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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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伊春市林业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提出的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及时把握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监管绩效,经研究,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分析研究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相关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审议有关单位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成员单位

黑龙江省林业厅、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业局、伊春市林业局、农垦总局林业局。

三、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

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恒芳

召集 人:黑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处长 李克祥

成员: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局长 李勇

伊春市林业局局长王冬雪

省农垦总局林业局局长张宏升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人事处,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黑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处长李克祥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切实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扎实推进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提议,经总召集人同意,随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7年3月29日

来源: /fg/detail2039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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