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国际私法》课程期末复习指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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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期末复习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

2016年春期开放教育(本科)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
2016年6月制订
1、考核目的
通过本课程考核的改革,深入探索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成人学习课程考核的基本模式。

通过本课程考核的改革,探索国际私法课程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的目标、形式、题型、题量以及难易程度等;通过本课程考核的改革,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的落实,指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理解把握课程的内容,引导学生实现各个学习环节,达到学习目标。

探索远程成人考核的信度、效度,保证学习质量。

2、考核方式
本课程期末考试为闭卷基于网络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开放教育)。

3、适用范围、教材
本复习指导适用于重庆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国际私法》。

本课程考试命题依据的教材采用齐湘泉主编的《国际私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出版。

4、命题依据
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国际私法》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实施意见。

5、考试要求
考试主要是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和基本问题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在能力层次上,从了解、掌握、重点掌握3个角度来要求。

6、试题类型及结构
考题类型及分数比重大致为:单项选择题(40道题,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40道题,每题1分,共40分)案例分析题(2道题,每题10分,共20分)。

具体题型参见形成性考核试题。

电大国际私法期末复习

电大国际私法期末复习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为了帮助大家进行期末复习,现将本课程的复习要点和考试题型向大家作一简单介绍,同时给出一些例题,供大家复习时参考。

其中第九章和第十章不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复习时注意把握重点。

本复习指导的依据是文字教材《国际私法》(赵相林主编,中央政法大学出版社。

)一、期末复习要点参考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基本概念】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冲突法调整实体法调整国际私法【基本理论】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2.国际私法的范围3.国际私法的渊源4.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5.国际私法学的名称第二章国际私法发展史【基本概念】法则区别说国际礼让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既得权说【基本理论】1.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及其性质和组织机构第三章冲突规范【基本概念】冲突规范范围系属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选择性冲突规范重叠性冲突规范系属公式属人法旗国法法院地法行为地法最密切联系地法准据法先决问题识别二级识别【基本理论】1.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2.准据法及其确定3.识别的依据第四章冲突规范适用中的几种制度【基本概念】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的查明【基本理论】1.反致制度的产生2.关于反致的理论分歧3.关于反致的立法与实践4.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规定5.法律规避的构成条件6.法律规避的范围和效力7.外国法查明产生的原因8.确定外国法内容的不同做法9.外国法内容不能确定时的解决办法10.外国法错误适用的上诉问题第五章国际私法的主体【基本概念】国民待遇普惠制待遇不歧视待遇优惠待遇住所居所国家豁免权【基本理论】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2.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3.自然人的国籍和住所4.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5.法人的国籍和住所6.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7.国家参加国际民事活动的法律地位第六章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基本概念】涉外物权国有化【基本理论】1.涉外物权的特征2.涉外物权的法律冲突3.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确定4.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5.物之所在地法适用原则的例外6.我国法律关于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实践7.资本主义国家国有化的特点8.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的特点9.国有化的补偿问题第七章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基本概念】知识产权【基本理论】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2.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3.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4.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公约具体内容不作要求)5.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具体内容不作要求)第八章合同之债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基本概念】意思自治说客观标志说最密切联系说【基本理论】1.解决合同法律冲突的两种方法2.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3.我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的原则第九章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适用【基本概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FOB CIF CFR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班轮运输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运单铁路运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票据汇付M/T T/T D/D 托收D/A D/P L/C【基本理论】1.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公约2.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惯例3.海牙规则、汉堡规则4.提单的职能5.铁路运单的作用6.保险单据的作用、形式7.关于票据法律适用的原则8.支付方式及其法律适用第十章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合同的法律适用【基本概念】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国际劳务合作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劳务合同【基本理论】1.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概述2.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3.我国关于确定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4.我国关于国际工程承包的法律适用的规定5.国际劳务合同的法律适用第十一章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基本概念】产品责任【基本理论】1.侵权行为之债的新发展2.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3.我国关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立法4.海上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5.空中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6.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第十二章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基本概念】领事婚姻【基本理论】1.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2.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3.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4.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及其法律适用5.监护与抚养的法律适用第十三章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基本概念】涉外继承关系涉外遗嘱继承【基本理论】1.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2.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3.我国关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4.遗嘱继承概述、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5.无人继承的财产第十四章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基本概念】国际民事诉讼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诉讼费用担保制度领事代理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司法协助【基本理论】1.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私法的关系2.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3.外国国家的民事诉讼地位4.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5.司法协助6.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第十五章国际商事仲裁【基本概念】国际商事仲裁【基本理论】1.国际商事仲裁概述2.仲裁协议3.仲裁机构4.我国的仲裁立法及仲裁规则5.仲裁程序6.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二、考试形式及题型本课程的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试题类型包括:填空、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和案例分析。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资料)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资料)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资料)国际私法1、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民商事关系。

区际私法:是解决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私法之间的冲突的法律,又可称为"准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的区别联系: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之间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中都存在极为密切的联系:首先,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是在区际私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次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都是以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为目的的。

再次,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都以冲突规范为核心。

复次,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严格意义上讲都是法律适用法,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相似的制度,如: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等。

最后,当一国法院依照本国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指定对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某一多法域国家的法律时,按照有些国家的国际私法规定,准据法的确定需要借助该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的规定。

虽然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具有众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首先,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

前者调整的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关系,而后者调整的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域或地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

其次,两者的法律渊源不同。

区际私法的法律渊源既可以是全国统一的成文法或不成文法,又可以是各法域自己的成文法或不成文法,但只能是国内法。

而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除了国内法渊源之外,还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这些国际法渊源。

再次,两者的主要考量不同。

区际私法的制定和实施较少考虑国际因素,也不受国际公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制约。

复次,两者在一些具体的规则和制度上不同。

如:国际私法中国籍是非常重要的连结点,而在区际私法中,国籍这个连结点几乎不起作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般在区际法律冲突时不适用或者适用的范围狭小,而该制度在解决国际法律冲突时其适用范围更广些;识别、反致、准据法的查明上,在那些区际私法为全国统一的区际私法的国家内,反致和转致问题不存在;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区际私法中,一法域法院一般会倾向于承认和执行其它法域法院的判决,而在国际私法中,各国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往往存在更多考虑因素,因此承认与执行较为困难等等。

电大秋期末考试国际私法总复习

电大秋期末考试国际私法总复习

单选、填空合并:)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萨维尼)创立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建立了国际私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合同应适用的法律。

(最密切联系学说)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创立了(法则区别说),这标志着国际私法的诞生。

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1条规定:外国人,如其本国和法国订有条约允许法国人在其国内享有某些民事权利者,在法国亦得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一书中全面阐述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1869年,法国和(瑞士)缔结了世界上第一个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法院判决的双边条约。

1924年《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采用(船至船)原则。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公约适用于(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19世纪末,出现了一些统一国际私法规范的国际组织,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交往增加,使动产的法律适用发生了变化,动产物权不再适用(所有人住所地)法,转而适用世纪末叶以前,动产物权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准据法。

贸易术语表述货物的价格构成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对外国法的指定,也包括它的冲突法在内”。

这条规定表明奥地利接受(反致)。

艾力1930生于泰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连接点或连接因素)。

保护的工业产权的客体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在一成员国已成立的驰名商标无须在另一成员国注册,即可获得(自动)保护。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导学中心适用范围:试卷代号为6135的成专考生。

一、课程考核说明1、考核目的: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熟练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领域主要的法律适用规则及其适用的法律,能对一般的案例进行分析。

面授教师在讲授该课程时,应力求使之系统化,并通过案例分析来讲解基本的概念和规则。

学生在学习本课程时,要仔细听取面授教师的讲授,并注意阅读参考教材和其它相关资料,扩大知识面,加深对本课程内容的理解。

2、考核对象:专科法律专业。

3、考核时间:120分钟。

4、命题依据: 依据教材、下发的教学实施意见、复习指导和综合练习题。

5、考试要求:考试主要是考察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在能力层次上,从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角度来要求。

了解是要求考生对课程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知识有所了解;掌握是要求考生对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不仅要知道是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重点掌握要求考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根据所提出的问题,正确地分析和解答思考题。

6、题的类型和结构: 类型分为六类。

即单项选择题(20分),多项选择题(20分),简答题(20分),论述题(20分)案例(20分)其它:从题型可以看出,《国际私法》的考试题注重客观性命题,即着重考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量较大,面较宽,题量分散是其特点。

•同学们在学习和复习时请注意全面掌握。

书本外的补充知识原则上不做考试要求。

二、复习重点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

理解国际私法学。

掌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以及它的范围和定义,从宏观上对国际私法这门学科有一个概括的认识,为以后各章节的深入学习打下基础。

第二章国际私法发展史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私法学说的发展历史。

理解国际私法的理论及各种学说。

掌握法则区别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政府利益分析说。

国际私法期末总结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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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期末复习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一般称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方法有两种:间接调整方法;直接调整方法。

三、国际私法的定义:以直接规和间接规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渊源(一)国立法(二)司法判例(三)国际条约第四章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一、自然人1、本国人只要具有行为能力,就可以成为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一般不加限制,或只在某些特殊问题上有所限制;外国自然人只有在国具有相应的民事法律地位时,才能成为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

2、自然人的国籍:(1)国籍:一个人作为特定的成员而隶属于这个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2)国籍在国际私法里的意义:国籍唯一原则是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问题的出发点。

(3)国籍冲突的原因..(4 )国籍冲突的解决:A、积极冲突的解决:国国籍优先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211 条: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B、消极冲突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210 条: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3、住所的冲突的解决:我国《民法通则》第 15 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 212 条: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二、法人★★(选择、简答) 1、如何确认一个法人的国籍 6 种主:成员国籍主义、登记地主义、住所地主义、准据法主义、实际控制主义、复合标准主义。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期末题库及答案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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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题库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 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

A.成文法 B.判例法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2.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

A.范围 B.系属C.连接点 D.准据法3.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

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

法院此行为属于( )。

A.识别 B.司法协助C.法律援助 D.法律规避4.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

之后乙再婚。

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结婚,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

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

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 )。

A.主要问题 B.次要问题C.先决问题 D.识别问题5.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

A. 一般认许制 B.特别认许制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制6.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

A.单一制 B.区别制C.分割制 D.联合财产制7.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

电大《国际私法》复习参考答案(多项选择题)

电大《国际私法》复习参考答案(多项选择题)

电大《国际私法》复习参考答案(多项选择题)1.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 ABCD ).A.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B.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C.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D.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2. 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于20世纪美国国际私法革命浪潮中( BCD )A. 既得权说B.本地法说C.结果选择说D.政府利益分析说3. 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CD )。

A. 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B. 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C. 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D. 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4.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AC )。

A.比尔 B.奇特尔曼C.毕叶D.贝斯特里基5. 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AD?A.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B. 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C. 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D. 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6.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ABCD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7.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ABCD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C.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8. 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AD )。

A. 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B. 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C. 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D.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9. 国际私法中的()BC?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

08年秋期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任课教师胡大晖第一部分课程考核说明1.考核目的考核学生对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国际私法有关法律问题的掌握和案例分析能力。

2.考核方式本课程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3.适用范围、教材(1)本课程期末复习指导适用于开放教育本科法学课程。

(2)考试命题的教材:赵相林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7月第一版。

(3)本门课程的平时作业(1)(2)(3)(4)。

(4)本门课程任课教师拟定的期末复习指导。

4.命题依据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国际私法》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实施意见。

5.考试要求本课程的考试重点包括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两个方面,主要考核学生对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国际私法法律问题的掌握和利用相关知识应对实际国际私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主要考核学生对国际私法法律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要求考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分析和解答问题。

在考试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单项选择题要求准确度高,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举一反三。

多项选择题要注意知识把握的全面性,常用排除发进行解答。

简答题只需要列出答案要点,论述题在列出要点的同时一定要进行阐述,宁可多答,不可少答,不要因把握不准答案不作答或者留下空白过多造成丢分。

案例分析题要注意依据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尽量多列出答案要点,不可少答或留空白,勿忘加上论据及自己的分析和见解。

(2)客观题如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把握不住答案的时候,不要留空白,一定给出一个或多个你认为较接近的答案;以自己的第一印象给出答案,给出答案后没确切把握不要随意更改。

(3)先易后难,把能够多得分的题目先做好做到万无一失,切忌在一个题目上花过多的时间,而影响其他题目的解答。

6.考题类型及比重名词解释(10%),判断题(10%),单项选择题(10%),多项选择题(10%),简述(30%),论述(18%),案例分析(12%)。

国际私法 期末复习指导(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国际私法 期末复习指导(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民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者之一具有涉外因素的即为涉外民事关系。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

域内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

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国内判例:是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

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

冲突规范: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使用何国法来调整的规范。

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或者在国际惯例中确立的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是13世纪左右意大利著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创立的。

该学说从法则自身的性质入手将所有法则分为"物的法则"、"人的法则" 和"混合法则"。

"物法"是属地的,其适用范围是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物:"人法"是属人的,它不但应用于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属民,而且在它的属民到了别的主权者管辖领土内时,也一样适用:"混合法"是涉及行为的法则,适用于法则制定者领土内订立的契约,是既涉及人又涉及物的。

国际礼让说:国际礼让说是荷兰法学家胡伯于17世纪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在胡伯提出的三原则中,即:1.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在境内发生效力并约束其臣民,但无域外效力。

2.凡在其境内居住的人,无论长期或临时居住的,都应视为本国臣民。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私法》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20)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私法》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20)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私法》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2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国际私法在历史上产生时是以( )的形式出现的。

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惯例法2.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

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

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A.直接反致B.转致C.完全反致D.间接反致3.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原则。

A.本国法B.住所地法C.惯常居所地法D.居所地法4.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

A. 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B. 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C. 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5.《中华人民共和园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

A. 行为地法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C.船旗国法D.船舶所在地法6.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继承制度。

A. 区别制B.分割铺C.同一制D.共同制7.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

后发生纠纷,适用( )。

A.中国法律B.美国法律C.英国法律D.日本法律8.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 )。

A. 目的地法B.国旗国法C.法院地法D.出发地法9.《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 )。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自动获得保护10.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 )申请。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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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期末复习指导名词解释:1、涉外民事关系: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具有涉外因素。

2、法律冲突:又称法律抵触,是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

3、域内效力: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

4、域外效力:一国法律对具有木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该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个都具有拘朿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5、国际私法的渊源: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6、国内判例: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

7、国际惯例:在国际交往屮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

8、冲突规范: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來调整的规范。

9、统一实体规范: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或者在国际惯例屮确立的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10、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是意人利著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1314—1357) 创立的。

他把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他认为人法具有域外效力,凡是具有木国国籍的人,不论他位于国内或国外,本国法对他都有效。

物法具有域内效力,凡位于木国境内的物,不论属于内国人或外国人所有,本国法都发生效力。

11、国际礼让说:国际礼让说是荷一兰法学家伏特、胡伯于17世纪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在胡们提出的三原则屮,BP:1.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在境内发生效力并约束具臣民,但无域外效力。

2.凡在具境内居住的人,无论长期或临时居住的,都应视为本国臣民。

3•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 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的利益。

12、法律关系木座说:19世纪,徳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木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电大国际私法期末复习参考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电大国际私法期末复习参考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三一文库()*电大考试*电大国际私法期末复习参考考点归纳总结最新单项选择题1.在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对所承运货物损失不可免责的理由是()。

A.承运人存在驾驶船舶的过失 B.承运的货物包装不当C.承运人存在管理船舶过失 D。

承运人存在保管货物过失(D)2.按收货人抬头,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

不可以背书转让的提单是()A.记名提单 B。

不记名提单 C。

空白提单 D。

批示提单(A)3.现代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国际货币制度是()A.金本位制 B。

金汇兑本位制C。

金块本位制 D。

金汇率制(A)4.托收和信用证两种支付方式使用的汇票都是商业汇票,都是通过银行收款()A.但是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B.但是托收属于银行信用,信用证属于商业信用C.两者属于商业信用 D。

两者都属于银行信用(A)5.《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A.过失责任制 B。

严格责任制 C。

无过失责任制 D。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D)6.《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A.私人提供的服务 B。

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 C。

未列入成员国贸易承诺表的服务 D。

《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后产生的服务(B)7.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的标准是()A.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 B。

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C.合同荐下的货物跨越国境 D。

合同订立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B)8.属于银行信用的支付方式是()A.买方直接付款 B。

托收 C。

信用证 D。

支票(C)9.在对中国领域的海洋石油开发合作方面,中国的基本政策是()A.由国家向外国企业授予特许权开发B。

由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开发C。

由中国国家特许的境内公司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D。

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单独开发(C)10.《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适用于()A.解决一成员对另一成员投资的市场准入问题B 解决各成员对货物自由有扭曲作用和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问题C解决各成员对货物和服务贸易有扭曲和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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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春期《国际私法》课程期末复习指导;重庆电人远程教育导学中心文法导学部2007年6月修订第一部分课程考核说明1 •考核目的考核学牛对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国际私法有关法律问题的掌握和案例分析能力。

2・考核方式笔试,开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命题依据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国际私法》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实施意见。

4.适用范围、教材本课程复习指导适用的范围是为成人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国际私法》。

木课程考试使川的教材是赵相林主编;屮央广播电视人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7月第1 版。

5.考试要求本课程的考试重点包括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两个方而,主要考核学生対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国际私法法律问题的掌握和利用相关知识应対实际国际私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6.考题类型及结构单项选择题(20%),多项选择题(20%),简述(20%),论述(20%),案例分析(20%)。

第二部分期末复习重点范围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一、重点名词国际私法法律冲突二、重点掌握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2.国际私法的皋木原则3.国际私法的渊源三、一般掌握1.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定义2.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一、重点名词法则区别说国际礼让说二、重点掌握传统国际私法理论三、一般掌握1 •现代国际私法理论第二章国际私法发展史法律关系木座说既得权说2.国际私法立法史第三章冲突规范一、重点名词冲突规范系属公式准据法识别二、重点掌握1 •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2.准据法及其确定三、一般掌握先决问题第四章冲突规范适用中的几种制度一、重点名词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法律制度二、重点掌握1.反致的概念及反致制度的产生2.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作用与理论3.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要件三、一般掌握外国法内容的确定问题及其产牛原因第五章国际私法的主体一、重点名词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二、重点掌握1.自然人国籍、住所、能力的法律适用原则2.法人国籍、住所的冲突及其解决三、一般掌握1.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法律适川2.国家参与国际民事活动的表现形式3.国家参与国际民事活动的法律地位第六章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一、重点名词涉外物权物Z所在地法原则二、重点掌握1 •物Z所在地法原则的确定2.物Z所在地法原则适用范围3.物Z所在地法原则的例外三、一般掌握1•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2.我国关于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实践3.国有化与补偿问题第七章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一、重点名词知识产权《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二、重点掌握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三、一般掌握1•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八章合同之债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一、重点名词合同之债客观标志说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二、重点掌握1.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川原则2.我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三、一般掌握1.涉外合同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途径2.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适川法律的原则第九章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适用一、重点名词国际货物买卖介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二、重点掌握L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2.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三、一般掌握国际贸易支付屮的票据制度和法律适丿IJ第十章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合同的法律适用一、重点名词FOB C1F CFR二、重点掌握1•国际投资合同及其法律适用2.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及其法律适用三、一般掌握1.国际劳务合作合同及其法律适用2.服务贸易合同及其法律适用第十一章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一、重点名词侵权行为Z债二、重点掌握1•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川原则2.侵权行为Z债准据法的确定3.我国关于侵权彳了为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立法4.海上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川三、一般掌握1.空中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2.公路交通事故的法律适用3.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4.环境污染侵权行为Z债的法律适用第十二章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一、重点名词涉外婚姻领事婚姻二、重点掌握1•涉外婚姻的法律适川2.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及其法律适川三、一般掌握1•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2.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川3.监护与抚养的法律适用第十三章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一、重点名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二、重点掌握1•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2.我国关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3.遗嘱实质耍件的法律适用4.遗嘱形式要件的法律适川三、一般掌握1.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2.关于继承的国际公约第十四章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一、重点名词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司法协助国民待遇制度二、重点掌握1.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管辖权制度2.我国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法律制度3.我国关丁国家及共财产豁免权的理论与实践4.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5.我国关于司法协助的立法与实践6.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制度三、一般掌握1.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2.司法协助3.外国国家的民事诉讼地位第十五章国际商事仲裁一、重点名词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协议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二、重点掌握1 •我国的仲裁立法及仲裁规则2.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三、一般掌握1 •仲裁机构2.仲裁程序第三部分综合练习题(更多的内容请看重庆电大的本课程平时作业册)一、单项选择题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A.保证外国人与木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B.保证本国人与木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Z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Z间法律地位平等2.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木的学说是()。

A.意思自治说 C.客观标志说B.最密切联系说 D.特征性履行说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o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而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血的法律冲突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而的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4.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川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内国法,根据内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循坏反致5.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A.具有美国国籍B.具有日木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D.不具有国籍6.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oA.一般认许制B.特别认许制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

A.FOBB.C1FC. CFRD. FCA8.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0A.FOBB. CIFC. CFRD. FCA9.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人都主张适川()。

A.收养成立地法B.法院地法C.收养人属人法D.被收养人属人法10.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A.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B.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C.归慈善机构所有D.归国家所有11.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A.投资国的法律B.文明国家的法律C.当爭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A.单一制B.区别制C.分割制D.联合财产制13.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A.鲍富莱蒙离婚案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C.福杲继承案D.特鲁弗特继承案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雷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这条规定表明,我国()oA.采用反致B.不采用反致C.采川转致D.采川循环反致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oA.行为地法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C.船旗国法D.船舶所在地法16.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

A.注册在先原则B.使用在先原则C.混合原则 C.审查在先原则17.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0A、《瓜达拉哈拉公约》B、《海牙议定书》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B.人民法院C.致害人D.受害人19.《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川公约》规定了()继承制度。

A.区别制B.分割制C.同一制D.共同制20.《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川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oA.排除反致、B.排除反致、排除转致允许转致允许转致排除转致21.()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C.国内立法B.国际惯例D.国内判例2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oA.适用国际惯例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C.驳冋起诉D.适川与案件令关的外国法律23.《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別约定违反佇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的规定。

A.识别C.法律规避B.反致D.公共秩序保留21.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25.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

A. 2个月B.6个月C. 12个月1).18个月2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自动获得保护27.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船旗国法B.致害人国籍国法C.受害人国籍国法D.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2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0A.船旗国法B.致害行为发牛地法C.损害结果发生地法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29.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

A.法院地法C.行为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D.当雷人选择的法律30.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rh()决定。

A.法院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C.行为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31.既得权说是()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B.杜摩兰C.戴西D.库克32.卡弗斯提出了()0A.政府利益说B.最密切联系说C.国际礼让说D.结果选择说33.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oA.侵权行为B.侵权行为地C.侵权行为法律D.适川侵权行为地法律34.在原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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