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医保如何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直医疗保险

一、医保构成

二、医保卡注意事项

三、如何使用医保卡看病

四、其他情况

一、医保构成

1、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8%,在职个人缴纳2%,个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每月从单位缴纳部分由社保局按不同年龄段标准划入个人账户:

<35周岁,50元;

≤35—45周岁,70元;

≤ 45---55周岁,90元;

≤ 55周岁以上,110元;

不满60周岁退休,170元;

60---70周岁,190元;

70周岁以上,220元。

2、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每人每月10元,由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3、补充医疗保险( 4%)。

4、工伤医疗费(0.2%)。

5、生育医疗费(0.3%)。

二、医保卡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医保卡的个人信息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包括: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

2)医保卡初始密码:123456,余额查询12333。

如何修改初始密码?第一次到药店买药时修改。

在医院看病不用密码。

3)医保卡丢失应挂失,补办需本人亲自办理,卡费30元。办理地点:经十路17703号省直医保服务大厅。

警示:谨防医保诈骗电话。

三、如何使用医保卡看病

1、门诊就医

1)门诊机构选择:实行3+1+1模式

“3家综合医院、1家中医院、1家本单位纳入定点的门诊部”

如何选择?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己选。用卡时头三次综合医院卡片自动记录、头一次中医院卡片自动记录。

16家综合医院:

省立医院(含影像所、东院、西院)

齐鲁医院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山东电力中心医院省千佛山医院

省武警总队医院省荣军医院

省交通医院省警官医院

济南军区总医院空军456医院

济南中心医院

济南市立二院、四院、五院

2家中医院:

省中医市中医

12家专科医院:

省肿瘤医院省胸科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

省口腔医院省皮肤病医院省眼科医院

省内分泌与代谢病医院省红十字眼科医院

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济南市口腔医院

济南市精神病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2)属于专科疾病可到定点医院就医。

3)急症就医原则上不受限制。

注意:普通门诊不在“3+1+1”中的,医保不给结算,全自费。 4)门诊处方一般不超7天用量,急诊处方不超3日用量,在职职工不超过80元,退休人员不超过100元。

5)基本医疗保险一个支付年度内起付标准是1500元,标准以下个人账户支付或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按不同医院设不同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负担25%,退休20%;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4500元。

6)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限额以上的部分(4500以上),大额医疗费用给予50%的补助,最高限额2000元。

7)补充医疗保险,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80%补助,不设封顶线。

2、门诊大病

四类疾病: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

尿毒症精神病

门诊大病待遇和住院一样。

当月申报,每年审核。

3、住院就医

1)医疗机构在范围内自主选择。非定点住院不予报销,急诊除外。

2)住院时,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以下400元;第二次标准减半;第三次不设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上,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负担15%,退休10%,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负担10%,退休5%。

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4)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限额以上的部分(20万以上),大额医疗费用给予95%的补助,不设封顶。

5)补充医疗保险,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90%补助。

3、药店买药

济南市100多家药店都可买药,连续7日内限买2次,每次限额300元。

四、其他情况(零星报销)

1、异地安置人员、长期驻外人员、急诊情况下采用零星报销方式。

2、急诊(含异地)门诊、住院,要求2日内报单位,5日内报社保局,否则不予报销。

上报材料:零星结算申请表、急诊病历、门诊收费明细、有效费用单据、(住院病历、医嘱单、出院病情诊断书、费用清单、检验报告等)等。

3、异地转诊。

情况发生时单独与所里联系。

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驻外人员)。

情况发生时单独与所里联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