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道外营养管理规范
医院规范胃肠外营养及其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规范胃肠外营养及其分级管理制度XX医院规范胃肠外营养及其分级管理制度为促进我院合理使用胃肠外营养药品,经全院讨论,特制订本制度,规范使用与管理肠道外营养疗法。
一、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PN)是从静脉内供给营养作为手术前后及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全部营养从肠外供给称全胃肠外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tion,TPN)。
肠外营养的途径有周围静脉营养和中心静脉营养。
肠外营养(PN)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
肠外营养分为完全肠外营养和部分补充肠外营养。
目的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的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体重增加和创伤愈合,幼儿可以继续生长、发育。
静脉输注途径和输注技术是肠外营养的必要保证二、全院关于胃肠外营养的管理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临床合理应用胃肠外营养类药物,使用原则参照我院制定的胃肠外营养何时使用指南。
指南如下:适应症:(1)肠功能障碍:如短肠综合征、严重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及顽固性呕吐胃肠梗阻、肠外瘘等;(2)重症胰腺炎;(3)高代谢状态危重患者:如大手术围手术期、大面积烧伤、多发性创伤等;(4)严重营养不足肿瘤患者;(5)重要器官功能不全患者:如肝、肾、肺、心功能不全或衰竭等;(6)大剂量化疗、放疗或接受骨髓移植患者禁忌症:(1)胃肠功能正常,能获得足量营养者;(2)需急诊手术者,术前不宜强求肠外营养;(3) 临终或不可逆昏迷患者。
四、进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时严查胃肠外营养用药情况,严惩非适应症,无适应症和超适应症情况的发生。
对滥使用的临床医师视情况给予处分、警告、处罚、停职等处理。
五、胃肠外营养配制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各级人员的岗位制度、消毒管理制度、细菌学监测制度、操作规程、物器材管理制度等,确保肠外营养液的配制质量。
(二)成立配制中心:肠外营养液是直接由营养科配制,每天由营养师到病房会诊后根据患者病情制定肠外营养液处方的,再由护士进行配制,她们的资格职称都是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确保肠外营养液的配制质量,预防肠外营养支持中的感染及并发症的发生。
肠道外营养管理规范
肠外营养(PN)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
肠外营养分为彻底肠外营养和部份补充场外营养。
目的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的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体重增加和创伤愈合,幼儿可以继续生长、发育。
静脉输注途径和输注技术是肠外营养的必要保证。
肠外营养的基本适应证是胃肠道功能障碍或者衰竭者,也包括需家庭肠外营养支持者。
1.胃肠道梗阻2.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①短肠综合征:广泛小肠切除>70% - 80%;②小肠疾病:免疫系统疾病、肠缺血、多发肠瘘;③放射性肠炎;④严重腹泻、顽强性呕吐>7 天。
3.重症胰腺炎:先输液抢救休克或者MODS,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若肠麻痹未消除、无法彻底耐受肠内营养,则属肠外营养适应证。
4.高分解代谢状态:大面积烧伤、严重复合伤、感染等。
5.严重营养不良:蛋白质-热量缺乏型营养不良常伴胃肠功能障碍,无法耐受肠内营养。
1.大手术、创伤的围手术期:营养支持对营养状态良好者无显著作用,相反可能使感染并发症增加,但对于严重营养不良病人可减少术后并发症。
严重营养不良者需在术前进行营养支持 7-10 天;估计大手术后 5-7 天胃肠功能不能恢复者,应于术后 48h 内开始肠外营养支持,直至病人能有充足的肠内营养或者进食量。
2.肠外瘘:在控制感染、充分和恰当的引流情况下,营养支持已能使过半数的肠外瘘自愈,确定性手术成为最后一种治疗手段。
肠外营养支持可减少胃肠液分泌及瘘的流量,有利于控制感染,改善营养状况、提高治愈率、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死亡率。
3.炎性肠道疾病: Crohn 氏病、溃疡性结肠炎、肠结核等病人处于病变活动期,或者并发腹腔脓肿、肠瘘、肠道梗阻及出血等,肠外营养是重要的治疗手段。
可缓解症状、改善营养,使肠道歇息,利于肠粘膜修复。
4.严重营养不良的肿瘤病人:对于体重丢失≥10%(平时体重)的病人,应于术前 7-10 天进行肠外或者肠内营养支持,直至术后改用肠内营养或者恢复进食为止。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肠外营养作为一种重要的营养支持手段,在附属医院中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规范肠外营养的操作流程,提高营养支持效果,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肠外营养管理组织架构1.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小组,由临床营养科、外科、内科、儿科、ICU等相关科室组成。
2.设立肠外营养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临床营养科作为肠外营养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制定肠外营养治疗方案、培训医护人员、监督肠外营养的实施等。
4.各相关科室设立肠外营养小组,负责本科室的肠外营养管理工作。
三、肠外营养适应症与禁忌症1.适应症:(1)严重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恶病质等。
(2)胃肠道功能障碍或不能耐受胃肠道营养的患者。
(3)围手术期营养支持。
(4)急性胰腺炎、重症肝炎、肝功能衰竭等。
(5)其他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疾病。
2.禁忌症:(1)严重心功能不全。
(2)严重电解质紊乱。
(3)严重感染。
(4)严重出血倾向。
(5)其他不宜使用肠外营养的情况。
四、肠外营养治疗方案制定1.根据患者的病情、营养状况、体重等制定个体化的肠外营养治疗方案。
2.肠外营养治疗方案包括:营养液配方、输注途径、输注速度、输注时间等。
3.营养液配方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体重、疾病种类、营养需求等制定,遵循“全面、平衡、适量”的原则。
4.肠外营养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患者的营养状况、电解质、肝肾功能等指标,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肠外营养操作流程1.肠外营养液的配制:(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肠外营养液的无菌、安全。
(2)按照营养液配方,准确称量、配制各种营养成分。
(3)配制过程中,注意营养液的均匀混合,防止沉淀、分层。
(4)配制完成后,立即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营养液的稳定性、安全性。
2.肠外营养液的输注:(1)选择合适的输注途径,如周围静脉、中心静脉等。
(2)遵循“先慢后快、先淡后浓”的原则,逐渐增加输注速度。
(3)输注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处理。
肠外营养用药管理办法
肠外营养用药管理办法
肠外营养液是由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等各种营养成分,按比例混合于特定的配液袋中。
肠外营养液的配置要求较高,规范、合理的配置技术对于提高肠外营养液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我院合理使用胃肠外营养药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
1.肠外营养(PN)包括氨基酸、脂肪乳、维生素、微量元素、磷等。
2.临床应用肠外营养液,需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应针对患者的疾病与营养状态,选择合适的营养治疗方案。
3.临床合理应用胃肠外营养类药物,使用原则参照临床肠道内和肠道外营养操作指南。
二、肠外营养药物的配置
肠外营养药物的配置应按照规范的操作要求进行配置,具体参照药品说明书配置要求和规定。
三、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
1.加强对肠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化的培训和学习。
2.加强处方点评和病历医嘱点评。
严查胃肠外营养用药非适应症,无适应症和超适应症情况的发生。
对滥使用的临床医师视情况给予处分、警告、处罚、停职等处理措施。
3.药学部门要加强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重点关注肠外营养液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在医学领域中,肠外营养治疗是指通过静脉途径提供营养支持的一种方法,用于患有消化道功能障碍或无法正常摄入食物的患者。
为了确保肠外营养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需要遵守规范并进行相应的管理。
本文将重点探讨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一、肠外营养治疗的目的及适应症肠外营养治疗的目的是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维持或恢复患者的营养状况。
适应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重度消化道功能障碍、吸收不良、胃肠道功能丧失、严重脓毒症或创伤等。
二、肠外营养治疗的团队进行肠外营养治疗需要组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多学科团队。
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营养科医师、肠外营养治疗专家、临床药师、营养师、注册护士及临床病理学家等。
三、营养评估及配方制定在开始肠外营养治疗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营养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实验室检查结果、营养风险等因素。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适的配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电解质和微量元素等。
四、肠外营养治疗的操作肠外营养治疗需要精细的操作技巧和严密的质量控制,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清洁操作环境:术前和术后需要做好手卫生,器械和药品应当储存于干净无菌的环境中。
2. 导管插入:选择适当的导管插入部位,并在操作过程中遵循无菌原则,减少感染的风险。
3. 营养支持:根据患者的特殊需要,合理选择肠外营养支持的方法和方案。
4. 监测与调整: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代谢情况,及时监测并调整营养配方中的营养成分和剂量。
五、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肠外营养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包括感染、肝功能异常、电解质紊乱等。
为了预防和处理这些并发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 感染预防: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定期更换导管和换药,以预防感染的发生。
2. 肝功能保护:根据患者的肝功能情况,合理调整脂肪的摄入量,避免脂肪肝的发生。
3. 电解质监测:密切监测患者的电解质情况,及时调整营养配方以维持正常的电解质平衡。
肠外营养规范
肠外营养疗法规范全静脉营养也称全肠外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ition,TPN),是将机体所需旳碳水化合物、氨基酸、脂肪乳、电解质、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水7大营养要素按比例混合在一种输液袋中,以外周或中心静脉插管输入旳方式直接输入机体旳注射剂。
TPN旳长处有:(1)减轻护理工作,简化操作。
(2)多种营养成分同步均匀输入, 有助于机体代谢、运用,防止过度营养。
节省营养液,减少了费用。
(3)一次性无菌条件下配制,减少营养液旳污染机会。
无需空气进入袋中,可减少气栓发生。
(4)减少败血病、血栓性静脉炎旳发生率。
【适应证】全营养混合液(TPN)重要合用于: 1 胃肠道梗阻 2 胃肠道吸取功能障碍 3 胰腺炎 4 高分解代谢状态:大面积额烧伤、严反复合伤、感染等。
5 严重营养不良:蛋白质-热量缺乏型营养不良常伴胃肠功能障碍,无法耐受肠内营养。
6 大手术、创伤旳围术期7 肠外瘘8 炎性肠道疾病9 严重营养不良旳肿瘤病人10 重要器官功能不全【禁忌症】1、胃肠道功能正常、适应肠内营养或5天内可恢复胃肠功能者。
2、不可治愈、无存活但愿、临终或不可逆昏迷病人。
3、需急诊手术、术前不也许实行营养支持者。
4、心血管功能或严重代谢紊乱需要控制者。
【并发症】1、高糖血症和低糖血症(1)高糖血症:肠外营养(PN)时易致高糖血症,而糖尿病、糖耐量异常、激素治疗、脓毒症、多器官功能衰竭旳病人在接受肠外营养时,高糖血症旳发生率更高。
严重时可致高渗性非酮症昏迷。
体现为头晕、嗜睡、烦躁及其他旳神经症状,深入体现为迟钝和昏迷。
高糖血症可致免疫功能减少,易发生感染性并发症。
2 (2)低糖血症:持续应用营养支持时,病人血中胰岛素浓度较高,忽然停用PN时易发生反跳性低糖血症,应在停用PN前4小时,将输入速度减少二分之一,并改用等渗糖溶液。
添加了胰岛素旳病人更应如此。
2 高脂血症: TPN 引起高脂血症重要是由于予以旳脂肪量超过机体清除脂质旳能力所致,重要体现为高甘油三脂血症。
肠道外营养液配置规范
(四)胃肠并发症
及使用不含谷氨酰胺PN液,可破坏肠粘膜正常结构和功能,导致肠粘膜上皮绒毛萎缩、变稀,皱折变平,肠壁变薄,影响肠屏障功能,导致肠细菌易位,引起肠源性感染。在PN营养液中加入谷氨酰胺能有明显保护肠道粘膜屏障的作用。
菌配液室内进行,配液前配液室的台、面应紫外线照射60min ;
01
乱:
高渗性昏迷:因快速大量输入葡萄糖所致。预防措施是在输注 4h 后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 如发生高渗性昏迷,应立即停止葡萄糖输入,用低渗盐水(O.45)以950ml/h 的速度输入以降低血渗透压,同时正规胰岛素以1O~20U/h经静脉滴入。在纠正过程中要防止血糖下降太快而导致脑细胞水肿。
突然中止PN液的输入,而血胰岛素仍处于较高水平,就极易发生低血糖,故 PN 液输入突然中止应视为禁忌。不应利用同一静脉途径输血或输注其他不含糖类液体而停止 PN 。对有糖代谢异常者,可用等渗葡萄糖液500ml作为过渡,然后完全停用PN 。
肆
维生素C的量一般在1-2g适宜,保证每升溶液中配置的维生素C不超过2g。
叁
注意钙和磷不能加入同一配置溶液内,且最后的混合顺序为先磷后钙,保证两者都充配制好的溶液轻轻摇匀。
营养液配制顺序
入口处伤口每天换药 1 次,检查局部有无红、肿、热、压痛及渗出等炎症感染征象。检查留置导管体外段的长度,以早期发现有无导管脱出;
已打开的单瓶营养液未使用完毕,应弃去。如:脂肪乳,氨基酸。
五、营养液配制注意事项
1
为最大程度的减少维生素C及其他还原性维生素的氧化反应,在配制完成以后,要排尽营养袋中残存的空气。
2
在加入脂肪乳之前要仔细观察营养液中是否已产生沉淀或浑浊现象。
3
已破乳的肠外营养液严禁使用。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肠外营养工作,保障患者营养治疗的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肠外营养治疗的患者和医护人员。
第三条肠外营养治疗是指通过静脉途径,将营养素输注到患者体内,以满足患者营养需求的治疗方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确保肠外营养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院长或其授权代表;2. 临床营养科主任;3. 内科、外科、儿科等相关科室主任;4. 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5. 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护士。
第六条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 监督检查肠外营养治疗工作的实施情况;3. 对肠外营养治疗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4. 定期评估肠外营养治疗效果,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三章肠外营养治疗流程第七条患者入院后,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营养状况,评估是否需要肠外营养治疗。
第八条确定需要肠外营养治疗的患者,由医生开具肠外营养处方,并经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九条药剂科根据肠外营养处方,调配相应的肠外营养液。
第十条护理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肠外营养液的输注。
第十一条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营养指标,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患者出院前,医生应评估肠外营养治疗效果,并制定出院后的营养指导方案。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对肠外营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对肠外营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医护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肠外营养疗法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肠外营养疗法(以下简称肠外营养)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肠外营养疗法的所有科室、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肠外营养疗法的宗旨是:确保患者营养需求得到满足,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降低并发症发生率,促进患者康复。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肠外营养治疗管理小组,负责肠外营养疗法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肠外营养治疗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内科、外科、儿科等相关科室主任担任;(二)副组长: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护士长担任;(三)成员:由相关科室的医生、护士、营养师等组成。
第六条肠外营养治疗管理小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肠外营养治疗方案、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负责肠外营养药品、器械的采购、储存和使用;(三)负责对医护人员进行肠外营养治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四)负责监督肠外营养治疗工作的实施,确保患者安全;(五)定期对肠外营养治疗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第三章肠外营养治疗操作规程第七条肠外营养治疗前,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营养状况和过敏史,评估患者的营养需求。
第八条肠外营养治疗方案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并经肠外营养治疗管理小组审核批准。
第九条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条肠外营养治疗操作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肠外营养治疗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做好记录,包括患者病情、营养指标、用药情况等。
第四章肠外营养药品与器械管理第十二条肠外营养药品、器械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三条肠外营养药品、器械的储存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定期检查,确保质量。
第十四条肠外营养药品、器械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滥用和浪费。
医院肠内肠外营养管理规范
医院肠内肠外营养管理规范一、前言营养是维持生命活动的基本条件,合理的营养摄入对患者的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肠内肠外营养作为临床营养支持的主要手段,在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降低并发症发生率、缩短住院时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肠内肠外营养管理,提高临床营养支持水平,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肠内肠外营养适应症与禁忌症1.肠内营养适应症:(1)不能经口进食的患者,如口腔、咽喉部疾病、食管癌等。
(2)胃肠道功能不全或部分丧失的患者,如重症胰腺炎、胃肠道手术后等。
(3)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恶病质等患者。
(4)需要增加营养摄入的患者,如烧伤、创伤、感染等。
2.肠外营养适应症:(1)严重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恶病质等患者。
(2)胃肠道功能障碍、胃肠道手术后等不能耐受肠内营养的患者。
(3)重症胰腺炎、重症感染等严重疾病患者。
(4)新生儿、早产儿等特殊情况。
3.禁忌症:(1)严重心、肺、肝、肾功能不全者。
(2)严重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者。
(3)急性胃肠道穿孔、梗阻等。
三、肠内肠外营养管理流程1.营养评估:(1)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全面营养评估,包括体重、身高、体质指数、营养状况、疾病情况等。
(2)定期对患者进行营养评估,了解营养状况变化。
2.营养治疗计划:(1)根据患者病情、营养状况、胃肠道功能等制定个性化营养治疗计划。
(2)选择合适的营养支持方式,如肠内营养、肠外营养或两者联合。
3.营养制剂选择:(1)根据患者病情、营养需求选择合适的营养制剂。
(2)肠内营养制剂包括氨基酸、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应根据患者需求调整配方。
(3)肠外营养制剂包括葡萄糖、脂肪乳、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等,应根据患者需求调整配方。
4.营养支持实施:(1)肠内营养:通过鼻胃管、胃造瘘、空肠造瘘等途径给予营养支持。
(2)肠外营养:通过中心静脉或外周静脉给予营养支持。
5.并发症预防与处理:(1)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肠道外营养治疗的实施,确保治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肠道外营养治疗是一种通过向患者提供营养物质来维持其生命和健康的方法,适用于无法通过口服摄入足够营养的患者。
目标1. 提供清晰和详细的肠道外营养治疗方案,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2. 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实施肠道外营养治疗。
3. 督促医务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保障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提供监控和评估机制,以便及时了解治疗的效果和患者反应。
原则1.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肠道外营养治疗方案,包括适当的营养物质和剂量。
2. 多学科合作:医生、护士和营养师等专业人员应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治疗计划。
3. 安全性优先: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包括正确选择和使用营养物质,遵循无菌操作规程以及及时监测患者的反应。
4. 持续监测和评估:定期检查患者的营养状况和治疗效果,并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治疗方案。
管理规定1. 治疗方案:医生应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制定肠道外营养治疗方案,并将其记录在患者的医疗档案中。
2. 营养物质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选择适当类型和剂量的营养物质,确保患者获得全面而均衡的营养支持。
3. 治疗过程:医护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实施肠道外营养治疗,包括正确和无菌的营养物质配制、正确连接导管以及监测患者的反应。
4. 监测和评估:定期检查患者的营养状况和治疗效果,记录必要的信息,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治疗方案的调整。
5. 安全措施:医务人员应关注治疗过程中的风险和并发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治疗的安全性和患者的健康。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对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和管理规定的概述。
通过将原则融入实践中,我们可以确保肠道外营养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治疗效果。
请医务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密切监测和评估患者的情况,确保治疗的顺利进行。
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
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及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旨在制定肠道外营养治疗的规范和管理规定,以保证医疗机构在进行相关治疗时能够遵守标准操作流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肠道外营养治疗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能够为病患提供充足的营养支持,对于不能通过口服摄取食物的患者尤为重要。
2. 规范要求2.1 临床适应症肠道外营养治疗适用于以下病情:- 无法通过口服获得足够营养的患者,如消化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等;- 经口摄食无法提供足够能量的患者,如慢性消瘦等;- 必须暂时或长期禁食的患者,如手术、重症监护等。
2.2 专业人员要求进行肠道外营养治疗的医疗机构应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主治医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负责整个治疗过程的设计和监督;- 营养师:负责制定患者个体化的营养方案,并监测治疗效果;- 护理人员:熟悉肠道外营养装置的使用和维护,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 药师:提供合适的肠道外营养药物,并监督用药过程;2.3 治疗设备要求医疗机构应配备完善的肠道外营养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营养泵:能够精确调控营养液的输注速度和剂量;- 输注管路:应使用专用的无菌管路,保证治疗过程的安全性;- 营养袋和瓶: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保存效果,避免污染和营养丢失;- 导管: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产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消毒和过水处理。
3. 管理规定3.1 治疗过程肠道外营养治疗的实施应按照以下过程进行:1. 患者评估:确定患者是否适合接受肠道外营养治疗,评估患者的营养需求和治疗方案;2. 营养方案制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营养方案,包括能量、蛋白质和微量元素的供应;3. 治疗实施:将营养液通过肠道外管路输注给患者,按照医嘱要求进行治疗;4. 治疗监测:定期检测患者的营养指标和康复效果,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5. 治疗终止:根据患者的康复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治疗,必要时过渡到口服摄食。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附属医院肠外营养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临床营养治疗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附属医院进行肠外营养治疗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肠外营养治疗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确保患者利益。
第四条附属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肠外营养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肠外营养治疗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附属医院应当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营养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肠外营养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监督实施情况,协调解决肠外营养治疗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营养科负责肠外营养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营养评估、营养配方、营养治疗实施、营养监测等。
第八条临床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肠外营养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等方面的评估和处理。
第三章营养评估与配方第九条肠外营养治疗前,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营养评估,包括营养状况、营养需求、营养风险等。
第十条营养科根据患者营养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肠外营养配方,包括营养素种类、剂量、比例等。
第十一条肠外营养配方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营养状况调整,确保营养治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营养治疗实施第十二条肠外营养治疗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实施,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营养科负责肠内营养液的配制和发放,确保营养液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临床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肠外营养治疗的观察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第十五条肠外营养治疗过程中,应当定期监测患者营养状况、电解质平衡、肝肾功能等,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第五章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第十六条附属医院应当建立肠外营养治疗质量控制体系,对肠外营养治疗的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肠外营养管理小组定期对肠外营养治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肠外营养治疗水平。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一、前言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 PN)是指通过静脉途径给予患者所需的营养素,以维持或改善患者的营养状况。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肠外营养在临床治疗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为确保肠外营养的安全、有效实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小组:由医院领导、临床科室、药剂科、营养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肠外营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 设立肠外营养专业小组: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医护人员组成,负责肠外营养的处方、配制、监测和评估。
3. 明确各部门职责:(1)医院领导:负责制定肠外营养政策,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肠外营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临床科室:负责评估患者营养状况,提出肠外营养需求,执行肠外营养方案,监测患者营养状况及并发症。
(3)药剂科:负责肠外营养药物的采购、储存、配送和质量管理。
(4)营养科:负责肠外营养处方的制定、营养制剂的配制和营养监测。
(5)护理部门:负责肠外营养的护理操作、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
三、肠外营养适应症与禁忌症1. 适应症:(1)严重营养不良或无法通过胃肠道摄入足够营养的患者。
(2)胃肠道功能障碍或无法使用胃肠道进行营养支持的患者。
(3)围手术期、重症患者、恶病质患者等。
2. 禁忌症:(1)严重心肺功能障碍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3)严重电解质紊乱者。
(4)其他不宜使用肠外营养的情况。
四、肠外营养处方与配制1. 处方原则:(1)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病情、体质等因素制定个体化肠外营养处方。
(2)遵循营养平衡、适量、有序的原则,确保患者获得全面、均衡的营养。
(3)根据患者的营养状况、并发症等情况调整处方。
2. 处方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体重、身高、诊断等。
(2)营养需求: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电解质、维生素、矿物质等。
(3)营养制剂:品种、规格、剂量、用法等。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
医院肠外营养管理制度一、引言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 PN)是指通过静脉途径为患者提供营养支持的方法。
随着临床营养学的不断发展,肠外营养已成为临床治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肠外营养的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有效、经济地接受治疗,特制定本制度。
二、肠外营养管理组织架构1. 成立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临床营养科、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 肠外营养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肠外营养政策、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对肠外营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评价。
3. 临床营养科作为肠外营养管理的专业科室,负责肠外营养的日常工作,包括患者营养评估、肠外营养方案的制定、实施及效果评价等。
三、肠外营养适应症与禁忌症1. 适应症:(1)严重营养不良或无法通过胃肠道摄入营养的患者。
(2)胃肠道功能障碍或无法耐受胃肠道营养的患者。
(3)围手术期、重症患者、烧伤患者等需要额外营养支持的患者。
2. 禁忌症:(1)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2)严重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的患者。
(3)严重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肠外营养操作规程1. 营养评估:(1)对患者进行全面营养评估,包括体重、身高、体质指数、血红蛋白、白蛋白、淋巴细胞计数等指标。
(2)根据营养评估结果,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肠外营养。
2. 肠外营养方案制定:(1)根据患者病情、营养状况、肝肾功能等制定个性化肠外营养方案。
(2)肠外营养方案包括营养素种类、剂量、输注方式、输注速度等。
3. 肠外营养实施:(1)建立静脉通道,确保肠外营养液输注的顺畅。
(2)按照肠外营养方案输注营养液,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3)定期监测患者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等指标,调整肠外营养方案。
4. 肠外营养并发症处理:(1)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2)对于出现并发症的患者,调整肠外营养方案,必要时停止肠外营养。
五、肠外营养质量控制1. 肠外营养液的质量控制:(1)确保肠外营养液的配制、储存、输注过程符合无菌操作规程。
肠外营养规范(详细完整版)
肠外营养规范一、患者评估:1.对每位需要肠外营养的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2.确定患者的肠道功能状态、营养需求和合并症,制定个性化的肠外营养方案。
二、营养目标:1.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营养需求,制定明确的营养目标,如提供足够的能量和营养素支持,并维持正氮平衡和肝功能稳定等。
三、营养配方选择:1.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选择适当的营养配方,包括全量营养配方和特殊配方(如高蛋白、低脂肪等)。
2.针对不同疾病类型和并发症,选择合适的肠外营养配方,如氨基酸配方、葡萄糖脂肪乳配方等。
四、输注途径和速度:1.根据患者的肠道功能和病情,选择合适的输注途径,包括中心静脉通路和周围静脉通路等。
2.确定输注速度和时间,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和需要,逐渐增加输注速度,避免发生不良反应。
五、营养监测:1.定期监测患者的营养指标,包括体重、身高、血液生化指标等。
2.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肠外营养方案,确保患者获得足够的营养支持。
六、并发症预防与处理:1.针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如感染预防、电解质紊乱的纠正等。
2.监测患者的肠外营养相关并发症,如胆汁淤积、针道相关感染等,并予以及时干预和治疗。
七、营养支持团队合作:1.建立营养支持团队,包括医生、营养师、护士等专业人员,共同制定和执行肠外营养方案。
2.加强团队合作与沟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患者的营养情况和调整方案。
八、患者教育:1.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相关的教育和指导,包括肠外营养的目的、方法、注意事项等。
2.提供患者教育资料和支持,帮助他们理解和积极配合肠外营养治疗。
九、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标准操作程序、营养配方的质量控制等。
2.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测,确保肠外营养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医学实践指南进行调整和补充,并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
在实施肠外营养规范之前,建议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
肠道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肠道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肠道外营养用药的规范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国成人患者肠外肠内营养临床应用指南》、《肠外营养安全输注专家共识》、《胃肠外科病人围手术期全程营养管理中国专家共识》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肠道外营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国成人患者肠外肠内营养临床应用指南》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2.《肠外营养多腔袋临床应用专家共识》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3.《儿科肠外营养指南》(2016版)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4.《肠外营养安全输注专家共识》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护理学组5.《胃肠外科病人围手术期全程营养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1版)三、名词定义肠道外营养:是指通过静脉途径为人体代谢提供所需营养素的营养支持疗法。
四、内容(一)组织管理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医院肠道外营养用药的临床应用管理。
2.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肠道外营养用药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二)临床应用1.适应证肠道外营养用药适用于不能进食、不应进食或进食量严重不足的患者。
(1)总适应症①无法通过口服和(或)肠内途径满足其营养需求的患者;②对于预计围手术期不能经口进食时间>5 d,或无法摄入能量或蛋白质目标需要量50%的时间>7 d,以及围手术期需明显提升营养状况或存在严重代谢障碍风险患者,推荐营养治疗;③由于严重胃肠道功能障碍或不能耐受肠道供给而需要营养支持者;④若肠内营养提供的能量和蛋白质低于机体目标需要量的60%,可通过补充性肠外营养增加能量及蛋白质摄入量,以减低或避免喂养不足,改善临床结局。
(2)具体适应症①由于以下情况无法进食或通过消化道吸收营养物质:广泛小肠切除、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肠功能衰竭、短肠综合征、肠缺血、高流量瘘、腹腔间隔室综合征、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②可改善晚期肿瘤患者的营养不良状态,适用于接受放、化疗的营养不良患者;③接受骨髓移植患者;④无法进行或不能耐受肠内营养的重症胰腺炎患者;⑤消化道功能障碍的严重营养不良患者;⑥消化道出血病人的营养治疗应以肠外营养为主,若出血症状得以改善,在安全的前提下可谨慎尝试向肠内营养过渡;⑦营养不良的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患者或存在并发症(如顽固性腹泻、并发其他感染、接受化疗等)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疾病患者;⑧严重分解代谢状态下患者(如颅脑外伤、严重创伤、严重烧伤等),在5-7d 内无法利用其胃肠道的。
肠道外营养疗法管理规定
肠外营养治疗的规范为了规范肠外营养药物在临床上使用合理,控制医保费用的支出,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胃肠外营养治疗(简称TPN)是指用完全的营养要素由胃肠外途径直接输入到血液中,起到营养支持作用。
TPN必须包括所有必需营养素(氨基酸、碳水化合物、脂肪、水、电解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
二、严格掌握肠外营养治疗的适应症:凡不能或不宜经口摄食超过5-7天的病人,都是胃肠外营养的适应症。
(一)消化系统疾病:1、消化道瘘、气管食管瘘,高位小肠瘘等。
2、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
3、广泛小肠切除后的短肠综合征。
4、急性胰腺炎的非手术治疗或手术前后的营养支持。
5、胃肠梗阻,如贲门癌、幽门梗阻、高位肠梗阻、新生儿胃肠闭锁等。
6、严重营养不良伴胃肠功能障碍者。
(二)、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破伤风、大范围的手术等患者处于强烈的应激状态,存在严重的分解代谢状态(5-7天内胃肠道无法利用者)。
(三)、严重感染与败血症。
(四)、中度以上营养不良患者必须进行重大手术时,尤其是消化道重建手术的病人,应给予手术前后的营养支持。
建议术前营养治疗7~10d。
(五)、急性肾功能衰竭。
(六)、妊娠剧吐与神经性厌食。
早孕反应所致的严重恶心、妊娠呕吐超过5~7天。
(七)昏迷病人。
(八)晚期肿瘤病人化疗和放疗引起的胃肠管反应等短期内不能由肠内获得营养的患者。
(九)其他无肠外营养的禁忌症的:如严重循环、呼吸功能衰竭,严重水、电解质平衡紊乱,肝、肾功能衰竭等;需急诊手术、术前不可能实施营养支持者。
三、肠外营养药及配合肠外营养药包括:肠外营养药:氨基酸类,脂肪乳剂类;配合肠外营养药:有水溶性、脂溶性维生素、多种微量元素、丙氨酰谷氨酰胺等;四、使用上述二类药物时,在病历中应有使用理由的记录。
不符合使用肠外营养治疗适应症使用上述二类药时,应按自费处理,并做好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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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外营养管理规范肠外营养(PN)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
肠外营养分为完全肠外营养和部分补充场外营养。
目的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的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体重增加和创伤愈合,幼儿可以继续生长、发育。
静脉输注途径和输注技术是肠外营养的必要保证。
一.适应证肠外营养的基本适应证是胃肠道功能障碍或衰竭者,也包括需家庭肠外营养支持者。
(一)肠外营养疗效显著的强适应证1.胃肠道梗阻2.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①短肠综合征:广泛小肠切除>70% - 80%;②小肠疾病:免疫系统疾病、肠缺血、多发肠瘘;③放射性肠炎;④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7天。
3.重症胰腺炎:先输液抢救休克或MODS,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若肠麻痹未消除、无法完全耐受肠内营养,则属肠外营养适应证。
4.高分解代谢状态:大面积烧伤、严重复合伤、感染等。
5.严重营养不良:蛋白质-热量缺乏型营养不良常伴胃肠功能障碍,无法耐受肠内营养。
(二)肠外营养支持有效的适应证1.大手术、创伤的围手术期:营养支持对营养状态良好者无显著作用,相反可能使感染并发症增加,但对于严重营养不良病人可减少术后并发症。
严重营养不良者需在术前进行营养支持7-10天;预计大手术后5-7天胃肠功能不能恢复者,应于术后48h内开始肠外营养支持,直至病人能有充足的肠内营养或进食量。
2.肠外瘘:在控制感染、充分和恰当的引流情况下,营养支持已能使过半数的肠外瘘自愈,确定性手术成为最后一种治疗手段。
肠外营养支持可减少胃肠液分泌及瘘的流量,有利于控制感染,改善营养状况、提高治愈率、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死亡率。
3.炎性肠道疾病:Crohn氏病、溃疡性结肠炎、肠结核等病人处于病变活动期,或并发腹腔脓肿、肠瘘、肠道梗阻及出血等,肠外营养是重要的治疗手段。
可缓解症状、改善营养,使肠道休息,利于肠粘膜修复。
4.严重营养不良的肿瘤病人:对于体重丢失≥10%(平时体重)的病人,应于术前7-10天进行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直至术后改用肠内营养或恢复进食为止。
..5.重要脏器功能不全:①肝功能不全:肝硬化病人因进食量不足致营养负平衡,肝硬化或肝肿瘤围手术期、肝性脑病、肝移植后1-2周,不能进食或接受肠内营养者应给予肠外营养支持(表4-2-1)。
②肾功能不全:急性分解代谢性疾病(感染、创伤或多器官功能衰竭)合并急性肾衰竭(表4-2-2)、慢性肾衰透析病人合并营养不良,因不能进食或接受肠内营养而需肠外营养支持(表4-2-3)。
慢性肾衰透析期间可由静脉回输血时输注肠外营养混合液。
③心、肺功能不全:常合并蛋白质-能量混合型营养不良。
肠内营养能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临床状况和胃肠功能,可能有利于心衰病人(尚缺乏证据)。
COPD病人理想的葡萄糖与脂肪比例尚未定论,但应提高脂肪比例、控制葡萄糖总量及输注速率、提供蛋白质或氨基酸(至少lg/kg·d),对于危重肺病病人应用足量谷氨酰胺,有利于保护肺泡内皮及肠道相关淋巴组织、减少肺部并发症。
④炎性粘连性肠梗阻:围手术期肠外营养支持4-6周,有利于肠道功能恢复、缓解梗阻。
二.禁忌证(一)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二)终末期肝肾功能衰竭。
(三)胃肠道功能正常且可接受足量的肠内营养者。
三.支持途径(一)周围静脉由四肢或头皮等浅表静脉输入的方法,适合短期(10~14天)应用。
优点:操作简单,并发症少而轻;缺点:不能耐受高渗液体输注,长期应用会引起静脉炎。
(二)中心静脉1. 经周围静脉进入中心静脉(Peripherally Inserted Central Catheter, PICC)适合长期(>2周)应用。
优点:具有留置时间长,减少穿刺次数的优点,并发症发生率较低。
可输入高渗液体;缺点:护理不当,可能引起导管阻塞、血栓性静脉炎等并发症。
注意:严格按规范护理2. 锁骨下静脉置管优点:置管时间长,可输入高渗液体。
缺点:易引起导管有关的败血症、血管损伤、血栓等。
..四.输注方式(一)多瓶输液氨基酸与葡萄糖电解质溶液混合后,以Y型管或三通管与脂肪乳剂体外连接后同时输注。
优点:适用于不具备无菌配制条件的单位。
缺点:工作量相对大,且不利于营养素充分利用。
注意:单瓶脂肪乳剂输注时间应>6hr。
(二)全合一(All-in-One)将所有肠外营养成分在无菌条件下混合在一个容器中进行输注。
优点:易管理,减少相关并发症,有利于各种营养素的利用,并节省费用。
缺点:混合后不能临时改变配方,无法调整电解质补充量。
(三)二合一(Two-in-One)全合一肠外营养液配置步骤、保存及注意事项:1. 配制:肠外营养支持所用营养液根据当日医嘱在层流室或配制室超净台内,严格按无菌操作技术进行配制。
混合顺序:①电解质溶液(10%NaCl、10%KCl、钙制剂、磷制剂)、水溶性维生素、微量元素制剂先后加入葡萄糖溶液或/和氨基酸溶液;②将脂溶性维生素注入脂肪乳剂;③充分混合葡萄糖溶液与氨基酸溶液后,再与经步骤②配制的脂肪乳剂混合;④轻轻摇动混合物,排气后封闭备用。
详见下图。
2. 保存:避光、4℃保存,无脂肪乳剂的混合营养液尤应注意避光。
建议现配现用。
国产聚氯乙烯袋建议24小时内输完。
乙烯乙酸乙酰酯袋可保存1周。
3. 注意事项:①All-in-One 溶液配制完毕后,应常规留样,保存至患者输注该混合液完毕后24小时;②电解质不宜直接加入脂肪乳剂液中注意:All-in-One 溶液中一价阳离子电解质浓度不高于150mmol/L,二价阳离子电解质浓度不高于5mmol/L。
③避免在肠外营养液中加入其他药物,除非已经过配伍验证。
.氨基酸、电解质(钠、钾、钙*葡萄水溶性;磷制剂*生素;微量元素制剂充分混合脂维生脂肪乳剂全和一溶液肠外营养配制途径图1肠外营养液的组成及每日需要量五.肠外营养液基本成分包括氨基酸、脂肪乳剂、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电解质、微量元素和水。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病情增加。
围手术期允许性低一般25~30kcal/(kg.d)(一)热卡15~20kcal/kg.d)有利于减少感染并发症与费用支出,缩短住院时间。
热卡((二)氨基酸。
成年人蛋白质应用的安全剂量为0.75g/kg.d,在疾病及恢复阶段,应每天摄入蛋0.8~1.2g/kg.d肠外营养液中,氨基酸的供给量应为。
白质1~2g/kg高蛋白质需要时;高应激状况150~200:1/肠外营养液中,非蛋白热卡: 氨基酸氮应达到100:1。
(肝肾功能正常),非蛋白热卡: 氨基酸氮应达到应尽可能选用所含氨基酸种类完整的平衡氨基酸溶液。
(三)脂肪乳剂根据每个病人对糖类和脂肪的耐受性,脂肪所提供的能量可占非蛋白热卡的1.。
)(以上。
成人常用剂量为,某些情况下可达到30%~50%60%1.2~1.5g/kg.day为了保证必需脂肪酸的摄入,长期完全禁食患者的脂肪乳剂最低用量应当不低于2..0.2g/kg.d。
如果是中长链混合脂肪乳剂的话,总量需加倍。
3. 含脂肪乳剂输注液的输注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最好能够24小时均匀输注。
第1天应用脂肪乳剂时,特别是应激期患者,输注速度应尽可能慢,如输注只含LCT的脂肪乳剂时应低于0.1g/(kg.h) ,而输注含MCT/LCT的脂肪乳剂时应低于0.15g / (kg.h)。
4. 危重症患者可选用中长链脂肪乳以改善氮平衡。
(四)葡萄糖1. 成人葡萄糖的最大输注剂量推荐为5mg/(kg.min);2. 根据肠外营养输注途径,决定“全和一”营养液中的输注浓度。
经周围静脉输注,葡萄糖浓度不超过10%。
(五)液体量因个体而异,需根据不同临床条件调整。
包括生理需要量、累积需要量和继续损失量三部分。
成人生理需要量2000~2500ml/天。
(六)电解质应每天供给,推荐需要量见表1。
表1 人体正常需要量、不同维持补液电解质含量及简便方案++ mmol/LK)(mmol/L )Na(液量(ml)40 2100-2400 80-120 60kg成人生理需要量40 复方糖电解质输液2000 100- 5%G NS 308 2000-200010%G-几种补充输液的电解质含量及简便方案表2)mmol/L CO3-mmol/La++ l- )C(mmol/L )C()H (mmol/L+ mmol/LNa+ ()K(血浆142 103 27 4 2.25乳酸林格液109 4 130 28 1.5林格液-- 4 147 155 2.25复方电解质输液---25602549(七)维生素肠外营养时需补充13种维生素,包括4种脂溶性维生素和9种水溶性维生素。
需要量..3。
见表每日维生素推荐摄入量表3AI RNI/AI3000 A(视黄醇)800,700 ugRE20ug5D(维生素D3))美国标准mg生育14*800(E(α-酚)mg 0.12 K 150 mg 1.4, 1.3 B(硫胺素)1mg 1.4, 1.2 B(核黄素)2100 B(吡哆醇)mg 1.2* 635 14,13 尼克酸mg2.4* ug B121000 叶酸400 ugug 生物素30*1000 C 100 mg5.0*泛酸mg值* 为AI ?前后数值分别为男性、女性的需要量胡萝卜素;1ugRE=3.33IU维生素A=6ug beta-1ug=40IU VitD;(八)微量元素,临床上一般应用微量元素混合制剂。
推荐量见表4每日微量元素推荐摄入量表4UL RNI/AI45,37 15.5,11.5 mg (umol) 锌8.0 铜2.0* mg (umol)50,50 mg (umol) 铁15, 20*mg(umol) AI2.0~5.0)锰3.5*(美国400 50 硒ug(umol)500 50* 铬ug(umol)350 ug(umol) 60* 钼1000 150 碘ug(umol)3.0氟mg(umol)1.5*为* AI值?前后数值分别为男性、女性的需要量六.肠外营养的药物配伍(配制时与输注时)(一)胰岛素1. 通过添加胰岛素,能够有效控制大多TPN治疗患者的血糖水平。
2. 胰岛素加入输注袋内,因被输注袋吸附而丢失约30%。
因此,胰岛素应在营养液输..注前加入,以避免丧失活性。
(二)肝素1. 肝素具有抗凝作用,减少静脉输注管道堵管发生率;并有促进肝脏蛋白酯酶活性的作用,具有减少TPN相关胆淤的发生率的潜在作用。
2. 但是,药物配伍研究证实,在含钙的“全和一”肠外营养液中添加肝素,可导致脂肪乳剂颗粒破坏,因此不建议在“全和一”营养液中常规添加肝素。
3. 若通过“Y”型管同时输注“全和一”营养液和肝素,肝素浓度在0.5~1u/ml,可最大化减少两者的接触时间,保护营养液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