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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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关于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地做好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学分的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前所修课程的认定
(一)学院内转专业
学院内转专业学生所修的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文理基础课程的学分保持不变,均可认定为转入专业后的学分。原所修的部分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转入后专业课程相关相近时,可认定为相应学分。其它课程一律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
(二)跨学院转专业
跨学院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除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学分外,其它课程(包括文理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均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部分特殊课程认定规则如下:
1、相关相近课程可按照“以高换低、以难代易”的原则认定。如计科、电信学院学生转入生科、化环、经济、管理学院后所修“高等数学Ⅰ”可替换其转入学院所需修读的“高等数学Ⅱ或Ⅲ”;
2、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参照学院内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旅历学院的旅游管理、计科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学生转入管理学院后,文理基础课、相关相近的专业课程均可认定为转入后专业的学分。
二、变更程序
转专业学生填写《西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性质转换申请表》(见附件),转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附学院审核后的书面成绩单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9月13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老校区7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性质转换申请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