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件抽样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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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件来料抽样检验规范

塑胶件来料抽样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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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ISO9001-2015)
1.0目的
本检验规范的目的是保证本公司塑料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2.0定义
2.1缺陷类别分为:严重缺陷缺陷(CR)、主要缺陷(MA)和次要缺陷(MI);
2.2严重缺陷(CR):不符合安全规范或可能对使用者、维护者造成人身危害的缺陷;
2.3主要缺陷(MA):关键质量特性不合格,影响生产并可能导致故障或降低产品性能的缺陷;
2.4次要缺陷(MI):一般质量特性不合格,但不影响使用功能及性能的缺陷。

3.0检验条件
3.1光照度:300-400LX(相当于40W日光灯500mm~600mm距离的光源)
3.2检验距离:550mm-650mm
3.3检验人员视力要求在0.8以上
4.0抽样方案与判定标准
外观检验抽样方案按GB/T2828.1-2013标准,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Ⅱ,AQL:致命缺陷(CR)=0 重缺陷(MA)=0.65 轻缺陷(MI)=1.5。

尺寸及其他特性测试5-10PCS,0收1退。

取样方式:采取分散取样方式,5箱以内,每箱都应取样;超出10箱,按(5+总箱数÷5)箱进行分散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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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C-塑胶件检验标准

IQC-塑胶件检验标准
不接受上述缺陷。
丝印/喷油颜色
a.颜色应符合样板;
b.由重影、套影引起的色差在视距25cm看不明显为可接收;
文字图案:商标不允许有丝印/移印不良存在。(除色差可在限度样偏差范围外)
不良专案
接受标准
色 差
所有图案、字迹色差应在限度板范围内
模糊不清、飞油
正常视距(25cm)不允许有飞油等引起的笔划不清
笔划残缺
3.5水口高度:胶件外表面的水口,残余相对于其周边的凸出高度。
3.6亏料:走料不足,使制件形状不完整。
3.7边沿缺损:指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含加工损伤)
3.8变形:指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塑料类型不适当、注塑条件设定不适当、包装方式不当等造成制品与所需结构的偏差。
3.9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2
不全黑点
≤0.25
2
≤0.15
1
透明罩
有效透明面
黑点
≤0.2
2
≤0.15
1
不全黑点
≤0.2
2
≤0.20
1
表中允许的杂色点限于:
a.杂色点远离商标20mm以上,远离同色字体10 mm以上,若是多个点则彼此间距40 mm以上。
b.载体可见面积大于1cm2。
单个按键:指单个装配,且一台机里同类键只有一个的按键。
4.1.3披锋(溢料、飞边)
注:装配之后非拆卸不能见到的披锋不计外观缺陷,但因功能需要在使用时要打开的部位内部,按“底壳底面”标准接受披锋;目视为锯齿状或手感锋利的披锋不接受。
4.1.4亏料:外表不允许有35cm视距可见的亏料现象。
注:部件在组装后不可见的内部区域亏料,在不影响装配、功能、强度时可接受。

注塑零件检验标准

注塑零件检验标准

注塑零件质量及检验标准
1、抽样方案:按照《GB2828-200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抽样检验水平Ⅱ级进行。

2、接受质量限:A类不合格 AQL=0.4;B类不合格 AQL=1.0;
3、定义:
A类不合格: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安全、利益有严重影响的不合格项目。

B类不合格:指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影响轻微,会造成产品外观不美观或部分功能不完善的不合格项目。

4、评定及处理:
A类不合格:必须退货处理
B类不合格:可以作让步放行,但需做记录分供方不合格批次。

5、检验仪器、仪表、量具的要求:
尖端测试仪、扭力器、拉力器、卡尺必须在校正计量期内。

6、检验项目及要求:。

AQL检验标准 (1)

AQL检验标准 (1)

4.1 工程图纸.
4.2 样品
5. 检验条件:目距30CM、呈45°角,光线良好。
6. 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
检验 方法
验收标准
不良缺陷描述
判定
CRI致 MAJ严重 MIN次要缺
命缺陷 缺陷

材质
材料正确、老化正常 用错料
目视 水口料老化(易断、变脆)
√ √
与样板无色差
颜色与样板偏差,明显可见 颜色与样板偏差,不明显可见
现像
B. 直径0.3mm,2点以下
√ √
顶针位顶爆裂(肉眼可见)

水口批平一致
水口未批或未批平

文件编号
塑胶件检验标准
版本/次 页/次
A/2 1月2日
生效日期
2005/2/20
制定:
审核:
批准:
`
检验项目
检验 方法
验收标准
不 良缺 陷 描 述
外观
尺寸 试装
水纹、花紋、刮花或 A.长3mm,2条或以上
在范围内
B.长1mm,2条或以下
无批锋
批锋0.6mm或以上 批锋0.3mm或以下
或在范围内顶凸出或凹入
目视 样品
表面无凸凹现象
A.在成品内部影响装配或外观表面 凸出或凹入0.3mm或以上
B.外观表面凸出或凹入0.1mm以下 胶件字体不清晰
字体清晰、表面无脏 胶件表面油渍、脏、污渍

A.明显可见
B.不明显可见
卡尺 尺寸在公差范围内 尺寸与图纸/样本不符,超图纸公差0.1m
各配件装配不吻合
各配件装配吻合
装配 试验
螺丝栓打入螺丝无爆 裂 装配无间隙现象
配合部件松紧合适

塑胶来料检验规范标准

塑胶来料检验规范标准

能够更好的管控塑胶件来料的品质,使来料检验有章可循,确认来料品质满足生产要求。

合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产品的来料检验。

IQC 检验员按作业指导对塑胶件进行检验,并保证其准确性。

4.1 浅划痕:指没有明显刮手感觉,但 35cm 视距可见的线状凹痕。

4.2 深划痕:指有明显刮手感觉的线状凹痕。

4.3 缩水:塑料冷却时变形在表面形成的凹陷。

4.4 披锋:指在分型、滑块、镶件缝、顶针孔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

4.5 水口高度:胶件外表面的水口,残存相对于其周边的凸出高度。

4.6 亏料:走料不足,使制件形状不完整。

4.7 边缘缺损:指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

(含加工损伤)4.8 变形:指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塑料类型不适当、注塑条件设定不适当、包装方式不当等造成制品与所需结构的偏差。

4.9 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4.10 脱皮:指胶料表面起皮或者分层。

4.11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燃烧,在表面留下的发黄或者碳化痕迹。

4.12 气纹:因气体干扰而使胶件表面形成的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4.13 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胶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者亮色的波纹。

4.14 杂色点:指不可擦除的明显不同于要求色的点状混色、污点等;分黑点与不全黑点两类。

a.黑点:指黑色的杂色点。

b.不全黑点:非黑色的及不彻底是黑色的杂色点的总称。

4.15 脏污:指灰尘、油迹、污水等 35cm 可见的外来污染物。

4.15 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所造成的缝隙。

4.16 色差:来料与所签色板样品偏差超出允许值5.1 光照强度: 860-1300LU*。

5.2 目视距离:30-40CM5.3 目视角度:45 度5.4 目视时间:5 秒内6 .1 严重缺失: 对产品的使用者会会造成人身安全的缺点; (不允许有)对本公司来料检查中规格不符合要求。

6.2 主要缺失: 产品对机能动作组装有影响,影响生产工艺或者严重影响外观装饰的缺点.6 .3 次要缺失: 产品为缩水、银纹、料痕、色差等轻微影响外观装饰的缺点.按照 MIL-STD-105E Ⅱ抽样标准:A:严重缺陷(CR = 0)、B:重要缺陷(MAJ = 0.65)、C:轻微缺陷(MIN = 1.0)检验项目对送货单 / 报检单包标识装检验检验内容方式目测检查来料单上的规格型号与实物是否相符。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
成果鉴定:规定附着力≥4B时为合格
3PCS/LOT
2
附着力测试(印刷字体)
先对印刷部位脱脂,后将3M胶纸粘在印刷区域,并使用铅笔橡皮擦擦拭接触部位,以加强胶带与待测区之接触面积,静置90±30秒后,用手抓住胶带旳一端,在垂直90度方向迅速拉下胶带,同一位置测试3次
丝印字体内容不完整且模糊不清晰为不合格
A
D≤0.4, N≤3两点距离100mm以上
MI
对比菲林
B
D≤0.6, N≤3
两点距离100mm以上
MI
对比菲林
C
无刮手旳点即可
MI
目视
3
无感划伤
目视不明显且无手感
A
L≤5mm W≤0.2mm
N≤1
MI
对比菲林
B
L≤15mm W≤0.2mm N≤2且DS≥100mm以上
MI
对比菲林
4
有感划伤
目视及手感均很明显旳划伤
1.目旳:
明确产品检查鉴定原则,有效管控产品旳品质,保证产品满足正常旳生产与客户旳规定
2.范畴:
合用于所有旳质量检查人员
3、作业内容
3.1外观检查条件:
光照度:800±200LUX(约40W日光灯下),距被测物60CM
检查距离:人眼距被测面25-35CM
观测角度:测物被检测面与视线成45度,上下左右转动被测物15度以内
DS
距离(mm)
S
面积(mm2)
3.8壳料外观检查
序号
项目
缺陷描述
检察面
接受原则
CR/MA/MI
检查措施
1
同色点
与产品表面颜色一致旳点
A
D≤0.5, N≤3

塑胶件质量检验规范

塑胶件质量检验规范

塑胶件质量检验规范(ISO9001-2015)1.0外观检验标准缺点类别检验规范检验工具缺点类别CR MA MI杂点A面:不允许杂质卡√B面:面积≤0.25mm, 间距>20mm √C面:面积≤0.3mm, 间距>80mm √刮伤A面:不允许目视√擦伤磨伤A面:不允许杂质卡√B面:长≤0.2mm,宽≤0.2mm,间距>20mm,不超过两点√C面: 长≤5mm,宽≤0.2mm,间距>80mm,不超过两点√断差段差不得超过0.10mm,有明显刮手感不可接收限度样品√顶白拉白影响机构,组装者目视√A面:经喷漆可遮盖的轻微顶白(轻微缺点) √B,C面:轻微缺点√表面光泽表面光泽,深浅不均参考限度样品. 限度样品√咬花面允许轻微缺点或参考限度样品限度样品√包胶超出包胶面边缘<0.1 mm 目视√进胶点处理后不可高出周围平面目视,手感√扭曲变形限度<1.5mm(以不影响组装为原则) 平台厚薄规√色差相同光源下比对样品,无明显色差,目视不能确定则用色差仪对比色板△Σ<1目视,色差仪√毛边边缘上宽度<0.1mm. 手感,目√缺胶A,B面不允许有视卡尺√C面:不影响装配与功能者(如:骨位之类,高<0.5mm) √气纹A、 B面:不允许√C面:直径<0.25mm,间距>50mm,允许有两点. √缩水凹限A、 B面不允许、C面:直径<0.25mm,间距>50mm,允许有两点限度样品√裂痕裂开卡尺√水口裂痕长度<0.2mm √2.0尺寸检验:根据BOM清单、图纸、检验来料尺寸与我司要求一致3.0试装检验:根据来料实物与相应机型组装检查符合组装要求。

不可出现断差、缝隙、变形、过松、过紧等不良现象(7.0项8.0项均按特殊水平S-3抽样检验)。

4.0可靠性测试:4.1百格测试:在表面处理件上用刀片在表面平面点上划1*1MM距离百格用3M 胶垂直90°贴平把内部空气排出,迅速拉起表面不可有脱落,连续3次测试达到5B水平4.2 附着力测试:表面丝印字体上用3M胶垂直90°贴平把内部空气排出,迅速拉起表面不可有脱落,连续3次测试无脱落为OK。

塑胶件抽样检验标准

塑胶件抽样检验标准

塑胶件抽样检验标准1.0 目的: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2.0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产品验证、生产组装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部品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

3.0 检验条件:温度:23℃(+5,-5)相对湿度:60%(+15%,-10%)距离:人眼与产品表面的距离为300—350mm。

时间:检测量面和其它不超过8s;每件检查总时间不超过30s(除首件)。

位置:检视面与桌面成45°;上下左右转动15°照明:100W冷白荧光灯,电池表面500-- 550mm(照度达500~550Lux)。

4.0 应用文件:MIL-STD-105E II 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工程图纸、工程样板。

5.0 检验标准:1、MIL-STD-105E II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AQL订定为CRI=0、MAJ=0.65 、MIN=1.5。

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6.0 定义:6.1缺点分类:6.1.1 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6.1.2 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6.1.3 次要缺陷(MIN):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6.2塑胶品不良描述:6.2.1 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6.2.2 气纹: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

6.2.3 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下陷。

6.2.4 水纹:射胶时留在产品表面的水波浪的纹路。

塑胶壳料检验标准

塑胶壳料检验标准
1.注塑件正面,在半径5mm内,缩水直径≥1.00mm*1,正面目视视距30cm处可视。
2.有明显的凹凸感。
目视
游标卡尺
点标

6.熔接线
1.在注塑件正面,熔接线不光滑且有裂痕。
2.熔接线有明显的刮手感。
3.熔接线存在影响塑胶件的机械强度与寿命现象。
目视
手动

7.合模线
1.在注塑件正面,合模线不光滑且有披锋。
3、检验基准
以GB2828--2003一般正常检查II级水平一次抽样方案为基准,允收水准为: CR=0,MA=0.4, MI=1.0 ,
另特别要求,以特别合同订货的相关要求为准,原则上用比客户高一个等级的AQL 值进行检验。
4、定义位置
A 面:组装完成后成品的正面(主、副LCD 所在面,键盘所在面)
响功能和设计外观为准,单位:mm)
主机面
主机底
翻盖面
翻盖底
电池盖
电池芯
镜片
主机面

0.1





主机底
0.1



0.10


翻盖面



0.05


0.05
翻盖底


0.05



0.05
电池盖

0.10



0.15

电池芯




0.15


镜片


0.05
0.05



美工线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
4.4外观缺点定义
4.4。1黑点:是指诸如黑点、白点、污渍、尘、混色、丝印沙孔、脱油、凹痕及蓝黑之总称。
4。4。2丝状缺点:是指划痕、花痕、油丝、夹水纹、印痕、模花痕等线状之缺点总称。
4.4。3密集点、线状点:是指点状直径大于0.2mm和线长于2.5mm,线宽大于0。1缺陷。
5、检测方法、工具及条件
温度到一40℃保持1小时后升温到25℃50%RH保持1小时,以这样为一个周期循环,共进行,共进行27
个周期物质循环。然后在25℃50%RH状态下取出试验样品,再在常温下恢复两小时一进行外观检验,并测
试百格测试。
2.2
判定:产品表面不出现异常,附着力≥4B则为合格:产品表面出现油膜有脱落、变色、裂痕、起皱、分离为异常。

5.
颜色偏差:
30-45cm对比样品目视不明显
30—45cm对比样品目视2S明显。
6。
流纹:喷油表面出现的油墨流动而产生的痕迹。
30-45cm对比样品目视不明显

30-45cm对比样品目视不明显

6.4丝印质量收货标准
1.
色差:不接受.
2。
丝印偏移:
判定:。0.3mm≤偏移≤0.35mm

3.
沙孔:产品表面有沙子般大小的小孔.
A面:大于1个,

B面:D≤0。3mm2大于1个

C面:D≤0.3mm2大于2个,两个间距≥2cm,

4。
漏油:产品漏出底材。
A面:大于1个

B面:D≤0.3mm2接受1个,

C面:D≤0。5mm2接受2个,两个间距≥2cm,

5。
灰尘:制品表面有颗粒、丝状杂质。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1目的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6.1塑壳6.1.1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6.2.1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7.1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10.1检验办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

塑胶成型件检验规范1、目的规范塑料成型件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塑胶产品检验。

3、职责3.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部主管协调处理。

3.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4、抽样方案按照MIL-HKJ-888抽样检验计划执行,一般检查水平Ⅱ,AQL:MAJ=0.65 MIN=2.5。

5、相关检验标准5.1等级面划分标准A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

B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看到。

C级面:一般看不到,但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

5.2检验条件a)光源要求: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1000流明)。

b)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 B等级面为500mm C等级面为1000mm。

5.3缺陷分类5.3.1致命缺陷:对使用者、携带者有危害,伤害性命或潜在不安全是我卫生性、环保性缺陷。

5.3.2严重缺陷:影响或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功效。

5.3.3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的性能或功效,但对外观有一定影响。

5.4塑胶产品(含丝印产品)缺陷定义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

1.缺陷定义
1.1接受:可以忽略不计的缺陷。

1.2 CR(致命):产品存在潜在的安全性问题,会导致消费者有生命危害(如:蜫虫、尖点、利
边)的缺陷。

1.3 MAJ(严重):产品没有潜在的安全性问题,但会导致消费者不接受(如:无功能、功能不
良、漏配件、外观严重损坏等)的缺陷。

1.4 MIN(轻微):产品存在缺陷不会导致消费者投诉,但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欲望的缺陷。

2.品质标准及判定
2.1缺点度量代码:
N—数目 D—直径(mm) L—长度(mm) H—深度/高度(mm)
W—宽度(mm) S—面积(mm2) J—间距(mm)
2.2材质
3.3结构尺寸
注:若图纸无尺寸公差要求,塑胶齿轮径向跳动的形位公差按GB2362-90,GB2363-90要求,取12级,见附表1。

3.5外观
3.5.1分类外观按所处的不同视面分为四级
A级:产品第一视面具体指:产品正常放置时的正视面,俯视面。

B级:产品第二视面具体指:产品正常放置时的侧视面及后视面。

C级:产品第三视面具体指:产品正常放置时的底面。

D级:产品第四视面具体指:产品装配后为不可见视面(客户自装产品无D级视面,除A
级、B级外均为C级视面)。

3.5.2缺陷判定3.5.2.1第一视面
3.5.2.3第三视面
3.5.2.4第四视面
附表1:。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

1、检验依据:①《原材料技术规格书》、②检验样板、③图纸、 ④有关技术文件。

2、抽样方案按 GB2828-87 ,一般检查水平Ⅱ级进行抽样检验。

3、合格质量水平按 AQL 值:B 类=1.5,C 类=2.5。

4、检测仪器、工具:游标卡尺、色差计、塞尺、电批、医用纯酒精(乙醇95%)、“思高牌”3M胶纸、 耐磨仪、5%的NaCl溶液、刀片。

5、塑胶件检验标准5.1、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电话机所用塑胶件(包揽喷油、电镀塑胶件)。

5.2、检查面分类:第四检查面(Ⅳ)5.3、包装、材质检验项目:类别备注内外包装不整齐,物料摆放乱。

C 内或外包装无标识,标识错,标识不完整,混料,潮湿。

B①、新机型第一次到料必须试验;②、每月每厂家抽查试验一次。

A①、新机型第一次到料必须试验;②、每月每厂家抽查试验一次。

超出规定的公差范围,影响装配。

B 超出规定的公差范围,不影响装配。

C座机<8Kgf手机<6Kgf5.4、外观检验项目:2塑胶件检验标准(第2页 共8页)座机面壳侧面、座机底壳各外表面(包括电池仓)、电池各表面、座机翻盖上盖侧面、座机翻盖下盖各外表面。

①、钢球试验:样品可取完整的外壳或能代表其中未加强的、面积最大部分,该样品应以其正常的位置支撑好。

用一个直径约50mm 、质量500g±25g 、光滑的实心钢球,使其从距样品垂直距离1300mm 处自由落到样品上,样品破损。

②、材料可燃性试验:附后第“8、塑胶件可燃性试验”。

B包装塑胶件检验标准(第1页 共8页)描述检验项目1第一检查面(Ⅰ)座机面壳正面、座机翻盖上盖正面及听筒上盖、下盖各外表面。

充电座上盖侧面、充电座下盖各外表面。

手机各内表面(拆装后才可见的塑胶件内表面)。

手机手机面壳正面、手机翻盖各面、手机背光板、LCD 透明支架。

其它座机3结构、尺寸第三检查面(Ⅲ)第二检查面(Ⅱ)手机面壳侧面、手机底壳各面、手机电池门各面、充电座上盖正面。

座机背光板。

塑胶件来料检验标准

塑胶件来料检验标准
4.检查内容:对所抽取的样品进行外观、尺寸、性能等检验。
5.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检验标准
检验工具
缺陷等级
严重
重要
轻微
1
外观
依抽样方案
目测/比对/手感
表面光亮,手感光滑。内外表面无批锋、毛刺、破损、裂痕、刮花、变形、缩水、流纹、凹凸不平等不良, 入水口、顶针位在非外观面,入水口削平。

5
恒温测试
3PCS
测试
将灯罩放入烘箱内加热至65℃,恒温24小时。塑胶件不能有变形,发黄等不良发生。
恒温箱

6
高低温测试
3PCS
测试
温度上升或下降速度为0.5~1℃/分种。从室温(25℃)加温至灯具允许最高环境温度TC2,保持16小时后,降温至允许最低环境温度TC1,保持16小时,温度再增加到室温(25℃),以此为一个循环。循环两次,要求无开裂,脆化。
塑胶件来料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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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确保每批进料的塑胶件能得到有效的质量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及使用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件类产品的来料检验。
3.抽样标准:小于等于20PCS时全检,大于20PCS时按GB/T 2828.1-2003 II级允收质量水平(AQL)检索要求。
目视/样板/手触

颜色与样板一致,均匀,不可有异色,表面无杂质。

2
标示包装

目测
标示品号,规格等与实物一致,包装应能保证灯罩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不引起不良的产生。
目视

3
尺寸
5P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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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塑胶件抽样检验标准
1.0 目的:
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2.0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产品验证、生产组装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部品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

3.0 检验条件:
温度:23℃(+5,-5)
相对湿度:60%(+15%,-10%)
距离:人眼与产品表面的距离为300—350mm。

时间:检测量面和其它不超过8s;
每件检查总时间不超过30s(除首件)。

位置:检视面与桌面成45°;上下左右转动15°
照明:100W冷白荧光灯,电池表面500-- 550mm(照度达500~550Lux)。

4.0 应用文件:
MIL-STD-105E II 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工程图纸、工程样板。

5.0 检验标准:
1、MIL-STD-105E II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正常检验、单次抽
样计划,AQL订定为CRI=0、MAJ=0.65 、MIN=1.5。

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6.0 定义:
6.1缺点分类:
6.1.1 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
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6.1.2 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6.1.3 次要缺陷(MIN):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6.2塑胶品不良描述:
6.2.1 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6.2.2 气纹: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

6.2.3 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下陷。

6.2.4 水纹:射胶时留在产品表面的水波浪的纹路。

6.2.5 拉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产品表面造成的划痕。

6.2.6 变形:产品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6.2.7 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的位置。

6.2.8 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碳化发黑。

6.2.9 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6.2.10 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6.2.11 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2.12 混色: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产品本色不同的颜色。

6.2.13 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6.2.14 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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