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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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现将《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12月16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一、煤矿安全1、皮带机皮带钉扣人力夯砸工艺:2017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操作安全性差,连接可靠性低,安全隐患大,容易造成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专用皮带机皮带钉扣机。

2、钢丝绳牵引耙装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安全装载能力不足,效率不高,隐患较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钻装锚一体机及履带挖掘装载机。

3、煤矿井下用煤电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芯取样不受此限)。

淘汰原因:电缆及其连接插销容易产生电源短路、电缆绝缘破损等问题,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气动风钻及液压钻。

4、井下活塞式移动空压机: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噪声大,发热量高,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螺杆式移动空压机。

5、井下照明白炽灯: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耗电量大,开灯瞬间电流大,局部温度过高易造成灯丝烧断。

属于落后设备,不能做到本质安全。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照明LED灯。

6、串电阻调速提升机电控装置:大型新建矿井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启动、换挡时产生较大冲击电流,自动化程度较低。

煤矿淘汰设备目录(全六批)

煤矿淘汰设备目录(全六批)

煤矿淘汰设备目录(全六批) 哎呀,你们知道吗?最近国家对煤矿进行了一次大整顿,把一些落后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给淘汰了。

这可真是让人欣喜若狂啊!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星球上,大家都希望能够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喝到干净的水。

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次煤矿淘汰设备的具体情况吧!我们来看看第一批被淘汰的设备。

这些设备主要是一些老旧的挖掘机、装载机等。

它们虽然在过去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它们的性能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煤矿的需求了。

而且,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废渣,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所以,国家决定将这些设备淘汰掉,引进更先进的设备来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

接下来,是第二批被淘汰的设备。

这些设备主要是一些传统的煤炭运输车。

你知道吗?这些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造成很大影响。

而且,这些车辆的运输速度较慢,效率低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决定引进更环保、更高效的煤炭运输车,以提高煤炭运输的效率。

第三批被淘汰的设备是一些低效的采煤设备。

这些设备在开采过程中效率低下,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而且,这些设备的使用还会产生大量的安全隐患。

为了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性,国家决定淘汰这些低效的采煤设备,引进更先进的采煤技术。

第四批被淘汰的设备是一些环保设施不完善的设备。

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了改善煤矿的环境污染问题,国家决定淘汰这些环保设施不完善的设备,引进更先进的环保设备。

第五批被淘汰的设备是一些安全设施不完善的设备。

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威胁。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国家决定淘汰这些安全设施不完善的设备,引进更安全、更人性化的矿井设计。

第六批被淘汰的设备是一些管理不善的设备。

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管理问题,导致生产效率低下。

为了提高煤矿的管理水平,国家决定淘汰这些管理不善的设备,引进更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现将《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12月16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一、煤矿安全1、皮带机皮带钉扣人力夯砸工艺:2017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操作安全性差,连接可靠性低,安全隐患大,容易造成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专用皮带机皮带钉扣机。

2、钢丝绳牵引耙装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安全装载能力不足,效率不高,隐患较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钻装锚一体机及履带挖掘装载机。

3、煤矿井下用煤电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芯取样不受此限)。

淘汰原因:电缆及其连接插销容易产生电源短路、电缆绝缘破损等问题,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气动风钻及液压钻。

4、井下活塞式移动空压机: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噪声大,发热量高,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螺杆式移动空压机。

5、井下照明白炽灯: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耗电量大,开灯瞬间电流大,局部温度过高易造成灯丝烧断。

属于落后设备,不能做到本质安全。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照明LED灯。

6、串电阻调速提升机电控装置:大型新建矿井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启动、换挡时产生较大冲击电流,自动化程度较低。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设备及工艺 淘汰目录归类及原因分析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设备及工艺  淘汰目录归类及原因分析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2006.7.20第二批:2008.3.11第三批:2011.2.18备注:下划线字体部分为第三批一、工艺1.高瓦斯矿井(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2. 回采工作面木支柱支护(800毫米以下煤层除外。

20 08年底起禁止使用)3. 回采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柱支护(2009年底起禁止使用)4. 仓储式采煤法5. 巷道式采煤 (系指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没有两个安全出口,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

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6. 高落式采煤 (系指开采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时,作业人员进入无支护空顶区,通过挑顶或放顶人工回收顶煤的方式。

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7.ZYZ、ZY3型液压支架8、单体支柱放顶煤(不包括悬移和滑移支架放顶煤)开采工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二、开关1.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2.QC83-80/660、QC83-80 /660 N、QC83-120/660(380)、 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禁止用于控制40kW以上电动机)3.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4.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5. QC8、QC10、QC12系列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6. 采用CJ8、CJ10系列接触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7. 采用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和综合保护装置(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8. 采用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9. 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型刀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10、BKD9系列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11、采用DW80空气断路器的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三、提升运输1.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6yy;JQAke2.非防爆运输机车(除低瓦斯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和采用专门措施的高瓦斯矿井进风大巷外,禁止使用)3.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4. TKD型绞车电控(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5. 非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6. 单缸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7. JKA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8. KJ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9. XKT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10. 水阻调速的调度绞车(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11、JTK型矿用提升机(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12、3吨直流架线式井下矿用电机车(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13、8吨以上采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14、7吨以上(含7吨)电阻调速架线式工矿电机车(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15、使用继电器结构原理的提升机电控装置(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四、电气1.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井下硐室外禁止使用)2.BJO2、BJO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3.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4、非阻燃电缆5.铝包电缆6.铝芯电缆(井下低压电缆禁止使用)7.GL动圈式反时限过流继电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8. KSJ、KSJL系列变压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9. 油断路器(一年后禁止使用)10.非本质安全电话机(包括普通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11. JBT局部通风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12、YB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mm,电压660v及以下)(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13、6DA多级泵(发布之日起2年后禁止使用)14、电动锚杆钻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15、支腿式电动凿岩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16、煤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17、干式混凝土喷射机(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五、其它1.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2.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3.非阻燃抗静电风筒4.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5.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6、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7、钴酸锂离子蓄电池(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8、ZH1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2013年6月底后禁止使用)。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现将《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12月16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一、煤矿安全1、皮带机皮带钉扣人力夯砸工艺:2017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操作安全性差,连接可靠性低,安全隐患大,容易造成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专用皮带机皮带钉扣机。

2、钢丝绳牵引耙装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安全装载能力不足,效率不高,隐患较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钻装锚一体机及履带挖掘装载机。

3、煤矿井下用煤电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芯取样不受此限)。

淘汰原因:电缆及其连接插销容易产生电源短路、电缆绝缘破损等问题,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气动风钻及液压钻。

4、井下活塞式移动空压机: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噪声大,发热量高,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螺杆式移动空压机。

5、井下照明白炽灯: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耗电量大,开灯瞬间电流大,局部温度过高易造成灯丝烧断。

属于落后设备,不能做到本质安全。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照明LED灯。

6、串电阻调速提升机电控装置:大型新建矿井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启动、换挡时产生较大冲击电流,自动化程度较低。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1、2、3、4批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1、2、3、4批

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煤矿管理司,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为预防煤矿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煤矿企业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附件: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1.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2.QC83-80/660、QC83-80 /660 N、QC83-120/660(380)、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禁止用于控制40kW以上电动机〕3.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4.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5.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井下硐室外禁止使用〕6.BJO2、BJO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7.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8.非防爆运输机车〔除低瓦斯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和采用专门措施的高瓦斯矿井进风大巷外,禁止使用〕9.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 10.ZYZ、ZY3型液压支架11.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12.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13.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14.非阻燃电缆15.非阻燃抗静电风筒16.铝包电缆17.铝芯电缆〔井下低压电缆禁止使用〕18.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19.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20.高瓦斯矿井〔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各有关中央企业:为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工艺,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详见附件〕,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各煤矿企业遵照执行。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现将《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12月16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一、煤矿安全1、皮带机皮带钉扣人力夯砸工艺:2017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操作安全性差,连接可靠性低,安全隐患大,容易造成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专用皮带机皮带钉扣机。

2、钢丝绳牵引耙装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安全装载能力不足,效率不高,隐患较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钻装锚一体机及履带挖掘装载机。

3、煤矿井下用煤电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芯取样不受此限)。

淘汰原因:电缆及其连接插销容易产生电源短路、电缆绝缘破损等问题,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气动风钻及液压钻。

4、井下活塞式移动空压机: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噪声大,发热量高,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螺杆式移动空压机。

5、井下照明白炽灯: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耗电量大,开灯瞬间电流大,局部温度过高易造成灯丝烧断。

属于落后设备,不能做到本质安全。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照明LED灯。

6、串电阻调速提升机电控装置:大型新建矿井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启动、换挡时产生较大冲击电流,自动化程度较低。

煤安监技装【2018】39号 附件(1)

煤安监技装【2018】39号 附件(1)

— 5 —
序 号
产品名称
禁止使用原因
禁止使用范围、 期限
替代产品 或工艺
— 6 —
10
带 式 制 动 矿 用 由于自身结构限制,存在制动力矩小、带绳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 JTP 型提升绞车等 提升绞车 跑和放飞车等潜在安全隐患 用
本身较脆、抗冲击性能较差,潜存较大事故 煤矿井下输送 隐患。AQ 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 11 瓦 斯 用 玻 璃 钢 钢管、复合管等 明确规定煤矿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禁止采用玻 用 管材 璃钢管
序 号
产品名称
禁止使用原因
禁止使用范围、 期限
替代产品 或工艺
7
制动力稳定性差,在不同路面上变化大,造 无 轨 胶 轮 车 工 成制动的可靠性较低;散热性差,易产生热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 作 制 动 使 用 的 量积聚,潜存失爆隐患。 《煤矿安全规程 湿式制动器 用 干式制动器 (2016) 》第 392 条规定:井下无轨胶轮车工 作制动必须采用湿式制动器 运 输 距 离 超 过 1000m 或驱动功率大于 55 kW 对材质要求和润滑要求高,发热量大,一旦 架空乘人装置 的新架空乘人装置自 润滑不满足要求,会对齿面造成严重损伤, 用蜗轮蜗杆减 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存在潜在的事故隐患。实际使用中也曾多次 速器 上述条件下的在用设 发生事故 备自发布之日起 1 年 后禁止使用
替代产品 或工艺
强度较低,承重、限制车辆运行方向等的能 力较差,在列车重复荷载作用下冲击振动较 15kg/m 及以下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 18kg/m 及以上钢 13 大,潜存较大脱轨、颠覆事故风险。 《煤矿安 钢轨 用 轨 全规程(2016) 》第 380 条明确规定:轨道线 路应当使用不小于 18kg/m 的钢轨 事先要完成精度较高的绳眼, 随着深度增加, 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工作面易集聚有害 自发布之日起禁止使 气体,粉尘和淋水较大,工作条件差。 《煤矿 用 安全规程(2016) 》删除了该项方法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现将《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12月16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一、煤矿安全1、皮带机皮带钉扣人力夯砸工艺:2017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操作安全性差,连接可靠性低,安全隐患大,容易造成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专用皮带机皮带钉扣机。

2、钢丝绳牵引耙装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安全装载能力不足,效率不高,隐患较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钻装锚一体机及履带挖掘装载机。

3、煤矿井下用煤电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芯取样不受此限)。

淘汰原因:电缆及其连接插销容易产生电源短路、电缆绝缘破损等问题,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气动风钻及液压钻。

4、井下活塞式移动空压机: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噪声大,发热量高,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螺杆式移动空压机。

5、井下照明白炽灯: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耗电量大,开灯瞬间电流大,局部温度过高易造成灯丝烧断。

属于落后设备,不能做到本质安全。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照明LED灯。

6、串电阻调速提升机电控装置:大型新建矿井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启动、换挡时产生较大冲击电流,自动化程度较低。

煤矿第四批淘汰设备(2014年4月发布)-精选.pdf

煤矿第四批淘汰设备(2014年4月发布)-精选.pdf

12 轮蜗杆减 严重损伤严重, 存在安全隐患。 在实际 之日起 动、液压驱动
速器
使用过程曾多次发生事故
1 年后 的架空乘人 装置
架空乘人 铸造工艺可能存在气孔、 粘砂、夹砂等 自发布
13 装置用铸 缺陷,同时,因抱索器形状不规则体积 之日起 锻造抱索器
造抱索器 小,不适合做射线或超声探伤及表面的 2 年后
自发布 排放标准较 之日起 高的防爆柴 3 年后 油机
爆柴油机
9
2 缸及以 下防爆柴 油机无轨 胶轮车
配置简单, 安全性能低, 在使用过程多 次发生事故
自发布 4 缸及以上防 之日起 爆柴油机无 2 年后 轨胶轮车
无轨胶轮 车使用的 10 干式制动
制动力稳定性差,在不同路面上变化 自发布
大,造成制动的可靠性较低; 散热性差, 之日起 湿式制动器
3 灯泡的矿 钨丝发热温高, 当结构受到损坏时, 存
立即
LED矿灯、本 安矿灯

在点燃瓦斯煤尘的危险
白炽灯技术落后, 点灯时间短, 灯泡为 使用普通 钨丝发热温高; 不节能, 国家发改委等 自发布 使用 LED、无 4 白炽灯的 五部门公告 2011年第 28 号已将普通照 之日起 极灯等新型
防爆灯具 明白炽灯列为淘汰产品, 2012 年 10 月 2 年后 灯源的灯具 1 日起, 禁止进口和销售 100 瓦及以上
使用过程中呼吸器的整个系统内的压 力是正负交替的过程, 呼气时系统内的
16 负压氧气 压力高于外界的大气压; 而在吸气时系 呼吸器 统内的压力又会低于外界的大气压, 一
旦口鼻具脱落,容易造成人员受有害气
体伤害,安全性较低
立即 立即
立即
JTP 型提升绞 车等

第四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第四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第四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简介
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进一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规定〉的通知》(国发〔2004〕39号)的规定,结合煤矿生产安全实际情况,决定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第四批设备及工艺。

本文档对第四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禁用设备
甲类
1.可开采煤层与顶板不稳定倾向的单支架。

2.支护效果差、带压支承构造不合理的底板支架。

3.支架承重力不足、旋转部位润滑不良的履带式总体移动支架。

乙类
1.无限制高度机架的工作台车。

2.抗扰性能差的顶板钻机。

3.无法保证空气甚至、空气流量合理的湿式除尘器。

丙类
1.带压工作但无足够电气保护的电气防爆型煤粉输送机。

2.爆炸性气体拔放效果差的钻孔放炮机。

3.不能保证防爆性能的煤粉制备系统。

禁用工艺
1.没有保障安全的采空区充填工艺。

2.没有防漏电措施的沿巷放水工艺。

3.没有保证防爆性能的风机清扫工艺。

结论
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所有煤矿应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使用本文档中列举的设备及工艺。

同时,煤矿企业要加强对设备及工艺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现将《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12月16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一、煤矿安全1、皮带机皮带钉扣人力夯砸工艺:2017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操作安全性差,连接可靠性低,安全隐患大,容易造成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专用皮带机皮带钉扣机。

2、钢丝绳牵引耙装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安全装载能力不足,效率不高,隐患较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钻装锚一体机及履带挖掘装载机。

3、煤矿井下用煤电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芯取样不受此限)。

淘汰原因:电缆及其连接插销容易产生电源短路、电缆绝缘破损等问题,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气动风钻及液压钻。

4、井下活塞式移动空压机: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噪声大,发热量高,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螺杆式移动空压机。

5、井下照明白炽灯: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耗电量大,开灯瞬间电流大,局部温度过高易造成灯丝烧断。

属于落后设备,不能做到本质安全。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照明LED灯。

6、串电阻调速提升机电控装置:大型新建矿井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启动、换挡时产生较大冲击电流,自动化程度较低。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

煤矿淘汰设备(1-6批)目录汇总煤矿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及设备目录(1-6批)汇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现将《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12月16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一、煤矿安全1、皮带机皮带钉扣人力夯砸工艺:2017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操作安全性差,连接可靠性低,安全隐患大,容易造成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专用皮带机皮带钉扣机。

2、钢丝绳牵引耙装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安全装载能力不足,效率不高,隐患较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钻装锚一体机及履带挖掘装载机。

3、煤矿井下用煤电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芯取样不受此限)。

淘汰原因:电缆及其连接插销容易产生电源短路、电缆绝缘破损等问题,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易造成瓦斯爆炸等事故。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气动风钻及液压钻。

4、井下活塞式移动空压机: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噪声大,发热量高,稳定性差,安全性能差。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螺杆式移动空压机。

5、井下照明白炽灯:2018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

淘汰原因:耗电量大,开灯瞬间电流大,局部温度过高易造成灯丝烧断。

属于落后设备,不能做到本质安全。

可代替的技术装备:井下照明LED灯。

6、串电阻调速提升机电控装置:大型新建矿井禁止使用。

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

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

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
录(第四批)
(2013年9月6日发布)
新建、改建、扩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一律禁止使用下列设备及工艺,现有生产地下矿山在用的下列设备及工艺,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强制淘汰。

1.非定型竖井罐笼(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2.Φ1.2米以下(不含Φ1.2米)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绞车(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3.KJ型矿井提升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4.JKA型矿井提升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5.XKT型矿井提升机(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6.JTK型矿用提升绞车(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半后禁止用于主提升)
7.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用于主提升)8.单电机驱动、司机室周边敞开式的3吨及以下直流架线矿用电机车(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9.油断路器(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10.非阻燃电缆(含强、弱电)(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11.非阻燃风筒(自发布之日起半年后禁止使用)
12.非阻燃输送带(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3.非矿用局部通风机(自发布之日起半年后禁止使用)
14.主要井巷木支护(新掘、维修井巷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15.火雷管、导火索(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16. ZH1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17.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自发布之日起半年后禁止使用)18.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人工装运作业(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9.横撑支柱采矿法(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禁止使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征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征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征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布日期】2018.07.2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征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第四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煤安监司函技装〔201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经调查研究,我司组织起草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征求意见稿),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增加淘汰设备或工艺时,请说明淘汰原因、期限及替代产品(工艺)),于9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余博龙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cn
附件:《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征求意见稿)
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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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使用LED、无极灯等新型灯源的灯具
5
使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性电机车
通过转换触头调整串入电阻阻值进行调速,无灭弧装置,触头更换频繁;在串入电阻运行时,电阻消耗大量无谓能量。8吨以上采用电阻调速的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已被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6
4缸及以上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10
无轨胶轮车使用的干式制动器
制动力稳定性差,在不同路面上变化大,造成制动的可靠性较低;散热性差,易产生热量积聚,潜存失爆隐患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湿式制动器
11
插爪式斜井人车
事故率较高,车体重,万一发生跑车时制动的可靠性较低,且必须使用红松木予以缓冲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异型轨卡轨斜井人车,架空乘人装置等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初稿)
序号
产品名称
禁止使用原因
建议禁止使用期限
替代产品
备注
1
煤电钻
安全性较差,曾多次发生事故,山西等省已先期淘汰。电动锚杆钻机、支腿式电动凿岩机已被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气动风钻等
2
JDB电子综合保护器
采用分立元件制造,没有保护状态指示、无保护参数调节(模拟式调节)功能、抗干扰性能差,且模拟式调节的保护参数整定值与被保护电动机额定电流值不容易匹配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锻造抱索器
14
带式矿用提升绞车
由于自身结构限制,制动力矩小,存在带绳跑和放飞车潜在安全隐患
立即
JTP型提升绞车等
15
煤矿井下输送瓦斯用玻璃钢管材
由于玻璃钢管材本身较脆,抗冲击性能较差,易破碎的特性。《AQ 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已明确规定煤矿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禁止采用玻璃钢管
立即
钢管、金属复合管等
16
负压氧气呼吸器
使用过程中呼吸器的整个系统内的压力是正负交替的过程,呼气时系统内的压力高于外界的大气压;而在吸气时系统内的压力又会低于外界的大气压,一旦口鼻具脱落,容易造成人员受有害气体伤害,安全性较低
立即
正压氧气呼吸器
自发布之日起3年后
数字式电子综合保护器
3
使用白炽灯泡的矿灯
白炽灯技术落后,点灯时间短,灯泡为钨丝发热温高,当结构受到损坏时,存在点燃瓦斯煤尘的危险
立即
LED矿灯、本安矿灯
4
使用普通白炽灯的防爆灯具
白炽灯技术落后,点灯时间短,灯泡为钨丝发热温高;不节能,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公告2011年第28号已将普通照明白炽灯列为淘汰产品,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螺杆式移动空气压缩机
8
排气标准在欧II及以下的防爆柴油机
技术落后,环保性差,尾气中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对井下环境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成严重污染,以氮氧化物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最大
自发布之日起3年后
排放标准较高的防爆柴油机
9
2缸及以下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配置简单,安全性能低,在使用过程多次发生事故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使用电阻调速的架线式工矿电机车
通过转换触头调整串入电阻阻值进行调速,无灭弧装置,触头更换频繁;在串入电阻运行时,电阻消耗大量无谓能量。7吨以上(含7吨)电阻调速架线式工矿电机车已被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
自发布之日起2年后
7
井下活塞式移动空气压缩机
排气温度高,易造成润滑油积碳,存在着火及燃爆隐患
12
架空乘人装置用蜗轮蜗杆减速器
对润滑要求高、发热量大、对材质高等,一旦润滑满足不了要求,会对齿面造成严重损伤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在实际使用过程曾多次发生事故
自发布之日起1年后
齿轮减速器,使用变频驱动、液压驱动的架空乘人装置
13
架空乘人装置用铸造抱索器
铸造工艺可能存在气孔、粘砂、夹砂等缺陷,同时,因抱索器形状不规则体积小,不适合做射线或超声探伤及表面的磁粉探伤。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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