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手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数据接收(总局、区县局)数据接收功能主要包括业务数据接收、校验和入库功能,以及对数据接收情况、数据接收结果、数据接收日志的查询,是稽核系统数据稽核的基础。
区县级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接收功能将纳税人报送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待稽核数据,接收并保存在稽核系统中。
总局通过数据接收功能将海关总署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第四联数据,接收、校验并保存在总局稽核系统中,同时自动生成接收回执并反馈。
总局数据接收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数据接收情况查询、数据接收结果查询。
区县局数据接收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第一联数据接收、数据接收结果查询、数据接收日志查询。
区县局接收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信息,并可对接收结果通知书进行查询、打印。
其中接收结果通知书包含: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校验通过数据、重复报送数据、校验未通过数据、逾期报送数据。
下面就以上各项功能的实现及操作分别加以详细说明。
第一节接收数据的来源及内容
一、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的接收
(一)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来源:
1.企业通过采集软件导出xml格式数据文件并报送至国税征收机关。
2.企业通过电子申报系统采集,上门申报或者网上报送。
(二)采集的缴款书第一联数据项内容:
(三)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接收业务流程:
(四)海关缴款书第一联采集缴款书号码校验规则:例如:220120081018227577-L02
(五)数据检查原则
抵扣单位识别号、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均相同的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为重复报送,此类数据不参与稽核比对,该类数据在《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中提示为重复报送。
第一联数据逾期报送的时间限定原则:报送日期-填发日期<=180天。
数据合法性检查:对缴款书号码、抵扣单位识别号、抵扣单位名称、税款金额、填发日期等字段进行合法性校验,以上字段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属于校验未通过。若第一联报送数据的纳税人和所属税务机关不一致,则不予接收。
二、海关缴款书第四联数据的接收
(一)缴款书第四联数据来源:
海关总署通过专用MQ通道将txt格式数据文件传输至税务总局。
(二)接收的缴款书第四联数据项内容:
(三)缴款书第四联数据接收业务流程:
海关稽核系统自动监控接收海关总署发送的接口数据txt文件,检测到有新增接口数据文件后,将相应文件移动到稽核系统应用服务器指定的数据载入工作目录下,并进行校验和接收。
(四)海关缴款书第四联采集缴款书号码校验规则
(五)数据检查原则
缴款书号码相同的海关缴款书第四联为重复报送,此类数据不参与稽核比对,反馈海关总署。
第二节数据接收情况查询(总局)
总局系统自动对海关总署传递的缴款书第四联信息进行校验和接收处理,“数据接收情况查询”功能可以对某类数据或某个数据文件的数据校验接收状况的汇总信息进行查询。
【第一步】首先登录总局系统,点击“数据接收”功能模块中的“数据接收情况查询”功能项,系统进入“数据接收情况查询”界面,如下所示:
【第二步】首先输入查询条件。
查询条件包括:报送文件标识、接收月份、接收日期、处理状态(已登记、正在接收、接收成功、接收不成功、数据文件重复、已接收未回执)。
输入以上一项或多项信息,确定查询条件。
【第三步】确定显示字段。
显示字段选取如下所示:
如需增加新的显示项,可在上方的“选取显示字段”中指定需增加的显示项,点击“加入”按钮,则该显示字段增加到“显示字段”列表中;
在字段列表中,选择指定字段,点击“移除”按钮,可将指定项在显示项中删除;点击“移除全部”按钮,可将全部显示项删除;
点击“选择全部”按钮,则在查询结果中系统显示全部选项;点击“恢复初值”按钮,系统恢复为初始状态,可重新进行选项确定。
同时可对字段属性进行修改:可根据需要对字段宽度及字段对齐方式进行修改并点击“更改”按钮,进行确认。
【第四步】确定排序方式。点击“排序”页卡,显示如下页面:
在排序选项卡中,选好排序原则,逐次选择“待选字段”后按“加入”键,加入各个已选字段。
如对已选字段进行删除,可指定该字段,点击“移除”按钮,删除该选项,或点击“移除全部”按钮,删除全部已选项。点击“恢复初值”按钮,可将排序选项清空,重新进行排序选项的确定。
双击原来按“升序”排列的字段,查询结果按该字段的降序排列。
【第五步】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打印操作;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文件导出,生成*.txt文件;
点击图标,可对查询结果进行文件导出,生成excel文件;点击图标,关闭当前显示窗口,并可重新输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操作同第五节)
如未查询到相关数据信息,系统提示如下:
【第六步】系统提供txt文件导出功能:点击界面左上角的图标,系统提示:
点击“打开”按钮,界面显示待导出文件的详细信息:
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如下:
输入保存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名,点击“保存”按钮对文件进行保存,相关文件导出到指定路径。
【第七步】系统提供文件打印功能:点击界面左上角的打印机图标,系统提示:
选定打印范围,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如下:
选定打印区域,对文件进行打印。第一页:
第二页:
第三节数据接收结果查询(总局)
“数据接收结果查询”功能以缴款书为单位提供了对某个数据文件中所有缴款书的数据校验、接收结果的明细信息查询。
【第一步】首先登录总局系统,点击“数据接收”功能模块中的“数据接收结果查询”功能项,系统进入“数据接收结果查询”界面,如下所示:
【第二步】首先输入查询条件。
查询条件包括:接收月份、接收日期、报送文件标识、海关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