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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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冬季采暖期间大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参考往年的气象条件,冬季冷空气活动偏弱、大气扩散能力较差,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和沉降,重污染天气发生的几率增大,冬季大气形势异常严峻。为贯彻落实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冬季和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颗粒物整治为重点,举全县之力,开展扬尘整治、燃煤锅炉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餐饮油烟整治、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和散乱污企业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即X年X县中心城区优良天数不少于315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X年均值不高于66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二、攻坚任务
以锅炉拆改为重点,切实强化燃煤管控。
1.扎实开展燃煤锅炉拆改。对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设施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扩大淘汰范围。12月30日前基本拆除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
的燃煤锅炉。做到锅炉移位,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对于拆除的锅炉,要建立台账,留存资料,做到可核查、可追溯。
2.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煤炭生产和经销企业等用煤大户煤质实行全覆盖检查,对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及建材、砖瓦窑、供热等用煤单位实行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倒逼全县煤炭经销企业和用煤大户煤质达标。
3.严控劣质煤和散煤销售。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依法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网点。加强售煤网点监管,畅通举报渠道,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取缔禁燃区内煤炭销售网点。严格落实以县、镇办、村为主体的网格化监管责任,采取县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和村巡逻员制度,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劣质散煤进村入户。
4.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燃煤替代。清理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燃煤设施,开展清洁能源替代。
以道路和工地为重点,强化扬尘管控措施。
5.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高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交警、城管、运政等部门要依法通过联合设卡检查、机动巡查等方式,严查冒顶装载、带泥上路、沿路遗撒、乱倾乱倒等行为,同时,对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实施责任追溯、查处和问责,确保良好运输秩序。
6.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各类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洒水、覆盖、
硬化、冲洗、绿化、围挡、遮盖七个100%,对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依法依规停工整治,逐步实现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并联网。探索建立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不诚信建设单位取消招投标资质机制,对现场管理问题突出、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工程承建单位,限制投标资格。
7.加强道路扬尘治理。科学制定冬季作业方案,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洒水降尘作业每天不少于5次,冲洗每周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道路两侧裸露地面绿化、硬化和苫盖等扬尘防治措施。严控和缩减建筑垃圾堆场施工作业面,作业面要平整、压实,全部覆盖防尘网并合理安排洒水降尘。
8.强化工业堆场扬尘治理。按《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12月31日前,各类煤堆、灰场、渣场和其他产生扬尘的散流体堆放场要采用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并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规范装卸和运输环节操作管理,减少存贮和流通环节的污染。对存在问题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堆场,一律停产整改。
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全市201X-201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改善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XX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XX省201X201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实施科学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严格禁止一刀切。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持续改善。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实施散煤整治、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打击黑加油站和油品监管、工业炉窑污染治理、VOCs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科学制订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措施,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通过强化执法检查、量化问责、考核排名等保障措施,推进秋冬季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201X年10月1日至201X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5%,力争下降5.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
三、攻坚任务
实施散煤整治专项行动
1.有序推进清洁取暖。落实省、市双创双服中关于冬季清洁取暖方案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在优先保障201X年已经开工的居民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双代目标;坚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对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
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在气源电源紧张时,合理调控、压非保民,优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201X年10月底前,完成散煤替代1.1万户。完成散煤替代的乡镇,防止散煤复烧。建立洁净煤保供体系,对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乡镇,确保洁净煤供应全覆盖。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市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煤炭质量标准。
2.强化锅炉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取暖方式,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201X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X年12月底前,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0台242蒸吨。
支持使用达标合规的醇基燃料,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X 年10月底前,完成4台65蒸吨燃气锅炉改造任务,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专项行动
3.加快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201X 年底前完成完成万雅博化工公司、康联石油公司、佳联化工、建阳化工等10家企业搬迁改造。
4.压减退出过剩产能。201X年淘汰关停德瑞淀粉有限公司燃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