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辆基地总图及工艺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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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基地总图及工艺设计要求

参编单位及人员名单

(车辆基地总图及工艺)

主要参编单位: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阳丁山梁波李冬竹王明霞李儒英姚雪梅

主要参编人员:(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万宇王尹马骞付笠刘振丰汤徐张定文李强胡兴宇陈后良陈礼周军峰涂一麟耿成帮

高承敏曾建谢波蔡冬兴谭成中魏玉龙

本标准审核人:陈华银时亚昕周勇义彭宝富蒋岿松凌喜华朱均

本标准审批人:张智

目录:

1 一般规定2

2 车辆基地的功能与规模3

3 车辆基地的总平面设计5

4 车辆运用整备设施9

5 车辆检修设施16

6 综合维修中心23

7 物资库25

8 生产办公28

9 后勤服务设施29

10 车辆段资源共享31

11 绿化设计33

12 库内和库外标志标线42

车辆基地设计应包括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培训中心和必要的生活设施等。在《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的基础上,结合成都

地铁车辆基地的建设经验以及运营管理地方规定,提出以下成都地铁车辆基地的设计总体技术要求,以指导成都地铁新线车辆段的设计。本手册适用于成都地铁(含100km/h以上速度市域快线)新建车辆基地,但不包含有轨电车停保基地。

1 一般规定

1.1 车辆基地的布局要综合考虑场地条件、利于列车运行组织、减少列车空走距离、增加夜间空窗作业时间、救援抢险及资源共享等条件。

1.2 车辆基地选址要考虑到整个线网管理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大架修车辆基地选址要考虑便于资源共享各条线的合理利用,便于车辆的运送和工程车的转线,并应有便捷的交通条件。车辆基地至终点站的长度大于20km 时,宜另外设置停车场。

1.3 车辆段的位置宜设在交路折返点附近,以便于列车的出发和进段,减少列车的空车走行距离,有利运营。

1.4车辆基地内的建筑物布置应适当集中,单体应尽量整合,并结合规划条件,对于有开发价值的地块做好预留。

1.5绕城高速以内且沿江河的车辆基地车场线路肩设计高程不应小于1/200洪水频率标准的潮水位、波浪爬高值和安全高之和。绕城高速以外车辆基地路肩设计高程不应小于1/100洪水频率标准的潮水位、波浪爬高值和安全高之和。

1.6车辆较大修程应尽量集中,最大限度地实现资

源共享,提高修车效率;较小的修程应逐步向状态修和在线修的方向发展,缩短列车的修车时间,提高车辆运用效率,减少备用车数量。

1.7 车辆基地建设,应近、远期结合。用地范围按系统最大能力预留,房屋建筑按照远期规模建设,机电设备、检修设施、站场线路按照近期规模建设。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的大平台宜一次建成,并预留上盖物业的接口条件。

2 车辆基地的功能与规模

2.1车辆基地的功能定位、设计规模、设施设备配置应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线网车辆基地布局规划、线路建设计划、既有车辆基地的能力、既有线网车辆通道条件、车辆基地选址条件、工程运营的条件、资源共享要求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2.2车辆检修采用预防性计划维修与状态性故障修理相结合的检修制度。预防性计划维修按照车辆大修、架修、定修、三月检、双周检和日检的修程等级执行分级维修模式;状态性故障修理按照车辆随机发生的故障执行临修的检修模式。

2.3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的车辆检修周期仅适用于100 km/h以下的车辆,100km/h以上市域快速线路采用下表中车辆检修周期。

车辆检修指标表

2.4车辆基地的设计规模

应满足车辆运用、检修任务量的要求,车辆的运用、检修任务量根据列车交路长度、列车全日开行对数、配车数、车辆检修周期、车辆检修时间及车辆技术参数等计算确定。

1)大修工作量L

o , L

o

=N

a

/C

o

; L

o

=Ma/C

o

, M

a

=(n

d

*2

l+N

o *2l

d

*1.5)*365/104

N

a

—配属列车数(列),C

o

--大修周期(年或104km);

M

a —列车年走行公里(104km);l

d

—出入段线长度(km);

n

d

—全日行车对数;l—线路长度。

2)架修工作量L

h

, L

h

=N

a

/C

h

- L

o

; L

h

=M

a

/C

h

- L

o

;C

h

架修周期(年或104km);

3)定修工作量L

p

, L

p

=N

a

/C

p

- L

o

- L

h

; L

p

=M

a

/C

h

-

L

o

-L

h

;C

p

–定修周期(年或104km);

4)三月检工作量L

m

, L

m

=N

a

/C

p

- L

o

- L

h

- L

p

,L

m

=M

a

/C

h

- L

o

-L

h

- L

p ,

C

m

–三月检周期(年或104km);

5)双周检工作量L

w

,L

w

=N

a

/C

p

- L

o

- L

h

- L

p

-L

m

, L

w

=M

a

/C

h

- L

o

-L

h

- L

p

-L

m,

C

w

–双周检周期(年或104km);

2.5配属车辆由运用车、备用车和检修车组成,以

列为单位,运用车以行车计算资料为准。

1)备用车初近期宜按照运用车的10%计算,远期

按运用车5%计算,四舍五入取整。

2)检修车宜由配属列车与车辆检修率的乘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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