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传统风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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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传统风俗文化
每个民族风俗文化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政治、社会、宗教、心理、地域、语言等方面的因素都有可能决定和影响风俗的产生和发展,而且,其形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1]在此,本文通过对地缘、宗教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考察,对以藏族为主体民族的西藏传统风俗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作一简要的讨论。
一、西藏传统风俗文化与地缘关系
简单地说,地缘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不同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下形成的不同的文化传承和习俗惯例中,或者相似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中形成的相同或相似的文化传承和习俗惯例中。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表达的就是这种特有的内容与形式。在风俗文化中,地缘因素的影响是复杂的。山河、湖泊等地理因素的影响,可以构建人类风俗文化的不同空间组合。这些因素既促进又制约着一个地区的风俗,乃至整个文化的发展。同时,人类文化的演进与发展又反作用于地理环境和空间的变化。
根据西藏高原生态的特点,可以分为5个区:藏北高原区;藏中、藏南河谷区;喜马拉雅高山峡谷区;东喜马拉雅高山峡谷区;藏东“三江”流域峡谷干热河谷区。[2]实际上,上述5个生态区可概括为农业、牧业和农牧结合的3个区。在这种特定的自然环境中形成的居住、服饰、饮食、节庆、婚姻、信仰、娱乐等方面都会烙印着各个区域所具有的文化特征。
以居住方式为例,高海拔、低山丘陵、宽谷、湖盆、高寒草甸等为主的地貌地形和生态环境的藏北及具有类似特征的西藏其他地区,其主要的居住方式是易于搬迁移动的牛绒编织的帐篷。这种居住方式与在特定地缘关系作用下而形成的畜牧业生计和经营方式是相适应的。几千年来,牧民们在艰苦的自然环境中已经充分总结出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广阔无边的草原上,维系牧民世世代代延续其生命、种族与社会结构的根本物质源泉是牛羊的培育。大规模牲畜饲养的实现,并不能依靠在一两个丘陵或谷地中定点放牧而解决。由于气候等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牧民必须找到水草丰美的草场来维持和保障他们的生产生活资料——牛羊牲畜的继续繁衍。在这种特定地理环境之下产生的生活与文化的传承中,牧民对居住方式的最佳选择是便于移动搬迁的帐篷。而居住于海拔相对较低、环境条件较优越的藏南宽谷平原、阶地和藏东高山峡谷地区,由于气温、整体生态特点等因素利于农耕、定居和饲养家畜
等,使其居住方式选择为以土石结构为主的房屋。就房屋的结构和形式而言,也因地缘因素的影响而具有区域性的差别。藏南的拉萨、日喀则、山南,藏东昌都等地区的绝大多数区域和藏西阿里的普兰、札达等区域内,居住方式以土木结构的“平顶碉房式”为主。藏南、藏东的雨林区域内,其居住方式以土石或土木结构的斜坡顶房屋,并以纯木结构的干栏式房屋为主。而在藏西阿里的札达县境内,由于独具特色的水成风蚀地貌,居住形式以“洞穴式”为主,即在盆地山体的多种灰岩上凿开一个“洞穴”居住。这给高原民居的种类增添了更加丰富的内容。
很显然,地缘的因素不但对风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促进和制约作用,而且对风俗文化的消亡具有同样的作用。同时,地缘因素并不是恒常不变,气候、生态等的变化以及人类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程度强弱等诸多因素,也对地缘和风俗文化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西藏传统风俗文化与宗教关系
民俗的产生和传承是与宗教信仰、仪轨等相关的。甚至有些学者认为,“民俗是退化了的宗教”。尽管我们有理由反对将民俗统统归结为宗教退化结果的观点,但在人类童年时期的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众多丰富多彩的神话故事与信仰、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等,都是原始人对自然界和生命本身无法理解的对象所采取的一种解释方式。这种方式或行为、或口头语言的形式一代代传承下来,使形成各民族独特的民俗。
根据目前的研究,大约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时,高原上已经形成了苯教信仰。原始苯教以对自然的崇拜为基础,其主要内容有供奉自然神灵、祖先神,以及降伏鬼怪精灵和解除人间之各种障孽等。[3]以“地方神灵”为例,自原始社会以来,西藏各地区所形成的神灵与鬼怪的名称众多而复杂,几乎人类能涉足生产生活活动的山川河流、江河湖泊、村庄牧场等都可能会有神鬼世界的存在。这些有着众多而复杂名称的神灵鬼怪,几乎主宰着一个地方范围内人们的生老病死、生产生活活动的全部内容。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地方神灵的名单变得越来越模糊或消失在岁月的尘埃中,但直到现在,它们仍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具有深远的影响。于是,人们在路过的山口、村庄的角落、牧场的山坡、湖泊的边缘等能够深深地体验到鬼神世界对人们日常生活所具有的深刻意义。玛尼石、五彩经幡等各种“标志性”物化仪式的表达,仍然影响着现代生活的内容和形式。
宗教对民间风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体现在人们生活的很多方面并在历史的各个发展阶段,对物质民俗、社会民俗和精神民俗都产生过相应的作用。居住风俗中人们对火塘的敬畏和家神的供奉;饮食风俗中对可食用动物种类的限制;生产风俗中禁止在盛夏时,妇女们不戴围裙、邦典或头巾行走穿越于田间地头,以免动怒于地方主宰神灵而得不到秋天的丰收;[4]服饰风俗中给菩萨和护法神披挂动物皮,其主要的象征寓意为菩提心和空性觉悟;[5]丧葬风俗中藏族人普遍实行****,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缘由是与佛陀本生故事的《母虎施身》所体现的菩提心相关,[6]等等,种种宗教氛围中形成的民间风俗事象,能够反映出风俗文化与宗教间存在的密切关系。
(一)宗教与物质民俗
一般而言,物质民俗的种类主要包括“人们日常的衣、食、住、行等生产生活方式及相关的习俗礼仪”[7]或“居住、服饰、饮食、生产、交通、工艺诸民俗”[8]等。根据现有研究,在佛教文化没有进入雪域高原之前,西藏物质民俗以本土宗教——原始苯教与雍仲苯教的影响为主。如果说苯教以对自然崇拜、法术、巫术及各种仪轨等作为其主要的内容和形式而形成、发展,那么与其相适应而产生的物质民俗有以供奉神灵为主的塞康[9]、供奉世间神灵赞神的赞康等建筑物,有使用于各种法术、巫术、仪轨的镶、鼓等法器、朵玛和垛等供品以及苯教上师们所穿戴的特有服饰等。这些苯教传统文化的不少内容和形式,后来被佛教文化借用或进行了改革。从吐蕃松赞干布时期开始,随着佛教文化在西藏的传播,在雪域各地逐步修建起了供奉佛教神灵的庙宇,加强了佛教文化在西藏的进一步本土化。经过100多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