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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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律》教学

[教学目标]

一、使学生掌握加法交换律和乘法交换律。

二、使学生会运用交换律解决日常生活中简单的计算问题。

三、初步了解交换律在生活中的意义。

[教学重点]

使学生掌握加法交换律和乘法交换律。

[教学难点]

使学生会运用交换律解决日常生活中简单的计算问题。

[教学时数]

1课时。

[教学流程]

一.课前交流,组织谈话

师:上课前老师先请你们猜个谜语,好吗?

生:好。

师:草地上来了一群羊—打一水果。

思考了很长时间,才有学生举手,“草莓(草没)”。

师:后来又来了一群狼—打一水果。

学生很快就猜出了是“杨梅(羊没)”。

师:从猜谜语中我们发现,知道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后,再来解决同样的问题就容易多了。今天这节课老师也请你们从学过的知识中发现一些规律,然后看看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有这个规律。

[课前用谜语渗透“迁移”思想,重视了对学生思维方式的训练。]

二.提供资料,探究规律

课前每个学习小组已经准备了两张报告表和一个信封,每个信封里有一些学习资料。这些资料有的是大家在生活中遇到过的,有的是从同学们学过的数学书上复印的,如第一册中的西瓜图:4+1、1+4;102+27=()+102;3+()=()+3;()+16=16+()等。

[这个环节设计得好,突破了探究材料的呈现方式上总是教师出题的状况,改用复印已学书上的一些材料,引发学生思考:“观察这3份资料,你发现了什么?”在学生初步感知的基础上,自己提出问题,自己主动地去探究规律。]

小组合作:

1、观察这些资料,你发现了什么?

2、组内选一个代表把你们的“发现”填在表一上。

(二)交流反馈(实物投影仪展示)

生:我们组发现4+1=1+4,102+27=27+102;3+5=5+3。

生:我们组发现:第一个数加第二个数等于第二个数加第一个数。

生:我们组发现:交换加的两个数,和不变。(教师对学生的发现先加以肯定鼓励,然后归纳总结)

师:这几个小组都有共同的“发现”,那就是“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其他小组的“发现”与他们一样吗?可以让我把大家的发现写在黑板上吗?(教师板书)[教师的语言中注意到了对学生的尊重。]

师:通过观察(板书观察)这些资料,同学们得出这样一个猜想(板书猜想),那么是否任何两个数相加(板书),交换加数的位置,和都不变呢?(学生争议)。

[教师通过反问:“任何”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都相等吗?引起学生的认知冲突,激发探究的欲望。值得注意的是“任何”这个词对本年级听觉障碍学生是生词,需要结合情境帮助他们理解。]

师:现在同学们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我们的“猜想”对任何数都是成立的,另一种认为不一定都成立,我们一起来验证(板书“验证),好吗?

[把研究过程:“观察—猜想—验证—结论”板书,为下面学生的独立探究作了铺垫。] 教师把两种不同意见的学生分成正反两方,各方选出几个代表上台辩论。

对正方:你们准备怎么验证这个猜想?

正方:4+7=7+4,35+36=36+35.

师:你们是举例验证,好,你们说我写。

师:4+7等于7+4吗?

师:左边的同学算左边的算式,右边的同学算右边的算式。

(教师先写左右两边的加法算式,等学生计算后再写上等号)

[这个环节非常重要,因为是验证,所以一定要经过计算才能“确认”相等,否则变成应用“猜想”了。]

师:这样的例子举得完吗?

正方:举不完。

师:那你怎么能说,对任何数(加重语气)都成立的呢?

正方:因为我随便举一个例子都成立的。

师:(对反方代表)他们说随便举什么例子都是成立的,我们只要举出一个不成立的例子,就能证明这个猜想是不成立的了。

(渗透反证法的思想)

反方:3+3与3+3相等吗?

正方:相等。

反方:你怎么知道它们交换了位置?

[这是学生在无意识中偷换了概念,因为这里论证的是“交换以后是不是相等”,而不是“有没有交换”的问题,如果教师不注意把握问题的实质,就会被误导,在“有没有交换位置”上纠缠不清,从而产生思维上的混乱。]

正方:不交换位置是相等的,交换位置也是相等的。

师(对反方):你们在帮正方举了一个成立的例子,能举一个不成立的例子吗?只一个就可以了,想好了吗?

反方:3+5=5+2吗?

正方:不相等,但是3+5交换加数的位置,应该得5+3,3+5不是与5+3相等的吗?

反语语塞,举不出例子

师提示反方请其他同学帮忙。

反方:谁能帮我们举一个不成立的例子?

全班同学思考了好长一会,都举不出例子来说明这个猜想不成立。

师:既然我们举不出一个不成立的例子,那我们可不可以说“交换任何两个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全体同学回答:能)

(这时学生已确信这个结论对任何两个数都是成立的。)

师:我们把这个规律叫做加法交换律。(教师把板书补充完整:交换任何两个加数的位置,它们的和不变,叫加法交换律。)

(这个探究过程突现了加法交换律中容易被忽略的本质特征—任何两数相加。)师:谁能用字母表示加法交换律?(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板书:a+b=a+b )

三.运用迁移,揭示乘法交换律(略)

四.总结

这节课我们主要研究的是什么内容?哪些运算有交换律?你又是通过怎样的学习方法知道加法和乘法有交换律?

五.巩固应用,拓展思维

(一)基本练习—填空。

(1)345+67=( )+( ) (2)( )*( )=45*321

(3)a+167=167+()(4)()+()=a*m

(二)判断(用手势表示)。

(1)35+213=213*35 (2)15/15=15/15

(3)30-30=30+30 (4)234+567+789=789+567+234

(5)a/3=3*a (6)x/y=y/x

(三)解决问题。

学校买来了一批学习用品,请你算算共花了多少钱?

[评析]

本节课教师在教学中考虑到学生在过去的学习中,对加法和乘法交换律已有大量的感性认识,并已能运用交换加数(因数)的位置来验算加法(乘法),所以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有目的地选择,补充和调整,把加法和乘法交换律安排在同一节课中学习,旨在提高教学效率,体现数学知识的整体性和新课程理念。但在实际教学中,由于开始抛出的问题太大,学生举的例子五花八门,分类时就花费了很多时间。在探究加法、乘法交换律时,学生的思维在加法、乘法之间跳跃,探究的问题指向不明确,学生的回答比较被动,出现了“启而不发”的状况。最终还是在教师指点下才完成了“探究”的过程,这节课没有把新课程的理念和教学要求落到实处。失败的原因表面上是教师的方法问题,实际上和教师的课程知识和数学学科知识有关。我们再来看下面的教学环节,教师又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是否所有的加法算式和乘法算式都具有这样的规律?我们再以身边的例子来进行验证,“这里显示出教师的数学学科知识的欠缺,举例能验证无限种情况吗?仅从几个例子,哪怕是举10个、20个,就能证明“所有……的都成立”吗?

这种做法是对学生思维方式的严重误导。我们知道,基本的推理方法有3种:归纳推理(又称归纳法)、演绎推理(演绎法)和类比推理(类比法)。归纳法是归纳许多有内存联系的事物的共同特点,从特殊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归纳法又分为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用完全归纳法得到的结论自然是真的,而不完全归纳法得到的结论就不一定是真的。例如我们看到以下的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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