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分为长期、临时医嘱两类。
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按照要求在时限内执行临时医嘱,并由执行者在临时医嘱单上签字。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执行。
根据医嘱的类别,分别将医嘱转抄至服药卡和/或治疗单和/或注射单上,交由责任护士核对、执行,并签署执行时间及姓名。
临时医嘱实行谁执行谁签字的原则。
3.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按《医嘱澄清制度执行》。
4.执行医嘱时,严格遵守查对制度,落实双人核查。
5.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应严格执行口头医嘱的使用与执行制度。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如建立静脉通道、吸氧、吸痰等,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7.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8.停用医嘱时,护士应及时取消服药卡和/或治疗单和/或注射单上相对应的内容。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
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只包含一个内容,注明起始和停止时间(具体到分钟)。
一.口头医嘱制度与流程(1) 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 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 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 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
(5) 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二. 医师下达医嘱应认真负责,严禁不看病人就下医嘱,医嘱下达后应复查一遍,确认无误再交由护士执行。
三. 医嘱种类(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1. 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写在长期医嘱单内,须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
护士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相应内容、执行时间,并签名。
2. 临时备用医嘱仅在医师开出12小时内有效,写在临时医嘱单内,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四. 常规医嘱一般应在每日上午十时以前开出。
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病人因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
新入院病人,一般在入院二小时内开出,急危重症病人应随时开出。
五. 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字迹清楚,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若为一组医嘱“取消”,应标注在第一项医嘱的左前方,并由医师在整组医嘱最后面签名。
六. 长期医嘱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应由医师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
医师和执行护士均应签名。
执行医嘱制度
执行医嘱制度执行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中确保病人得到正确治疗的关键环节。
医嘱是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向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下达的治疗指示。
执行医嘱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嘱得到正确、及时和安全的执行,以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满意度。
一、医嘱的下达和接收1. 医嘱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下达。
医嘱内容应包括病人姓名、床号、诊断、治疗措施、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等。
2. 医嘱可采用电子病历系统或手工方式下达。
电子病历系统下达的医嘱应经过医师确认和签名。
手工方式下达的医嘱应由医师亲笔签名。
3. 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收到医嘱后,应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医嘱内容准确无误。
如有疑问,应立即向医师提出,由医师进行澄清和确认。
二、医嘱的执行1. 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应按照医嘱内容进行治疗操作和药物给药。
执行前应再次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信息,确保无误。
2. 药物给药应遵循药物说明书中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给药时间等要求。
如有特殊给药要求,应按照医师的指示执行。
3. 执行医嘱时,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执行,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三、医嘱的变更和取消1. 医嘱的变更或取消应由原下达医嘱的医师进行,并注明变更或取消的原因。
2. 护士或其他医疗人员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发现医嘱有误或不适合病人情况,应立即向医师报告,并由医师进行变更或取消。
四、医嘱的记录和查对1. 执行医嘱后,护士应在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执行人员和病人反应等详细信息。
2. 医嘱记录应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涂改、撕毁。
3. 每日工作结束后,护士应进行医嘱查对,确保医嘱执行正确无误。
查对记录应由查对人员和护士长签名。
五、医嘱执行的监督和质控1.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嘱执行的监督机制,由护理部门或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嘱执行的质控活动,评估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并采取改进措施。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急病人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敏试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兰笔作“—”标记,并签名。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必须由在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本医院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医生将医嘱直接在电脑上开具或书写在医嘱本。
二、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三、处理医嘱者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双人核对后由管床责任护士执行;管床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四、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
五、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1、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浓度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3、保留用过的空安瓿、药袋、药瓶,经双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4、抢救结束后由医生及时补录医嘱,补录医嘱时间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执行护士及时核对并确认医嘱。
六、每天由科室当值组长与责任护士双人核对所有医嘱,保证医嘱正确执行,核对医嘱后双人在《医嘱查对登记表》上签名。
七、科室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保存时间3个月。
附:
(一)电子医嘱确认指引
1、当医生变更医嘱时,应及时通知当班护士处理医嘱。
医嘱确认生成后,正常执行周期的长期医嘱的字体颜色为蓝色、当天停止的长期医嘱为红色,临时医嘱变为红色。
2、长期医嘱同一药物改剂量、执行频率时,应根据医嘱实际执行的情况调整开始执行时间。
3、临时医嘱按实际时间执行确认。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确认医嘱无误, 校对医嘱
选择医嘱单类型
核对医嘱流程
核对医嘱
每班核对医嘱
下一班核对上一班医 嘱
白班核对夜班医嘱
有疑问医嘱按有疑 义医嘱处理流程执 行
核对医嘱是否打印、医嘱单上护士是 否签名,医嘱是否规范等
每周大对医嘱
核对内容: ①电子医嘱
②打印的医嘱单 ③护士签字落实情 况
核对者签名
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10.无医师医嘱时, 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 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 下, 医师不在现场, 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 给予必要处理, 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 治医师报告。
二、执行医嘱流程 :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 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 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 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流程: 患者发生急危重症需立即抢救 医生下达口头医嘱 护士复述 医师确认无误 执行医嘱、记录 抢救结束,补记书面医嘱
处理医嘱流程 新医嘱提示
主班护士点击待处理医嘱, 打开“医嘱审核” 页面
主班护士打印次日输液贴、长期医嘱静滴卡、注射卡、 口服卡,责任护士摆药并核对,备次日用
执行前由病人或家属确认,并在治疗护理项目单上签字后, 责任护士执行并在治疗护理项目单上签字、注明执行时间
医嘱执行制度
1.严格按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要求进行医嘱处理。
医嘱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下达,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执行,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生在医师工作站下达医嘱后,办公室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者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或者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办公室护士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和贴瓶单,交由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后,在临床护理信息系统中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暂时医嘱要做好交接班,并在《护理工作特殊交班记录簿》上记录。
5.患者手术、转科,应及时执行术后或者转科医嘱。
6.护士应每班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医嘱。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原则上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暂时赋予必要处理 (建立静脉通道、吸氧、吸痰等),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暂时医嘱应注意在限定时间内(24 小时内)执行,即刻医嘱( 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阳性作红色“+”标记;阴性以“一”标记。
9.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患者医疗费用,避免错收漏收。
10.护理部定期对医嘱执行时间、方式、签字情况、护理记录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医嘱执行质量持续改进。
医师下达电子医嘱发送至护士办公室护士审核确认,疑问医嘱按照附2 执行打印各项治疗处置单交责任护士核对后执行药品生成,发送分类药品单、通知药房摆药医生下达医嘱后护士查对有疑问的医嘱反馈医嘱者明确后执行未明确的医嘱,向上级医师或者护士长报告明确后执行不明确的医嘱住手执行,即将报告医嘱者做好疑问医嘱澄清情况登记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在非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紧急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3篇)
医嘱执行制度范文1. 目的和背景:医嘱是医生对患者提出的治疗方案和建议,是患者得到及时、准确治疗的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医嘱能够得到及时、规范执行,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我们制定了医嘱执行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在医嘱执行过程中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 职责和任务:(1)医生:负责制定医嘱,并将医嘱书面下达给护士长或护士。
医生应尽量简明扼要地写出医嘱,明确治疗目的、用药剂量和疗程,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护士长/护士:接收医嘱后,应仔细核对医嘱的内容和要求,并及时下达给相关护士执行。
护士应对医嘱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解读和说明,并主动与医生沟通,与医生共同确定治疗方案和调整医嘱。
(3)药品管理员:负责管理医院的药房,并根据医嘱的要求准备好所需的药品。
药品管理员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药物。
(4)相关部门:如实验室、放射科等,应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医生和护士,确保医疗过程的连贯性和及时性。
3. 医嘱执行流程:(1)医生制定医嘱,并签署。
(2)医生将医嘱交给护士长/护士。
(3)护士长/护士核对医嘱的内容和要求,并下达给相关护士。
(4)相关护士执行医嘱,并记录相关信息。
(5)护士将执行情况反馈给医生,并与医生沟通、确认治疗效果和调整医嘱。
(6)相关部门执行医嘱要求的检查和检验,并将结果反馈给医生和护士。
(7)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及时调整医嘱,并与护士共同制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4. 作用和意义:(1)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医嘱执行不当导致的患者问题和医疗纠纷。
(2)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加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和沟通。
(3)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和医疗过程的协调性,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水平。
(4)为医院的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总之,医嘱执行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医院规范医疗过程、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由具备从业资格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的护士执行;2)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电脑或医嘱本上;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3)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修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4)长期医嘱执行有效时间为24小时以上循环连续,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作为长期医嘱的补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执行一次即结束;5)因抢救急危患者紧急情况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核对医师补录的医嘱,并签上执行人姓名和时间;非抢救紧急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6)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双人查对制度;可以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安全核查;7)打印医嘱执行单后,由管床的责任护士双人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8)建立医嘱核对登记本,护士核对医嘱后签名确认;9)临床科室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1年以上;(2)护嘱执行制度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下达的护理措施,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2)护嘱应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与护理需要随时调整、更新;护嘱下达前,护士需要进行全面评估;3)护嘱应直接录入或书写在护嘱单上;执行有效时间为24小时以上循环连续,当上级护士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4)护嘱由管床责任护士执行;执行护嘱应及时、准确、严格,不得擅自更改;护嘱执行后责任护士在护理记录单或各专科护理单上进行观察记录;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5)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晚、夜班组长或护士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落实效果,及时调整;6)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遇有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7)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一性、同质性、连续性;。
执行医嘱制度
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
间,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2.长期医嘱在一小时内转抄完毕,并在执行栏内填写执行时间,
立即盖章。
临时医嘱12小时内有效,应在15分钟内执行,只执行一次。
3.未经转抄的医嘱,如需更改,由医生在医嘱上用红笔注明“作
废”两字并盖章。
4.紧急抢救期间或手术期间,医生下达口头遗嘱时,执行护士
必须复诵一遍,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5.护士每班有查对医嘱,转抄、整理医嘱后需另一人查对,方
可执行。
6.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的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
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上
注明。
8.医师无遗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
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必要处理,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医嘱执行制度(六篇)
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____分钟内执行。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
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
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1) 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
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
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
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个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
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2) 护嘱执行制度1) 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
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
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
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
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
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护嘱执行后由执行护嘱的责任护士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
医嘱执行制度(4篇)
医嘱执行制度一、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字,护士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二、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因急需而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
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并保留用过的空瓶,需要丢弃时,要经过____人核对后再丢弃。
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三、处理及抄写医嘱时精神要集中,做到认真、准确、及时,要实行三查七对,不得涂改。
必须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医嘱要按时执行。
处理医嘱必须用楷书签全名,并注明处理时间。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下午班、夜班查对一次医嘱。
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医嘱两次,将查对结果登记在查对医嘱登记本上。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主班护士(或办公室护士)阅读医嘱后,应先将立即执行的医嘱分配给有关护士执行,然后再处理其它医嘱。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七、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处理长期医嘱时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注明日期和时间并分别转抄至执行单上。
八、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九、临时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有效时间在____小时以内。
应在短时间内执行。
需立即执行的要及时执行。
一般只执行一次。
写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十、临时备用医嘱(sos)在规定时间内有效。
过期未执行则失效,注销时由护士用红笔写“未用”二字。
十一、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十二、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时,如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一、本科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应分别放置,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1.执行医嘱必须双人核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医生开出电子医嘱,护士应及时接收,核对无误后提交,签名,并准确打印出医嘱执行单。
3.医嘱执行单与医嘱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并签名,方可执行。
4.执行医嘱时,应在床边核对病人腕带/床头卡和医嘱执行单内容,确认病人信息无误方可执行。
5.临时医嘱应及时通知责任护士根据病情执行,确保抢救治疗及时、准确落实。
6.医嘱执行后应在医嘱执行单及医嘱单上签名并记录执行时间。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各项医嘱,要认真交接执行单,必要时在交班本上注明。
8.病人手术、转科后应及时停止以前的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9.护士遵医嘱对病人进行治疗和给药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或手术时除外)。
在执行口头医嘱时,认真聆听,复述医嘱内容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做好记录,抢救结束后督促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10.护士要准确执行医嘱,不得随意修改医嘱。
11.护士发现医嘱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医生反馈,核实后方可执行,当医生拒绝核实有疑问的医嘱时,有责任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协调核实后方可执行。
医院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二)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重病人需要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三)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接,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一)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二)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
三、临时医嘱
(一)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二)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
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有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药物敏试验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蓝笔作“-”标记,并签名。
医院医嘱执行制度
医院医嘱执行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二)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重病人需要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三)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接,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一)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二)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
三、临时医嘱
(一)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二)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有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药物敏试验结果记录:呈阳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蓝笔作-标记,并签名。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二、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执行,原则是先急后缓。
三、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外,其他时间一律不执行口头医嘱。
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后才可执行,并保留安瓿,督促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抢救病人后6 h内需补开医嘱。
四、处理医嘱的护士核对医嘱后打出执行单,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执行单上签名,临时医嘱须在电脑上签。
五、护士每班除查对当班医嘱,还要查对上一班医嘱,签名要及时,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两次。
查对后要及时做好记录。
六、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执行重整医嘱。
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医嘱后及时签名。
八、只有注册护士才能执行技术性医嘱,非注册护士只能执行非技术性医嘱。
九、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写好交班报告。
接班者应严格执行。
十、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如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人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
如吸氧、吸痰,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生报告,并督促补开医嘱。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一、医生下达医嘱后,护士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二、执行各种医嘱时,护士需检查医嘱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在当日(批量)医嘱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和姓名。
三、对有疑问或内容有错误的医嘱,护士应及时与负责医师沟通确认医嘱无误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有权向上级医师和护士长报告,不可搁置不理或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四、输血、试敏等医嘱需双人核对,并由两名护士在护士执行栏内签字执行。
毒麻药品医嘱需双人核对,护士在执行栏内签字后执行,并在毒麻药登记本上双人签字。
五、执行药物过敏试验的医嘱后,应将试敏结果注明在体温单、临时医嘱单和当日(批量)医嘱单上(如结果阳性还需在腕带,床头卡及提示板上标识)。
六、除抢救患者或手术过程中,护士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应及时补记医嘱,护士应保留空瓶以备查对,并及时在医生补录的医嘱后补签执行时间和姓名,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记录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七、执行医嘱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八、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九、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应在护士交班本上写明未执行医嘱的内容、未执行的原因,接班者须注意的事项,并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严格交接。
十、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护士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护士长应每日查看医嘱执行情况,每周组织医嘱大核对一次。
十一、无医师医嘱时,护士原则上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到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生不在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医师报告。
十二、电脑系统出现故障时,启动应急预案,使用手写医嘱本,护士认真核对,确认后签字执行,待系统故障排除后,医生将医嘱补录到电脑中。
执行医嘱制度
执行医嘱制度
1.医师开医嘱后,护士应按规定处理医嘱。
医嘱必须由医师书写并签名方可执行。
如护士发现医嘱有可疑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不得盲目执行。
2.严格执行对制度。
确认医嘱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严格、准确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差错发生。
4.长期医嘱执行时间一般安排如下:
5.医嘱执行后,执行者应签执行时间和姓名。
6.—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当督促医师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7.因故未能按时执行医嘱时,应设法补上。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及时报告医师处理并记录。
8.密切观察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师处理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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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1.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
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
输血时必须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
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时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的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
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
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2.护嘱执行制度
(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
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
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
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
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
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
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护嘱执行后执行护嘱的责任护士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
(4)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晚、夜)班组长或专科组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上午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护理效果,及时更改或调整护嘱。
(5)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
遇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
(6)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
一性、同质性、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