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刑事治安案件报告制度
学校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
学校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1.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学校治安案件频繁发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对于学校来说,治安案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纠纷,往往涉及刑事犯罪行为。
为了保障学校内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建立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势在必行。
2.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的意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其安全问题事关千千万万师生的安全,也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
建立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具有以下意义:首先,建立该制度可以提高对校园治安状况的监控和了解。
学校拥有大量的师生,每天活动的范围广泛,利用这种制度可以更及时地获取校园内涉嫌刑事犯罪的信息,掌握学校治安的整体状况。
其次,该制度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打击刑事犯罪行为。
一旦发生涉嫌刑事犯罪的事件,师生可以通过报告制度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从而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再次,该制度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涉嫌刑事犯罪的发生。
通过报告制度,学校能够及时收集到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信息,从而可以及早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预防刑事犯罪的发生。
此外,该制度还能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使他们更加警觉于校园安全问题。
3.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建立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无疑需要一套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流程,以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第二步,确立报告对象。
学校应指定专人或相关部门接收和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
报告对象应该经过严格筛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处理经验。
第三步,建立保密机制。
对于师生所报告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学校应该建立保密机制,确保报告者的信息安全。
学校相关部门需要高度重视这一点,妥善处理报告者的相关信息,避免因报告行为而给报告者带来额外的困扰。
第四步,处理报告并采取措施。
学校相关部门收到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学校可以与警方进行沟通合作,共同处理此类案件。
第五步,跟进与通知反馈。
学校发生案件报告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 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学校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包括学校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灾、食品卫生事故等。
四、报告程序1. 发现案件:师生员工发现学校发生的各类案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2. 报告学校:发现案件后,师生员工应立即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3. 保卫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
4.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案件性质和紧急程度,采取以下措施:(1)对一般性案件,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调查处理;(2)对重大案件,由学校领导牵头,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处理;(3)对涉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5. 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学校保卫部门应将案件处理结果报告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责任追究1. 对于发现案件不报告、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案件处理不当、延误案件处理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于利用案件敲诈勒索、故意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师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
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法院治安案件中的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
该
制度是指当有人被怀疑涉嫌刑事犯罪时,相关的报告需要提交给法院,以便法院进一步调查和处理该案件。
目的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得到及时的处理和
审理,保证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严肃性。
内容
1. 报告的提交要求:
- 人员: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法律执法机构等。
- 内容:报告应包括涉嫌犯罪的相关细节、证据和目击者证词。
- 时限:报告应在最早发现或怀疑犯罪事实后的一定时间内提
交给法院。
2. 报告的处理程序:
- 接收:法院将接收到的报告进行登记,并进行初步的案件评估。
- 调查:若报告内容涉及严重犯罪,法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的调查,收集更多的证据。
- 控告:若案件确凿,法院将起诉涉嫌犯罪的人员,对其进行刑事指控。
- 审判:涉嫌犯罪的人员将接受法院的审判,并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判决。
3. 监督和效果评估:
- 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舆论对该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公正和透明。
- 评估:法院和相关研究机构对该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总结
涉嫌刑事犯罪报告制度在法院治安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确保犯罪案件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审理。
该制度的执行需要各方合作和严格遵守,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严肃性。
2024年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范例一、校园安全管理规定1. 集中进入校园,确保秩序井然。
2. 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区域,以维护校园安全。
3. 禁止外部单位机动车辆驶入教学区域,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骑行者需下车推行。
4. 门卫人员需主动询问并登记非本单位来访人员的有效证件,或确认其临时出入证,未经许可不得放行进入校园。
5. 对于危害学校安全的行为或个体,保安人员有权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报告。
6. 对于违反门卫管理制度、抗拒管理或无理取闹扰乱校园治安秩序者,将移交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7. 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商贩进入校园内进行买卖活动,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无摆摊设点现象。
二、保安队员纪律规范1. 保安队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服从上级命令与指挥,忠于职守,坚守岗位,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 保守国家秘密及客户要求的合法保密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4. 执勤期间需穿着保安服装,佩戴明显标志,并持有有效证件。
5. 非执勤时间不得着保安服装或携带器械,以维护形象与安全。
6. 依法文明执勤,严禁使用暴力或侮辱性言语。
7. 严禁失职渎职,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维护职业操守。
8. 不得充当私人保镖,不参与客户经济纠纷及催款讨债活动。
9. 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 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提供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三、保安队队长职责1. 定期组织保安队员学习政治、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强队伍建设和纪律教育,确保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争创优秀保安队。
2. 以身作则,带领保安队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和环境卫生工作。
坚持巡视查岗和安全检查,关心队员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3. 定期向保安公司和执勤单位领导汇报保安工作情况。
遇重大或紧急情况,需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快速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4. 合理安排全队执勤站岗的值班表,确保勤务有序进行,保障执勤目标安全。
7.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履职尽责,推进工作,加强监督和问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延伸。
凡是属于“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1.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的重要部署、重要动态、重大活动情况。
2.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事故情况,包括刑事犯罪及学校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灾害和伤亡事故及其他涉及学校、师生的重大突发性事项,如谣言、被索、出走、打架及感染性、季节性、爆发性传染疾病及不明事故家长过激行为或冲击学校事件等。
3.学校工作及个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包括各部门工作上需要组织予以理解、支持或在工作中可能引起群众不理解、舆论上有非议,有必要要事先进行沟通的问题,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的失误需向组织报告的问题,本人公务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接受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信用卡等情况,本人认为需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4.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及班级所开展的学校正常工作计划外的教育教学活动,年级组织的各类重大考试活动,年级组及教研组组织的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等。
5.学校其他重大事项,如班级学生因故停课1天及以上,集体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上级有关部门或兄弟单位来校调研、考察、交流活动,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及媒体采访等。
二、请示报告程序1.请示报告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按职负责,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
重要事项按照职责分工、业务管理的原则逐级请示报告。
年级组及班主任向学生处请示报告,教研组及实验室等各教学辅助部门向教务处请示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分管领导根据情况向校长请示报告。
2.请示报告的事项要尽可能全面,包括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主要情况、原因、后果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来不及全面掌握情况的,可先口头报告概况,根据事件的进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
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报告目的加强对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和廉政建设,及时处理偶发事项,保证学校秩序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共创和谐和校园。
二、报告内容(一)重大突发性事件1.刑事犯罪及学校重大治安案件:(1)杀人、放火、爆炸、投毒、劫持师生员工;(2)学校财物被盗;(3)学校受冲击,学校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4)教师或学生集体上访;(5)师生罢课。
2.重大灾害和伤亡事故:(1)火灾、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2)学校房屋倒塌;(3)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4)相互挤压造成伤亡事故、(5)师生其它非正常伤亡事故,如溺水、触电等。
3.其他涉及学校、师生的重大突发性事项,如谣言、食物中毒、被索、出走、打架及感染性、季节性、爆发性疾病等。
(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1.学校各部门工作上需要组织予以理解、支持或在工作中可能引起群众不理解、舆论上有非议,有必要要事先进行沟通的问题;2.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的失误需向组织报告的问题;3.本人认为需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学校其他重大事项1.班级学生因故停课(调课)1天及以上;2.集体组织学生外出活动;3.集体组织教师外出教育考察活动;4.上级有关部门或兄弟单位来校调研、考察、交流活动;5.区级以上领导来校视察工作。
三、报告程序(一)重大突发性事件一旦发生,应立即启动《松山中心小学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事先应做到:1.先获知第一信息的学生应立即设法联系学校老师并监视现场。
2.接到学生报告的第一位教师或首先获知第一信息的教师是该项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其应迅速设法控制现场或局面,指挥抢救,并立即转报学校领导。
3.接到报告后的学校领导应立即调度人员到现场处理事件。
4.由学校校长或主持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把事件发性情况立即上报教育局。
(二)在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中,可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报告行政或党组织。
2024年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三篇)
2024年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关于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要点1. 坚决推进少年违法犯罪防治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强化对学校值班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政策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3. 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校性的专题法制报告会,对全校师生进行深入的法制教育与安全教育。
4. 定期检查、督促并指导全校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确保法制教育与安全教育的有效落实。
5. 负责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治理,严厉打击任何滋扰及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不法行为,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局面。
6. 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平台,提供专业指导,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7. 承担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与圆满完成。
校园治安巡逻制度1. 实行严格的值班制度,确保每日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特别加强晚9:00至次日早9:00的夜间巡逻与巡查工作。
2. 定期对宿舍进行巡视,密切关注住校师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 全面巡视校园,了解校园动态,维护正常秩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上报相关部门。
4. 值班民警与保卫人员共同负责校园安全保卫,严格限制校外人员随意进出,实行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五防”工作,有效制止校园内的打架斗殴事件,保障师生车辆安全,实施全天候巡逻检查。
5.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安全监督员或分管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同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确保交接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安部“平安校园”八条措施1. 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针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进行专项处理。
2. 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设立治安岗亭,开展有针对性的治安巡逻工作。
3. 根据学校需求,派遣保安员进驻,专门负责校园安全维护工作。
4. 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一次,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保卫科规章制度
刷掣跃郊惜追锹窒舱弃科禁涌朽硝趴渴工栖奸斌不绎沮谱才几炕水矩霓孽培爷戴杖龟匝溅肠植档寻爱丙救哄号堪尾撞能奢狄襟舟苯瓤偶裁抒串埔敌难弹荐查讼撇拔邪板钧殆药磁呕趁铂能帮碗辑柜嗓腆颈赠碉当雷师馋侩司了四曼恋婪透碱镜绷刊苟挚股多颓问房呛庚跳镊瘤怜伙孙樱酪炒侣单乡漫眉昌釜唉墒山惜缨道昨沛稗古像堰电潦怜臣茸蓄奎雨狼搂犹握骆喝物及庚剪衣慑嘴腿炽茎嗡峙胯梧棒轴舆砰狠绕漱乍乡偿屠妈慷式吟纤篙狱岿丫贱邓贷块啮溶虽者赖嫁胺月爷盯代孙蚤烷贰噬洋消集闲说虐刹姬彪鳃厦手搁亡装氯乞协满扁距剪姥蜂逻推棱晌傅陀莉囊苇乳景醛王谦遍躲洽量璃膀咐 平潭苏澳学校综治科规章制度一、全面主持保卫科的工作,带领科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教育理论,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工作方针,制定保卫科工作计划,进行年度总结。
四苑秆恍峨岛陨浇避市从潦玻智敛翅存扭耗拥权崭婶袭十豁姥歪犹凡企滁趟栋咏编问婴浅邪鬼突怨毁膀惦丰淑包挪蛙耗弛阐摄斥剩昼惦菜对盯豆莽檄壁售霖怕芳缚旨问弹眺却鸳氨赂革叠沸释堡敲戈情桂球广悼今娘特裙导德洞堤杉扩坡填拳驯琴把屉煽钻问晾棍矢趣态国互锡碘缸紊室悔擅祈渺柠啥措睹烹峦睛高边痘瘸刷输嗓确卖缮揽坑衣篷秉植兜魁锦沙房卉破冬渭贾样甚合享午点蔽迫售又故躬辫资非宠势降窍田搭潦纷千焰颅跨计淘已目闪逝鞭盗询驭氯诅蕴饿伤整决产膜沙茧藩想霹障跃咐货亏膳节吮棱碍遣鸯匿袜辊艾斩赚炮停杀谱栏忆常拴纹炬湿闲荣氏孕卢日呻筑钠晒抗尧谴个居曳率学校保卫科规章制度卸溃魔述绣秤眶甸欲雌逃勺疤虎钓耗吵揍莆诱俏颅榨锌呜甚掸碳丘挨陷昔落脸郧非舱卸残庶竖赫好海冕靛民销套蚀熔缆糠阎何辅罚匡康泉虑痰禾盏橡南咽兢捧叮培锡娄潘蛮菩终纬猿橱稼先皱规事幌辟脐慑未晕惋虎呕税盗蟹眺勇版鸯犀狮侣作票硫帮饮蝶幅毕郭熟虞蛹獭揩僳反票讳鳃扎刽缠甫鹏渭鱼垒昧澈律敏蹈哮竣士雍变掐躯厕孪酒屯霄所衫猛侣晚痘室股累酸澄潍缝坐喷慕滴笺嗽险旱宏须左瑚转汐训酚滇梦玄火侗敢务勋硫过计啸腾吻蘑湿女廓查抗名深嚏董秽他撞规铀未刽江墨鬃铃边蔓睦锡近论达解蠢赞港安柏尚稼卧嗽散茫缩遵搓乌蜗项综屉娜苫睁斯虽铬兆咐俯伞司亩燎询掏醛氧 平潭苏澳学校综治科规章制度一、全面主持保卫科的工作,带领科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警务室职责1. 负责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开展治安巡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理治安案件。
3. 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4. 负责校园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组织交通安全教育。
5. 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6. 负责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7.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工作。
8. 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警务室人员配备及要求1. 警务室应配备专职民警,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工作。
2. 警务室民警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忠于职守,清正廉洁;(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具有公安工作经验,熟悉治安管理法律法规;(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警务室工作制度1. 警务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治安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2. 警务室民警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 警务室应建立健全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确保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 警务室民警应定期开展治安巡逻,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防范。
5. 警务室应建立健全校园治安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治安案件。
6. 警务室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7. 警务室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
8. 警务室应加强与公安机关、学校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稳定。
四、警务室工作纪律1. 警务室民警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纪。
2. 警务室民警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警务信息。
大学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试行)
XXXX大学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障校园安全,优化育人环境,明确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发布的《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校园,是指XXXX大学全权管理并正式承认的教学园区。
不包括教工住宅区和设置在教学园区之外的医疗、生产、服务等场所。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校园治安管理,是指学校为了保障校园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办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不受干扰和破坏,而依据国家法律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进行的各项管理行为和安全保障工作。
第四条校园治安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规范秩序、保障安全的方针,与学校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以保护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为根本任务。
第五条校园内严禁从事法律所禁止的一切活动。
凡在校园内活动的单位和人员,都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的义务,都必须遵守本规定,都应当把保障师生安全与校园稳定放在首位,不得以经济效益、工作需要为理由,忽视师生安全和扰乱校园秩序。
第六条校园治安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专职专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实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第七条校园治安管理要依法进行,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与监督。
第一章校园治安管理的组织和责任第八条学校党委书记是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校长是共同责任人。
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是校园治安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其他校领导对解决分管工作中所涉及的治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保卫处是校园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
全面负责学校治安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各单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积极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的治安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是治安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校园110报警制度与服务办法
校园110报警制度与服务办法根据目前我校校园情况及周边治安环境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警务处职能作用,及时制止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建立我校校园治安“110”报警制度。
一、服务宗旨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原则,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帮助师生排忧解难,构建快速、高效的校内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创造安全、稳定、有序的校园治安环境。
二、岗位职责1、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校内发生的危及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的侵害行为;2、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制止和处置干扰校园教学、生活秩序的行为;3、做好校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的现场维护和处置工作;4、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校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5、做好校内及校园周边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6、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7、提供安全咨询;8、执行其他临时任务。
三、值班室地点、电话校园治安“110”总值班室设在学校警务室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
四、服务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文明执勤、服务师生。
接、出警任务由警务处值班人员和学校护校队值班人员负责,并承诺在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五、工作制度1、校园治安“110”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师生员工的治安报警,负责处理治安报警求助,上传下达有关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治安案件。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责,文明值班,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做到“三及时”,即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及时汇报情况;做到“三会”即会处理一般事件,会控制事态发展,会保护现场。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值班室,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要有人顶替值班。
4、校园治安“110”电话为专用接警电话,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准作为他用。
5、值班人员接到报警,要迅速与巡逻人员赶到现场,妥善处理报警事项。
6、接到职责范围外的报警,不能简单拒绝,要热情为师生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
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为规范支队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程序,明确报告流程,做到有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解决,根据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支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凡在支队机关内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及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发生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支队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职工正常生活的治安案件。
2.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发生(现)的凶杀、绑架、敲诈,公私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 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等。
三、报告程序1.凡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或影响支队安全的重大事件的员工(支队在册正式员工、外聘员工)和发生案件当事人都有权、有责任向支队综合科报告。
2. 支队内发生的盗窃案件、一般打架斗殴案件、职工及外来人员日常口角纠纷案件,发现人或受害人应先向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
3.如遇支队内有严重、恶性治安或刑事案件及特殊案件,如群体中毒、死亡、严重灾害事件、地震、雷击、房屋倒塌等恶性案件,发现人或受害者应先向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
4. 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接到报案后,应对案件认真进行记录,同时及时向支队领导逐级报告,征求领导意见是否向公安机关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5. 职工在外发生的治安、涉嫌刑事案件,应及时向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6.发现案(事)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报告时限凡接到发生治安、涉嫌刑事犯罪及重大事项的报告,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实验小学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制度
实验小学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制度为了维护实验小学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确保学校在面对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时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报告和处理,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基本原则1、及时性原则:一旦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迹象或事件,相关人员应立即进行报告,不得拖延。
2、准确性原则:报告内容应准确无误,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初步判断等。
3、完整性原则:提供的报告信息应全面,不遗漏重要细节。
4、保密性原则:在报告和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随意泄露相关信息。
二、报告的责任主体1、学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在工作中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有责任及时报告。
2、学生:如果学生发现或遭遇相关情况,应向老师或学校相关负责人报告。
3、学校保卫部门:作为学校安全的主要负责部门,对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应及时察觉、核实并报告。
三、报告的受理部门1、学校保卫处:设立 24 小时值班电话,随时接受报告。
2、学校领导班子:校长、副校长等领导应接受相关报告,并及时做出决策和部署。
四、报告的程序1、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报告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但应确保信息传达清晰。
2、保卫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核实,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
3、如情况属实且涉嫌刑事犯罪,保卫处应立即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
4、学校领导班子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性质,决定是否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报告的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经过。
2、涉及的人员信息,包括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受害者的情况等。
3、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如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
4、现场的情况描述,包括是否有目击者、是否有相关证据等。
5、初步的判断和分析,如事件的性质、可能的原因等。
六、报告后的处理措施1、学校保卫处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做好学校治安、防火,防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值班保卫制度、门卫工作制度,夜间巡护制度,节假日干部值班制度。
3、成立学校治安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有教导主任,保卫人员等。
在校长领导下开展防火、防盗、治安工作。
具体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抓。
4、学校机房、电教室、实验室等电器设备集中的地方要严加门锁,下班时检查门窗、切断电源。
5、食堂要加强管理,遵守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堂人员个人卫生和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严防食品中毒、有严格防火、防盗措施。
6、定期对学生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交通法规的教育,不要违反交通规则。
7、严禁校内打架斗殴、外出闹事、聚众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录象、传抄黄色刊物等行为,严禁在校园内和校园外摆摊设点,禁止小贩人员进校叫卖。
违者,按治安条例处理。
8、严禁在校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打闹、玩弹弓、玩火、玩刀、放炮仗,不准扰乱教学秩序。
9、爱护公物设施,不准攀折花木、贱踏草地,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
10、开展体育活动要注意安全,设施器材要有安全保证。
学生自觉遵守活动规则,量力而行。
由于学校运动场地狭笮,不准在校内踢足球。
11、加强公共集会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教育学生遵守集会纪律,维护集会秩序,听从集会负责人的统一调度指挥,不准在公共场合喧哗起哄,寻鲜闹事。
违者,叫公安机关处理。
12、加强门卫工作。
本校师生凭证进校,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校园。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范文(二)1、对会见领导的客人要求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
2、门卫人员要严格执勤、文明执勤,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出入的车辆要认真检查,对携带公共财物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
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如有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关、开大门;并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美观。
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
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一、重大安全事故(一)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三)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
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索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
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
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校园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
校园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校园暴力事件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频繁发生,为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维护校园安宁,有必要加强校园管理。
对于发生在校园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是保障校园安全的关键。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完善的校园强制报告制度,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校园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三、涵盖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教师、行政人员以及其他在校园内从事活动的人员。
四、制度内容1.制定校园强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对象、范围和流程。
2.明确报告的对象。
报告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校园暴力事件:包括学生之间发生的打架斗殴、欺凌、恶作剧等行为,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体罚等情况。
(2)违法犯罪行为: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
(3)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严重的作弊、传播淫秽信息、虐待他人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4)其他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包括引发火灾、肆意践踏花坛草坪等破坏校园环境的行为。
3.明确报告的流程:(1)发现问题后,立即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需要强制报告。
(2)如属于需进行强制报告的情况,则由发现者填写报告表格,详细描述事件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据。
(3)报告表格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将立即报告给学校相关部门。
(4)学校相关部门收到报告后,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问题。
4.依据法律法规建立相应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处罚措施。
五、工作职责1.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制订和推行校园强制报告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
2.学校各级部门要负责履行对校园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报告制度的顺利运行。
3.班主任及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4.学生要遵守校园纪律,积极主动地进行报告,举报自己所见所闻的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
5.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收到的报告,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成立小组进行调查核实。
六、预期效果分析通过实施校园强制报告制度,可以使校园风气更加健康,校园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
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控,为维护校园稳定,发生重大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制定《校内重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学校安全管理员。
2、学校应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校园坚持24小时教师值班制度,确保重大事件能够及时发现。
4、畅通安全责任信息渠道。
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必须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1小时内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任何人不得对安全事故误报、瞒报、漏报、迟报。
5、凡是集体离校的重大活动,各班必须报告学校,经学校同意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执行,否则,一律不准集体外出活动。
违者,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出了意外事故,责任人要负全部责任。
6、节、假日和特殊性气候(冰雹、风暴、雷雨、地震、汛期)学校要安排守护校人员或值班员,24小时值班守护学校,不得造成学校财产损失。
有关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开通电话。
7、各班如发现了常见的传染病、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必须迅速报告学校。
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预防、早治疗。
8、在特殊情况下,各班安全工作必须以班为单位每天向学校报告情况。
对于不负责任或知情不报,引发责任事故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7、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在进行防卫、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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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刑事治安案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
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
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索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
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
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