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一、专业介绍1、学科简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
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
从法学的观点来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系统地概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涵盖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或分支学科的主要内容。
2、专业培养目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应明确以下培养目标:1)、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知识、理论与方法。
对中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发展过程、演进规律有比较全面、系统的认识与了解;把握学科发展与学术研究的最新动态: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社会凋查与野外考察能力。
2)、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属于边缘学科,既应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亦需具备一定的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学及伦理科学素养;应注意拓宽知识面,并注重学科间的交叉贯通;兼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思维、研究能力。
3)、有较强的专业外语运用能力。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治学态度。
5)、身体健康。
3、专业方向01环境法基本理论02环境法基本制度03国际环境法04环境侵权法05可持续发展法4、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9法律综合考试(法理学、民法学、宪法学)④848环境法学基本理论(注:各个学校的专业目录、考试科目有所不同,以上以福州大学为例)二、就业方向和前景1、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咨询等法律工作,还可到高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工作。
2、就业前景: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进行研究,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以及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三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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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环境权的概念 如何定义环境权这一概念 , 对于环境权理论 研究以及建立我国的环境权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 1. 环境权是一种环境法律权利 环境权是一种新型的人权 , 它是一项法律权 利 , 具有法律权利的 共性 。 2. 环境权具有广泛的主体和客体 环境权的主体 ( 即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 ) 是 指环境法律规定的 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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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础理论和其他学 科理论的联系 ( 一 ) 与其他法律学科理论的联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其他法律学科理论的 联系 十分紧密 。 传统法学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的重要理论来源和基础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从 法理学 、 民法学 、 经济法学等部门法学中吸收和 继承了不少有益的成分 , 各部门 法学也从各个角 度对环境法学产生影响 , 同 时 , 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学的 发展也会产生新的理论与学说 , 推动传 统法学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联系 、 影响和作用 , 以及 “ 人与环境 ” 这一综合体 所呈现的各种状态 。 二 应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 、 保护 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其调整对象包括因开发利用 、 保护改善环境而 发生的 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这两个方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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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国家环境权 国家环境权 , 是指国家享有享用适宜 环境的 权利 , 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 ( 四 ) 人类环境权 人类环境权是指人类作为整体有享用适宜人类 环境的权利 , 也具有保护人类环境的义务 。人类 环境权的主体是整个人类 , 包括各个国 家的 人的 集合 、 当代人和后代人的集合 : 在国内 法中 , 是指全社会 、 全民族的当代人和后代人的集合 ; 在国际法中 , 是指各个国家的人的集合 , 各国当 代人和后代人的集合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一章
有毒化学品污染 。。。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缘起
二、根本原因: 社会关系失范
环境资源问题并非仅仅限于人地关系,它还会经常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 关系,甚至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即国际关系。
“污染问题主要是由于“公地悲剧”导致的,本质上是一个制度问题,而非技术问题。技术手段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环境污染,但如果制度不健全,技术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一、根本原因:人地关系恶化
4. 二次世界大战迄今
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巨大压力下,地球环 境正在全方位地退化。
人类面临的全球环境问题
全球变暖
臭氧层破坏
酸雨
淡水资源危机
资源、能源短缺
森林锐减
Hale Waihona Puke 土地荒漠化 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垃圾成灾
调侃雾霾: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人民广场 拉着你的手,却看不清你的脸。
第二节 现代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国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 五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 (1949 ~ 1972年) (二)初创阶段 (1973 ~ 1978年) (三)发展阶段 (1979 ~ 1988年) (四)调整阶段 (1989 ~ 1998年) (五)深化阶段 (1999 ~ 至今)
环境类专业职业生涯规划(网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重点
选择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相互关系B. 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正确答案)C.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机制D. 国际环境法与国内环境法的比较研究下列哪项原则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之一?A.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正确答案)B. 经济发展优先原则C. 先污染后治理原则D.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哪个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A. 建设项目规划阶段B.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C.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正确答案)D.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下列哪项制度属于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之一,旨在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A.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确答案)B. 环境监测制度C.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D.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对环境保护负有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A.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 生态环境部(正确答案)C.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D. 国家海洋局下列哪项不属于环境法律责任的形式?A. 环境行政责任B. 环境民事责任C. 环境刑事责任D. 环境道德责任(正确答案)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什么?A. 罚款B. 检举和控告(正确答案)C. 拘留D. 起诉在环境资源法学中,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的是什么?A. 经济发展速度的最大化B.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与协调(正确答案)C. 环境保护的绝对优先D. 经济发展的绝对优先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A. 《环境保护法》B. 《大气污染防治法》C. 《水污染防治法》D.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确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学科门类:法学(03)一级学科:法学(030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以研究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为主要对象的法学二级学科,同时又是与社会科学的其它学科、自然科学等有密切联系,用法学方法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
我校于2000年成功申报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并于2001年开始进行该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近年来,我校法学教学科研人员在学科发展方面致力于水资源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时开展了环境法一般理论、行政法在环境资源管理中的运用等方面的研究,积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的前期论证,相关研究成果对立法、执法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参考和促进作用。
目前,该专业设立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环境法与环境管理等三个方向。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和属于这一法律领域内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熟悉国外主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理论和制度。
较为熟悉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能够胜任高等院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以及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实务性工作。
二、研究方向1、环境法2、自然资源法3、环境法与环境管理三、学制和学分攻读硕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超过3.5年(非全日制学生可延长1年)。
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研究环节组成。
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9学分,研究环节5学分。
四、课程设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一、引言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与资源问题日益凸显,对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来说,保护环境和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一门法学学科,致力于研究和探讨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为保护环境和资源提供法律保障,本文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进行一些研究和探讨。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研究和探讨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学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是指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和维护环境与资源,使其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对象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能源保护等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规范。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发展历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古代,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制定一些环境和资源管理的规则和制度,对环境和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环境和资源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调整和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和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和资源问题日益凸显,我国也开始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和探讨。
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资源税法》等,为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提供了一系列法律依据和保障。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重要性和作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重要性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成果为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对环境和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2. 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目标是实现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环境和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确保它们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3. 保护人民生存权和健康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人为本,通过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健康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4. 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不仅关注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也关注经济的发展,通过对环境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课程完整名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编:金瑞林副主编:汪劲考试大纲:全国高教自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大纲公布时间:2006年1月版本:2006年3月第1 版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温馨提示:千万别买错版本哟,否则浪费啊!最重要的是:新教材中涉及有20多种法律的相关条文得到了及时更新!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环境的一般概念】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是一个相对的、可变的概念,它因中心事物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和范围。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在这里,环境是指以人为中心的外部世界,通常称为“人类环境”。
★【人类环境】“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单选)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人类环境与生态学中环境的区别】(简答)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为“生境”或“栖息地”。
作为主体的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当然也包括人类在内。
而“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除了无生命的自然因素以外,还包括人类以外的生物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人类环境的分类】(一般为多选,有时为简答)A.【按环境要素形成分类】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两大类。
(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分类)★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的学科,其研究对象包括()A. 环境保护法和资源保护法B. 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C. 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D. 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2. 下列关于环境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 环境法律制度是指法律、法规和文件等构成的环境法体系B. 环境法律制度只包括环境保护法律体系C. 环境法律制度是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D. 环境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刑法等各类法律体系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任务是()A. 研究环境科学与法学的融合B. 研究环境问题与资源问题的解决C. 研究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D. 研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保障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特点之一是()A. 程序性B. 综合性C. 高度规范性D. 技术性5. 环境资源评价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A. 环境影响评价和资源开发评价B. 环境风险评价和生态系统评价C. 环境质量评价和环境效益评价D. 环境可持续评价和资源利用评价二、简答题1. 解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任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环境保护法和资源保护法,旨在研究环境问题与资源问题的解决途径。
其基本任务是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建立与完善,以及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保障。
它既关注于环境科学与法学的融合,又注重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中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2. 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具有以下特点:- 程序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注重研究问题的解决程序和方法,旨在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 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交叉融合。
- 高度规范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规范,因此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指导性。
- 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需要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如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等来解决实际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一章导论简答题1.简述环境科学及环境科学中环境的含义:答:对环境和环境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是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是指人群周围的境况及其中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包括自然因素的各种物质、现象和过程及在人类历史中的社会、经济成分。
2.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的三个方面含义:答:(1)环境的范畴被限定在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有影响的自然因素范围内,不包括社会、经济等其他因素。
(2)这种自然因素既包括各种天然的环境要素与自然资源,也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
(3)历史遗迹与自然状态也因其自然的本质属性而属于环境的范畴。
3.简述自然资源的含义:答:(1)联合国对自然资源的定义: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过产生经济价值,提供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2)我国《中国自然保护纲要》对自然资源的概括性解释: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成为自然资源,具体包括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大气以及区域性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4.简述生态系统的含义及与环境概念的区别:答: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产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与环境概念的区别:生态系统是以整个地球上的生物及其环境等客观存在为中心,而不是以人力为中心,地球上所有生物(包括人)与环境都是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
5.简述环境问题的概念及分类:答: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及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根据环境问题产生原因的不同,一般将环境问题分为两大类:(1)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这被称为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
(2)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这被称为第二环境问题或次生环境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名词解释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名词解释第一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名词解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 是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与资源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包括: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公众参与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制定土地利用的全面规划,对城镇设置、工农业布局、交通设施等进行总体安排,以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这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许可证制度: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这就是许可证制度。
征收排污费制度: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
自然资源调查制度:是指由法定机构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然资源的分布、数量、质量和开发利用条件等进行全面的野外考察、室内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座谈访问等项工作的总称。
自然资源许可制度:是指在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3.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4.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5.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6. 违反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8.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
9.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10.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1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1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3. 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14.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5.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16.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17.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8.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19.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20.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二、多项选择题:1.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
海南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大纲
15
√
第六章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包括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制度。
理论讲授
3
第十章 保护特殊自然区域的法律规定
包括特殊自然区域概述及法律规定、国家公园等内容。
理论讲授
3
第十四章防治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法律规定
包括防治水污染的法律规定,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律规定。
理论讲授
3
第十五章海洋环境保护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法律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课程代码
B13048
课程类型
专业基础课
课程性质
必修课
学分
3
总学时
48
授课教师所在单位
法学院
选用教材
《环境保护法教程》韩德培主编
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国际环境法规范,以及各类规范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的能力;加强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法律部门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的理解,正确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能力,以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方法
闭卷考试;上课出勤情况及课堂回答问题情况。
二、课程学时分配、主要教学内容和使用的教学方法
章节
教学内容概要
教学法
课时
作业(请打√)
辅导(请打√)
实验(请打√)
第一章绪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环境与环境问题的现状、重要性,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法的关系、环境保护法学科的设置。
第十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三)公众参与原则
——环境保护民主原则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2) 保证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3) 召开各种形式的环境论证会、听证会,保护公 众对有关环境保护活动的参与权 (4) 大力发展各种民间环境保护团体和组织
(四)污染者负担原则
包括:(1)污染者付费
(2)利用者补偿
(3)开发者保护
(四)“三同时”制度的执行
有关单位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规定的职责执行,从而保证了“三同时”制度的 顺利实施。
有关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主管部 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
四、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一)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概念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排污者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其排放污染物的情况,提供防治污染的有关资料 以及在排放污染物有重大改变时的申报制度。
(二)预防为主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基本含义: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把防止产生 生态问题放在首位,事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生产、 生活等人类活动中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造成污染、 破坏,防止生态失衡,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不可避免 的或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积极采取措 施进行治理。
主要包括: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 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和污 染事故报告制度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将环境影响评价、编 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程序依法进行审批 的制度。
《环境保护法》第13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 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 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 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①基本定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呢,简单说就是为了保护环境还有资源,国家制定的一堆规则。
保护环境包括像空气、水、土地这些,资源呢,像森林、矿产之类的资源都涵盖在里头。
它规定了人们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就是要在发展的同时让环境和资源不被过度破坏。
②重要程度:在现在这种全球环境问题很严重的情况下,它可太重要了。
要是没有这个法,那企业就会为了挣钱无限度地排污、乱开采资源,咱们的生活环境会变得超级糟。
在这个学科里,它也是核心内容之一,就像房子的承重墙一样,整个环境学科的规则性都靠它撑着呢。
③前置知识:得知道基本的环境知识,像是自然界里哪些东西是宝贵的资源,像水对万物的重要性这种。
还有对社会基本运行规律的了解也很必要,毕竟这个法得在社会里执行。
比如知道企业是怎么运作的,人们平时的生活方式对环境有啥影响等。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用处可多了。
像咱们常见的禁止工厂乱排污水到河里,靠的就是这个法。
又比如森林被乱砍乱伐,执法部门能依据它来处罚。
要是有这个法,环境就有人撑腰,子孙后代也能有好的环境生活。
就好比家里订了规矩才能井井有条,地球这个大家也需要这个法来维护秩序。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整个环境学科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处在规范整个环境相关事务的核心位置。
周围串连着像环境科学的基础知识、环境影响评价这些周边的知识点。
②关联知识:和环境生态学相关,因为保护法得根据生态学原理来制定规则,什么样的生态平衡需要维护这些都有关。
和资源管理学也有关联,毕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得靠它来规范。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说实话有点难。
首先,它的条文特别多,而且还得理解每个条文背后的立法目的。
比如说对于一些处罚条款,为啥要这么定,这需要理解很多相关知识。
- 关键点:要重点理解不同环境要素和资源对应的各种保护规定。
像土地保护和海洋保护规则差别就很大,要搞清楚到底咋回事。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特别重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大纲.doc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BLaw42802、课程名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课程英文名称: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Law4、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5、课程适用层次:本科6、课程适用对象:法学专业7、总学时:488、学分:3二、课程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高等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国际环境法规范,以及各类规范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的能力;加强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法律部门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的理解,正确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 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能力,以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学时分配建议序号教学内容学时分配合计讲授实验(实训)1第一章导论332第二章环境法的涵义333第三章环境权理论334第四章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3365第五章国家环境管理权666第六章环境法律责任3367第七章环境权利的司法救济3368第八章中国环境保护基本法339第九章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性法律3310第十章环境要素保护法3311第十一章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3312第十二章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法3313第十三章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控制法33合计39948四、课程主要内容及教学基本要求第一章:导论教学目的与要求:学习掌握环境法学相关的基本概念,包括环境的概念、自然资源的概念、二者的区别与联系,环境问题的概念及产生发展,环境保护的概念、任务等,为进—步学习和研究环境与资源法打下基础。
讲授学时:3主要教学内容:_、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二、环境保护三、人类环境价值观四、可持续发展观第二章:环境法的涵义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环境资源法的概况,掌握环境资源法的本质和作用,并对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和法律关系有所认识。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 简介
与此同时创造动物蛋白的价值2500美元左右。
上述各项数字相加总计价值19.625万美元。至于大树每 年开花结果、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活到100年甚至更 长时间所产生的价值还没有计算进去。
2009
三、环境问题的解决
❖ 环境法的特点 ❖ 第二节 环境法的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第一章 绪论 ❖ 第二章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点 ❖ 第三章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 第四章 环境法的体系 ❖ 第五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第六章 环境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 第七章 环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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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环境法学课程的目的
❖ 了解和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了解和掌握环境法的各类法 律规范,培养运用环境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纠纷的 能力。
1、市场失灵 2、政策失误 3、科学不确定性 4、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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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问题的成因
❖ 本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现代环境问题最为严重的是: 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 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
❖ 环境问题的成因: 首先,机器的使用虽然大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 加快了工业化和都市化进程以及增强了人类对环 境的改变和控制能力。 其次,世界人口呈高度增长趋势,给环境带来极 大的压力。 再次,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 巨大贡献,但是也同时给人类带来了灭顶之灾的 隐患。
❖ 完善资源环境类专业的学科体系。 ❖ 强化环境法制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
第一节 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 一、环境的概念
一般概念:是指围绕着中心存在物的存在的总和,即围绕 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 人类环境: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 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即环境科学上的环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向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报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有越来越多的学生想要就业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领域,那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向是什么呢?
首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向包括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例如,可以就业到国家法律机构,在这些机构之中可以从事相关的研究工作,确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的合理性,帮助政府机构在保护环境和资源方面做出及时有效的决定;另外,还可以就业到行业协会,这样可以利用专业的知识来促进社会上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此外,还可以就业到非政府组织,如国际组织,就业到国际组织可以提高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能力,针对全球化对环境影响的研究,并为国际组织提供保护和管理环境与资源的法律专业服务。
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还可以就业到企业集团,其中可以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服务工作,为企业集团的各种环境与资源保护活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保证企业对环境与资源的合规遵循;另外,也可以就业到教育机构,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工作,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教育,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综上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向有很多,如果学生想要就业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领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
择自己感兴趣、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向,并努力学习,为自己就业前提供有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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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
土地沙漠化
土壤盐碱化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3、我国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土地荒漠化和水土 流失严重; 流失严重; 不合理的灌溉导致土地的盐渍化(盐碱化) 不合理的灌溉导致土地的盐渍化(盐碱化) 和潜育化(灰粘化); 和潜育化(灰粘化); 环境污染和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和酸化; 环境污染和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和酸化; 生产和城镇建设大量毁坏和占用耕地。 生产和城镇建设大量毁坏和占用耕地。
讨 论
第一讨论小组
成员:鞠婷 陈毅 冯明团 江丽荟 巩汝新 程文涛 高斌斌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二节 土地资源保护法
一、土地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二、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一、土地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1、土地资源及其特征 2、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状况 3、我国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4、土地资源保护立法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 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 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区: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 基本农田保护区: 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 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 各省、自治区、 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80%以上 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二、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2、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定 关于进行土地复垦, 4、关于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功能的规定 5、关于土地管理监督检查的规定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二、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①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②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 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 ③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④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⑤鼓励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鼓励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⑥鼓励土地整理,防止土地破坏和污染,提 鼓励土地整理,防止土地破坏和污染, 高耕地质量。 高耕地质量。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问题: 问题:
(1)张某与村民组签订的用地协议是否合法 (1)张某与村民组签订的用地协议是否合法? 张某与村民组签订的用地协议是否合法? 请说明理由。 请说明理由。 (2)指出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理决定存在的问 (2)指出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理决定存在的问 题。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4、土地资源保护立法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 水土保持法》 复垦规定》 复垦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 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管理办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违法案件处 理暂行办法》 理暂行办法》等。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案例2 1998年 23日 戴某与姚某签订住房售让协议书, 案例2:1998年6月23日,戴某与姚某签订住房售让协议书,
约定戴某将其位于原萍乡市郊区乡后埠村一组一栋砖混结 建筑面积为280 25㎡的自有住房出让给姚某,售价9 280. 构、建筑面积为280.25㎡的自有住房出让给姚某,售价9 万元,房款交清后戴某将所有房屋手续交姚某, 万元,房款交清后戴某将所有房屋手续交姚某,房产过户 由姚某自理。协议签订后,姚某向戴某交付购房款8万元, 由姚某自理。协议签订后,姚某向戴某交付购房款8万元, 戴某将有关房屋手续交付给了姚某。此后,姚某一直占有 戴某将有关房屋手续交付给了姚某。此后, 使用该房屋至今,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06年戴某与他人 使用该房屋至今,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06年戴某与他人 以改造房屋名义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获得批准。 以改造房屋名义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获得批准。但 姚某为防利益受损不同意改建房屋。双方产生纠纷, 姚某为防利益受损不同意改建房屋。双方产生纠纷,原告 戴某遂以所买卖房屋属农村集体土地, 戴某遂以所买卖房屋属农村集体土地,被告姚某为城镇人 口,购买农村房屋违反国家政策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决 购买农村房屋违反国家政策为由诉至法院, 双方所签订住房售让协议书为无效协议, 双方所签订住房售让协议书为无效协议,原、被告双方各 自返还购房款和房屋。 自返还购房款和房屋。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案例1 张某系张楼村村民, 案例1:张某系张楼村村民,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起 了一砖瓦厂,并核发了30.7亩的《土地使用证》 30.7亩的 了一砖瓦厂,并核发了30.7亩的《土地使用证》。 在该土地能够用于做砖瓦的土壤被取用完以后, 在该土地能够用于做砖瓦的土壤被取用完以后,张 某为了继续经营砖瓦厂,便与村干部协商, 某为了继续经营砖瓦厂,便与村干部协商,将村里 16.1亩耕地划归砖瓦厂使用 亩耕地划归砖瓦厂使用, 的16.1亩耕地划归砖瓦厂使用,并与该村二组签订 了土地使用协议书, 了土地使用协议书,张某向村里缴纳种植补偿费共 4800元 同时还与村民唐某、沈某、 4800元。同时还与村民唐某、沈某、贾某等私下达 成用地协议,占用耕地5亩用于取土烧砖。 成用地协议,占用耕地5亩用于取土烧砖。经村民举 县土地管理局对张某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查处, 报,县土地管理局对张某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查处, 并作出处理决定:对张某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 并作出处理决定:对张某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 限期恢复土地原状,责令加倍赔偿唐某、沈某、 限期恢复土地原状,责令加倍赔偿唐某、沈某、贾 某土地两年不能耕种的损失。 某土地两年不能耕种的损失。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2、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状况
我国的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特点: 我国的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特点: 土地资源复杂多样,土地资源条件优越; 土地资源复杂多样,土地资源条件优越; 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比重小; 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比重小; 绝对数量大,人均数量少; 绝对数量大,人均数量少; 薄地多,好地少; 薄地多,好地少; 开发利用早,后备耕地少。 开发利用早,后备耕地少。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1、土地资源及其特征
土地资源概念: 土地资源概念:是指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对 人类有用的土地。 人类有用的土地。 土地资源组成: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滩 土地资源组成:耕地、林地、草地、荒地、 山岭、各种建设用地、军事用地等。 涂、山岭、各种建设用地、军事用地等。 土地资源的特征:固定性、整体性、生产性、 土地资源的特征:固定性、整体性、生产性、 有限性、不可替代性。 有限性、不可替代性。
建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 严格征地审批程序 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严格控制乡( 严格控制乡(镇)村建设用地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二、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2、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定 关于进行土地复垦, 4、关于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功能的规定 5、关于土地管理监督检查的规定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二、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2、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定 关于进行土地复垦, 4、关于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功能的规定 5、关于土地管理监督检查的规定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三、关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避免乱 关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占和浪费土地的规定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的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情况, 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情况,对 土地的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限制性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批准机构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土地利用规划的关 系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二、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2、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定 关于进行土地复垦, 4、关于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功能的规定 5、关于土地管理监督检查的规定
五、关于土地管理监督检查的规定
• (一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土地执法 • (三)要求土地执法部门严格执法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掘、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掘、 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 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 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的活动。 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的活动。 责任原则: 谁破坏,谁复垦” 责任原则:“谁破坏,谁复垦”。 费用: 费用:根据复垦对象情况和复垦土地的用途 加以确定。 加以确定。 归宿: 归宿:根据土地原来的所有权和复垦土地的 投资情况加以确定。 投资情况加以确定。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分歧】农村集体土地转国家所有,该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分歧】农村集体土地转国家所有,该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一种意见认为,该房屋土地性质系农村集体土地,被告是城 一种意见认为,该房屋土地性质系农村集体土地, 镇居民,依据国务院国发(2004)28号 镇居民,依据国务院国发(2004)28号《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 地管理的规定》第十条“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 地管理的规定》第十条“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 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市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市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以及国土资 源部2004 11月 2004年 2004)234号 源部2004年11月2日(2004)234号《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的意见》第十三条“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的意见》第十三条“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 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规 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定,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屋土地位于市区,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屋土地位于市区,市区土地属于国家 所有,该土地不再是农村集体土地, 所有,该土地不再是农村集体土地,那么城镇居民购置此宅基 地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合同。 地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