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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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59件)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59件)

附件2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59件)序号文件性质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1规章全国粮食系统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国粮〔1999〕224号国家粮食储备局2规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6号国家计委3规章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3部委局令2002年第20号国家计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4规章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4部委局令2002年第23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工商总局5规章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17年第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6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25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环保总局7行政规范性文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29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8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促进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07〕30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委9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7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0行政规范性文件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8〕25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11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5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2行政规范性文件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发改法规〔2009〕1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3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09〕9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1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地区〔2009〕29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海洋局15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0〕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6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7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1〕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8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三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1〕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9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9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落实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12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1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15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2行政规范性文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1〕16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林业局23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西部〔2011〕18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2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2011〕29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海洋局25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四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2〕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6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2〕11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27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推进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发改高技〔2012〕34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8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五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第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9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东北〔2013〕11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统计局30行政规范性文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3〕12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31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金融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3〕15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进出口银行32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2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33行政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六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4〕第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3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4〕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安监总局、能源局、煤矿安监局35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36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6〕97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37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振兴规〔2016〕98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38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16〕12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39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西部规〔2016〕17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40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农村扶贫公路、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16〕18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1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16〕26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42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振兴规〔2016〕27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3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7〕169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质检总局、林业局4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邮政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18〕5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5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18〕16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6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在常规火电项目审批中贯彻电源结构调整实行“上大压小”政策的通知计基础〔1999〕538号国家计委47一般政策性文件“送电到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计基础〔2002〕1969号国家计委48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5﹞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49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6〕11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50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8﹞7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1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2﹞5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2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印发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31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53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6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4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5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实施旅游休闲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5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56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实施“千企千镇工程”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26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城镇化促进会57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印发《在项目稽察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稽察〔2016〕26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58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的意见发改规划﹝2017﹞1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59一般政策性文件关于印发《项目稽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指南》的通知发改办稽察〔2017〕16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13•【文号】发改高技[2010]2455号•【施行日期】2010.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构建和完善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鼓励和引导地方建立长效的工作和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现将《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和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构建和完善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意义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

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由国家和地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构成的多层次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对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

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向依靠创新驱动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发挥不同区域产业创新资源的特点和优势,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有利于实现自主创新能力的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加快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进程,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2014年黑龙江省政府取消、下放、暂停317项审批事项

2014年黑龙江省政府取消、下放、暂停317项审批事项

省教育厅
取消
15
设立医药、政法类和 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 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 审批
一、《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2005年6月24日修正)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 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6〕53号)
省教育厅
暂停实施
- 3 -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处理决定
6
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 理单位资质认定
省工信委
取消
7
企业法律顾问注册
《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国经贸政法〔1999〕188号)
省工信委
取消
8
民用爆炸物品技术科 研成果验收
《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安函〔2012〕137号)
省政府(省工信 委承办)
取消
2个子项:1.民爆科 研立项备案;2.民爆 科技成果鉴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12月28日修订) 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民政部令第48号)
实施主体
处理决定
备注
23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 动安全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公安厅
暂停实施
24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 统安装运营服务许可
《黑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2012年8月24日通过)
省公安厅
暂停实施
25
弩的制造、销售、进 口、运输、使用审批
9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审 核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质检监联〔2006〕63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发改办高技[2009]1039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5.13【实施日期】2009.05.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推进落实《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构建和完善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鼓励和引导地方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考虑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重点是要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进一步强化区域创新基础能力,更好地促进中央与地方创新资源的有机结合,是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作思路强化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提升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通过建立更加有效的国家地方互动协作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活力和效率,形成全方位推动自主创新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强化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将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国家、地方两个层面创新基础能力的合理布局为重点,采取国家引导、地方为主,进一步加强省级(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同)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构建和完善有机衔接的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第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第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第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第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根据《四川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川发改高技〔2013〕524号)和《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发改高技〔2013〕581号),为培育企业主体,促进协同创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做好2015年第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根据《四川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区产业技术研发基础和发展实际,组织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特别是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符合申报条件、拟建设创新平台的单位积极申报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二、请按照两个《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初审(可先期就项目摘要进行充分沟通和把关),协调落实建设条件,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请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上报我委。

附件: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摘要《四川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联系方式:郑青***********何枫***********邮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1月13日附件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摘要(4000字左右)一、项目名称:行业不宜过大或过小,如果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 试行)》3级目录比较合适。

PPP政策汇总

PPP政策汇总

PPP政策汇总一、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

要合理把握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稳定项目预期收益。

要发挥工程咨询、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专业机构作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二、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重点内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标准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应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三、国办转发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受益,通过资本市场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多元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应能力与效率。

四、国家发改委文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重点内容: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机制,包括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实施主体,建立联审机制,标准价格管理,提升专业能力。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 务 院公 报 2 1 5 0 1・ 项 以上 ,每次 1 。 0元 ( )根据 用 户需 求 ,提 供人 口数 据 信 息 汇 二 总 、加工 或重新制 作等 服务 ,可收取人 口信息 开 发服务 费 ,收 费标 准 为每 次 5 0元 。对 特 殊 需求 的 ,收 费标准 由查 询 中心 与用 户协商确定 。
( ) 强 区域 产业创 新基 础 能力建 设是 调整 三 加
创 新基 础 能力建 设 方 向和重 点 , 强 国家 和地 方 加 不 同层 面创 新 资源 的有 效对 接 , 设 特 色 鲜 明 的 建
(O 6 0 0年 ) 和 国家 自主创新 基 础能 力建 设 2 0 —2 2 》 规划 , 一步加 强产业 创新基础 能力建 设 , 进 构建 和


加 强 区域产 业创 新基础 能力 建设的意 义
区域创 新体 系是 国家创新体 系建设 的重要组
成 部分 , 区域产业 创 新 基础 能 力是 区域创 新 体 系 建设 的关键 。加 强 区域 产 业创 新 基 础能 力 建设 ,
创新 型 国家建设 的 重要 举措 。围绕 推动经 济社 会 发展真 正转 向依 靠创新 驱 动和 提高 劳动 者素 质 的
轨 道 , 挥不 同 区域产业 创 新资 源 的特点 和优 势 , 发 构 建各 具特 色 的 区域 创新 体 系 , 有利 于实 现 自主
创新 能力 的统 筹 协 调发 展 , 面提 升 国家 的 整体 全
( ) 本 原 则 二 基
合理 规划 、 色发展 。根据 区域 产业特 色 、 特 资
源禀 赋和 区位优 势 等 , 理 规 划 产业 发 展 的 区域 合
业创新 平 台建设 , 进 国家 和 地 方 相关 创 新 平 台 促 的优化 布局 与合 作 , 一 步 加 强 , 有利 于促 进 区域创 新 体 系与 技 术创新 体 系 、 识创新 体 系 、 知 国防科 技创 新体 系和 科技 中介 服务体 系等 建 设 的 相 互融 合 , 正形 成 真 方位 推进 国家 创新体 系 建设 的协调 发展 格局 。

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高技术服务业是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高科技产业与服务业的结合体。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时代背景下,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对于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推进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以下是相关的指导意见:一、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1.制定具有竞争力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业的创新发展。

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积极回应市场需求,关注企业实际困难,并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政策。

2.减少行政审批程序和时间,推行便利化政策,提升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速度。

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快速审批通道,为高技术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3.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通过降低部分税率,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增加高技术企业的减税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1.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转化的环境。

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与企业间的技术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2.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建立与科研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培养和吸引高水平科技人才。

3.积极推动政府支持的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推广。

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力度。

三、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支持1.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特殊需求。

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天使投资,扶持初创企业。

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加强知识产权的金融支持,推动知识产权的融资、投资和交易。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和资金实力。

3.引导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等多样化方式筹集资金,提高企业的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积极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促进高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2024年河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试题(含答案)

2024年河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试题(含答案)

2024年河南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试题(含答案)学校:班级:姓名:考号:一、单选题(20题)1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以。

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A.促进人才发展B.优化职业分类C促进人才开发使用D.优化人才评价2 .要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

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答案:D要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做到O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

制,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

A.资本B.创新C.文化D.经济3 .()是跨系统、跨企业、跨地域实现数据共享的基础A.标识解析B.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C.工业互联网平台D.安全态势感知平台4 .作品完毕O年内,未经单位批准,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A.1.OB.2.OC.3.OD.4.O5,《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A.科研项目B.科技成果C.基础研究D.应用研究6 .一些。

也要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

A.一线城市B.大型城市C.省会城市D.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7 .以下陈述不属于“大变局”时代特质的是:OA.社会风险更加多样、复杂B.人化自然程度进一步加深C社会治理政策更倾向效率D.人类普遍进入长寿时代8 .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O体系,有各项事业发展的广阔舞台,完全能够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完全能够培养出大师。

A.义务教育B.中等教育C中职教育D.高等教育9 .()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对数据要素市场相对准确、清晰的认识和界定,是探索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模式和方向的重要前提,也是值得各界商槌:的难点所在。

A.数据要素B.数据资源C数据资产D.数据要素市场10 .知识产权是。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建设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等10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建设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等10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建设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等10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06•【字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建设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等10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省教育厅、省能源集团,有关市(县、市)发改委(局):你们报来的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均系。

经研究,现复函如下: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55号)和《浙江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09〕1023号)、《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09〕1036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建设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等10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经费由项目依托负责筹措。

二、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要围绕浙江省产业特色和优势,按照相应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等瓶颈问题,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撑和推动地方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程实验室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应有效整合资源,构建起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研发平台,不断提高研发和工程化试验能力;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协同创新,在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和重要技术标准制定,工程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共享应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附件:10个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2月6日附件。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0年度征求意见稿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0年度征求意见稿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0年度)(征求意见稿)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目录一、信息 (1)1、网络设备 (1)2、光传输设备 (1)3、接入网系统设备 (1)4、数字移动通信产品 (1)5、数字音视频产品 (1)6、计算机 (2)7、计算机外部设备 (2)8、软件 (2)9、电子商务 (2)10、无线射频 (2)11、电子政务 (2)12、信息安全产品与系统 (3)13、集成电路 (3)14、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3)15、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和工模具 (3)16、新型显示器件 (3)17、新型元器件 (3)18、信息增值服务 (4)19、汽车电子 (4)20、民用雷达 (4)二、高技术服务 (4)2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4)22、软件和服务外包 (4)23、互联网和信息增值服务 (5)24、数字内容 (5)25、研发设计和服务外包 (5)26、知识产权服务 (5)27、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5)三、生物 (6)28、生物反应器及分离技术 (6)29、发酵工程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 (6)30、新型疫苗 (6)31、重大疾病防治创新药物 (6)32、基因工程药物 (6)33、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与检测试剂 (6)34、新型给药技术及药物新剂型 (7)35、计划生育药具 (7)36、中药材及饮片 (7)37、中药制品 (7)38、中药制药技术及工艺装备 (7)39、生物医学材料 (7)41、医学信息技术及远程医疗 (8)42、生物芯片 (8)43、生物材料及产品 (8)44、功能性食品 (8)四、航空航天 (9)45、民用飞机 (9)46、空中管制系统 (9)47、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输系统 (9)48、卫星通信应用系统 (9)49、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9)50、对地观测卫星地面和应用系统 (9)五、新材料 (10)51、纳米材料 (10)52、高性能、低成本钢铁材料 (10)53、镁、铝、钛、钨合金材料 (10)54、特种功能材料 (10)55、稀土材料 (10)56、高温结构材料 (11)57、新型建筑节能材料 (11)58、重交道路沥青 (11)59、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剂 (11)60、复合材料 (11)61、特种纤维材料 (11)62、环境友好材料 (12)63、膜材料及组件 (12)64、金属粉体材料及粉末冶金技术 (12)65、表面涂、镀层材料 (12)66、盐湖提锂、提镁技术 (12)67、新型纺织材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 (12)68、高性能密封材料 (13)69、子午线轮胎生产技术和关键原材料 (13)70、金属、无机非金属多孔复合催化材料 (13)71、油田化学品 (13)72、造纸化学品 (13)73、新型选矿设备及药剂 (13)74、核工程用特种材料 (14)六、先进能源 (14)75、燃料电池 (14)76、氢开发利用 (14)77、风能 (14)78、太阳能 (14)79、生物质能 (14)80、空气源、地热能与海洋能 (15)82、油品加氢技术及设备 (15)83、长距离高压油气输送设备 (15)84、煤炭的高效安全生产、开发与加工利用 (15)85、高效低污染燃煤发电及水电技术系统 (15)86、核电及核燃料循环 (16)87、电网输送及安全保障技术 (16)88、半导体照明器件 (16)89、高能耗工业节能与建筑节能 (16)七、现代农业 (16)90、农作物新品种 (16)91、蔬菜、园艺作物新品种 (16)92、林木新品种 (17)93、畜禽水产新品种 (17)94、新型设施农业技术 (17)95、安全高效、规模化畜禽清洁养殖技术 (17)96、安全高效水产品清洁养殖技术与工程化装备 (17)97、农林节水技术与设备 (17)98、新型高效生物肥料生产技术 (18)99、新型安全饲料生产技术 (18)100、动物重大疫病预防控制技术 (18)101、水产疫病预防控制技术 (18)102、农林植物有害生物检疫、预防、控制技术与装备 (18)103、数字化农林技术与装备 (18)104、农林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 (19)105、林业生物质材料的精深加工与利用 (19)106、农林业机械 (19)八、先进制造 (20)107、工业自动化 (20)108、网络化制造 (20)109、现代科学仪器设备 (20)110、新型传感器 (20)111、精密高效加工和成形设备 (20)112、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 (20)113、高精度数控机床及其功能部件 (21)114、机器人 (21)115、大型石油化工成套装置 (21)116、新型机械基础件 (21)117、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装置 (21)118、汽车关键零部件 (22)119、高效节能内燃机 (22)120、数字化专用设备 (22)121、快速原型制造技术及设备 (22)122、大型构件制造技术及装备 (22)124、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 (23)125、轨道交通设备 (23)九、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23)126、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 (23)127、工业和城市节水、废水处理技术及设备 (23)128、雨水、海水、苦咸水利用技术 (24)129、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 (24)130、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 (24)13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及装备 (24)132、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25)133、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及装置 (25)134、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与装备 (25)135、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 (25)十、海洋 (26)136、海洋监测技术与装备 (26)137、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 (26)138、海水养殖病害防治技术 (26)139、海水养殖良种繁育和育苗技术 (26)140、设施渔业和渔业工程装备 (26)141、海底资源环境监测、勘探技术与装备 (26)一、信息1、网络设备适用于下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和物联网融合应用的网络产品,城域网和物联网关键设备,基于IPv4/IPv6的高性能路由器,能够提供端到端服务质量(QoS)、支持多功能多业务、安全的网络技术及设备,软交换设备、网关,IP多媒体子系统(IMS)设备,流媒体系统设备,相应的网络测试设备,与物联网有关的分布式感知、拓扑控制、信息资源调度、协同计算等关键设备和产品,工业无线网络设备。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附件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等的决策部署,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在战略性领域建立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是整合联合行业内的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特定战略性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

1第三条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打造“政产学研资”紧密合作的创新生态;(二)深化与国内外创新主体合作,整合联合国家和地方创新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网络;(三)开展实验室技术熟化、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和竞争前商品试制,创制产业技术标准,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四)开展知识产权集中运营,整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的专利技术,综合集成为系统解决方案;(五)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扩散新技术、新模式,培育新业态、新产业,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六)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等改革举措;(七)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前沿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第四条国家根据战略性领域创新发展的需要,结合地方产业转型和集聚发展的需求,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组建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发挥其引领带动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的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3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3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主创新战略,我委决定在推进深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围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继续指导和推进一批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试点城市原则同意大连、青岛、厦门、沈阳、西安、广州、成都、南京、杭州、济南、合肥、郑州、长沙、苏州、无锡、烟台等城市申报的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方案,支持以上十六个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要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健全创新体系、聚集创新资源、突出效益效率、着眼引领示范,探索区域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形成若干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统筹规划协调,强化城市创新功能。

制订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以自主创新统筹经济、科技、教育发展,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重大工程,系统推进创新型城市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强化城市创新功能,增强城市创新发展能力,实现发展模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健全区域创新体系,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4.05•【文号】建科[2001]72号•【施行日期】2001.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科〔2001〕7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部属有关单位:现将《建设部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一年四月五日建设部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设行业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高建设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对于发展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行业创新体系,全面提高建设行业的科学技术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的有关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建设行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建设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推动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九十年代以来,建设科技工作在研究制定科技政策,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机制,提高科技攻关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990年建设部制定颁发了《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政策要点》,1995年颁布了《建设部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

根据部上述两个文件的要求,各地的建设科技工作坚持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在住宅产业化、水工业、城市防灾减灾、计算机应用技术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的科技攻关成果,预应力、减震隔震、大跨度空间结构等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科技体制改革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力度明显增强,全国范围的建设科技推广网络基本形成,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日益活跃,有力地推动了建设事业的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西部地区创新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西部地区创新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西部地
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发改办高技[2014]135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6.16
【实施日期】2014.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4]1357号)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国发[2013]4号)和《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进一步提升西部地区产业创新能力,我委将组织开展2014年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已认定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并已获得所在省市区财政
资金支持,且未获得过本专项支持。

(二)项目符合有关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特色突出,对所在行业和区域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四)项目所在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以构建创新网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当前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当前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当前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文字号】发改办高技[2010]1093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5.12【实施日期】2010.05.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当前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0]1093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深圳市、大连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服务业是高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增长引擎,对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是促进高技术产业规模持续增长,提升高技术产业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迫切需要。

高技术服务业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知识和人才密集、附加值高的相关行业。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全社会对高技术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以加工制造为主的中小企业对研发设计服务和信息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经国务院同意,目前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起草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为从实践中探索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律,经研究,我们拟在部分省市先期开展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工作,为今后全面部署高技术服务业工作奠定基础。

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强做大高技术服务业为目标,依据地方条件和比较优势,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通过先行先试,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加强政府引导,促进产业集聚,创新服务模式;着力在带动性强的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加快建立健全高技术服务业体系,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宏观经济管理
页码: 76-76页
主题词: 基础能力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区域创新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自主创新战略 “十一五”规划 创新型城市
摘要:为贯彻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推进落实《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主要任务:强化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将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国家、地方两个层面创新基础能力的合理布局为重点,采取国家引导、地方为主,进一步加强省级(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同)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构建和完善有机衔接的两级计划支撑体系。

支持重点:强化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将结合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要。

重点支持国家创新型城市、。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陕发改高技[2009]1319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9.04【实施日期】2009.09.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09〕1319号)各市发改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039号)的精神,围绕构建和完善具有我省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立我省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我省区域性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我委制定了《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聚集全省科技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具有我省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建设创新型陕西,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构建创新型陕西的战略选择(一)强化自主创新基础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

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体系、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支撑体系。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重大科技设施的依赖性日益增强,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创新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强度,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提高公共科技设施的利用效率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运用的成功率,加快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加速转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1.31•【文号】发改办高技[2011]246号•【施行日期】2011.01.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1]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落实《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进一步提升我国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水平,我委将组织开展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引导各地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加强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国家与地方产业创新平台的有机衔接,推进不同层次创新平台的合理布局;提升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技术支撑。

二、有关具体要求请你们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并进行严格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5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进行申报,拥有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省份可放宽到10家(其中国家创新型城市原则上不少于5家)。

请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方案和审核意见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并填写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一览表(另附电子版光盘)。

此项工作试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czxsb),请通过注册获得网上申报用户和密码,具体使用说明见管理系统的用户手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68785676,邮箱为**************.org)。

在你们审核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程序对方案进行合规性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进行命名。

湿电子化学品产品简介

湿电子化学品产品简介

湿电子化学品产品概述1.1 电子化学品概述1.1.1 电子化学品及其分类电子化学品(electronic chemicals),也称为电子化工材料,泛指专为电子工业配套的精细化工材料,即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印刷线路板、工业及消费类整机生产和包装用各种化学品及材料。

电子化学品系化学、化工、材料科学、电子工程等多学科结合的综合学科领域。

电子化学品产品和技术范围非常广泛。

产品按用途可分为微电子化学品、光电子化学品、显示用化学品、印制线路板用化学品、表面组装用化学品、电池化学品等几大门类。

电子化学品按照不同的应用领域,可以划分为十几大类产品。

它们通常包括:微细加工的光刻胶、湿电子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电子封装材料、硅片的抛磨光材料、印制线路板用电子化学品、电子塑封材料、无机电子化学品、混成电路用化学品、电容器用材科、稀土化合物材料、电器涂料、导电聚合物及其它电子电气用化学品、电池材料、平板显示产业配套电子化学品等。

所涉及到的电子化学品的品种超过16000种,约占整个电子材料总品种数的65%。

电子化学品按使用范围又可分为微电子化工材料(集成电路和分立器件专用)、印制线路板表面处理与组装技术用化工材料和显示器件用化工材料等。

电子化学品上游是基础化工产品。

基础化工产品对电子化学品的质量及生产成本有着重要的影响。

电子化学品的下游是电子信息产业(信息通讯、消费电子、家用电器、汽车电子、节能照明(LED等)、平板显示、太阳电池、工业控制、航空航天、军工等领域),电子信息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决定着电子化学品的发展。

因此,电子化学品成为世界上各国为发展电子工业而优先开发的关键材料之一。

电子化学品产业链如图1-1所示。

图1-1 电子化学品的产业链1.1.2 电子化学品在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中重要地位随着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电子化学品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已渗透到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各个领域。

电子化学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着下游及终端产业的发展与进步,对于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国民经济及国防建设具有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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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构建和完善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意义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

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由国家和地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构成的多层次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对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

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向依靠创新驱动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发挥不同区域产业创新资源的特点和优势,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有利于实现自主创新能力的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加快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进程,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夯实国家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迫切需要。

大力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国家和地方相关创新平台的优化布局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创新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开放共享,有利于促进区域创新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建设的相互融合,真正形成全方位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协调发展格局。

(三)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

针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着力区域创新基础能力的薄弱环节,通过强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突破一批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推进相关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有利于提升不同区域产业的层次和技术水平,进一步促进科技经济更加紧密结合,并不断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

(四) 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是推进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支撑。

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大力加强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创新基础能力,有利于推进建立区域间的协作创新机制,为西部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提供动力支撑,加快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部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结构调整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线,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按照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的“着眼长远发展,优化整体布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创新能力”总要求,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统筹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大力提升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合理规划、特色发展。

根据区域产业特色、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等,合理规划产业发展的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方向和重点,加强国家和地方不同层面创新资源的有效对接,建设特色鲜明的多层次区域创新体系。

创新机制、整合资源。

着眼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探索建立国家和地方产业创新平台共享开放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有效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推进跨区域的产学研用合作,实现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国家引导、地方为主。

加强国家宏观政策和规划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公共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鼓励和调动地方大力支持和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国家和地方相互联动的创新机制。

三、主要任务(一)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创新发展。

提升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重点是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以及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发展确定的重点领域,强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振兴重点产业,广泛推广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注入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动力。

(二)建立多层次区域创新体系。

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国家产业创新平台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其对地方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鼓励和支持地方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合,加快推进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等创新平台布局,促进国家和地方产业创新平台的有机衔接和合作,强化不同区域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的能力,构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创新源,推动形成各具特色、优势明显、高水平、多层次的区域创新体系。

(三)建立创新平台的高效运行机制。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政策规划的引导作用,推动技术、人才和资金等资源向创新平台的集聚,提高创新平台的运行效率和水平。

探索长效的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模式,推动建立国家地方互动协作的工作体系,大力推进产学研用的广泛合作,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机制,实现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四)加速创新人才培养和集聚。

依托产业创新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凝聚和造就高端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引进一批战略科学家和学术带头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团队。

建立和完善创新平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探索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新模式,推进建立创新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流动机制,使创新平台真正成为创新人才的重要集聚地和各显其能的用武之地。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规划政策引导。

根据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本地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明确思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目标,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本地创新平台的建设。

(二)加强组织管理规范。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提升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作为一项长期、日常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

要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落实相关配套条件;根据《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见附件),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建设。

同时,要兼顾当前和长远,加强统筹,紧密结合本地区产业、经济的发展需要,对本地产业创新平台建设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规范,并加强与国家产业创新平台的有机衔接与合作。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强化对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的引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支持本地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的计划支撑体系,安排专项资金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创新支持方式和模式,激励、引导各方面共同推进国家和地方创新平台的建设,促进创新平台在产业标准、技术服务与扩散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家鼓励和支持跨区域和跨行业的创新平台建设。

(四)推进实施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和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布局一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

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可命名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或作为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分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分实验室,并对西部地区中部分特色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和行业影响明显的上述创新平台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对于拟安排国家投资补助的西部地区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原则上由相应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择优选择确定。

(五)探索创新管理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的监督检查。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和地方创新平台建设的跟踪分析、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积极促进创新平台与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的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创新平台的功能和作用;要建立合理的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和优胜劣汰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地方创新平台的评估和检查,促进创新平台的良性发展。

附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

附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是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第三条 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应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以及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发展对技术进步的迫切需求,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实现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条 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应承担以下主要任务: (一)根据国家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实现设定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目标;(二)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并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三)承担国家、地方和行业下达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并依据合同按时完成任务;(四)将承担国家、地方和行业任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通过市场机制向行业转移和扩散,起到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进行有关命名的审查,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本级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本地创新平台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等指导性文件,进行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初审、评价等管理。

第二章 申报和审查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申报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进行复核,并对通过复核的创新平台进行命名。

第七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申报和审查工作,主要包括:(一)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指导申报单位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

(二)组织对方案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复核。

第八条 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的单位,应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并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申报。

方案需由符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

第九条 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运行1年以上。

(二)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三)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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