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定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定办法
为鼓励在我院团委基层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团支部、团干部和团员,增强全院各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团员争创先进的意识,激励广大团员关心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发挥团员队伍在学院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和对象
1.凡在本院所属团支部均可参加先进团支部的评定。
2.在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任职的干部(包括担任团干部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干部的评定。
3.本院共青团员、预备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定。
二、评定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与时俱进开展党的理论学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团支部班子健全,能真正起到核心模范作用;与班委会关系融洽,工作上能密切配合,班级整体工作开展较好。
3.团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正常;支部工作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能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对非团员青年的帮助和培养。
4.能够积极主动地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班、团活动比较扎实,效果良好。
5.在过去的一年中,支部全体团员素质普遍有所提高,班级学习风气良好,各项基础工作扎实,学年内班级无学生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6.教工团支部能积极带领支部团员学文化、学技术、为人师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优秀团员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德育测评为优,劳动教育为优,学习刻苦认真,前一年度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且没有不及格科目,遵纪守法,没有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热爱团组织,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工作,按时交纳团费。
4.尊敬师长,勤劳俭朴、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各项条件。
2.工作认真积极,有很强的工作责任感,关心帮助同学,工作成绩显著。
3.积极做好青年团员的思想工作,得到广大青年团员的好评。
三、评定要求
1.各团总支、团支部都要高度重视评比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使评比活动成为推动青年团员全面发展的动力。
2.各团总支、团支部在评比工作中,要主动争取得到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积极听取广大党员和班级辅导员等对评比工作和评定对象的意见,使评定对象具有广泛的认可性。
3.各团支部必须结合评比活动开展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并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先由团小组酝酿“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单,再由团支部讨论,提出初选名单,在团支部大会上进行充分讨论和评定,然后提交团总支审核,报院团委批准。
4.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每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在每年的4月份。
5.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登记表载入本人档案。
四、评定比例和奖励办法
1.优秀团支部占团支部数的15%,颁发奖状。
2.优秀团员占团员数的5%,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优秀团干部占各系所属团支部干部总数的10%(团委和团总支干部不占支部名额),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注意事项
1.学生会和班委干部不得参评优秀团干部,但可优先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2.对因比例限制没能评为优秀团干部的干部同学,应优先评为优秀团员。
3.院团委干部由院团委直接评选产生。
4.评选结果必须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方能生效。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