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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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
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Closing Materials Cycle)经济的简称。它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的过程中,建立起一种新形态的经济,循环经济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生态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有哪些
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在这种经济中,人们以越来越高的强度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开发出来,在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排放到环境中去,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导致了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与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环境污染后果。与此不同,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而没有真正的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从而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一、循环经济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
循环经济的概念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在工业化国家出现,它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的一种经济形态,代表了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其基本含义是指:通过废弃物或废旧物资的循环再生发展经济,使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投入的自然资源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即实现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的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既是人类对难以为继的传统发展模式反思后的创新,又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既是废弃物管理战略转变的需要,也是产业链的有机延伸。德
国和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国家。其主要原因是:——固体废弃物快速增长要有新的管理战略。日本从1990年开始提出垃圾减量化问题,并使东京的垃圾年增长率从8%降到1998年的5%以下,但仍有大量垃圾,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因此而急剧下降,新建又要占地。废旧物资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既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又可以少占地,可谓一举两得。
——他们已处于工业化后期,经过长时间积累,废弃物中有大量的废旧物资,如废钢铁、报废汽车、废家电、废纸张等可以回收;通过再生利用,再投入少量的矿产资源生产新产品,就能实现产品报废和更新的动态平衡。
——他们在工业化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本国的矿产资源所剩不多,客观上要求他们对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否则就要花更多的钱从国际市场上去购买。
——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较高的公众环保意识,是这两个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
上世纪70年代OECD国家实施“污染者付费”的环保政策后,企业界也开始探索新的生产方式,通过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杜邦化学公司将减少、再用和循环作为指导原则,设计企业内部的物料循环,创造性地形成了化学工业的“3R制造法”。到1994年底,使生产中产生的废弃塑料减少了25%,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70%。公司也因此降低了废弃物的处理成本,节省了大量开支。
生态工业园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形式。其核心是将工业系统类比成自然生态系统,其中一个企业的废物或副产品变成另一个企业的原料。加拿大、美国等的实践表明,废弃的石油产品和有机物的综合利用,可形成生态产业链,进而形成生态工业园。丹麦凯隆堡是目前世界上运行最成功的生态工业园。电厂是该园区产业链的核心。电厂给制药厂供应高温蒸汽,取代了其自备锅炉;给居民供热,减少了3500个家庭取暖炉;供应中低温循环热水,给大棚生产绿色蔬菜;余热流到水池中用于养鱼,实现了热能的多级使用。同样,粉煤灰用于生产水泥和筑路,脱硫石膏用来造石膏板,使临近石膏板厂的进口原矿减少了一半。
从产出角度看,生态工业园追求的环境目标是“零排放”,即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有利用价值的废物都用起来了,与我国过去提倡的“吃干榨净”意思
相近。从投入角度看,生态工业学追求“减材料化”(Dematerialization,有人翻译成非物化),即在产出数量和质量不变的条件下减少物料投放,同时不影响产品的质量;既要产品变轻、变小、变薄,又要能经久耐用。
循环经济的技术途径是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是将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之中,通过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及其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所谓绿色制造是指,综合考虑优化的资源利用和环境影响的制造系统,使工业产品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最小,不损害人体健康,资源的利用效率最高。清洁生产适用于所有的产业,工业清洁生产主要在企业内部开展;绿色制造针对制造业,企业间联系起来就成了生态工业园。
二、法律强制和利益驱动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因素,首先是法律强制,即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环境标准的执行,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外在因素。用产业界人士的话说,废弃物不准随便排放了,企业必须做出处理或综合利用的选择。
通过立法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德国于1991年和1996年颁布《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规定了废物处理的次序首先是尽量减少其产生,然后才是循环使用和最终处置。德国法律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和塑料等包装材料的回收率要达到80%。欧盟和北美国家也相继制定了鼓励废物或副产品回收、绿色包装等方面的法律,并提出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复用或再生利用的具体目标。法国提出2003年包装材料的85%应被循环使用。奥地利的法规要求必须对80%的回收包装材料进行循环处理或再利用。欧盟规定到2003年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达到重量的85%。
为了建立循环社会,日本在2000年前后相继颁布了《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法(修订)》、《固体废弃物管理法(修订)》、《建筑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和《绿色消费法》等多项法律,与原来颁布的《容器包装与回用法》、《家用电器回收法》等,构成了建立循环社会的法律框架。日本对“循环社会”的定义是自然资源消耗最少、对环境压力最小的社会。垃圾管理的顺序为:减少产生量?再利用?回收?能量利用?安全处置。企业对产品从产生到最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