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验收指南
关于做好项目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注:验收申请表封面完成单位处盖单位公章;验收申请单位意见处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需每人黑色水笔签名;“预算执行情况表”有人名的地方都要本人签名,右下角盖单位公章。
八、
注:验收申请表封面完成单位处盖单位公章;验收申请单位意见处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需每人黑色水笔签名;“预算执行情况表”有人名的地方都要本人签名,右下角盖单位公章。
九、待验收正式通过后,登录上海科技网()网上办事→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验收证书(编号:B35.2),在线填写验收证书(具体填写说明见附件),在线打印一式六份,送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课题编号
依托单位
课题名称
用户名称
用户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是否媒体报道过
{标题}
【基本情况】
【取得成效】பைடு நூலகம்
填表人:联系电话:日期:2008年月日
说明:
1.字数不少于500字,重点说明用户的服务使用状况,对用户的促进作用,产生的服务效能、带来的重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
2.
3.服务单位与用户不得是同一法人单位。
为使各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好项目验收有关表格,便于做好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申请表格填写说明如下:
1.封面
2.
1项目编号:填写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合同中的项目编号;
2
3项目名称:填写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合同中的项目名称;
4
5完成单位:从第一承担单位开始依次填写,并由第一承担单位盖章;
科研项目验收规定
科研项目验收规定一、背景与目的科研项目验收是为了评估和确认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量化和定性的分析,以确认项目的整体进展和达到的目标。
科研项目验收的目的是提供公正、客观的评价,为科研项目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二、验收范围科研项目验收适用于所有科研项目的结题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背景和研究目标的达成情况;2. 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的可行性和科学性;3. 实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结果分析和论证的逻辑和合理性;5. 项目的成果和创新性。
三、验收流程科研项目验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提交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科研项目验收的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和报告。
2. 验收评审组成立: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的性质组成验收评审组,包括科研专家、行业专家等。
3. 验收材料审核:验收评审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项目的科研水平和达成情况。
4. 现场评审:验收评审组组织现场评审会议,邀请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进行项目的结果汇报和答辩。
5. 结果评定:验收评审组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评审的结果,综合评定项目的验收结果。
6. 验收报告编制:验收评审组根据评定结果,编制验收报告,提出评审结论和建议。
7. 结果公示和决策:验收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报告的评审结论和建议,进行决策和公示。
四、验收标准科研项目验收根据不同领域和项目类型,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指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2. 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的严谨性和创新性;3. 实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4. 结果分析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5. 项目的成果和知识创新。
五、验收奖惩措施科研项目验收根据评审结果,对项目团队进行奖励或者处罚,具体措施视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优秀项目奖励:对验收评审结果优秀的项目,给予奖励,如资金支持、学术荣誉等。
2. 合格项目准予结题:对完成验收标准的项目,准予结题,发放结题证书。
《技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考核项目建设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进项目按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投〔2015〕22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本办法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是指根据《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2〕77号)和《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投〔2015〕221号)有关规定,享受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项目,以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要验收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验收管理部门)项目按照专项资金的来源,由市、区(县)两级分别组织验收:(一)专项资金全额由市级财政负担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项目验收,市经济信息化委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承担验收工作;(二)专项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的项目,委托区(县)项目审核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三)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申请提出)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建成试生产之日起6个月内向验收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五条(验收材料)验收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验收申请文件;(二)验收总结报告;(三)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四)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材料。
验收总结报告应当规范、完整、真实,包括项目建设情况,产品及规模、技术水平、建设安装工程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资金到位、使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产品质量、用户反馈意见、操作规程以及档案资料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六条(材料审核)验收部门对验收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月内,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月内对项目承担单位一次性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模板】
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完成单位:(盖章)申请验收单位:申请验收日期:组织验收单位受理日期: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0一九年制填写说明1.本表编写请使用A4普通纸张打印填报,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左侧装订成册(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一式一份。
2.所属学科及代码:请在上海医学科教网(******.cn)首页>>科研计划>>办事指南中查看《学科分类与代码》。
要求尽可能填写到三级学科,在没有三级学科情况下填写二级学科。
3.项目编号:由项目完成单位填写,与《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编号一致。
4.项目名称:由项目完成单位填写,与《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名称一致。
5.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的单位,与《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名称一致。
6.申请验收单位:由项目完成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7.申请验收日期:由项目完成单位填写,并以申请验收单位盖章日期为准。
8. 组织验收单位受理日期:指申请验收单位将本验收申请表送达组织验收单位的日期,由组织验收单位填写。
9.申请表中的“项目名称”填写全称,并与封面上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9.项目起止时间:应以合同书上的时间为准。
10.申请验收单位:(1)单位名称:即封面上的申请验收单位。
(2)联系人:XXX请验收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办理负责人。
(3)通信地址:指验收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
11.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完成单位应与封面上完成单位一致,制表人为项目负责人。
12.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由项目完成单位根据研究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填写。
13.申请验收单位意见:由申请验收单位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4.主管业务部门意见:由申请验收单位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技术资料目录1.研究报告名称:2.论文3.专著注:编者身份包括主编、副主编、编委等;书籍性质主要是指学术专著、科普类或教材等。
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预算项目验收操作规程
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预算项目验收操作规程一、总则为规范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预算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并正常使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验收主体1.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2.项目验收机构:由市级财政、信息化部门组成的专业验收机构,负责对项目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3.项目用户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使用和操作,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4.相关供应商: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单位。
三、验收内容1.验收准备阶段(1)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供项目相关文档,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量清单等;(2)项目建设单位与用户部门需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并按计划推进项目的实施;(3)项目建设单位需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进度安排。
2.验收过程阶段(1)验收机构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验收计划,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2)验收机构将对项目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连接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安全稳定;(3)验证项目的功能完整性和性能符合要求,包括数据传输、数据存储、业务流程等;(4)对项目的用户界面进行评估,确保操作友好、界面美观;(5)对项目的文档和培训视频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完整、准确。
3.验收结论阶段(1)验收机构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2)验收报告将包括项目的整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验收结论等内容;(3)项目建设单位将根据验收报告的结论,进行整改和完善,并提供相关的整改措施和计划;(4)验收机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项目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5)验收机构对整改后的项目进行再次验收,确认存在的问题已得到整改,并给出最终验收结论。
四、验收责任1.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项目建设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验收责任;2.项目验收机构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公正、客观的验收,并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3.项目用户部门需积极参与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并提供所需的协助和支持;4.相关供应商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和技术支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10.22•【字号】沪卫财务〔2019〕022号•【施行日期】2019.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市级卫生健康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提高卫生健康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激励广大科研人员更好地完成科研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9年10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出管理第三章预算编制及调整第四章项目验收和资产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上海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科研管理服务,规范本市市级卫生健康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提高卫生健康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激励广大科研人员更好地完成科研目标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科研活动自主权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科规〔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制定《上海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干部保健局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干部保健局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1.11.17
•【字号】沪卫科教[2011]042号
•【施行日期】2011.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干部保健局
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沪卫科教〔2011〕042号)
各市级干部保健定点医院:
2011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干部保健局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沪卫科教〔2004〕41号)、《上海市干部保健局科研项目匹配经费实施办法》(沪干保〔2007〕3号)等文件精神,组织本市有关专家对2011年度申报的109项上海市卫生局、干部保健局科研课题进行了评审。
经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33项课题列入2011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干部保健局科研课题计划。
33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给予经费资助总计30.5万元,并将按计划下达经费,今年共计下拨15.25万元。
现将课题计划和资助经费下达给各课题承担单位(见附件)。
各课题承担单位应按1:1比例予以经费匹配,经费的落实情况将列入各单位科研管理考核指标。
课题资助经费按《上海市干部保健局科研项目匹配经费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进行管理。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加强对课题的管理和支持力度,确保课题按既定目标实施。
附件: 2011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干部保健局局级科研项目和经费一览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科研项目验收》课件
指出项目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的改进方向。
取得的成果
概述项目取得的具体成果,包括理论发现、实践 经验和创新成果。
对未来的展望
展望项目成果的未来应用和研究的延伸方向。
研究目标与任务
1 研究目标
明确项目的整体目标,并解释为什么这个目标是重要的。
2 研究任务
列出实现项目目标的具体任务和步骤。
3 研究内容
介绍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研究进展与成果
1
研究过程
详细描述研究的步骤、方法和实验设计。
2
实验设计与结果
阐述实验的设计原理以及获得的结果。
3
数据分析与论证
解释数据分析的方法和结果,并进行合理的推理和论证。
项目贡献
学术贡献
说明项目对学术领域的贡献,例如对理论框架的修 正或新的研究方法的引入。
社会贡献
阐述项目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如为社会发展提供解 决方案或改善现实问题。
评价与展望
1 项目评价
对整个项目进行客观评价,包括项目的成功之处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
2 可持续性
探讨项目的可持续性,包括项目结果的长期影响和推广应用。
3 发展方向
提出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和可能的拓展。
问题与解决方案
1
研究中遇到的问题
列举项目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陈述问题的实质和原因。
2
解决方案
描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以及解决问题后的研究效果。
3
对未来研究工作的启示
总结项目经验,提出对未来研究的建议和启示。源自总结项目的意义与贡献
对整个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学术、行业以及社会的 贡献进行总结。
《科研项目验收》PPT课 件
科研项目验收将帮助您了解如何规划、执行和评估科学研究项目。本课程介 绍了科研项目验收的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以及如何有效地展示您的研究成 果。
科研项目验收要求书
科研项目验收要求书一、项目背景和目标本科研项目旨在解决某一特定科学研究领域中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研究成果和创新。
为了保证项目在科研成果上的可信度和有效性,特制定以下验收要求。
二、验收内容1. 研究目标和问题:项目组需要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和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并进行合理的问题定义和假设。
2. 研究方法和数据:项目组应详细描述使用的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
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过程应严格按照科学研究的要求进行,并提供相应的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果。
3. 研究规划和进度:项目组需要提供清晰的研究规划和进度安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研究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或延误都需要及时沟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 研究成果和创新:项目组应提供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软件、模型等。
所提供的成果应具备创新性和科学性,并能明确展示项目的研究价值和应用前景。
5. 验收报告和展示:项目组需要准备完整的验收报告,详细介绍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方法、成果和创新点。
此外,项目组需要进行项目成果的展示,包括演示、实验结果展示等,以便评审人员全面了解项目的内容和质量。
6. 论文和学术交流:项目组应积极撰写论文,将项目研究成果发表在相关科学期刊上,并积极参与本领域的学术交流会议。
项目组需提供已发表或已提交的论文清单,以及相关会议报告或演讲的录像或文稿。
三、验收标准1. 研究目标和问题:项目组所解决的科学问题与预设的目标一致,并能提供合理的问题定义和假设。
2. 研究方法和数据:项目组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合理有效,并能提供对应的数据来源和科学数据处理与分析结果。
3. 研究规划和进度:项目组所提供的研究规划和进度安排符合实际情况,并能及时应对研究中遇到的问题或延误。
4. 研究成果和创新:项目组所提供的研究成果具备创新性和科学性,能体现项目的研究价值和应用前景。
5. 验收报告和展示:项目组所提交的验收报告完整详实,能清晰展示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方法、成果和创新点。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自选)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自选)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2.05
•【字号】沪卫研究〔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自选)项目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策研究对本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推动作用,结合本年度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和难点,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自选类政策研究课题的申报和遴选工作。
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了46个立项课题及依托单位。
各课题组要按照课题管理要求和课题计划任务书抓紧开展研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依托单位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可匹配相应经费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附件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课题(自选)立项一览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16•【字号】沪卫科教〔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一)面上项目资助方向以临床与疾病预防控制的热点和重大问题临床研究为主,且须将临床队列建设列为研究的重要内容,并鼓励多单位和专病专科医联体协同,优先支持依托已建在建的专病队列库开展的研究项目。
临床队列建设水平也将列为项目结题的重要考核指标。
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青年项目以临床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研究课题为主,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青年医学科研人员。
鼓励自由探索,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要求(一)面上项目原则上主要资助中青年医务人员;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医务人员。
(二)项目申请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的医学科研人员。
作为第一负责人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且在研者不得申报;获得市卫生健康委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且在培养期内者不得申报;历年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科研学术不端查实且在处理期内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得申报;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经费。
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沪卫科教〔2004〕41号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医学科学技术水平,解决防病、治病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加速医学科技人才的培养,促进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科研课题包括市卫生局局级科研项目(含软科学研究项目)和市卫生局青年科研项目。
第三条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资助范围是:(一)解决本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
(二)有助于保持和发展上海已有的医学科技优势及促进和推动新的学科优势形成的研究项目。
(三)消化、吸收和开发国内外最新技术、最新方法,提高医技水平的研究项目。
(四)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研究周期和经费合理,为开发应用提供技术储备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五)有利于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为领导管理和决策服务的软课题研究项目。
第四条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申请面向上海市卫生系统单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同行专家评审,市卫生局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
第五条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经费来源于市科委下拨的局管科技基金及市卫生局专项科研经费。
页脚内容1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市卫生局局级科研项目主要资助临床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
申请者必须是本市卫生系统单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资格(含中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的实际主持和从事该课题研究工作的医学科技人员。
已承担局级课题的申请者,在未办理结题手续前不得再次申报。
已获得局级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课题,不得重复向市卫生局申请经费。
第七条市卫生局青年科研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市卫生系统单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青年医学科技人员。
已承担局级以上课题者、在读研究生不得申报。
第八条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题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科学性强,且经过预初试验研究,切实可行。
第九条市卫生局科研课题分为A类和B类,A类为市卫生局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B类为市卫生局立项,经费由项目所在单位自筹。
科研项目验收标准
科研项目验收标准1. 引言科研项目验收是评估科研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旨在规定科研项目验收的标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独立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2. 验收流程科研项目验收分为以下几个阶段:2.1. 初期准备在项目开始之前,项目组应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并明确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可行性分析。
项目组应提交研究计划书,并在验收之前获得相关审批。
2.2. 中期检查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项目组应按照计划进行实验和分析,并及时汇报研究进展。
中期检查主要评估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在正确的方向上进行。
2.3. 成果汇报项目组应编写成果报告,对研究结果进行系统性整理和总结。
成果报告应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实验结果和数据分析等内容,并附上相关的原始数据和图表。
2.4. 学术论证项目组应组织学术论证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对项目进行评审。
专家和学者将针对项目的科学性、独立性和创新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
2.5. 最终验收项目组根据学术论证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进行改进和完善。
最终验收阶段将评估项目的整体质量,包括科研成果的质量、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3. 验收标准科研项目验收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科学性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基于科学原理和理论,并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
研究设计应科学合理,实验操作应准确可靠,数据分析应严谨有效。
3.2. 独立性项目的研究工作应体现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项目组成员应能够独立设计实验、分析数据、撰写论文,并向评审专家展示个人的研究成果。
3.3. 创新性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研究结果应能够为该领域的科学发展提供新的见解和思路,或解决重要的科学问题。
3.4. 实用性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
研究结果应能够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并具备一定的推广和应用前景。
4. 总结科研项目验收是保证科研成果的科学性、独立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重要环节。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研项目变更、终止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研项目变更、终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14•【字号】浦卫科教〔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研项目变更、终止的通知浦卫科教〔2024〕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卫生科技项目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实施,经我委研究,做出如下决定:一、项目变更(一)学科建设类项目变更3项调整浦东新区第二轮公卫特色学科(PWYgts2021-03)负责人章小花(原负责人刘成军工作调动);调整浦东新区第二轮临床特色学科(PWYts2021-02)负责人毕涌(原负责人乐卫东退休);调整浦东新区第二轮临床高原学科(PWYgy2021-08)负责人王健(原负责人禹宝庆工作调动)。
(二)人才培养类项目变更2项调整刘成军(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眼病牙病防治所调至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区级学科带头人计划;调整章伟(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调至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区级优秀青年医学人才计划。
(三)卫生科技类项目变更7项调整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清脉祛湿方口服联合将军散外敷治疗急性下肢丹毒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负责人孟佳磊(原负责人姚晓兵离职)、《基于IBM模型的健康教育对乳腺术后上肢淋巴水肿患者的影响》负责人顾频颉(原负责人佟阳离职);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浦东新区甲状腺肿瘤防治一体化建设》负责人陈晓平(原负责人范静平退休);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诱导痰miR-155在COPD严重程度和急性发作中的预警作用研究》负责人曾海珠(原负责人王雨濛离职);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脑室联合腰大池外引流持续治疗脑出血的临床对照研究》负责人李景毅(原负责人郑佳佳离职);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腹部按摩联合口腔运动干预在喂养不耐受早产儿中的应用研究》负责人施金烂(原负责人沈艳离职);调整《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心理健康状况研究》(项目负责人张珺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科研项目验收准则
科研项目验收准则1. 引言科研项目验收是对科研项目进行整体评估,确认其成果和目标是否达到预期,为项目的结项和成果的推广利用提供依据。
本文档旨在明确科研项目验收的准则,为相关人员进行科研项目验收提供指导。
2. 验收准则2.1 项目目标是否达成首先,要对科研项目的目标进行评估。
验收人员应核实项目的目标和预期成果是否实现,包括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创新、实验结果的准确与有效、技术研发的成果与应用等方面。
2.2 科研方法是否合理项目的科研方法是保证研究成果可靠性的重要因素。
验收人员应评估项目的科研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包括研究设计、实验方案、数据采集与处理等方面,同时也需考虑是否采用了先进的研究手段和技术。
2.3 项目成果是否有价值科研项目的成果应具备科学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验收人员应评估项目的成果是否能够填补相关科学领域的空白、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学科发展等。
同时,也需考虑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是否能够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应用开发。
2.4 用户满意度评估对于涉及用户需求的科研项目,还需要进行用户满意度评估。
验收人员应与用户代表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项目成果的评价和需求满足程度。
通过用户反馈,可以更好地衡量项目成果的实际应用效果和用户接受度。
2.5 完整性和合规性评估科研项目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是值得关注的方面。
验收人员应评估项目的研究过程是否完整、过程记录是否齐全、相关法律法规是否遵守等。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的报告和成果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规范、清晰、真实可信。
2.6 团队合作和组织管理评估科研项目的成功离不开良好的团队合作和组织管理。
验收人员应评估项目团队的协作能力、任务分配与执行情况、沟通协调能力等。
同时,也需评估项目组织管理是否科学、高效、有序,是否充分发挥各成员的优势和潜力。
3. 验收程序科研项目验收的程序如下:3.1 准备材料项目负责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科研报告、研究成果、数据分析结果、项目进展报告、合同协议等。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8.24•【字号】沪卫科教[2012]039号•【施行日期】2012.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计划和经费的通知(沪卫科教〔2012〕039号)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局属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的通知》(沪卫科教〔2012〕25号)的要求,今年有关单位共申报市卫生局科研课题1175项,其中申报青年科研项目399项,局级科研项目776项(含重点项目70项)。
我局组织本市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效益水平优先,兼顾学科布局”的原则,经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681项课题列入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计划,其中青年科研项目199项,包括面上项目163项、培育项目36项;局级科研项目482项,包括重点项目37项、面上项目379项、培育项目66项。
对681项立项课题,我局给予经费资助,并将按合同下达经费,今年共计下拨1300万元。
现将课题计划和资助经费下达给各课题承担单位(见附件1、2)。
各课题承担单位对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应按1:1比例予以经费匹配。
对培育项目,各单位应按面上项目资助额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以满足课题研究所需。
经费的落实情况将列入各单位科研管理考核指标。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加强对课题的管理和支持力度,确保课题按既定目标实施,并按我局有关规定定期汇报进展情况。
附件:1.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局青年科研项目和经费一览表2.2012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局级科研项目和经费一览表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附件1:附件2:。
科研项目验收材料
科研项目验收材料
科研项目验收通常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以证明项目的完成情况和研究成果。
这些材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因不同的科研项目和组织机构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 项目结题报告:这是科研项目验收的核心材料,详细描述了项目的背景、目标、方法、结果以及结论。
报告应包括项目的执行情况、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对相关领域的贡献等。
2. 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等,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论文的复印件、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3. 技术报告:如果项目涉及技术开发或创新,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实验结果、性能测试等。
4. 财务报告:科研项目通常会有一定的经费支持,需要提供项目的财务报告,包括经费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
5. 项目组成员名单及分工:列出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在项目中的职责和贡献。
6. 相关证明材料:如实验数据、测试报告、用户反馈等,以证明研究成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7. 项目验收申请表:填写项目的基本信息、研究成果、验收意见等,用于提交给验收专家组或相关机构进行审核。
8.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项目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变更申请等。
以上是科研项目验收可能需要的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项目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准备验收材料时,应仔细阅读相关的验收要求和指南,确保提供的材料完整、准确、清晰,以顺利通过项目验收。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4.10.26•【字号】沪卫科教[2004]第41号•【施行日期】2004.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科教[2004]第41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切实做好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医学科学技术水平,解决防病、治病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加速医学科技人才的培养,促进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科研课题包括市卫生局局级科研项目(含软科学研究项目)和市卫生局青年科研项目。
第三条市卫生局科研课题资助范围是:(一)解决本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
(二)有助于保持和发展上海已有的医学科技优势及促进和推动新的学科优势形成的研究项目。
(三)消化、吸收和开发国内外最新技术、最新方法,提高医技水平的研究项目。
(四)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研究周期和经费合理,为开发应用提供技术储备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五)有利于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为领导管理和决策服务的软课题研究项目。
第四条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申请面向上海市卫生系统单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同行专家评审,市卫生局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
第五条市卫生局科研课题经费来源于市科委下拨的局管科技基金及市卫生局专项科研经费。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市卫生局局级科研项目主要资助临床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
申请者必须是本市卫生系统单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资格(含中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的实际主持和从事该课题研究工作的医学科技人员。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验收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验收结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验收结果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沪卫科教[2004]29号),2004年底有30个区县医疗卫生单位学科列入了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计划。
2010年9月,在所在单位和各专科总结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对30个医学重点专科集中进行了验收考核,评估各专科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
30个医学重点专科中28个经过多年的建设,较好的完成了建设合同计划,取得了较显著的建设成效,通过了专家验收。
30个医学重点专科评估结果为优秀9个,良好11个,一般8个,不合格2个(见附件)。
请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科进行奖励和表彰,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科提出整改意见。
各单位和重点专科要进一步分析专科建设的经验、存在的不足和专科深入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认真研究下一步建设计划,使专科在现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验收结果一览表上海市卫生局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验收结果一览表序号专科名称单位负责人评估结果1口腔种植修复专科上海市东方医院黄远亮A2妇产科杨浦区中心医院程忠平A3介入诊疗科长宁区同仁医院茅爱武A4心力衰竭专科上海市东方医院刘中民A5心律失常与体内药物分析徐汇区中心医院顾水明A6中医肿瘤专科普陀区中心医院范忠泽A7骨科杨浦区中心医院涂意辉A8烧伤疤痕科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吴志宏A9泌尿外科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何家扬A10肝脏病专科解放军八五医院分院陈成伟B11呼吸内科普陀区人民医院杭晶卿B12急救科普陀区中心医院王毅鑫B13肾脏内科解放军八五医院张景红B14神经外科浦东新区浦南医院刘卫东B15脉管病专科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奚九一B16类风湿关节炎专科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何东仪B17胆道外科解放军四五五医院蔡珍福B18职业病科杨浦区中心医院匡兴亚B19眼科宝山区中心医院严良B20耳鼻喉科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陈文文B21心血管内科普陀区中心医院金惠根C22胰腺炎专科闸北区中心医院陆仁达C23石氏伤科黄浦区中心医院石仰山C24手外科吴淞中心医院王伟C25脊柱外科南汇区周浦医院王子平C26检验科卢湾区中心医院项明洁C27影像诊疗专科长宁区中心医院杨军C28中西医结合肝病专科浦东新区传染病医院陈建杰C29检验科吴淞中心医院谭龙益D30消化内科静安区中心医院王虹D注:A为优秀,B为良好,C为一般,D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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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验收指南
一、验收工作程序
1.申请验收: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材料,上海市医情所情报研究部受理、初审。
2.申请审批:上海市卫生局科教处审批,盖“上海市卫生局科研与教育处课题验收专用章”。
3.主持验收: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受上海市卫生局委托,主持卫生局课题验收工作。
1)情报研究部向科教处提交建议聘请的3~5名验收专家名单,由科教处审定;2)情报研究部安排验收会议,发出会议通知;3)情报研究部在验收会前7~10天将验收材料送达专家,请专家起草《验收意见》(初稿)。
4.会议验收:组织验收单位或主持验收单位主持会议,验收专家组组长主持验收。
验收程序包括:
1)课题组报告课题计划及完成情况、研究内容;2)专家组提问、课题组答辩;3)专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4)专家在《验收专家名单》上签名,专家组组长在《验收意见》上签名。
5.《验收证书》生效:1) 主持验收单位对《验收证书》所有栏目审核无误后在《主持验收单位意见》栏盖“同意验收意见”章、领导签(章)并盖“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课题验收专用章”;2)卫生局科教处审查后在《组织验收单位意见》栏盖“验收通过”章、领导签(章)、并盖“上海市卫生局科研与教育处课题验收专用章”;3)《验收证书》封面盖“上海市卫生局科研与教育处课题验收专用章”;4)以上签章齐全,《验收证书》生效。
二、验收申请提交材料:
1.《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科研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五份:封面须盖完成单位公章;勿装订,夹住即可;电子版本发送E-mail至ktys@
3.技术资料(包括课题总结报告和已发表论文复印件等)一式三份;
4.《上海市卫生局课题计划任务书》复印件一份;
5.《存档证明》一式二份 (办理见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表1-4)
6.有动物实验的课题,提交《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7.经费决算表一份
8.计划任务已作修改的课题,须提交卫生局审批的《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合同修改申请书》复印件1份
三、验收受理时间:
1.参加上半年集中验收,受理截止日为2月15日。
2.参加下半年集中验收,受理截止日为10月20日
3.其他情况另行通知。
四、特别提示:
1.验收提交的论文须注明“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计划课题资助项目”;
2.验收申请书及证书中《技术资料目录》栏目填写要求:应填写课题研究产出,包括研究报告、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格式填写,并注明是否为中文核心期刊、是否被SCI收录、影响因子等)、专著、专利、推广应用证明等。
五、验收事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机构: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情报研究部地点:建国西路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