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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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1. 引言1.1 研究背景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主要劳动力来源,其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劳动合同不规范、工作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1.2 研究意义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而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劳动力的主体,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不仅事关他们个人的生存发展,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深入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对于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有助于深入了解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的制度和管理漏洞。

通过对问题根源的分析,可以发现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具体原因,为未来的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可以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

在了解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只有深入分析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才能推动建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2. 正文2.1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分析建筑施工企业是中国乃至全球建筑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农民工是建筑施工企业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由于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相对较低的素质水平,他们的权益保障往往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忽视。

工资拖欠现象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和支出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些企业往往会采取拖欠工资的手段来应对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劳动合同不规范也是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之一。

2024年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有序运行,我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时代的要求,制定了以下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劳务队和农民工一律平等对待,不歧视、不压榨,为农民工提供公平的待遇和发展机会。

2. 安全第一原则: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 文明施工原则:倡导文明施工,从而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

二、入场管理1. 入场资格:劳务队和农民工必须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务队资质证书、农民工证、身份证等。

入场时需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

2. 健康检查:入场前劳务队和农民工需接受健康检查,确保没有传染性疾病。

工地将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医疗设备和医疗人员。

3. 保险购买:劳务队和农民工必须购买相应的工伤和意外险,以保障他们在工地上的安全。

三、劳动合同与工资支付1. 劳动合同:劳务队和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明确规定劳动双方的权益、责任、工资待遇、工时等。

2. 工资支付:施工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务队和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方式要便利、安全,可采用银行代发、工资卡等方式。

3. 工资清单公示: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公示工资清单,明确工资构成和支付细则,保证工资的透明和公开。

四、劳动保护与安全教育1. 劳动保护:工地必须配备充足的劳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2. 安全教育:工地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事故处理:工地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和处理。

五、生活保障与福利待遇1. 生活条件:施工单位要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包括住房、饮食、卫生等,满足农民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2. 医疗保障:施工单位要配备合格的医疗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医疗保健服务。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详细版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441(安全管理范本系列)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详细版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详细版提示语:本安全管理文件适合使用于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建筑业农民工面临培训有缺陷、社会保险缴纳缺位、劳动合同落不到实处等诸多劳动保护问题,而拓宽建筑行业保险市场、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发展等措施,不失为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的一套好“组合拳”。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行业创造了出许多就业机会,大批农民工进入建筑业劳动。

而建筑施工劳动强度大、风险高,施工队伍庞大、流动频繁,使得安全生产管理更具难度,劳动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岗前劳动保护培训,从源头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加强和改进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培训有缺陷安全生产培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培训效果难以保证。

培训教材缺乏统一标准,培训内容往往不能贴合农民工的实际认知水平,缺乏实际动手操作课程,使农民工理论听不懂、技能学不到,达不到安全培训的根本目的和预期效果。

有些内容无法与当前建筑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相匹配。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建筑业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然而,在建筑业中从事人力劳动的农民工却因为缺乏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险等诸多原因,遭受了不少苦难和不公。

因此,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

农民工的劳动环境通常比较恶劣,工资待遇也很低,甚至没有社保、医保等劳动保护措施。

这不仅影响着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还大大降低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幸福感。

同时,农民工虽然在城市打工赚钱,但往往不能为自己和家人添置更多的社会资源。

此外,建筑行业的工程占地范围较广,而在施工过程中,很多建筑企业会在工程所在地建造集装箱式的工人宿舍,使得农民工的居住条件相对较差。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一、加强法律保障政府可以对建筑企业制定必要的法律保障和企业承诺,确保建筑企业遵守相关的劳动法规,共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此外,政府还可以对建筑企业进行定期的劳动人事检查,确保企业不违反相关的劳动法规。

二、提高农民工待遇可以对建筑企业进行相关的政策和激励措施,以提高农民工的待遇。

政府还可以资助建筑企业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和提升,不断拓宽劳动技能与能力,以此提高农民工的工作质量和劳动价值。

三、完善社保保障政府也可以制订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向建筑企业提供适当的资金保障,以供农民工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等社会保险。

同时,对于那些不属于任何社会保险类型的农民工,政府也可以对他们进行特殊的补助或者政策支持,从而达到保障农民工的目的。

四、改善居住条件有关部门可以定期检查建筑企业,在确保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对集装箱式宿舍进行改善,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从而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良好的生活状态。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需要政府、企业与其他相关权利机构的合作,共同制定出更加严格的劳动保障措施,以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充分的保障。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建筑业农民工面临培训有缺陷、社会保险缴纳缺位、劳动合同落不到实处等诸多劳动保护问题,而拓宽建筑行业保险市场、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发展等措施,不失为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的一套好“组合拳”。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行业创造了出许多就业机会,大批农民工进入建筑业劳动。

而建筑施工劳动强度大、风险高,施工队伍庞大、流动频繁,使得安全生产管理更具难度,劳动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岗前劳动保护培训,从源头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加强和改进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培训有缺陷安全生产培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培训效果难以保证。

培训教材缺乏统一标准,培训内容往往不能贴合农民工的实际认知水平,缺乏实际动手操作课程,使农民工理论听不懂、技能学不到,达不到安全培训的根本目的和预期效果。

有些内容无法与当前建筑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相匹配。

培训考核简单,培训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培训标准,基本上只要参加培训就可以上岗,有的甚至直接省略考核程序。

社会保险缴纳缺位许多建筑施工单位所办理的社会保险并不全面,除了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较高以外,其余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容乐观。

有的建筑施工单位内部存在不公正现象,只是选择性地为某一些农民工办理某些特定的社会保险,以应付上级监管部门的抽查。

有时建筑施工单位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采用不正当手段贿赂相关的社会保险机构,订立虚假的参保合同以逃避长远的劳动保护投入,表面上办理了有关保险,实质上只是建立了一个“虚假空壳”。

劳动合同落不到实处为数不少的劳务公司只与少部分建筑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拟定一份名存实亡的虚假劳动合同,以应对施工单位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

有时部分劳务公司采取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简化程序、节省时间的目的。

由于只是与农民工代表商议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对于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不可能征得每一位建筑农民工的认可。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建筑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农民工是建筑业中重要的人力资源,为建设国家的基础设施和城市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由于种种不平等的因素,农民工在建筑业中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往往比较艰苦。

在此背景下,为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的劳动保护,保障他们的权益,实现生产和劳动关系的平等,应该重视以下几点。

首先,应该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法律教育和权益保障。

在建筑工地中,农民工往往缺乏对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的认知,难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教育,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如何向上级部门维权。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确保他们的工资、社保和劳动条件符合法律要求。

其次,应该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

建筑业劳动力流动性大,很多农民工没有受过正规的职业技能培训。

为了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质,应该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创造力。

第三,应该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

由于建筑业农民工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力关系比较复杂,涉及薪酬、社保、劳动条件等多个方面。

因此,为了协调他们利益关系,应该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第四,应该加强对建筑业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和治理。

由于建筑业劳动力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拖欠工资和居住条件不尽人意等问题,因此,应该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建立行业标准和规章制度等手段,维护建筑业劳动力市场的秩序和稳定性。

第五,应该加强社会各界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关注和帮助。

在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过程中,他们面临很多的困境和挑战。

在此背景下,应该加强社会各界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关注和帮助,提供他们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他们的融入城市生活。

总之,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既是一项社会责任,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推动建筑业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提升、劳动条件改善和权益保护,促进他们的就业和生活质量提升,实现社会公正和人口流动顺畅。

【建纬观点】解读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出台的三大宏观背景和七大关注亮点

【建纬观点】解读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出台的三大宏观背景和七大关注亮点

编者按2020年12⽉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项⽬⼯程总承包合同(⽰范⽂本)的通知》(建市〔2020〕96号),标志着《建设项⽬⼯程总承包合同(⽰范⽂本)》(GF-2020-0216,下称“《2020版合同》”)正式⾯世,⾃2021年1⽉1⽇起执⾏。

届时,原《建设项⽬⼯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试⾏)》(GF-2011-0216,下称“《2011版合同》”)也将同时废⽌。

《2020版合同》的出台,既是对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程总承包”重⼤战略部署的落地;也是总结《2011版合同》经验基础上,结合国际最新动态对国内⼯程总承包实践的现实需求作出的有⼒回应。

随着《2020版合同》的发布,将为市场主体开展⼯程总承包项⽬提供更加务实可⾏的交易依据,也有利于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诚实信⽤地开展⼯程总承包建设活动,对促进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2020版合同》出台的三⼤宏观背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推进⼯程总承包的战略部署早在2011年,住建部联合⼯商总局出台了《2011版合同》,对于当时指导我国⼯程总承包项⽬的有序开展发挥了重要作⽤。

随着⼯程总承包实践的不断深⼊,国家层⾯逐渐认识到加强⼯程总承包顶层设计、建⽴健全⼯程总承包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2016年2⽉6⽇,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作的若⼲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建设项⽬组织实施⽅式改⾰,推⼴⼯程总承包制”。

2017年2⽉2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再次强调“完善⼯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程总承包。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程总承包”。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作会议精神和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响应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程总承包的战略抉择,同时解决《2011版合同》与现阶段⼯程总承包发展实践不相适应的问题,《2020版合同》应运⽽⽣。

加强建筑农民工管理思考

加强建筑农民工管理思考

加强建筑农民工管理思考摘要: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建筑业迅速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入建筑市场,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及自我保护意识造成了一些问题,为了建筑市场和谐发展与保护农民工权益,我们应采取政策与措施.关键词:建筑行业农民工管理措施伴随着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的从业人员中80%以上是农民工,他们农闲时在外务工,农忙时回家务农.农民工为城镇化进程做出巨大贡献,但是建筑市场农民工管理存在一些问题,我们需要研究与解决.一存在的问题1 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他们大都没有经过系统质量、安全教育与培训,专业知识掌握不深甚至一点不懂,且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知识缺乏且技能低,进入施工现场后很多施工企业没有严格对农民工进行”三级教育”,直接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同时施工单位疏于现场管理,不执行强制标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在安全上投入不足,造成现场施工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按规定配备到位,施工现场使用无安全防护装置的非标机械设备及钢管脚手架,施工用电不规范,脚手架的搭设未跟上施工进度,高处临边作业无防护,模板工程支撑体系“临边”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的存在,时时刻刻就可能危及到工人的安全.2 农民工与施工企业无合同,一些施工单位为省事与规避责任,不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造成农民工维权难度加大.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性比加大,有的在投标时压价夺标,连保本都困难,加上有的建筑施工企业违规分包挂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由于没有合同约束,损害了农民工权益.3安全培训不足,当前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部分企业和农民工对安全培训的认识不足:认为安全教育培训可有可无,农民工走入建筑业,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认为安全教育问题是上级部门的任务和要求,部分企业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敷衍塞责.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内容肤浅.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上,地区行业发展不平衡.4 无工伤保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有的工程抢工期,需要昼夜加班工作,这样就会导致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身体过度疲惫不但身体受到损害还会导致建筑安全隐患,由于长时间高强度作业导致工作精力分散,很容易出现工程事故,不可避免出现索赔纠纷.由于农民工在社会中属于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5 职业健康保护薄弱,农民工职业健康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建筑工程中农民工主要从事危害严重工作,作业环境恶劣.由于缺乏职业卫生知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没有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训练.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率低,用人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疏于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对农民工保障权益保护方面还仅仅是劳动的工资,没有定期给农民工进行身体检查.二对策与措施1 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农民工融入城市并能在城市生存、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面对当前农民工低素质和低技能的现状,用人单位应强化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素质.尤其“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实处,而不是流于书面应付检查,让工人熟悉各操作规程、规范,同时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提醒,让他们始终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计划进行施工生产作业,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班组长在带领班组成员进行施工操作生产过程中,要及时纠正个别成员的违章行为.2 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保证劳务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实行实名制借鉴身份证办理模式,调整完善现有身份、金融、考勤等项后台程序,实现一次办卡、终生有效,既有利于施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农民农每天上下班信息施工单位又便于收集,防止纠纷时施工单位与农民工说不清,这样既维护了施工单位权益又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3 强化政府家督,劳动保障部门和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是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为农民工购买以外工伤保险,否则不予办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障的监督与处罚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与安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保障不到位等行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对社会公布.4 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完善施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改善工作环境.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资格准入制度,对每一位农民工用工前都需要进行身体检查,只有身体合格才允许进行工作,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环境安全卫生状况.招工时将工作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等告知农民工并将其写入劳务用工合同中,使农民工与合同工一样享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和职业性健康体检等待遇,严把政审、体检关,对农民工录用前政审及常规体检认真对待,对带有传染性疾病及患有不适合干建筑行业疾病人员不得录用,对符合录用条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及时办理人身保险.对发生职业病农民工应给予诊断、治疗并享受职业病待遇.5加强农民工安全劳动保护装备投入与管理,企业保证农民工安全防护设备到位且质量合格,教育和督促农民工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设备并建立完善设备使用、更换和报废制度,使农民工防护设备能够真正起到防护作用.6 制定关于保障农民工劳动时间、休息时间强制措施,建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等应联合相关机构制定关于农民工劳动时间、休息时间强制措施,减少农民工身体损害和建筑安全隐患,为农民工身体建立一个保证措施.三结束语在现阶段建筑企业中,目前存在农民工素质较低下、建筑市场不规范是谁也无法否认的现实,正是因为这种现状的存在才导致了各种不安全行为的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只有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关心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以加强教育为主和强化政府监督为辅,引导农民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使之自觉遵章守纪,自觉学习并掌握安全基础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水平.这样既增加了企业效益、社会效益,又带动了农民发家致富,使建筑市场得到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也使广大农民工过上幸福和谐的新生活.参考文献:[1]刘怀廉.中国农民工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2]潘建甫.农民工公民意识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d].郑州大学,2007.[3]秦琳.青海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安全管理现状分析[d].重庆大学,2008.。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等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农民工在建筑行业中常常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低工资、长时间工作、缺乏社保等。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被提出并逐渐得到推行。

本文将对其中的八项制度进行具体介绍。

首先,工资支付制度。

这一制度要求企业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确保工资的公平合理。

同时,工资支付方式应当透明化,防止企业以各种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第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是建筑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企业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安排等。

第三,工时制度。

工时制度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农民工的工作时间。

一般而言,正常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加班时间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此外,建筑业还应该规范夜班劳动和季节性劳动等特殊工时问题。

第四,休假制度。

农民工的休假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法定的带薪年休假,让他们能够在劳动之余得到休息和放松,维护身心健康。

第五,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中的重要一环。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这样一来,农民工在遭遇意外伤病等情况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和救助。

第六,工作条件和环境保护制度。

建筑行业的工作条件通常比较艰苦,企业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保护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同时,企业还应关注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岗位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素质,企业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

通过培训,农民工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第八,工伤保险责任制度。

建筑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容易面临工伤风险。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一、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一)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

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

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普遍趋势,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力将逐渐转移出来,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

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我们要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建筑业农民工面临培训有缺陷、社会保险缴纳缺位、劳动合同落不到实处等诸多劳动保护问题,而拓宽建筑行业保险市场、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发展等措施,不失为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的一套好“组合拳”。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行业创造了出许多就业机会,大批农民工进入建筑业劳动。

而建筑施工劳动强度大、风险高,施工队伍庞大、流动频繁,使得安全生产管理更具难度,劳动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岗前劳动保护培训,从源头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加强和改进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培训有缺陷安全生产培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培训效果难以保证。

培训教材缺乏统一标准,培训内容往往不能贴合农民工的实际认知水平,缺乏实际动手操作课程,使农民工理论听不懂、技能学不到,达不到安全培训的根本目的和预期效果。

有些内容无法与当前建筑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相匹配。

培训考核简单,培训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培训标准,基本上只要参加培训就可以上岗,有的甚至直接省略考核程序。

社会保险缴纳缺位许多建筑施工单位所办理的社会保险并不全面,除了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较高以外,其余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容乐观。

有的建筑施工单位内部存在不公正现象,只是选择性地为某一些农民工办理某些特定的社会保险,以应付上级监管部门的抽查。

有时建筑施工单位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采用不正当手段贿赂相关的社会保险机构,订立虚假的参保合同以逃避长远的劳动保护投入,表面上办理了有关保险,实质上只是建立了一个“虚假空壳”。

劳动合同落不到实处为数不少的劳务公司只与少部分建筑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拟定一份名存实亡的虚假劳动合同,以应对施工单位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

有时部分劳务公司采取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简化程序、节省时间的目的。

建筑业农民工问题

建筑业农民工问题

建筑业农民工问题还涉及到建筑行业的特殊性质。建 筑项目往往具有周期性、流动性等特点,导致农民工 的工作岗位不稳定,收入也不稳定。此外,建筑行业 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非法转包、拖欠工资等 ,这些问题也给农民工的生活和权益带来了一定的影 响。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行业的规范管理,提高企 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也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民工的 保障力度,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展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我们相信建筑业农民 工的权益会得到越来越好的保障。政府已经出台了一 系列政策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 等,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同时,政府还在不断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工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提 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户籍制度限制
许多城市对于农民工的落户和就业存在限制,这使得农民工在城市中缺乏稳定性和归属感,进而影响 了他们在建筑行业的权益保障。
企业原因: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员工权益
追求利润
部分建筑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 能会忽视对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和员工权 益的维护,导致农民工在工作中面临低 工资、高强度劳动和危险作业等问题。
加强司法援助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司法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 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打击违法侵权行为
政府应严厉打击涉及农民工的违法侵权行为,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企 业和个人进行依法惩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05
结论与展望
结论
建筑业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涉及 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由于农民工的户籍 所在地与就业所在地往往不一致,导致他们在城市生 活中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如工资待遇偏低、劳动条 件恶劣、社会保障缺乏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 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包括加强政策法规的 制定和执行,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和素质,改善他们的 生产和生活条件等。

农民工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农民工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农民工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农民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是为了保障他们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权益,以下是几项主要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明确工地安全巡查、堆放物料、防护设施的要求,建立安全档案和事故预案,保障农民工从工作开始到工作结束的安全。

其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岗位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知识、事故预防和自救逃生技能等。

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企业应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确保农民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第四,加强工地现场管理。

企业要严格规范工地现场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工地内的棚蔽、脚手架、道路、施工材料等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经常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要迅速采取停工整顿等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安全。

最后,要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

企业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工资、工时、休假等。

同时,要建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农民工的投诉举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综上所述,农民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农民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权益。

2020年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2020年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近期气温不断攀升,为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现就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各项目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高度重视高温期间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

要针对高温季节施工的特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环境。

各项目部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宁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二、明确要求(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采取“避中间、抓两头”的“错峰”作业指施,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

中午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4.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做好各项防范措施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防护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防护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防护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是一个充满风险的工作环境,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劳动防护规定。

以下是一个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动防护规定的模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防护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施工场所及各类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的任务是: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动防护管理工作,加强施工人员安全保护意识,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本规章由总经理负总责,生产安全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劳动防护第五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防护眼镜、防尘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六条施工人员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及时报告相关疾病和伤害。

第七条施工现场需要佩戴特殊防护用品的,如电焊面罩、耐酸碱手套等,必须统一配发,并启动相关培训。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以便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潜在的危险。

第三章施工设备和器材第九条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每日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停用。

第十条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经常检查,保证正常运行,防止电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培训和教育第十二条新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接受劳动防护培训,包括作业规范、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员工安全素质档案,对完成相关培训的员工进行记录和评估。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监督检查机构,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劳动防护规定的施工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如罚款、暂停工资、停职等。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劳动权益,预防和减少施工现场事故的发生,促进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一、施工人员的基本权益保护1. 保证施工人员按照法定劳动标准享受劳动报酬。

2. 保障施工人员的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险等基本权益。

3. 保证施工人员享受与其工作内容和风险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4. 严禁违法用工行为,禁止欺压、虐待和侮辱施工人员。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2.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禁忌行为。

4.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6. 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置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

三、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管理1. 为施工人员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

2. 设置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如安全帽、工作鞋、防护眼镜等。

3. 组织施工现场的劳动保护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和技能。

4.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5. 提供必要的文化娱乐设施和心理支持,关心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

6. 鼓励施工人员参与劳动保护管理,建立劳动保护协作机制。

以上是一些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制定。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二)2.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系带),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根据特殊作业需求配备手套、安全眼镜、防穿刺工作鞋等防护用品。

2.1.2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爆、防煤气中毒。

雨季到来之前应对现场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采取防滑措施。

强化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管理刻不容缓.doc

强化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管理刻不容缓.doc

强化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管理刻不容缓我国建筑业拥有一支约400万人的农民工队伍,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90%以上;从发生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事故统计来看,农民工也占90%以上。

这两个90%,足以表明,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农民工,这支庞大的队伍足以对整个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产生巨大影响。

强化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是当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刻不容缓。

一、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现状透析农民工之所以成为安全事故的高发群体,有其自身素质的内在因素,也有宏观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外在因素。

略加归纳,农民工面临的处境是“三低、三差”,而对农民工安全管理则存在“三不足、三难”现象,具体透析如下:“三低”:一是文化素质偏低。

总体上说,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低于城市同龄劳动力;二是劳动技能低。

农民工中绝大多数人未经正规的岗位技能培训教育,只能从事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脏、重、累、苦且福利低待遇差的工作;三是自我保护意识低。

很多事故属人为造成,有的完全是由于农民工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心存侥幸违章操作而引发。

“三差”:一是劳动条件差。

有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差,施工条件恶劣不具备开工条件就强行动工;有的强迫农民工在高温或粉尘、噪音严重超标的有毒有害环境下作业;二是生活环境差。

部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设施不到位,呈“脏、乱、差”状态。

农民工有的住简陋工棚,睡统铺,有的吃无食堂,洗澡难,洗衣难;三是劳动安全保障差。

目前有95%以上建筑业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签订率仅在10%~20%之间。

大多数农民工,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也未加入工会组织,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难以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三不足”:一是政府对安全监管力度不足。

建设主管部门“把关”不严,使部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资质的队伍进入建筑市场,为引发安全事故埋下“祸根”;二是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作为不足。

一些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程序,规避政府监管,肢解工程项目分包给低资质或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2020年施工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5月1日起执行)

2020年施工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5月1日起执行)

2020 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编制:审核:审批:北京地铁*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持协作队劳务人员的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同时规范劳务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20 〕2 号;3.关于加强根治欠薪重点工作调度的通知(国治欠办函〔202 0〕35 号);4.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5.北京地铁*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地铁*号线**标项目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设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小组,设组长 1 人,副组长 4 人,组员*人,在国家及属地各层级的治欠小组、建设单位、公司劳务中心的整体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书记(工会主席)、生产经理、项目总经、项目财务总监组员:工经部、工程部、安质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劳务管理专员和相关人员。

第五条管理职责一、项目经理1.项目部“保障农民工资支付”的第一责任人;2.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包括工经、工程、安质、财务、办公室等部门和劳务管理专员及其他人员实施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3.审核、签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二、项目书记(工会主席)1.负责定期对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分包队伍管理人员、劳务工人进行普法教育;2.牵头负责接访农民工投诉,协调劳务纠纷。

三、项目生产经理1.是项目部“保障农民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2.负责落实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日常及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协调组织小组成员关于保障工作的落实;3.负责落实项目部实名制工资管理软件、硬件设施的设置、验收及使用,保障农名工工资支付基础资料的准确性。

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

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

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文件精神,确保2020年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完成2020年根治欠薪目标任务,特拟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回头看”。

2020年3月-4月各责任单位对春节前未完全解决的欠薪案件进一步梳理,根据工资支付情况分类处置,持续对欠薪隐患零容忍并加大打击力度,在保证历史遗留案件清零的情况下抑制新的欠薪发生。

二、深入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各责任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册、举办培训班、融媒体播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12月颁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执法检查,引导各类企业合法用工,提高广大群众维权意识。

三、重点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

建设领域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按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要求,对房屋开发、水利、交通、市政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生物考勤、工资发放等环节纳入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2020年4月系统上线运行前,县人社局组织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劳资专管员、银行农民工工资专户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加快推进信息系统的落实,促进我县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支付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建设。

2020年4月起,县人社局牵头对施工单位在建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标准化建设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达标、不规范以及违法用工行为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力争今年4月份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

2020年6月底前,为应对疫情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

五、集中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和诚信评价。

2020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向县人社局提交劳动保障年审资料,重点审查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发放、社保登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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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
保护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2020版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
建筑业农民工面临培训有缺陷、社会保险缴纳缺位、劳动合同落不到实处等诸多劳动保护问题,而拓宽建筑行业保险市场、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发展等措施,不失为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的一套好“组合拳”。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行业创造了出许多就业机会,大批农民工进入建筑业劳动。

而建筑施工劳动强度大、风险高,施工队伍庞大、流动频繁,使得安全生产管理更具难度,劳动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岗前劳动保护培训,从源头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加强和改进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培训有缺陷
安全生产培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培训效果难以保证。

培训教材缺乏统一标准,培训内容往往不能贴合农民工的实际认知水平,缺乏实际动手操作课程,使农民工理论听不懂、技能学不到,达不到安全培训的根本目的和预期效果。

有些内容无法与当前建筑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相匹配。

培训考核简单,培训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培训标准,基本上只要参加培训就可以上岗,有的甚至直接省略考核程序。

社会保险缴纳缺位
许多建筑施工单位所办理的社会保险并不全面,除了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较高以外,其余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容乐观。

有的建筑施工单位内部存在不公正现象,只是选择性地为某一些农民工办理某些特定的社会保险,以应付上级监管部门的抽查。

有时建筑施工单位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采用不正当手段贿赂相关的社会保险机构,订立虚假的参保合同以逃避长远的劳动保护投入,表面上办理了有关保险,实质上只是建立了一个“虚假空壳”。

劳动合同落不到实处
为数不少的劳务公司只与少部分建筑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拟定一份名存实亡的虚假劳动合同,以应对施工单位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

有时部分劳务公司采取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简化程序、节省时间的目的。

由于只是与农民工代表商议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对于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不可能征得每一位建筑农民工的认可。

劳务公司往往会延长劳动时间、降低薪资待遇,而农民工又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是在违背建筑农民工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会增加日后劳务纠纷的发生率。

劳动监察不力
建筑施工单位内部劳动管理不健全,有些工作人员任意削减劳动保护经费,导致相关劳动防护装备得不到维修或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不能配备齐全,甚至购置假冒伪劣产品,从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相关监管部门职责也未履行到位,深入施工一线的现场检查频率较低,仅靠书面的安全生产调查报告来掌握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同时,对于被查出的违章企业的处罚方式比较简单,对于违
章特别严重、屡禁不止的施工单位没有严厉整治。

农民工维权艰难
当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建筑农民工不知该向何种机构寻求帮助,也没有哪一家法律机构愿意主动提供帮助,更不可能进行无偿援助。

法律维权需要充足的人证、物证作支撑,然而由于前期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办理环节中存在许多漏洞,建筑农民工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又不注意调查取证、搜集资料,往往造成日后维权过程中证据不足、无据可循的尴尬局面。

问题的根源
农民工有着先天不足
由于建筑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属于低学历人群,思想上对安全生产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

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培训课程不感兴趣,不能很好地理解与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劳动保护技能。

而在实际培训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疏于考虑,大多是一些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操作性不强。

施工单位责任缺失
有些施工企业弱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

在招收农民工时,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经过相关的条件审核与健康体检,草率录用,导致许多身体状况不适宜从事建筑业劳动的人员进入了庞大的建筑农民工队伍。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分包的监督机制也不尽完善,无形之中助长了劳务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侵害了农民工的正当权益。

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建筑施工企业数量众多,农民工队伍更是不计其数,这确实增加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压力。

由于财力、人力资源有限,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不能对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监控,也无法全面细致地了解每一位建筑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情况。

一些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缺少责任心,“行政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当建筑农民工遇到劳务纠纷、工伤认定赔偿等问题寻求帮助时,部门与部门之间也存在互相“扯皮”的现象。

有些执法人员不注重加强业务操作的学习与钻研,使得业务水平、行政素质以及执法能力长期停留在一个较低档次的层面上,效率得不到提高。

改进的对策
加强劳动保护基础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要秉持一个最基本的理念,即尊重生命、爱护生命,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从招录的源头上做到谨慎细致。

一方面要注意招录的农民工的年龄问题,既要保证达到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又要不超过建筑行业的年龄上限55周岁。

另一方面要把好健康体检关,建筑施工单位在录用员工前,必须认真开展常规体检工作,对带有传染性疾病和患有不适合建筑施工行业的禁忌症的农民工不得录用。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大对生产安全经费的投入,为每一位施工人员配备齐全的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的环境,设置隔离网、安全生产宣传栏及事故警示图标等;全力改善建筑农民工的生活条件,建立良好、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设施,根据季节合理调整农民工的作息时间;定期为建筑农民工组织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确保建筑农民工基本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的办理到位。

注重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
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要贴合农民工的实际学习能力,教授内容不能刻板,不能一味灌输枯燥乏味的安全法律条文,要注重实践,注重劳动保护技能的训练。

在培训过程中,用人单位要注意激发农民工的学习兴趣,可以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育手段,让农民工更易于接受知识,掌握技能。

安全生产培训不是一项短期任务,它必须始终贯穿于建筑企业的日常生产过程中,是一项长期且持久的工作,对此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培训机制。

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效培训机制的有效途径,要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广泛吸纳有专业技能的人才加入到培训建筑农民工的队伍中来。

积极拓宽建筑行业保险市场
建筑工程保险是以各类建筑工程为承保对象的财产保险,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建筑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建筑工程保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建筑企业参保投保。

施工单位自身也应强化风险意识,积极办理建筑工程保险,通过多种渠道转嫁风险负担,提升施工质
量,这无形之中也是在为每一位建筑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添砖加瓦。

由于建筑施工项目的不固定性,农民工队伍呈现出流动和分散性,所以即使参加了保险,离开此地到别的省、市打工也无法将社会保险带走。

建议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基金银行模式,用一张社会保险IC基金卡进行流通,这样可以节省人力和物力,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德国的建筑安全多年来一直处于不断改良的状态,其生产质量在欧洲位居前列。

德国的建筑企业在施工前一般会聘请安全咨询公司对施工环境进行检测,做出安全等级评估,同时还可以向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和人员培训服务,帮助企业减少事故发生。

安全咨询公司属于建筑行业的衍生市场,专门针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相应服务。

建立安全咨询公司,减少事故发生率,这一做法在我国值得推广。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责任
安全监管部门在选拔人才时应当提高进入门槛,严格进行考核,
对录用的人员在今后工作中也要定期进行培训、组织考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专业技能,增强服务意识。

有关部门应当重点加大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派出专业人员深入到建筑农民工队伍中去,宣传基本的法律常识。

利用和发挥电视媒体的监督职能,对危害建筑农民工的事件加以曝光,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对于疏于管理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必须依法处理,追究责任;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在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损失的同时,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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