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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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

急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贵政办[2011]260号

【发布部门】贵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23

【实施日期】2011.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搜救专家组

2.3 现场指挥(员)

2.4 水上应急搜救力量

2.5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信息监测、分析与发布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4 水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上报

4.1 水上突发事件分级

4.2 信息报告

5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

5.1 水上遇险信息的接收

5.2 水上遇险信息的核实与分析

5.3 先期处置

5.4 分级响应

5.5 应急指挥机构的任务

5.6 现场指挥(员)和搜救力量的任务 5.7 水上搜救力量的调用与指挥

5.8 水上突发事件处置保障措施

5.9 水上应急通信

5.10 水上搜救医疗救援

5.11 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

5.12 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 5.1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14 救助效果评估与行动方案调整

5.15 水上应急行动的中止和恢复

5.16 水上应急行动的终止

5.17 新闻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社会救助

6.3 保险

6.4 现场清理

6.5 赈灾和恢复

6.6 归还与补偿

6.7 搜救效果和应急经验总结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准备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7.3 应急力量与应急保障

7.4 宣传、培训与演练

7.5 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7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8.4 预案解释部门

8.5 预案实施时间

贵港市水上搜救应急通信联系表(略)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贵港市水上搜救中心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略)

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图(略)

水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流程图(略)

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为履行贵港市行政区域内及广西海上搜救中心指定的搜救责任区的搜救职责,确保水

上搜救反应行动迅速、有序、高效,使水上遇险人员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并控制突发事件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水域环境污染,保障社会稳定。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1.2 制定依据

1.2.1 国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8)《广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10)《广西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11)《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2 我国加入或缔约的国际公约

(1)《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2)《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贵港市行政区域及广西海上搜救中心制定责任区域内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

政府领导:市人民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形成合力。

社会参与:依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水上突发事件机制。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统一指挥: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保证搜救中心组织的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取得最佳效果。

分级管理: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市、县两级管理。

属地为主:由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地水上搜救中心或当地政府实施应急现场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及时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防应结合:“防”是指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突发事件的可能;“应”是指保证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水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

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常备资源,广泛调动各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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