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门店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门店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防火委员会主任为店长,委员为各区主管及防损经理。店长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安全防火委员负责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员为安全防火专职检查员。
2、各区主管负责本区域的安全防火,防损经理负责公共区域的安全防火及整个门店的防火检查。
3、门店内一律不得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点无罩灯具;不准乱接电源。
4、工作确需明火作业的部门,必须将作业时间及预防措施书面报告店长审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由防损经理派指定专人监护。
5、门店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
6、每天停止营业后,员工负责打扫管辖区域,安全防损员负责对门店各区域进行彻底清查,关闭好门窗,处理好电源,填写好巡检表。
7、设有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地域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堆放商品等物,保障畅通。防损元员负责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和钥匙管理。
8、门店内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由防损部统一配备、维修部和更换。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处要有醒目标志。
9、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防损部即使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因未整改而发生火警、火灾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人责任。如果发生火灾、火警,而防损部事先未发现隐患,检查不利的,要追究防损部的责任。
10、发生火警、火险时,在该部位工作的员工要即使组织扑救,立即报告防损部并报警。
安全规则
1. 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 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 未经防损部门允许,不得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4. 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5. 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6. 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7. 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