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劳模推荐表填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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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劳模推荐表填报的说明
为认真做好劳模评选工作,加强评选工作的规范管理,特对本届市劳模评选相关表格的填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表格名称
各单位此次推荐评选工作中必须填写两种表格:
1、《2003-2005年度南京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表》,每位推荐人选一人一表,每人30份。
2、《2003-2005年度南京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由各单位将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后填写。
以上两种表格可在南京市总工会网站“文件下载”栏内下载。填写完毕后,除上交书面表格(汇总表1份、劳模推荐表每人30份)外,还应上报电子版,通过软盘或网络上报到市劳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其中电子版材料上报的网址为nj_ljm@,上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1月20日。
二、填写要求:
1、“学历”栏,按照取得毕业文凭的实际学历填写;学位和在读学历不填写。
2、“工作单位”栏。按所在单位印章填写。
3、“职务”栏,按照本人职务任免通知中确定的职务填写,既有党内职务又有行政职务的,先写党内职务;本人同时兼任几个职务的,应填写最高职务(所填表内职务必须和公示职务一致)。
4、“职称”栏,要规范填写,如“高级工程师”不得简写为“高工”,“研究员”不得写为“工程技术类研究员”;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不填写职称。
5、“技术等级”栏,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分类填写,除此5类外的不得填写。
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十六日