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模板】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职责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目的是为组织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促进组织在相关领域的发展。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为组织的战略规划和决策提供支持;2. 监督和评估组织在专业领域的运营和执行情况;3. 促进组织与相关领域的专家和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交流;4. 审查和推荐专业培训计划和项目,提高组织成员的专业素质;5. 审查和推荐组织在专业领域的研究和创新项目;6. 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解决组织在专业领域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二、组成和任命1. 委员会由组织的高级管理层任命,成员包括专业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织内部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外部合作火伴的代表;2.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3. 委员会成员的任命应充分考虑专业背景、经验和能力,并确保委员会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三、组织和运作1. 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2.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可以是面对面的会议、电话会议或者在线会议;3. 委员会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和秘书长共同制定,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参预决策过程;5. 委员会可以成立专门工作组或者小组,负责特定的专业项目或者任务;6. 委员会应定期向组织的高级管理层提交工作报告和建议,以及年度计划和预算。
四、机密和利益冲突1.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机密协议,保护组织的机密信息和商业利益;2. 委员会成员应如实披露与组织相关的利益冲突,并避免利益冲突对专业判断和决策的影响;3. 委员会成员不得利用委员会的地位谋取个人或者他人的私利。
五、解散和修改1. 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解散或者修改章程,解散或者修改应经过组织的高级管理层批准;2. 解散或者修改应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并征求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如有需要,本章程可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应经过组织的高级管理层批准并通知委员会成员。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章程的目的和背景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促进组织内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而设立的。
本章程旨在明确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为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委员会的组织结构1.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由一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成员组成,成员由组织指定或推荐,并经组织批准任命。
2. 主席:委员会设有主席,由组织指定或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主席负责组织委员会的会议,并代表委员会与组织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 秘书:委员会设有秘书,由组织指定或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秘书负责协助主席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委员会相关文件的管理。
三、委员会的职责和责任1. 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委员会成员应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组织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帮助组织在相关领域取得更好的发展。
2. 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委员会应制定相关专业发展计划,并定期评估和更新计划,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和组织的专业发展。
3. 评估和监督专业标准:委员会应对相关专业标准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组织在相关领域符合最新的专业标准和要求。
4. 提供培训和教育支持:委员会应根据组织的需求,制定培训和教育计划,提供相关培训和教育支持,提高组织内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5. 促进专业交流与合作:委员会应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交流活动,促进组织内外专业人士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四、委员会的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相关专业问题,评估和更新专业发展计划,并制定相关决策和建议。
2. 工作小组: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专业项目或任务,协助委员会完成工作目标。
3. 信息共享:委员会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委员会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合作与协调:委员会应与组织其他部门进行合作与协调,共同推动组织的发展和目标的实现。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职责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促进组织的发展和成长。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委员会成员将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组织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帮助组织制定发展战略和目标。
2. 资源整合和共享:委员会将协助组织整合和共享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技术资源等,以支持组织的发展和创新。
3. 评估和监督:委员会将定期对组织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组织按照既定目标和政策进行运营,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培训和发展:委员会将协助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发展活动,提升组织成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二、组成和任命1.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由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士组成,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2. 任命程序:委员会成员的任命由组织的管理层决定,根据专业需求和委员会的组成要求,进行选拔和任命。
3. 任期和连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定的时间,任期结束后,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连任或更换。
三、组织结构和运作1. 主席:委员会设立主席一职,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委员会的正常运作。
2. 会议: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相关事务并作出决策。
会议可以是线上或线下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3. 工作小组: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和项目,协助委员会完成各项工作。
4. 决策原则:委员会的决策原则应基于专业性、公正性和可行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保密和道德准则1. 保密原则:委员会成员应保守组织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2. 道德准则: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诚信、公正和专业的态度,不得从事违法、不道德或有损组织声誉的行为。
五、评估和改进1. 评估机制:委员会将定期对自身的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成效、工作流程和成员表现等方面,以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共五篇)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共五篇)第一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为探索适应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使专业建设指导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更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各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促使学校各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热心于职业教育、关心支持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和发展的校外行业专家和领导、本校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专业推荐,校教务处就业办审核,校长审批,由学校颁发聘书。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根据实际情况个别人可以在任期内作调整。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委员7-9名。
应尽可能吸收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法人代表参加。
校外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任和副主任委 1员中至少有一名是校外委员,秘书由本院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三、工作制度(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秘书负责组织,主任委员主持。
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增加会议的次数。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与校外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院外委员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职责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促进组织内相关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专业指导:委员会将根据组织的需求,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
委员会成员将共同研究和讨论相关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2. 促进合作与交流: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以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委员会将鼓励成员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3. 审查和评估:委员会将对组织内相关领域的项目、计划和政策进行审查和评估。
委员会将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以确保组织的发展与目标的一致性。
4. 提供培训与发展机会:委员会将根据组织的需求,提供相关领域的培训与发展机会。
委员会将组织专业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以提高成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二、组织和成员1. 组织形式:委员会由组织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成,由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任命。
委员会将设立主席和副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2. 成员资格: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组织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
成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保护组织的利益。
3. 任期和换届: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届。
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的主席和副主席。
4. 工作机制: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相关事务并制定工作计划。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和决策1. 会议形式: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形式可以是线下会议或线上会议。
会议时间和地点由主席和副主席确定。
2. 决策程序:委员会成员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决策需要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对于重大事项,可以通过书面投票进行决策。
3. 会议记录:委员会将委托一名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各项讨论和决策的过程,以备后续参考。
四、保密和道德准则1. 保密原则: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组织内部的机密信息和商业机密。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目的与任务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而设立的机构。
委员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为行业发展提供方向和战略规划;2. 协助制定和更新相关行业的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3. 进行专业研究和调研,提供行业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的信息;4. 组织行业内的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促进行业人才的培养和交流;5. 承担行业内的技术评审和认证工作,提高行业的专业水平和信誉度。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由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组成,成员由委员会主席团提名,并经理事会批准任命;2. 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3. 委员会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并调整,工作组成员由委员会主席团推荐并经理事会批准任命;4. 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行政事务。
三、职责和权限1. 委员会有权制定和修改章程,并报请理事会批准;2. 委员会有权组织专业研究和调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工作;3. 委员会有权发布行业内的指导意见、技术规范和行业报告等;4. 委员会有权组织行业内的培训、学术交流和会议等活动;5. 委员会有权对行业内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进行评审和认证;6. 委员会有权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订。
四、会议和决策1.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2. 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副主席和秘书长协助;3. 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确定,并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4. 委员会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委员投票表决,简单多数通过;5. 重要事项的决策,如章程修改、重大项目批准等,需经理事会批准。
五、经费管理1. 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单位的会费和政府的专项拨款;2. 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经费的收支和管理;3. 委员会的经费使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经理事会审批。
职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职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职学院专业教育质量管理,完善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机制,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特设立职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定位委员会是职学院内部具有专门指导和协调职业教育工作的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管理和评估职学院的专业教学工作。
第三条委员会的职责1.指导职学院各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和教材的制定;2.监督和评估职学院专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3.提供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方案,推动职学院专业教育的创新和发展;4.对重要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进行评审和决策;5.组织各专业的教师培训和研讨会,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6.建立职业教育专业实践基地和实习基地的评选、考核和管理制度;7.协助学院领导处理各类紧急事件和突发问题;8.其他与职学院专业教育相关的事宜。
第二章委员会的组成和选拔第四条委员会的组织方式委员会由职学院领导任命,下设主任、副主任和各专业代表组成。
第五条主任的产生和职责1.主任由职学院领导任命,负责组织委员会的工作,领导和指导职学院专业教育工作;2.主任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学经验,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届。
第六条副主任的产生和职责1.副主任由职学院领导任命,负责协助主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副主任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学经验,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届。
第七条专业代表的选拔1.专业代表由职学院各专业推荐并经委员会讨论通过;2.专业代表的职责是代表所属专业参与委员会的决策和讨论,并反映所属专业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方向。
第三章委员会的运作机制第八条常务会议1.委员会设立常务会议,定期召开,由主任主持;2.常务会议主要讨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安排与进展,审议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
第九条全体会议1.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任主持;2.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评估上学年的专业教育工作,制定下学年的工作计划,讨论和解决重要问题。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背景介绍为了提升组织内部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质量,我们决定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
该委员会将由一群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广泛的成员组成,他们将为组织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以促进组织的发展和成长。
二、目的和职责1. 目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目的是为组织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支持,以提高组织的决策质量、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 职责:(1)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委员会成员将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组织的相关决策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
(2)评估和监督:委员会将定期评估组织的专业水平,并监督组织在专业领域的发展和创新。
(3)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委员会将制定组织的专业发展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培训和教育:委员会将组织专业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升组织成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三、委员会成员1. 委员会成员的资格:(1)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2)对组织的发展和目标具有深入的理解;(3)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2. 委员会成员的任命:(1)委员会成员由组织的高层管理层任命;(2)任命的过程将充分考虑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和能力。
3.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1)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和讨论;(2)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3)参与专业培训和教育活动。
四、委员会运作1. 会议:(1)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2)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3)会议议程由主席和委员会成员共同制定。
2. 决策:(1)委员会成员通过讨论和投票的方式做出决策;(2)决策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记录并向组织的高层管理层报告。
3. 保密:(1)委员会成员需遵守保密协议,确保组织的机密信息不被泄露;(2)委员会成员不得将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信息透露给外部人员。
五、绩效评估1. 委员会绩效评估:(1)定期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2)评估内容包括委员会成员的活跃度、专业指导的质量等。
2. 绩效改进:(1)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2)改进计划将包括培训和发展委员会成员的措施。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职责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促进专业发展和提高行业水平而设立的组织。
委员会的目标是为行业内的专业人士提供指导和支持,推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分享和交流平台;2. 研究和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3. 组织和推动相关专业培训和研讨会;4. 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服务;5. 评估和认可行业内的优秀实践和成果;6. 促进行业内的合作和交流。
二、成员构成和任职条件委员会的成员由行业内的专业人士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代表等。
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2. 对行业发展有较高的参预度和贡献;3.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4. 积极参预委员会的活动和项目。
委员会成员的任职周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成员应遵守委员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保护和维护行业的利益和声誉。
三、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委员会设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团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具体项目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委员会设立专业小组,每一个小组负责特定的专业领域。
小组成员由委员会成员自愿组成,负责研究和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专业培训和研讨会,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服务。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并向委员会成员提前通知。
会议记要和决议应及时记录和传达。
四、财务管理和资金来源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和赞助费。
会费由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缴纳,用于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和项目实施。
赞助费由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用于特定项目和活动的支持。
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委员会成员应定期审计和公示财务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查。
五、章程的修订和解释本章程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委员会主席团。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目的与职责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促进组织的发展和成长。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指导,为组织的决策和发展提供支持;2. 审查和评估组织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并提出改进建议;3. 监督和评估组织的业务运营,确保其符合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4. 提供对组织的技术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估,并提供培训和发展建议;5. 促进与行业内其他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二、组成与任命1. 委员会由一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组成,包括行业专家、学者、企业家等。
2. 委员会成员由组织的高级管理层任命,并根据其专业背景和能力进行评估和筛选。
3.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4. 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组织的道德和行为准则,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态度。
三、运作与决策1. 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
2.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到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并在会议前做好准备。
3. 会议的决策原则为多数票通过,主席在投票结果平局时有决定性的一票。
4. 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预讨论和决策,发表独立和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5. 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和决策结果应当及时整理和归档,供组织参考和执行。
四、主席与秘书1. 委员会由一个主席和一个秘书组成,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2. 主席负责组织和主持委员会的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执行。
3. 秘书负责协助主席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会议安排、文件归档等。
五、保密与责任1. 委员会成员应当保守组织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2. 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
3. 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其提供的专业指导和建议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其准确性和可行性。
六、章程的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过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投票,并获得多数成员的支持。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职责专业指导委员会旨在为相关行业或领域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推动行业发展和提高专业水平。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为行业发展提供战略性建议;2. 制定和修订相关行业的标准和规范;3. 组织行业内的培训和研讨活动,促进专业知识的交流和共享;4. 开展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为政府和企业制定决策提供参考;5. 协调行业内的合作和资源共享,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
二、组成和成员1. 专业指导委员会由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组成;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 委员会成员由推荐和评选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4. 委员会成员需遵守保密协议,保护行业内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三、组织和运作1. 专业指导委员会设主席和秘书处,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2. 主席负责组织和主持委员会的会议和活动,协调委员会成员的工作;3. 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4.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5.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议题和建议,由主席安排讨论和决策;6.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履行职责并提供专业意见。
四、决策和执行1. 委员会的决策原则为多数决,主席在投票结果平票时有决定性投票权;2. 委员会的决议需经主席签署并通知全体委员会成员;3. 委员会成员应按照决议执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或变更,需向主席报备并获得批准。
五、章程修订1. 本章程的修订需由委员会成员提出,并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2. 修订案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会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3. 修订案生效后,应及时通知全体委员会成员并进行记录。
六、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冲突或争议,以本章程为准;2.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3. 本章程如需解释和解决争议,应由主席负责最终解释。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引言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旨在确立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力和运作方式,以促进专业发展和提高组织绩效。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委员会主席、委员和秘书。
二、目的和职责1. 目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目的是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支持组织在特定领域的发展和决策制定。
2. 职责:a. 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以支持组织在特定领域的决策制定;b. 评估和监督组织的专业实践,提出改进建议;c. 促进知识共享和专业发展,组织相关培训和研讨会;d. 协助组织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建立和维护合作关系;e. 监督和评估专业标准的实施情况;f. 提名和推荐专业人士加入委员会。
三、组织结构1. 委员会主席:由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工作和代表委员会与其他组织沟通。
2. 委员:由专业领域的专家和相关利益相关者组成,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3. 秘书:由组织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协调会议安排、记录会议记要和提供行政支持。
四、任命和选举1. 委员会主席由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2. 委员由委员会主席提名,经组织批准任命。
3. 秘书由组织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任期与委员会主席的任期相同。
五、会议和决策制定1. 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由委员会主席主持。
会议议程事先通知委员,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
2. 委员会会议决议采取多数原则,委员会主席有否决权。
3. 会议记要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并由秘书分发给委员。
六、保密和道德规范1.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组织的保密政策,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2.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专业道德规范,保持诚信、公正和透明的行为。
七、评估和改进1. 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绩效和效能,提出改进建议。
2. 组织应定期评估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八、附则1. 本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委员会主席和组织批准。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委员会主席和组织所有。
XXX大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XXX大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唐山师范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唐山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对学校专业建设工作进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本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运行经费纳入年度教学经费预算。
第二章组成规则第五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19-25名委员组成,指导委员会委员须是本校在职人员并能正常履行职责,总数为单数。
45岁及以下的委员应不少于3名。
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总人数中所占比例不少于四分之一。
指导委员会其他委员来自各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聘任校外部分高水平专家作为补充。
第六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
第七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处理与专业建设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的,经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1.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2.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3.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4.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5.因出国等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再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三章产生办法第九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采取民主协商办法,通过提名产生候选人。
其中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提名5-7名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进入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其他委员由校长、主管校长、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和教务处长协商提名。
提名时应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专业、单位、年龄分布。
第十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并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后方可当选。
第十一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经与学校领导协商后提名。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背景和目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是为了提升和促进特定领域的专业发展而设立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以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二、组织结构1. 主席:专业指导委员会由一名主席领导,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2. 委员: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
3. 秘书处: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会务管理。
三、职责和权责1. 提供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提供专业指导、建议和意见,以促进特定领域的专业发展。
2. 制定专业标准:委员会根据行业需求,制定和更新相关的专业标准,以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
3. 举办培训和研讨会:委员会组织培训和研讨会,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4. 支持研究和创新:委员会支持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创新,鼓励成员参与科研项目和创新实践。
5. 发布行业报告:委员会定期发布行业报告,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6. 评估和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相关领域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评估和认证,以保证其专业水平和信誉。
7. 合作与交流:委员会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行业内的合作网络,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
四、运作方式1. 会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会议可以线上或线下进行。
2. 工作组: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组,负责具体的专业指导项目和任务,由委员自愿参与。
3. 委员任期:委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连任后需经重新选举。
4. 决策方式:委员会的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原则,主席在表决结果平局时有一票决定权。
5. 公平公正: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公平、公正和透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五、变更和解散1. 变更:本章程的变更需经过委员会的多数同意,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修改和公告。
2. 解散:如委员会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或达到目标,委员会可以决定解散,解散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明确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和运作机制,确保其有效发挥指导、协调和决策作用,促进相关领域的专业发展。
二、组织架构1. 专业指导委员会由委员组成,委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从业者组成,由主管部门或组织指定或推荐。
2. 专业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一次。
3. 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协调和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职责和权责1. 制定和修订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专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 开展专业研究,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行业的发展。
3. 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4. 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方案,为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5. 监督和评估相关领域的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 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和机构保持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运作机制1. 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进行决策。
2.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议的执行。
3. 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领域的研究和工作,由委员会成员自愿参与。
4. 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立工作组,负责具体任务的落实和推进,由委员会成员或秘书处成员组成。
5. 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年向主管部门或组织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接受监督和评估。
五、经费保障1. 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经费由主管部门或组织负责安排,用于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和相关项目的开展。
2. 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接受主管部门或组织的监督和审计。
六、附则1. 本章程由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修订时应征求相关部门和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的内容,旨在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和运作机制,以促进相关领域的专业发展。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标题: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是组织机构内部的重要文件,旨在规范和指导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运作和职责。
通过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等内容,可以有效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促进组织的发展。
一、委员会组成1.1 委员会成员:明确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委员等。
1.2 任职条件:规定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条件和选拔程序。
1.3 任期安排:确定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连任规定。
二、委员会职责2.1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委员会应根据组织的发展需求和专业指导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2 审议专业指导方案:对组织内部的专业指导方案进行审议和提出建议。
2.3 监督评估工作:对专业指导工作的进展和效果进行监督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向。
三、委员会权限3.1 决策权:委员会具有制定专业指导政策和方案的决策权。
3.2 建议权:委员会可以向组织领导提出专业指导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3 召集权:委员会有权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讨论和解决专业指导工作中的问题。
四、委员会运作机制4.1 会议制度:规定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包括召开频率、议程安排等。
4.2 文件管理: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委员会文件的保存和查阅。
4.3 绩效考核:对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激励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专业指导工作。
五、章程修订程序5.1 提出修订建议:任何委员会成员都可以提出章程修订建议。
5.2 讨论审议:委员会应当对修订建议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共识。
5.3 批准生效:经过组织领导批准后,修订的章程正式生效。
结论: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规范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等内容,可以有效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组织的发展。
因此,组织应当重视并不断完善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以确保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更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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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造就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实现培养适应行业、产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各专业成立相应专业指导委员会。
二、专业指导委员会组成
第二条专业指导委员会组成成员为具备下列条件的专家、学者或业务骨干:
1.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准确把握本专业发展趋势;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条专业指导委员会机构组成:
1.每个二级学院有若干个专业,每个专业应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2.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可来自以下机构:
(1)校内专业带头人及培养对象、专业骨干教师;
(2)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行业大中型企业、健康产业相关机构及企业等;
(3)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
(4)同类院校及科研机构。
3.一般情况下,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9-1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专业带头人担任副主任委员。
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秘书1名,由专业骨干教师担任,负责协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三、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四条制订、修改并实施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年度计划;
第五条指导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分析就业岗位及职业能力,提出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第六条组织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发展研究,提出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开展新增专业调研、论证,提出规划方案;
第七条指导开展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方式的改革研究,指导本专业课程建设,开发校企合作教材;
第八条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资源优势,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提供专业指导,培养更多的“双师型”教师。
不定期举办学术报告、讲座或授课,介绍相关专业(行业)的最新进展、前沿知识和发展趋势;
第九条指导开展校企(校校、校政)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合作育人、合作就业新模式。
第十条结合专业培养方案协助二级学院推进实践基地建设,为学生实训、实习、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四、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第十一条受聘委员由我校颁发聘书。
第十二条受聘委员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参与我校的各类校企合作项目,可优先接收我校实习生,挑选我校优秀毕业生。
第十三条受聘委员可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在我校进行有计划的教学科研活动。
第十四条我校可根据受聘委员的具体情况及学院教学科研需要,聘任其担任客座副教授或教授。
五、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程序
第十五条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各二级学院在与各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专业指导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填写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情况信息表,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教务处。
第十六条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提交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初步审核,由组织人事处提交院学术委员会研究,院领导班子会确认。
组织人事处负责行文,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七条各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年举行不少于两次的例会,例会需到委员原则上应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八条对于拟增设新专业尚未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可由同一专业类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或先行特邀专家进行专业论证,择时成立相应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或纳入相近专业的指导委员会。
六、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订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根据学院专业发展状况和学院要求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卫生健康**学院所有,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具体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院领导班子确认后生效。
(二○一七年十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