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基管理制度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及其使用管理制度一、试液标准品滴定液培养基的配制1.1 实验室物资准备(1)试剂:葡萄糖、牛肉膏、酵母粉、表面活性剂(Tween 80),草酸,氢氧化钠,柠檬酸。
(2)装备:自来水,净水器,玻璃棒,电子天平,量筒,蒸馏器,无菌瓶,pH计。
1.2 实验步骤(1)准备基础试液:将1g牛肉膏与10g葡萄糖混合后加入1L自来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为止,滤过灭菌,取50ml加入100ml容量瓶中,加入0.1g酵母粉和1mlTween 80,加水至刻度。
(2)制备柠檬酸-草酸缓冲液:称取7.5g柠檬酸和9.0g草酸,混合后加入1L自来水中,调节pH至6.8(用0.1mol/L NaOH和0.1mol/L HCl溶液),滤过灭菌,取100ml加入预先准备好的基础试液中,做成100ml/瓶的滴定液。
1.3 基础试液质量控制为保证制出培养基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在进行瓶装前,应先对基础试液进行质量检测。
检测方法如下:(1)pH测定:使用pH计,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每个批次均应满足6.8左右的品质标准。
(2)细菌总数检测:将新制备的基础试液分别接种到TSA琼脂平板上,分别在37℃下37±1小时当前后进行菌落数统计。
每个批次的规格应满足100CFU/ml。
1.4 滴定液使用管理滴定液的密封性要求高,使用过后尽量使其保存在条件十分良好、密封性极佳的情况下,杜绝了液体的混杂。
“六择八换”是一种制剂生产管理原则,但有音乐网站的套路一样,制剂生产的“八换”十分可怕。
为充分发挥试液标准品滴定液的效能,在使用该试液时,要严格掌握以下事项:(1)保持环境清洁:因为每一个瓶装滴定液都可能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导致其质量被污染,因此,在污染等环境条件下,滴定液的使用效果会受到严重限制。
(2)密封保存:如果不正确地保存滴定液,其质量将快速退化。
因此,最好将滴定液保存在密封的瓶子当中,长时间放置时,应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
培养基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培养基管理制度1、目的:本标准操作规程描述了微生物实验室检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各种培养基的接收、配制、储存以及性能验证(促生长试验)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过程。
1.2 本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所有实验室使用的培养基符合微生物实验的要求,并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2. 范围本标准操作规程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外购的培养基。
3. 职责3.1 微生物实验室主管负责监督和确保实验室在接收、配制、储存和验证培养基时均按照本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3.2 微生物室检验员应熟悉本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4. 程序4.1 培养基接收4.1.1 微生物实验室应购买被批准的商品化脱水合成培养基用于各项微生物检验。
4.1.2 培养基接收时,试剂管理员应对照采购计划仔细核查相关信息,并由实验室主管组织检测人员按照本制度4.8条款对购买的培养基进行验证,每批培养基抽取一瓶进行验证。
如果培养基出现下列情况:包装破损、培养基泄露、超出有效期或接近最后期限6个月、经性能测试不合格、培养基性状发生改变等,实验室有权拒收此批培养基,并及时与采购部门联系向供应商反馈这些情况。
4.1.3 核对无误后,试剂管理员应当将接收日期、编号、批号、有效期等详细信息登记在《试剂保管帐》上,同时在每瓶/盒试剂上贴上“接收标签”,对接收的培养基进行实验室内部编号。
4.1.3. 1 原则上每瓶培养基需赋予实验室内部唯一编号。
编号规则如下:例如:CM101-140101-01CM101--------CM是培养基的英文缩写,101是平板计数琼脂的代号。
(由于目前实验室采购的多为陆桥的产品,故沿用陆桥对培养基的编号。
对于个别其它厂家的培养基重新编号)140101--------表示试剂接收日期001-------------流水号(从001开始)4.1.3.2 培养基瓶体上应标有如下信息,便于清楚地表明培养基的状态:实验室内部编号开瓶日期/开瓶人开瓶失效日期4.1.4 所有的培养基应有相关的COA,试剂管理员应检查和确保COA有效可用。
培养基质量控制
培养基质量控制引言概述:培养基质量控制是微生物学实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它直接影响到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培养基质量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培养基的成份和性能符合实验要求,从而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来培养和研究微生物。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培养基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和方法。
一、培养基成份的准确性1.1 确保培养基成份的准确称量:每种成份的质量应该准确称量,避免因误差导致培养基成份含量不许确,影响微生物的培养。
1.2 选择合适的培养基成份:根据所研究的微生物的需求,选择适合的碳源、氮源、无机盐等成份,以提供微生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
1.3 避免污染:确保培养基成份的纯度,避免有害微生物或者其他杂质的污染,影响实验结果。
二、培养基性能的稳定性2.1 pH值的调节:根据微生物的生长要求,调节培养基的pH值,维持在适宜的范围内,以促进微生物的生长。
2.2 温度的控制:根据微生物的生长温度要求,控制培养基的温度,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以提供一个合适的生长环境。
2.3 氧气的供应:根据微生物的需求,提供适量的氧气,或者提供无氧条件,以满足微生物的生长需求。
三、培养基的质量检测3.1 pH值的测定:使用pH计等仪器,准确测定培养基的pH值,确保其符合实验要求。
3.2 纯度的检测:进行无菌培养基的接种和培养,观察是否有菌落生长,以判断培养基的纯度。
3.3 营养物质含量的检测:使用化学分析方法,测定培养基中各种营养物质的含量,确保其符合实验要求。
四、培养基的保存和管理4.1 无菌保存:将制备好的培养基进行高温高压灭菌,然后密封保存,避免细菌或者其他微生物的污染。
4.2 有效期的确定:根据培养基成份的稳定性和保存条件,确定培养基的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的培养基。
4.3 记录和管理:建立培养基使用记录和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培养基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以确保培养基的及时补充和更新。
五、培养基质量控制的重要性5.1 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培养基质量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
2024年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管理制度
2024年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2024年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制定,旨在规范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的管理,确保试剂耗材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使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微生物检验科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培养基、试剂、培养物、培养瓶、培养皿等。
第四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存放、使用、管理和报废,严禁浪费和滥用。
第五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应当进行定期清点和清洁,确保试剂耗材的完整和卫生。
第六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科学的原则,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的采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采购。
第二章试剂耗材存储与管理第八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应当储存在专用柜或柜子中,按照类别划分,并且标示清晰可见。
第九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存放柜应当放置在相对封闭和干燥的环境中,远离火源和有害物质。
第十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的存放位置应当定期检查,确保试剂耗材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一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其有效期,过期试剂耗材应当及时报废。
第十二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的库存管理应当每日清点,确保库存数量和存放位置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的取用应当按照用量大小逐步取出,严禁大量取出未来所需用量。
第十四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的开封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到其专用柜或柜子中,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六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的报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随意丢弃和私自处理。
第三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七条微生物检验科试剂耗材发生丢失、过期、损坏等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在微生物检验科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对试剂耗材造成损失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赔偿。
微生物检定用培养基管理制度
微生物检定用培养基管理制度
1.微生物检验(包括无菌检查)用培养基应按照药典规定的处方制备或选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2。
制备培养基时应使用洁净的玻璃器皿及纯化水.
3。
配制培养基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注意培养基的pH值应符合规定.
4.分装好的培养基及时密封后必须在配制当天(2小时内最佳)进行灭菌处理,灭菌的方法应经验证合格。
5。
制备好的培养基只能进行一次蒸气灭菌处理。
6。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避光环境中。
7。
培养基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三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
8。
培养基的配制、灭菌应做好记录。
每个已灭菌的培养基容器外应做好标记,注明名称、配制日期、有效期。
9.培养基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0.无菌检查用培养基符合无菌性检查和灵敏度检查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1。
制备好的培养基在储存期间出现失水、沉淀、过期、棉花塞松弛或脱落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使用,销毁处理.
12。
染菌培养基必须经蒸气灭菌后处理。
22培养基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培养基管理制度XY1-Z1-221 .目的:制定培养基的管理制度,规范培养基的使用管理。
2 .范围:检验用培养基。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检验人员实施,质量部经理负责监督。
5 .内容:5.1微生物检验员由质量部授权担任,须具有一定的微生物学专业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5.2培养基制备前的准备工作。
5.2.1制备所用的玻璃器皿须按规定的方式进行洗涤、干燥。
1.2.2干燥后的器皿按规定的方式进行灭菌。
1.2.3已灭菌的器皿按规定的要求存放,并在1周内用完。
5.3培养基外购与保存6.3.1外购培养基做好登记,记录信息完整。
5.3.2培养基应保存于干燥器内,置于阴凉处,避免高温、受潮板结、霉变等。
5.3.3受潮、霉变、过期的培养基应报废处理,不得使用。
5.4培养基的使用5.4.1每批新购培养基使用前均应检查灵敏度和无菌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4.1.1无菌检查:每批培养基随机抽取不少于5瓶(批次总数少于5瓶则全检),配制好灭菌后在相应温度下(细菌30~35℃;真菌23~28°C)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
5.4.12灵敏度检查5.4.1.2.1营养琼脂培养基胰酪大豆陈琼脂培养基取金黄色葡萄球菌新鲜培养物至营养琼脂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小时。
取上述培养物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Im1中含菌数小于IOOCFU(菌落形成单位)的菌悬液。
取每皿装量为15-20m1营养琼脂培养基分别接种小于IooCFU金黄色葡萄球菌Im1各两皿,另一皿不接种作空白对照。
5.4.1.2.2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取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中,23-28℃培养24-48小时。
取上述培养物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IinI中含菌数小于IOOCFU(菌落形成单位)的菌悬液。
取每管装量为9m1培养基分别接种小于IOOCFU白色念珠菌Im1各两管,另一管不接种作空白对照。
检验试剂管理制度(6篇)
检验试剂管理制度1、所用试剂均要求试剂质量要合格,有三证;购买试剂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为了保证试剂的质量,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2.试剂的存放要严格按照要求做,以免储存不当造成试剂的失效。
3.如发现试剂变质和有质量问题,迅速查找原因。
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不得使用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4.如果更改试剂厂家,应对试剂质量反复论证,写出书面报告后,请示分管院长,才能更换。
5.对日常所用的抗凝剂,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严格操作,保证质量。
6.各实验室的试剂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每周都要检查所用的每种试剂的库存量,以便报告主任及时采购。
附:试剂药品管理规则1.试剂药品贮存规则1.1一般试剂药品1.1.1一般试剂药品放置原则。
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要远离电源。
1.1.2试剂放置温度要根据试剂药品所要求,分为常温4-8℃和4℃以下。
1.1.3在贮存试剂时,要登记试剂的效期。
1.2危险性化学药品1.2.1危险性化学药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
1.2.2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1.2.3挥发性药品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1.2.4强氧化剂不宜受热与酸类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他物质燃烧或爆炸。
1.2.5易爆炸性的药品应放置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2.易腐蚀试剂的使用规定2.1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性的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紧塞瓶塞。
2.2对液体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2.3取用液体试剂时,应将试剂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试剂瓶中吸取,用完剩余试剂不能倒回试剂瓶内。
培养基和检定菌管理制度
培养基和检定菌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实验室内培养基和检定菌的质量,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培养基和检定菌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和处理等各个环节。
二、培养基的管理1. 培养基的采购1.1 实验室内所需的培养基应由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进行统一采购,采购前应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质量保证协议。
1.2 采购人员应根据实验需要的类型和用途,选择合适的品牌和规格的培养基。
1.3 采购人员应对采购的培养基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登记在培养基验收记录表上。
2. 培养基的储存和保管2.1 培养基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中,避免高温和潮湿。
2.2 培养基在储存和保管过程中应避免受到日光直射,应放在避光的柜子或箱子内。
2.3 储存室内应有定期检查的制度,确保培养基的有效期和质量。
2.4 培养基的容器上应贴有标签,标注培养基的名称、批号、保质期和储存日期等信息。
3. 培养基的使用和处理3.1 使用培养基前应先进行检查,验证培养基的标签和有效期。
3.2 使用培养基时应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使用过程中的洁净和无菌。
3.3 使用完的培养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
4. 培养基的废弃4.1 培养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实验室内的废弃物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2 废弃的培养基应分类存放,并在指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5. 培养基的检定5.1 对新购的培养基应进行检定,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5.2 对储存一段时间的培养基应进行定期的检定,确保其有效期和质量。
三、检定菌的管理1. 检定菌的采购和保存1.1 实验室所需的检定菌应由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进行统一采购,采购前应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质量保证协议。
1.2 采购人员应根据实验需要的类型和用途,选择合适的品种和规格的检定菌。
1.3 采购人员应对采购的检定菌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登记在检定菌验收记录表上。
培养基使用管理规程
培养基使用管理规程一、引言培养基是生物实验室中必不可少的实验工具,在细胞培养、微生物培养以及一些生物分离纯化实验中广泛应用。
培养基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对于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培养基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培养基使用要求1.培养基的采购a.培养基的采购应根据实验室的需求进行合理的数量预测,以保证实验室工作的连续性。
b.采购的培养基应具备必要的质量保证,选择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保留对应的购买记录。
2.培养基的保存a.培养基应存放在干燥、清洁、温度适宜、光线充足的环境中,以防止受潮、污染和光照对培养基质量的影响。
b.培养基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使用,过期的培养基严禁使用。
3.培养基的标记和记录b.使用培养基时,需要记录每一瓶的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以及使用情况等信息。
4.培养基的制备a.制备培养基时,应按照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并确保称量、配制、消毒等步骤的准确性和严密性。
5.培养基的使用a.在使用培养基之前,需要对培养基透明度、PH值、溶液颜色等进行检查,确保培养基质量符合要求。
b.使用培养基时,应采取无菌操作,并确保培养容器的无菌和密封性能。
6.培养基的废弃a.使用过的培养基应按照实验室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或排放。
b.废弃培养基的容器应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妥善处理。
三、培养基管理制度1.培养基管理人员a.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培养基的管理和使用。
b.管理人员需具备培养基使用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2.培养基管理文件a.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培养基使用和管理文件,包括培养基管理制度、采购记录、使用记录、废弃处理等。
b.相关文件应通过文件编号、日期等进行标识,在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更新和保存。
3.培养基管理的质量监控a.实验室应建立定期检查培养基质量的制度,包括对培养基进行透明度、PH值、溶液颜色等方面的检验。
b.对于发现问题的培养基或批次,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记录和处理。
实验室管理制度(人员、样品、记录、标准品、仪器)汇总
实验室管理制度(人员、样品、记录、标准品、仪器)汇总一、实验室管理制度二、人员及培训制度三、原始记录管理四、样品管理五、实验室标准品的管理六、实验室留样管理七、滴定液的管理八、仪器及器具管理九、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十、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十一、贵重物品、剧毒品管理制度十二、复核制度十三、玻璃仪器管理制度十四、化学试剂管理制度十五、安全管理制度十六、清洁卫生管理制度目的为质量检验人员建立良好的工作程序,规范实验室各项工作的管理,确保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范围全体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及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均需遵守本管理规程。
责任人实验室全体人员。
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管理制度1.为确保食品添加剂检验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检验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细心、耐心和专心;还要具有熟练,正确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学作风、清洁的卫生习惯。
2.检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均不得岀厂、不得销售、不得使用。
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谐、规范、科学的工作环境。
4.对一些关键的计量标准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仪器,必须经校验后,方可使用。
5.检验使用后的器具,应按规定及时清洗。
检验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响检验数据。
6.在使用和操作各种仪器前,必须理解和熟悉各种仪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完毕后应做好对仪器的清洗,必须保持仪器的完好,并认真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7.为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准确,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一般仪器均规定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验台帐。
仪器维修后,应使系统适用性符合规定或经校验后方可进行测定。
8.易燃,易爆,腐蚀,剧毒,贵重药品等试剂,必须严加管理。
个别毒品试剂,贵重物品必须按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9.凡使用有毒,挥发性试剂时,必须在毒气柜内进行操作。
药典培养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药典培养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典培养基的生产、检验和使用,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药典培养基的生产、检验、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药典培养基的生产、检验和使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典培养基的监督管理,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典培养基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药典培养基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四)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五)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产品标准;(六)具有合格的检验人员。
第六条药典培养基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一)原辅料采购、验收制度;(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三)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四)销售记录制度;(五)召回制度;(六)员工培训制度。
第七条药典培养基的原辅料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辅料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原辅料质量。
第八条药典培养基的生产过程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进行,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九条药典培养基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条药典培养基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药典培养基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召回制度,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召回并处理。
第十二条药典培养基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检验管理第十三条药典培养基的检验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方法和标准。
第十四条药典培养基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设备;(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四)具备相应的检验人员;(五)具有合格的检验人员。
试剂、试液、培养基管理制度
1、目的:制订试剂、试液、培养基管理制度,规范检验用试剂、试液、培养基的日常管理,保证其质量不受影响。
2、范围:适用于试剂、试液、培养基的管理。
3、职责:3.1 QC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3.2 QA负责监督管理。
4、内容:4.1试剂、试液4.1.1液体试剂开瓶后有效期为1年,固体试剂开瓶后有效期为5年,配制试液有效期为6个月。
试剂开瓶后应及时贴上启封标签(见附表1),内容包括试剂名称、启封日期、有效期、启封人、复核人。
4.1.2试液应用新制沸水冷却后配制,配制后应有配制记录,复核人签名后生效,记录保存至用完后一年。
4.1.3试液的配制批号:编制原则为XX-AABBCCDD ,其中XX代表溶液代号(试液用SY表示),AA代表年份,BB代表月份,CC代表日,DD代表流水号。
例如:SY-13022701表示2013年02月27日配制的第1份试液。
4.1.3试液配制后根据其性质及用量盛装于适宜的洁净容器中,见光易分解的试液应装入棕色瓶中,整齐排列于试剂柜上,定置定位管理。
容器上贴有试液标签(见附表2),内容包括名称、批号、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贮存条件、配制人、复核人。
4.1.4使用试剂时,应先核对其名称、贮存条件及有效期是否正确,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有无长菌等,已变质的试液一律不得使用。
4.2标准溶液4.2.1配制4.2.1.1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试剂应为分析纯以上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是否无污染,且在规定的使用期内。
4.2.1.2配制标准溶液时,一般先配制成标准贮备液,然后稀释至所需浓度。
4.2.1.3标准溶液的配制批号:编制原则为XX-AABBCCDD ,其中XX代表标准溶液、滴定液代号(标准溶液用BZ表示),AA代表年份,BB代表月份,CC代表日,DD代表流水号。
例如:BZ-13022701表示2013年02月27日配制的第1份标准溶液。
4.2.1.4标准溶液配制必须使用灵敏度在万分之一的天平称重。
培养基和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培养基和化学药品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试剂应储存于铁柜中。
严禁在化验室存放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
二、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
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三、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容器中。
四、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五、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射及靠近暖气等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包好存于柜中。
六、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
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
七、毒性化学试剂要做到专柜加锁、专人负责,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八、培养基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并须与其他化学试剂分开摆放。
九、一般情况下,培养基应按最小包装量一次性用完。
没用完的培养基应将盖拧紧,密闭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变质。
十、化学药品和培养基到货后应按到货凭证进行校对,符合要求的化学药品和培养基予以接收,并填写《化学药品登记表》。
十一、每月对药品清点一次,按时填写《培养基、标准物质管理制度》,防止药品缺乏、药品过期和变质现象。
十二、试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时要对品名、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复验。
十三、药品配制要做药品配制记录,配好的试液及培养基应储放在相应的试剂瓶内,瓶上应注明名称、配置日期等。
十四、试剂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一般试液保存期为半年,发生混浊、沉淀、变色现象应弃去不用。
若保存在冰箱中可适当延长保存期。
组培室管理制度1
组培室管理制度汇编为了严格管理,使本室生产正规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特制作本规定。
本制度由组培室管理总则和洗瓶室、消毒室、接种室、培养室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安全制度、保密制度、考勤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等组成。
本制度为初步制定,其中内容将根据试行情况作修改、增补。
组培室管理总则1、进入组培室的人员,须在指定的地方换鞋或鞋套后方能入内。
2、严禁在室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吃零食及随意丢垃圾。
3、除本室工作人员及单位领导外,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进入本室洁净区。
4、获准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拍照。
如不听劝告者,本室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有权终止其继续进行参观。
5、本室人员需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一切技术资料及培养物不得外泄。
6、各种生产物资在使用后,都要整齐有序地放置在固定的位置,不可乱放。
7、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是接种间的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8、操作人员在操作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别是高压灭菌器。
9、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人使用。
10、新聘员工必须经技术人员培训后方可上岗。
11、每天下班前,地面必须扫拖一次,工作区域必须收拾整齐。
12、下班或离岗前,必须检查水、电、门、窗关好无误后方可离开。
洗瓶室管理制度1、必须严格按照洗瓶操作规程洗刷培养瓶,并做好记录。
2、清洗玻璃瓶时,要防止人为破损,破损的瓶子每天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地方,并做好记录。
3、洗好的瓶子须摆放整齐,不能乱堆乱放。
4、结束后,必须保持洗涤室地面清洁卫生,每天扫拖1次。
5、下班或离岗前应检查水、电、门、窗关好后才可离开。
培养基配制及消毒室管理制度1、母液配制有必须由技术人员统一配制并做好记录,如其他人员配制实验性母液必须经过技术人员批准并分开存放,以免发生混乱。
2、培养基配制必须严格按照培养基配制操作规程进行,要做到准确无误,如在配制过程中出现误配要即时通知技术负责人,不可将错就错,一经发现,严厉惩罚。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一、概述微生物实验室是微生物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开展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实验研究的必备设施。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作,保障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结果的可信度,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的实验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旨在规范实验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全面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二、管理人员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得到管理员的授权和监督方可进入实验室。
2. 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较高的科学素质和实验技能,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对实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实验室管理员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装备、试剂、消耗品等的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三、实验室安全1. 实验室的门窗必须保持严密关闭,实验室内不允许携带饮食。
2. 实验室内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标识和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火灾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3. 实验室内的电器设备和仪器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4.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实验人员必须佩戴实验室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实验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被化学试剂、微生物等物质侵害。
四、实验操作1. 实验室内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范,如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实验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3. 实验室内的垃圾、废弃物,必须分类存放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污染。
4. 实验室内的试剂、培养基、微生物等物质,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存。
5. 实验室操作后必须清洗干净,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档案,以备查询和管理。
五、实验室管理1. 实验室的所有设备和仪器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维修,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2. 实验室管理员应根据实验室的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程,并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
培养基管理制度(万能版)
培养基管理制度
1.培养基制备前的准备工作
1.1.制备培养基所用的玻璃器皿,如吸管、试管、三角瓶和平皿等。
其首次使用和再次使用的玻璃器皿分别按各自批准的规程洗涤、干燥、灭菌。
1.2.干燥后的器皿按规定程序进行灭菌。
1.3.已灭菌的器皿按规定要求保存,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2.培养基的制备
2.1.按批准的规定程序进行称量、配制、过滤、分装、灭菌。
2.2.在每个已灭菌的培养基容器外做好标记、注明名称、截止使用期。
3.培养基的保存
3.1.环境条件:各种培养基均应在洁净的普通冰箱内保存,以5o C左右为宜,不得冻结。
否则,融化后常因理化条件改变而不能再用。
3.2.保存时限
3.2.1.基础营养培养基应在2周内用完。
3.2.2. 生化鉴别培养基应在1周内用完。
3.2.3.选择性分离鉴别培养基制成平板后当日用完。
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管理制度
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管理制度1. 序言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在医院内得到科学合理的管理,保障医院临床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医院内全部参加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的科室、医务人员以及相关操作流程和设备进行明确规定,以提高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的质量与安全。
2. 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标准2.1 试验室设备1.试验室应配置特地的培养箱、培养皿、培养基、显微镜、离心机等基础设备,用于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
2.试验室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保证其功能正常、清洁无菌,避开设备污染。
2.2 员工素养与培训1.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医学专业背景和职业资质,了解与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有关的基础知识与操作技能。
2.试验室人员应接受系统的岗前、岗中培训,娴熟掌握试验操作标准与安全要求。
3.试验室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学术沟通,并不绝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2.3 试剂与培养基管理1.全部试剂和培养基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其质量安全。
2.试剂和培养基应在指定的专用仓库中储存,分门别类地进行管理。
3.试剂和培养基的使用应依照使用手册或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确保正确使用。
2.4 样本手记与传送1.样本手记应遵从医学卫生规范与标准操作流程,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无菌性。
2.样本手记后,应立刻传送至试验室,并在传送过程中防止样本的污染与变质。
2.5 试验室内环境与消毒1.试验室内应保持干净乾净,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试验室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2.试验室操作台、显微镜等设备应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清洁状态,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2.6 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结果解读1.试验结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解读,并依照相关标准引导临床治疗。
2.结果应认真记录和报告,确保可追溯性和信息的完整性。
3. 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操作程序3.1 细菌培养操作规程1.样本接收:接收样本后,进行样本登记与标识,依照规定流程进行样本采样和传递。
生物准备室管理制度
生物准备室管理制度一、生物准备室的建设与设备配置1.生物准备室的建设应符合卫生环境要求,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温度适宜,湿度恰当。
2.生物准备室应配置一台微量天平,用于称量微小物质;一个离心机,用于制备离心液,分离细胞组织等;一个冰箱,用于保存生物试剂、培养基等物质;一个烘箱,用于烘干生物试剂等。
3.生物准备室还应具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备,如生物安全柜、安全眼镜、手套等,以确保实验人员的安全。
二、生物准备室的使用管理1.生物准备室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日常准备实验所需的生物试剂、培养基等物质,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生物准备室的使用需要提前预约,确保不会发生资源浪费的情况。
3.在使用生物准备室时,实验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实验服、手套、口罩等,以保障自身安全。
三、生物准备室的物品管理1.生物准备室中的各类物品应按照不同种类进行分类整理,保持整洁有序,以便随时取用。
2.生物试剂、培养基等易腐败物品应注明制备时间和有效期限,过期的物品应及时清理,以免影响实验结果。
3.实验完成后,实验人员应将使用过的试剂器皿做好清洗和消毒,以便下次使用。
四、生物准备室的安全管理1.实验人员在使用生物准备室时应遵循相应的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操作,严禁违规行为。
2.在操作易产生气味、蒸汽、粉尘等有害物质的实验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危害实验人员的健康。
3.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需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生物准备室的卫生管理1.生物准备室的卫生应保持良好,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实验环境的整洁与卫生。
2.禁止在生物准备室内吸烟、喝饮料、吃食物等行为,以免影响实验室的卫生标准。
3.实验人员在离开生物准备室之前,应检查是否有物品遗留,关闭所有设备,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六、生物准备室的保密管理1.生物准备室中的实验数据、实验计划等都属于机密信息,实验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外泄。
2.实验人员在传输机密信息时,应采取加密手段,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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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培养基的管理规程,确保产品的无菌及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检验使用的培养基。
3.责任:检验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实验室主任对本制度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4.内容:
4.1 种类和要求
本实验室微生物限度检查所使用的培养基均为脱水、干燥的商品培养基。
培养基包括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改良马丁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营养肉汤培养基、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等培养基,要求来源于正规的生产厂家。
4.2 培养基的购买
培养基保管员或岗位检验人员要根据培养基使用情况及剩余量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购,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应当从可靠的供应商处采购,生产厂家应尽量稳定,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一次购入量不宜过多。
4.3培养基的接收
培养基购进后,由保管员负责接收,并及时填写相应的接收记录,如培养基标签未标注效期,则应当在培养基的容器上标注接收日期。
4.4培养基的保管
4.4.1培养基性状均为粉末,有特殊气味,容易受潮。
保管员核对品名、数量后,按标签的要求于阴凉干燥处贮存,防止光照,潮湿。
4.4.2储存期限新购进未开瓶的干粉培养基按厂家说明书上的储存期限储存。
开口后的干粉培养基的储存条件和效期均按说明书上的规定执行。
4.5 培养基的使用
4.5.1培养基购进后,按批对其进行灵敏度检查,检查合格后放可使用,并有相关记录。
4.5.2在配制培养基时应先检查干燥培养基的外观性状。
凡结块、霉变者均不能使用。
4.5.3培养基的配制方法、消毒温度、消毒时间均应按培养基的标签要求进
行。
每配制一批培养基都应填写培养基配制记录。
4.5.4 微生物限度检查用培养基应尽量现用现配,否则应置2~10℃冰箱保存,配制好的基础营养培养基应在2周内用完;生化鉴别培养基应在1周内用完;选择性分离鉴别培养基制成平板后应在24小时内用完。
使用培养基时应及时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
4.5.5实验完毕后,被微生物污染的培养基均应经121℃30分钟灭菌处理后才能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