化验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生化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免疫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细菌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临床化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门诊化验室工作工作人员责任制消毒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试剂库管理制度影像诊断科工作制度输血科工作制度核医学科工作制度教学预讲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研究生、本科生、进修医生实习制度仪器使用和保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ECT室工作制度病理科工作制度中心实验室工作制度细胞学研究室工作制度瘰疬科工作与管理制度门诊心电图室工作制度电子内窥镜室工作制度第五章医疗质量管理病房工作质量管理一、病房管理制度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附(2)住院规则二、医疗文件书写及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医嘱制度处方制度三、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四、查房制度查房要求主任医师查房主治医师查房住院医师(实习、进修医师)查房五、会诊制度六、病例讨论制度七、转院、转科制度八、手术工作制度医疗故事处理实施细则总则医疗事故处理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医疗事故的鉴定罚则附则医疗差错评定标准与处理规定医疗差错评定标准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及管理医疗差错的处理安全医疗制度医疗请示报告制度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的规定手术科室医师手术分级的规定普外科手术分级骨外科手术分级泌外科手术分级普胸科手术分级心外科手术分级神外科手术分级烧伤整形科手术分级妇产科手术分级眼科手术分级口腔科手术分级耳鼻咽喉科手术分级护理管理工作制度各级护理人员考核制度各级护理人员培训制度护理工作会议制度检查制度护士长夜查房制度护理业务查房制度病房管理制度附(1)病房护理人员守则附(2)住院病员管理制度护理工作制度分级护理制度责任制护理制度探视陪伴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换药室工作制度注射室工作制度治疗室工作制度供应室工作制度入院浴室工作制度被服轮换库工作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财产交接班制度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工休会制度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护理差错评定标准临床护理教研室工作制度脱产护理教师工作制度进修护师(士)管理制度病情证明书使用规定基本规则各种主要病患者出院后休息时间参考标准接待医疗问题来访的规定太平间工作制度住院病人转院的规定下篇文件一、科主任管理1、协和医院招聘和聘任科主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协和医院科主任负责制管理暂行规定3、协和医院科主任责任制责任指标考核实施办法(试行)4、关于实行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实施规范化服务管理的规定二、医疗管理1、协和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2、协和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工作管理的补充规定3、协和医院关于外出会诊管理工作的规定4、协和医院关于调整医疗工作时间的管理规定5、协和医院急危症抢救记帐绿卡管理通知6、协和医院住院病人跑费欠费的管理办法7、协和医院关于减免相关病人费用的规定8、协和医院关于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管理的规定9、协和医院药品遴选管理办法10、协和医院试剂管理细则11、协和医院材料管理细则12、协和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规定三、教学管理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2、华中科技大学考试管理工作条例3、协和医院招收进修生的有关规定4、协和医院进修人员劳动纪律及有关管理细则及处理条例5、协和医院研究生经费管理条例四、科研管理1、协和医院科研工作管理细则2、协和医院专利、院内制剂和技术转让的管理办法3、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印发《“权威期刊”目录》五、人事管理(一)职称、聘任1、华中科技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2、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技师聘任的暂行规定3、华中科技大学校特聘教授聘任办法(试行)4、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授予名誉教授、聘请顾问教授、客座教授和专、兼职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二)学历学位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2、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办法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三)业务考核1、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2、协和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考核规定的通知3、协和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实施办法(四)人事制度1、协和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方案(草案)2、协和医院实施全员聘任制暂行办法3、华中科技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4、协和医院人事代理实施方案(草案)5、协和医院关于职工内部退养的暂行规定6、协和医院实行职工转岗、待岗、下岗制度的实施细则(草案)7、协和医院关于实施职工院外自谋职业的暂行规定8、协和医院关于辞退职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退的暂行规定9、协和医院关于职工退休及延退的暂行规定(五)职工考勤、考核1、协和医院关于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规定2、协和医院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3、协和医院职工请假规定4、协和医院一次投诉待岗制(六)合同、临时工1、协和医院关于聘用制(合同制)人员薪酬标准的暂行规定2、协和医院临时工管理细则(草案)(七)其它1、协和医院关于加强因私出境管理的暂行规定2、协和医院关于科护士长、护士长任职年龄的决定3、协和医院关于提高援外人员援外期间待遇的决定4、协和医院关于加强返聘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六、财经管理1、科室成本核算管理办法2、关于建立健全协和医院财务内控制度的若干规定3、关于全院成本核算科室及后勤有关部门月报表若干规定通知4、协和医院奖金分配管理办法5、关于转发《华中科技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办法》的通知6、关于印发《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报销规定》、《调整取暖补贴及防暑降温补贴的规定》、《审计、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工作补贴发放规定》的通知7、关于下发《协和医院各项费用报销补充规定》的通知8、协和医院招待费管理规定9、协和医院用车费及出租车费报销管理办法七、职工公费医疗管理1、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2、《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补充条例3、关于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紧急通知八、治安消防1、协和医院安全防火奖惩条例2、协和医院安全防火措施和消防设施的管理规定3、协和医院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的规定4、协和医院防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九、招标采购1、协和医院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2、协和医院招标工作实施办法3、协和医院基建、维修项目增减变更管理的通知4、协和医院基建工程、维修项目增减变更管理的通知5、协和医院流动资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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