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之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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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讲义2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讲义2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一)合伙的概念合伙是一种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相关考点】《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即《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外。

2.合伙企业分为两种:即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举例:甲、乙、丙三人举办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出资10万元,乙以房产出资,丙以劳务出资。

某日,甲、乙、丙三人同时对外签订了150万元的合同,债务到期后无法履行,此时企业的财产总额为40万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应先以要求以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不足的部分由合伙人甲、乙、丙三人承担余额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合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适用《合伙企业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

2.【2012新增】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

(1)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守《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有关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相关考点】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各行业的具体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

第 二 章 企业法律制度(答案解析)

第 二 章 企业法律制度(答案解析)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打点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即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2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3万元的买卖合同。

以下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补偿责任B.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C.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补偿责任D.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有效【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

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所以A选项正确。

2.按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损益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企业财富缺乏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所以C选项正确。

3.【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闭幕,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

当甲个人财富缺乏清偿乙的债务时,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所拥有的权利,该权利是〔〕。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富份额用于清偿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富份额D.以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课后习题及答案-第2章 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课后习题及答案-第2章 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课后习题及答案-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自测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目前,我国常见的企业形式中不包括( D )。

A.公司制企业B.合伙企业C.个人独资企业D.无限企业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的是( C )。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C.修改公司章程D.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3.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D )。

A.总经理B.人数过半的股东C.监事会主席D.半数的董事5.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A转让其股权。

下列关于甲转让股权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C )。

A.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B.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通知其他股东C.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D.甲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可以用( B )作价出资。

A.货币B.劳务C.实物D.知识产权、土地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7.某合伙企业合伙人A、B、C分别出资额为20万元、10万元、15万元,但在合伙协议中未对利润分配比例作出约定。

现企业产生盈利,三人对利润分配方式产生争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如何分配这笔利润?( A )A.按三人的出资比例分配B.按三人在公司的贡献程度分配C.按三人的工资比例分配D.三人平均分配8.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B )。

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含答案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合伙人B.国有企业不能成为合伙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合伙人D.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合伙人【答案】B【解析】(1)选项A: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选项C: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选项BD: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出资形式中,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价值评估办法的是()。

A.实物B.土地使用权C.知识产权D.劳务【答案】D【解析】(1)选项ABC:协商或者评估;(2)选项D:只能协商确定。

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有( )。

A.合伙人缴纳的实物出资B.合伙企业对某公司的债权C.合伙企业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D.合伙企业借用的某合伙人的电脑【答案】ABC4.某普通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人拟将其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以外的人,但合伙协议对该事项的决定规则未作约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事项决定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须其他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B.须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C.须其他合伙人2/3以上同意D.须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答案】B5.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他合伙人知悉后表示反对。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出质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B.可撤销C.效力未定D.无效【答案】D6.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个人借款,拟将其合伙财产份额质押给债权人乙。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使该质押行为有效,同意质押的合伙人人数应当是()。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课后习题及答案(1)(参考)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课后习题及答案(1)(参考)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课后习题及答案(1)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课后作业)一、单项挑选题1.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别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并且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A.平等自愿原则B.老实信用原则C.从属原则D.协商一致原则2.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录取的人员外,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须年满()周岁。

3.甲公司聘请了5名服务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并且要求该5名聘用人员每人缴纳500元的服装押金。

劳动行政部门发觉甲公司这一违法行为后对其举行了处罚,下列处罚措施中,别符合规定的是()。

A.责令限期向5名劳动者每人退还收取的500元押金B.处以总额为2000元的罚款C.处以总额为2500元的罚款D.处以总额为10000元的罚款年3月1日,钞票某开始在P公司工作(全日制用工),3月10日,P公司书面通知钞票某签订劳动合同,然而钞票某拒绝签订。

3月20日,P公司通知钞票某终止劳动关系。

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公司无需向钞票某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能够口头通知钞票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能够与钞票某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订立口头协议公司能够拒绝向钞票某支付事实上际工作时刻的劳动酬劳5.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下列表述别正确的是()。

A.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B.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别妨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C.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酬劳6.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因特别缘故需要延长工作时刻的,在保障劳动者躯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刻,除有特别事情外,每日别得超过()小时,每月别得超过()小时。

小时36小时小时40小时小时36小时小时40小时7.周某为R公司职工,月工资18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

《经济法学》习题及答案集

《经济法学》习题及答案集

《经济法学》习题及答案集目录第1章经济法概述第2章经济法律关系第3章国有企业法第4章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第5章公司法第6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7章破产法第8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章反垄断法第10章产品质量法第11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2章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第13章金融法第14章财税法第15章计划法与审计法第1章经济法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C)。

A.民法B.经济法C.宪法D.行政法规2.“经济法”一词最早见于(A)所著的《自然法典》一书中。

A.摩莱里B.德萨米C.怀特D.海德曼二、多项选择题1.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原因( ABC )。

A.垄断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B.传统民商法的局限性C.帝国主义战争的爆发D.工人运动的兴起E.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2.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 ACE)。

A.宏观经济调控关系B.企业组织管理关系C.市场管理关系D.组织内部经济关系E.涉外经济关系三、判断说明题1.经济法是调整全部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错误 )说明:经济法调整的不是全部社会经济关系,它只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它主要是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作关系。

2.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 正确 )说明: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既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又是国家组织和管理经济的重要的法律手段。

四、名词解释题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简答题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第二,市场管理关系;第三,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经济法基础教程》(第二版)配套资源 习题集 第二章习题

《经济法基础教程》(第二版)配套资源 习题集 第二章习题

第二章公司法配套习题一、单项选择1、依照《公司法》,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2、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3、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4、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5、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哪项职权:D.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6、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哪项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7、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发起人应占发起人总数的()以上。

A.四分之一8、一般情况下,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十 C.百分之六十五9、依据《公司法》,发行人所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进行验资,验资机构须(10、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必须有(),方可举行。

C.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D.发起人、认股人出席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11、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说法错误的是:1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是:13、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14、下列哪一项规定不属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必备的条件: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B. 任意公积金16、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17、公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 )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8、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P33)【解释】投资人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P35)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P48)(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48)(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07年综合题)(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善意第三人基于《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合伙人进行追索,而不能向善意第三人追索。

(3)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法基础知识》各章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知识》各章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知识》各章练习题及答案第一章经济法概论同步练习及答案一、填空1. 经济法这个词最早出现于(《自然法则》一书)之中,但具有现代意义的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是(1919年德国颁布的《煤炭经济法》)。

2. 中国较为完整的经济法体系的建立开始于(1978 )年,当时我国经济正进入(改革开放)时代,要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3. 社会关系中包含(法律关系)和(非法律关系)两大类。

4. 经济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内容)等三要素。

5.司法判案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

这里的“事实”指的是(法律事实)。

二、混合选择题1. 经济法是(b )的必然产物a 计划经济b市场经济 c 自然经济d混合经济2. 我国建国以后至1978年这一时期实行的是(a )经济体制a 计划经济b有计划的市场经济c市场经济d混合经济3. 下面例子中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有(d )a 向同学借钱的丁一b向父母借钱的丁二c 向老师借钱的丁三d向信用社借钱的丁四4. 丁一向银行借钱其有权利(a d )a 向银行咨询贷款利率b 向银行提供担保c按期还款 d 在合同议定范围内自主使用该款项5. 丁一向银行借钱未按期返还,下列哪些可作为免责的法律事实(c d )a 自己不慎丢失b 让同学借走了c因地震经营受到影响 d 地震中银行受到毁坏三、判断并改错1. 同样一部法律,我国与外国不同主要取决于地域不同。

(×)2.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其地位和效力是一样的。

(×)3. 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

(√)4. 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法律关系是不存在的。

(√)5. 市场经营活动主体的经济权利主要是经济管理权。

(×)四分析案例张永为其经营的企业投了企业财产保险,在保险期内,张永为了周转资金,经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后,将其企业转让给了王明清。

试分析该案中的主体、客体、内容等三要素。

分析:主体:张永与保险公司、王明清与保险公司客体:被投保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询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权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请求给付保险金、在合法的保险权益不能实现时有权请求司法保护;同时有义务按时交纳保费、真实提供相关财产的情况等。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之公司法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之公司法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之公司法《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之公司法模块二企业法律制度专题一公司法案例导读大学毕业后,甲、乙、丙、丁、戊五位好友欲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3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10万元;丁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5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5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该公司成立之后经营惨淡,已欠A银行到期贷款50万元。

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公司唯一盈利的部门分出去,另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厂。

后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B公司。

一年之后,工厂亦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C公司货款达200万元。

思考:(1)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2)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3)公司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厂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4)乙在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5)A银行如若起诉追讨公司所欠的50万元到期贷款,应以谁为被告?评析(1)符合。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符合。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可以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3)属于《公司法》中设立子公司的行为。

(4)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股权转让需要遵循以下规则: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5)应以该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

几位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经济法基础》单元二练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单元二练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基础》单元二练习题及答案认知一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1.某普通合伙企业由甲、乙、丙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聘请路某管理企业事务。

后吸收普通合伙人丁入伙,丁入伙时合伙企业尚有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丁与其他合伙人订立入伙协议约定,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不承担清偿责任。

现该笔贷款到期,合伙企业财产无力清偿。

下列各项中,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由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B .由于丁入伙时签订的协议不公平,该入伙协议无效,应当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承担清偿责任C.由于入伙协议约定丁不承担清偿责任,所以该笔贷款应由甲、乙、丙承担D.除了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外,路某因管理不善也应承担清偿责任2.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B.乙既可以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C.三方可以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正确答案)1.老赵成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委托老侯进行管理,并授权老侯自行决定100万元以内的交易,则老侯在受托管理该个人独资企业期间作出的行为无效的有()。

A.未经老赵同意与不知情的老刘签订150万元的商品交易合同B.未经老赵同意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C.未经老赵同意将自己的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个人独资企业D.未经老赵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甲、乙、丙于2013年1月1日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14年1月1日,丁准备加入普通合伙企业成为其普通合伙人,2014年5月1日A公司要求该合伙企业偿还2013年5月交易所欠的货款100万元,该普通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60万元,已知该合伙企业协议未对普通合伙人入伙和债务承担责任做任何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中级《经济法》专题讲义第二单元

中级《经济法》专题讲义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经典试题【案例1】(2006年)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

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1答案】(1)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郑某尚不是合伙人。

根据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案例2】(2010年)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

企业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000元;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可否约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的报酬?简要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有关乙参与选择承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约定可否被视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简要说明理由。

(3)合伙协议可否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2答案】(1)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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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2章企业法律
制度之合伙企业法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之合伙企业法
专题二合伙企业法
案例导读
2019年8月,小李、小张、小王3人计划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一家小餐馆。

合伙协议约定如下:该餐馆使用小白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出资比例为小李3万元、小张5万元、小王2万元;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比例为60%∶20%∶20%。

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急于与某位离职员工结清工资,小张向朋友借款3000元。

现小张提出,这笔开支属于合伙企业债务,应由3人按照亏损比例进行分担。

思考:
(1)本案例中该合伙企业的设立,是否符合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哪些不正确之处?
(2)该企业的三位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与利润分配比例不同,是否
符合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3)小张对于“3000元借款要求3人按照亏损比例进行分担”这一主张合理吗?
评析
(1)本案例中,该餐馆使用小白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我国《合伙企业法》之规定。

合伙企业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符合。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中应当约定合伙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比例。

三位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和利润分配比例可以不同。

(3)合理。

本案例中,3000元借款的用途是支付员工工资,属于合伙企业债务,理应由合伙企业成员共同承担。

案例与问题讨论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位合伙人。

合伙人甲在未经乙、丙同意的
情况下,私自将其财产份额部分转让给朋友丁,丁对此并不知情。

后丁提出修改合伙协议,明确其财产份额,乙丙两人以事先不知情为由,拒绝修改合伙协议,并不承认丁的新合伙人身份。

于是丁向甲提出要求赔偿。

问:
(1)甲在转让财产份额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
(2)乙、丙两人拒绝承认新合伙人的做法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3)此案例中,丁是否可以要求甲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你是甲,在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评析
(1)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如果是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份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如果是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份额,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本案例中甲属于私自转让,不符合法律规定。

(2)乙、丙两人拒绝承认新合伙人身份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3)可以。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例中,甲私自转让其财产份额给丁,丁对此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

可以要求甲对其进行赔偿。

(4)如果我是甲,在转让我财产份额的时候,应当首先与其他合伙人进行沟通,严格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转让。

案例与问题讨论
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现有以下情况: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乙因吸毒,已耗尽家财;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

问:以下哪些说法正确?请说明理由。

a.乙应当退伙
b.在乙退伙后,若戊没有其他限制性条件,则经丙、丁同意,戊可成为
合伙人
c.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戊若成为合伙人,可与丁一起将丙除名
评析
正确的说法有a\b\d。

理由如下: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乙吸毒耗尽家财,已经明显丧失偿债能力,应当退伙。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作为自然人的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如果愿意成为合伙人,并且具有法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相关资格,则该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戊符合成为合伙人的条件。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符合被其他合伙人除名的条件。

案例与问题讨论
小春、小夏、小秋三位好友共同成立了某普通合伙企业,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

协议规定,小春作为该企业的代表,10万元金额以内的业务,小春有自行决定权;10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

2020年1月1日,小春在未经其他两人同意的情况下,以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小冬签订了一份价款为20万元的协议,2月1日,小春告知小冬,由于自身筹备不足,该协议无法执行。

小冬因此遭受不少损失,向三位合伙人提出赔偿请求。

小夏、小秋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对其进行赔偿。

问:
(1)小冬的赔偿请求是否合理?
(2)小夏、小秋的拒绝赔偿决定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评析
(1)小冬的赔偿请求合理。

(2)小夏、小秋的拒绝赔偿决定,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例中小春在未经其他两人同意的情况下,以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小冬签订了一份价款为20万元的协议,而后告知无法执行,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小冬属于善意第三人,小夏、小秋不得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履行协议。

案例与问题讨论
大学毕业时,好友A、B和C拟共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三人商定,A以货币5万元出资,B以自己在校期间申请获得的一个专利出资,C以劳务方式出资。

问:
ABC三人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评析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对于有限合伙人出资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

本案例中AB两人的出资方式分别为货币出资和知识产权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C的出资方式为劳务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与问题讨论
李红、张黄、何蓝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食品领域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李红和张黄分别以现金和专利权出资,何蓝以劳务出资;2)李红和张黄为有限合伙人,何蓝为普通合伙人;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承担亏损;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张黄和何蓝执行,李红既不执行,也不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5)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李红食品合伙企业”。

问:该合伙协议中哪些条款不符合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评析
以下条款不符合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1)何蓝以劳务出资不符合规定。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

5)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李红食品合伙企业”不符合我国《合伙企
业法》的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载明“有限合伙”字样。

案例与问题讨论
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四位合伙人各执一词。

合伙人甲:建议我们四人共同担任清算人。

合伙人乙:我是大家委托的执行人,应由我担任清算人。

合伙人丙:建议从我们四人中推选一名清算人。

合伙人丁: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不允许由合伙人担任,所以我建议请一名律师来担任清算人。

问:上述说法中,哪些不符《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评析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因此在本案例中,甲和丙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首先,清算人可以是全体合伙人。

其次,如果经过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可以推选出一名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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