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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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范文导游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导游人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根据《导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导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中的行为,以及在旅游活动中担任导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导游人员包括全职导游人员和兼职导游人员。

全职导游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兼职导游人员是指同时从事其他工作,担任导游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导游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遵守旅行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导游人员应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形象,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

第六条导游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旅游业务知识和导游技能,通过相关考试取得导游证书方可从事导游工作。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规范,不得利用导游工作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导游人员有权享受免费乘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车辆,优先入住旅游住宿设施。

第九条导游人员有权依法拒绝接受非法安排的旅游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导游人员有权要求旅行社、导游服务机构提供培训和提高职业技能的机会。

第十一条导游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尊重旅游者的意愿,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导游人员应按照导游合同的约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旅游者提供更好的导游服务。

第三章导游人员的行为准则第十四条导游人员应穿着整洁、大方,标志醒目的导游服装,佩戴明确的导游证件。

第十五条导游人员应按照行程安排准时出发,保证旅游活动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导游人员应保持愉快、良好的工作态度,与旅游者友好沟通。

第十七条导游人员应向旅游者介绍旅游地点的文化、历史、风土人情等相关知识。

第十八条导游人员应向旅游者提供准确、全面的旅游信息,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第十九条导游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旅游者安全乘坐车辆。

导游管理制度优秀8篇

导游管理制度优秀8篇

导游管理制度优秀8篇导游管理制度篇一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使用文明语言、带团时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公司旗帜、行程安排书、确认书、意见表。

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行程概况、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结束时要致欢送词。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而可能的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

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全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

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合理安排时间停车休息。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与游客的。

利益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全陪联合鼓动、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擅自增加或减少景点与购物点。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一天内交清账目。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就餐时了解游客就餐状况和餐饮的质量,住宿时要检查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全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全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住、行、游、购、娱的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人员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导游业务的导游人员。

第三条导游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导游职责,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导游人员资格与注册第四条导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三)取得导游资格证;(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导游人员应当向旅行社或者旅游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导游证。

第三章导游人员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导游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二)遵守旅游合同,按照行程安排为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保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五)遵守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导游形象。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按时提交导游证、导游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三)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四)不得强迫或者诱导旅游者消费;(五)不得接受旅游者的小费。

第四章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第八条导游人员实行年度10分制计分制度。

第九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一)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三)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四)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五)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六)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第十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一)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三)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四)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五)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旅游区导游员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旅游区导游员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旅游区导游员管理制度1. 导游员的资质要求为了确保旅游区导游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导游员应满足资质要求:•具备相关旅游知识和导游技能;•需通过旅游局认可的导游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导游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在导游服务期间,导游员必须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必须具备良好的言语表达能力和服务态度。

2. 导游员的工作职责导游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工作职责:•提供准确、全面的旅游相关信息和知识,向游客解释景点的历史、文化、风俗等;•根据游客的需求和时间安排,合理安排旅游行程;•组织游客参观旅游景点,引导游客进行参观、观赏等活动;•维护景区秩序,遵守景区规定,确保游客的安全;•在旅游区内举办导览讲解、旅游推介以及文化交流活动;•配合旅游区相关部门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导游员的服务规范为了提供高质量的导游服务,导游员在工作中应遵守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形象,穿戴整洁、得体;•高度负责,尽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在导游过程中,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不得散布虚假、夸大、误导性的言论;•按照游客的需求和意愿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游客购买商品或服务;•对游客的隐私信息和个人权益保密和尊重;•在与游客的沟通和互动中,保持礼貌、友好、耐心的态度。

4. 导游员的考核制度为了确保导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导游员需要接受定期的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旅游知识和导游技能的考核;•导游员服务态度和责任心的考核;•导游员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的考核。

考核结果将决定导游员的合格与否,合格的导游员将继续保持合作关系,不合格的导游员将需要进行再培训并重新考核。

5. 导游员的奖惩制度为了激励导游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并规定了违规处罚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导游员,旅游区将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或服务态度欠佳的导游员,旅游区将给予警告、罚款或者取消合作等处罚措施;•如导游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导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导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导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导游人员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导游人员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导游人员,是指在旅行社或者其他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活动组织、接待、讲解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导游人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导游人员管理的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导游人员资格管理第五条导游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二)与旅行社或者其他旅游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三)参加导游人员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四)取得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申请、颁发、变更、撤销和注销,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参加导游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导游人员培训由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委托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章导游人员行为规范第八条导游人员在从事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二)遵守旅游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旅游者利益的行为;(三)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沿革、旅游景观、旅游线路、旅游设施等情况,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四)遵守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导游活动;(五)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六)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误导旅游者;(二)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三)未经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游经营者;(四)向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信息;(五)以侮辱、诽谤、殴打等行为对待旅游者;(六)其他违反导游人员职业道德的行为。

导游人员四大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四大管理制度

一、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扣除相应分数:1.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扣除10分;2. 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扣除10分;3. 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扣除10分;4.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扣除10分;5. 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扣除10分;6. 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扣除10分。

此外,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将扣除相应分数:1. 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扣除8分;2.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扣除8分;3. 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扣除8分;4. 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扣除8分;5.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扣除8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1.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2. 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3. 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4. 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 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二、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导游人员每年需参加年审,未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将暂缓年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暂缓年审:1. 累计扣分达10分的;2. 一次被扣8分的;3. 一次被扣6分的。

三、导游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导游人员需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旅行社应组织导游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导游业务知识;2. 导游服务规范;3. 旅游法律法规;4. 旅游安全知识;5. 地方文化知识。

四、导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导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包括:1. 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2. 尊重旅游者,热情服务,耐心解答;3. 诚实守信,不欺骗、不误导旅游者;4. 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活动;5. 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旅游者隐私。

景区导游团队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导游团队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景区导游团队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导游人员选拔与培训1. 导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持有导游资格证书。

2. 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导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 导游人员应参加景区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导游人员职责1. 熟悉景区景点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特色活动等相关知识。

2. 热情接待游客,提供优质服务,解答游客咨询。

3. 维护景区秩序,确保游客安全。

4. 协助景区管理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5. 遵守景区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景区形象。

四、导游人员行为规范1. 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佩戴导游证。

2. 使用普通话进行讲解,语音清晰,表达流畅。

3. 尊重游客,礼貌待人,不使用侮辱性语言。

4.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5. 不得索要、收受游客财物,不得参与不良商业活动。

6. 不得泄露游客隐私。

五、导游人员考核与奖惩1. 景区管理部门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导游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导游人员,景区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培训和调整。

4.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导游人员,景区管理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或解聘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景区导游团队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

景区管理部门和导游人员应共同遵守本制度,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导游员管理制度(精选)

导游员管理制度(精选)

导游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导游员是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服务品质、加强队伍管理,特制定此导游员管理制度,以规范导游员的招募、培训、管理和绩效评估。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导游员,包括全职和兼职导游员。

1.3主管部门导游员管理由公司旅游服务部门负责,设立专门的导游员管理团队,直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并对总经理负责。

1.4基本原则服务创优原则:导游员要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为游客提供优质、独特的旅游服务。

安全有保障原则:导游员应时刻关注游客的安全,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专业素养原则:导游员应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能够为游客提供准确、深入的旅游信息。

第二章导游员招聘2.1招聘条件拥有国家导游从业资格证书,熟悉旅游行业法规和相关知识。

具备优秀的沟通技能、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2.2招聘程序制定招聘计划,确保导游队伍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公司需求。

进行面试和实地操作测试,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章导游员培训3.1入职培训新导游员入职前,进行全面的导游员培训,包括法规知识、导游技巧、危机处理等方面。

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2岗前培训在新导游员上岗前,进行实地培训,熟悉工作场所、掌握实际操作流程。

岗前培训后进行考核,确保新导游员能够胜任工作。

第四章导游员管理4.1工作安排制定导游员的工作计划,包括行程安排、集合时间、景点介绍等。

提前告知导游员行程信息,确保导游员准备充分。

4.2工作纪律导游员要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导游员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仪态得体。

4.3服务质量管理定期组织导游员进行服务质量的考核和评估,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和导游员自我评价。

针对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并提供相关培训。

4.4游客关系管理导游员要与游客保持积极互动,提供友好、热情的服务。

建立导游员与游客的信任关系,使游客在旅途中感到舒适和愉快。

第五章导游员绩效考核5.1考核指标服务态度:通过客户反馈和投诉率等指标评估导游员的服务态度。

旅游区导游员管理制度范本

旅游区导游员管理制度范本

旅游区导游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区导游员的行为,提升导游员的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旅游区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对导游员的管理,规范导游员的行为,提升导游员的服务水平,增强导游员的职业素养。

第四条旅游区导游员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导游员的管理规定、监督导游员的行为,并对导游员的工作进行评估。

第五条导游员应遵守本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服从旅游区的管理。

第六条导游员在工作中应维护旅游区的形象,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提供准确的旅游信息并向游客传递正能量。

第二章导游员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导游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一)热爱旅游事业,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二)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流利地讲解和交流。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应对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了解本地区和国内外的旅游资源,熟悉景点的历史、人文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

(五)具备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能够为外籍游客提供服务。

第八条导游员应具备操观众的能力,能够根据观众的需求进行导览讲解,切实提供个性化的导游服务。

第九条导游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接受旅游区外部组织和他人的好处或礼物,不得从事与导游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十条导游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修养,不得使用侮辱性、歧视性和不文明的语言,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游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导游员应具备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光鲜夺目的服装。

第三章导游员的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导游员应遵守导游过程中的秩序和规则,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安排,严禁向游客推销商品或擅自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导游员应尊重游客的意愿,不得强制游客购物、消费或参加不需要的项目。

第十五条导游员应全程陪同游客,不得擅自离开,确保游客的安全。

第十六条导游员应当保持身体健康,不得在导游过程中饮酒或吸烟,不得使用药物影响服务质量。

导游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导游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导游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旅游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包括旅行社专职导游、兼职导游和自由职业导游。

第三条导游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导游服务人员职责:1. 按照旅行社安排,为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确保旅游活动顺利进行;2. 严格遵守旅游行程安排,确保旅游者安全;3. 主动了解旅游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4. 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旅游投诉;5. 积极宣传我国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提高旅游者对我国的了解;6. 保持导游证有效,按时参加年审。

第五条导游服务人员权利:1. 享有合法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2. 参加导游培训、进修和交流;3. 对旅行社的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训练与考核第六条导游服务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2. 通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3.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4. 熟悉我国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和旅游景点。

第七条导游服务人员考核分为以下几类:1. 导游资格考试;2. 导游业务考核;3. 导游服务质量考核;4. 导游职业道德考核。

第四章纪律与处罚第八条导游服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导游证等处罚:1. 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2. 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3. 殴打或谩骂旅游者的;4.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5. 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6. 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7. 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8.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9. 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10. 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11.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12.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13. 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14. 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15. 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16. 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17.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18. 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19. 无故不随团活动的;20. 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的;21. 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民俗的。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4篇)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4篇)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一、导游的安全责任导游作为旅行社工作人员之一,承担着带领游客旅游并确保他们的安全的重要责任。

导游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旅游目的地的安全情况,并保证在旅行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二、行前准备工作1. 游客信息核实:在行前,导游应核实所有游客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妥善保存。

2. 旅行目的地的安全评估:导游应及时了解旅行目的地的安全情况,并与旅行社保持联系,以获取必要的安全信息和建议。

3. 行程计划制定:导游应制定详细的行程计划,包括游览景点、交通安排、就餐酒店等,并确保计划合理、可行。

三、旅行中的安全管理1. 交通安全:(1)导游应确保游客使用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并严禁使用无资质的非法交通工具。

(2)导游应通知游客遵守交通规则,如佩戴安全带、不乱扔杂物等。

(3)导游应督促游客不超速行驶,保持车辆安全距离,并及时报告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

2. 景点安全:(1)导游应向游客介绍景点的安全注意事项,如不靠近边缘、不攀爬危险地带等。

(2)导游应确保游客在景点间良好的秩序和安全,避免发生人群拥堵或交通事故。

3. 酒店安全:(1)导游应检查酒店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并向游客介绍酒店的安全逃生通道。

(2)导游应提醒游客保管好贵重物品,避免被盗或丢失。

4. 食品安全:(1)导游应选择卫生可靠的餐饮场所,并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状况。

(2)导游应指导游客正确的饮食习惯,避免食物中毒或消化不良。

5. 紧急情况处理:(1)导游应了解旅行目的地的医疗和紧急救援机构,并随身携带游客的紧急联系方式。

(2)导游应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报警、报告旅行社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导游自身安全保障1. 导游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不随意与陌生人交谈或接受陌生人的物品。

2. 导游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安全装备,如急救包、防晒伞等。

3. 导游在工作期间应遵守旅行社的工作规定,不饮酒、不吸烟等。

五、导游安全培训与考核旅行社应定期组织导游安全培训,包括交通安全、应急处理、旅游目的地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导游的安全管理能力。

导游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导游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导游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导游行为,保障旅游者、导游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的导游人员。

第三条导游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信服务,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优质、方便的导游服务。

第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人员的素质,保障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导游人员资格与培训第五条从事导游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导游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导游活动。

第六条导游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专业知识,通过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证书。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参加定期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导游行为规范第八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遵守旅游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二)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为旅游者提供准确、及时、热情、周到的导游服务;(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四)不得欺骗、误导旅游者,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活动;(五)保守旅游者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六)不得酒后导游,不得在导游活动中吸烟、赌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四、导游服务费用与支付第九条导游人员应当依照旅游合同的约定,为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并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收取导游服务费用。

第十条导游服务费用应当明码标价,公开透明,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收取未约定的费用。

第十一条旅游者支付导游服务费用后,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二条导游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导游人员与旅游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导游工作室管理制度范本

导游工作室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导游工作室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作室所有导游人员。

二、人员管理1. 导游人员应具备国家导游资格证书,热爱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 导游人员应按时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导游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形象,尊重游客,不得泄露游客隐私。

4. 导游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工作室负责人报告。

三、工作流程1. 接待游客(1)热情接待游客,主动介绍工作室及导游服务内容。

(2)了解游客需求,制定合理的行程安排。

(3)提醒游客注意安全,遵守景区规定。

2. 导游讲解(1)按照行程安排,带领游客游览景点,讲解景点历史、文化、特色等内容。

(2)尊重游客意见,灵活调整行程,确保游客满意度。

(3)保持良好的讲解态度,注意言谈举止,树立导游形象。

3. 游客服务(1)主动为游客提供帮助,解答游客疑问。

(2)关心游客生活,关注游客需求,提供温馨服务。

(3)维护游客权益,协助游客解决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规章制度1. 导游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导游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游客馈赠。

3. 导游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行程,不得强制游客购物。

4. 导游人员不得泄露游客信息,不得损害游客利益。

五、考核与奖惩1. 工作室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讲解水平、服务态度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导游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导游人员予以处罚。

3. 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导游人员,工作室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导游工作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旅行社导游部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旅行社导游部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行社导游部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导游部全体导游人员。

第三条导游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服务至上、以人为本原则;(三)严谨规范、精益求精原则。

二、导游人员职责第四条导游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认真执行旅行社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导游部管理;(二)熟悉旅游业务知识,了解旅游线路、景点、文化背景等;(三)为游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游客安全、舒适、愉快地旅行;(四)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旅行社形象;(五)完成旅行社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导游人员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导游人员招聘:(一)导游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应聘者需具备导游资格证书,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旅行社对导游人员进行面试、笔试等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导游人员培训:(一)旅行社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二)新入职导游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导游人员应积极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导游人员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导游人员考核:(一)旅行社对导游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二)考核结果作为导游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八条导游人员奖惩:(一)对表现优秀的导游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二)对违反旅行社规章制度的导游人员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

五、导游人员纪律与保密第九条导游人员纪律:(一)导游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旅行社规章制度;(二)导游人员应自觉维护旅行社形象,不得损害旅行社利益;(三)导游人员应保守旅行社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游客隐私。

第十条导游人员保密:(一)导游人员不得泄露旅行社内部资料、游客信息等;(二)导游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导游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导游人员人身安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导游人员培训(1)新聘导游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导游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在岗导游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导游人员安全意识(1)导游人员应树立安全意识,了解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导游人员应向旅游者宣传安全知识,提醒旅游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导游人员行为规范(1)导游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尊重旅游者。

(2)导游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消费。

(3)导游人员应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4. 导游人员应急处理(1)导游人员应熟悉旅游目的地应急处理流程,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导游人员应保持与旅行社、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5. 导游人员交通安全(1)导游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旅游车辆安全行驶。

(2)旅游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6. 导游人员住宿安全(1)导游人员应选择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旅游者住宿安全。

(2)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注意住宿环境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 导游人员食品安全(1)导游人员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确保旅游者饮食安全。

(2)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 导游人员紧急医疗救助(1)导游人员应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遇到旅游者突发疾病时,能进行初步救助。

(2)导游人员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确保旅游者得到及时救治。

三、监督与考核1. 旅行社应对导游人员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导游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旅行社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聘等处分。

3. 导游人员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向旅行社或相关部门举报。

导游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导游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旅游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导游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2)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并按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旅游事业;(4)熟悉旅游业务,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2. 导游人员工作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2)按照旅游合同规定,提供优质、安全的导游服务;(3)对旅游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确保旅游活动安全有序;(4)配合旅行社做好旅游团的接待、行程安排、住宿、餐饮等工作;(5)关心旅游者的生活,及时解决旅游者在行程中的困难。

3. 导游人员安全责任:(1)严格遵守旅游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旅游活动安全;(2)在旅游活动中,对旅游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发现旅游者有危险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旅行社;(4)在紧急情况下,应迅速组织旅游者撤离危险区域,确保旅游者人身安全。

4. 导游人员安全保障措施:(1)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安全意识;(2)旅行社应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为导游人员和旅游者提供安全保障;(3)导游人员应随身携带导游证、导游IC卡等证件,以备查验;(4)导游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5)导游人员应熟悉旅游景点的安全设施,确保旅游者安全。

5. 导游人员违纪处理:(1)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旅行社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2)导游人员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旅行社应将本制度纳入导游人员培训内容,确保导游人员熟悉并遵守本制度;2. 本制度由旅行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模板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行社导游工作,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所有导游人员,包括全职导游、兼职导游和实习生。

第三条导游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旅行社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二、导游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旅行社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选拔具备导游资格、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的导游人员。

第五条导游人员选拔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考核合格。

第六条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导游人员职责与义务第七条导游人员应按照旅游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包括:(1)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的基本情况、文化特色、旅游景点等;(2)负责旅游者的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饮等事宜;(3)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4)解答旅游者提出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服务;(5)遵守旅行社规章制度,维护旅行社形象。

第八条导游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旅行社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2)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3)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4)爱护旅游设施,保持旅游环境的整洁;(5)积极参与旅行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导游人员服务规范第九条导游人员应具备以下服务规范:(1)热情周到,礼貌待人;(2)遵守时间,按时到达指定地点;(3)熟悉旅游景点、线路和交通情况;(4)讲解生动,富有感染力;(5)尊重旅游者的意愿,合理调整行程;(6)关注旅游者的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导游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业务水平;(2)服务质量;(3)职业道德;(4)团队协作。

第十一条对考核优秀的导游人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导游人员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导游人员如有以下行为,旅行社将予以严肃处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旅行社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2)损害旅游者权益;(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4)服务质量低劣。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范本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行社导游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竞争力,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全体导游人员。

第三条旅行社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制度要求,加强对导游的管理,提高导游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导游招聘与培训第四条导游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笔试等程序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新入职导游应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旅行社业务知识、导游服务规范、旅游法规、旅游安全知识等。

第六条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导游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三、导游考核与评定第七条旅行社应建立健全导游考核制度,对导游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晋升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导游薪酬、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导游考核内容包括:导游证持有情况、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业务水平、出勤情况等。

四、导游服务规范第十条导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旅行社规章制度,履行导游职责。

第十一条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二条导游应尊重游客,热情服务,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导游应按照旅游行程安排,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服务信息。

第十四条导游应主动了解游客需求,及时调整行程,确保游客的旅游体验。

五、导游奖惩与晋升第十五条旅行社对表现优秀的导游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导游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导游晋升制度:根据导游的工作表现、考核成绩和旅行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导游晋升。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旅行社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导游职责第十九条导游应具备以下职责:1. 按照旅游行程安排,引导游客游览景点,提供旅游讲解服务。

2. 协助游客办理入住、退房手续。

3. 负责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4. 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听完这些事,蔡莉婵激愤难平,通过新闻
热线联系到广州某电视台记者。2006年7月,她
还大胆地领记者暗访。电视节目播出后,她立即
被公司开除了,从此,她“臭名远扬”,没有一 家旅行社愿接受她这只“刺猬”,还有人诬陷她Biblioteka 跟多个男司机上过床。•
这样的结局出乎蔡莉婵预料,但她不后悔。
在电视台的后续报道中,她坚定地对着镜头说:
游客太多,酒店只安排一间大会议室,
让各旅行社的司陪人员集体住宿。她
傻眼了:男司机们睡左边一排,女导
游们睡右边一排,连床都没有。
• 导游出门一般会携带大量现金,蔡莉婵 也不例外。她看到这样的场面,只能把背 包紧紧搂在怀里,根本不敢熟睡。她以为 这次混居只是偶然现象,谁知还有更恶劣 的事。
• 10月5日,蔡莉婵带团去湖南郴州旅游, 宾馆只给她和男司机阿建留了一间双人标 准房。她据理力争,前台服务员却说: “这是你们老板的意思。”蔡莉婵打电话 核实,老板告诉她:“小蔡,你可能还不 了解行规———哪个旅行社的导游司机不 是住一间房呢?你要不肯,就自己出钱开 一间吧。”

2008年12月1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广
州市旅游局联合召开了正式实施新版《广州市旅
游条例》的新闻发布会,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旅行社应当为带团导游人员提供符合公序良俗
和人身安全要求的工作、住宿等条件。旅行社不
能提供的,导游人员有权拒绝从事导游服务,由
此给导游人员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予以赔
偿。”
四、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 1.导游人员的权利 • (1)人身权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
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 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 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 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 案例1-5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案例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案例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导游作为旅游服务的第一线人员,其素质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旅游业的形象和游客的满意度。

为了规范导游行为,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我国制定了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本文将以某旅游公司为例,介绍其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导游人员选拔与培训(1)选拔标准:应聘导游需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国家导游资格证书、热爱旅游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培训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法规、旅游安全、旅游礼仪、导游技能等。

2.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1)计分标准:导游人员实行年度10分制,根据导游在导游活动中的表现进行扣分。

(2)扣分项目及分值:-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扣除10分;- 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扣除10分;- 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扣除10分;-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扣除10分;- 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扣除10分;- 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扣除10分;- 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扣除8分;-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扣除8分;- 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扣除8分;- 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扣除8分;-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扣除8分;-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扣除6分;- 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扣除6分;- 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扣除6分;- 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扣除6分;- 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扣除6分;-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扣除6分;- 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扣除4分;- 无故不随团活动的:扣除4分;- 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的:扣除4分;- 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民俗的:扣除4分;- 末按规定进行导游活动的:扣除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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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蔡莉婵只好自己花钱开房,可她 月薪2000元,在这住一晚就得花100多元, 这样下去工资全砸进去也不够呀。她不得 不去男女混住的宾馆会议室、餐厅包房或 走廊将就,可这样一来,身体又吃不消了。
坚决说不!女导游愤然挑战潜规则

由于司机阿建常照顾她,蔡莉婵爱上了他,她
想:我将来要跟他结婚了,不仅可以解决出差的烦
v

❖ 现场考试多在笔试前后进行,每组评 委至少三人,每位考生占用时间约15---30 分钟。

3.取得导游资格证书要求

现各地主要按照笔试各科目成绩或
笔试科目总成绩,并结合现场考试的成绩,
来决定合格的分数线。

三、导游证管理制度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 取得导游证。
❖ 1.申请导游证条件和程序
❖ 蔡莉婵委屈得直流泪,阿建安慰她:“我干这 行七八年了,确实都这样。你将就一下吧。” 见她不愿,阿建便自费到一家简陋的旅馆连续 住了两晚。
❖ 不久,蔡莉婵和另一位男司机带团到湛江旅游。 当夜,她特意穿了一条紧身牛仔裤,熬到深夜2 点才睡。没想到,她快睡着时,司机居然跑过 来摸她,吓得她再也不敢睡了。
旅游服务的人员。
议题一: 导游准入制度
❖ 一、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 1.国籍条件:中国公民。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
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永久性
居民也可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 2 .学历条件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
定,报考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
法律依据
1.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9年10月1日实施)。 ❖ 2.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国家旅游局; 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 3. 《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分别于2009年5月1日、3日实施
“导游人员”定义

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
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
加了“旅游职业道德”的内容。



❖ ❖
v
2.现场考试
v
该项考试也称为“模
拟考试”或者“面试”。
v
因各地的客观条件不
同,多数因考生多、景点
分散等原因,满足不了实
景考试的需求;所以,现
场测验,既可以是在景点、
景区实地,也可以在模拟场地甚至普通考试景,过程为抽签、景点讲解及
对景点特点、导游带团突
发事件等问题的回答。
恼,工作上也能相互促进啊。

可惜恋爱之后,蔡莉婵发现阿建是一个玩弄女
导游的感情骗子,跟自己同居半年后,他竟让另一
个女导游怀孕了。蔡莉婵向老板告状,老板回答:
“这种闲事太多了,我怎么管?”蔡莉婵愤然辞职了。
❖ 2004年11月,蔡莉婵到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一 家旅游公司应聘导游,她特别提了一个条件: “贵公司也是给导游司机安排一间房吗?”老板 大笑,狡猾地说:“遇到节假日才偶尔有这种 现象。如果你工作出色,我们可以安排单间。”

2008年12月1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广
州市旅游局联合召开了正式实施新版《广州市旅
游条例》的新闻发布会,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旅行社应当为带团导游人员提供符合公序良俗
和人身安全要求的工作、住宿等条件。旅行社不
能提供的,导游人员有权拒绝从事导游服务,由
此给导游人员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予以赔
偿。”
业学校或者以上的学历。
❖ 3.健康条件

导游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 4 .能力条件
❖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 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导游资格考试

1 .笔试


2001年至今各省级旅游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考试。科目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
(包含汉语言知识)、《旅游政策与法规》;增
人。2000年,她从湖南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毕业后,
应聘到广州市花都区某酒店当服务员。每当看到女
导游带团入住酒店,她就羡慕不已:当导游既能游
山玩水,又有收入,多好啊。

2002年5月,蔡莉婵报名参加了全国导游资格
考试培训班。同年9月,她拿到了《全国导游人员
资格证书》以及普通话导游证。
❖ 2003年2月,蔡莉婵在花都区某旅行 社当上了地方导游,负责接待“广州一日 游”。半年后,她接待省内全陪(全程陪 同导游,带团到各地甚至国外旅游)。
四、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 1.导游人员的权利 ❖ (1)人身权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
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 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 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 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 案例1-5
广州:挑战潜规则 湖南籍女导游改写旅游条例

为何出台这样的条例?这是因为,长期以
来,有些旅行社为节约成本,让导游与司机
“同居”:许多女导游要么被性骚扰,要么被 蜜语哄进了感情骗局……

促成这条条例实施的,是一名在广东打工
多年的湖南籍女导游。几年来,她受尽种种磨
难,但最终维护了正义和自己的尊严。
如此行规,女导游的住宿成了苦恼

1970年生人的蔡莉婵是湖南省通道县江口乡


这年10月1日,蔡莉婵接下了某
集团“关爱建筑工人韶关国庆3日游”
旅行团。作为车上唯一的女性,她出
发第一天就遭遇荤段子“毒害”。


对这种轻微性骚扰,她还能勉
强应付,可是晚上入住酒店时,由于
游客太多,酒店只安排一间大会议室,
让各旅行社的司陪人员集体住宿。她
傻眼了:男司机们睡左边一排,女导
游们睡右边一排,连床都没有。
❖ 导游出门一般会携带大量现金,蔡莉婵 也不例外。她看到这样的场面,只能把背 包紧紧搂在怀里,根本不敢熟睡。她以为 这次混居只是偶然现象,谁知还有更恶劣 的事。
❖ 10月5日,蔡莉婵带团去湖南郴州旅游, 宾馆只给她和男司机阿建留了一间双人标 准房。她据理力争,前台服务员却说: “这是你们老板的意思。”蔡莉婵打电话 核实,老板告诉她:“小蔡,你可能还不 了解行规———哪个旅行社的导游司机不 是住一间房呢?你要不肯,就自己出钱开 一间吧。”
❖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 (2)参加岗前培训考核
❖ (3)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 司登记

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
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
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 2.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的;
❖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 (4)被吊销导游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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