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
完整版员工培训积分考核管理制度
完整版员工培训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员工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激发员工自我提升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二、培训积分1. 培训积分是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按照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因素获得的积分。
2. 培训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和奖励积分,基础积分根据培训课程的类别和时长确定,奖励积分根据员工在培训中的表现和成果确定。
3. 培训积分的有效期为一年,自积分获得之日起计算。
三、积分考核1. 员工年度培训积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个人绩效总分。
2. 培训积分考核标准如下:(1)基础积分:按实际参加培训的课时计算,每课时计1分;(2)奖励积分:根据员工在培训中的表现和成果,由培训组织者给予额外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3)年度累计积分:员工年度累计培训积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培训部分得分。
3. 培训积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奖金系数。
四、培训管理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培训,确保员工培训时间得到保障。
3. 员工应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听讲,主动参与,确保培训效果。
4. 培训结束后,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培训心得或成果,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给予相应积分。
五、培训激励1. 年度培训积分排名前10%的员工,可获得公司优秀培训学员称号,并在年终绩效奖金中给予额外奖励。
2. 员工在培训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如论文发表、技能竞赛获奖等,可根据成果级别给予相应奖励。
3. 对积极参与培训、表现突出的部门,公司予以表彰并在年度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3. 各部门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积分兑换与使用1. 员工累积的培训积分可用于兑换以下福利:(1)内部晋升、岗位竞聘优先权;(2)外部培训、进修机会;(3)公司组织的旅游、团建活动;(4)年度健康体检套餐升级;(5)其他公司认可的福利项目。
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培训积分管理办法一、目的:培训积分主要是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以及对员工在公司培训中做出的贡献的一种奖励政策,员工可通过参加培训和提供授课、以老带新的方式获取积分。
旨在建立员工主动参与培训,管理人员乐于授课、乐于以老带新的有效激励机制。
二、适用范围:A类积分为接受培训积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B类积分为导师对徒弟的培训积分,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业务骨干;C类积分为内部讲师授课积分,适用于公司内部讲师。
三、积分的要求和目标:不同职位部门的员工全年学习培训积分要求有所不同。
年度累计A类、B类和C类积分的多少是员工发展、绩效评估的参考依据之一,年度达标值说明:1、导师及内部讲师团队由公司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2、讲师授课的课件内容须经过人力资源部的审核后才能计入积分,经营小组的授课对象可为公司全体员工或特定对象,主管级别以上人员主要针对本部门员工或培训内容涉及部门的员工,每门课程受训人数不少于5人;3、关于A、B类的积分统计,公司管理层人员不参与统计,此项为该职位人员应当具备项,故不再作设定;4、关于B、C类的积分统计,主管级别以下人员被选拔为导师或讲师,参与相应培训将统计其积分,并以此可获得相应的奖励;5、C类积分达标值说明:经营小组成员每年至少给员工授课4小时方为达标,主管及以上人员每年至少给员工授课3小时方为达标;6、A类积分达标值说明:主管级别以下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6次公司组织的培训方为达标。
四、培训积分方法:A 类积分的细则:1、驻外销售及客服人员:除通过如下途径获取培训积分,还可通过网络商学院和提交书籍学习心得获取积分,网络商学院学习按课程计算,每门课程积2分,书籍学习心得按篇计算,每篇心得积5分。
2、公司组织的内外部培训积分为2分/次。
3、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外部培训(以培训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奖励积分):(1)与岗位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10分、15分、20分。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调动员工培训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实际需要,以公司名义举办的各类讲座、培训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的课程均可计入培训积分。
积分要求和目标:不同员工全年培训要求有所不同,每个人可直接至综合部查询本人当年应培训场次,每场培训的基本积分为15分。
专业经理以上员工年度积分总和不得低于该年应得积分的80%,普通员工不得低于60%。
例如,某部门经理当年应参加5场培训,应得积分为75分,不低于80%为60分,则当年累计基本积分不得低于60分。
培训积分方法:公司内部培训基本积分为15分/次。
每额外参加一次其它培训(以公司名义举办的外部培训),可得2分/次(以记录笔记为准)。
新入职员工培训不计入积分,但未参加入职培训扣1分/次。
认真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并填写完整的得到2分/次,如填写但未完整可得1分/次。
认真填写《员工培训手册》培训心得的,可得到2分/次,未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均不得分。
培训后不定时进行抽查培训效果,抽查人员及形式不定,根据抽查情况给予一定基本积分,得分和扣分最高不超过3分/次。
凡培训后需进行考试或拟写总结的,按考试成绩给予积分,成绩X≥90分时除基本积分外再增加奖励积分2分;成绩90分≥X≥60分时给予基本积分15分,成绩X≤60+分时不给基本积分。
以培训总结、提问形式代替考试的,完成且回答详实的给予基本积分;内容不全的视情况扣分;未完成的不给基本积分。
未正常参加培训的,因特殊原因请假的不得分,请假后主动找讲师补齐课程的得15分/次;未请假的按旷课处理,旷课不给基本积分并倒扣积分10分/次;迟到、早退在基本积分基础上扣5分/次;出现手机响、玩手机、在课堂交头接耳的、听到中途离开情况之一的在基本积分基础上均扣5分/次。
积分程序:培训课程结束后,按人力资源要求时间上交《员工培训手册》,XXX实施积分(将积分记录于全员培训汇总积分表中)。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系统内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
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内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系统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培训积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激发员工学习热情,促进企业内部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培训积分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通过建立培训积分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个人能力和团队整体素质。
第二章积分体系第三条培训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和额外积分两部分。
第四条基础积分:1.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每参加一次,获得10积分。
2. 参加外部培训,经公司批准,每参加一次,获得20积分。
3. 在培训中表现优秀,获得培训讲师或公司领导的表扬,每获得一次表扬,获得5积分。
第五条额外积分:1. 完成培训课程后,通过考核或结业考试,获得20积分。
2. 将培训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产生显著效益,经部门领导审核,每产生一次效益,获得50积分。
3. 在公司内部培训中担任讲师,每担任一次,获得30积分。
第三章积分使用与兑换第六条积分使用:1. 员工可通过积分兑换公司提供的各类学习资料、书籍等。
2. 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可兑换相应的培训课程或参加公司组织的免费旅游活动。
3. 积分可用于申请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作为参赛资格的加分项。
第七条积分兑换:1. 员工可通过公司内部平台查询个人积分,了解积分使用情况。
2.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积分兑换,过期积分自动作废。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培训积分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负责积分的统计、审核和兑换。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培训积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积分体系。
第十条员工对积分统计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培训积分制度管理办法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员工内部培训积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员工职业技能,激发员工学习热情,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积分制度1. 积分设置(1)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和奖励积分。
(2)基础积分:根据员工入职时间、岗位性质等因素,设定不同等级的基础积分。
(3)奖励积分:根据员工参加培训、考核、竞赛等活动,获得相应奖励积分。
2. 积分计算(1)基础积分:入职满1年,基础积分增加10分;入职满2年,基础积分增加20分;以此类推。
(2)奖励积分: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每完成一次培训,奖励10分;参加考核,每通过一次考核,奖励20分;参加竞赛,获得奖项的,根据奖项等级,奖励相应积分。
3. 积分兑换(1)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将积分兑换为以下福利:①培训机会: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课程;②晋升机会:在晋升考核中,积分可作为参考指标;③奖金:根据积分等级,兑换相应奖金;④礼品:根据积分等级,兑换相应礼品。
(2)兑换比例:100积分兑换1元人民币。
四、积分管理1. 积分统计(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积分的统计和公示;(2)每月底,人力资源部将积分统计结果通知各部门。
2. 积分审核(1)员工对积分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2)人力资源部对申诉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员工。
3. 积分调整(1)员工因离职、调动等原因,其积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积分制度进行调整。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年 3月 19日大唐集团制〔 2007〕 16号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要求各分、子公司在 2007年选择一家企业做试点,同时向所管理和所属的全部企业员工做好《积分办法》的宣传,进行积分自我模拟测评, 2008年全面执行。
在集团公司积分管理电子平台未完成开发前,试点企业要借助本企业现有信息化手段开展此项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试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下半年将抽查试点企业执行情况。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四条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 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五条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励积分和惩罚积分。
积分认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认定标准》 (见附件 1 进行。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六条集团公司按岗级设定每位员工达标积分,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达标积分一览表》 (见附件 2 。
各企业可制定各自的年度达标积分标准,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标准。
大唐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健全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完善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帮助员工实现自我职业发展。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大唐公司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具体需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
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和个人培训计划。
第五条年度培训计划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第六条个人培训计划应根据员工的具体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具体的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第七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健全员工培训需求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并将其纳入培训计划。
第三章培训机构第八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包括内部培训机构和外部培训机构。
第九条内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培训工作,外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外部培训工作。
第十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内外培训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员工培训工作。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培训计划管理、培训资源管理、培训成本管理等。
第十二条培训计划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执行、监督、评估等。
第十三条培训资源管理主要包括培训师资、培训场地、培训设备等。
第十四条培训成本管理主要包括培训预算、培训费用、培训效益等。
第五章培训评估第十五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培训评估制度,定期对员工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培训评估主要包括培训效果评估、培训满意度评估、培训效益评估等。
第六章培训奖惩第十七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培训成绩优秀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对培训成绩不佳的员工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措施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九条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调岗等。
第七章培训保障第二十条大唐公司要为员工提供培训保障,包括薪酬保障、时间保障、条件保障等。
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参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四条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五条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励积分和惩罚积分。
积分认定按照《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认定标准》(见附件1)进行。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六条公司按人员层级设定每位员工达标积分,见《大唐阜新能源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达标积分一览表》(见附件2)。
第七条积分是员工年度考核、待遇、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与年度考核、评先挂钩。
当年积分达不到本层级年度达标积分的,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也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二)与晋升行政职级、岗级(薪级)或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职业资格和“112人才”资格等挂钩。
拟晋升或申报的前一年积分须达标。
如未达标,暂缓晋升或申报;连续两年不能达标的,原则上工资待遇下浮。
第八条积分当年累计超标部分只限累计至下一年度。
第四章积分管理第九条积分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是积分管理的责任部门。
本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积分管理;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指定一个部门管理本单位的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可规定相关队/班组协助该部门进行管理。
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第四条要求各部门向员工做好《积分办法》的宣传,进行积分自我模拟测评,认真、详实的填写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登记手册,并将基础材料存档。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五条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六条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励积分和惩罚积分。
积分认定按照《中国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认定标准》(见附件2)进行。
第七条按照《中国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认定标准》,超出达标积分20分为优秀。
第八条公司按薪点设定每位员工达标积分,见《员工教育培训年度达标积分一览表》(见附件3)。
各部门可制定各自的年度达标积分标准,但不得低于公司标准。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九条积分是员工年度考核、待遇、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与年度考核、评先挂钩。
当年积分达不到本岗级年度达标积分的,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也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二)与晋升行政职级、岗级(薪级)或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职业资格和“112人才”资格等挂钩。
拟晋升或申报的前一年积分须达标。
如未达标,暂缓晋升或申报;连续两年不能达标的,原则上工资等级下浮。
第十条积分达标率是考核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一条年度积分达到优秀的,奖励10分并累计至下一年度;年度积分不合格的,在下一年度积分中扣罚积分10分。
公司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培训积分管理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
第二章培训积分体系第四条培训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和活动积分两部分。
第五条基础积分:1. 新员工入职培训:100积分;2. 公司内部培训:每次参加,20积分;3. 行业外部培训:每次参加,30积分;4. 在线学习:每次完成,10积分。
第六条活动积分:1. 参与公司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每次5积分;2. 积极分享学习心得,每次3积分;3. 获得培训讲师、同事或上级表扬,每次2积分;4. 带领团队完成培训项目,每次10积分。
第三章积分计算与使用第七条培训积分计算:1. 培训积分累计到一定数量,可兑换相应奖品;2. 积分兑换奖品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度积分清零;3. 积分兑换奖品的具体规则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第八条积分使用:1. 员工可使用积分兑换公司提供的培训课程、书籍、电子设备等;2. 员工可使用积分兑换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活动门票;3. 积分兑换奖品的具体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九条对积极参与培训、积分累计较高的员工,公司给予以下奖励:1. 优秀员工评选:优先推荐;2. 年度优秀员工奖:给予物质奖励;3. 职业发展机会:优先考虑晋升。
第十条对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积分累计较低的员工,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提醒员工重视培训,提高自身素质;2. 通报批评: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3. 降职或解雇:严重者,根据公司规定,给予降职或解雇。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建立学习型组织,并保障公司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员工培训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目标和部门、子公司培训计划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A 类积分为接受培训积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B 类积分为各级管理员对下属的培训积分,适用于公司管理层;C类积分为内部讲师授课积分,适用于公司内部讲师。
三、积分的要求和目标:不同职位的员工全年学习培训积分要求有所不同,职位越高,学习培训积分也要求越高。
年度累计A 类积分和B类积分的多少是员工晋级、晋升、年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之一。
中层管理人员在达到A类培训积分要求的同时还应达到B类积分要求,且B 类积分中本部门培训分数占比不得低于70%。
全年学习培训积分目标:职务/岗位A类积分达标值(分/年)B类积分达标值(分/年)经理60 80主管80 0专员100 0助理120 0操作工、服务人员40 0内部讲师团队原则上由公司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业务骨干组成,每个部门子公司至少配备1名内部讲师,选拔流程: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推荐→课程试讲→人力资源部门审定→备案;讲师C类积分年度达标值为80分,如管理人员被公司选拔为内部讲师,在年度内授课可同时享受B、C类积分。
四、培训积分方法:A 类积分的细则:1、公司或部门子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积分方法: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基本积分为15 分/次。
(1)进行考试的,按成绩给予积分:成绩X≥90 分时给基本积分再加奖积分5 分;成绩90分≥X≥60 分时给基本积分;成绩X<60 分时不给积分。
(2)以培训总结、问卷等形式代替考试的:完成且内容详实的给基本积分,内容不全的视情况扣分,未完成的不给积分。
(3)对于违反培训、考试纪律的,将予以扣积分处理:旷课的,不给基本积分并倒扣积分 5 分/课次;迟到、早退和中途擅自离开课堂30分钟及以上的,在基本积分上扣3分/课次,其它课堂、考试违纪行为在基本积分上扣 5 分/课次。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考核与有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是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坚持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推进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所属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考核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备案各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结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和所管理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和对本分、子公司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集团公司。
第八条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考核内容分为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
其中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应归属教育培训,基于其考核对象和评分方式不同,考核内容单列。
第十条教育培训考核内容(一)基础工作1.企业领导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作协调情况。
3.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及管理使用情况。
5.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
0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i丿11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 规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乂好乂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系统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丄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LI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LI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提升员工综合素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二、积分获取1. 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按照培训时长、培训效果等因素,给予相应的积分。
2. 培训积分采用累积制,员工每年可累积的积分上限为1000分。
3. 培训积分分为以下几类:a) 基础积分:参加公司内部培训,按照培训时长计算,每课时20分;b) 岗位技能积分:参加与岗位相关的技能培训,按照培训时长计算,每课时30分;c) 管理能力积分:参加管理类培训,按照培训时长计算,每课时40分;d) 外部培训积分:参加外部培训,根据实际费用,按照1:1的比例折算积分。
三、积分使用1. 员工可用积分兑换以下福利:a) 培训课程:员工可用积分兑换公司内部或外部培训课程;b) 奖品:员工可用积分兑换公司指定的奖品;c) 带薪休假:员工可用积分兑换带薪休假,兑换比例为公司规定。
2. 积分使用期限为一年,当年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清零。
四、积分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培训积分的登记、审核和管理工作。
2. 员工可通过公司内部平台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3. 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对员工积分进行汇总,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如有员工在积分获取和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积分。
五、附则1.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积分兑换规则1. 员工积分兑换培训课程时,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兑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所选课程。
2. 兑换的培训课程等级不得低于员工当前岗位所需的最低培训等级。
3. 员工使用积分兑换奖品时,需遵循公司规定的奖品兑换目录,不得兑换目录以外的奖品。
4. 积分兑换带薪休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兑换比例进行兑换。
5. 积分兑换过程中,员工需保留相关凭证,以备人力资源部门核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厂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附件:大唐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技术和生产技能水平,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内容包括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教育培训管理分类、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华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培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四条员工教育培训坚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部门分工,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培训委员会是员工培训领导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总经理助理、华电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技部、安监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燃运部、控制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培训管理工作。
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实行公司、部门(专业)、班组三级培训网络管理。
第七条公司培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审查、监督实施培训工作规划,审查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听取培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员工培训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委员会日常管理机构,由主管一人,培训专工、培训教师和培训工程师若干人组成。
生产部门专工为人力资源部兼职培训工程师。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的职责:主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负责编制公司生产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向上级单位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填报各项培训报表,检查各部门(专业)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并加以考核。
第十条生产部门应指定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兼管培训工作,部门应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培训工程师,各部门(专业)的专工均为本部门(专业)兼职培训工程师。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专业)专职(或兼职)培训工程师主要职责:编制本部门(专业)培训计划,并按期做出总结、报表;具体布置、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开展日常生产培训工作,具体组织本部门(专业)各类培训活动开展和各种考试。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方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考核与有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是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坚持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推进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所属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职能部门”。
- 3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考核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备案各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结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和所管理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和对本分、子公司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集团公司。
第八条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考核内容分为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
其中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应归属教育培训,基于其考核对象和评分方式不同,考核内容单列。
第十条教育培训考核内容(一)基础工作-4 -1.企业领导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作协调情况。
3.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及管理使用情况。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四条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五条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励积分和惩罚积分。
积分认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认定标准》(见附件1)进行。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六条集团公司按岗级设定每位员工达标积分,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达标积分一览表》(见附件2)。
各企业可制定各自的年度达标积分标准,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标准。
第七条积分是员工年度考核、待遇、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与年度考核、评先挂钩。
当年积分达不到本岗级年度达标积分的,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也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二)与晋升行政职级、岗级(薪级)或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职业资格和“112人才”资格等挂钩。
拟晋升或申报的前一年积分须达标。
如未达标,暂缓晋升或申报;连续两年不能达标的,原则上工资等级下浮。
第八条积分当年累计超标部分只限累计至下一年度。
―- 1 - ―第九条积分达标率是考核各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具体考核办法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
第四章积分管理第十条积分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集团公司系统各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是积分管理的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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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依据
备注
培训证书、培训单位
1 分/学时
证明或培训文件。若 未明确标明学时数, 按 6 学时/天计算
原则上,10分/年
(中专),20分/ 经单位批准的报考审 年 ( 大 专 及 以 批表或资料
上)
未通过相应培训考 核且补考不及格 的,不计算积分; 未通过正常审批手 续自行参加的培 训、学历教育按业 余自学进行积分
班组培训记录
原 则 上 , 1分
与专业、岗位有关的自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000字(自学笔 记),2 分/个(培 训证书),5 分/个 (中专及以上学 历证书),2 分/门 (自学考试通过
与专业、岗位有关的 自学笔记(含网络或 媒体学习与考试)、 相关证书、自学考试 成绩通知单
如积分已按通过门 数计算,学历证书 不再参与计分
1 分/学时
部门或班组培训记 录、教育培训主管部 门证明、学习笔记、 考试通过合格证书或 资料、网络学时记录
凡取证类的考试只 有取得相应证书才 可计分(包括转 岗、上岗考试,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 技能鉴定等)
― -3-―
类别
认定项目
积分计算
认定依据
备注
事故预想、考问讲解、技 术问答、反事故演习
反事故演习 3 分/ 项,其余 1分/ 项·月
20分/篇 10分/篇
5 分/篇 10-15分/次
3 分/次
如一篇文章同时在 登载所发表论文的报 多处发表、宣读, 刊杂志或宣读证明 以 最 高 级 别 计 分 ,
不重复计算
聘请单位证明、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认定 交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审定
1500字以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 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 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研讨、交流、考察
4 分/天
主办单位证明
兼职授课(包括当教练)
3 分/学时
聘请单位证明和授课 包括参加培训后向
讲义
同事传授培训所得
作为评委参加资格评审、
人才推荐或评价,作为考 对 应 三 级 责 任主
评员、督导员、考务员参 体 分 别 为 5 分 / 聘请单位证明
加 技 能 鉴 定 , 为 各 类 竞 天 、 4 分 /天 、 3
第三章 积分使用
第六条 集团公司按岗级设定每位员工达标积分,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 工教育培训年度达标积分一览表》(见附件 2)。各企业可制定各自的年度达标积 分标准,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标准。
第七条 积分是员工年度考核、待遇、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与年度考核、评先挂钩。当年积分达不到本岗级年度达标积分的, 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也不能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二)与晋升行政职级、岗级(薪级)或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 等级、职业资格和“112人才”资格等挂钩。拟晋升或申报的前一年积分须达 标。如未达标,暂缓晋升或申报;连续两年不能达标的,原则上工资等级下 浮。
课程)
公开出版学术专 著
40分/部
专著
在国家核心期刊 上发表,或在国 际专业学术会议 上宣读
奖励 积分
专著
学术
论文
规程 心得
在 有 CN、 ISSN刊 号的专业期刊, 以及在集团公司 级及以上专业学 术会议上宣读
在有内部准印号 的专业期刊、报 刊以及集团公司 级以下专业学术 会议上宣读
参与编写、修订 规程 与学习培训相关 的学习心得、考
― -1-―
第八条 积分当年累计超标部分只限累计至下一年度。 第九条 积分达标率是考核各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具体考核 办法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
第四章 积分管理
第十条 积分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系统各级教育培训 主管部门是积分管理的责任部门。各企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授 权相关部门、班组协助管理。
第二章 积分标准
第四条 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 论文或心得体会,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 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五条 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 励积分和惩罚积分。积分认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 认定标准》(见附件 1)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2-―
附件 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 年度积分认定标准
类别
认定项目
培训(包括赛前集训)
脱产 学习 积分 在职学历教育
积分计算
第十一条 积分实行登记管理 (一)各企业为员工建立积分档案,并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制发的《中国大 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积分登记手册》,见 附件 3),进行积分登记。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电子化管理,提高积分管理的有 效性和准确性。 (二)员工参与集团公司系统各类培训班,以及其他教育培训活动、发表 论文、成果获奖等,由所在企业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被授权部门、班组凭有关 证明材料进行积分认定登记。 第十二条 积分实行年审及公示管理 (一)各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每年 11月 25日前完成员工本年度积分年 审,审核结果填写在《积分登记手册》的“主管部门年终审核”栏内,并盖章 确认。 (二)年审结束后,各企业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将全体员工的积分进行为期 一周的公示,并于每年 11月 30日前,按照员工管理权限上报领导干部的积 分。
直属企业按基层企 业的标准执行
赛 、 考 试 出 题 或 担 当 裁 分/天 在岗 判、评委
培训 积分
岗位培训
导 师 按 10分 / 月,学员按 3 分/ 月
岗位培训合同和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出具的 学员达到年度学习目 标的证明
部门及班组技术授课、讲 座以及其他与专业、岗位 有关的日常培训、考试、 网络或媒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