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技术服务规范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4月22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正式启动。
为科学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试点地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计划妊娠比例;(二)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三)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具体服务内容共19项见附件1,服务内容示意图见附件2。
(一)优生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
与计划怀孕夫妇充分沟通,了解需求,建立良好人际关系。
积极引导夫妇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共同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准备。
1.优生健康教育主要内容。
(1)与怀孕生育有关的心理、生理基本知识;(2)实行计划妊娠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以及孕前准备的主要内容;(3)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对孕育的影响;(4)不良生活习惯、营养不均衡、肥胖、药物及环境有害因素等对孕育的影响;(5)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主要措施;(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及内容等。
2.优生健康教育主要形式和要求。
(1)设置优生健康教育宣传栏。
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的户外及室内明显处设置优生健康教育宣传栏。
(2)提供优生健康教育资料。
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咨询台、候诊区、接诊室,以及人口学校与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等场所,放置优生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手册等资料。
乡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陔政[2012]73 号关于印发《11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11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歙县11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11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计划生育优生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现根据项目要求、《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技术服务规范》规定和歙人口组…201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本县内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1、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2、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3、符合政策准备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夫妇;4、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生育的夫妇。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计划妊娠比例;(二)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三)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四、工作任务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使符合政策的育龄夫妇在每一胎次孕育前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0%;高风险人群检查结局告知率达95%,高风险夫妇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率达95%,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服务率达95%。
具体操作要求:一是乡计生办将各村育龄妇女名单打印给各驻村干部进行逐人对照核实,并对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漏采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进行采集。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 技术服务规范(
---------------------------------------------------------------最新资料推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4月22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正式启动。
为科学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试点地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计划妊娠比例;(二)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三)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具体服务内容共19项见附件1,服务内容示意图见附件2。
(一)优生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1 / 3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
与计划怀孕夫妇充分沟通,了解需求,建立良好人际关系。
积极引导夫妇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共同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准备。
1.优生健康教育主要内容。
(1)与怀孕生育有关的心理、生理基本知识;(2)实行计划妊娠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以及孕前准备的主要内容;(3)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对孕育的影响;(4)不良生活习惯、营养不均衡、肥胖、药物及环境有害因素等对孕育的影响;(5)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主要措施;(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及内容等。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
在全国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
1.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2.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3.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一)项目实施对象。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3.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鼓励各地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本地区先行将目标人群扩大至城乡计划怀孕夫妇。
(二)项目实施范围。
全国所有县(市、区)。
三、项目内容(一)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二)服务流程。
1.目标人群确认。
村级卫生计生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乡级计生办审核、汇总。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乡级计生办报送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核实确认后发放免费优生服务凭证。
2.提供免费服务。
县级协议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
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配合县级协议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等相关工作。
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卫生室协助县乡级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9篇(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
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9篇(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1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依据(锡署办发[]26号)精神,为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即对全盟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年内每人进行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内容,通过为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促进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促进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惠及民生,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知情同意,自愿参与原则。
通过宣传发动,正确引导服务对象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检查项目。
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原则。
结合预约服务,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和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保证服务对象就近接受安全可靠的`服务。
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原则。
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为服务对象提供检查服务。
严格消毒灭菌,防止交叉感染;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各种事故差错的发生。
健康指导,随访服务原则。
生殖健康检查与宣传指导和随访服务相结合,帮助服务对象树立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的健康理念,进而提高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意识,建立随访服务和转诊制度。
对查出患有疾病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给予成本收费的初步治疗或提出转诊意见,并跟踪随访,实现早治疗早康复。
三、总体要求1、综合实施。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宣传、卫生、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周密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保障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实施并完成好这一惠及民生的实事。
2、保障经费。
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经费, 要根据(锡署办发[20xx]26号)要求,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不得用“四术费”和方案生育事业费顶替免费检查服务经费。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技术服务规范》附件10:科室及设备一览表
附件10
科室及设备一览表
编
号
设置科室设备名称用途
1 健康教育室挂图、模型、电脑、投影仪、
音像设备
健康教育、多媒体教学、
网络连接、远程医疗服务
2 咨询室桌子、椅子、挂图、图片、模
型、宣传折页、常用避孕药具、
一般情况了解、咨询、指
导
3 女性检查室诊查桌椅、听诊器、血压计、
体重计、一般检查床、多功能
妇科检查床、器械桌、妇科检
查器械、手套、臀垫、屏风、
洗手池、污物桶、消毒物品、
棉拭子、试管、弯头灯
常规检查、妇科检查
4 男性检查室诊查桌椅、听诊器、血压计、
体重计、一般检查床、男科检
查床、器械桌、睾丸测量用具、
手套、屏风、洗手池、污物桶、
消毒物品
常规检查、男科检查
5 检验室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血常规
半自动尿液分析仪尿常规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
项目的检验。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甲状腺功能
双目电光显微镜白带镜检
培养箱淋球菌、衣原体培养
酶标分析仪各种病毒抗原抗体酶联
法筛查
洗板机
加样枪(移液器)
样本处理
排枪
小型离心机
真空采血管采集样本
血液运输箱运输样本
医用冰箱保存样本
电脑检验数据的处理、保存和实验室质量管理
6 超声检查室数字化B型超声诊断仪妇科常规超声检查B超工作站超声检查分析
检查床超声检查
7 档案室
电脑及数据库软件电子资料存储、信息上报
档案柜纸质资料存储
注:各科室应配备消毒物品存放柜、流动水洗手设施、紫外线灭菌灯、污物桶,并做到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放置。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内容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内容:一、服务内容1、优生健康教育主要内容(1)与怀孕生育有关的心理、生理基本知识;(2)实行计划妊娠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以及孕前准备的主要内容;(3)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对孕育的影响;(4)不良生活习惯、营养不均衡、肥胖、药物及坏境有害因素等对孕育的影响;(5)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主要措施;(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及内容等。
2、病史询问,识别影响怀孕生育的风险因素,询问医师必须有执业资质。
(我站6位工作人员有5位具有执业资质)3、体格检查:重点完成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男女生殖系统专科检查,询问医师必须具有执业资质(至少有一名有执业资质的男医生)。
4、实验室化验共9项,包括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含白带常规、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检查),血型(含ABO、Rh)、血糖、肝功能(谷丙转氨酶)、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查,肾功能(肌酐)、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等检查。
病毒筛查等:共4项。
包括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检查。
(应有执业资质的化验医师)。
5、妇科超声常规检查(B超)应有执业资质人。
二、服务机构与人员要求(一)服务机构要求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我站具备此项资质。
(二)房屋及设备要求1.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应设置健康教育室(人口学校)、咨询指导室、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检验室、超声检查室、档案室等科室。
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应分隔为接诊区和检查区,检验室需设置抽血处,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各科室配备必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
重视标本采集、运输、储存和检验所需真空采血管、血液运输箱、加样枪、排枪、医用冰箱等装备配置。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坏境整洁、安静、温馨,方便群众,有利于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完整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须知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须知事项依据:1、《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2、《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31号)。
3、《湖南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口发[2010]28号)。
服务对象:符合生育政策,本区户籍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
提交材料:1、本区户籍的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待;2流动人口已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经现居住地人口计划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按下列程序享受免费服务:1、当事人携带有关提交材料,到本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到居住地)的乡计生办,填《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基础信息,签订《知情同意书》,办理《免费优生服务卡》;2、凭《免费优生服务卡》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免费优生服务卡》自申领人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3、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根据《免费优生服务卡》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并凭《免费化生服务卡》区人口计生局结算费用。
服务内容:为目标人群每孩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试验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育全过程的随访服务,共计19项。
其中医学检查14项,包括实验检查9项(阴道分泌物、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血清学五项、甲状腺功能检测),病毒筛查4项(梅毒螺旋体抗体、风疹病毒lgG、巨细胞病毒lgM和lgG抗体、弓形体lgM和lgG抗体测定),影像学检查1项(妇科超声常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2023最新版)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⒈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
该项目旨在为准备怀孕的妇女提供全面的身体健康评估和优生咨询,以确保他们在怀孕前获得最佳的健康状态和孕育健康宝宝。
该项目将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进行实施。
⒉项目背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旨在帮助准备怀孕的妇女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和风险因素,并提供相关的预防措施和建议。
该项目将包括一系列的检查项目和健康咨询,涵盖身体和心理层面的健康评估。
⒊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⑴提供全面的孕前健康评估,包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⑵评估准备怀孕的妇女的现有健康状况,并识别可能的风险因素。
⑶提供优生咨询,包括如何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营养咨询、辅助生殖技术咨询等。
⑷提供疾病预防和管理的建议,包括基因疾病筛查、疫苗接种等。
⑸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帮助准备怀孕的妇女应对可能的情绪和心理压力。
⒋项目范围⑴项目将以免费的形式提供给所有准备怀孕的妇女。
⑵项目将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进行实施,包括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等。
⑶项目将提供一系列的检查项目和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将依据个体情况而定。
⑷项目将涉及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参与,以确保专业的健康评估和咨询服务。
⒌项目实施步骤⑴妇女申请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⑵医疗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将预约接受孕前健康评估和咨询。
⑷医疗机构对申请人进行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
⑸医疗机构提供个性化的健康咨询和优生建议。
⑹医疗机构提供疾病预防和管理的建议。
⑺医疗机构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
⑻医疗机构给予必要的跟进和后续指导。
⒍附件本文档的附件包括: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申请表。
⑵检查项目清单。
⑶健康咨询材料。
⑷健康管理手册等。
⒎法律名词及注释⑴《计划生育法》:法律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⑵《妇女保护法》:法律保护了妇女的权益和健康,包括孕前保健权益。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的措施成效与建议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的措施成效与建议引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国家为保障新生儿健康、提高人口素质而实施的重要措施。
本文旨在探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的措施成效以及可能的改进建议。
一、成效分析1.提升人们对孕前优生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通过开展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国家提高了人们对孕前优生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人们意识到孕前优生对母婴健康的重要性,并主动参与到健康检查中。
2.提高孕前诊断和治疗水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将孕妇的身体状况、患有的疾病以及遗传病等进行全面检查,提高了孕前诊断和治疗水平。
通过早期检测和干预,能够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的风险。
3.改善优生卫生服务质量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推动了优生卫生服务的质量提升。
由于国家提供了专门的经费用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使得医疗机构得以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进行科学的检测和咨询服务。
4.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经济负担是很多家庭不敢去接受孕前检查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使更多的家庭能够享受到优生服务。
二、改进建议1.推广宣传,提高知晓率2.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为了确保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国家应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检查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通过评估结果来改进和优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医疗机构的技术培训保障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质量离不开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
国家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和经验,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整体水平。
4.拓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范围国家可以进一步拓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一些与胚胎发育相关的检查项目,如胚胎染色体异常的检测等。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致畸因子高度敏感期 大部分出生缺陷已经发生
孕13周 (首次孕期保健时间)
24周
12周
3周
孕
3-8周
13周
40周
产
1周
3周 6周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一级预防 孕前—围孕保健 二级预防 产前—围孕保健 三级预防 新生儿保健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出生缺陷发生示意图
(五)人口计生系统实践
国家人口计生委是最早倡导出生缺陷预 防工作的部门之一。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通过病史询问和孕前医学检查,对计划怀 孕夫妇进行遗传、环境、心理和行为等多 方面危险因素评估 有针对性的消除影响生育的危险因素,指 导夫妇以健康良好的状态进入怀孕阶段 降低自然流产、死胎死产、早产、低出生 体重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有利于提 高出生人口素质
意义之三: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
意义之二: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了计划怀孕夫妇的整体健康 水平,降低和消除了影响生育的风险因素,不仅降低出生 缺陷的发生风险,也可预防和减少其他不良妊娠结局,包 括自然流产、医学性人工流产、死胎死产、早孕、低出生 体重等。 举例:早产或低出生体重——不良妊娠结局之一 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多年来一直是我国婴儿死亡的首要原因 例如,2009年全国婴儿前5种主要死因依次为:早产或低 出生体重、出生窒息、肺炎、先天性心脏病、意外窒息。 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占据死因之首,导致的婴儿死亡占 21.9%(见表)。
(四)基本服务内容
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包括: • 优生健康教育 • 病史询问:疾病史、孕育史、家族史、用药史、 饮食营养、生活习惯 、环境毒害物质接触、 社会心理因素 • 孕前医学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13项、 妇科B超检查 • 风险评估 • 咨询指导 • 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基本服务内容共19项,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指南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指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可以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服务对象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服务内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学检查1项。
三、服务机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争取同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参与。
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可委托同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免费检查,按同等标准结算费用。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服务原则(一)免费服务原则。
为试点单位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未按计划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再次准备怀孕时,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科学规范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和《湖南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三)知情同意原则。
认真做好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与自觉性,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属地服务原则。
流动人口中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
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为了推动优生优育工作,保障妇女健康和孩子的发展,我国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该项目的目标、范围、实施步骤以及相关责任部门。
一、目标:确保妇女在怀孕前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和生育质量。
二、范围:该项目适用于所有已婚和计划怀孕的夫妇。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政策法规:由卫生部门组织编制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2. 资金保障:政府按照一定比例提供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并与保险公司合作,扩大资金来源。
3. 建立检查机构:各地卫生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培训医生和技术人员,提供检查设备和必要的药物和器材。
4.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宣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重要性,引导夫妇参加检查。
5. 实施检查:夫妇可根据需要选择就近的检查机构进行检查。
检查包括妇科检查、生殖系统检查、遗传咨询和健康指导等。
6. 健康指导:检查机构应向夫妇提供关于优生优育的指导,包括如何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饮食以及如何预防孕期并发症等。
7. 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报:各地卫生部门负责统计和汇报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夫妇人数和结果,以便全面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四、责任部门:1. 国家卫生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法规,组织资金支持,培训医生和技术人员,并监督和评估项目的实施效果。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在本地区范围内推广和实施该项目。
3. 检查机构:负责具体的检查工作,包括体检、咨询和健康指导等。
4. 媒体和社区组织:负责宣传推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参与率。
四、预期效果:通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预计可以提高夫妇对优生优育工作的重视,促使更多夫妇进行孕前检查,提高新生儿的健康水平,并有助于降低孕产妇和胎儿病死率。
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
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规范技术服务,保障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
第三条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二)尊重个体权益,不得侵犯个体身心健康;(三)明确诊疗责任,保障技术服务质量;(四)合理选择技术手段,确保检查准确性和可靠性;(五)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引导。
第五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确保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学术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检查任务。
第六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检查方法。
第二章技术服务流程第七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的工作,包括咨询、检查、报告和咨询。
第八条技术服务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电子病历系统、移动终端等方式进行检查和咨询。
第九条技术服务应为孕前妇女提供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体格检查、妇科检查、遗传病筛查、传染病筛查等项目。
第十条技术服务应按照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严格保护个人隐私,确保咨询和检查的机密性。
第十一条技术服务应建立完善的咨询和引导机制,为孕前妇女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指导。
第章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第十二条技术服务应建立技术服务质量检查机制,定期对技术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技术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技术服务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检查仪器校准、标本采集和储存等方面。
第十四条技术服务应建立技术服务质量追溯机制,确保技术服务的可追溯性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五条技术服务应建立健全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技术服务中的不良事件和事故。
优生优育公共服务内容与标准
优生优育公共服务内容与标准(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对象:辖区常住计划怀孕夫妇。
服务内容:免费为辖区常住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1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可在现居住地接受该项服务,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0版)》执行。
支出责任: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2)孕产妇健康服务服务对象:辖区常住孕产妇。
服务内容:免费为辖区常住孕产妇规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分别在孕早期提供1次、孕中期和期各提供2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1次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服务对象:夫妻(至少一方)为本省户籍、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的妇女。
服务内容:为准备怀孕的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增补叶酸,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20年版)》执行。
支出责任:按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20年版)》执行。
(4)基本避孕服务服务对象:育龄人群。
服务内容: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
服务标准: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在省级集中采购环节用于购买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在省、市、县、乡各级存储和调拨环节主要用于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质量抽查检测、记录等工作;在发放服务环节主要用于服务机构开展咨询指导、初诊排查、提供药具和信息登记等服务。
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和随访服务: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结算标准按照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印发的现行医疗服务价目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绝经后宫内节育器取出技术指南》《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0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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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4月22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正式启动。
为科学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试点地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计划妊娠比例;(二)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三)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试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具体服务内容共19项见附件1,服务内容示意图见附件2。
(一)优生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坏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
与计划怀孕夫妇充分沟通,了解需求,建立良好人际关系。
积极引导夫妇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共同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准备。
1.优生健康教育主要内容(1)与怀孕生育有关的心理、生理基本知识;(2)实行计划妊娠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以及孕前准备的主要内容;(3)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对孕育的影响;(4)不良生活习惯、营养不均衡、肥胖、药物及坏境有害因素等对孕育的影响;(5)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主要措施;(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及内容等。
2.优生健康教育主要形式和要求(1)设置优生健康教育宣传栏。
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的户外及室内明显处设置优生健康教育宣传栏。
(2)提供优生健康教育资料。
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咨询台、候诊区、接诊室,以及人口学校与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等场所,放置优生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手册等资料。
(3)播放优生健康教育音像制品。
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咨询台、候诊区、观察室,以及人口学校、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等场所播放优生音像制品。
(4)举办优生知识讲座。
定期在乡、村举办优生知识讲座。
(5)组织优生知识问答。
印制优生知识简要问卷,可结合优生知识讲座等活动,组织计划怀孕夫妇阅答,普及科学知识,了解需求和健康教育效果。
(6)开展公众咨询活动。
与计划怀孕夫妇面对面沟通交流,介绍优生健康知识,回答夫妇提出的问题,并发放宣传资料。
做好各项优生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并存档保存。
(二)知情同意遵循知情自愿原则,详细介绍计划怀孕夫妇可以接受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服务内容,让计划怀孕夫妇充分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意义。
在充分知情基础上,征得夫妇双方同意,签订知情同意书。
(三)病史询问1.询问基本信息,包括夫妇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地等。
2.询问病史,了解计划怀孕夫妇和双方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识别影响生育的风险因素。
重点询问与优生有关的孕育史、疾病史、家庭史、用药情况、生活习惯、饮食营养、职业状况及工作坏境、社会心理和人际关系等。
在病史询问以及后续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服务过程中,逐项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
要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体格检查按常规操作完成男女双方体格检查。
包括常规体检,如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测量,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等操作;进行男、女生殖系统专科检查。
(五)临床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共9项。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含白带常规、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检查),血型(含ABO、Rh)、血糖、肝功能(谷丙转氨酶)、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查,肾功能(肌酐)、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等检查。
病毒筛查等:共4项。
包括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检查。
(六)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1项。
妇科超声常规检查主要观察子宫和附件形态,大小、内部回声、位置及毗邻关系、活动程度等。
其他检查如胸部X线、精液检查、地中海贫血等遗传性疾病筛查、染色体核型等特殊检查,各地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七)风险评估对所获得的计划怀孕夫妇双方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识别和评估夫妇存在的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遗传、环境、心理和行为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形成评估建议。
依据评估结果,将受检夫妇区分为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
一般人群:指经评估未发现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
高风险人群:指经评估发现一个或多个方面有异常的计划怀孕夫妇。
根据每一位受检者检查结果,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注明评估建议。
对于未发现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建议定期接受健康教育与指导;对于仅一方接受检查评估、未发现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建议另一方尽快前来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于发现风险因素的计划怀孕夫妇,建议接受进一步咨询、查治和转诊,必要时建议暂缓怀孕。
(八)咨询指导将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受检夫妇,送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
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为夫妇提供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1.普遍性指导对风险评估未发现异常的计划怀孕夫妇,即一般人群,告知可以准备怀孕,并给予普遍性健康指导。
指导内容主要包括:(1)制定妊娠计划。
建议有准备、有计划的妊娠,避免大龄生育,介绍计划受孕方法和避孕措施;(2)合理营养。
平衡膳食,适当增加肉、蛋、奶、蔬菜、水果摄入,保证营养均衡,根据情况科学地补充营养及微量元素;(3)积极预防慢性疾病和感染疾病;(4)谨慎用药,计划受孕期间尽量避免使用药物;(5)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坏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甲醛、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家禽,不养宠物;(6)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7)保持心理健康;(8)告知早孕征象和孕早期保健要点;(9)告知妇女妊娠12周内,主动与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联系,并接受随访和指导;(10)告知若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个月或更长时间后仍未怀孕,夫妇双方应共同接受进一步咨询、检查和治疗;(11)告知妇女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主动与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联系,并接受随访和指导。
2.个性化咨询指导对风险评估为高风险的计划怀孕夫妇,进行面对面咨询,给予个性化指导。
在普遍性指导的基础上,告知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可能给后代带来的危害,提出进一步诊断、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和干预措施,必要时建议暂缓怀孕。
指导内容主要包括:(1)及时治疗和控制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2)合理调整药物,病情需要时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3)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戒除毒、麻药品,改变吸烟、饮酒行为,调整饮食结构,适当运动;(4)脱离接触物理、化学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农药等)的工作及生活坏境,远离家畜、宠物;(5)接受心理咨询和辅导,缓解精神压力,消除不良情绪;(6)对于特定病毒易感人群,指导接种风疹、乙肝等疫苗;(7)对于有高遗传风险的夫妇,指导接受遗传咨询、产前筛查和诊断;(8)必要时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和转诊。
若计划怀孕夫妇不愿意接受上述建议和干预措施,应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中注明“未接受医学建议,尊重受检者意愿。
”在基本信息和病史收集阶段,及获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妇科超声检查等结果时,应及时针对已发现的风险因素,对计划怀孕夫妇进行指导和干预,不必等待所有检查项目完成。
(九)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1.早孕追踪随访对所有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妇女,应及时准确了解怀孕信息,在怀孕12周内进行早孕随访,并作相应记录。
随访内容包括:(1)通过询问未次月经日期、尿妊娠试验、B超检查确定宫内妊娠;(2)了解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干预措施依从情况;(3)告知孕期注意事项和产前检查的时间,给予必要的健康指导和咨询,建议定期接受孕期保健。
逐项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
已在乡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确诊早孕者,将检查结果转录至《早孕随访记录表》,无需重复检查。
怀孕12周内未及时随访的妇女,应在孕中期及早随访。
2.妊娠结局追踪随访了解孕妇妊娠结局,收集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相关信息,为评估服务效果、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基础资料。
所有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妊娠的妇女,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由专人负责随访,记录妊娠结局。
妊娠结局包括正常活产、流产、早产、引产、死胎死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缺陷等。
可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等医疗文书填写《妊娠结局记录表》。
如有出生缺陷,填写或从医疗机构转录《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指导夫妇落实避孕措施,告知产后保健和新生儿保健注意事项。
高度重视高风险人群早孕随访和指导,指导高风险人群接受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并及时了解情况,重点做好妊娠结局随访。
四、服务机构与人员要求(一)服务机构要求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可委托同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指定的县级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主要承担健康教育、采集基本信息、病史询问、一般认亲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任务。
有条件的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承担部分临床检查项目。
3.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的夫妇信息,协助县级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接受检查。
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
(二)房屋及设备要求1.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应设置健康教育室(人口学校)、咨询指导室、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检验室、超声检查室、档案室等科室。
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应分隔为接诊区和检查区,检验室需设置抽血处,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各科室配备必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
重视标本采集、运输、储存和检验所需真空采血管、血液运输箱、加样枪、排枪、医用冰箱等装备配置。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坏境应整洁、安静、温馨,方便群众,有利于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各科室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三)人员要求1.从事健康教育的人员应为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的医护人员。
2.从事病史询问、体格检查、B超和咨询指导的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并经培训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