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价标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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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8-2015

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8-2015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8—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输变电工程验收,是指在“四通一平"至工程移交期间,依据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程序,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及实体质量进行审核、检验及确认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第四条输变电工程实行全过程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未经启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启动投产.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或参加相关验收工作。

第六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工程验收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对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三)负责与国网运维检修部共同组织常规跨区域、跨省输变电工程启动验收工作。

(四)负责协调总部层面工程验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国网交流建设部、直流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直接管理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验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二)负责与国网运维检修部共同组织开展直接管理的项目的启动验收工作。

第八条国网运维检修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监督与生产运行准备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二)参与直接管理项目的工程建设相关环节的审查验收、设备交接试验并确认试验结果.(三)与基建部门共同组织公司总部直接管理项目的启动验收。

第九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及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所辖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二)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所辖工程启动验收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电网基建〔2011〕146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电网基建〔2011〕146号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交流建设分公司:为实现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战略目标,贯彻基建管理以“安全为基础、质量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强化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基建管理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公司组织编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经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版)》(国家电网工〔2005〕255号)同时废止。

—1—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主题词:城乡建设输变电考核办法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11年1月30日印发—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实现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和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贯彻基建管理以“安全为基础、质量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强化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基建管理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建成投运“管理规范、设计合理、功能完备、运行可靠”的工程项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110(66)千伏及以上新建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下同)工程或折单长度在20公里以上的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均应进行达标投产考核。

第三条工程建设应以国家、电力行业、公司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规程、规范、标准、制度和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资料等为依据。

严禁借达标投产之名更改设计、提高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条达标投产考核单位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批复单位为项目法人单位或行使相关项目法人职能的部门(公司特高压及跨区联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各批复单位每年初应组织各建设管理单位对上一年需进行达标投产考核的输变电工程项目进行统计汇总(见附表A-1),并在每年1月31日前报公司及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输变电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管理,进一步提高承包商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建设坚强国家电网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的资信管理,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评价,是资格预审、选择潜在投标人的重要依据.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评价工作,评价信息在公司系统内部发布.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是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起草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评价管理规定,制订承包商评价规则和流程;(二)指导并检查网省公司或项目管理部门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评价工作;(三)组织对公司系统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进行评价;(四)负责汇总、统计各网省公司上报的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评价资料;(五)负责公布承包商的资信评价信息。

第六条各网省公司基建部或项目主管部门是本单位(部门)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资信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对本单位(部门)输变电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资信评价工作;(二)负责按时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报送220千伏及以上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评价信息。

第三章评价原则及评价内容第七条承包商资信评价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主要针对以下内容对承包商进行资信评价:(一)工程安全控制情况;(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三)工程进度控制情况;(四)工程造价控制情况;(五)资源配置情况;(六)合同管理情况;(七)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八)质保期服务等其它情况;(九)综合评价情况。

第九条本规定评价范围为一个评价期内在建及竣工移交生产一年以内所有输变电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

1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8-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输变电工程验收,包括施工质量验收,启动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及工程整体竣工验收。

输变电工程验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严格执行公司验收责任量化清单,落实各级人员责任,规范程序、逐级验收、严密把控,保证全过程质量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一节公司总部第四条国网基建部职责(一)归口管理输变电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制定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相关制度、标准。

(二)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三)负责与国网设备部共同组织常规跨区域、跨省输变电工程启动验收工作。

(四)受国家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常规跨区域、跨省输变电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协调公司总部层面工程验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国网特高压部职责(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直接管理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

(二)负责与国网设备部共同组织直接管理项目的启动验收工作。

(三)受国家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直接管理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国网设备部职责(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各级运检单位参加基建工程验收。

(二)负责与国网基建部门共同组织公司总部直接管理基建工程的启动验收。

(三)参与公司总部直接管理基建工程的整体竣工验收。

第七条国网办公厅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二)组织公司系统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三)参与公司总部直接管理基建工程的启动验收、整体竣工验收。

第八条国网科技部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电网建设项目环保、水保验收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一、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1.首先,要针对大型电力项目,制定电网公司的《输变电工程施工标准》。

2.其次,在施工中,必须保证每个设备的安装质量,安全性以及各项运行参数的正常操作。

3.在输变电工程施工时,需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装依据,特别是对钢结构、外墙板及其他金属系统等要求十分严格。

4.施工时,必须遵循公司施工规范,从原料、选型、设计、施工、调试等方面,全程保障施工质量,并确保输电线路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5.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规,做到安装技术正确,设备操作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输变电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7.调试工作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电力系统质量标准,执行综合调试工程技术规范,保证输变电工程工程质量。

二、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质量控制1.在电力项目施工中,要做好全过程质量管理,包括进场检查、安装检查、调试检查等阶段。

2.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的检测,保证其安全可靠的运行,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任何不正常情况。

3.重要设备部门,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实地考察,以确保工程质量。

4.要做到质量管控,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重点把握重要设备的理论设计和安装工艺等。

5.同时,要对施工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公司输变电工程检验1.公司的输变电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验,以确保工程的质量。

2.检验活动要按照公司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的符合性。

3.检验时,应采取实地调试、安全检查、运行环境检查等各项措施,以便能够发现工程存在的缺陷。

4.最后,完成检验后,要及时填写检验报告,将结果提交公司审核保存,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XXXX年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XXXX年版)

欢迎共阅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有关质量管理制对工的35,35(三)变电站工程与输电线路工程分别申报。

(四)工程项目通过达标投产考核和优质工程自检。

(五)公司考核评定的项目通过优质工程复检。

(六)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并认真开展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且满足:(1)变电站土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2)变电站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4)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在同一个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包中有一条满足规模条件的线路项目的,其余不满足规模的线路应纳入该项目一并考核;如有两条以上满足规模条件的线路项目的,将不满足规模的线路纳入投运时间较近的线路项目考核。

(二)省级公司优质工程考核评定的项目(1)35千伏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

(2)35千伏电压等级且折单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输电线路工程。

(3)35千伏电压等级规模达不到要求的配套线路工程(含电缆线路),在同一个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包中有一条满足规模条件的线路项目的,其余不满足规模的线路应纳入该项目一并考核;如有两条以上满足规模条件的具体申报、评定流程见附录A。

第七条申报项目需上报下列资料达标投产考核需上报下列资料(1)达标投产批复申请表1份(附录B.2)。

(2)达标投产考核情况汇总表(附录B.4)。

优质工程评定需上报下列资料:(1)满足优质工程评定条件项目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附录B.1)。

(2)优质工程评分排序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3)优质工程评定申请表,电子版1份(附录B.3)提交的工程总结、图片和声像等材料应能反映工程全貌、施工阶段(包括基础、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及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部位、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主要管理特色及工程投产后取得的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等。

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导则汇编资料

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导则汇编资料

二、技术体系资料(一)国家电网公司标准1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导则2.SF6高压断路器状态评价导则3.SF6高压断路器状态评价导则编制说明4.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导则5.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导则编制说明6.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7.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编制说明8.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导则9.SF6高压断路器状态检修导则10.SF6高压断路器状态检修导则编制说明11.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检修导则12.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检修导则编制说明13.架空输电线路状态检修导则14.架空输电线路状态检修导则编制说明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1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价导则1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1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导则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171-2008SF6高压断路器状态评价导则Guide for Condition Evaluation of SF6 High-Voltage Circuit BreakerQ/GDWB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5)1 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术语及定义 (7)4 状态量构成及权重 (8)5 断路器的状态评价 (9)附录一:SF6高压断路器状态量评价标准(规范性附录) (11)1.本体评价标准 (11)2、操动机构评价标准 (13)3、并联电容器评价标准 (23)4、合闸电阻评价标准 (24)附录二:SF6断路器状态评价报告推荐格式 (25)4前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为规范和有效开展设备状态检修工作,参照相关规程,并结合各单位SF6高压断路器故障分析及运行检修管理经验,制订本标准,作为制定状态检修计划的依据。

对于开展状态检修的单位和设备,按本标准要求开展设备状态评价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管理
初步设计我就总体要求
设计单位提交的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文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公司企业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满足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要求。

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公司“三通一标”、“两型一化”、“两型三新”输电线路等基建标准化建设成果要求,积极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输变电工程可研核准的建设规模和要求编制。

输变电工程的站外电源、站外水源、站外道路、大件运输、安全稳定装置等配套设计方案应同步提交评审。

初步设计文件应合理计列拆迁赔偿、厂矿搬迁等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的工程和费用标准,杜绝随意估列费用。

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应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概算投资,基本内容包括:
1、确定变电站工程建设规模、主接线型式、电气布置、主要设备型式及参数、总平面布置和主要建筑结构型式等;
2、确定线路工程路径、气象条件、导地线、绝缘配置、杆塔和基础;
3、确定各专业主要工程量,提交主要工程量清单;
4、确定需单独立项的工程科研项目;
5、对外委单项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或确任;
6、确定工程概算投资;
7、确定初步设计与通用设计对比、概算与通用造价对比等情况,确定“两型一化”变电站、“两型三新”输电线路、采用通用设备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应用情况。

国家电网基建(2011)151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 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决定》

国家电网基建(2011)151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 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决定》

国家电网基建〔2011〕1515 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决定》各分部,华北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国网能源公司,国网信通公司,中国电科院,经研院,安能公司,中电装备公司,中兴公司:为了建设世界一流电网,以电网建设质量的提升促进公司发展质量的提升,公司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坚持安全质量第一,实施“质量强网”,提高安全质量目标,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合格队伍对安全质量的保障,强化基建安全管理,加强规划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质量管控,强化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现就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重要意义1.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当前质量强国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工程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质量总体水平的四大主要指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之一,公司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影响深远,关系国计民生,其建设质量是国家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升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公司落实国家质量发展总体要求的重要体现。

2.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促进公司发展质量提升的必然选择。

随着资源环境对公司发展的约束作用不断显现,要进一步转变公司发展方式,就必须在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强调发展的质量。

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经济性等各项指标的综合反映,关系到员工安全健康和履行社会责任,关系到公司“两个一流”企业愿景的实现,是电网本质安全的保障,是公司发展质量在工程建设阶段最主要的体现形式,是对公司发展质量的重要支撑。

3. 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是吸取近期国内重特大事故教训的重要举措。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

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基建质量〔2011〕79号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 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为推动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的正确引用与执行,公司对现行输变电工程建设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梳理,形成《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现予印发。

请对照更新相关质量管理文件,纠正在制度标准引用、执行方面的错误。

对于新制(修)订的制度、标准,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宣贯。

原《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基建质量〔2010〕 53 号)即行废止。

附件: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建设施工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11年3月17日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2011年03月第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管理制度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备注1.1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通知国家电网工〔2003〕153号1.2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 号1.3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06〕674 号1.4 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的通知基建质量〔2006〕 135 号1.5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编制纲要》等 7 个指导文件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 89 号1.6 关于印发变电站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监理工作表式(2007 年版)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 11 号1.7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部分)的通知办基建〔2008〕 1 号1.8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变电部分)的通知办基建〔2008〕 20 号1.9 关于印发《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统一表式》等3类表式的通知基建质量[2008]75 号1.10 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光盘的通知基建质量〔2009〕290号1.11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的通知基建质量〔2010〕 19 号1.12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165 号1.13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 号1.14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1.15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试运行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613 号1.16 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的通知基建质量〔2010〕100 号1.17 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基建质量〔2010〕322 号1.18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11〕12 号1.19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 号1.20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147 号1.21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1〕148 号1.22 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的通知基建质量〔2011〕 78 号第二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2.1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15-20042.2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112-20042.3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113-20042.4 750kV 变电站电气设备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120-20052.5 750kV 变电所构支架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Q/GDW 119-20052.6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121-20052.7 750kV 高压电气(GIS、隔离开关、避雷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23-20052.8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 LGJK-300/50 扩径导线架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124-20052.9 750kV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2-20082.10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53-2006 2.11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154-2006 2.12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155-2006 2.13 1000kV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163-2007 2.14 1000kV 配电装置构支架制作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64-2007 2.15 1000kV 交流变电站构支架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165-20072.16 110kV~1000kV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Q/GDW 183-20082.17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规程Q/GDW 248-2008 2.18 1000kV 变电站电气设备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189-2008 2.19 1000kV 变电站二次接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0-2008 2.20 1000kV 变电站接地装置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1-20082.21 1000kV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2-20082.22 1000kV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3-20082.23 1000kV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绝缘子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4-20082.24 1000kV 高压电器(GIS、 HGIS、隔离开关、避雷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5-20082.25 1000kV 隔离开关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6-2008 2.26 1000kV 母线装置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7-2008 2.27 1000kV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198-2008 2.28 1000kV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施工工艺导则Q/GDW 199-2008 2.29 1000kV 交流电气设备监造导则Q/GDW 320-2009 2.30 1000kV 变电站接地技术规范 Q/GDW 278-2009 2.31 ±800kV 换流站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17-2008 2.32 ±800kV 换流站阀厅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18-2008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2.33 ±800kV 换流站直流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19-20082.34 ±800kV 换流站换流变压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0-20082.35 ±800kV 换流站换流阀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1-20082.36 ±800kV 换流站交流滤波器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2-20082.37 ±800kV 换流站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3-20082.38 ±800kV 换流站屏、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4-20082.39 ±8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5-20082.40 ±8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26-20082.41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接地极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7-20082.42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接地极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28-20082.43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架空接地极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 229-20082.44 ±800kV 直流输电系统架空接地极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 230-20082.45 ±800kV 架空输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262-2009 2.46 ±800kV 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Q/GDW 260-2009 2.47 架空输电线路钢管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Q/GDW 346-2009 2.48 架空输电线路钢管塔运输施工工艺导则Q/GDW 351-2009第三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3.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602-19963.2 110kV-500kV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8-20023.3 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782-20013.4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3.5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3-20063.6 直流换流站二次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DL/T 1129-20093.7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系统试验规程DL/T 1130-20093.8 ±800kV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系统试验规程DL/T 1131-20093.9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968-20053.10 电力工程地下金属构筑物防腐技术导则DL/T 5394-20073.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5161.17-20023.12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3.13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2005 3.14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T 5027-1993 3.15 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DL/T 5106-1999 3.16 ±800kV 及以下直流输电接地极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231-20103.17 ±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232-20103.18 ±800kV 及以下直流换流站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233-20103.19 ±800kV 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5234-2010 3.20 ±800kV 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235-20103.21 ±800kV 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236-2010第四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4.1 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4.2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89-20064.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4.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4.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4.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2006 4.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92 4.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924.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924.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 4.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964.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964.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4.1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 4.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GB 50300-2001 4.1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4.2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4.2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4.2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4.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4.24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2002 4.25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4-2010 4.26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4.2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4.2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4.2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 4.30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62-2008 4.3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 4.3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4.33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 4.3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4.3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 4.36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4.37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4.38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4.39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l4.40 建筑用砂GB/T 14684-200l4.41 烧结普通砖GB 5101-20034.42 建筑石油沥青GB/T 494-19984.43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024.44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4.45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园钢筋GB 1499.1-20084.46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4.47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 50119-20034.4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20054.49 聚氨脂防水涂料GB/T 19250-20034.50 建筑防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4.5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第五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标准(相关管理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备注5.1 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建质(2003)162 号5.2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5.3 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号5.4 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号5.5 换流站工程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7)26号5.6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建质监(2005)57号5.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6)102 号5.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建标〔2000〕40 号5.9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 年版5.10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 117-20075.11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5.12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 5229-20055.1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5.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5.1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5.16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09第六部分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标准(建筑行业标准)编号文件名称标准号备注6.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82-916.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6.3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6.4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6.5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6.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 18-20036.7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6.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 15-20086.9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 169-20096.10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20096.11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6.12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 29-20036.13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6.14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20086.15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贴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20086.16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价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价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价导则目录1. 范围 (4)2. 引用标准………………………………………… (4)3. 术语和定义………………………………………… (4)4. 风险评价模型 (5)5. 风险评价流程………………………………………… (5)6.设备风险的计算及处理原则………………………………………… (10)附录A 资产等级划分依据 (12)附录B 要素损失程度等级划分依据 (14)附表C 故障引起要素损失概率的取值表 (15)附录D 部件故障发生概率统计算法 (19)附录E 特殊情况考虑 (20)案例1 设备风险评价实例:一台110kV变压器的风险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

案例2 设备风险评价实例:一台500kV变压器的风险评…………………………错误!未定义书签。

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价导则(框架)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价的模型、流程和方法。

用量化的风险值判断输变电设备面临的和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大小,为输变电设备的状态检修提供依据。

本导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电压为110(66)kV~800kV的输变电设备。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Q/GDW-11-106~115-2007 《输变电一次设备状态评价标准体系》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管理规范[2005]110(66)~500kV变压器(高抗)设备评估分析报告3. 术语和定义3.1 资产: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包括设备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如设备价值、用户等级、设备地位等。

3.2 风险:资产遭受损失及其发生的可能性。

包括资产、资产损失程度和故障发生的概率三个因子。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国网(基建/3)188-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输变电工程验收,是指在“四通一平”至工程移交期间,依据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程序,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及实体质量进行审核、检验及确认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输变电工程实行全过程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未经启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启动投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或参加相关验收工作。

第六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工程验收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对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三)负责与国网运维检修部共同组织常规跨区域、跨省输变电工程启动验收工作。

(四)负责协调总部层面工程验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国网交流建设部、直流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直接管理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验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二)负责与国网运维检修部共同组织开展直接管理的项目的启动验收工作。

第八条国网运维检修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监督与生产运行准备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二)参与直接管理项目的工程建设相关环节的审查验收、设备交接试验并确认试验结果。

(三)与基建部门共同组织公司总部直接管理项目的启动验收。

第九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及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所辖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7-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建设管理的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kV 送出线路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它输变电工程建设可参照执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引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设标准化施统一配送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第六条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本办法,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参建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新型、适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三)监督所属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统一配送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有关质量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持续提升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水平,实施质量强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目的】输变电优质工程是在达标投产考核基础上,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性、技术先进性、质量和工艺优良性、运行可靠性、指标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含委托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含新建、改扩建及同期配套工程),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第四条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时间满3个月,且不超过1年。

(三)变电站工程与输电线路工程分别申报。

(四)工程项目通过达标投产考核和优质工程自检。

(五)公司考核评定的项目通过优质工程复检。

(六)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并认真开展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且满足:(1)变电站土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2)变电站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3)输电线路分项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七)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移交。

(八)工程建设期间及投运后,未发生五级及以上质量事件。

(九)工程建设期间及投运后,未发生人身死亡、三人及以上人身重伤事故。

(十)工程建设工期满足要求。

第五条考核评定范围(一)公司优质工程考核评定的项目(1)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等,下同)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17-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设计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主要工作包括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设计技术问题协调、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等。

第四条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相应内容纳入设计评审合同、设计合同中。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归口管理,制定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评价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工作;(三)负责核定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四)负责220千伏及以上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第六条省公司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工作;(三)负责组织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核定110(66)千伏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向公司报送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四)负责110(66)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向公司沟通汇报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中需协调的设计技术问题。

第七条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工作;(三)负责组织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四)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负责核定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第八条设计评审单位责任(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输变电工程的初步设计质量评价工作,报送评价结果;(三)配合项目管理单位协调设计技术问题.第九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竣工图设计等四部分质量评价,并报送相关基建管理部门;(三)配合做好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目录前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总则 (5)5 评估依据 (5)6 评估组织 (6)7 评估方法 (6)8 评估流程 (7)9 评估指标体系 (8)10 评估结果 (10)11 改进 (10)附表A.1变压器类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评分表 (12)附表A.2 断路器状态检修绩效评估评分表 (17)附表A.3 输电线路状态检修绩效评估评分表 (22)附表A.4 其他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评分表 (27)附表A.5 状态检修组织管理绩效评估评分表 (32)附表A.6 状态检修整体绩效评估评分表 (33)附表A.7 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报告 (34)附表A.8 不符合项报告 (35)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编制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的相关要求编写的。

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进行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的依据;评估的结果,作为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和改进的依据。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北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状态检修工作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27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GB/T 15496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评价导则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导则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价导则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019年1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办法.doc

2019年1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办法.doc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推广应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建立管理常态机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主要包括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研究制定,成果发布,应用实施,评价考核和滚动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制定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的需求规划、研究制定、发布应用工作;(三)指导和评价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的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国网物资部负责在工程物资采购环节全面应用通用设备,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未能履约的设备供应商进行管理。

第六条国网交流部、直流部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的应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网发展部、运检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在工程可研规划、运维检修等环节全面应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

第八条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执行公司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二)指导地市供电企业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策划,落实应用要求,提出需沟通汇报的技术问题;(四)组织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审查技术要求,核查通用设备应用情况。

第九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在所管辖输变电工程物资采购、监造等环节全面应用通用设备,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通用设备应用要求,并体现于违约责任相关条款;组织监造单位按照合同进行监造,落实通用设备应用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验收细则评分标准(网省公司地市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验收细则评分标准(网省公司地市公司)
附件6
网、省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验收评分标准
序号
评价项目及要求
必备条件验收标准
备注
★1
组织体系完整
明确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组并有明确职责。
缺一不可
★2
指导试点成功
已经成功指导一个及以上地(市)公司开展状态评价工作及状态检修试点工作。
★3
管理流程明晰
建立状态检修工作管理流程,明确各关键环节工作要求。
2.工作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网、省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总体目标和规划;
(2)组织编制省公司状态检修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3)指导和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实施状态检修工作。按照本办法组织验收小组对所辖地(市)公司状态检修工作进行验收;
(4)组织协调状态检修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组织开展状态检修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调查、研究和应用;
(1)熟悉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2)掌握风险评估技术,能够根据安全、环境和成本三要素对设备进行风险评估。
4
查资料、记录,现场询问
未建立掌握设备风险评估技术的队伍扣4分。不熟悉风险评估技术每处扣1分,不能掌握风险评估技术,根据安全、环境和成本三要素对设备进行风险评估酌情扣1~2分。
2.应用风险评估技术对输变电设备进行评估,形成风险评估结论。
2.明确收集信息的内容、规范性、时限性要求
10
未明确收集信息的内容扣4分,未明确收集信息的规范性要求扣3分,未明确收集信息的时限性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3.明确信息采集的检查与考核
10
未明确检查的要求扣5分,未明确考核内容扣5分,扣完为止。
3.2
网、省公司应做好如下数据的备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2005年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2005年版)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1 总则1.1 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建设新形势,把国家电力公司建设成两型、两化的国际一流企业,必须全面提高我国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在工程建设中精心设计、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坚持对工程质量从严要求,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及时发挥投资效益,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国的电力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使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220kV以下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比照执行。

1.3 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的考评,必须以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最终版设计图纸、资料等为依据,认真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严禁以达标为名更改设计、提高建设标准。

1.4 国家电力公司鼓励输变电工程在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的前提下积极慎重地采用经过鉴定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争取实现变电所的小型化、紧凑化和提高自动化水平。

2 达标必备条件2.1 输变电工程已按设计完成施工和全部调试项目、交接验收、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满足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输变电工程施工及交接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使用贷款的工程,其进口设备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2.2 输变电工程在施工、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各参建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三人及以上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设计和施工质量事故、火灾事故及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3 达标考核期间为投产后3个月。

在达标考核期间,输变电工程未发生因设计、施工、调试、运行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

2.4 未超过批准总概算。

2.5 未超过原电力部颁“工期定额”规定的工期。

2.6 各考评项目得分率均在80%及以上。

3 考评项目3.1 变电所工程3.1.1 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及施工3.1.2 设备安装及主要技术指标3.1.3 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及调整试验3.1.4 达标考核期(投产后3个月内)内的运行情况3.1.5 工程档案管理3.1.6 工程设计管理3.1.7 工程综合管理3.2 输电线路工程3.2.1 安全管理及文明生产3.2.2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及技术指标3.2.3 工程档案管理3.2.4 工程设计管理3.2.5 工程综合管理以上输变电工程各考评项目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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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输变电设备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输变电设备评价内容 (2)
第三章输变电设备评价实施原则 (4)
第四章输变电设备评价实施要求 (6)
第五章附则 (6)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输变电设备评价
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输变电设备管理,全面提高输变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及时发现、掌握输变电设备在设计选型、监造、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检修、技术监督、技术改造等阶段中反映出的突出性和倾向性问题,查找输变电设备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预防设备事故措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标准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生产部编制完成输变电设备评价标准。

为保证输变电设备评价工作在公司系统深入、有效开展,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输变电设备评价作为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施设备全过程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安全性评价和设备评级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在开展输变电设备评价工作时,应坚持以客观数据和性能指标为依据,以实时跟踪评价为基础,部分评价和整体评价相结合,实时跟踪,动态评价,持续完善。

第三条输变电设备评价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
110(66)kV~550kV输变电设备(包括10kV~66kV干式电抗器、消弧线圈、并联电容器装置,72.5kV及以上支柱绝缘子、直流电源系统设备)的状况评价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变电设备评价内容
第五条输变电设备评价工作分为五个部分:
(一)设备投运前性能评价;
(二)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评价;
(三)设备检修情况评价;
(四)设备技术监督情况评价;
(五)设备技术改造计划制定、执行及效果评价。

第六条设备投运前性能评价,是对设备基础性能和健康水平的评价,是设备投产前各方面性能、状况的综合评价,应从设备设计、选型、监造、安装调试、交接验收等环节,按照设备质量、工艺、试验项目的要求和关键指标、重要参数进行评价。

设备投运前性能评价是对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能力的基本评价,应结合新(扩)建工程输变电设备投产验收工作进行。

其他各阶段设备评价工作中,均应考虑设备投运前性能评价的结果。

对于1990年以前投运的输变电设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基础技术资料查找困难的,可在评价标准
的基础上,酌情减少扣分,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中,应对类似情况进行明确规定。

第七条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评价,是对运行设备的健康状况的实时、动态评价,主要针对设备的日常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巡视、日常维护、预防性试验和设备缺陷、隐患的跟踪处理等情况,综合考虑设备性能与运行环境、电网发展的适应性、技术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对设备的当前状态进行评价。

“设备运行情况评价”应结合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动态进行,必要时可对某些项目或指标单独进行评价,每年或结合预防性试验进行评价总结。

第八条设备检修情况评价,是依据检修规程、导则、规范等,结合检修项目、工艺、质量、试验结果等方面的情况,对设备检修过程和设备性能恢复情况进行评价。

“设备检修情况评价”应结合检修工作进行,并在设备检修完成后进行评价总结。

第九条设备技术监督情况评价,是对设备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质量的评价,包括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评价;设备预防性试验、故障设备跟踪处理情况评价;对故障设备的缺陷、隐患诊断水平和测试手段的评价;在线监测、状态诊断等新技术手段应用及效果情况评价;设备检修、技术改造开展情况评价等。

“设备技术监督情况评价”应结合各阶段评价工作,针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同步进
行。

第十条设备技术改造计划制定、执行及效果评价,是结合设备技术改造工作,对技术改造依据、原则、方向及技改效果的全面评价。

设备技术改造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情况评价应在设备技术改造工作完成后进行。

第三章输变电设备评价实施原则
第十一条输变电设备评价应以各种试验报告、技术监督记录、安装验收报告、检修报告等客观数据和主要技术指标为依据,防止主观判断。

设备评价工作既要考虑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既要以相关资料为基础,又必须实地查看、检测设备状况。

第十二条开展设备评价工作重在评价过程,通过对设备各项指标、参数和资料的分析、判断,确切掌握设备各项相关指标的当前状况和变化趋势,了解设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输变电设备评价工作中应以部分评价为基础,注重整体评价和部分评价相结合。

部分评价是设备当前状况的实时反映;整体评价是各个部分评价基础上总体分析,同时又是下一阶段设备评价的基础。

部分评价要与以往各部分评价结果比较分析,发现设备状态的变化趋势,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导致的评价结果失真。

设备的整体评价工作应
依据评价标准中评分方法和评价周期进行。

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大修前和完成后应进行整体评价。

第十四条输变电设备评价必须坚持实时跟踪、动态评价原则。

设备评价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与设备投产安装、运行巡视、检查维护、预防性试验、检修和技术改造等工作紧密结合,实时掌握设备状况,动态分析设备健康水平。

第十五条应加强对设备评价结果和过程的分析,对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针对评价结果为“注意”或有核心项目不合格的输变电设备,以及评价结果或重要指标与以往相比发生较大变化或呈现持续劣化发展的,应分析原因,加强运行监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在设备评价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价标准和评价工作。

第十七条输变电设备评价是是安全性评价和设备评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安全性评价和设备评级工作内容的细化和延伸,应注重评价结果与安全评价和设备评级工作的有机结合。

第十八条设备评价结果要作为设备大修、技术改造工作的重要依据,指导设备大修、技术改造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章输变电设备评价实施要求
第十九条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是输变电设备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输变电设备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单位要加强评价工作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设备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建立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定期对设备评价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布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设备评价工作水平。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设备评价总结报告制度,每年12月25日前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部报送设备评价工作总结。

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设备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设备评价结果和设备整体健康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开展评价工作的措施和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设备评价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培训和管理,并在实施过程中积极采用网络化、信息化技术,推动输变电设备评价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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