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最新版)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
1、疏散指示标志的功能指标
*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
2、疏散指示标志的测试要点
*
STEP1
STEP2
STEP3
STEP4
查看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
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测试亮度。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疏散指示标志灯,一般设在距地面不超过1m的墙上。
应急照明的要求
*
应急照明的功能指标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
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 LX。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规定。
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其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系统复位
*
3、疏散指示标志清洁维护要求
*
应固定牢靠、无遮挡,状态正常。
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 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低于5.0 lx。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疏散照明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规定要求。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相关亮度要求。
*
4、疏散指示标志清洁维护方法
*
对外观进行检查和维护,破损的进行修复或更换; 清洁疏散指示标志时,采用柔软布料沾肥皂水拧干后擦拭,再用干布擦净。注意不得采用稀料、汽油等易挥发物擦拭疏散指示标志表面。不要对疏散指示标志喷洒杀虫剂。否则会导致表面变色或损坏。不得使用强碱性溶剂擦拭,容易造成损坏。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
(完整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重点修改)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3 场所划分及照度要求3.1 疏散区域3.1.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三类。
3.1.2 水平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1 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
3 避难层(间)。
4 直升飞机停机坪。
3.1.3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1 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 室外楼梯。
3.1.4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1 消防控制室。
2 消防水泵房。
3 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
4 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照度要求4 系统分类与选择4.0.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应体现节能原则,应采用运行可靠的节能光源、高效灯具及灯具附件;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宜选择持续型以LED为光源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4.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的蓄电池组,应符合国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其初装容量不应小于90min。
4.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的设置不同,分为下列四类系统:1 A类系统-自带电源独立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和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2 B类系统-集中电源独立控制型系统。
3 C类系统-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和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4 D类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4.0.6 轨道交通的站厅层和站台层、车站、码头和机场候机楼等交通枢纽,20000m2以上的商场、展览中心和医院门诊楼等场所宜选择C 类或D类系统。
4.0.7 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宜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非安全电压的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4.0.8 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大型体育场馆、地铁隧道等需要导光流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应选择C类或D类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根据规定,系统的照明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的规定。具体来说,系 统的照明亮度应能够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保持足够的亮度,以帮助人员识别逃生路线和指示标 志。此外,系统的亮度还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场所进行调整,以满足实际需要。
指示准确度要求
总结词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检查,确保 其完好无损、清晰可见。
及时修复
如发现指示标志有损坏或模糊不 清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
换。
清洁保养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清洁保养, 保持其整洁美观,提高疏散引导
效果。
04
CHAPTER
系统性能要求
照明亮度要求
总结词
照明亮度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重要性能指标,要求系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足够的亮度,确保人员能 够清晰地看到指示标志和逃生路线。
定制化与人性化
针对不同场所和人群的需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将趋向定制化和人性化,以满足不同场所的特殊要求和 使用体验。
THANKS
谢谢
定义与范围
定义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在火 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照 明和疏散指示的设备系统。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 筑物中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02
CHAPTER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照明灯具选择
01
02
03
照明灯具类型
应选择高效、低功耗的 LED灯具,具有较长的使 用寿命和稳定的照明性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规范
目录
CONTENTS
• 引言 •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 消防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 系统性能要求 • 安全注意事项 • 结论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规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规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2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 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 lx;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 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 lx;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1、设置原则(1)公共建筑、人防工程,乙、丙类高层厂房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防烟排烟机房。
消防水泵房、观众厅、展览厅、商业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地下室,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以及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 m的内走道,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应设应急照明。
(2)商场、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开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外,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层间错位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的光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远离出口的地方,应将“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指示标志联合设置,箭头需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
(3)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拉开”标志。
疏散门应设“禁止锁闭”标志。
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禁止阻塞”标志。
(4)除二类居住建筑外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院的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设置要求(1)疏散标志牌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指示标志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2)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灯光式)宜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
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应不大于1.00 m.也可把标志设在地面上,上面加盖牢固的不燃烧透明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 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应不大于10 m.(3)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典型设计方案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典型设计方
案
导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典型设计方案
1、灯具层设计
a、参考平面图选定好主疏散口及疏散通道,根据消防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规范以及各地设计标准,设计应急标志灯具;
b、根据项目应急照明照度要求设计应急照明灯具密度及位置分布;
c、按平面防火分区进行回路划分,不可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回路。
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应采用垂直配灯方式;
d、单回路应急灯具不宜大于32个。
2、系统拓扑图
A10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拓扑图用于体现整个项目的系统结构,从中可以读取系统中所有A100系统各层之间的连接关系以及应急照明控制器到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的走线,可以清晰表示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分布位置以及各类应急灯具的数量。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_(新国标)执行标准GB17945-200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新国标)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
1.2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1.3 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组成。
1.4 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的申请4.1.1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附件1。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申请文件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
4.2 型式试验4.2.1 型式试验的送样4.2.1.1送样原则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
单元内主型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4.2.1.2送样数量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按指定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送样数量及要求见附件3。
样品必须是近10个月生产并经工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在产品有效期内。
4.2.1.3 型式试验样品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后的样品。
国家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2.2检验机构检验由指定认证机构委托指定检验机构实施。
4.2.3检验程序4.2.3.1指定检验机构应在检验前对样品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核查。
4.2.3.2指定检验机构应执行本规则附件3所规定的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抽样方法和判定规则。
4.2.3.3检验结束后,指定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括样品及关键件描述。
4.3 初始工厂检查4.3.1 工厂检查人员对型式试验合格的委托方,认证机构组织安排工厂检查组。
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
对同一工厂检查的检查员不少于2名。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一、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二、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
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
三、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最新版】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附规范全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4、3.3.1、3.3.2、4.1.4、4.5.11(6)、6.0.1、6.0.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and evacuate indicating systemGB 51309 -201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9年03月0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 北京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7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设计,施工,系统调试,系统检测与验收及系统运行维护。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应急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宝星电器(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宏宇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浙江台谊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集保(福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大连路明发光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刘凯、刘激扬、李小白、张磊、严洪、朱鸣、王金元、吕立、陈琪、汪猛、陈众励、蔡钧、钟桂生、牟宏伟、李强、汤鲁文、周志平、江清、姚增硕主要审查人:陈南、倪照鹏、赵克伟、郭树、黄德祥、王东林、李炳华、李忠陈汉民1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保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标准。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分解课件
案例分析
应急照明灯具在火灾等紧急情 况下能够为人员提供必要的逃
生指引。
总结建议
对应急照明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和维护,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
能够正常工作。
某展览馆地震疏散照明案例
背景介绍
某展览馆遭遇地震,馆内灯光 熄灭,观众们无法辨别方向。
照明措施
展览馆内设置的应急照明灯具 自动亮起,为观众提供了逃生 指引。
性。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与 消防报警系统联动,确保在紧
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02
应急照明灯具
分类与特点
01
按安装方式分类
壁挂式、吸顶式、嵌入式、地 埋式等。
02
按功能特点分类
常亮式、频闪式、旋转式、激 光式等。
03
适用场景
楼梯间、走廊、大厅、地下室 等。
工作原理与技术参数
工作原理
应急照明灯具一般采用LED光源 ,通过电池或市电供电,当发生 火灾或停电时,自动切换到应急 照明状态。
城市安全规划
结合城市安全规划,设置合理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降低事 故风险。
对未来发展的建议和展望
加强技术研发
01
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
标志的技术水平。
制定行业标准
02
建立和完善行业标准,确保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质量和
性能。
加强宣传教育
03
加强对公众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
技术参数
光通量、亮度、色温、使用寿命 等。
安装与调试
安装位置
应设置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并应设置在 安全、易维修的地方。
安装高度
根据灯具的种类和安装位置来确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_新国标执行标准GB17945_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新国标)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
1.2 本实施规则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1.3 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组成。
1.4 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视3.认证的根本环节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视4.认证实施的根本要求4.1 认证的申请4.1.1 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 1。
同一创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 申请文件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 2。
4.2 型式试验4.2.1 型式试验的送样4.2.1.1 送样原则原则上每一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
单元主型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2 送样数量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按指定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送样数量及要求见 3。
样品必须是近 10 个月生产并经工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在产品有效期。
4.2.1.3 型式试验样品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后的样品。
国家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2.2 检验机构检验由指定认证机构委托指定检验机构实施。
4.2.3 检验程序4.2.3.1 指定检验机构应在检验前对样品的完整性、符合性等发展核查。
4.2.3.2 指定检验机构应执行本规则 3 所规定的检验依据、检验工程、抽样方法和判定规则。
4.2.3.3 检验完毕后,指定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括样品及关键件描述。
4.3 初始工厂检查4.3.1 工厂检查人员对型式试验合格的委托方,认证机构组织安排工厂检查组。
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
对同一工厂检查的检查员不少于 2 名。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 电源转换时间: ≤15s; 3、照度要求: 0.5Lx; 4、供电时间:>20min。
三、应急照明灯具的自检测试
1 、查看外观; 2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 ,测试应急工作状态的
持续时间。
四、应急照明灯具的清洁与维护
1 、外观检查与清洁; 2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 ,测试应急工作状态的
持续时间; 3 、不得让水进入灯体 ,及时清除(断电); 4 、定期专业人员进行测试; 5 、蓄电池使用期过后及时更换电池。
七、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技术规范》
•3. 1 一般规定 •3. 1. 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
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 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3. 1.2 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 ,标志
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 ,并与所要 表达的内容相一致 ,不应相互矛盾或 重复。
•置3. ,1.3不消应防设安置全在疏经散常标被志遮应挡设的在位醒置目,位
疏散出口 、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 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 、窗扇上或其 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 53s. 1内.4自当动正切常换照成明应电急源照中明断电时源,,应且能标在
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一、应急照明灯具
1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是指为人员疏散、 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 ,包 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2、应急照明灯具设置要求
消防疏散标志照明 ,设置在自动扶梯安全出口、疏 散走廊、室内通道、公共出口等 1、光源选择: 白炽灯和荧光灯(快速点燃光源);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及要求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及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有没有想过,在突发情况下,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有多重要呢?真心觉得,这就像是黑夜中的一盏明灯,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简直是救命的关键呀。
想象一下,如果突然停电,四周一片漆黑,心里那个慌呀,简直像被困在了鬼屋里。
这个时候,哎,照明设施就像是一位忠实的朋友,悄悄为你指引方向。
我们来说说应急照明。
这个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定的,设定的场所可是有讲究的哦。
像是电影院、商场、医院这些人流密集的地方,绝对是必须要设置的。
想想看,要是电影正好看到精彩部分,突然黑屏了,大家那种懊恼的心情,真的是难以忍受。
所以在这些地方,除了主灯之外,应该配备一些应急灯,让大家在紧急情况下能找到出口,心里也能稍微安定一些。
再说说疏散指示标志。
嘿,这个可得好好聊聊。
这标志可不是随便贴的,它的颜色、形状、位置,都是有严格要求的。
比如,绿色的标志代表着安全,而红色则可能意味着危险。
要知道,人在慌乱的时候,眼睛的视线可能会模糊,分不清东西南北,这个时候,明显的指示标志就是救命稻草。
咱们的标志要放在显眼的地方,让人一眼就能看到,最好是在每个门口、楼梯口都得有,万一有人不小心走错了地方,至少可以及时纠正。
还有呢,别忘了标志的亮度。
为了确保在黑暗中依然能清晰可见,标志的亮度要适中,不能太刺眼,也不能太暗淡,哎,简直就是个艺术活!就好比做菜,调味要恰到好处,过多或过少都不行。
想象一下,走在黑暗中,突然看见一个闪烁的标志,心里那个感动呀,简直比看见老朋友还要开心。
在设置这些设施的时候,还得考虑到人群的流动性。
比如,在拥挤的场所,出口的设计要合理,能容纳大量人群快速撤离,像是百米冲刺一样,人人都能及时安全地走出去。
每个细节都不能马虎,毕竟安全第一,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就酿成大错。
就像开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一样,走出安全的第一步。
大家还记得火灾演习吗?每次演习的时候,大家都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快速找到出口,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新国标完整版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新国标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组成。
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认证的申请4.1.1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附件1。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申请文件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
型式试验4.2.1 型式试验的送样4.2.1.1送样原则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
单元内主型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4.2.1.2送样数量型式试验的样品由委托人按指定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送样数量及要求见附件3。
样品必须是近10个月生产并经工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在产品有效期内。
4.2.1.3 型式试验样品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试验后的样品。
国家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2.2检验机构检验由指定认证机构委托指定检验机构实施。
4.2.3检验程序4.2.3.1指定检验机构应在检验前对样品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核查。
4.2.3.2指定检验机构应执行本规则附件3所规定的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抽样方法和判定规则。
4.2.3.3检验结束后,指定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括样品及关键件描述。
初始工厂检查4.3.1 工厂检查人员对型式试验合格的委托方,认证机构组织安排工厂检查组。
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总3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1 总则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顺利逃生和消防作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不适用于生产和存贮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使用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 术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c)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9.2.1.1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9.2.1.2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9.2.1.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9.2.1.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9.2.3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OO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9.2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9.2.1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
一、火灾实例证明,有的建筑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有无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也有一定关系。
为防止触电和通过电气设备、线路扩大火势,需要在火灾时及时切断起火部位及其所在防火分区的电源,如无事故照明,人们在惊慌之中势必混乱,加上烟气作用,更易引起不必要的伤亡。
如某部队礼堂在演出中突然发生火灾,灯光熄灭一片漆黑,全场观众处于危急之中。
这时剧场工作人员及时用四个手电筒照射疏散出口,引导观众疏散,避免了大的混乱,礼堂虽然烧毁了,但人员未伤亡,如果没有应急照明,就很难避免伤亡事故。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三、设置要求
1、应急照明灯和灯光指示标志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 制成的保护罩,安装应牢固。
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灯光式)宜 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应不大于 1.00m。也可把标志设在地面上,上面加盖牢固的不燃烧透明保护板, 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和人防工程,不应大于10m; 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m。保持视觉连续的起辅助作用的标志灯安装 距离不宜大于1.5m;
方法:对于灯具外壳采用树脂等材料,我们可以在空气中进行 燃烧,如果在空气中能燃烧,则说明该外壳材料氧指数小于 21;如果在空气中不能燃烧,则说明该外壳材料氧指数>21, 是否大于32,则需要借助氧指数仪来测定。
2019/5/23
19
四、消防应急灯具质量辨别方法
(2)重复转换试验(取2台应急灯具)
方法:将灯具插上电源充电1min,然后按下试 验按钮,并保持20s,灯具转入应急,此时主 电和充电状态的指示灯熄灭,20s时间到,让
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二、应急灯的设置原则
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 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需经 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
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 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说 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应急灯的设置原则
7.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 时应保证箭头指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8.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充电、 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 状态用黄色。在安装时应保证将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处 于易被看到的位置,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操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
计和使用(最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
(最新版)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是重要的安全疏散设施之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对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设置位置和方式、布置间距和亮度要求以及控制方式作了原则性规定。
在工程实践中,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从电源上分为使用消防电源、集中蓄电池电源、带蓄电池作备用电源等系统,从功能上分日常与事故兼用应急灯和专用应急灯等两种。
疏散指示标志有蓄光型发光标志牌和带灯光的指示标志两种。
带灯光的指示标志带有备用蓄电池,分为平时不亮事故时亮和一直亮的两种控制方式。
1.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电源和控制方式的设计方案
——选用消防电源作应急照明电源。
消防供电达到一级负荷的场所,应急照明电源选用消防电源,具有电源可靠、经济实惠、环境协调、管理方便、使用维护费用低等优点。
疏散走道及楼梯等部位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宜选用消防用电专用供电回路作事故应急电源,用普通灯具作应急灯平时与事故时兼用。
设在消防控制、消防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要正常工作的房间的应急照明则应当接在消防电源上。
控制方式可采用普通开关和中间继电器并联控制灯的开闭,平时使用中继器常开触点,由普通开关控制灯的开闭,事故状态下通过有关信号使中继器常开点闭合自动打开应急灯。
中继器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由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控制模块触点控制,当发生火灾时通过控制模块使中继器常开点闭合;二是用非消防电源220V控制电源,当发生火灾联动或手动切断非消防电源时,使中继器常开点闭合,这种方式很适合于隐患整改工程。
——选用集中蓄电池作电源。
在无消防电源而占地面积大、空间大的场所,应急灯宜选用集中蓄电池供电,通过单独配电线路送到各应急灯,灯具为普通型。
集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为普通电源,
发生火灾时电源切断,应急灯工作。
选用消防电源和集中蓄电池作应急照明电源,其配电线路必须依据有关规范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选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灯。
对无消防电源和建筑布局及功能复杂的场所应选用带蓄电池的的应急灯,并应按楼层或区域在分区配电箱总开关下设单独控制的专门充电回路,不应与其他照明或插座合用同一回路,以不受正常情况下切断其他电源的影响,保持常充电状态,也利于充放电维护。
当发生火灾时,充电电源断开,应急灯自动点亮。
对于专用应急灯,应将灯上的开关处于开启状态。
即使在有消防电源的场所,二次装修时新增的应急灯由于配电线路难以完全满足防火要求,也应选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同时应注意蓄电池的充电回路必须接在非消防电源上。
2.合理选择疏散指示标志类型、电源与控制方式的设计方案
首先,合理选择疏散指示标志的类型。
根据《建规》、《高规》等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可用于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地下商店的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
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
要针对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上述场所中正常情况下照明不足的厅室和疏散路线上则不应使用蓄光型标志。
对上述场所以外的部位,在白天有充足自然采光和使用时有足够亮度灯光照明的场所,如多层服装厂车间内走道等,也可选择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高层建筑中的其他部位和多层建筑中的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医院的病房楼等的疏散走道、疏散门则应选择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其次,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选择合理电源和控制方式。
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设置的目的一样,功能有所区别,其要求也应有所不同。
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当选择带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根据平时是否开启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控制方式。
在有消防电源的场所疏散指示标志如何保持常亮,应将疏散指示标志直接接在消防电源上,充电也用消防电源,这种方式最可靠。
如平时不亮仅在事故时亮,则不宜接在消防电源上,否则控制设计麻烦,成本提高,而应接在非消防电源上,电源控制方式与带蓄电池的应急灯相同。
3.使用中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后必须加强维护管理,否则容易损坏失灵,影响疏散,并增加维护成本。
对不同类型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维护保养:一是对通过消防控制室控制的应急照明,应定期巡检控制模块及中间继电器的功能;对通过非消防电源控制使用消防电源的应急灯,应将控制电源定期切断,以检验中间继电器的性能。
二是对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处于常充电状态,因为标准的应急灯当电池充满时,内部电路能自动转入涓流浮充状态,不会形成过充电。
为延长灯具的使用寿命,应每隔3至6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
三是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更换。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