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医保如何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直医疗保险
一、医保构成
二、医保卡注意事项
三、如何使用医保卡看病
四、其他情况
一、医保构成
1、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8%,在职个人缴纳2%,个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每月从单位缴纳部分由社保局按不同年龄段标准划入个人账户:
<35周岁,50元;
≤35—45周岁,70元;
≤ 45---55周岁,90元;
≤ 55周岁以上,110元;
不满60周岁退休,170元;
60---70周岁,190元;
70周岁以上,220元。
2、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每人每月10元,由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3、补充医疗保险( 4%)。
4、工伤医疗费(0.2%)。
5、生育医疗费(0.3%)。
二、医保卡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医保卡的个人信息是否存在问题。
主要包括: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
2)医保卡初始密码:123456,余额查询12333。
如何修改初始密码?第一次到药店买药时修改。
在医院看病不用密码。
3)医保卡丢失应挂失,补办需本人亲自办理,卡费30元。办理地点:经十路17703号省直医保服务大厅。
警示:谨防医保诈骗电话。
三、如何使用医保卡看病
1、门诊就医
1)门诊机构选择:实行3+1+1模式
“3家综合医院、1家中医院、1家本单位纳入定点的门诊部”
如何选择?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己选。用卡时头三次综合医院卡片自动记录、头一次中医院卡片自动记录。
16家综合医院:
省立医院(含影像所、东院、西院)
齐鲁医院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山东电力中心医院省千佛山医院
省武警总队医院省荣军医院
省交通医院省警官医院
济南军区总医院空军456医院
济南中心医院
济南市立二院、四院、五院
2家中医院:
省中医市中医
12家专科医院:
省肿瘤医院省胸科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
省口腔医院省皮肤病医院省眼科医院
省内分泌与代谢病医院省红十字眼科医院
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济南市口腔医院
济南市精神病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2)属于专科疾病可到定点医院就医。
3)急症就医原则上不受限制。
注意:普通门诊不在“3+1+1”中的,医保不给结算,全自费。 4)门诊处方一般不超7天用量,急诊处方不超3日用量,在职职工不超过80元,退休人员不超过100元。
5)基本医疗保险一个支付年度内起付标准是1500元,标准以下个人账户支付或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按不同医院设不同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负担25%,退休20%;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4500元。
6)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限额以上的部分(4500以上),大额医疗费用给予50%的补助,最高限额2000元。
7)补充医疗保险,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80%补助,不设封顶线。
2、门诊大病
四类疾病: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
尿毒症精神病
门诊大病待遇和住院一样。
当月申报,每年审核。
3、住院就医
1)医疗机构在范围内自主选择。非定点住院不予报销,急诊除外。
2)住院时,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以下400元;第二次标准减半;第三次不设标准。
3)起付标准以上,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负担15%,退休10%,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负担10%,退休5%。
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4)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限额以上的部分(20万以上),大额医疗费用给予95%的补助,不设封顶。
5)补充医疗保险,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90%补助。
3、药店买药
济南市100多家药店都可买药,连续7日内限买2次,每次限额300元。
四、其他情况(零星报销)
1、异地安置人员、长期驻外人员、急诊情况下采用零星报销方式。
2、急诊(含异地)门诊、住院,要求2日内报单位,5日内报社保局,否则不予报销。
上报材料:零星结算申请表、急诊病历、门诊收费明细、有效费用单据、(住院病历、医嘱单、出院病情诊断书、费用清单、检验报告等)等。
3、异地转诊。
情况发生时单独与所里联系。
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驻外人员)。
情况发生时单独与所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