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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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救济(一)2024

什么是行政救济(一)2024

什么是行政救济(一)引言概述:行政救济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解决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可能引发的不当损害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从行政救济的概念、种类、适用条件、程序以及相关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一、行政救济的概念1. 定义:行政救济是指被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损害的个人、组织通过法定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要求其依法采取补救措施,保障受损害的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

2. 与司法救济的区别: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不同,其强调的是在行政层面上由行政机关自行解决行政行为可能引起的问题,并以补救和调整为主要目的。

二、行政救济的种类1. 行政复议:指行政机关在收到行政行为的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后,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重新决定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

2. 行政诉讼: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解决争议和维护自身权益。

三、行政救济的适用条件1. 相对性原则:行政救济的适用条件之一是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存在行政法律关系。

2. 合法性要求:行政救济的适用条件之二是行政行为必须存在违法、不当或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3. 救济时限:行政救济的适用条件之三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逾期则可能失去救济的机会。

四、行政救济的程序1. 申请:当事人提出行政救济申请时,需书面提出申请,并详细陈述申请事项和理由。

2. 受理和审查:行政机关对行政救济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救济条件。

3. 调查和听证:行政机关在接受行政救济申请后,可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听证,收集相关证据和意见。

4. 决定与执行:行政机关根据调查和审查结果,做出行政救济决定,并进行相应的执行。

5. 评估与监督:行政救济决定执行完毕后,需要对行政救济的效果进行评估,并进行监督,以确保救济决定得到有效实施。

五、行政救济的权益保障1. 法律保障:行政救济的权益保障主要依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来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 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期限的, 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被申请人重 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一,两者受理机关不同。
第二,两者的受案范围不同。
第三,两者的适用程序不同。
第四,两者的审查范围不同。
第五,具体的审理制度不同。
第六,两者的处理权限不同。
第三节 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2条、第6条
二、可以提出审查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 三、行政复议的审理 四、行政复议的决定 五、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
T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已经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 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五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 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 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 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 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 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 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 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 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发现法律、法 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制 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 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

阐述行政救济的概念

阐述行政救济的概念

阐述行政救济的概念
行政救济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活动中产生的异议或者危害,及时准确的采取救济措施,以恢复当事人权利,保障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与利益的一种行政行为. 如民事上受侵害的普通公民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救济,以解决自己受侵害的问题。

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救济程序和行政救济措施两个方面。

行政救济程序是指当普通公民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救济时的步骤,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行政机关应就其受理的申请人及其关系的查明处理;二是申请人传达和提供有关证据和资料;三是行政机关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处理;四是行政机关应审查和确认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五是行政机关应按照规定给予申请人作出书面沟通答复,明确依据、结果和处理措施;六是行政机关应按照规定做出救济决定;七是普通公民以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上诉;八是行政机关应根据上诉处理结果作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决定。

行政救济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应根据申请人申请要求采取的措施,包括改变或者撤销原有行政行为、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等,根据实际情况而有不同的分类。

一般来说,行政救济措施可以分为直接救济措施和间接救济措施两类:直接救济措施是指行政机关采取的直接抵御行政活动中产生的侵害,如改变或者撤销原有行政行为;间接救济措施是指行政机关采取的坚决抵制行政活动中产生的侵害,如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等。

行政救济是按照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救济权利,B维护当事人正当的权利与利益的一种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当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发布的行政命令,侵害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向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提供行政救济。

行政救济告知模板

行政救济告知模板

行政救济告知模板标题:行政救济告知模板简介:本文提供了一份行政救济告知模板,旨在帮助公民了解行政救济程序并向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

正文:尊敬的公民:您好!为了帮助您了解行政救济程序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提供以下行政救济告知模板。

请您仔细阅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一、行政救济的概念和目的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向行政机关申请救济的行为。

行政救济的目的是通过行政机关的介入,调查事实、依法裁决,恢复或保护被侵犯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救济的适用范围和程序1.行政救济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救济申请。

2.行政救济程序:救济申请→受理→审查→调查→裁决→执行。

行政机关将在法定时限内对救济申请进行受理、审查、调查,并依法作出裁决。

裁决结果如不服,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行政救济的注意事项1.救济期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救济的申请应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逾期将可能影响您的救济权利。

2.救济材料:申请行政救济时,请您提供完整、准确的救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救济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

如材料不完整,可能会延误您的救济进程。

3.救济结果:行政机关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并将结果及时告知您。

如裁决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行政机关将采取相应措施恢复或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4.法律援助:如果您在行政救济过程中需要法律援助,您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法律援助机构将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总结:行政救济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

希望以上行政救济告知模板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行政救济程序和注意事项。

如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您生活愉快!此为行政救济告知模板,仅供参考使用。

具体救济程序和要求请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行政法学中的行政救济制度

行政法学中的行政救济制度

行政法学中的行政救济制度行政法学是一门研究行政机关行为及其合法性、合规性的学科,而行政救济制度是行政法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是指国家机关或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为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不满或受到的不法侵害,提供行政救济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从行政救济制度的定义、目的和原则,以及具体的救济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救济制度的定义行政救济制度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为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不满或受到的不法侵害,提供救济措施的一种制度。

“行政救济”一词可以理解为政府为了纠正行政不当行为,保护公民法定权益而设立的一种救济机制。

行政救济制度的设立,有利于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公正,增强公民的信任感和法治意识。

二、行政救济制度的目的行政救济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救济措施,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不满或受到的不法侵害,促使行政机关合法行使职权,进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行政救济制度的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救济制度来追求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恢复。

2. 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行政救济制度可以强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遵守法律规定,纠正行政不当行为,增加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行政救济制度可以有效解决纠纷和争议,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同时促进社会发展。

三、行政救济制度的原则行政救济制度的运行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以保证其公正、公平和有效。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原则:1. 合法性原则。

行政救济制度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依法进行,救济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 快捷性原则。

行政救济应当以解决纠纷为中心,及时处理,确保救济程序的迅速进行。

3. 独立性原则。

行政救济机构应当独立于行政机关,行使独立的救济职能,避免行政干预。

4. 公开性原则。

行政救济制度应当对外公开透明,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救济的程序和结果。

什么是行政救济(二)

什么是行政救济(二)

什么是行政救济(二)引言概述:行政救济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个人或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纠纷的机制。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了解了行政救济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本文将继续探讨行政救济的相关要点,包括救济的途径、申请条件、救济的程序等。

通过深入了解行政救济,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正文:1. 行政救济的途径a. 行政复议:通过行政复议可以申请机关自行纠错或更正错误的决定。

b. 行政裁决:当行政机关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时,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c. 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或行政裁决未能解决问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向法院申请救济。

2. 行政救济的申请条件a. 具有行政行为的直接利害关系:救济申请人必须具有与行政行为直接相关的利益。

b. 救济申请的时效性:通常在行政行为作出后一定的期限内提出救济申请。

c. 合法、合规的行政行为:救济申请人必须证明行政行为存在错误、违法或不合规。

3. 行政救济的程序a. 提出救济申请:救济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陈述救济的原因和事实依据。

b. 行政机关审查:行政机关将对救济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救济条件。

c. 行政救济决定:行政机关将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救济决定,包括是否支持申请人的救济请求。

d. 接受行政救济决定:救济申请人可以选择接受行政救济决定或继续采取其他救济方式。

4. 行政救济的效力和限制a. 救济决定的效力:行政救济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被执行。

b. 救济决定的程序保障:行政救济程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其公正、合法性。

c. 救济的有限性:行政救济不一定能够解决所有问题,有些问题可能需要通过其他诉讼手段来解决。

5. 行政救济的意义和价值a. 维护公民权益:通过行政救济机制,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

b. 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行政救济可以迫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效能。

c. 增加社会稳定和公信力:行政救济可以避免行政争议升级、减少社会冲突,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行政救济法

行政救济法

行政救济一、行政救济的概念行政救济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因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处分使其利益或权利受到损害时,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请求撤消或变更其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从而使其自己受到损害的权利或利益得到救济的制度。

二、行政救济的特征1、行政救济是公法制度。

2、行政救济是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一部分.3、行政救济制度的基础,是受侵害公民的救济请求权和国家责任.4、行政救济制度的保护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合法权益.5、行政救济发生的原因是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

三、行政救济的种类1申诉、控告2行政复议3行政诉讼4国家赔偿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和原则1、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依法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机制。

复议机关只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

注:①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人(组织)就特定事项作出的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②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人(组织)制定能够普遍反复适用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行政复议的特征:①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②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③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行为。

3、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公开、公正、及时、便民。

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受案范围是指复议机关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处理一定范围内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

2、行政复议的范围:①行政复议的肯定范围: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许可d、行政确权e、侵犯经营自主权f、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g、不履行法定职责h、违法要求履行义务i、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保金的j、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注:劳动权、休息权、环境权和政治权利是不能诉讼的。

行政救济3个种类是什么

行政救济3个种类是什么

行政救济是一种通过行政机关进行的法律救济,旨在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

行政救济主要包括三个种类,分别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三种行政救济的概念、特点以及其在维护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引言概述在一个法治社会中,行政机关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由于行政机关的权力滥用、错误裁量以及违法行为等原因,导致公民和企业可能受到不公平待遇。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设立了行政救济制度,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方式来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正文内容1.行政复议1.1概念和特点行政复议是公民和法人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请求重新审查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救济机制。

行政复议具有相对简便、迅速等特点,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常常作为第一道行政救济程序。

1.2行政复议的程序和要求行政复议的程序通常包括提交复议申请、受理、审查、复议决定等环节。

公民和法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据,并符合法定的申请条件和期限要求。

1.3行政复议的效力和结果行政复议决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执行复议决定。

如果行政复议决定不满足救济请求,公民和法人可以继续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如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2.1概念和特点行政诉讼是公民和法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一种救济方式。

行政诉讼具有正式程序、公正独立等特点,是一种法律手段,要求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责任和诉讼权利。

2.2行政诉讼的条件和程序行政诉讼的条件包括行政行为造成具体损害、事实清楚、申诉期限内等。

行政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接受法院的调查和审理。

2.3行政诉讼的效力和结果行政诉讼的裁判结果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判决,如果违法拒绝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的结果可能是确认行政行为合法,也可能是撤销行政行为或变更行政决定。

行政救济的是哪些

行政救济的是哪些

行政救济:1、相对人对于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请求矫正的一种救济。

因实施救济的主体为行政机关,故称。

是监督行政活动的一种方式。

此种救济可以由原来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或其上级监督机关实施,当事人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都可请求救济,受理行政救济申请的行政机关,在不损害当事人和第三者既得权利的范围内,可以撤销和变更原来的行政决定,也可以在职权范围内作出一个决定代替原来的决定,而且在程序上较之行政诉讼灵活。

缺点是难以保证客观公正。

2、有关国家机关,基于相对人的请求,对行政机关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矫正,以恢复和补救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此种救济以活动的实质为标准,凡指在行政法上能够为相对人提供补救的活动,包括行政机关提供的救济和司法机关提供的救济。

行政救济是行政法的基本制,有权力必有救济,法律上行政机关和公民之间的平等赖此实现。

二、行政救济途径1、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求起行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就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司法机关救济司法机关救济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因其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所依法应当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在现代国家管理中,行政管理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行政管理的手段也越来越多,行政管理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次,行政纠纷也随之而增多。

中国是发展中国国家,与此相对应,行政救济就显得很重要,在防止行政权滥用的同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国家社会纠纷是普遍存在的,存在纠纷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如何使这些纠纷能够得到迅速、妥善的解决。

第八章 行政救济

第八章 行政救济

社会对次问题的反映
法律中应该设置精神赔偿, 法律中应该设置精神赔偿, 并且应大幅度提高赔偿金额。 并且应大幅度提高赔偿金额。 一个人被羁押几个月甚至几 年,所受到的精神损害与在 超市被搜身是不一样的。 超市被搜身是不一样的。” 国家应设立国家赔偿基金, 国家应设立国家赔偿基金, 实行滚动式资金积累, 实行滚动式资金积累,让国 家赔偿在资金上有保障。 家赔偿在资金上有保障。
麻旦旦做了处女检查,证明自己是处女。 麻旦旦做了处女检查,证明自己是处女。 2月9日,咸阳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康柳 毅等人带麻旦旦再次做了处检, 毅等人带麻旦旦再次做了处检,证明麻 旦旦仍是处女之身后, 旦旦仍是处女之身后,咸阳市公安局撤 销了泾阳县公安局的错误裁决。 销了泾阳县公安局的错误裁决。此后麻 旦旦将泾阳县、 旦旦将泾阳县、咸阳市两级公安局起诉 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500万元。 500万元 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500万元。 19日咸阳市秦都区法庭一审判决 日咸阳市秦都区法庭一审判决, 5月19日咸阳市秦都区法庭一审判决,麻 旦旦仅获赔74.66 74.66元 麻旦旦不服, 旦旦仅获赔74.66元。麻旦旦不服,坚持 上诉。 上诉。
四、行政赔偿请求人
受害人; 受害人; 受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它组织
五、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 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委托机关为赔偿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撤销后的责任承担 经行政复议后的赔偿义务机关
六、行政赔偿的程序
单独提起 一并提起
七、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人身自由损害的赔偿标准 生命健康权的损害赔偿标准 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
7月18日,该案二审开庭,12月11日,咸 18日 该案二审开庭,12月11日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庭 经过审理判令, 经过审理判令,泾阳县公安局支付麻旦 旦违法限制人身自由两天的赔偿金74.66 旦违法限制人身自由两天的赔偿金74.66 加上医疗费、交通费、 元,加上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 180天的误工费共9135元整 天的误工费共9135元整。 180天的误工费共9135元整。

行政救济的概念

行政救济的概念

行政救济的概念
行政救济是指个人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错误决定或违法行为提起申诉或请求重新评估的权利和程序。

它是一种行政法律机制,旨在保护公民、组织在与行政机关的互动中享受合法权益和获得公平待遇。

行政救济具有以下特点和概念:
1. 申诉权:行政救济是公民和组织享有的法律权利,用于解决他们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和不当行为。

2. 监督功能:行政救济体系的存在能促使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并防止滥权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3. 纠正错误:行政救济的目的是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决定或不当行为,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4. 程序性保障:行政救济需要有一定的程序和法定程序等保障,以保证公正、透明和合法的处理。

5. 独立性和中立性:行政救济机构应该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以便能够独立地评估和裁决行政争议。

行政救济的目的是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行政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救济制度和机构可能各有差异,但其核心的理念是为了保障公民和组织的权益和法治原则。

行政救济

行政救济

行政救济行政救济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该制度的设置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不仅仅局限于“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还可以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定义: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行政救济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互动的一个过程,更侧重于行政主体提供救济的过程,其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当前中国行政复议存在着复议机构缺乏独立性,复议程序不严谨等缺陷,针对这些不足,应该赋予复议机构独立地位,实行行政复议程序司法化。

涵义概念行政救济是法律救济的一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救济和司法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本文主要探讨狭义的行政救济制度。

有学者认为狭义的行政救济指当事人不服行政决定,向行政机关请求予以撤销或变更的制度,是通过行政机关自身纠正违法与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救济方式,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组成部分。

也有学者认为狭义上的行政救济,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依法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或其上级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受理申请的机关对原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

亦有学者认为行政救济是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对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或者其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查申请,有权的行政主体基此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救济途径其途径主要有二种: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求起行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司法机关救济行政复议机关山东省某县一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淮河流域的一河流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向河流内排污,受到某县环保局的查处。

综合法律知识:行政救济

综合法律知识:行政救济

(⼀)⾏政救济的概念 ⾏政救济是法律救济的⼀种,是指国家通过解决⾏政争议、制⽌、矫正违法或者不法的⾏政侵权⾏为,从⽽使⾏政相对⼈合法权益获得补救的法律制度。

(⼆)⾏政救济的特征 第⼀,⾏政救济是以⾏政争议的存在为前提。

第⼆,⾏政救济的产⽣是因为⾏政相对⼈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政⾏为的侵害。

第三,⾏政救济只能依相对⼈的申请⽽进⾏,实⾏不告不理原则,⾏政相对⼈是救济程序的发动者。

第四,⾏政救济的⽬的是保护⾏政相对⼈的合法权益,其⽬的和实质在于通过矫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政⾏为,对⾏政相对⼈受损害的合法权益进⾏补救,为⾏政相对⼈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

(三)我国⾏政救济的途径。

1.诉讼救济。

公民、法⼈和其他组织认为⾏政主体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民法院依法对具体⾏政⾏为的合法性进⾏审查并做出裁判的⼀种制度。

2.诉讼外救济。

(1)⾏政监察。

是指国家⾏政监察机关检查、督促⾏政机关公务员遵守法纪、履⾏法定职责并实⾏惩戒的⼀种监督制度。

⾏政监察法属于⾏政法,但是不是我们考试的内容。

(2)⾏政复议。

根据⾏政相对⼈的申请,由该⾏政主体的上级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政⾏为进⾏复查的⼀种制度。

(3)⾏政申诉。

是指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的⾏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不受管辖等级和期限的限制,向国家有关⾏政机关请求救济的⼀种制度。

⾏政复议和⾏政诉讼都有管辖的限制,⽽⾏政申诉并没有管辖的限制,只要向有关⾏政机关申请,该机关就要注意相关问题。

(4)⽴法救济。

是指⾏政相对⼈认为⾏政主体的⾏政⾏为侵犯了⾃⼰的合法权益,向各级权⼒机关或者通过⼈⼤代表向各级权⼒机关提出申诉,请求救济的⼀种途径。

权⼒机关是各级⼈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相对⼈提出⽴法救济的时候,权⼒机关不仅审查具体⾏政⾏为,⽽且还对作出具体⾏政⾏为的依据,也就是抽象⾏政⾏为进⾏审查。

在⾏政救济中,⾏政诉讼的救济效果最为明显,其次是⾏政复议;对于⾏政申诉和⽴法救济的效⼒⽐⾏政诉讼和⾏政复议要低,但是成本较低,便于⾏政相对⼈保护⾃⼰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行政救济(2024)

什么是行政救济(2024)

引言概述:行政救济是指在行政行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争议时,通过特定程序和途径,通过国家机关或者行政组织来寻求合法权益的保护的一种方式。

行政救济是行使行政监察、行政裁定等权力的一种方式,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行政救济的概念、分类、实施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及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行政救济的概念1.行政救济的定义2.行政救济的特点3.行政救济的目的二、行政救济的分类1.行政救济的主体分类a.行政机关救济b.行政复议救济c.行政诉讼救济2.行政救济的程序分类a.行政复议救济程序b.行政诉讼救济程序三、行政救济的实施程序1.行政救济的适用条件a.救济请求的主体b.救济请求的客体c.救济请求的事项2.行政救济的办理程序a.救济请求的提出与受理b.救济请求的调查与审理c.救济决定的作出与送达四、相关法律法规1.行政救济的法律基础2.国内相关法律法规a.行政复议法b.行政诉讼法c.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五、行政救济的影响1.行政救济的社会意义a.维护公民合法权益b.促进行政效能2.行政救济的局限性a.救济程序复杂b.救济决定的效力限制3.行政救济的完善方向a.简化救济程序b.提高救济决定的效力总结:行政救济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对行政救济的概念、分类、实施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影响进行了详细阐述。

行政救济既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又能促进行政效能的提升,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为了改善行政救济制度的不足,需要简化救济程序,提高救济决定的效力,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第四编第一、二章行政救济概述(行政复议)

第四编第一、二章行政救济概述(行政复议)

• 某县公安局在某乡的派出所对张 某做出拘留10日的决定,张某不 服,应以谁为被申请人复议?若 该派出所做出罚款700元决定, 应以谁为被申请人申请复议?
第五节
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复议的程序 案例点击
1980年,黄某将其自建房屋借于其岳父尹某一家 居住。1990年尹某以黄某名义仿造了产权转让的 合同等系列材料,并向房产局申请办理了该房屋 的产权登记。黄某获知此事后多次向房产局反映, 但未能得到解决。2001年7月23日,黄某提起行政 复议申请,要求确认房产局作出的产权登记行为 违法,并撤销该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后认为, 黄某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已超过《行政复议法》 规定的时效,裁定不予受理。但黄某称他于2001 年6月27日,到房产局反映问题时才知道可以申请 行政复议,应当没有超过期限。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当事人
行政复议的当事人
案例点击
赵某原为某市一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工,1999年3月 26日被聘到该公司企管部工作,工资标准2500元 /月,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工资按80%执行。试 用期满后,公司将其调入综合管理部工作。1999 年9月,公司鉴于其本人工作表现,决定予以辞退。 赵某以该公司未按2500元/月的工资标准发放和 未给其办理社保为由,向市劳动局投诉,要求对 公司予以查处,保护其本人合法权益。市劳动局 调查后,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同时责成妥善处 理赵某反映的有关情况。申请人认为市劳动局对 公司处罚过轻,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是? • 某市交通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汽车不予 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张某汽车不予上 牌照 • 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草莓的行 为 • 房地产管理部门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 的补偿数额进行裁决的行为 • 民政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 的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救济途径

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救济途径

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救济途径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然而,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创新者的权益,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行政救济途径。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救济途径以及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一、行政救济的概念与作用1.行政救济的概念行政救济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或行政行为的当事人提供救济与补偿的一种制度。

行政救济可以理解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机制,通过行政机关的介入,解决行政行为可能造成的不公平、违法或损害当事人权益的问题。

2.行政救济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行政救济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供及时的救济措施,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维护创新者的研发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二、知识产权行政救济途径1.知识产权行政救济的类型知识产权行政救济主要包括:警告、查封扣押、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禁止生产销售行为等。

2.知识产权行政救济的主体与权利主体知识产权行政救济的主体一般为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如专利局、版权局等。

权利主体多为知识产权的合法持有人,即享有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知识产权行政救济的程序知识产权行政救济的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受理、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等流程。

具体程序可能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三、知识产权行政救济的意义与挑战1.知识产权行政救济的意义知识产权行政救济是一种灵活、高效的一种救济方式,可以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知识产权行政救济面临的挑战知识产权行政救济面临一些挑战,如信息不对称、执行难度大、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救济的作用,需要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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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救济的概念:是指为受到国家公共行政(国家公行政和社会公行政)侵害的个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制度。

2.行政复议的概念: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3.行政概念的特征(5):行政复议所处理的争议时行政争议;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
审查对象,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听证的方式审理;一种依法申请而产生的行为;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4.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5)合法原则(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公正原则(1
行政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个、层面来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查明所有与案件有关的实施,审查被申请人用于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为的证据是否合法取得,对事实的认定和案件的定性是否符合规则……3行政机关应当正当、合理地行使行政复议自由量裁);公开原则(行政复议过程公开、行政信息公开);及时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的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敦促行政复议当事人遵守法定的期限);便民原则(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为当事人进行复议活动的便利条件)
5.一级复议制度:是指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并作出裁决之后,申请人即使
不服,也不得向有关行政机关再次申请的复议,而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一种法律制度。

2内容:1,行政相对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行使一次行政复议的申请权。

2,行政复议机关对一个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作出一个行政复议决定3只有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多级行政复议的,才能构成一级行政复议制度的例外)
6.书面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以及有关被
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进行非公开性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内容: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是通过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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