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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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项目监理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工程监理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乌鲁木齐牵牛花广告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六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司能平稳较快发展,使每位员工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公司与效益挂钩的薪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公司在监工程监理部并实质在岗的项目经理、监理员、实习监理。

(二)对实习生、新入职员工、调动新岗位的员工在考核期内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员工,经批准可以不参加考核。

第三条考核目的员工考核的目的在于评价和开发。

评价的目的为了正确估价员工的行为和绩效,以便适时给予奖惩,如调整绩效工资和岗位等,以提高项目监理部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开发的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的素质,如更新员工知识结构与技能、激发创造力等,最终提高员工的绩效,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第四条考核原则(一)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三)多角度考核;(四)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考核用途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薪酬分配;(二)职务升降;(三)岗位调动;(四)员工培训。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管理第六条考核周期(一)考核分为月终考核(于每月底进行)。

第七条考核职责绩效考核小组成员由公司总经理、项目监理、人事、财务组成,绩效考核的结果和重要决策事宜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八条绩效考核的一般过程分为:确定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计划、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的分析和评定、结果反馈与实施纠正、结果运用。

第九条考核维度即对考核对象考核时的不同角度、不同方面。

第十条每一个考核维度由相应的综合指标组成。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内容确定之后,就针对考核内容设计出反映其本质特征的指标体系。

有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特征:(一)考核指标是具体的且可以衡量和测度的;(二)考核指标是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共同商量、沟通的结果;(三)考核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根据公司内外的情况而变动;(四)考核指标是大家所熟悉的,必须让绝大多数人理解。

监理工程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监理工程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监理工程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1、奖励内容(1)工程质量奖励优良的工程质量是监理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目标。

当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可以给予相应奖励。

(2)工程进度奖励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都至关重要。

当监理人员在工程进度控制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可以给予相应奖励。

(3)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的首要任务,也是监理工程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

当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积极预防事故发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可以给予相应奖励。

2、奖励方式(1)物质奖励可以给予奖金、奖品、荣誉证书等物质奖励,激励监理人员积极参与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精神奖励可以通过表彰、公开表扬等方式,提升监理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使其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监理职责。

3、奖励原则(1)公正公平,奖励应当公正、严谨,不偏袒任何一方。

(2)切实可行,奖励应当具体可行,不应当虚有其表。

(3)激励导向,奖励应当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能够激励监理人员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

二、惩罚制度1、惩罚内容(1)违规行为处罚监理人员如果发现工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质量问题、进度拖延、安全隐患等,应当及时采取惩罚措施,以震慑违规行为,防止行为再次发生。

(2)责任追究监理人员如果在工程安全管理中失职、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后果,应当进行责任追究,包括撤销监理资格、停职、罚款等处理。

2、惩罚方式(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先进行口头警告,敦促监理人员改正错误,避免继续犯错。

(2)书面通报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书面通报,明确问题,并要求监理人员认真反思并制定整改措施。

(3)停职处分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行为,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可以对监理人员进行停职处分,并进行严格追责。

3、惩罚原则(1)依法依规,惩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惩罚力度。

监理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率,监理公司特制定奖惩管理制度,明确奖惩标准和程序。

第二条奖励对象:所有在职员工均可参与奖励评选。

第三条奖励形式:奖励方式有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形式。

第四条物质奖励:包括奖金、礼品、旅游、定制纪念品等。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

第六条奖励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因素进行评定,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员工,对其进行奖励。

第七条奖励程序:奖励评选由公司内设的评选委员会组织,经过多轮筛选,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第八条惩罚对象:所有在职员工均可能受到惩罚。

第九条惩罚形式:惩罚方式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辞退等。

第十条惩罚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违规行为、工作失误、工作态度不端等情况进行评定,对其进行惩罚。

第十一条惩罚程序:公司内设的纪律委员会进行评定,经过听证、调查、论证等程序后,最终确定惩罚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奖惩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2. 真实客观原则:奖惩应当客观真实,不带任何主观色彩。

3. 鼓励激励原则:奖励应当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 惩罚警示原则:惩罚应当警示员工,引以为戒,杜绝同样错误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公司应当定期对奖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宣传: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奖惩管理制度,使其充分了解奖惩标准和程序。

第十五条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变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奖惩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变更,但需经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并征得员工代表大会的同意。

第十六条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违规处理:员工若违反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另行制定补充规定,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监理人员奖惩细则

监理人员奖惩细则

监理人员奖惩细则第一篇:监理人员奖惩细则XXX有限公司监理人员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监理人员在东站建设中的作用,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按期完成,经公司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监理人员每班必须在重点工程点现场盯守,脱岗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2、值班监理人员每天向甲方签到2次(8:00和17:00),缺一次罚款50元。

2、发现问题后未及时上报,罚款50元;3、监理人员检验后的项目,发现存在偷工减料现象,一次罚款200元,存在不合项时罚款50元;4、未及时完成监理内业资料(包括监理日志、施工报验资料审签等)严重滞后(拖延时间超过一周以上)一次罚款50元;5、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直接由总监或甲方处理;6、由总监或甲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责成相应人员落实,未及时落实又未报告的,根本未落实、玩忽职守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直接辞退;7、监理人员向总监请假后且必须经甲方代表了解后,无故不请假或工作面没有监理人员的罚当班监理和总监分别100元。

8、因故离开公司或转调公司其他项目的,交齐所有应由本人完成的内业资料并签署质检资料完毕,完成与接任监理工程师(员)的交接手续,在总监、甲方允许下离开工地的,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否则不能结清相关费用,直至满足上述要求为止;9、因其他工作原因,被总监或甲方警告两次后,第三次直接罚款50元,并严厉警告;10、为确保监理人员人身安全,所有监理人员在现场不允许私自驾驶车辆和乘坐非人车辆,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二次给予清场。

11、要求所有监理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中午任何人不允许喝酒,如发现酒后上岗者,一次罚款50元、二次罚款100元、三次给予清除。

12、井下遇到构造或顶底板有变化、其他预兆时,监理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深入现场组织会同甲方有关人员确定施工方案,并做好记录。

12、以上各条,领导审核后以季度为单位,对于未出现违纪的监理人员进行相应奖励。

建设工程监管奖惩制度

建设工程监管奖惩制度

建设工程监管奖惩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惩制度旨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3. 监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解释。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控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设立“优秀工程奖”,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上有显著成效的项目,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3.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的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4. 对于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措施
1. 对于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施工、
吊销资质等处罚。

2.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开曝光。

3. 对于伪造、篡改工程资料,隐瞒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工程项目
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4. 对于拖欠工程款、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监督执行
1. 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建设工程进行检查。

2. 鼓励社会公众、媒体等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3. 对于监管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监管部门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监理人员工作奖罚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奖罚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奖罚制度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监理人员责任心一定要强,这是搞好监理工作的根本。

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工作没有改进的坚决予以辞退。

2.全体监理人员都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熟悉监理业务。

3.全体监理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素质,做到廉洁自律。

4.遵循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奖励,对工作表现差的人员处罚并进行通报,处罚金额为50-100元。

二、具体处罚事项1.现场管理(1)监理人员要多跑工地,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2)对于上级领导(包括公司、指挥部和质监站)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如现场监理平常未发现或未汇报,也未下发监理通知单的;(3)试验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拖延工程进度的;(4)对在施工单位报验后24h内未进行抽检的;(5)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需旁站而未做到的;(6)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的。

2.内业资料(1)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未详细记录及按时上交的;(2)抽检资料未按要求及时、规范、真实、齐全完成的;(3)工程或资料有问题而监理人员已认可工序检查并对自检资料签认的;(4)计量资料有问题,而监理人员随意签认的;(5)、变更资料与实际不符而现场监理不负责签认的。

3.内部管理(1)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未落实的;(2)监理人员上工地未穿工作服、未佩戴安全帽、胸卡的;(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的;(4)不遵守作息制度的;(5)不遵守请假制度的;4.廉政建设(1)不准利用手中的权利让施工单位请到营业性的消费、娱乐场所活动,发现一次进行处罚,累计发现两次予以辞退。

(2)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手机费、餐饮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发现一次进行处罚,累计发现两次予以辞退。

(3)、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财物,发现一次进行处罚,累计发现两次予以辞退。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2. 制度的执行应确保公正、公平、透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奖罚措施应当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期管理紧密结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优秀质量管理奖:对在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质量进步奖:对在质量改进、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2. 安全奖励对于在工程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安全生产奖:对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提出有效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创新安全技术奖:对在安全技术创新、隐患排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3. 进度奖励对于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进度管理奖:对在进度计划、资源协调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进度优化奖:对在缩短工期、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 罚款: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确定。

- 停工整顿:对重复出现质量问题或拒不整改的责任方,采取停工整顿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2. 安全惩罚对于违反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安全隐患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罚款: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

- 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措施,直至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进度惩罚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因管理不善导致进度延误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制定补救措施。

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

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

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一、现场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核心。

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

2.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保障现场安全的重要手段。

包括编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等。

3. 人员管理在现场管理中,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是关键。

包括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

4. 设备管理现场作业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时修理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

二、奖罚制度1. 奖励制度(1)安全先进集体奖励:每月评选安全管理表现突出的班组或施工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安全先进个人奖励:每季度评选出在安全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给予个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3)安全意识培育奖励:在定期的安全培训中对参与积极的人员进行奖励,如发放安全学习资料或提供奖品等。

2. 惩罚制度(1)安全违规罚款:对于违反现场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的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和造成的安全隐患大小而定。

(2)停工整改:对于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停工整改通知,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3)责任追究:对于安全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进行追究,包括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等。

三、总结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人员和设备管理,在奖励和惩罚上采取有效措施,可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同时,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以保障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惩制度旨在明确建设工程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标准,以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
术员、安全员等。

3. 奖惩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做出,并将结果公示于所有相关人员。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2. 对于在技术创新、成本节约、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物质
奖励或者晋升机会。

3. 对于积极参与项目管理改进,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

三、惩罚措施
1.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
者罚款。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员工,将给予停职反省直至开除的处分。

3. 对于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奖惩程序
1. 奖惩事项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提出,并提交至项目管理团队审议。

2. 对于需要执行的奖惩措施,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记录在案。

3. 对于受到奖励的员工,应当在团队会议中进行表彰;对于受到惩罚的员工,应当在适当
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附则
1. 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项目管理部门,任何修改都应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监理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更好发挥监理公司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细则;2、本细则适用于中南房地产集团所有开发项目;3、监理单位奖罚细则的制定由房地产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4、各城市(项目)公司负责本细则的落实和实施。

二、罚款细则由于监理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进度延误、未满足质量目标等,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违约金标准,在监理费中抵扣,违约罚则应在监理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具备合同效力,罚款额度最高可累计到总监理费的20%。

有关安全文明监理罚则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监理协议》执行,有关质量监理、工作要求的违约罚则主要如下: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未经委托人事先允许擅自撤换的或在其它项目中任职等情况,监理人须立即改正并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常驻项目现场,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非冬季停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其它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抽检时不在岗或无故不参加例会均视为当天缺勤。

2、由于监理过错、或工作不到位、或失控等原因,致使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且监理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监理人对事故不承担监理责任的)等情况,违约处理标准:一般事故,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较大事故,支付违约金3万元/次;重大事故,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

特大事故,甲方扣除监理人全部未付的监理费,同时甲方将要求监理人更换全部监理部成员,或与监理人解除合同,监理人须完成配合甲方做好后续交接、验收工作,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分类标准按安全目标控制条款中相关约定执行);3、由于监理失职或发出错误指令造成质量事故的,监理须承担相应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责任,并对其做出赔偿,质量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4、实测实量数据经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移动办公检查复核,实测实量得分每季度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下的,对监理单位罚款5000元/次;5、8小时以外施工未停,监理部必须派监理人员巡视或旁站,每发现一人次不随施工巡检,扣监理费200元,不按旁站方案进行旁站监理,或旁站时不能发挥监理职责制止施工单位违章违规行为的,每次扣监理费500元;6、监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调离监理部或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工作,每发现一人次,罚现金500元;7、对施工报验资料审查不严或不能发现明显问题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监理抽检资料有明显问题或不足的,相关人员罚款200元/次.8、对监理人员考核中,每发现一人次记录不及时、不真实,实测记录没有达到《工序检查一览表》中的要求,罚现金100元;9、监理人员未进行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就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对工序控制不力甚至导致工序质量失控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对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者,监理公司负责进行相关处理,并提交书面处理意见.10、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一般质量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1%;若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严重质量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2%;11、对工程质量通病(缺陷)、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现象不能有效控制,在连续两次检查中重复出现的,扣责任监理工程师300元;12、因监理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或阶段性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监理费500元,最高扣除当期应付监理费用的10%,视工期挽回程度,在下次支付时部分或全额返还;若造成关键节点工期(以总包施工合同界定为准)延误,扣除费用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利;13、监理人员必须对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甲方为保证工程进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而签发的指令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超出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超出实际工程量,将对监理部处以超出部分费用两倍的违约金,同时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监理工程师罚款200元/次,对总监罚款500元/次;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少于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少于实际工程量,减少部分费用不能冲减超出部分费用.14、监理人员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现金、礼券、实物以及宴请,甲方若发现违反职业道德、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现象发生,甲方有权清退监理人员和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元/人·次,并以书面形式下发现场监理部及上级公司进行通报。

对工程监理单位处罚制度

对工程监理单位处罚制度

对工程监理单位处罚制度监理单位的处罚制度是指监理单位面对失职、疏忽、违规等行为所进行的惩罚和调控措施。

处罚制度的建立旨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动监理单位的规范运行。

在制定监理单位处罚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处罚制度的目的是明确。

监理单位处罚制度的目的包括惩戒失职、疏忽、违规行为,提升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处罚制度的目的要清晰明确,为监理单位的规范运行提供明确的指引。

其次,处罚对象和方式要明确。

监理单位处罚制度的对象通常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技术人员、监理机构等。

针对不同行为的失职、疏忽和违规,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方式,包括扣减工作量、责令整改、记过、降职调整、解职等。

不同的处罚方式应根据失职程度和影响大小进行区别对待,做到公平、公正、严明。

再次,处罚程序和标准要规范。

监理单位处罚制度的执行程序和标准应当明确规范。

事先要明确失职、疏忽、违规行为的判定标准,确保处罚结果的公正公平,避免任意、滥用权力。

同时,要明确处罚程序,包括处罚通知、听证程序、复核程序等,保障被处罚对象的合法权益。

最后,处罚结果的监督和评估要加强。

监理单位处罚制度的执行效果需要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不仅要及时跟踪处罚结果的执行情况,还要对处罚制度的适用性和效果进行评价,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内容,确保处罚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建立健全的监理单位处罚制度对于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监理单位应当重视处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合理、执行有力,为工程建设提供保障和支持。

只有如此,才能实现监理单位的规范运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工程监理考核管理办法(经典完整版)

工程监理考核管理办法(经典完整版)

工程监理考核管理办法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所承担工程,依据监理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

建设单位将依据工程进展和施工管理情况定期(按月)或不定期对监理情况进行考核。

1.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考核1.1监理单位派驻项目监理部主要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主要监理人员资质及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的除要求其更换人员外,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处罚。

1.2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按规定的进场时间派驻专业配套、资历合格的监理人员按时到位,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不符合要求的给予每人次1OOO元的处罚。

1.3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配置相应的工作设备、仪器并按时到位。

不符合要求的给予1000元处罚。

1.4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进行考勤监督工作。

各监理人员每月至少应有22天在工地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同意,未获同意无故离开现场,每超限一天罚款5000元;总监理代表缺勤每超限一天罚款2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缺勤每超限一天罚款1000元;其他监理人员缺勤每超限一天罚款500元。

2.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考核2.1现场监理机构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大纲的要求制定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并认真实施。

每缺一项给予1000元处罚。

2.2现场监理机构要认真作好主要原材料、中间产品的抽检、平行检验和成果整理工作。

对于记录不完整,资料不详实,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给予1000元处罚。

2.3现场监理机构要对进场材料、设备出厂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开箱检查、抽检。

对于工作不认真、资料不完整的,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给予1000元处罚。

因未对进场材料进行审验,造成放行不合格材料、设备、半成品用于工程施工,处所用不合格品5倍以内的处罚。

2.4现场监理机构要严格实行质量检查验收签证和质量评定制度,签证原始记录。

单项工程质量综合分析成果和旁站项目的监理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工作不认真、资料不完整、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给予1000元处罚。

监理履约评价与奖罚办法

监理履约评价与奖罚办法

监理履约评价与奖罚办法一. 监理工作履约检查的方法1. 日常巡视: 委托人将在监理工作进行过程中, 通过经常的巡视和检查掌握现场监理人员的最基本的工作状况。

2. 闭卷考试: 委托人将根据工程的阶段目标和监理所辖施工合同段工程的实际情况, 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方面的考试, 考试时间随机安排, 不提前通知。

3. 现场抽查考勤: 委托人将对监理人员的到岗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所有监理人员应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各自岗位。

4. 现场提问: 委托人就工程现场的有关问题, 将在工作中向监理人员随机提问, 以考核监理人员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和处理实际问题的水平。

5. 工作抽查:委托人就监理人的监理日常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 以考核监理工作的规范性。

6.工程复查: 委托人在对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监督中, 将随时对已经过监理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复查, 以考核监理人员对工程的验收、控制状况。

7. 资料查阅:委托人将在监理人或施工现场, 随机查阅监理资料, 考核监理人资料的完备和及时性。

8. 报表审查:委托人就监理人按要求向委托人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审查。

9.跟踪检查: 委托人对监理人的关键性工作或出现的关键性问题进行跟踪监督, 借以评价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程度。

二. 监理工作的履约考核: (见附表)三. 监理工作履约考核的实施办法:1.本考核办法委托人为考核人, 监理人为被考核人。

2.考核工作以月为单位进行。

3.考核表中标有*的项目首次发生时, 扣除首次规定分, 二次发生则扣除整个分项的规定分。

4.考核表中未标有*的项目, 发生一次则扣除一次规定分, 多次发生则重复扣分直至该分项的考核为零分。

5.虽然分项考核的扣分不超出分项考核的规定分, 但当某一分项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发生多次, 将影响对监理人整体考核的分数。

具体反映在委托人综合评价中。

6.监理人履约考核总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各分项得分乘以权重后的累加。

四. 履约考评奖罚办法1) 1.常规履约考核:2)委托人将按月对监理人进行常规考核, 评价按照百分制进行, 八十五分以上为合格, 八十五分以下为不合格, 根据考评结果对监理人进行奖罚。

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所有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方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精益求精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依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以激励员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责任部门第五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据本制度进行奖罚管理。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质量的评判标准和评测方法,及时审核、颁发奖励和处罚。

第三章奖励管理第七条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奖金、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表彰信函等。

第八条奖励对象为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团队或单位。

第九条公司将举办年度优秀质量管理团队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将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业绩、态度和工作表现。

第十条奖励的方式、金额、频次由公司决定,并以奖章、奖金等形式进行奖励。

第四章处罚管理第十一条处罚对象为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质量问题并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员工、团队或单位。

第十二条处罚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发奖金、停职、降职、开除等。

第十三条公司将实行“错一罚五”的原则,对于作出违规行为,质量问题并造成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员工,给予严厉处罚。

第五章奖罚管理程序第十四条奖罚管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公司将建立员工质量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员工的工作业绩、质量问题记录等。

(二)奖励申请:员工或团队可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奖励申请,详细说明事由和依据。

(三)审核审批:质量管理部门对奖励申请进行审核,经过严格评定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四)发放奖励:公司根据奖励结果,及时发放奖金、颁发奖章、颁发荣誉证书等。

安全监理处罚制度模版

安全监理处罚制度模版

安全监理处罚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安全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行为。

为了加强对安全监理的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监理处罚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安全监理处罚制度的模版,以便广大从业人员进行参考。

二、定义与目的安全监理处罚制度是指规范安全监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其目的是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三、违规行为与处罚措施3.1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交底或交底不到位的,每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日处罚款项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0.1%,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3.2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或未按要求参加安全会议的,每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次处罚款项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0.2%。

3.3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或未如实填写安全记录的,每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次处罚款项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0.3%。

3.4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到位的,每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次处罚款项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0.2%。

3.5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每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次处罚款项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0.3%。

3.6 施工单位使用劣质材料或未经验收不合格材料的,责令停止使用,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处罚款项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1%。

3.7 施工单位违反设计规范或标准,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停工整改,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处罚款项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1%。

3.8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现场施工标识和警示设置的,每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每次处罚款项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0.2%。

四、处罚程序4.1 接到违规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理单位是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估的机构。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在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由招标人邀请投标,并在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进行监理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合规、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存在与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利益冲突等问题。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具备建设工程勘察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理,并在建设过程中能够进行合理的技术、经济和风险评估。

第二章监理单位职责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全程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验收工作。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质量检验验收合同以及变更、索赔和结算等文件进行审核和审定。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各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及时提出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验收阶段对质量检验验收过程、验收标准和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变更、索赔和结算文件进行评审和审定,并发表评价报告。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求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业务部门或者分公司,确保业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确保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其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第四章监理单位监督管理与考核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法合规。

家装工程监理奖罚制度

家装工程监理奖罚制度

家装工程监理奖罚制度一、引言家装工程监理是确保家装施工质量,保障业主利益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奖励方式1.技术优秀奖: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展现出卓越的技朧和专业知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将被评定为技术优秀奖,并奖励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工作主动奖: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主动解决问题,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工作,主动与业主沟通,维护业主利益的情况下,将被评定为工作主动奖,并奖励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创新奖: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了新的监理方法或者解决方案,对提高家装施工效率和质量有较大贡献的情况下,将被评定为创新奖,并奖励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4.工作进步奖: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进步,提升自身的监理能力和水平,取得显著的成绩和进步的情况下,将被评定为工作进步奖,并奖励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5.其他奖项: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对家装工程有重大贡献的监理人员还将被评定其他奖项,并奖励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惩罚方式1.监理工作失误:监理人员在工作中造成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经济损失或者影响家装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将被追究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减相应的工资或者降低岗位评定等。

2.疏于监理: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没有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监理,对施工情况进行疏忽,导致施工安全隐患或者施工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将被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减相应的工资或者降低岗位评定等。

3.违规行为: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损害家装工程安全和利益的情况下,将被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如降低岗位评定或者开除监理人员等。

4.其他惩罚措施:根据监理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失误造成的后果,还可以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警示其他监理人员,规范监理行为。

四、奖罚执行机构1.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是制定和执行奖罚制度的重要主体,负责监督全面执行奖罚制度,保证奖罚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工程监理及施工奖罚制度

工程监理及施工奖罚制度

工程监理及施工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3. 奖罚原则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确保奖惩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奖励规定1. 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计划,且质量符合标准的施工队伍,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表彰。

2.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取措施节约材料、降低成本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节约成本的比例发放奖金。

3. 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潜在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

4. 鼓励创新实践,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与效率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处罚规定1. 对于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导致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或停工整改。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3. 对于工期延误,无正当理由的施工单位,将根据延误天数和影响程度进行罚款。

4. 对于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清退相关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实际表现提出,并报项目业主审批。

2. 奖罚结果将在项目现场公示,接受所有参与方的监督。

3. 受奖单位和个人应在公示后一周内领取奖金;受罚单位和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缴纳罚款。

4. 对于有异议的奖罚决定,相关方可向项目管理部门提起申诉,申诉期为奖罚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参建单位。

3. 各参建单位应将本制度传达至每一位员工,并督促员工遵守执行。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率,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等。

3. 奖罚制度的实施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奖罚决策都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二、奖励规定1. 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目标、节约成本、优化流程、提升工作效能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奖金。

2.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处理问题得当,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3. 鼓励创新思维和技术改进,为公司节省资源或显著提高工程质量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额外的奖励。

4. 定期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评选,并给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处罚规定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2. 对于工程质量不达标,导致返工或客户投诉的,将根据影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3. 故意拖延工期,影响整体进度的,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其他行政处罚。

4. 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实施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执行与监督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提出,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

3. 任何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监督小组应及时调查并给出处理意见。

4. 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与奖罚办法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与奖罚办法
5
8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100%
5
合计
考核人签字:
公司审核意见
履职、量化指标实施情况考核得分:
总体评价
签字(盖章):
X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表格
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表
本表编号
XXX-AQ-02
项目名称及编号
XXX工程一标段
1、姓名
XXX
2、岗位
安全监理
3、任职时间
2012年11月15日
4、监理的工程项目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监理部所有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四、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评等级
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考核级。
(1)优秀: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90分(含)以上;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得分
1
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
20
不参加学习一次扣5分;考试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2
对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
20
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
遵守安全制度情况
20
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违章用电一次扣3分;施工现场违反有关安全规定一次扣3~5分
2、监理部总监理工程担任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对本部人员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考核方式
1、总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8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
2、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7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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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监理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更好发挥监理公司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中南房地产集团所有开发项目;
3、监理单位奖罚细则的制定由房地产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4、各城市(项目)公司负责本细则的落实和实施。

二、罚款细则
由于监理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进度延误、未满足质量目标等,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违约金标准,在监理费中抵扣,违约罚则应在监理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具备合同效力,罚款额度最高可累计到总监理费的20%。

有关安全文明监理罚则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监理协议》执行,有关质量监理、工作要求的违约罚则主要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未经委托人事先允许擅自撤换的或在其它项目中任职等情况,监理人须立即改正并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常驻项目现场,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非冬季停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其它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抽检时不在岗或无故不参加例会均视为当天缺勤。

2、由于监理过错、或工作不到位、或失控等原因,致使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且监理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监理人对事故不承担监理责任的)等情况,违约处理标准:一般事故,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较大事故,支付违约金3万元/次;重大事故,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

特大事故,甲方扣除监理人全部未付的监理费,同时甲方将要求监理人更换全部监理部成员,或与监理人解除合同,监理人须完成配合甲方做好后续交接、验收工作,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分类标准按安全目标控制条款中相关约定执行);
3、由于监理失职或发出错误指令造成质量事故的,监理须承担相应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责任,并对其做出赔偿,质量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
4、实测实量数据经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移动办公检查复核,实测实量得分每季度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下的,对监理单位罚款5000元/次;
5、8小时以外施工未停,监理部必须派监理人员巡视或旁站,每发现一人次不随施
工巡检,扣监理费200元,不按旁站方案进行旁站监理,或旁站时不能发挥监理职责制止施工单位违章违规行为的,每次扣监理费500元;
6、监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调离监理部或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工作,每发现一人次,罚现金500元;
7、对施工报验资料审查不严或不能发现明显问题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监理抽检资料有明显问题或不足的,相关人员罚款200元/次。

8、对监理人员考核中,每发现一人次记录不及时、不真实,实测记录没有达到《工序检查一览表》中的要求,罚现金100元;
9、监理人员未进行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就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对工序控制不力甚至导致工序质量失控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对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者,监理公司负责进行相关处理,并提交书面处理意见。

10、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一般质量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1%;若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严重质量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2%;
11、对工程质量通病(缺陷)、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现象不能有效控制,在连续两次检查中重复出现的,扣责任监理工程师300元;
12、因监理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或阶段性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监理费500元,最高扣除当期应付监理费用的10%,视工期挽回程度,在下次支付时部分或全额返还;若造成关键节点工期(以总包施工合同界定为准)延误,扣除费用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利;
13、监理人员必须对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甲方为保证工程进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而签发的指令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超出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超出实际工程量,将对监理部处以超出部分费用两倍的违约金,同时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监理工程师罚款200元/次,对总监罚款500元/次;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少于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少于实际工程量,减少部分费用不能冲减超出部分费用。

14、监理人员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现金、礼券、实物以及宴请,甲方若发现违反职业道德、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现象发生,甲方有权清退监理人员和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元/人·次,并以书面形式下发现场监理部及上级公司进行通报。

15、对于串岗或不服从建设单位、总监﹙包括总监指定的现场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挥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直接由总监退回监理公司总部。

三、奖励细则
由于监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监管措施扎实,所监理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进度控制基本达到监理合同约定的要求。

同时无较大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进度延误,甲方可对监理单位进行适当奖励,奖励细则主要如下:
1、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与合同约定一致;且在正常施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月奖励人民币500元,其它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月每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2、由于监理人员工作认真、监管有力,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或未受到停工整顿,项目结束后奖励项目监理组人民币10000元;
3、监理单位所监理的项目实测实量数据经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移动办公检查复核,实测实量得分每季度平均分在75分(含)以上的,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5000元/次;
4、监理单位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称号,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20000元/次,获得市级优质工程称号,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次;
5、监理单位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20000元/次,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次;
6、监理单位所监理的项目通过监理单位的协助和努力,按计划完成开盘,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5000元;按计划完成主体验收,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5000元;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对监理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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