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导论二
国际商法导论-2
“国际性”的涵义(P2)
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 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
商事关系的对象位于当事人一方或几
方所在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商事活动发生在当事人一方或几方所 在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案例1
A公司是美国人在厦门设立的独资 企业。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福州B公司 签订电脑买卖合同。后双方因赔偿金 额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2.国际商事惯例
◆
由国际商会(ICC)制定: 《UCP 60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3.国内商事立法
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 重要补充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1.3 主要法律体系(P14)
(1) 制定法 即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 定的规范性文件。 (2) 判例法 判例就是指法院在对其审理的具体案件作 出的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和规则。这些原 则和规则的总体如在国外订立货物买卖合同。
Meaning of “International”
At
least one element among the subject, the object and the content of a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relationship is across national borders.
1.3.2 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 ) 也称作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 1. 起源:13世纪西欧,源于罗马法 2. 标志:1804年《法国民法典》 1900年《德国民法典》 3. 代表国家:法国、德国
小组作业
国际商法的发展历程
01-商法导论
• 两者的区别是: (1)从法律关系看,商事关系完全是财产关系,均属于有 偿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既有财产关系,也有人身关系, 在财产关系中既有有偿的,也有无偿的。 (2)从法律制约程度看,商法对商行为的要求具有相当的 灵活性,形式也比较多样化,完全取决于市场运行的客观 要求 。 (3)从归责原则看,商法的归责原则在很多情况下均承认 无过错也应承担责任,从发展趋势看,无过错原则将不断 增加。 (4)从规范形式看,商事习惯规范在形成和发展中具有重 要的作用 。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时间顺序
起源
事件
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从历史上看,早在古罗马法中 就出现了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 但当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商事法,而只是作为私法的内容之一。 一般认为,欧洲中世纪的“商人法 ”(Law Merchant)是近代商法的起源。 11世纪首先出现于威尼斯,后来,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逐步扩及到西班牙、法国 、德国及英国。 这种商人习惯法是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集市用以调整他们之间 的商事交易的法律和商事惯例。
近代
17世纪-20 世纪前
二战后
随着欧洲中央集权国家的强大,欧洲各国都采用各种方式把商法纳入本国的国内 法,从而使商法失去其原有的国际性特征。
二战以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商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主 要特点是恢复了商法的国际性和统一性。 原因之一:二战后,经济增长,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经济生活越来越 国际化。 原因之二:国际贸易中形成的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如:FOB、CIF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4.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公约 1930年《关于本票和汇票统一法的日内瓦 公约》 1930年《关于统一票据和本票的日内瓦公 约》 1931年《关于支票的日内瓦公约》 1931年《关于解决支票的若干法律冲突的 日内瓦公约》 1987年联合国《关于汇票和本票公约》
《新编国际商法(第二版)》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
基本大法,属于子法;公司法与买卖法等属 于枝法,即第三级的法律。 • 商法是基本大法的一种,在民商合一的国 家,两者合起来为基本大法之一。
2022年12月17日10时36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论
(一)商法与商业法(business law) • 对商法与商业法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商法与商业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022年12月17日10时36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论
(3)从法律规范形式看,商法的渊源有一定的灵活性,既 有成文法,也有不成文法。而经济法基本上属于权力机关 制定的成文法,并且有比较严格的形式与程序要求。
(4)从规范选择看,商法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商行为法, 商行为法多表现为任意性规范,国家干预的成分不大,而 经济法则多体现为国家的组织与管理规范,国家干预的成 分较多。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论
• 两者的区别是:
(1)从法律关系看,商事关系完全是财产关系,均属于有 偿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既有财产关系,也有人身关系, 在财产关系中既有有偿的,也有无偿的。
(2)从法律制约程度看,商法对商行为的要求具有相当的 灵活性,形式也比较多样化,完全取决于市场运行的客观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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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论
(六)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它们的共同点是,笼统地说,均为调整国 际商事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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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学生版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11
第二节 中国的法律制度
一、中国法律的渊源
二、中国的司法制度
12
一、中国法律的渊源(P18)
(一)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 (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与经济特区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授权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人大及其 常委会) 5.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港澳地区)
35
第四节 两大法系比较
一、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
主要区别
二、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
36
一、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 主要区别(5分)
1.传播方式不同。 2.主要法律渊源不同。 3.变革速度不同。 4.法官的作用不同。 5.法律体系不同。 6.法律程序不同。 7.判决技术风格不同。 8.对经验与应用的重视不同。 9.继承罗马法的程度不同。 10.司法组织不同。
24
一、两大法系的概念、分支及分布
【注意】南非、斯里兰卡、菲律宾属 于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混合体。
【思考】中国属于什么法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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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大法系的渊源
(一)大陆法的渊源(P4)
1. ——主要渊源 2. 【判断】所有的习惯都可以成为法律渊源。 ( ) 3.判例 【判断】大陆法国家原则上不承认判例具有 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 4.学理 一般而言,学理不是法的渊源,但是,在大 陆法的发展过程中,学理对立法和司法具有较 26 大影响。
唐芒花唐芒花1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国际商法导论2目录第一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国际商法概述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国的法律制度西方两大法系两大法系比较3第一节国际商法概述一国际商法的概念二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三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四国际商法的渊源4一国际商法的概念p2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与商事组织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商法第二讲共22页
8、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9、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10、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国际商法第二讲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
国际商法-第二章PPT课件42页PPT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
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
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
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7、实定合同和射幸合同;
8、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
9、明示合同和默示合同;
10、一次性给付和连续给付合同。
主合同和从合同;转移财产的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
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不能强制履行的合同。
一、合同能力
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 2、自然人: 解除亲权、禁治产制度。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
能力。 3、法人: 目的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特许经营范围。
二、对价和约因
英美法中的对价是对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某种回报。待履
行的对价、已履行的对价和过去的对价。
格式条款争议解释:通常理解;歧义解释;矛 盾解释。
检验、不可抗力、法律适用、仲裁条款。
•
结尾:合同所用文字以及各种文字的效力、缔约各方代表签字盖章。
•
标准合同——格式条款:重复使用、预先拟定、未经协商。
(1)公平原则;就免除、限责条款提请注意及应约说明义务。
(2)无效:52-53条;自己免责;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模糊条款解释规则。
五、要约
国际商法导论(二版)
七、设立程序
• 中国有限公司实行准则主义:拟订章程或者合同;名称预 先登记;缴纳出资;现物验资;修改章程;作出公司是否 成立决议;选举董事、监事;进行登记。
• 封闭式股份公司改核准主义为准则主义:拟订发起人协议 ,确定主要发起人并起草章程;名称预先登记;认缴出资 ;交付现物并验资;召集发起人会议修改章程、审议设立 事务及费用、作出公司是否成立决议;选举董事、监事; 进行登记。
• 中国做法:设立筹备组,进行名称预先登记。
九、设立登记
• 美国采备案制;多数国家实行登记制,可网申。 • 在中国,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国
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国资委、股份公司 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设立登记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 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 资方式。 •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枟登记证,在中国为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 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 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四、中国法律制度概要
• 1、中国法律制度的沿革
• 历史:满清以前诸法合一;民国政府“六法全书”。 • 现实:1949-956;1957-1965; 1966-1976;1978-1992;1993年以来 • 层次: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特殊区域法规 • 部门: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刑诉法
国际商法总复习2
国际商法的特征1、不同于国际(公)法(非国与国之间)2、不同于国际私法(非程序法)3、不同于国际经济法(非公法)4、实体法为主、私法为主,程序法为辅5、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混合中国商法的范围商业登记法,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证券法要约成立的要件1、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3、要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4、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合同生效的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之间通过邀约和承诺达成协议3、合同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4、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5、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法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特有的补救措施1. 卖方不交货:●要求卖方履行交货义务;●解除合同●损害赔偿2. 卖方交货延迟:交货延迟,并在买方规定的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内仍未交货,买方可宣告解除合同。
产品缺陷的类型1、设计上的缺陷;2、制造上的缺陷3、指示上的缺陷;4、科学上尚不能发现的缺陷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对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范围的内容是什么如果原告由于产品的缺陷,遭受人身伤害,他可以向被告要求如下赔偿:①痛苦与疼痛;②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恼;③收入的减少和挣钱能力的减弱;④合理的医疗费用;⑤身体残废。
美国法律不仅允许受害者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用,还允许他索赔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且后者的金额在全部赔偿额中占很大的比重,这是美国产品法的一个重要特点。
代理人的义务1、亲自履行的义务2、按委托人意志或利益履行义务3、勤勉谨慎地履行代理职责的义务4、对本人诚信、忠实5、向本人汇报账目被代理人的义务1、支付佣金2、履行代理合同条款3、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补偿义务4、让代理人检查核对其帐册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债权债务关系/股权法律关系投资者收益不同:利息固定/股息随盈利变动而变动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现有的权利不同:无权参与/有参与权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不同:公司债券风险小,亏损时可请求偿还,破产时优先于股票清偿•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条约实体法规则:1974年的《国际货物买卖时效公约》,1978年《联合国海上运输公约》(汉堡规则),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76年《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仲裁规则1978年《关于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1983年《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冲突法规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产品责任适用法律公约》国际惯例条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华沙-牛津规则》美国《国际贸易定义》•要约(发价)的生效、撤回、撤销:发出要约——→收到要约——→做出承诺撤回(生效)撤销(大陆法不允许,英美法允许)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由于要约尚未发生效力,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国际商法导论一共45页
的国家和地区。
13
(三)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commercial transaction)和商事组织(busi-ness organization)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 (legal norm)的总和。
21
2、少数国家对法律的分类
(1)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由罗马法学家乌尔
比安最早提出;
大陆法系国家
(2)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划分: 法系国家;
英美
(3)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的划分: 美国
22
国 际 法
法 律
国 内 法
传统四大分类
和平法、争议法、 战争法、中立法
国
际
公 法
二战后范围扩大
条约法、环境法、 外交使节法
际法 (四)主要法律渊源:国际条约和国家贸易
惯例
17
(一)国际商法的调整范围
现代国际商法的范围非常广泛,它不 再局限于传统的商事组织、合同、代理、 买卖、产品责任、海商、保险、票据等狭 窄领域,而是在上述基础上还包括技术贸 易、服务贸易、投资和金融等诸多的国际 经济领域。
18
(二)国际商法的法律地位
什么是国际商法 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 两大法系
6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7
案例分析
1999年1月,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法国罗梦公司 经多次交换电传,达成3万公吨大米交易,规格为碎粒不超 过25%,2、3、4月份每月约装船1万公吨,FOB上海258美元 /公吨,并签订了销售合同。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FOB 合同的装船条款为:买方所租船舶必须不迟于本合同规定 的每月装运月份的第20天抵达装运港。
国际商法课件WORD版
《国际商法》课件WORD版主要内容一、国际商法的概念二、国际商法的地位三、国际商法与相邻法律部门关系1. 国际商法的含义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换言之,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国际商法的特征国际商事关系包括:国际商事组织关系、国际商事行为关系。
国际商事关系,是国际商事主体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行为所发生的财产关系。
传统商法以货物买卖法为核心内容,随着国际经贸往来的增多,当代国际商事关系越来越广泛。
国际商事关系,是指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主体以私人主体为主,在少数情形下国家、国际组织可成为国际商事关系当事人。
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国际商法具有自身的调整对象——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是直接调整方法。
国际商法己构成内容丰富、结构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与国内商法第二章商事组织法《国际商法》田晓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目录第一节商事组织法概论第二节公司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节商事组织法概论一、商事组织法的定义二、商事组织的定义和分类一、商事组织法的定义商事组织法,是调整商事组织的设立、变更、解散等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商事组织的定义和分类商事组织,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按照所有制形式的不同,中国将商事组织分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制企业按照财产责任的不同,西方国家一般将商事组织分为:个人企业、合伙、公司。
其中,公司是最重要的商事组织形式。
2.1 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名出资者单独出资与从事经营管理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即: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负责。
2.2 合伙的定义和特征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及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
国际商法导论
四、世界两大法律体系
大陆法系的渊源: ➢ 法律:包括宪法、法典、法律、条例和司
法解释等 ➢ 习惯:法国、意大利等国认为,习惯只有
在法律规定法官必须援用的情况下才能使 用,但德国和瑞士把法律和习惯相提并论 ➢ 判例:原则上不承认判例的效力,但近年 来判例的作用越来越大 ➢ 学理
四、世界两大法律体系
某市中外合资企业奥尼尔服装有限公司(乙方)与该市舒尔弛服 装辅料供应站(甲方)签订了一项购买5万米进口布料合同。双方约 定该布料原产韩国,甲方向乙方交货时,应同时出具原产地证书; 如有违约,则应适用韩国法律,双方同时约定了管辖法院。签约 后,甲方积极组织货源,但因该时期韩国生产商货物供应不全, 甲方未能如期如数准备好约定布料。乙方遂依合同向约定法院提 起诉讼。
思考:该案应适用何种法律?
高级法院 王冠法院
英国的法院组织
低级法院
上诉法院 郡法院
治安法院
四、世界两大法律体系 联邦法院
地区法院 上诉法院
美国的法院组织
州法院
最高法院 一审法院
上诉审法院
例外
联合王国的苏格兰 加拿大的魁北克省 美国的路易斯安那洲
南非 菲律宾 斯里兰卡
不属于英美法 而属于大陆法
属于英美法和 大陆法的混合物
案例讨论
我国们际毕商业法啦
其实是答辩的标题地方
➢课程性质
是一门讲述国际商事活动法律规范的课程,在专 业教学计划中,它属于专业基础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初步掌握国际商法的基本 原理和主要内容,初步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 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参与国 际商事活动,分析国际商事纠纷,以便开展涉外商 务活动。
➢课程内容
国际商法指的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以及 与此有关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本课程主要 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中心知识点,同时阐述了与此有关 的合同法、票据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货物运输 法、保险法、公司法、工业产权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等 方面的法律问题。要求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理论,着 重掌握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等基础知识,熟悉国 际商事活动范围内涉法问题的解决程序和有关办法。
国际商法导论.ppt
2020年12月31日7时51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论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新编国际商法》(第二版) 曹祖平 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0年12月31日7时51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 关系的法律专业学科。它与不少商贸法律 既有相同之点,也有不同之处。学习国际 商法,首先必须了解其渊源———有关国 际公约与国际贸易惯例。其次,必须了解 西方两大法律体系———大陆法系与普通 法系,同时了解中国有关的涉外经济立法 与规定。最后,必须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 原则以及民商法的一些基本概念。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论
• 两者的区别是:
(1)从法律关系看,商事关系完全是财产关系,均属于有 偿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既有财产关系,也有人身关系, 在财产关系中既有有偿的,也有无偿的。
(2)从法律制约程度看,商法对商行为的要求具有相当的 灵活性,形式也比较多样化,完全取决于市场运行的客观 要求 。
2020年12月31日7时51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目录
•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论 • 第二节 西方两大法系 • 第三节 两大法系比较 • 第四节 中国的法律制度 • 第五节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 • 关键术语 • 复习思考题 • 主要参考书目
2020年12月31日7时51分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国际商法导论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际商法导论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3. 判断题7. 简答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
A.新西兰B.比利时C.荷兰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2.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B.判例法C.衡平法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3.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B.受罗马法影响小C.先例约束力原则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4.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
A.英国B.美国C.德国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5.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B.罗马法学家C.德国法学家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6.一个判决只对被判处的案件有效,法院判决对日后同类案件并无约束力的法律体系是( )。
A.英美法B.大陆法C.日耳曼法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7.英国法是判例法,但并不是任何法院的判决都能形成先例的,即具有先例约束力,具有先例约束力的法院的判决是( )。
A.行政法院的判决B.低级法院的判决C.高级法院的判决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8.因为美国属于联邦制国家,其立法权分属于联邦和州,所以在美国法律中,既包括联邦法,也包括州法,这使得美国法律的结构同英国有很大差异。
因而美国虽然属于普通法体系,但美国的路易斯安纳州属于( )。
A.普通法B.大陆法C.判例法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判断题9.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并采取民商合一的编制方法。
(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10.在英国,衡平法法院与普通法法院并存,没有建立统一的法院体系。
(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国际商法导论11.英国法是判例法,任何法院的判决都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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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陆法系的分类
法国法系 代表:《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 1807 年法国商法典》 处于自由资本主义上升时期 ,侧 重保护个人权利 以《法学阶梯》为基础 ,《 1804年法国民法典》被恩格斯称为“资产阶级社会典 型的法律全书”;
(一)大陆法系的概念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或成文法法系。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 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典型的法国、 德国法律以及模仿法国、德国法律制定 的其他国家法律的统称。
.
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 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 成文法为主要形式。 大陆法系是世界上历史最长、影响最大、 分布最广的一个法系。 大陆法系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 国法系。
1993年10月,主张魁北克独立的魁北克集团 成为联邦议会仅次于执政党的第二大政党。1994 年9月,魁北克人党在再次赢得省选后即 再次举行全民公决,结果统一派仅以微弱 多数险胜,加面临的分裂危机暂告平息。1996年 1月,魁北克集团领袖布夏尔接任魁北克人党领 袖,担任省长。1998年8月,加最高法院作出裁 决,宣布魁省无权单方面宣布独立。2000年,加 议会通过关于魁独公决规则的法案,从法律上为 魁独设置了障碍。2001年1月,布夏尔宣布辞职, 魁独势力再受打击,魁独运动进一步陷入低潮。
时间顺序
事件
罗马法对意大利、法国、德 国和西班牙等国家影响是很 大的。 罗马法的影响最显著的是 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 德国民法典。
封建时代
资本主义时代
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以《法 学阶梯》为依据。
1900年实行的德国民法典同样渊源于罗马法,受 《学说汇编》的影响较大,故有“现代罗马法”“ 现代法学汇编”之称。
普通法院 第一审法院 专门法院
法 院 组 织
亲属法院
商事法院
上诉法院
劳动法院
最高 法院
练习题
下列法典中,有“现代罗马法”之 称的是( C );被恩格斯成为“资产 阶级社会的典型的法律全书”的是 ( A )。 A、1804年法国民法典 B、1807年法国商法典 C、1896年德国民法典 D、1897年德国商法典
法典
民商分立
民商合一
日本
瑞士 荷兰 意大利
法国
德国
职权制诉讼制度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审理方式, 奉行干涉主义,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 位;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 先考虑制定法如何规定,随后按照有关 规定来判决案件。
(四)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
习 惯
(custom)
法 律
判 例
(case)
学 理
魁北克历史
魁北克(Quebec)的名字源於印地安語, 為「河流變窄」之意。 魁北克最初純粹是法國殖民地,但後來卻 演變成英法兩國為爭領土而開戰。結果自1759 年法國戰敗後,魁北克省就變成英國的領土。 1791年加拿大東部分為上加拿大(Upper Canada,即是今日的安大略省)及下加拿大 (Lower Canada,今日魁北克和沿海各省)。 1800年下加拿大變成現今的魁北克省,而魁北 克市則成為首都。
魁北克的语言
雖然英法語同為加拿大的法定語言, 但魁北克人多以法語為主,且近九成居 民的英語帶著濃厚的法語腔。儘管如此, 觀光事業發達的魁北克,在觀光景點或 商店以英語交談不是大問題;不過,如 果你會說幾句法語,絕對是結交新朋友 最快速的好方法。
魁北克的风景
魁北克土地约一半 被森林覆盖, 80%的人 口生活在南部圣劳伦斯 河沿岸地区。 法国风情 浓厚的魁北克省,秋季 枫红时节洋溢着丰富的 色彩,迎着暖暖秋阳, 踏着落叶小径,看着红 叶风中轻扬,有着说不 出法式浪漫「枫」情。
练习题
在立法上,将民法与商法分别进行 编纂的国家有 ( C )。 A.荷兰 B.瑞士 C.德国 D.日本
练习题
在资本主义时代,受罗马法影响最显 著的两部法典是( AC )。 A、1804年法国民法典 B、1807年法国商法典 C、1896年德国民法典 D、1897年德国商法典
二、英美法系
二、英美法 系
(五)大陆法系的分布范围
大陆法形成于西欧。除法国和德国以外, 许多欧洲国家如瑞士、意大利、奥地利、 荷兰等国都属于大陆法系。 拉丁美洲、非洲的一部分、近东的某 些国家、日本、土耳其也属于大陆法系; 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加拿大的魁北克、 联合王国的苏格兰也属于大陆法系。
美国的路易斯安那
路易斯安那的历史
转手西班牙。18世纪英国和法国之间争夺殖 。 民地霸权的斗争愈演愈烈,尤其是对北美殖民地 的争夺。双方为此爆发了多次大规模战争,其中 最重要的一次是1756-1763年间发生的七年战争。 这次战争是欧洲大国间的混战,在战争中,英国 出钱出物支持法国的对手在欧洲大陆同法国交战, 自己则集中力量,利用海军优势,在海外同法国 展开争夺。在这场战争中由于西班牙于战争晚期 站在法国一边参战,尽管法国未能取胜,但是作 为补偿,法国把路易斯安那西部即密西西比河以 西地区秘密割让给盟国西班牙。
本部分内容
(一)英美法系的概念 (二)英美法系的特点 (三)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 (四)英国法系 (五)美国法系
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egal System 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 国民法典为典型的法国、德国法律以及模 仿法国、德国法律制定的其他国家法律的 统称。
英美法系:Common Legal System 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以及受其影 响或彷此模式制定的美国及其他国家法律 的总称。
法国除法典以外的法规汇编
《达罗斯百科全书——法规汇 编》, 17卷本,收录了19671974年的民法、商法、刑法、 刑事和民事诉讼法、社会法的 法律、法规。 《常用法规汇集》 《法律、法令、条例、行政法院 公报汇编》
(三)大陆法系的结构特点
1、法律分类比较系统完整:把全部法律划 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2、原则上不承认判例为法律渊源; 3、强调成文法(written law),各国都编 纂法典; 4、采取传统的职权制诉讼制度。
联合王国的苏格兰
。
数百年来,苏格兰 男子有穿“基尔特” 。 (短裙)的习俗。 1707年并入英国后, 国王曾下令禁止苏格 兰男子穿短裙,以此 淡化苏格兰人的民族 意识。可是,性格倔 强的苏格兰人不屈不 挠,1775年,汉诺威 王朝不得不取消“禁 裙令”。
(六)大陆法系的法院组织
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虽然各有特点,但 是也有一些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法院的层 次基本相同;各国除普通法院以外,都有一些 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并存。 各国法院分为三级,即第一审法院、上诉 法院与最高法院。有的国家根据诉讼的性质与 金额的大小设立各种不同的第一审法院。在有 的国家,除普通法院外,还设有商事法院、亲 属法院与劳动法院,专门受理有关商务关系、 家庭关系与劳资关系的案件。
重归法国。拿破仑时期,到处征战。当 时法国首先入侵西班牙,法军势如破竹,很 快使西班牙成为法国控制下的依附国。在这 种情况下,1800年路易斯安那通过一个秘密 协议又回到法国人手里。 终归美国。美国独立后,通过赎买、武 装颠覆或入侵等手段,积极扩张领土。1803 年美国以每亩(约合6市亩)售价不到3美分 的价格,花1500万美元从法国手里购进这块 从密西西比河到落基山脉的土地,最终使路 易斯安那成为美国的一个州。
魁北克的独立问题
加是多民族国家,主要居民是英裔和法裔 加拿大人,后者主要聚集在魁北克省。该省面 积154.2万平方公里,人口746.76万(2002 年),其中讲法语的居民占82%。上个世纪80 年代,魁省执政的魁北克人党提出魁北克政治 上实现独立、经济上与加拿大其它地方保持联 系,即“主权-联系”的主张。1980年,魁省 就独立问题在全省举行首次公民投票,结果要 求独立的主张遭否决。
大陆法的形成
作为一个体系出现于十三世纪
时间顺序
事 件
西欧重新回到农耕状态,自 给自足经济占统治地位
欧洲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开始 发生深刻的变化。威尼斯已 开始成为地中海贸易的重要 港口,促进了商业和贸易的 发展。
八世纪末叶起
十世纪
时间顺序
事件
西欧城市和商业的复兴,要求建立一 种统一的普遍适用的法律 • 十一、十二世纪 公元十一世纪末,伊利修斯在意大利 波仑亚大学讲授罗马法大全,到十二 世纪末,仅波仑亚大学学习法律的有 1万多学生。 最早研究罗马法的学者称为注释派: (1)注释派——原意(13世纪) (2)后注释派——发展(14世纪) (3)自然法学派——强调逻辑性和 推理(17世纪)
德国法系 代表: 《 1896年德国民法典》和《 1897年德国商法典》 处于垄断资本主义上升时期, 侧重保护社会利益 以《学说汇编》为蓝本 《 1896年德国民法典》被称为“现代罗马法”、现 代“学说汇编”。
《法国民法典》
1804年产生的《法国民法典》 (Code Civil)共2281条,前6条是总则, 第7条以下分三编,分别对财产、所有权 及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作出详细的规定。 该法典由法国达罗斯法律出版社 1982年出版。该出版社1981年还出版了 《行政法典》和《达罗斯法典》。 1954年由西雷出版社出版的《法国 法典大全》汇集了民法、民事诉讼法、 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劳动法等6种 法律。
加拿大的魁北克
魁北克省 (Quebec,简 称魁省),面积约154万平方 公里,占加拿大国土总面积 的五分之一。由于其居民多 为法国后裔,故该省也是加 拿大唯一以法语为官方语言 的省份。 魁北克南部边界 和美国相接,西部达到渥太 华河和安大略省,北以詹姆 斯、哈德孙和昂加瓦三大海 湾为界,东面是拉布拉多和 圣劳伦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