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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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中工程款项支付

工程合同中工程款项支付

工程合同中工程款项支付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理的款项支付安排对于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个标准的工程合同中工程款项支付的范本内容,它详细阐述了款项支付的相关条款和流程。

一、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该预付款将用于工程前期的材料采购和准备工作。

二、进度款项1.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和请款申请。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请款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项。

3. 进度款项的支付比例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0%。

三、结算款项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及相关结算资料给甲方。

2.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和结算资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与乙方进行结算。

3. 结算款项应包括剩余的合同金额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项后的余额。

四、尾款支付1. 在结算款项支付后的6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支付尾款,尾款金额为结算金额的5%。

2. 尾款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质保文件和维修承诺书。

五、逾期支付利息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条件支付款项,应当按照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给乙方。

六、其他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增加额外工作量,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并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财基字〔1999〕139号【发布部门】财政部水利部【公布日期】1999.05.25【实施日期】1999.05.2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基字〔1999〕139号1999年5月2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水利部直属单位:为规范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特点,我们制定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附件: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包括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水利主管部门”)和水利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用于计划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资金渠道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专款专用原则。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财政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

(三)效益原则。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拨付、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加强工程概预(结)算、决算管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水利水电工程实务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水利水电工程实务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水利水电工程实务练习题(一)及答案单选题(共40题)1、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组织招标。

A.发包人B.承包人C.监理人D.发包人和承包人【答案】 D2、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A.10B.15C.28D.30【答案】 A3、根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水总[2014]429号文),水利工程费用中,直接费不包括()。

A.施工机械使用费B.临时设施费C.安全生产措施费D.工具用具使用费【答案】 D4、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以下事故应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的是()。

A.一般质量事故B.较大质量事故C.重大质量事故D.特大质量事故【答案】 C5、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应()。

A.与工程占地范围一起征用B.不征用C.由工程管理单位进行管理D.临时征用【答案】 B6、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在竣工验收前已经建成并能够发挥效益,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

A.分部验收B.单元验收C.投入使用验收D.阶段验收【答案】 C7、灌浆按灌浆压力可分为常压灌浆和高压灌浆。

灌浆压力在()MPa 以上的灌浆为高压灌浆。

A.1B.3C.5D.10【答案】 B8、档案保存价值的外在体现是档案的()。

A.完整性B.内容C.组卷形式D.保管期限【答案】 D9、(2015年)反映水泥砂浆保水性的技术指标是()。

A.沉入度B.泌水度C.分层度D.坍落度【答案】 C10、(2011年)根据《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12—2000),碾压混凝土压实质量的评价指标是()。

A.最大干密度B.压实重度C.相对压实度D.相对密度【答案】 C11、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由()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作为合同执行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权益。

本文从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原则、方式、条件、程序及监管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建设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原则1. 公平原则:合同价款的支付应保证双方权益的平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同执行的顺利进行。

2.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3. 合同约定原则: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等应依法依规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4. 工程进度原则:合同价款的支付应与工程进度相匹配,确保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相符。

二、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比例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30%。

预付款的支付有助于承包人顺利开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2. 进度付款: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时,发包人应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

进度付款的比例一般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50%~90%。

3.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

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竣工结算款。

4. 质量保证金:合同约定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予以退还。

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1. 合同有效:合同价款的支付需确保合同有效,合同双方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资质条件等。

2. 工程进度符合约定:合同价款的支付应满足工程进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 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合同价款的支付与工程质量相挂钩。

4. 合同履行完毕: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

四、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程序1. 合同签订:合同双方依法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等。

工程合同怎么付钱

工程合同怎么付钱

工程合同怎么付钱第一部分: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1.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包括了所有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及税费等。

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首期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首期款。

-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 竣工款: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第二部分:支付条件1. 首期款支付条件: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相应发票后。

2. 进度款支付条件:每个阶段的工程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相应进度的合法有效发票。

3. 竣工款支付条件:整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文件和最终结算发票。

第三部分:逾期支付1. 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每日计算滞纳金。

2. 若逾期支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暂停工程施工,直至款项支付到位。

第四部分:其他约定1. 所有支付均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并注明款项用途。

2. 双方应保留好所有的支付凭证,以备日后核查。

3. 任何由于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费变动,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或享有。

第五部分: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这份工程合同付款条款范本仅供参考,实际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双方详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项目联营工程付款制度

项目联营工程付款制度

项目联营工程付款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联营项目的财务透明度和合作各方的利益平衡,特制定本付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联营的合作方,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联营项目的所有支付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付款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每一方合作者根据其投入及承担的风险获得相应的报酬。

2. 透明原则:所有的支付流程和结果应对所有合作方公开,以保持高度的透明度。

3. 及时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时进行款项支付,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三、付款方式1. 预付款:根据合同约定,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给乙方。

2. 阶段付款:工程进度达到特定节点时,甲方应根据完成情况支付相应阶段的款项。

3. 完工付款: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应支付剩余的尾款。

四、付款流程1. 提交付款申请:乙方在达到付款条件时,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包括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确认:甲方收到付款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确认支付金额。

3. 实施支付:审核无误后,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4. 收款确认:乙方收到款项后,应出具收款确认书,作为后续结算的依据。

五、违约责任1. 逾期支付:若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应按日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 逾期提交: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有效的付款申请,导致支付延迟,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其他条款1. 本制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算完毕之日终止。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联营的管理委员会所有。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付款制度,须经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后修订。

七、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合作各方协商解决。

2. 本制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水利工程竣工完工结算资料整编要求

水利工程竣工完工结算资料整编要求

水利工程竣工完工结算资料整编要求一、水利工程竣工(完工)结算的概念完工结算指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质量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后,根据合同、计量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向项目法人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又称竣工结算。

经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三方签字认可的竣工结算书是核定某标段最终投资的技术经济文件。

合同工程完工结算也是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前一项必须完成的工作。

竣工结算是编制竣工决算的基础。

二、水利工程完工结算的内涵1、完工结算是指自工程开工至工程验收通过全过程所产生费用的综合,因此完工结算审核的重点为“核定量、核定价”,包括工程量核算与工程单价、合价的核算,还有预付款、奖励、罚款等的核算。

2、完工结算是水利工程完工验收的一项必备条件。

3、工程量核算。

工程量核算依托于工程产品质量的全部合格,既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避免漏算与重复计算,又要保障工程计量凭证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核算文件应依照规范格式进行。

工程量计算一般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1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合同约定进行。

4、工程单价与合价审核。

各单项工程单价、合价应认真核算并与工程量清单一一对应;变更单价必须经由项目法人、承包人、监理人签认后才可作为最终计价依据。

三、承包人申报完工结算须具备的条件1、合同范围内(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已按要求施工完毕。

2、已完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3、本标段的变更、索赔已全部处理完毕。

4、经评定质量合格项目的最终工程量汇总表已经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审查签认。

四、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作用1、竣工决算是确定工程最终造价,是了结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关系和经济责任的依据;2、竣工结算为承包商确定工程最终收入,是承包商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3、竣工结算反映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和实物量的实际完成情况,是业主编报竣工决算的依据;4、竣工结算反映建筑安装工程实际造价,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资料口。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3年5月26日,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全文如下。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造价,是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建议书到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依规编制、合理确定、科学管理、有效控制的原则,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水利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单位应当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提高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计价依据第六条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编制各阶段水利工程造价文件所依据的编制规定、定额、价格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计价文件和标准。

第七条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符合有关政策、技术标准。

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进行动态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水平相适应,确保经济合理,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第八条水利部负责制定水利工程行业造价编制规定。

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工程行业造价编制规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水利工程地方造价编制规定,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九条水利部负责制定水利工程行业定额。

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补充定额,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利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推动水利工程造价数据采集、价格信息发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重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重点

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 、 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 工程进度 款的支付方式 、 数额及时限; 工程施工 中发生变更时 , 工
程价 款 的调 整方 法 、索赔 方式 、时限 要求及 金 额 支付方 式 ; 生工 程价 款 纠纷 的解 决方 法 ; 定承 担风 险 的范 围 发 约
及 幅度 以及超 出约定 范 围和 幅度 的调 整办 法 ;工程 竣工
2I 工程价款支付条件 .
项 目法人 财务部 门在办理 工程 价款支付 手续 时 , 按 照建设 工程 合 同规 定条 款 、实 际完成 的合 格工 程
管部门 、 、 省 自治区、 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
计价 标准 、 价 办法 等有关 规定 。 计
1 建设项 目的工程承包合同、 . 2 招标投标文件பைடு நூலகம்、 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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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 与管理・01 第 4 21 年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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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 毅
( 水利 部水 利建设 与管理 总站 北 京 10 3 ) 0 0 8
汇总表 。
3 定 期结 算 . 4 定期 结 算 主要 适 用 于工 程 量大 、工 期 长 的工 程 建设 项 目, 根据 工 程 特 点确 定 一个 结算 周 期 , 按此 周期 定 期进
项 目法人与施工 、 设计 、 监理或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签 订 的合同应包括金额 、 支付条件 、 结算方式 、 支付时间等
更 通知 、 监理 现场 签证 、 与工 程量 和预 算定 额 相关 的文 件 资料 。 ‘
1 工程 价款结算依 据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加强结算纪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工程价款结算中的责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价款结算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结算,以一个合同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单位,采用一个合同设置一个工程价款结算单的办法。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项目与合同项目应相互对应,合同以外的项目按合同变更处理,在结算时单独反映。

第四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工程价款结算中的职责如下:(1)董事长:对工程价款结算负领导责任,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批。

(2)总经理:`对工程价款结算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审定。

(3)工程部门:审核结算项目的施工质量及完成的工程量。

(4)合同部门:审核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控制工程进度款结算。

(5)财务部门:办理工程价款支付、进度结算保留金、质保金的扣收等手续,控制资金支付。

第二章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及形式第五条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如下:(1)结算形式的约定。

(2)结算价格的认定。

(3)已完工程量的认定。

(4)工程款的支付与扣留方式的约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

(6)其他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条款。

第六条工程价款结算的其他资料为:(1)合同组成部分的招标投标文件,以及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各种往来函件、承诺书、澄清函、谈判记录等。

(2)经批准实施的施工设计图。

(3)设计变更通知等有效文件。

(4)其他与工程量及预算定额相关的文件等资料。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形式单价承包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主要采取按月结算的形式,总价承包项目根据形象进度依据合同结算方式结算。

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的程序及手续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的一般程序(1)承包人申请。

(2)工程部门审查。

(3)合同部门审核。

(4)监理工程师审定。

(5)现场跟踪审计审定。

(6)分管合同副总审批。

(7)财务部门账目核对,财务负责人审批。

工程结算款付制度

工程结算款付制度

工程结算款付制度一、结算原则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所有结算款项必须基于真实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避免因款项问题导致工程延误或质量下降。

二、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确定。

通常情况下,可以采取月结、阶段结或者分项结的方式进行。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保证结算的及时性,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三、结算流程1. 工程进度确认:承包方应按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发包方需对报告进行核实。

2. 质量验收: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进行验收。

3. 结算申请:承包方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时,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提交结算申请。

4. 审核与支付:发包方应在收到结算申请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审核结果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四、款项支付1. 预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发包方需在工程开始前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进度,按比例支付进度款。

3. 竣工款:在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的竣工款项。

4. 质保金:根据合同约定,从最后一笔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支付。

五、违约责任若发包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承包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任何关于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对结算款支付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总结:。

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运行,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市及区、县(市)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含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部分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筹集、使用和管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水利部门、水利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和水利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

第二章资金筹集与使用第四条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渠道主要包括:(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包括国债专项资金,下同);(二)市(含区)、县(市)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三)水利建设基金中用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资金;(四)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的资金。

第五条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筹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高息乱集资和变相高息集资。

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内部股票和债券;(二)符合政府规划要求,根据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多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三)符合工程建设需要,以较低成本筹集资金。

第六条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口径及比例。

从7月1日起,市(含区)、县(市)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第七条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年终清算方法。

市(含区)、县(市)财政部门应当按季度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在年终进行统一清算。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水利水电工程实务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水利水电工程实务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一级建造师之一建水利水电工程实务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在工程进度曲线中,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下列()难以通过比较得知。

A.实际工程进展速度B.进度超前或拖延的时间C.工程的完成情况D.施工质量的达标情况【答案】 D2、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称为()。

A.蓄滞洪区B.行洪区C.防洪保护区D.洪泛区【答案】 A3、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为主。

A.跟踪B.抽查C.巡视D.旁站【答案】 B4、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A.15B.10C.30D.60【答案】 A5、下列不属于材料预算价格的是()。

A.运杂费B.运输保险费C.采购及保管费D.运输摊销费【答案】 D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种类按其功能和作用可分为()。

A.公益性、准公益性和投资性B.公益性、投资性和经营性C.公益性、经营性和准经营性D.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答案】 D7、按《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最后一个阶段为()。

A.竣工验收B.生产准备C.生产运行D.项目后评价【答案】 D8、竣工决算时,小型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应控制在()以内。

A.3%B.4%C.5%D.6%【答案】 C9、()要对承包人和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施工员B.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C.技术员D.安全员【答案】 B10、具有足够的强度、整体性、均一性、()、耐久性是各类水工建筑物对地基基础的基本要求。

A.稳定性B.抗渗性C.抗冻性D.可塑性【答案】 B11、钢筋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配置在同一截面的接头面积不超过受力钢筋总面积的()。

A.25%B.50%C.70%D.100%【答案】 A12、()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合同支付规定

工程合同支付规定

工程合同支付规定
第一部分: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本工程项目的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该金额包含了所有必要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以及预期的利润。

支付方式如下:
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业主方需支付总合同金额的【比例】%作为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承包方完成特定阶段工作后,可向业主方申请相应进度款,具体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 竣工款:工程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可申请剩余的合同款项。

第二部分:支付条件与流程
业主方的支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承包方按时提交了符合要求的工程进度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工程达到约定的支付节点,且通过了业主方或第三方的验收。

3. 承包方提供了相应的发票和其他必要的财务文件。

支付流程如下:
1. 承包方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

2. 业主方在收到申请后的【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业主方在【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第三部分:逾期支付与违约责任
若业主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同时,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一旦违反支付规定,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四部分: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支付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总结:。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付款条例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付款条例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付款条例
一、预付款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给乙方预付款。

预付款的金额一般为合同总价款的10%,用于乙方启动工程。

预付款将在后续进度款中逐步抵扣。

二、进度款
根据工程进度,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进度款。

进度款的支付条件为:乙方完成相应阶段的工程量,并通过甲方验收。

具体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竣工款
当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竣工款。

竣工款的支付标志着工程的正式交付,也代表着乙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

四、质保金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质保金。

质保金通常为合同总价款的5%,并在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违约金与罚款
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违约方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同样,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

六、其他费用
除了以上提到的款项,还可能产生一些额外的费用,如变更工程的费用、额外服务的费用等。

这些费用的产生必须基于双方的协商一致,且需书面确认。

这份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付款条例范本旨在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它也是对双方责任和义务的明确,有助于减少纠纷,提高工程效率。

当然,具体的条款可能会因工程的特点和双方的需求而有所不同,需要在实际操作中灵活调整。

【水利水电工程】习题精选资料含答案解析Ⅳ596

【水利水电工程】习题精选资料含答案解析Ⅳ596

教学资料范本【水利水电工程】习题精选资料含答案解析Ⅳ596编辑: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单选题-1工程基坑开挖采用井点回灌技术的主要目的是( )。

A.避免坑底土体回弹B.避免坑底出现管涌C.减少排水设施,降低施工成本D.防止降水井点对井点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影响【答案】D【解析】基坑开挖,为保证挖掘部位地基土稳定,常用井点排水等方法降低地下水位。

在降水的同时,由于挖掘部位地下水位的降低,导致其周围地区地下水住随之下降,使土层中因失水而产生压密,因而经常会引起邻近建(构)筑物、管线的不均匀沉降或开裂。

为了防止这一情况的发生,通常采用设置井点回灌的方法。

考点建筑工程土方工程施工技术单选题-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于1991年2月15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号发布,自( )起施行。

A.1991年5月1日B.1991年3月1日C.1991年4月1日D.1991年6月1日【答案】A【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3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其最低保修期限为( )年。

A.1B.2C.3D.5【答案】D【解析】[解析]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其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单选题-4在施工成本管理的经济措施中,通过偏差原因分析和未完工程施工成本预测,对发现的潜在的问题应以( )为出发点,并及时采取措施。

A.被动控制B.主动控制C.动态控制D.定期控制【答案】B【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5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业务素质要点中没有强调( )。

A.掌握多种工程技术知识B.通晓经济、法律、金融等相关知识C.应是专家型的人才D.了解最新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答案】A【解析】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业务素质的要点包括:应是专家型人才;要通晓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金融法律,关于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和咨询招标的规定和知识;要了解当前最新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要善于协作、责任心强;要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应有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敢于面对各种挑战的精神和作风。

水利工程建设的工程结算

水利工程建设的工程结算

水利工程建设的工程结算作者:龚丽娜来源:《水能经济》2018年第03期【摘要】工程结算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很重要的地位,有利于节约金钱的投资,但工程结算仍存在诸多问题,很多建设单位一直拖欠工资,不给工作人员结算工资,工程款严重拖欠。

近些年来,基本投资不到位,很多老板冒着逃空荡的风险,先施工,不给结算,偶尔被起诉,但都因材料不足而中途截止,以至于罪恶者一直逍遥法外,越来越多的人效仿,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某些建设单位不依法从法,逃脱法律的漏洞。

根据国家统计局曾经总结的数据,发现工程拖欠情况总是发生,而且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一直持续增高,长期延续这样的情况,会阻碍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结算水利工程是我国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在我国的水资源战略调动上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掺杂着无数人的心血和汗水会,所以在工程完结之后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给相关的建设人员分配一定的劳动报酬,这就涉及到了工程结算的问题。

工程结算即施工单位按照相关的合同规定完成全部的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并符合工程规定之后,向工程项目的法人申请办理价款结算。

1、目前水利工程建设的结算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1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相关问题水利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是按照工程的设计、竣工图纸、施工测量资料、施工记录以及合同等内容为根本的,工程量计算过程中产生的误差原因主要是工程定额子项目的重复计算和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则文件计算,比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建筑钢材应该按照图纸上面所示的净值来计量;钢材中的钢筋应该以钢筋的直径和长度来计算,而不计算架设定位的附加钢筋量,但是在施工单位进行钢筋损耗计算时,往往加上了架设过程中的钢筋用料,再加上相关的计算规则出错,往往会造成多报工程造价的现象。

1.2工程的变更签证出现问题水利工程的变更签证指的是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延期、工程设计方案发生变更、合同价款变化等类似的变更行为,它的时效性比较强。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8.03.14•【文号】水建管[2008]75号•【施行日期】2008.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08]75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效防止水利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建立防拖欠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建设行为,维护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水利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工作要求,我部制定了《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附件: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自2003年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以来,水利部高度重视,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水利工程清欠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效防止水利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规范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建设行为,维护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水利行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防止拖欠水利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承包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认真做好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防止拖欠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止拖欠工作提出的要求,围绕做好民生水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水利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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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加强结算纪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工程价款结算中的责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价款结算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结算,以一个合同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单位,采用一个合同设置一个工程价款结算单的办法。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项目与合同项目应相互对应,合同以外的项目按合同变更处理,在结算时单独反映。

第四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工程价款结算中的职责如下:
(1)董事长:对工程价款结算负领导责任,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批。

(2)总经理:`对工程价款结算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审定。

(3)工程部门:审核结算项目的施工质量及完成的工程量。

(4)合同部门:审核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控制工程进度款结算。

5)财务部门:办理工程价款支付、进度结算保留金、质保金的扣收等手续,控制资金支付
第二章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及形式第五条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如下:(1)结算形式的约定。

(2)结算价格的认定。

(3)已完工程量的认定。

(4)
工程款的支付与扣留方式的约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

(6)
其他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条款。

第六条工程价款结算的其他资料为:
(1)
合同组成部分的招标投标文
件,
以及在招标

标过程中形成各种往来函件、承诺书、澄清
函、
谈判记录等。

(2)经批准实施的施工设计图。

(3)设计变更通知等有效文件。

(4)其他与工程量及预算定额相关的文件等资
料。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形式
单价承包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主要采取按月结算的形式,
总价承包项目根据形象进度依据合同结算方式结算
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的程序及手续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的一般程序
(1)承包人申请。

(2)工程部门审查。

(3)合同部门审核。

(4)监理工程师审定。

(5)现场跟踪审计审定。

(6)分管合同副总审批。

(7)财务部门账目核对,财务负责人审批。

(8)总经理审批。

(9 )董事长审批。

(10 )工程款支付。

第九条承包人结算申请必须先将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将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报工程及技术质检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审核,然后将工程量审定单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作为结算申请的附件。

第十条工程量审定
监量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对申请结算工程
量及合同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申报完成工程量是否属实。

工程量审核结果为工程量审定表,审定工程量作为进度结算依据。

工程部门对报批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提出对工程质量、工程量核查意见。

第十一条合同部对报送的结算资料执行合同是否属实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支付手续财务部根据工程款结算表进行账目核对,核对账面一致后,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最后由财务部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第四章工程进度款结算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合同结算中应反映一系列主要指标:
(1)本期之前已累计结算的核定工程量和工程款。

(2 )本期结算的核定工程量、合同单价和合同总价项目和工程款。

(3)本期累计结算的工程量和工程款。

(4)保留金、质保金、预付款本期扣回额、累计扣回额。

(5)累计支付款额。

(6)本期应支付款额。

第十四条当合同变更等原因引起工程进度款结算与合同
不一致时,按下列规定进行合同变更工程进度款结算:(1)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结算要在同一个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中反映,依据变更的内容进行结算。

(2)结算项目的增加,按合同条款,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报监理和审计审定后的意见执行合同变更价款。

变更合
同单价的核定方法按市场定价,或按定额标准及其他方法定价,最终定价以公司文件形式确定。

(3)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方案和工艺的变更,其合同变更工程进度款结算单价按(2 )款执行。

(4)合同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按本办法“第三章”执行。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期结算数开具的发票时,送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支付本期结算的工程款。

第十六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可采取支票、汇票、汇兑等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不得用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将支付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承包人反馈,确保下期进度款结算的连续性。

第五章预付工程款的管理
第十八条预付工程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支付:
(1)建设工程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已经签订。

(2)施工或供货单位提交了经公司财务部门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3)合同中详细注明了预付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方式、抵扣金额、抵扣时间及抵扣方式。

第十九条预付工程款支付程序及方式,与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程序和方式一致。

第二十条预付工程款的抵扣,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在工程价款结算时及时足额扣回。

第二十一条对未批准开工的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二十二条预付工程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号、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

第六章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在工程价款结算时足额扣回,支付时的支付程序和方式,与工程价款结算款的支付程序和方式一致。

第二十四条质量保证金按合同项目和往来单位管理,做到一一对应,合同部门及相关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定期与承包商核对一致
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足,在没有交足前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二十六条接受的履约保函,必须是国有商业银行出具并经财务部门认可后方能生效。

履约保函必须是无条件保证。

第二十七条履约保函由财务部门保管,承包人应在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经董事长批准后退还。

第七章完工结算管理
第二十八条最后一次进度款的结算为完工结算。

第二十九条完工结算清理的主要内容:
(1)合同范围内所有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是否按时完成。

(2)工程预付款是否扣完。

(3)质量保证金是否按合同约定扣足。

(4)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双方是否协商一致。

(5)退回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的结算,参照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处、合同处、财务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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